两个辍学的巨人 鲁先圣
这几天,全世界因为一个人的去世而震惊和思考。他是全球计算机行业的领军人物、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在痛惜一个天才英年早逝的同时,我们自然想起了另外一个几乎与他有着相同人生经历的天才比尔·盖茨。他们同样在计算机领域建立了自己让全世界羡慕的帝国,但是,他们又同样是大学没有毕业就主动辍学开始创业,又都竟然取得了不可思议的巨大成功。
乔布斯作为电脑天才,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有影响力的创作者和企业家。他永久性地重新定义了个人计算的方式、外观和感受,率先认识到了图形化用户界面、鼠标指针和点击操作的潜在商业价值,而这些特性如今已经主宰了几乎所有的个人电脑。他四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着,他为世界带来了很多划时代的产品并重新定义了业界的形态。
乔布斯1955年2月24日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他一出生就被生母送人,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年轻的未婚妈妈。他最早考入里德学院学习,但仅仅一个学期后便退学。这一年他仅仅21岁。他坚信自己一定会取得成功,他与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在自己家的车库里,创建了后来全世界著名的苹果电脑公司。
个人电脑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普及开来,与乔布斯不可分割。因为与管理层的矛盾,乔布斯曾经与苹果分道扬镳。苹果公司的发展也一度陷于低潮,不过随着乔布斯1997年的回归,苹果陆续推出第二代等一系列产品,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具价值的公司,乔布斯一手缔造的数字产品不仅成为苹果迷们的追捧对象,也引领了行业发展趋势。
乔布斯的成功为他赢得国家级技术勋章、2007年财富杂志年度最伟大商人、2009年财富杂志十年最佳CEO、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等称号。不幸的是,这位灵魂人物,2004年被确诊胰腺癌,经过多年抗争,最终不敌病魔而去世。
比乔布斯晚出生8个月的比尔·盖茨,出生于1955年10月28日。1973年,盖茨进入哈佛大学读书,在那里他为第一台微型计算机开发了编程语言,从此爱上计算机。三年级时,盖茨决定不再读书,从哈佛退学,全身心投入计算机的研制与开发。他与童年伙伴一起于1975年组建微软公司,自任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他们深信个人计算机将是每一部办公桌面系统以及每一家庭的非常有价值的工具,并为这一信念所指引,开始为个人计算机开发软件。
他被誉为电脑奇才、20世纪最伟大的计算机软件行业巨人。1989年他创建的公司开发了高质量的创造性图像,成为多媒体世界的一家强大企业。他36岁时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到1994年已有83亿美元资产,并蝉联1994年和1995年世界首富,1995年已经拥有财产129亿美元。1999年10月18日出版的《时代》周刊评为在数字技术领域影响重大的50人之一。1998年和1999年连续两年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全球最受尊重的企业家。
乔布斯走了,比尔·盖茨现在功成身退,在世界范围内全力做着慈善事业,造福整个人类世界。他们的成功,给了世界两个最鲜明的范本。
相信这样两个人的传奇经历,会让所有那些看重学历和名牌大学的头衔,看重什么海外经历而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送到海外留学的父母陷入思考。按照一般的思维,他们两个人中途辍学,中断学业,还没有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更没有取得进入社会的起码的学历资格,他们与同龄人相比,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他们却依靠自己的努力,超越了同龄人,实现了伟大的梦想。
我们每一个人的天赋是不同的,每一个人的兴趣和特长也不相同,学历并不是成功的决定因素,关键的是如何发现发掘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走出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
(选自2011年第12期《山东青年》)为什么说苹果公司的发展与乔布斯密不可分?请用简洁的语言进行概述。
请结合全文,谈一下“他们的成功,给了世界两个最鲜明的范本”这句话的含意?
乔布斯和比尔·盖茨都取得了成功,他们具有怎样共同的品质?
