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山那边的景致
茨园
返乡的日子里,我常对着茨西山庄背后的犊牯山发呆。
三百多年前,山那边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天灾人祸,可我祖上却在三百多年前的某一个夜晚从山那边迁了过来。
“山那边不好么?”我童年时不止一次这样问爷爷。爷爷却只是笑,什么也不说。于是,在我童年的思维里,就有了这样的推理:山那边是什么样子,我爷爷的爷爷也未曾跟我爷爷说过。
我祖上的坟都是在山那边的。听爷爷说,每有先人作古的时候。总是叮咛子孙把他的尸骨抬到山那边安葬。但不知是淡了祖籍的概念还是子孙们懒惰了,从我爷爷的爷爷那辈开始,坟就在庄边不远处的坡地里。
而令我已过了好奇的年龄,却对祖上为什么要迁徙依然好奇。
一个人若是不知道祖土为什么要抛家剐舍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是一种悲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曾经有几次萌生了去山那边看一看的念头,可与几个同龄的伙伴说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扣我结伴而去。
我是不惯于孤独的,于是也就终来成行。只是,我对山那边始终充满了好奇。
在我的视线里,一个笑意在嘴边、在眼角的老人赶着一群羊从山那边过来了。这群羊,十多只,一只比一只肥。
山庄与山之间,的确是放羊的好去处:有沟有坡。坡上草绿,沟中水清。
看到他,我就想从他嘴里知道些山那边的情况,于是就主动过去与他搭讪。
“喂,大爷,怎么称呼?”我迎着他,笑问。
“随你叫好了。”老人连正眼看我一下也不,随口道。
我愣了一下,想不出该再说些什么才好,但又不愿放弃了解山那边的机会,于是就一声不响地蹲在了他一边,拿眼嘌着他看。老人的脸上布满了核桃壳似的皱纹,腰间挂个葫芦,
清漆漆的那种,油津津的,阳光下闪亮着微紫的光泽,很好看。
老人取下葫芦,拔下塞子,“嗞”了一口。
“大爷,你喝的是酒吧?”像是找到了话题,我又问。“是吧。”老人说。
“怎么您脸一点儿也不红?恐怕是水吧?”我故意这么说一句,希望能听他说一句多一些单字的话。“是吧。”老人却仍是极简洁地答了句。
看得出老人是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我也就不再顾忌什么,问:“大爷,山那边好么?”“好。”老人说。“怎么个好法?”我问。
老人忽地扭脸看着我。眼睛里,分明是一种嘲笑我问得奇怪的眼神。“就这么个好法。”老人挥手指了指四野,说。
我下意识地四下望了望,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陪他蹲着,和他一起看他的羊“咩咩”地叫着吃草,听他不时“嗞”他的葫芦。
天黑了,炊烟包裹的山庄里传来唤我回去吃饭的声音。我站起身,看了看仍蹲着的老人,说:“大爷,晚上住俺家吧。”
“不麻烦了。”老人说一句,却没有丝毫感激我的意思。
“晚上你怎么住?”我忍不住多了句嘴。
“羊怎么住,我怎么住。”老人指了指他那些勾头吃草的羊,津津有味地“嗞”了口葫芦。
老人住在山庄东边的一个破窑里。住了三五日,我走的那一天,他也走了。
老人赶着他的羊,和我一起向背山的地方走了。
坐上车,当车轮轧过钢轨,把我从乡间往城市运的时候,我是那样的想家里的景致。
乍然间,隔窗望见那牧羊老人仍在走,我忽然感觉到了一阵从没有过的凄凉。
这世上难道没有能够留住他的景致吗?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同龄的伙伴不愿与“我”结伴去山那边看看,所以,“我”尽管对山那边充满好奇,但终未前往一探究竟。 |
B.山庄与山之间,有沟有坡,坡上草绿,沟中水清,富有生机,清新宁谧,洋溢着“我”对故乡浓浓的喜爱之情。 |
C.“我”主动与老人搭讪,他不正眼看“我”,嘲笑“我”问得奇怪,没有丝毫感激“我”的意思,折射出山里人与城里人之闻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心灵隔阂。 |
D.标题中的“山那边的景致”,既实指犊牯山那边的景致,又虚指人们曾经有过的一种生活环境或生存状态。 |
E.小说通过“我”与“老人”的对话,回答了“我”对“山那边的景致”的询问:山那边很平常,并不是什么好地方,不值得“我”去探寻。小说一开始就写“返乡的日子里,我常对着茨园山庄背后的犊牯山发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中“老人”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赏析。(6分)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有人认为是“寻根”,有人认为是“漂泊”,有人认为小说隐喻着不同人生态度的碰撞,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进行探究。(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
“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
“谁得罪了,谁知道!”
