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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古夫
①发明了人造卫星的是人类,可首先进入太空的却是动物。动物在人类宇航史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②1957年I 1月3日,苏联发射了第二颗人造卫星“旅行者”2号。这颗卫星上的一项重要科学实验,就是在卫星的舱里栽上一只重5公斤的小狗莱伊卡。当时,在它身上缚了各种监测生理指标的探头,以供地面科学家研究。在这颗卫星舱内,科学家们专门为小狗设计了一套生命保障系统,使内部的环境基本上和地面一样,另外还装了一定数量的食物。起初,莱伊卡在卫星舱里生活得还可以,可是由于卫星无法返回地面,它在卫星内仅生活了6天便死了。
③在人类完成第一次载人宇宙飞行之后,人类又交给动物一项任务:获取看不见的“敌人”——失重的有关资料。于是,数百只老鼠为人类科学献出了生命:它们在返回地球后随即被杀死。科学家们通过解剖,从中获得了许多新发现。研究表明,微重力对生物体的作用大多是不利的:骨骼和肌肉出现萎缩;骨组织生产速度放慢;骨骼坚韧程度下降;机体免疫力也有所下降等。然而,科学家们的担忧很快被惊喜所代替,他们在解剖了一只回到地球25天才被杀死的白鼠后发现,白鼠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完全恢复了健康,宇宙飞行对白鼠身体造成的不利影响全部消失。这说明白鼠完全经受住了失重和辐射对其产生的双重影响。
④此后,随着宇宙飞行器的不断发展,许多科学家继续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太空生物的研究,被送上天的不仅有狗、猫、猴、鼠等哺乳动物,还有蜜蜂、家蝇等昆虫。1967年9月7日,美国发射了“生物卫星”2号进行科学实验,其中有一只猴子,预期进行30天飞行,但它到第9天就死了。1982年3月,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试飞,带去的12只蜜蜂在飞行中死了l 1只,在着陆时仅剩的1只也经不起考验死了。在太空飞行中,许多动物即使大难不死,也在生理上发生了各种变化,如:兔子和猫在太空由于受到宇宙射线的伤害,眼睛会患白内障病;幼虫和蛹在太空中发育正常,但寿命不长。
⑤当然,随着宇航生命保障系统的不断改进,许多动物在失重的环境中也渐渐适应了太空的生活。1984年6月13日,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做太空飞行时,将3000多只蜜蜂装在玻璃箱内做试验,以研究它们对太空环境适应的能力。起初,这些蜜蜂在太空很不适应,有的原地拍打着翅膀,有的在玻璃箱内到处飞动。后来开始筑蜂巢。一只蜂皇在太空下了35个蜂卵。在这7天时间里,只有100多只蜜蜂死去,仅点总数的3.3%。
⑥科学家对猕猴所做的试验更能说明问题。他们先花了两年时间对猕猴进行了条件反射训练,然后让它们在飞行过程中为人类进行工作。当信号盘上出现某种信号时,猕猴便按动操作杆,它得到的奖赏是一些果汁;当猕猴左顾右盼地寻找信号时,它的身体在椅子上移动,触动了各类踏板和按钮,科学家据此获得了有关猕猴平衡状态的信号。如今,科学家们正在借助于猕猴来研究太空中困扰宇航员的那些不适感,诸如晕船、面部浮肿、头重脚轻、转头时无法集中目光等问题。(《初中生阅读生世界》2005年10期)、给文中划线字注音(2分)
(1) 哺乳( ) (2) 晕船( )第④段“许多科学家继续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太空生物的研究”一句中“不遗余力”的意思是
本文是从哪些方面来谈动物在太空探索中的作用的? (3分)
本文缺少一个题目。请你根据文章内容,为本文拟一个题目。(2分)
请你慨括本文主要说明的问题是什么?(2分)
请阅读下面二则材料,并结合本文的阅读,谈谈你对动物在太空探索中的作用问题的看法。(4分)
材料一:第一个上天的动物是一只名叫艾伯特的猴子。1948年,这只猴子搭乘U一2火箭从美国新墨西哥州的怀特桑兹火箭场起飞,由于机械故障,艾伯特一去不迫。
材料二:后来又有两条叫别尔卡和斯特卡的狗,被前苏联人送上天穹,并安全返回了地面,从而证明科学们设计的太空飞船生命保障系统是可靠的。’如果没有这些动物 宇航员的安全返航,也就不会有加加林上天的壮举。
阅读《荷包蛋》,回答问题。
一天早晨,父亲做了两碗荷包蛋面条,一碗蛋卧上边,一碗上边无蛋。端上来,父亲问儿子:“吃那一碗?”