文章的结尾说道:“学历并不是成功的决定因素,关键的是如何发现发掘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走出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对此,你是如何认识的?请结合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
乡村的阳光
①不同地方的阳光,给人以不同的感受。戈壁的阳光,穿越历史的雄浑与伟岸,你站在戈壁,你就是一颗卵石。自大与孤傲简直就是一种奢望。这时,古丝绸之路如丝绸一样柔软地缠住了你的心,那些驼铃声被西风一次次地吹远,融入历史烟云;草原的阳光,辽阔得让人有些飘浮不定,马鞭挥舞的牧歌,溅落成一朵朵美丽的格桑花;沙漠的阳光,有一种沧桑之感,让人追怀楼兰古国以及楼兰美女多情的眼神,那些消失的海市蜃楼,正在阳光里无声地述说着。
②尽管这些阳光能给我引出美妙的遐想,给人如此酣畅淋漓的感受。但这些阳光离我太远,我还是喜欢乡村的阳光。
③乡村的阳光,没有你我之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块一块的,一丝一丝的,一团一团的,一坨一坨的,或在田间,或在土里,或在草尖,或在大块大块的石头上,或在摇晃的枝头,或在流动的小溪,或在胡须旁,或在亮丽的锄尖,或在烟斗的一明一灭里。
④乡村的阳光很朴素,不着脂粉,不戴首饰,不描口红,不染眉毛。从清晨的枝头,早早地打开柴门,放出一群喧闹的鸡鸭。在青色的石板上踩出清脆的足音,将老井里清澈的甘泉,照得一闪一闪的,让朦胧的烟雾顿生忌妒,霎时围将过来。引得鸟儿们也过来叽叽喳喳地议论。
⑤乡村的阳光,简洁而单纯。一笔一画,一丝一缕清晰可见。从叶片之间的缝隙,渗漏下圆润的心事,不必去猜疑。从一滴露珠上反射,直抵我们的敞开的心扉,宁静而淡泊。在炊烟上缀满生活的清香,用双手将生活的音符奏响,生活的方向直指蓝天。
⑥乡村的阳光,慷慨而不吝啬。东边的朝阳,西边的霞光。南边的艳阳,北边的晚照。你家的东篱,我家的西墙。
⑦来来去去,无遮无拦,没有猫眼,没有电子锁,没有防盗栏,没有摄像头。你打开木门,我打开木窗,让阳光穿堂而过。你我也可“弱水三千,我只饮一瓢”!尽情沐浴,没有谁和你争抢。
⑧乡村的阳光,气息纯正干净。它浇灌的蔬菜与粮食,不含塑化剂。放心的呼吸,没有腐臭的异味。你可以不着一丝纱衣,让它为你清洗多菌的毛孔。如果你有异想天开的构思,你可以将它打包,背在你的行囊,随时为你疗伤。
⑨伸出你的双手,你一遍又一遍地揉搓,双手可以生花。
⑩乡村的阳光,不含黄金,却让人无比珍惜。它为你驱散房间里的潮湿,为你祛除关节里的风湿。它不像城里的阳光,无法进入地铁与写字楼之间,只有金钱换得的高楼,才能得到阳光的青睐。它随时随地跳跃在你我的身边,浇灌你坚强的性格,造就我宽阔的胸怀与无边的大爱。
(11)乡村的阳光,在春天里,她是含情脉脉的少女,你一定会一见钟情。在夏天里,她是热情泼辣的少妇,让你欲罢不能。在秋天里,她是渐近渐远的情人,让你恼不起,让你恨不起。在冬季里,它是你的单相思,时常光临你的梦境。文章的题目是“乡村的阳光”,但作者在开头为什么要写戈壁、沙漠、草原的阳光?
说说下列句子中加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马鞭挥舞的牧歌,溅落成一朵朵美丽的格桑花。
②古丝绸之路如丝绸一样柔软地缠住了你的心。从结构上看,第②段属于什么样的段落?它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文章的第④段写得很精彩,请您从修辞的角度进行一番赏析。
鼓浪屿的快镜头
舒 婷
我住在鼓浪屿岛中心,辐射到海边的小路有无数条,我每天习惯地从体育场伊始,经港仔后浴场,顺着新建的环岛路,直奔渡口,大约60分钟,从不觉得枯燥与单调。石头、树木、建筑物,每天都在增加或删减细节给我看。
最先吸引我的总是植物日新月异的表情和层出不穷的花招。扶桑虽然粗枝大叶,单瓣的伞状花冠却开得细嫩如绢;复瓣的扶桑则沉沉垂下,不胜隔夜的露珠之重。①攀篱翻墙的喇叭花,广播的是小草小花小道消息。菠萝蜜把肥嘟嘟果实掖在胳肢窝里,像一只只刺猬抱附在巨大的树干上。
石坡上高踞着一所欧式旧宅,宽敞的长廊环绕,屋顶却四处见光。爬山虎穿门入户,芦苇耀武扬威招摇在窗棂间。荒园深处,野鹧鸪的啼声颤悠悠地拽过柠檬桉银色的枝条,弹出抑扬顿挫的尾声。唯昂然屹立的花岗岩石柱,与时光抗衡,毫不退让,犹保持昔日荣光。
有一天发现这所房子的屋顶修缮好了,红色的砖墙恢复了娇艳的肤色;再一天就看到窗帘在重新刷白的百叶窗后面温柔地低垂。围墙缺口已规划成典雅气派的大理石门廊。沿着石坡,三角梅、扶桑、一品红正当令。②尤其正楼两侧的花甬里,忽然金灿灿开出一片阳光三分野趣,哟,是都市人阔别好几辈子的油菜花。
眼看着一栋破败的大房子,一天天抖擞丰满而且充满人情味,便即兴编排出一些聊斋情节琼瑶故事来自娱自乐。
傍晚了,游客们散尽,一天的油水十分丰厚。一群群偷嘴的小麻雀从洗碗槽飞起,见我并无谴责呵斥之意,遂又拉帮结伙回到泔水桶讨食。它们想必忘记了收割后,阳光晒得热腾腾的泥香扑鼻的大田,以及田中央孤零零的,憨态可掬的稻草人。
桄榔树下一对老两口相偕坐在石椅上看日落,浪花偶尔溅到老汉的胡子上,旁边老妻就伸出袖管帮他揩一下。默想自己若老了,可有与丈夫互相扶持来这儿闲度时光的福分?赶紧把旁边一张空椅的落叶扫了扫,拇指在椅背摁一虚印,为10年后订座。
接着立刻想到要活过这十年,须加紧锻炼,保养各器官的正常运作。伸胳膊蹬腿,前俯后仰,腰背像缺油的轴承咯吱咯吱响;双肩乱动,看上去似跳迪斯科或草裙舞。又根据《健康文摘》介绍,拣一段平坦直溜的柏油路面,倒退疾走。走到老两口身边,见他们的笑纹加深,大有赞赏之意,不觉把步子提得更加轻捷雄壮,心中配以进行曲。
当我如此贪得无厌,将风景一一攫入心扉,敢情我自己也成了他人眼中的晨景?本文是作者捕捉到的一组“鼓浪屿的快镜头”,分别描写了形态各异的植物、
、和。本文倒数第二段的首句是一个过渡句,它是如何衔接上下文的?
