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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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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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9——12题
翻浆
毕淑敏
那年,我五一放假回家,搭了一辆运送旧轮胎的货车,夜幕降临才进入离家百来里的戈壁。正是春天,道路翻浆。
突然在无边的沉寂当中,立起一根土柱,遮挡了银色的车灯。
“你找死吗?你!你个兔崽子!”司机破口大骂。
我这才看清是个青年,穿着一件黄色旧大衣,拎着一个系着鬃绳的袋子。
“我不找死,我要搭车,我得回家。”“不搭!你没长眼睛吗?司机楼里已经有人了,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
“我没想坐司机楼子,我蹲大厢板就行。”司机还是说:“不带!这样的天,你蹲大厢板会生生冻死!”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那个人抱住车灯说:“就在那儿……我母亲病了……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我母亲想吃……”“让他上车吧!”我有些同情地说。
他立即抱着口袋往车厢上爬,“谢谢谢……谢……”最后一个“谢”字已是从轮胎缝隙里发出的。
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呜叫。司机说:“我有一个同事,是个很棒的师傅。一天,他的车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没有踪影。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个青年化装成一个可怜的人,拦了他的车,上车以后把他杀死,甩在沙漠上,自己把车开跑了。直到案发我们才知道真相。从此我们司机绝不敢搭不认识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上车。你是我老乡,说了话我才破例的。”
我心里一沉,找到司机身后小窗的一个小洞,屏住气向里窥探。
朦胧的月色中,那个青年如一团肮脏的雾,抱着头,龟缩在起伏的轮胎里。每一次颠簸,他都像遗弃的篮球,被橡胶轮胎击打得嘭嘭作响。
“他好像有点冷,别的就看不出什么了。”我说。
“再仔细瞅瞅。我觉得他好像要干什么。”
这一次,我看到青年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着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礼物。“哎呀,他偷我东西呢!”
司机很冷静地说:“怎么样?我说得不错吧。”“然后会怎么样呢?”我带着哭音说。“你也别难过。我有个法子试一试。”只见他狠踩一脚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我顺着小洞看去,那人仿佛被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石像般凝立着,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
我把所见同司机讲了,他笑了,说:“这就对了,他偷了东西,原本是要跳车的,现在车速这么快,他不敢动了。”
路面变得更加难走,车速减慢了。
我不知如何是好,紧张地盯着那个小洞。青年也觉察到了车速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了我的提包。
我痛苦得几乎大叫。就在这时,司机趁着车的趔趄,索性加大了摇晃的频率,车窗几乎吻到路旁的沙砾。
再看看青年,扑倒在地,像一团被人践踏的草。虚弱但仍不失张牙舞爪的姿势,贪婪地守护着我的提包——他的猎物。
司机继续做着“高难”动作。我又去看那青年,他像夏日里一条疲倦的狗,无助地躺在了轮胎中央。
道路毫无先兆地平滑起来,翻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司机说:“扶好你的脑袋。”
我一时没明白过来,但司机凶狠的眼神启发了我。就在他狠踩刹车之前,我双腿紧紧抵地,双腕死撑面前的铁板……
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个青年,在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面前,可能要被卸成零件,我心里安宁了许多。“看他还有劲偷别人的东西?”司机踌躇满志地说。
只见那个青年不时地用手抹一下脸,把一种我看不清颜色的液体弹开……他把我的提包紧地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这时,他扎口袋的绳子已经解开,就等着把我的提包里的东西搬进去呢……
“师傅,他就要把我的东西拿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师傅反倒不慌不忙地说:“不会出什么事了,到了。”
我们到了一个兵站,也是离那个贼娃子住的不通车的村子最近的公路,他至少还要往沙漠腹地走10公里……司机打亮了驾驶室里的大灯,说:“现在不会出什么事了。”
那个青年挽着他的口袋,像个木偶似地往下爬,狼狈地踩着轱辘跌下来,跪坐在地上。不过才个把时辰的车程,他脸上除了原有的土黄之外,还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
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学”:“学学,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怕我母亲喝不上小米粥,现在到天亮,我赶得到家了,学学啦……”他抹一把下颌,擦掉的不知是眼泪、鼻涕还是血。他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
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
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睛。
青年迷惑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堪重负的样子。我敏捷地爬上大厢板,我看到了我的提包,像一个胖胖的婴儿,安适地躺在黝黑的轮胎之中。我不放心地摸索着我的提包,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
突然触到鬃毛样的粗糙,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袋子上那截失踪的鬃绳。它把我的提包牢牢地固定在厢车的木条上,像焊住一般结实。
我的心突然翻起浆来,又像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文章选自《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为了生病的母亲能吃上小米粥,连夜奔波在荒寂寒冷的沙
漠戈壁,虽然有幸搭上了一辆运送旧轮胎的货车,却遭到了“我”与司机的误解的故事。
B.“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呜叫”这句环境描写暗示青年即将像之前的搭车人一样干坏事,营造
了一种恐怖的氛围,推动了后文的情节的发展。
C.小说塑造的主要人物就是那个要搭车的“青年”,而他的形象却是通过“我”和司机两个人物表现出来的。因此全文只采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来表现主要人物。
D.从全文看,我对搭车青年的情感经历了怜悯、痛恨、感动这样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完成了情节,完善了人物形象,与读者形成共鸣。