“有蛋的那碗!”儿子指着卧蛋的那碗。“让爸吃那碗有蛋的吧!”父亲说,“孔融7岁能让梨,你10岁啦,该让蛋吧!”
“孔融是孔融,我是我——不让!”儿子态度坚决。
“真不让?”“真不让!”儿子一口把蛋给咬了一半。“别后悔?”“不后悔!”儿子又一口,把蛋吞了下去。待儿子吃完,父亲开始吃。当然,父亲碗里藏了两个荷包蛋,儿子看得分明。
“记住:想占便宜的人,往往占不到便宜!”父亲指着碗里的荷包蛋告诫儿子。
儿子显出一脸的无奈。
第二次,那是个星期天的上午,父亲又做了两碗荷包蛋面条。一碗蛋卧上边,一碗上边无蛋。端上桌,问儿子:“吃哪碗?”
“孔融让梨,我让蛋!”儿子笑着端了无蛋的那碗。
“不后悔?”“不后悔!”儿子说得坚决。
儿子吃到底,也不见一个蛋。父亲的碗里,上卧一个,下藏一个,儿子看得分明。
“记住,想占便宜的人,可能要吃亏!”父亲指着蛋教训儿子说。
第三次,父亲又做了两碗荷包蛋面条,还是一碗蛋卧上边,一碗上边无蛋。
父亲问儿子:“吃哪碗?”
“孔融让梨,儿子让面——爸爸您是大人,您先吃!”儿子手一挥做“绅士”状。
“那就不客气啦!”父亲端过上边卧蛋的那碗,儿子发现自己碗里面也藏卧着的荷包蛋。
“不想占便宜的人,生活也不会让你吃亏!”父亲意味深长地对儿子说。请概括出小说3个情节的共同点,然后填空。6分
做面→()→()→总结父亲说“孔融7岁能让梨,你10岁啦, 该让蛋吧”的意图是什么?4分
试简要分析儿子3次借用“孔融让梨”典故的意图。4分
父亲3次总结性的语言之间有着递进关系,文中能够显示这种递进关系的词语依次是、、,这是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之情。8分
文中最能揭示主旨的句子是。4分
阅读《老山界》,回答问题。
满天都是星光,火把也亮起来了。从山脚向上望,只见火把排成许多”之”字形,一直连到天上,跟星光接起来,分不出是火把还是星星。这真是我生平没见过的奇观。
大家都知道这座山是怎样的陡了,不由浑身紧张,前后呼喊起来,都想努一把力,好快些翻过山去。
“不要掉队呀!”
“不要落后做乌龟呀!”
“我们顶着天啦!”
大家听了,哈哈地笑起来。
在“之”字拐的路上一步一步地上去。向上看,火把在头顶上一点点排到天空;向下看,简直是绝壁,火把照着人的脸,就在脚底下。(节选自陆定一《老山界》)文段中“满天都是星光”主要点明了红军翻越老山界的
首段写景的观察点是,尾段写景的观察点是
从文段描写的内容看,老山界的山势特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段中的对话描写表现了红军战士怎样的革命精神?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的各题。
悠长的铃声
毕淑敏
雨天,是城市的忌日。
花花绿绿的伞,填满每条街道,到处堵车。我大清早出门,赶到读书的学院,还差一分钟就要上课了。
“今天你晚了。”看大门兼打铃的老师傅说。他瘦而黑,像一根铁钉。别的同学都住校,唯我走读。开学才几天,他这是第一次同我讲话。
“不晚。”我撒腿就跑。从大门口到教室的路很长,就是有本·约翰逊的速度再加了兴奋剂,也来不及。课堂纪律严格,我只是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有一瞬,几乎想席地坐下,喉咙里发咸,仿佛要吐出红色来。迟到就迟到吧!纪律虽严,健康还是最重要的!
我的脚步迟缓下来,仿佛微风将息的风车。然而铃声还在宁静而悠远地响着,全然没有即将沉寂的细弱。
只要铃声响着,我就不该停止奔跑,我对自己说。终于,到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耐心地倾听着,等待铃声的完结。
放学时,我走过大门,很想向老人表示感谢。可是,说什么好呢?说谢谢您把铃绳拽得时间那么长吗?我想在学府里,最好的谢意莫过于知识者对普通人的尊敬,便很郑重地问:“老师傅,您贵姓?”
