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不用抒情
忽然想起小时候我和父亲一起吹牛的事儿。我们玩的吹牛是种扑克游戏,大小王能代替任何牌,真一手假一手地出牌。如果怀疑,可以翻底牌,是真的,就把对方的牌拿着,假的——牛皮吹破了,对方拿回自己的牌,谁先两手空空,就赢了。我常常输,倒不是因为父亲多会吹牛,而是我太多疑心,总要揭他的底牌,差不多都是真的,结果他赢了。如果他这时说,别揭父亲的底牌,因为父亲对孩子不能作假的,也许我会记住,某一天写篇文章。事实上,他没有什么也没说,我们只是玩这个游戏。
我唠唠叨叨地写过许多母亲的文章,但很少写父亲,分明有那么多故事,但喜欢收着藏着,一如父亲本身的内敛。
小时候我调皮捣蛋,没少让父亲修理。他基本上不用树条,亲自动手。常常是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抽我屁股。抽得我肚子一挺一挺的,扯起嗓子嚎,父亲就歇下来。事隔多年,我已经忘记痛了,但是屁股忽然而来的热乎劲一直记得。
他教过一阵子小学,因为成分不好不让教了。本来就是农民,这个落差立刻被填平了,太多事情要做,去修襄渝铁路。他会打铁,会码石墙,这两样都算是技术活儿。“我是铁匠!”他多少有些自豪,他还是石匠,据说当地有上好的青石,是做辣子窝好料。逢上雨天,他叮叮当当地钻,时不时飞些火花。他还是木匠,还是篾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父亲热爱手艺,有一年他从大柿树掉下来,落在松软的柴禾上,捡回一条命,可肩膀脱臼了,用布带子挂着。他闲不住,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学油漆,他想当漆匠!
他不光是个手艺人,他喜欢文艺,当年偷偷摸摸地抄过《第二次握手》。这个手抄本我小时看过,并不觉得动人。他叹息说,小娃子只晓得认字,知道个啥?他看了琼瑶的《一颗红豆》说,写得好。快七十岁时看汪曾祺的小说集,看得哈哈大笑说,这个老汉好玩得很。他喜欢那篇《受戒》,觉得和尚在庙里杀猪像是看戏。
他六十岁生日,我打电话祝愿他,万寿无疆,一元复始。他说,前面一句就算了,后面一句如同数数字,多数几年也好。
他善酿酒,醇香绵长,我喜欢喝。每年回家坐定,要尝新酒,自然是不错的。他接过酒杯,也尝。母亲说,你喝了好多,还尝啥呢?他说,甲申(我的名字)说的这个味儿,我以前咋没尝出咧?
院边上有一株牡丹,植株高大。有一年他在下面做了一个鸡笼。我说,袁枚说牡丹下面做鸡架是十大俗事之一。他笑说,牡丹晴天遮阴,雨天挡雨,鸡喜欢就好。
有一年他病了,卫生所的医生每天来给打针。有天医生忙没来,他让我做这事。可这事我没做过,他说了动作要领,化了药水吸在针管里递给我。他解下裤带露出屁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
打此之后,他就不像从前那么高高在上,变得家常起来。我们管他叫老掌柜,我立刻升到大掌柜,弟弟升到小掌柜,家里有什么事,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感觉像开会。
我跟父亲说,我在网上搜到你的名字。他问,是不是我啊。我说,是啊,因为我写出来的啊。他乐了,说,那不会错的。
有时候,我想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很多时候,父亲是用来叙事的。这样想时,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
——摘自“读书人网”2012年1月本文叙写了父亲前半生的哪些事情?从中看出父亲年轻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年老的父亲发生了哪些变化?
任选一个角度对下面两段文字进行赏析
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
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文中划线句 “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两句是否矛盾?最后一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试分析本文标题的含义
阅读选文,回答下列各题。(l5分)
雪中小卓玛
李春雷
玉树大地震之后的第七个早晨,我从震中的结古镇,驱车赶往西宁。忽然发现,前面路边悄然站立着一个藏族小姑娘,双手捧着一个奖状大小的纸板,上面歪歪扭扭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两个殷红似火的大字:“谢谢!”