E.作者细写“我”与司机对那个青年的猜疑,其作用在于衬托,旨在形成反差,更加凸显那个青年的美好德行与善良人性
小说塑造了“青年”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答:

小说以“翻浆”为题有什么妙处?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答:


请结合作品,分析这篇小说在情节构思方面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②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宋金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③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④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那首着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⑤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边塞诗人卢纶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⑥“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⑦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⑧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一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文章有删改)
“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答:
文章第五段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题目是“把栏杆拍遍”,文中也多次写到拍栏杆,请简述辛弃疾“拍栏杆”的含意。
答:
纵观全文,作者认为辛弃疾的词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6~8题
地球新冰川期或因全球变暖推迟数千年
一项有关北极气候变化的最新研究称,由于人类运动引起全球变暖,下一个冰川期会姗姗来迟。这是迄今为止有关北极气候变化的最全面的研究。
  目前,北极地区的温度处于近2000年来的最高水平,这一趋势将扭转由地球轴心摇摆来定义的自然冷却循环。在之前的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对过去400年北极气温数据进行了全面分析。最新研究报告的作者之一吉福德·米勒指出,那项研究表明北极气温在20世纪达到最高值,但当时尚不确定导致北极变暖的“罪魁祸首”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还是自然变化进程。
  米勒及同事又向前推算了北极气候变化情况,结果表明20世纪全球气候突然变暖事实上打断了持续数千年的稳定的自然冷却循环。米勒说:“很显然,有关自然冷却循环被逆转的最合理的解释是因为温室气体增多。”据他介绍,研究人员制作的气候变化模型与有关沉积岩心、树木年轮等实地数据相吻合,米勒表示,最终地球会再次陷入自然循环的冰川期模式,但可能要比预期“迟到”数千年。
  为精确估算出北极过去的温度,米勒的研究小组调查分析了北极河湖沉淀物和之前的冰川期冰芯和树木年轮数据。他们还根据美国大气研究中心的数据制作了一个全球气候变化的电脑模型。米勒和同事发现,地球倾斜发生的摇摆使得北极温度在自然冷却周期以每千年0.36华氏度的速度下降。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人类活动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全面压抑了这种自然的逐渐冷却,使北极温度在过去几十年间升高约2.5华氏度。根据最新研究显示,在过去2000年里,在温度最高的五个十年里,有四次出现在1950年以后。
  据专家介绍,气候变更对北极的影响尤其大,北极气温上升的速度超过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这是因为北极温度主要受到夏季海冰和永冻土融化的冲击。北极在夏季融化的海冰量曾在2007年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最低值,可能会在2030年前全体融化。若没有大量浮冰将阳光折射到大气的话,这些光线会被接收到北极海洋,从而加速该地区的变暖趋势。
  与此同时,融化的永冻土已开始释放二氧化碳和甲烷。二氧化碳和甲烷是两种主要的温室气体,本来沉积在北极地下,温度上升令其释放出来。米勒说:“很显然,气温升高会在将来有继续加强的趋势。这将对北极发生直接的冲击。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冰川一旦融化,海平面就会上升——这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会发生巨大的影响。”
布雷特·哈特也以为,北极气温升高不断增强的影响“将会持续下去,直至夏季海冰全体消散,而且,短期内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扭转这种趋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应当采用任何举动” 。
下列对“有关北极气候变化的最新研究”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项最新研究涉及人类活动和自然变化进程两个方面,是目前人类对北极气候变化的研究中最全面的一次研究。
B.研究人员在最新研究中对过去400年的北极气温数据进行了全面分析,结果表明北极气温在20世纪达到最高值。
C.人类活动使北极地区的气温升高,自然冷却循环使北极地区的气温下降,但二者不足以相互抵消以维持平衡。
D.人类活动逆转了地球轴心摇摆导致的自然冷却循环,使本应该下降的北极气温升高,原因是温室气体的增加。