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但因为谷堆已散,谷堆上到底有没有英文暗号,真相已没法澄清了。
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最后都只能摇头作罢。
据玉梅说,那贼婆子曾经送给她一条花裤,说她个子矮一点,穿着正合身。她当时还满心欢喜,现在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安什么好心,不就是嘲笑她的个头矮,要当众揭她的疮疤么?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当时还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给她的难堪吗?
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被玉梅想得恍然大悟。两家非但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
……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蟞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的,留下沟痕,已被踩死了,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
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
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也戳了一个。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姑娘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跑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选自《新民晚报》,有改动)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的人物语言描写形象生动,口语化。玉梅在坪前的指桑骂槐和金花在篱笆那边的尖声回击,其语言都有浓郁的乡村气息。 |
B.小说先写“英文事件”爆发,后通过帮手的询问交代“事件”原委。这样安排避免了平铺直叙,增加了悬念,使情节具有波澜。 |
C.小说插叙“花裤”和“看戏”这两件往事,对情节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它使玉梅对金花的误解加深,两人的关系更加不可调和。 |
D.玉梅的公公是个明理而又寡言的长者。他的出现激化了矛盾冲突,在玉梅的内心掀起波澜,也促使小说情节发生逆转。 |
E.面对公公的“嘟哝”,玉梅欲辩不能,只好“捂住嘴”。她“愣”在那儿仔细思量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于是为之脸红。小说着重刻划了玉梅哪些方面的性格品质?请结合情节加以概括。
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三段可以删去。删与不删,你认为哪一种更好?请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
林衍
伴着莫扎特与巴赫的钢琴曲,穿着黑色呢子大衣、戴着格子围巾的木心躺在鲜花中,与这个世界告别。
“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陈丹青说。
这位并不为人所熟知的老人,六年前离开美国,隐居在家乡乌镇的“晚晴小筑”里。同年,其散文集《哥伦比亚的倒影》在国内出版。那时,这位在大陆的“新作者”已经79岁了。
事实上,早在1984年,台湾《联合文学》创刊号便为木心特设“散文展览”专号,题名《木心,一个文学的鲁滨逊》。而那时木心的部分散文与小说也已经被翻译成英语,成为美国大学文学史课程范本读物,与福克纳、海明威的作品编在同一教材中。
“在我与木心先生相处的29年里,我亲眼目击他如何挚爱艺术,如他自己所说:人不能辜负艺术的教养。”陈丹青在悼词中写道。
上世纪80年代是木心文学创作的高峰期,他在的士里写,巴士站上写,厨房里一边煮食一边写,最喜欢在咖啡店的一角写,写到其他的椅子都反放在台子上。
中国美院教授曹立伟还记得,木心很喜欢《诗经》,说如果别人拿《荷马史诗》和我换《诗经》的话,我是不换的。他鼓励年轻人读尼采,说尼采是“钙”,可以使骨头硬起来。讲到福楼拜时,他的眼睛会湿润起来。
生于80年代的书评人顾文豪曾去探访木心。先生少有客套寒暄,坐定,点烟,即谈文学艺术。聊到兴起处,点烟时烟头竟反了,点了烟屁股,一吸差点儿烧到自己,忙说“这就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木心还为顾文豪取来美国原版画册观赏,讲画时话不多,只说:“你们看画,我看你们的眼睛。”临行时,顾文豪曾请木心签名留念,木心笑拒,答说:“今天要让你一无所获,满载而归。”
