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里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作者为什么说“风是乡村的魂”,请联系全文,分要点概括回答。
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4分)
①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
②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
文章描写乡村的风,在第四自然段又写到两棵树的成长,有什么用意?
作者借“乡村的风”表达了多种情感,请分要点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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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林书豪的梦想可以复制
①林书豪是谁?
②如果十几天之前问这个问题,除了篮球迷恐怕没几个人知道。而如今,这个刚刚加入NBA①两年、拿着最低工资的“临时工”,却带领状态低迷的纽约尼克斯队连创佳绩,登上《时代》杂志封面,成了风靡一时的明星,而他的华裔身份,更让其在海峡两岸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
③有人说,林书豪的成功,为华裔乃至亚洲人正名,表明除了姚明这样的大个子,普通黄种人也可以在强手如云的篮球世界取得一席之地。
④有人说,林书豪的成功,更多得益于他是一个美国人。的确,他的中文不流利,他的怀才不遇、备遭歧视,抓住机遇、一飞冲天的个人经历,都太像传统美国英雄主义电影里的情节。
⑤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如果我们超出国籍、族裔的视野,放下这些外部环境的争论,去细细探求林书豪的成功之路,就会发现,出身也好、国籍也好,都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⑥他的成功,首先得益于自身的努力。娴熟的运球,精准的投篮,都来自极端刻苦的训练。即便是在联赛停摆、饭碗无着之时,他的训练也没有中断。而来大陆做活动时,他问得最多的是能否解决训练场所、条件如何、离宾馆多远……当那些与他同样的角色沉溺于迷茫、焦躁、抱怨、无所事事的时候,林书豪每天都在信心十足的训练体能,聚精会神的“阅读比赛”。天分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后天的勤奋,一切自然无从谈起。
⑦个人的成长,与家庭也有莫大的关系。林书豪的成功,还得益于家庭的宽容和开明。与一般家长不同,林书豪的父母支持他的兴趣爱好,允许他做自己最愿意做的事。正是有了这样的空间,才使他在遭遇逆境时少有来自家庭和亲友的压力,能够坚持自己的梦想。
⑧对,还有梦想。尽管两年多来他一直不被业内人士看好,只能成为二线队员,甚至还数次降级,两度被开,可他依旧初衷不改,不言放弃。正如他自己所说,“不管你喜欢什么,都要努力去做、做到最好,不一定只是篮球。而且你要去追逐梦想,不要别人告诉你能或者不能”。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也许我们不能复制林书豪的成功,但是他的努力、他的梦想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复制的。如果说林书豪能够吸引华人的关注是与其身份有关的话,那么为数众多的非华裔也对其疯狂追捧,则是从他身上看到了个人价值得以实现的可能性。这是一种超越国籍、族裔的朴素情感和价值认同。
⑨而对于当下的中国,林书豪的成功则更显意味深长:它不应仅仅是篮球界的狂欢,而更应是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镜鉴——如何能够让年轻人更加自由和快乐地成长,又如何能够让他们坚持梦想,通过自身努力在社会中取得一席之地,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应该思考的问题。
【注释】①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
第⑥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其作用什么?
请说明第⑨段中划线的文字不能删去的理由。
“它不应仅仅是篮球界的狂欢,而更应是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镜鉴。”
文章对林书豪能够获得成功归纳起来有哪些原因?
文章最后说到“如何能够让年轻人更加自由和快乐地成长,又如何能够让他们坚持梦想,通过自身努力在社会中取得一席之地,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应该思考的问题”,林书豪是成功的,请联系生活实际,任选一个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写完听雨    
季羡林    
①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②“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③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仿佛饮了仙露,吸了醍醐,大有飘飘欲仙之概了。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④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代蒋捷的《虞美人》了: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⑤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已经到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⑥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青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性。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 
⑦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⑧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脑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久久不停。
第二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第3段中说“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根据文意,这里的“精神境界”是指什么?
文章引用了蒋捷的《虞美人》一词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综观全文,作者为什么听雨时感到兴高采烈?(3分)  
本文语言生动优美,试举一例并加以赏析。

远离反式脂肪酸
①路过西点屋,诱人的香味就会扑鼻而来。人们很难抵挡这样的诱惑力——吃一块奶油蛋糕吧。正在此时,你的脑袋也许会飘过一丝疑虑:公众近期关注的反式脂肪酸是不是真的会影响我们的身体?诱人的奶油蛋糕,还能吃吗?吃了之后,会生病吗?