答:揣摩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回答问题。
(1)第①句说喇叭花“攀篱翻墙”,“广播的是小道消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2)第②句改成“尤其正楼两侧的花甬里,忽然开出金灿灿的油菜花”好不好?为什么?
答:作者习惯每天从鼓浪屿岛中心走到海边,一路上大约用时60分钟,为什么“从不觉得枯燥与单调”?作者的所见所感给了你什么启示?
答:
雾霾天气,警惕PM2.5 污染
①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媒体的关注,以PM2.5为代表的“超细灰尘”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PM2.5是什么?它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
②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成部分,但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PM2.5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④PM2.5“超细灰尘”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尘、燃油尘、硫酸盐、餐饮油烟尘、建筑水泥尘、煤烟尘和硝酸盐等,它是雾霾有害细颗粒的重要组成部分。
⑤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⑥人体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对PM2.5没有任何过滤、阻拦能力。进入肺泡的微尘可迅速被吸收、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分布到全身,损害血红蛋白输送氧的能力。对贫血和血液循环障碍的病人来说,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例如可以加重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脏疾病。
⑦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
⑧近30年来,我国公众吸烟率不断下降,但肺癌患病率却上升了4倍多。目前普遍认为这可能与雾霾天增加有一定的关系,很多人已经把雾霾天气比喻成为大自然的“吸烟室”。不但浓雾缠绕、能见度非常低的天气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时而有雾时而多云的天气也会有同样的问题。雾霾天对人体心脑血管疾病的影响也很严重,会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使慢性支气管炎出现肺源性心脏病等。
⑨人体每天需要呼吸大约10立方米的空气,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空气过滤器”。 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该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1.少开车,堵车就熄火。汽车尾气不仅危害长时间在道路周边的人,也危害司机本身,特别是长时间堵车、汽油得不到完全燃烧时产生的尾气危害更大。所以长时间堵车时最好熄火,尽量少开窗。2.严禁近郊私自焚烧垃圾和枯草败叶。私自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烟尘颗粒等有毒物质,会使周边的城市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毒雾”。3.减少外出。专家认为,对于雾霾天气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外出。戴口罩可以防止一些灰尘进入鼻腔,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但对于最近引发热议的PM2.5,专家认为即便是专业的医用口罩,主要针对PM3以上的可吸入颗粒物,对于PM2.5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抵御能力不强。4.室内不吸烟,远离二手烟;灰霾天气少开窗,可以养点花花草草;使用空气净化器,市面上80%的空气净化器都以净化空气中的细微颗粒物为主,对PM2.5有很好的吸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注意勤换过滤芯。本文向我们介绍了关于PM2.5哪些方面的知识?
答:第②段中画横线的句子“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能否换成“它的直径很小”,为什么?
答:阅读⑤⑥⑦三个段落,分点概括PM2.5对人体的危害。
答: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下列案例中李强的做法有哪些地方不恰当。
【案例】李强患有贫血,为增强体质,他加强锻炼身体,一年四季从不间断。遇到多雾天气,也会驾车到城郊去爬山。有时遇到拥堵,他也从不熄火。他认为雾再厚,街上买个普通的口罩戴着爬山就没事了。
答:
为下面这则消息拟写的标题,最恰当的一项是()
江西日报讯 (记者钟端浪)记者5月24日从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获悉,由古窑博览区斥资60万元,按照圆明园兽首一比一比例,采用高难制作工艺,成功仿制出的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日前正式亮相古窑景区。
据了解,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经过调试喷水系统,十二生肖“兽首”每天会依次轮流喷水,每个时辰,相应的生肖就喷水两小时,正午十二时则十二生肖同时喷水,场面壮观。
A.“兽首”亮相古窑 | B.古窑成功仿制“兽首” |
C.古窑斥资60万元仿制“兽首” | D.“兽首”喷水场面壮观 |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
答: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