“免贵,”然后,他告诉我姓氏。
我的脑幕上管记忆一般人姓氏的区域,似乎被虫蛀过,总是容易搞错。不过这难不住我,我创造了联想方式。比如,听了看门师傅的姓氏,我脑海中就幻化出花果山水帘洞的景象。这法子秘不传人,却是百试百灵的。
上学三年,我认真称呼他的机会并不多。唯有恰恰赶在上课铃响之时,我经过校门,才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侯师傅好!”若是他一个人,会冲着我宽厚地笑笑。有时围着做饭、植花的其他师傅,我便格外响亮地招呼他,表示我对他的尊重。周围的人看着他嬉笑,他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其后,便会有悠长的铃声响起,像盘旋的鸽群,陪伴我走进教室。
当我伸直双腿安稳地坐在课桌前,铃声才像薄雾一般散去。“看门的老头拽着铃绳睡着了。”同桌说。
只有我知道这秘密,但我永远不会说。说出来,便破坏了这一份温情,这一番默契。
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品行,从学院毕业。我拎着沉重的书包走出校门,最后一次对铁钉样的老人说:“侯师傅好!”他瞅瞅四周无人,靠近我:“你就要走了。我想同你说一件事。”
“你不要放在心上……”他又踌躇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唉,不说了……不说了……”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到底是什么事呢?”我的好奇心发作了。
“他们说你是成心的,我说不是……”老人舔了一下嘴唇,好像那里粘着一粒砂糖,慈善地看着我。
[“您快说嘛!侯师傅!”听这口气,与我有关,忙不迭地追问。
“你千万别介意……我不是姓侯,我姓孙……”(选文有改动)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本文标题“悠长的铃声”的理解。(2分)
本文语言形象、传神,按要求赏析。
(1)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
文中划线的字“抽”,原意是“用细长的,软的东西打”,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2)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这个画线的句子很有表现力,请你结合上下文,对它作简要赏析。读了文章,你一定会喜欢文中的那位老师傅,请你对他作点评价。
这篇小说的结尾有怎样的特点?请作简要评析。
这篇小说讲究运用伏笔的手法。文章最后交代“我”喊错老师傅姓氏的事情,这其实在前文就埋下了伏笔,请从文中至少找出2处来。
文中“我”与打铃的老师傅之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给人很多的感想。请根据你对“默契”一词的理解,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从中获得的感悟。
阅读下面文字。(共9分)
守住心灵的高度
①霍英东,在中国的政界、商界、体育界声名显赫。他从小吃苦,靠着聪明的头脑和不懈的努力,积累了大量财产。他没有为富不仁,而是热心公益,多年来为社会捐款多达200亿元。他说过一句话:“有钱,是上天赐给你做善事的机会。”霍英东是商界的精英,是精神上的富翁,更是守住心灵高度的楷模。然而有人却在金钱、荣誉面前,暴露出丑陋的人性。陕西农民周正龙和他身后的利益集团,制造了轰动一时的“华南虎”事件,就是为了骗取国家的大量拨款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荣誉。对名利的追逐让他们忘记了生命的最终目标,他们也因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由此看出,无论是谁,无论面对何种情况,都应该坚守自己的人生准则,就是说要守住心灵的高度。
②守住心灵的高度,需要【甲】。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提出了“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政治主张,而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更是用生命诠释了理想。屈原出身贵族,在楚国本来有着较高的地位,生活无忧,但是在“举世皆醉”中,他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在真理面前挺身而出,即使被放逐,也决不向邪恶势力低头。无论是孟子还是屈原,他们心系天下的胸怀令人敬仰,是中国人的光辉榜样。也只有那些自觉地把自己生命与祖国人民的利益结合在一起的人,才是真正大写的“人”!
③守住心灵的高度,需要【乙】。在风靡欧洲的法国网球公开赛中,美丽的中国女孩李娜,历经多场苦战,横扫众多欧洲劲敌,杀入冠亚军决赛。万众瞩目之下,她战胜了强劲的对手——意大利网坛老将斯齐亚沃尼。全面扎实的技术、稳定出色的发挥,使她成为本次比赛的冠军,作为亚洲获得大满贯赛冠军的第一人,面对如此殊荣,李娜没有忘乎所以,而是用动听娴熟的英语,微笑着告诉世界:只要有底气,没有什么不可以!