②反式脂肪酸来源大约有两类:一类来自于天然食物:如牛、羊等反刍动物的脂肪和奶制品中,脂肪在瘤胃微生物的作用下产生少量的反式脂肪酸,含量大约占总脂肪的2%-5%,这一类反式脂肪酸对人体的健康无害。另一类则是在油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如油脂的精炼脱臭处理过程中可产生少量的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主要是在油脂氢化过程中产生。油脂的氢化是指采用化学的手段加氢,将不饱和脂肪酸变成饱和脂肪酸的过程。油脂的氢化过程中,有少量的脂肪酸会发生构型改变,从天然顺式结构,异构为反式结构,并使原本为液态的植物油变为固态或半固态的氢化植物油。
③反式脂肪酸对健康的危害之一,是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甚至比动物脂肪中的饱和脂肪酸还要糟糕。反式脂肪酸会增加血液中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同时还会减少可预防心脏病的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增加患冠心病的危险。反式脂肪酸还会增加人体血液的黏稠度,易导致血栓形成。如果以每天摄入 0.5克反式脂肪酸为基础,每增加0.1克反式脂肪酸,心血管病的发生率会增加1倍。
④美国研究人员认为,大量摄取反式脂肪酸会加快认知功能衰退,引发老年痴呆。
⑤此外,反式脂肪酸还会诱发肿瘤、哮喘、Ⅱ型糖尿病、过敏等病症。反式脂肪酸对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和成长中的青少年也有不良影响。
⑥那么,如何才能分辨食物中的反式脂肪酸?
⑦一般来说,厂家不会直接在食品标签中标注含有反式脂肪酸,而是羞羞答答地进行遮掩。因此,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需要多加辨别。如果在食物标签中看到含有氢化油、植物奶油、植脂末、奶精、人造奶油等,就要小心里面是否会含有反式脂肪酸。
⑧特别是所谓的奶精,其实一点牛奶都不含,是氢化植物油和糊精、香精、乳化剂等成分的混合物,其中脂肪含量达20%-75%。植脂末的本质也是奶精,在咖啡伴侣、奶茶中奶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些巧克力配方中所标注的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本质上也是一种人造的氢化植物油,也含有反式脂肪酸。而在奶油蛋糕、奶油面包、曲奇、炸薯条、薄脆饼、油酥饼、麻花、沙拉酱,尤其是奶油蛋糕、奶油夹心饼干、冰淇凌、奶油巧克力含有较多的反式脂肪酸。
⑨虽然反式脂肪酸不利于健康,但对于已经适应众多人造美味的现代人,怎样做才能规避反式脂肪酸对健康的危害?
⑩最重要的一点无疑是管住自己的嘴。
⑾反式脂肪酸出现频率最高的,还是一些诱人的甜点等零食。所谓零食,就是每天摄入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影响正餐的进食。大量进食一些高糖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也是造成现在代谢性疾病高发的一个危险因素。限制零食的摄入,不但可以减少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风险,还有助于控制饮食总热量,帮助控制体重,改善糖耐量。
⑿要多学习一些营养的基本知识。学会选择一些健康和美味兼顾的零食,如水果、坚果、酸奶、蒸玉米、烤红薯类以及家庭自制的面包、点心等。另外,多回家吃妈妈和家人烹饪的天然食物。既可明确规避反式脂肪酸的骚扰,又可增进家人的感情交流。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选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介绍反式脂肪酸的?()
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
从语言角度赏析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
一般来说,厂家不会直接在食品标签中标注含有反式脂肪酸,而是羞羞答答地进行遮掩。
简析第③段中划横线句子运用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选自《孔乙己》
文章开头在写鲁镇酒店的格局之后,写“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房子里“慢慢地坐喝”,作者在孔乙己出场之前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一句中的“绽”字十分传神,结合文义,谈谈它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上文中不止一次写到酒客们对孔乙己的嘲笑和讽刺,你怎样看待他们的这些言行?请就你的理解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17分)
