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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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山,虎啸龙吟
毕淑敏
(1)我16岁的时候,离开北京,穿上军装,作为藏北某部队第一批女兵5个人当中的一员,到达了这块共和国最高的土地。这块土地是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和喀喇昆仑山聚合的地方,平均高度在海拔5000米以上,它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阿里”。
(2)从北京来到西藏的阿里当兵,严酷的自然环境将我震撼。所有的日子都被严寒冻硬,绿色成为遥远而模糊的幻影。
(3)吃的是脱水菜,像纸片一样干燥的洋葱皮,在雪水的浸泡下,膨胀成赭色的浆团,炒或熬以后,一种辛辣而懊恼的气味充斥军营。
(4)由于缺乏维生素,我的嘴唇像兔子一样裂开了,讲话的时候就会有红红的血珠掉下来。这是很不雅的事情,我就去问老医生怎样才能治好嘴唇?医生想了半天,说你要大量地吃维生素。我说吃啦,每天都吃一大把,足足有20多片呢!可我的嘴唇为什么还是长不拢?医生说那就是你说话太多了,紧紧地闭一个星期的嘴巴,你的嘴唇就长好了。我说,那可不行,我是卫生员的班长,就算跟伙伴们可以不说话,跟病人也是要讲话的……老医生表示爱莫能助。
(5)后来我的嘴唇还是我自己治好的。夜里睡觉的时候,用胶布把自己的嘴巴给粘起来,强迫裂开的口子靠在一起,白天撕开照常讲话。坚持了一段时间,在某一个清晨就好了。
(6)由于缺氧,我的指甲猛烈地凹陷下去,像一个搅拌咖啡的小勺。年轻的女孩就是爱斗嘴,有一天,女卫生员争论起谁的指甲凹得最厉害,最后决定用注射器针头往指甲坑里注水,一滴滴往下灌,水的滴数多而不流淌溢出者为胜。记得我荣登榜首。好像是贮藏了好多滴水吧,在指甲的中心凝聚得圆圆的,像一颗巨大的露珠。我在藏北高原当了十几年的兵,把自己最宝贵的青年时代留在了冰川与雪岭之间。我曾经背负武器、红十字箱、干粮、行军帐篷,徒步跋涉在无人区。也曾骑马涉过冰河,急驰在雪原,给藏族老乡送医送药。
(7)我曾在万古不化的寒冰上,铺一张雨布席地而眠。初次这样露营时,我想,醒来身体还不得泊在一片汪洋之中?我真是高估了人体的微薄热量。黎明,当我掀开雨布查看时,只见雪原依旧,连个人形的凹陷都没有。除了双膝像凝固般的疼痛,一切都很正常。攀越海拔6000多米的高山时,心脏仿佛在胸膛炸成碎片,要随着急遽的呼吸迸溅出嘴巴。仰望云雾缭绕的顶峰,俯视脚下深不可测的渊薮,只有17岁的我,第一次想到了死。
(8)1980年我转业到北京,结婚、生子,操持家务……一个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该干的事情,我都很认真地做了。贤妻良母好医生,这是人们众口一词的评价。对一个30岁的医生来说,你还需要什么?