下列理解与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北极气温升高的“罪魁祸首”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北极永冻土和海冰的融化。
B最新研究表明,目前,北极地区的温度处于近2000年来的最高水平,而且该地区的气温升高将呈现出一种加速趋势。
C温室气体排放、北极永冻土融化、北极夏季海冰的减少,都有可能加速北极气温的升高。
D人类活动不断产生温室气体,逆转自然变化进程,有可能导致海水水位升高这一全球性问题。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由最新研究的结果可推知,进入20世纪后,人类排放温室气体产生的升温效应压制了自然冷却循环的降温作用。
B 全球气温加速变化即便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北极气温升高的状况也难以迅速随之改变。
C 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既有不利的一面,也有有利的一面,它可以推迟可怕的冰川期的到来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D 人们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将可以使北极气温的升高速度变缓,从而减轻对北极的冲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荒漠中的苇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直到走到天黑,看到了一颗好大的月亮时,也没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从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的。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是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选自2008-11-21《光明日报》,略有改动)
本文题目为"荒漠中的苇",请简要概括荒漠中"苇"的外在特征。本文主体是写"苇",但为什么花那么多笔墨写"荒漠"?

作者在第⑧段结尾巧妙地运用了"苇"、"萎"、"伟"三个同音词,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说说下面两个词的含义及其作用。
(1)"萎"的含义:
"伟"的含义:
(2)作用: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共6分)
(1)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