追寻书籍的味道
尤今
小时家穷,肚子像欠收的田地,老是空荡荡的;可是呢,精神却长年吃着奢华的鲍鱼海参。把精神喂得饱饱的,是书籍。
捉襟见肘的父母,餐桌上可能只有青菜豆腐,可是,屋子里,书本永远不虞匮乏。
晚餐过后,便是一家子进入文字世界的大好时光了。一人读书和一家读书,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新买的书,有淡淡墨香,非常好闻,它能把一瓣瓣心叶都熏得香香的;屋内此起彼落地翻动着书页的声音,宛如天籁。
明明只是一本书嘛,可是,握在手里,大家却变成了哭笑难以自主的傀儡。爸爸捧书哈哈大笑的那一刻,却见进入悲情世界的妈妈眼噙泪光;爸爸在严肃的政论书中忙忙碌碌地写着眉批的当儿,妈妈却高高兴兴地在她所寻获的妙言妙语底下画线。当字里行间闪出了睿智的思想亮光时,父母亲总会兴奋地读出来,让彼此分享精神的资产。
我们几个孩子呢,在盈屋的暗香里,随意抽选散置四处的书来读。在那略识字的年龄里,只能一知半解地读、懵懵懂懂地读;读着、读着,读懂了,一颗心,便跳舞。
阅读,这个美丽的嗜好,就像种子,在我们四兄弟姐妹的心田里萌芽、茁长,一直长呀长的,迄今,已长成了根深叶茂的巨树了,丝毫撼动不得。
书籍,于我们而言,无所不能。
当生活的小舟遇上了惊涛骇浪时,书籍是令我们安心的避风港;当超负荷的工作把我们的心揉成一叶成菜时,我们以书籍抚平内心的皱褶;当难以化解的忧伤把我们逼进黑暗的死角时,书籍便是一束束亮丽的阳光;当我们的思想患上营养不良症时,书籍就充当了我们的维他命。
书籍之所以会深深地嵌进我们的血肉和骨髓里,紧密地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追溯原因,是父母从小就以“身教”的方式让我们知道,书籍是精神“永远的伊甸园”;它既是小孩的棉花糖,也是成人的花生糖;棉花糖软而可口,花生糖硬而适口,都能给生命的味蕾带来怡人的甜味。
现代阅读风气不盛,分析年轻人不爱阅读的因素时,一般人都归咎于娱乐多元化、课业繁重或工作压力太大,让他们无暇分心或分心乏力。
不是的。我认为真正的关键是:童年时,他们不曾用书籍把精神养肥,成年之后,当然不会“食髓知味”地追寻书籍的味道啦!
不读课外书,可以有千万个不同的借口。阅读课外书,原因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快乐。当父母用美食和玩具堆砌孩子的童年时,孩子当然快乐,可是,那种快乐,是甜而短的,它不能无止无尽地延伸到成人的世界里;然而,如果高瞻远瞩的父母能把年幼的孩子引进文字的世界里,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份终生保值的礼物。
近日,与思齐聊天,她以温暖的语调忆述她那“贫瘠得十分璀璨”的童年。她说:“当年,家在福建。尽管家境贫苦,可家人还是给钱让我去租书来看。5分钱租一本,几天内得还。于是,一目十行,飞快地读,还分秒必争地把自己喜欢的篇章逐字逐句逐行地抄录下来。把笔记本子收在一口箱子里,一本叠一本,抄了很多本。箱子满了,便买个锁头锁起来,满箱都是奇珍异宝哪!到新加坡定居多年了,那口大箱子,还好好地留在福建老家呢!”
这个有着丰实童年的女子,现在,从事出版事业,以文字去喂养万千读者的精神。
爱读书的人,人生各自精彩,而读书的嗜好,必须从小养起。
(选自《北方人》2010年第10期,略有改动)
注释 ①〔不虞〕不忧虑。虞,忧虑。
书籍的“味道”除了书的墨香、全家共读的温馨,还蕴含着其它什么“味道”呢?请依据文本作答。(至少答出两点)(4分)
按要求品味语言。(4分)
(1)阅读,这个美丽的嗜好,就像种子,在我们四兄弟妇妹的心田里萌芽、茁长,一直长呀长的,迄今,已长成了根深叶茂的巨树了,丝毫撼动不得。(品味句子的表达效果)
(2)如果高瞻远瞩的父母能把年幼的孩子引进文字的世界里,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份终生保值的礼物。(品味划线词语的含义)
文章的后面写思齐读书这一内容,在全文中有何作用?(3分)
文中提到现代阅读风气不盛,请你结合下则材料,给家长提几条培养孩子阅读兴趣的建议。(6分)
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成果显示:我国0~8周岁儿童的家长平均每天花费约22.78分钟陪孩子读书,有43.2%的家庭平均每天由家长陪孩子读书的时间在20分钟以上。近四成(39.4%)家长半年内会带孩子逛一次书店,其中27.1%的家长会在1~3个月内带孩子逛一次书店;有近三成(27.9%)的家长表示从未带孩子逛过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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