(9)按说是不需要什么了,我应该安安静静地沿着命运已经勾勒的轨道,盘旋下去。但是,我虽然从小生活在北京,对北京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此次归来,我却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我了,怀里那么多藏北的风雪,强烈地撞击着心脏。我对这个巨大的都市,感觉陌生。
(10)我到过这个国家最偏远最荒凉的地方,在横贯整个中国的旅行中,我知道了它的富饶与贫瘠。我在妖娆的霓虹灯中行走,身旁会突然显现白茫茫的雪原。在文明的喧哗与躁动之间,我倾听到遥远的西部有一座山在虎啸龙吟……
(11)我的父亲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而且在文学艺术方面有很好的天赋。只是由于他们那一代人所处的环境,使他戎马一生,始终未能从事文学。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期望,我决定一试。
(12)一个微茫的希望在远方磷火般地闪动。我想用我的笔,告诉世人一些风景和故事。
(13)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学完了大学中文系的所有课程,以毕业论文“优”的成绩结束了自学。我后来又读了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得到了硕士学位。告别医院的那一天,我心里好忧伤,有一种流离失所的凄凉……
(14)医生和作家都是与人为善的事业,可叹我在同一个时间内只可选择其一。
(15)我的父亲已经仙逝。他的眼睛在天上注视着我,更使我有一种无法逃遁的庄严感。
(16)为了西部那座美仑美奂的雪山,为了我的父母殷殷的期望,我将努力写作;直到我无法胜任这一神圣的工作时为止。
(摘自《当代青年(青春派)》,有删节)
作者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先后作出了哪些重要选择?请简要概括。
文中说:“此次归来,我却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我了。”请你谈谈从军归来的“我”发生了什么变化?
文中划横线句子中为何说这个国家最偏远最荒凉的地方既“富饶”又“贫瘠”?
第2—7自然段作者主要运用了哪些手法来表现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藏北从军所经历的种种苦难的?请予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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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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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皮筏子划过的岁月
安福学
①在兰州穿城而过的古老黄河上,现代大都市的喧嚣中还保留着一幅令人心醉神迷的古老图画,它像是远古的图腾,又像是奶奶娓娓讲述的故事。这就是至今还保留在黄河上游地区的古老渡河工具——羊皮筏子。而在黄河波涛上奋力挥动着船桨的筏子客们,他们那浓烈的西部口音、发达的高原胸肌,还有黑里透红的粗糙脸膛,都会在乘坐过羊皮筏子的人们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那博大、雄浑,甚至还有几分原始的画面,总会复去还来地令人心旌神摇。
②除了老中青年的男性外,偶尔也会有中青年女性,操持着筏子客这古老的营生。在靖远的黄河岸边,我就曾遇到过一位漂亮的黄河女筏子客。这个双颊上有如盛开着艳丽桃花的黄河妹子,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豆蔻年华和青春梦想,浸泡在爷爷那只能熏醉长天和落日的老酒壶里。她高举着桨橹,把三村六寨里的过河人渡过来又渡过去,她的眼神里,柔情与野性并存,装束中,古朴与时尚同在。乘坐在她驾驭的羊皮筏子上,你的心中会泛起许多联想与遐思:这片土地真费人啊,费男人也费女人,这个费就是过快地消磨人的青春;这条黄河也养人啊,养男人也养女人,这个养就是滋润与调养人的精神。
③在兰州穿城而过的黄河上,尽管早已有YAMAHA快艇劈波斩浪,尽管游弋着各种豪华游轮,可这里的羊皮筏子仍不知疲倦地上演着古老的童谣。老爷爷那背负着半个世纪人间沧桑的双肩,把一代又一代黄河人对生命的渴望与执著,都划向那令人情牵魂绕的黄河岸上。羊皮筏子上的西北妹子,也曾羡慕都市少女的红唇短裙,曾眼热贵妇人在出租车里的高谈阔论,可她们至多也就是一声叹息。羊皮筏子上的哥哥只要望见晴空里的太阳停留在崖畔上,看到老辈人眯起昏昏的睡眼,一对有情人就又出现在黄河滩头或筏子上。正是这一代又一代的筏子客们,把现代都市边的风景一次又一次地摇向远古,把昨天荡气回肠的花儿调一遍又一遍地唱给未来。
④这羊皮筏子上生生不息的古老岁月哟,伴着一泻千里的大黄河,牵着多梦多歌的季节,春种秋收,把所有的情爱与希冀都溶入永恒的老河口。不知疲倦的高原风也和他们一起辛劳,而他们共同忙碌的结果,就是想把苦日子扔进河里让它流走;黄黄的一河高原雪水冲刷着黄黄的一山黄土,黄黄的一串老日子装点着这一道黄黄的风景线。爷爷的爷爷年轻时就划着这筏子运走了村里人的笑声;奶奶的奶奶年少时就乘着这筏子送走了山里人的叹息。
⑤霓虹闪烁的都市里,官场、商场、情场,也许正上演着金戈铁马的战事;西部的天空下,旱塬、戈壁、窑洞,也许正吟唱着古老的情诗与歌谣;而额头长满褶皱的筏子客只管吸着几代人传下来的水烟锅子,凭着一身胆气和汗水,把原本平平淡淡的光阴,划出像平川上那一朵朵牡丹花一样光鲜的日月。