④守住心灵的高度,需要【丙】。悬崖上的松树令人敬佩。悬崖上少土,需要它拥有刺穿岩石的力量;悬崖上少水,需要它拥有忍受饥渴的意志;悬崖上少有人照顾,需要它用心灵抚慰自己。树是如此,人又何尝不是?追寻真理的路上,一定会充满荆棘,充满危险。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罗斯福也说:“生活好比橄榄球比赛,原则就是奋力冲向底线。”只有具备非凡的毅力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才能坚守住自己的人生准则。
⑤真诚勇敢地面对生活吧,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追求的目标。只有让心灵高高地站立着,我们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幸福,人生才会更加美好。根据文意,将下面三个语句分别填入文中【甲】【乙】【丙】处(只填序号)。
①雄厚的资本和健康的心态 ②顽强的毅力和执着的精神 ③心系天下不甘平庸的情怀
【甲】处应填:【乙】处应填:【丙】处应填:请在下列材料的横线处续写一句话,建立此材料与本文中心论点之间的联系。
孙天帅是珠海市工业区一家外资企业的普通工人。平日里,他目睹了韩国老板对工人的种种刁难和侮辱,内心极为愤怒。当那个韩国老板责骂一个因极度疲劳而睡着的女工,甚至令所有工人统统跪下时,只有他拒绝下跪,一个人直直地站着。请你简要分析第②段的论证过程。
文学作品阅读
红书包
秦文君
二十年前,我还是个小学四年级学生。
有一回,同班的汪丽娜背了一只崭新的红书包,那书包简直美极了,我只看它一眼,心里就发颤。
那天,我被这美丽的红书包缠绕着,别的一切都退得远远的,我甚至感到,快活与否,就同这书包紧密地连在了一起。放学时,汪丽娜就走在我的前面,我听着大伙都在议论她的书包漂亮,不觉有点儿生她的气。在此同时,一个念头升了起来:我一定也要有一只这样的红书包。
一连几天,只要一放学,我就上大街,专跑文具店。终于,在一家小文具店的橱窗里,找到了这样的红书包。隔了层光闪闪的橱窗玻璃,我发现它更吸引人了。我在它跟前站了许久,一会儿()看,一会儿()看,过会儿()单眼看。“没有什么能同它比美。”真的,当时我就那么想。
我又奔又跑地赶到车站,等了三辆公共汽车,才等到母亲从车上下来。她惊讶地看着我,我什么也不说,拉着她的手就奔那家文具店。到了那儿,就指着红书包说:“给我买吧,妈妈。”
“可你的书包还挺新的,而且也很漂亮。
我不知怎的就想哭,一边死活不肯离开,像是打算在这儿站一辈子。妈妈摸摸我发烫的额头,心就软了。没想到,她摸出钱夹要付钱时,才发觉带的钱不够。可在这时,店要打烊了。
夜里,我老做梦,梦见店里的红书包让人用一把大剪刀剪坏了,急得我大嚷大叫起来。爸爸把我唤醒,小声对我说,明天,他下了班就去把我的红书包买回来。
第二天的整个白天,我都非常快活,而且还很紧张很激动。见了汪丽娜,我就想:我马上就可以背上那只红书包,同你的那只毫无差别。到了傍晚,我突然又变得惴惴不安: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于是,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
晚上,爸爸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我抢过那只鲜红的书包,高兴得打转。等乐过之后,才看见妈妈正在给爸爸搽松节油。原来,为了快点赶到店里,爸爸骑车时同一部黄鱼车撞在一起,膝盖上肿起老大一块。
我的心情沉重起来: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竟没看见爸爸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
爸爸说:“爱美不是件坏事,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你跟在别人后面,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
第三天,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去学校,在校门口碰见汪丽娜,谁知她已换了一个紫色的新书包,比原来的红书包漂亮不知多少倍。
从那天起,我似乎更加关注一切美丽,美的旖旎(柔和美好的意思)永远能给予我无限的灵感,可是从此就没有再像过去那样焦躁不安了,能懂得美,懂得美在何处有时就很知足了,也很快乐,世界上最美的莫过于存着的爱美的心。
后来,那个红书包用旧了,而我一直珍藏着它。不为别的,就为它成了我生活的一个启示录。为什么“我”会产生一定要有红书包的念头?
依次在文中括号里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捂只眼凑近着退远点 | B.凑近着捂只眼退远点 |
C.凑近着退远点捂只眼 | D.退远点捂只眼凑近着 |
依据文章思路和内容,在下面横线上填写合适的语句
→我找到卖红书包的文具店→→我得到了心爱的红书包→文中画线句是作者修改后的,将它与修改前的句子作比较,从情节发展角度具体分析修改后的好处。
修改前:晚上,妈妈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
修改后:晚上,爸爸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 从全文看,篇末的“启示录”包含了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