四周是茫茫的雪山,根本看不到村庄的影子,她是从哪里来的呢?
停下车,我走过去,拉住她的手,轻轻掸去她头上的一层雪花。这个在风雪中瑟瑟发抖的小姑娘,约有五六岁的样子,蓬乱的头发,瘦瘦的小脸上是典型的高原红,额头上还凸起一道长长的已经结痂的伤痕。
“你是哪个村庄的?”
“谢谢!”
“上学了没有?”
“谢谢!”
“你叫什么名字?”
“谢谢!”
我有些纳闷了,又问她这次地震中家里的情况。她似乎没有听懂,圆睁着大大的眼睛,迷惑地看着我,嘴里仍只是在重复着那两个字。
我猛然明白,这里是纯粹的藏族牧区,她还没有上学,自然听不懂汉语。
这么冷的天,是谁让她来的呢?震中心周围的房屋几乎全部倒塌了,伤亡惨重。她的家中,她的小村灾情如何呢。这个小姑娘,是不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希求援助呢?
但我马上否定了自己。地震之后,灾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都得到了政府救济,逝者安葬,伤者就医,失居者也都有了帐篷,有了粮食,有了饮水。正是因为这些,灾区才安定下来。
况且看看她额头上的伤口,早已经过医生处理,且已经结痂了。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却也算干净整齐。再看她的神情,更像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我决定把车上的食品,送给她一些,还有她的家人。那是从城市里买来的一些奶制品和肉制品,花花绿绿,包装精致。
她的眼光一亮,旋即又摇了摇头。不仅摇头,红红的小手也在摇动着,像风中的枫叶。
我坚持着,有些强行地塞给她。她迟疑了一下,只得从其中拿了一块造型别致的巧克力,揣在怀里。接着,恭恭敬敬地冲着我,鞠了一个躬,再次清晰地说出了那两个字“谢谢!”之后,她细心地把巧克力塞进贴身的兜兜里。
做完这一切,她又用双手托起了那个宝贝纸板,高高地抱在胸前,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只露出两只大大的眼睛,像青海湖一般澄澈和镇静。
虽然我不知道在这个孩子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灾难已经过去,作为一个小小的亲历者,她只是要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一种心底里难以言说的感激。
从她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与年龄并不相符的镇静和成熟!我们城市里的五六岁的孩子,在这样的冰雪天气里,会干什么呢?或许正依偎在妈妈怀里睡觉呢?或许正在暖意盈盈的房间里玩游戏吧?哦,亲爱的孩子们,你们理解人生的艰难吗?你们品尝过感恩的味道吗?你们明白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吗?
这个青藏高原上的楚楚可怜的藏族小姑娘,她才五六岁,通过这一场灾难,却已经开始真切地感觉到了这一切。
孩子,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权且按藏族人通常的习俗,称呼你小卓玛吧。我也不了解发生在你身上的故事,但我理解和明白你的心思。不过,今天太冷了,雪太大了,你还是回家去吧,那怕只是一顶简陋的帐篷。
我再三地劝她。这个小姑娘,这个小卓玛,却像巴颜喀拉山一样坚定和倔强,她虽然明白了我的好意,但再一次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纸板上的那两个字,指了指远方,又指了指自己的心窝。
哦,可爱的孩子,可爱的小卓玛,我的眼中酸热热的,情不自禁地双手抱拳,面对她的痴情,面对她的坚定,深鞠一躬,并模仿着她的语气,说了一声:“谢谢!”
车走远了,雪中小卓玛的身影,像一簇猩红的篝火。在我的心底燃烧着。
(摘自《人民日报》2010年4月28日,有改动)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阅读全文后,你觉得藏族小姑娘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
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这个青藏高原上的楚楚可怜的藏族小姑娘,她才五六岁,通过这一场灾难,却已经开始真切的感觉到了这一切”中的“这一切”指什么?