⑥倒在筏子上的这把喝醉了几辈人的老酒壶还是那么古色古香,筏子客正是从这把酒壶里品出了活人的滋味;挥动在水面上这只劈波斩浪的旧船桨,放筏人正是从这桨声中听惯了风声水声和男女对歌的花儿声。他们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求,就这样生生不息地放筏在滔滔黄水之上,打从天上来,又划向天边去,让这现代都市边的远古风景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就这么田园牧歌般地悠然着,就这么波峰浪谷之间里颠簸着,就这么平淡从容地划过春秋,又送走冬夏……
(选自《光明日报》2008年7月11日)
文章第一段开头说“现代大都市的喧嚣中还保留着一幅令人心醉神迷的古老图画”,请说说这幅画为什么令人心醉神迷。

联系全文,谈谈第③段中“可她们至多也就是一声叹息”这句话的含义和作用。(6分)

文章多处写到了“酒壶”、“水烟锅子”、“船桨”,这些意象有何共同点?作者写这些意象的用意是什么?

在传统文明不断受到现代文明冲击的今天,面对羊皮筏子这种古老、传统的运输工具,有人在渴望它的改变,有人在期待它的延续。对此,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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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系统为人体健康保驾护航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近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参与炎症反应、促进伤口愈合的免疫细胞竟然与肿瘤的恶化息息相关,它们会促进肿瘤生长,帮助癌细胞转移到其他组织里面去。
要理解炎症与癌症之间的关系,首先得弄清两个基本问题:机体如何对入侵者作出反应;当炎症反应持续时间过长,正常的伤口愈合过程怎样加速癌变进程。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一颗钉子,一些细菌会乘机从脚底钻入身体,但它们无法在人体内兴风作浪,因为一进入人体,细菌就会受到一群免疫蛋白和细胞的猛烈攻击。参与防御的免疫蛋白除了抗体外,还有30来种补体蛋白,它们可以导致病菌溶解,而病菌一旦溶解,人体内的吞噬细胞就会出动,将病菌的残余部分吞食掉。一旦遇到不速之客,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就会将它们整个吞下,消化掉。除了上述两种细胞,吞噬细胞还包括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伤口的愈合除了要消灭入侵病菌,还需要血小板的参与:它们从充斥着血管的内间质层迁移至表皮破损处,使血液凝固。然后,在一些酶的作用下,大量蛋白质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将皮肤细胞固定下来。伤口开始结痂,皮肤又会长回原样,炎症战场也逐渐沉寂下来。不过,炎症反应有时并未真正停止。不仅是皮肤,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从而变成心脏病、癌症等疾病的“温床”。
大量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的恶化有着密切的联系。1863年,德国著名的病理学家鲁道夫•魏尔啸在恶性肿瘤中发现了免疫细胞;1978年,意大利的阿尔贝托•曼托瓦尼在某些肿瘤附近,观察到先天性免疫细胞有聚集的倾向;1986年,美国的癌症生物学家哈罗德•F•德沃夏克指出,癌症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上世纪90年代末,英国的弗朗西丝•鲍尔克威尔研究了人体内的一种蛋白分子。这种分子类似于激素,是一种免疫信号分子,在浓度较高时,可以杀死癌细胞,因此科学家把它叫做肿瘤坏死因子(TNF)。但是,当低浓度的肿瘤坏死因子长期滞留于肿瘤中时,却可能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在一次试验中,鲍尔克威尔敲除了小鼠身上编码肿瘤坏死因子的基因,使它无法合成肿瘤坏死因子。试验结果令人惊讶:小鼠竟变成了癌症“绝缘体”!她回忆道:“这一结果在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所有把肿瘤坏死因子当作抗癌药物来研究的科学家都傻眼了,原本的抗癌分子一下子变成了癌症加速剂。”
新发现并非对传统观点的全盘否定。实际上,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这个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的复杂程度仅次于大脑,而且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时它对癌症亮“绿灯”,但有时它又亮“红灯”。有些先天性免疫细胞,比如自然杀伤细胞,的确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而其他免疫细胞,在平时都是消灭肿瘤的“正义之师”,只有当微环境处于炎症状态时,才有可能“助纣为虐”。而且,炎症反应并不是在所有器官中都会导致肿瘤的形成。关于炎症与通过血液扩散的癌症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下列对“免疫系统”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是保护人体免遭细菌入侵的保障系统。