“先生是有贵族气质的,把自我也当作艺术品在雕刻。”顾文豪说。
陈丹青称其为‘五四’文化的“遗腹子”,“先生可能是我们时代唯一一位完整衔接古典汉语传统与‘五四’传统的文学作者”。
然而,木心本人却从未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始终自称为“文学的个体户”。
1946年,他考入上海美专学习油画,不久后转入杭州国立艺专研习中西绘画。20岁出头时,这位贵公子还曾是学生运动的领导者,白天上街游行,傍晚则点上一根蜡烛弹奏肖邦。
新中国成立后,他仍旧长于绘画,热爱写作。
“文革”爆发后,从14岁起创作的20本小册子悉数被抄没。
在狱中,他用白纸画了钢琴的琴键,无声弹奏莫扎特与巴赫。他还在写交代材料的白纸上写散文、诗歌。他写满了66张白纸的《狱中札记》,藏在棉袄夹层里。他还为此创作了一首俳句:我白天是奴隶,晚上是王子。
他喜欢吃甜食,爱逛古董店,常在地铁口迷路。他爱看报纸,但从不看文艺界的新闻。他也很少打开电视,偶尔破例是因为迈克尔·杰克逊的巡回演唱会。
他穿着讲究。他曾亲手把一条细灯芯绒直筒裤细细密密地缝成马裤,钉上一排五颗扣子,用来搭配皮靴。他会戴着眼镜裁剪衬衫,并赞赏托尔斯泰是会自己做靴子的人。
“他太干净了。”曹立伟说,“这种干净是从内而外的。”
2006年,他的作品被引入大陆,他本人也被陈丹青接回中国。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陈丹青曾数次告诉读者,要去阅读木心,理解木心,因为在汉语书写持续荒败的年代,是他在独自守卫汉语的富丽、汉语的尊严。
在木心深度昏迷的时候,十几个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读者在病床前照顾先生。陈丹青曾把他们叫到先生的病房,这些年轻人会在木心的床前低声念起那首叫《我》的小诗:我是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
(选自《视野》2012年第3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木心先生特立独行,受到体制的排挤,因此一直到晚年他的作品才被引入大陆。 |
B.文章列举木心先生在台湾和美国的文学影响,表现先生蜚声海外的文学创作成就。 |
C.木心不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自称“文学的个体户”,体现他对汉语书写现状的失望。 |
D.“他太干净了”,这句话既是对木心考究服饰的赞美,也是对他清洁的精神情怀的肯定。 |
E.文章对木心先生的缅怀,流露在对其趣事喜好的琐记中,让丰富而生动的木心跃然纸上。文章多处引用陈丹青和顾文豪的话,有何作用?(4分)
答:“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联系全文,请简要概括这种“木心的范儿”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传奇12年,羽坛“超级丹”
格林
2012年8月5日,在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单打决赛中,林丹与李宗伟上演了完美无缺的对决大片,让世界观众过足了顶级欣赏之瘾。最终,林丹耗时79分钟2:1逆转击败李宗伟,夺得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冠军金牌,成为奥林匹克史上羽毛球男子单打卫冕第一人。
“林丹的霸气从小就有。”林丹母亲接受采访时说,“林丹不服输,比较好强”。不服输、要强的性格,就像一把双刃剑,既成就了后来的林丹,也让他在职业生涯中多次遭遇危机。
2000年,林丹这一批年龄段的球员开始接受国家队的选拔。然而,第一批选拔名单里没有他。后来,林丹被单独通知进入国家队,两个月后,亚洲青年锦标赛在日本开打,林丹拿下了男团、男单两项冠军,在国家队逐步站稳了脚跟。
从少年体校到国家队,林丹顶着“No.1”的光环走来,直到2002年。当时,国际羽联在每局7分制和15分制上摇摆不定,林丹一时调整不过来,接连输球,且都是首轮出局,“林一轮”的外号不胫而走。那大半年,国家队教练不再让林丹参加任何比赛,而这接连几次的挫败也惊醒了少年成名的林丹,他意识到不能仅仅拿着天赋做武器,他开始对自己“下狠手”,除了苦练,还是苦练。
天道酬勤,林丹开始爆发,在接下来的赛事中狂揽5个冠军。2004年的全英公开赛,林丹更是将丹麦名将皮特·盖德拉下了马,夺得男单桂冠的同时,也从对手那里获得了“超级丹”的称号。
战胜盖德让林丹的自信心再度爆棚,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目标直指冠军。他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但是,雅典奥运却给林丹上了一课。
雅典奥运会,林丹的首轮对手是印尼选手苏西洛。“因为担心这担心那,上场后感觉自己怎么也释放不出来。相反,我的对手的状态特别棒。”林丹最终以12比15、10比15败下阵来。