(2)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

作者写苇,显然又不仅仅是在写苇,探究一下作者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要表达什么样的意思?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7—9题。(9分,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就好比古典中国的读书人绕不开《易经》一样,现代中国的读书人是避不开《红楼梦》的。所以,自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以来,中国现代各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似乎不露一手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如何了得。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红楼梦》产生了一种“正典效应”。
“正典”(canon)一词分别译自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意谓“量尺”或“量杆”。这表明正典是一系列在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可以用来比较和衡量其他的著作或教导(决定它们是否正确)。所以,如果说莎士比亚是西方正典的核心,那么,《红楼梦》则是中国正典的核心。
《沉酣一梦终须醒》辑录的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等大师研读《红楼梦》的文章,编者加的副标题是“大师眼中的石头记”,但我认为,作者中除了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能称得上“大师”,其余的人是值得商榷的。这个选本的好处在于,它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研读《红楼梦》的文本,通过这一文本,我们可以切身地感受到《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用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来评论《红楼梦》,得出“《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的结论,开创了“红学”史上的小说批评派;蔡元培的《<石头记>索引》,则以《石头记》的内容情节和人物作为主轴,作了周密的实证和评论,得出了“《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的结论,重新树起了“红学”索引派的大旗;胡适不满索引派“猜笨谜”的方法,对曹雪芹的身世、《红楼梦》的版本进行考证和比较研究,开创了现代“红学”势力最大的“考证派”。而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这在本书收录的《清之人情小说》里也有体现。总之,上述文章因为作者本身的“大师”头衔早已家喻户晓,没什么好说的,倒是其他作者的文章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所以值得一叙。
比如说,启功先生既是当代著名的书画大家,又是满清皇族后裔,所以他对《红楼梦》里的北京俗语、服饰形状、器皿的用途、官制以及社会关系,都有惊人的洞见。他认为;“薛宝钗终于做了宝玉的配偶,这固然有悲剧故事情节的必要安排,也实有封建家庭的生活背景。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宝钗是王夫人姐姐的女儿。封建家庭中,祖父祖母尽管是最高权威人物,但对‘隔辈人’的婚姻,究竟要尊重孙子的父母的意见,尤其他母亲的意见,因为婆媳的关系是最要紧的。贾母爱孙子宝玉,当然也爱外孙女黛玉,何况黛玉父母已死,贾母对她的怜爱,不言而喻会更多些。如果勉强把她嫁给宝玉,自己死了以后,黛玉的命运还要操之于王夫人之手,贾母又何敢鲁莽从事呢?宝玉的婚姻既由王夫人做主,那么宝钗中选,自然是必然的结果。这可以近代史中一事为例:慈禧大后找继承人,在她妹妹家中选择,还延续到下一代。这种关系之强而且固,不是非常明显的吗?另外从前习惯‘中表不婚’,尤其是姑姑、舅舅的子女不婚。如果姑姑的女儿嫁给舅舅的儿子,叫做‘骨血还家’,更犯大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其生不蕃’,这本是古代人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一直在民间流传着。本书的作者赋予书中的情节,又岂能例外!”这个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迥异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切近真实的喜悦。
再比如说,唐德刚先生是历史学家,他在红学方面的两篇重要文章分别是《曹雪芹的文化冲突》和《海外读红楼》,他提出《红楼梦》是由“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的定型,这一观点与作家端木蕻良不谋而合。端木蕻良在《我看<红楼梦>》中认为:“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其意思是,红楼之前的中国小说,如《三国》、《水浒》等,大抵是用来听的。无论是章回的形式,还是写的方法,都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金瓶梅》对写人情细事有所发展,但标明“词话”,还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唯独《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居然如此契合,这说明《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
除此之外,精彩的地方还有民俗学家邓云乡对“打醮”的解释,周绍良先生对120回本《红楼梦》的坚持,高阳先生对曹雪芹创作的心理状态的揣摩……
在这些大的研读点缀中,《红楼梦》就像是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从内在的命意来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从外在的研读来看,可以是民俗学的深描,社会学的阐释,历史学的鸟瞰,文学家的感悟,以及小说家的遐想。在这里,研读的无限可能性其实也就是我们生活的无限可能性,“正典”通过人们获得新的命意,人们通过正典调校自己,这就是“正典效应”。(选自《中华读书报》2007年9月12日)
下列对“正典”或“正典效应”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正典”是每一个读书人必须读的经典著作,如古代的《易经》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作品。
B.正典是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它的权威性表现在它的完美和不容置疑。
C.“正典效应”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为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的现象。
D.正典效应的产生是以正典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和人们特别是学者们广泛参与深入研读为基础的。

下列对画线的句子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红楼梦》美不胜收,但如果在研究的关键点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就会走入迷途,所以研究的过程应该十分谨慎。
B.《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只有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才能领略她的魅力。
C.《红楼梦》内容博大精深,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和不同方法的研读者往往会有不同的发现。
D.对《红楼梦》的研读,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是契合的,可见尽管角度不同,最终结论总是一致的。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鲁迅应属于“考证派”。
B.启功先生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结论迥然不同,更切近真实。
C.《三国》、《水浒》等都只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而《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
D.不管是大师们自成体系的研究,还是一般研读者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的见解,都能赋予正典更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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