B.免疫系统复杂程度很高,仅次于人脑的复杂程度。
C.免疫系统由免疫蛋白、自然杀伤细胞和血小板组成的。
D.炎症是免疫系统对抗入侵细菌而引发的人体生理反应。

下列对“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既可以保护人体健康,又会危害人体健康,即可以杀死有害细胞,也会杀死健康细胞。
B.在正常情况下,免疫系统可以抑制杀死肿瘤;在炎症状态下,免疫系统又有可能加速肿瘤生长。
C.免疫系统中的肿瘤坏死因子浓度高时可以杀死肿瘤细胞,在浓度低时,又反过来被肿瘤细胞杀死。
D.炎症反应时间短,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红灯”, 炎症反应时间长,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绿灯”。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年来,一系列的重大发现推翻了人们对免疫系统作用的传统认识。
B.很早以前,科学家就在关注免疫细胞与肿瘤恶化之间的联系。
C.对于入侵的细菌,免疫细胞负责溶解,免疫蛋白质负责吞噬。
D.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并导致形成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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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人(节选)莫言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①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②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③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④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⑤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⑥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⑦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⑧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出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⑨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2012年12月8日专稿)
文中④ - ⑦段写了作者记忆中的四件事,分别表现了母亲什么品质?
简要说说你对文中划线句子内容的理解。
(1)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2)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本文是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在瑞典学院发表的演讲,作者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篇幅来讲自己的母亲?从莫言的成长经历你得到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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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屠格涅夫
六月的最后一天;漫漫一千俄里之内,都是俄罗斯大地——我的故乡①。
②茫茫长空匀净地碧悠悠;只有一片白云——仿佛是在轻轻飘浮,又似乎是在袅袅融散。微风敛迹,天气暖洋洋的……空气——就像刚刚挤出、还冒着丝丝热气的牛奶一样新鲜!
③云雀在悠扬地歌唱;大嗉囊鸽子在咕咕叫唤;燕子在静悄悄地飞来掠去;马儿在喷着响鼻,不停地嚼着草;狗儿一声不吠地站在那里,温顺地轻摇着尾巴。
④空气中弥漫着烟火味和青草味——其中还夹杂着一丝焦油味,一丝皮革味。大麻地里的大麻枝繁叶茂,郁郁青青,散发出一阵阵香烘烘、醉陶陶的气味。
⑤一条坡度平缓的深深峡谷。两边的坡上长着几排爆竹柳,一棵棵树冠似盖,枝叶婆娑,下面的树干却都已龟裂了。一条小溪从谷底潺潺流过;波光粼粼,似乎可见水底的小石子在微微颤动。远处,天地合一的地方,一条大河就像连接天地的一道蓝莹莹的花边。
⑥沿着峡谷——一面坡上是一个个整洁的小粮仓和一间间双门紧闭的小库房;另一面则是五六家木板铺顶的松木农舍。每一家的屋顶上都高高竖着一根挂着椋鸟笼的竿子;每一家的小门廊上都钉着一匹鬃毛直竖的小铁马……护窗板上信手涂画着一个个插满鲜花的带把高水罐。每一间农舍前都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条完好无损的小长凳;一只只猫像线团那样蜷缩在墙根附近的土台上,警觉地竖起透明的耳朵在细听……
⑦我铺开一件披衣,躺在峡谷边沿;四周到处是整堆整堆刚刚割下的干草,清香扑鼻,让人心醉神迷……睡在这干草堆上,那真是美滋滋的!