经历了“一轮游”的打击,林丹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回到北京,林丹细细咀嚼总教练李永波的话,仔细分析自己的失利原因。他明白了自己被淘汰其实不是什么大冷门,外界把他捧得太高了,他还不是“超级丹”。“雅典奥运会的失败教会我用平静心态看待比赛和人生。”
林丹平静了。于是,我们看到,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当鲍春来在拉锯战中回球落网,林丹兴奋地将球拍抛向空中,继而双手握拳举向空中、跪地、仰天长啸。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潮中,他右手举起向四面看台献上标准的军礼——“超级丹”回来了!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霸气到有些嚣张的愣小子了。
2008年8月17日,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决赛,林丹对阵李宗伟。赛前,林丹很从容,“我记得当天下午临出发前,我把音响声音开到很大,跟着音响一起唱。记得有周杰伦Live版的《听妈妈的话》,演唱会上那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声让我提前进入了状态。”
整个看台被红色淹没,那种狂热好像随时都要把屋顶掀翻。第二局打到20比8,林丹拿到冠军点,“我提醒自己要冷静下来,拿下这最后一分。深呼吸,屏息凝神,我能听到球拍击球时发出的‘刷刷’声,一声比一声坚定,一声比一声致命。”看回放录像的时候,林丹自己也承认,“我很少看到自己如此专注”。
林丹拿下了奥运会的男单冠军。这只是开始。2010年广州亚运会羽毛球男单决赛中,林丹再次击败李宗伟夺冠。他成为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2011年、2012年,超级丹依然不可撼动。到今天,林丹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
然而,林丹没有陶醉于冠军这个美词上。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其实我真的不是看中某一个冠军,我看中的是我12年的职业生涯,我给中国羽毛球能带来什么,给羽毛球这项运动带来什么,或者给自己带来什么,这个比金牌意义更大。”
(选自《青年文摘》2012年第18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在这篇新闻通讯的开篇,作者不惜用“完美无缺”“顶级”等溢美之词来盛赞伦敦奥运会林丹与李宗伟羽毛球单打决赛的精彩。 |
B.知子莫如母,引用林丹母亲对其不服输性格的介绍,为后面写他夺冠的霸气做了铺垫,这样更具有说服力。 |
C.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说明他信心满满,志在必得。但最终输在自己的患得患失上。 |
D.写北京奥运会狂热的场面,是为了衬托当晚比赛的惊心动魄,表现观众对林丹的喜爱和支持。 |
E.林丹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而且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因此被队友誉为“超级丹”。 作者怎样写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林丹夺冠后的一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文本,探究羽坛“超级丹”的成长的条件以及给我们的启示。
阅读《拿来主义》选段,完成小题。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得“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阿刺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①总之,我们要拿来。②我们要或存放,或使用,或毁灭。③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④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⑤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1)第一段中的“鱼翅”、“烟枪和烟灯”、“姨太太”运用的修辞方法是()
A.借代 | B.暗喻 | C.明喻 | D.借喻 |
(2)它们各指什么?
①“鱼翅”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烟枪和烟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姨太太”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层次划分正确的是 ()
A.①/②③④⑤ | B.①②/③④⑤ |
C.①②③/④⑤ | D.①②③④/⑤ |
下面各句分别从什么角度阐明“拿来主义”的?