⑧孩子们那头发卷曲的小脑袋,从每一个干草堆里纷纷钻出来;羽毛蓬松的母鸡在干草里翻寻小蚊蚋和小昆虫;一只白嘴唇的小狗崽在乱蓬蓬的草堆里翻来滚去地自在嬉耍。
⑨几个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小伙子,穿着干干净净、下摆上低低束着腰带的衬衣,蹬着笨重的镶边皮靴,胸脯靠在一辆卸了马的大车上,在伶牙利舌地相互取笑。
⑩一个脸庞圆圆的少妇,从窗口探出头来张望;她笑盈盈的,不知是小伙子们的说笑让她忍俊不禁,还是乱草堆里孩子们的嬉闹使她笑逐颜开。
⑾一个年老的主妇站在我面前,她身穿一件崭新的家织方格呢裙子,脚蹬一双新崭崭的厚靴子。空心大珠子串成的一条项链,在她那黑黝黝、瘦筋筋的脖子上绕了三圈;斑斑白发上系着一条带红点的黄头巾;老人的眼睛和蔼殷勤地微笑着;皱纹密布的脸上也堆满了笑容。嗨,这老人也许有七十岁了吧……不过,就是现在也依然看得出来:她当年是一个美人儿!
⑿她把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右手五指大大张开,托着一罐直接从地窖里取出来的、未脱脂的冷牛奶;罐壁上凝着一层珍珠似的小小水珠。老人家把左手掌心里那一大块余温犹存的面包递给我,说:“吃吧,随便吃点儿呀,过路的客人!”
⒀一只公鸡突然咯咯地大叫起来,还起劲地不停扑扇着翅膀;作为回应,一头关在栏里的小牛犊慢慢悠悠地拖长调子“哞”了一声。
⒁“啊,这燕麦长得多好呀!”我那马车夫的声音传了过来。
⒂哦,自由自在的俄罗斯乡村生活,是多么富庶、安宁、丰饶啊!哦,它是多么的宁静和美满。
⒃我不禁想到:皇城圣索菲亚大教堂圆顶上的十字架②,还有我们城里人费尽心血所追求的一切,在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呢?1878年2月(曾思艺译,全文有删改)
注:①1872年2月,居住在国外的屠格涅夫晚年身体多病,十分想念自己的祖国,故写下了这篇文章。
②指1878年的俄土战争,当年1月,俄军占领阿德里安堡后又准备进军君士坦丁堡,准备重新让东正教的十字架挂在圣索菲亚的大教堂上。
本文②—⑤段是按怎样的顺序描写俄罗斯乡村景物特点的?有何好处?
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①空气——就像刚刚挤出、还冒着丝丝热气的牛奶一样新鲜!