①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
②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 )
③我们要或存放,或使用,或毁灭。( )
④他占有,挑选。( )
⑤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 )
本大题共4小题。共15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别时容易
蒋勋
张大千有几方印记是我喜欢的,如“三千大千”、“大千好梦”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方是“别时容易”。
大风堂收藏的书画是有名的,尤其是石涛八大的作品。然而这些作品也曾经在大千先生手上流散出去。凡从大风堂流散出去的作品便大都钤有“别时容易”这一方印。
对于一个精于鉴赏的人来说,曾经自己收藏的珍爱之物,一旦不得已要拱手让人,的确有难以言喻的感慨。这一方小小的“别时容易”,虽然钤在不起眼的角落,却使我感觉着一种爱物如人的伤逝之情了。
我自己是不收藏东西的,艺术上的珍贵之物,经历了久远的年代,也仿佛是久经劫难的生命,使人要起痛惜之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惧怕这心的痛惜,我对一切人世可眷恋美好之物,反倒宁愿只是欢喜赞叹,而无缘爱,也无缘占有吧。
纳兰容若有一句词说“情到浓时情转薄”,我想是可以理解的。
小时候我其实很有收藏东西的癖好。一些本来微不足道的小物件,如玻璃弹球,朋友的信、照片、卡片等,因为保存了几年,重新翻看把玩,就似乎有了特别的意义,使人眷恋珍惜,而每次到抽屉堆满,不得不清除时,便有了难以割舍的痛惜。
我们能有多大的抽屉,去收藏保有生活中每一件琐屑之物中不舍的人情之爱呢?
几次的搬移迁动,在地球的各个角落暂时栖身,我终于习惯了“别时容易”的心情。
“别时容易”也许是从李后主“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脱胎出来的吧。但是,去掉了头尾,截出这四个字来,镌成图章,便仿佛多了一层讽喻。把这样的一方印记,一一盖在将要告别的心爱之物上面,那些在人世间流转于不同眷恋者爱抚之手的书画,也似乎是一个有沧桑的生命了,使人痛惜,使人不舍啊!
小时候有收藏东西的癖好,其实也是因为东西实在不多。在物质困难简陋的年代,往往一件东西可以用好多年,那从俭省而生的珍惜,最后也就成了一种对物件的不舍之情吧!
随着物质的繁盛多余,有时候不经意地舍弃一件东西之后,才发现,原来物质的富裕已经变成了对物的薄情了。
在许多以富裕繁华著名的大城市中,每天夜晚可以看到堆积如山的垃圾,各种尚称完好的家具、电视机、冰箱、质料细致的服装等,都被弃置路旁。我行走于那些街道之间,留恋于那月光下凄然被弃置的物件,感觉着一种大城的荒凉。是因为富裕,使我们对物薄情,是因为对物的不断厌弃、丢掷,变成了这城市中人与人的薄情吗?
工业革命以后的大城市真是荒凉啊!仿佛在繁华最盛的时刻已经让人看到了以后的颓圮,仿佛所有的富裕却是为了把现世装点成一个废墟。
我的不再收藏东西,我的不再保有太多东西,我的不再执著于情爱的缠绵,也许正是害怕着那对物对人的薄情吧。
我愿意,每一次告别一事,每一次告别一物,仍然有那“别时容易”的痛惜。有许多遗憾和怅惘,也有许多歉意和祝福。
大千世界,所有我们相遇过的物与人,容我都一一钤盖这“别时容易”的印记吧!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透过钤有“别时容易”方印,“我”似乎能感觉到将心爱之物拱手让人的难以言喻的感慨,爱物如人的伤逝之情。 |
B.张大千的这枚“别时容易”的印章是从李煜的词作中选取的内容,有一层讽喻之情和沧桑之感。 |
C.富裕繁华著名的都市街道却有一种颓圮苍凉之感,这种感觉是源于每天夜晚可以看到堆积如山的垃圾。 |
D.文章以“容我都一一钤盖这‘别时容易’的印记”一句结尾,意在表达对相遇过的人与物挥手作别的潇洒。 |
E. 本文文笔清丽流畅,说理明白无碍,兼具感性与理性之美。读后让人久久难忘,回味无穷。文章引用了纳兰容若的词句“情到浓时情转薄”,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作者是如何理解这句词的?
作者说自己现在不再收藏东西,请结合全文,说说其中的缘由。
作者曾说:“散文到最后,恐怕不只是文学技巧,而是要在情怀、气度上完成一种典范。”有人也评价蒋勋的作品中有一股文人情怀。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认为这篇散文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