②波光粼粼,似乎可见水底的小石子在微微颤动。
对本文描写的俄罗斯的乡村生活有何特点?你欣赏这种生活吗?联系现实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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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之美
①舞之美,是人的美。它是一种艺术,当然有艺术美,但它所假之物并不是声、色、字、词,而是天生的、自然存在的人,因此它着称是一种自然的美。
②当然,舞台上的演员不同于画室里的模特儿。舞蹈除自然美外,更重艺术美,于是便要讲到衣饰。但这衣饰决不像旧戏那样给人套上死板的程式,也不像话剧那样过分地写实。它不过是为了揭示舞者美的存在,像几片白云说明天空的深蓝;它不过是为了衬托舞者美的形象,像流水绕过幽静的山风。为了表示飞动,西方艺术中有一种小天使,胖墩墩的孩子,两胁下却生出一对肉翅,显得十分生硬。这何如我们敦煌石窟里的飞天,窈窕女子,肩垂飘带,升起在天空。人着衣披带本是很自然的事,但这自然的衣着,顿使沉重的人体化为轻捷的一叶,潇洒、舒展、轻盈、自如,满台生风。人外形的美,内蕴的美,都因那轻淡饰物的勾勒与揭示而成一种美的理想、美的憧憬而挥发开来。国画界有以形写神与以神写形之争,从这个角度观之,舞者真是靠自己的外美之形来写内美之神了。
③再者,飘动的舞者,又决不是静止的雕像,所以造型美外,更讲情感。这便要借助音乐。本来,演员在那铃响幕启之前,是先在体内储满一汪情感的,上台后全待那乐声的煦风拂来,才摇曳荡漾,粼粼生辉。当我们耳闻乐声而目观舞台时,更多体味的已不是形、色、物、体,而是神,是情,是韵,是一种充蕴全场、流动飘浮、深幽朦胧的美,是一种逆接千古、延绵未来、辽阔久远的美。这时,长袖在台上飘动,音符在空中隐现,舞者所内蕴外观的美,一起随着乐声溶为一股感情的潮流,在观众的前后左右穿流激荡。对观众来说,此时已不是观看,而是在闭目听,凝神想,用心,用身,去与演员交流了。这时再看台上的演员,观众已经绕过直观而通过她心灵深处的那一泓秋水,在波光中照见了一个是她,但比她更美的形象。这便又是以神写形了。
④本来,舞蹈就是因人内心情感的摇荡而不由得手舞足蹈。明月当空,花间的李白无亲自怜,便起舞清影,举杯邀月;大江上的曹操有雄兵百万,就横槊赋诗,酹酒江心。今舞者,正是从人们平常不自觉的动作中,抽出最美的,规律性的东西,以衣具饰之,以音乐和之,酿成一股酒香,反过来摇荡人的感情。所以,老者观舞,会生出不少的乐趣;少年观舞,会陷入一片深沉;科学家在这里能为自己的规律找到美的表述方式;哲学家在这里能为自己的哲理找到美的形象。怀素和尚观公孙大娘一舞而得书法之精妙,杜甫观公孙弟子之舞而有华章传世。人们与其说是在欣赏舞蹈,不如说是在发现与升华自己潜在的美的意识,美的素养。因为,无论是演员还是观者,他们都是最有灵感的高级生命。虽说表演艺术中还有话剧,但它主要靠台词;还有戏曲,但它主要靠唱腔;还有电影,那便更要借助许多手段。只有舞蹈是纯靠人的外形与内蕴。它的美,实在是特别的。
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舞蹈的美是人的美,是自然的舞者借助声、色、字、词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美。
B.舞者有着美的衣饰,这是舞台上的演员与画室里的模特儿的本质区别。
C.舞着靠自己的外美之形来写内美之神,从这个角度看,舞蹈和以形写神的国画是类似的。
D.观众欣赏舞蹈,在音乐中与舞者进行感情交流,升华了自己美的素养。

E.和生活中存在的许多美一样,舞蹈美也是纯靠人的外形与内蕴来体现。
第③段结尾说“以神写形”,从观众的角度来看,是指()

A.把内在的情感表现为美的舞姿
B.通过与舞者的情感交流见到一个更美的形象。
C.在造型美外,更讲求情感
D.体内储满情感的来欣赏舞者的舞台造型美

第④段中举“李白”、“曹操”和“怀素”、“杜甫”两组事例分别说明了什么?
2012年的春晚,有一个杨丽萍的舞蹈节目《雀之舞》,其舞台背景是一片原始森林,杨丽萍与另一舞伴作孔雀装扮,模仿孔雀动作,跳了一段孔雀求爱舞。该节目博得了满堂喝彩。请结合本文观点,说说这段舞蹈带给观众哪些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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