请从修辞手法运用的角度理解文章最后一句“车走远了,雪中小卓玛的身影,像一簇猩红的篝火,在我的心底燃烧着”的含义。
下面是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请根据这句话的具体语境,揣摩此时小卓玛的心理活动。
她的眼光一亮,旋即又摇了摇头。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问题
饮食不宜过烫
口腔食道都怕烫,热饮热食有损伤。上皮增生会恶变,吃饭喝汤不要忙。
温度对人具有诸多微妙作用。生命在进化中都有自身最适合的温度,进化程度越高,要求最佳适宜温度越严格。人体体温在37℃左右时,代谢活动处于最佳状态,人体细胞对高温的耐受性比低温差。热对肿瘤细胞也产生微妙的生物学作用,许多试验证明,肿瘤细胞的致死温度临界点为42.5℃~43℃,在此温度范围内,延长加温时间可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由此产生了温热疗法治疗肿瘤。
但是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食管癌、贲门癌、口腔癌又可能与热饮热食有关,就是说有可能某些黏膜上皮的肿瘤是“烫”出来的。我国新疆哈萨克族居住的地区喜欢饮用热奶茶,一日数遍;东南沿海潮汕地区的居民喜喝“功夫茶”,且要趁热饮用;太行山区的人们习惯于趁热喝大碗粥。①这些地区都是我国食管癌的高发区。当然,肿瘤的发生原因复杂,并非单一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太行山区成为食管癌高发区除热食外,还与饮食特点如粗、快、硬等有关。
研究发现,人体在37℃左右的情况下,口腔和食管的温度多在36.5℃~37.2℃,最适宜的进食温度在10℃~40℃左右,一般耐受的温度最高为50℃~60℃。当感到很热时,温度多在70℃左右。②经常热食的人,在温度很高的情况下也不觉得烫,但是在接触75℃左右的热食、热饮时,娇嫩的口腔、食管黏膜会有轻度灼伤,灼伤的黏膜表层会及时脱落、更新,基底的细胞会迅速增生、更新、补充,久而久之,增生的细胞速度如异常加快或在不良刺激下发生变异,最终产生不良后果。另外,由于黏膜在热刺激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会增厚,增厚的黏膜受热刺激反应会越来越不敏感,加之食管黏膜的神经反射本来就很迟纯,这样会越来越不怕热,越不怕热会越敢吃烫的东西,而吃得越烫,口腔黏膜会越增厚。如此恶性循环,人会不由自主地接受越来越严重的灼伤刺激。这种刺激带来的损伤还有可能引起久治不愈的食管炎,这种食管炎有时伴有间变细胞,有人提示这有可能是癌前病变之一。研究人员发现,食管癌往往合并有食管炎,食管炎往往比食管癌早10年。
热饮热食不但与肿瘤的发生有关,而且对食物的消化吸收也不利。食物太烫,在口腔存在时间偏短,刺激唾液分泌减少,以及唾液与食物混合过程不充分,这不利于饮食的消化吸收。另外,温热刺激能掩盖味觉的充分体验,往往难以细细品味各种食物的美味。
饮食过烫,不论从防癌或一般饮食卫生角度看,都属于不良的生活习惯。应努力纠正,尤其是那些有食管贲门癌家族史的人,更应早日改弦易辙。
清淡温凉吃美味,食不过烫保平安。
1、文章用四句诗开头,有什么好处?
2、细读全文,说一说“热饮热食”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3、划线处各用了哪种说明方法?请任选一处说明它的作用。
4、文章句子“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一些地区食管癌,贲门癌、口腔癌又可能与热饮热食”中“可能”能不能删去?为什么?
阅读下列选段,完成文后问题。
范进即将这银子交与浑家打开来看,一封一封雪白的细丝锭子,即便包了两锭,叫胡屠户进来,递与他道:“方才费老爹的心,拿了五千钱来。这六两多银子,老爹拿了去。”屠户把银子攥在手里紧紧的,把拳头舒过来,道:“这个,你且收着。我原是贺你的,怎好又拿了回去?”范进道:“眼见得我这里还有这几两银子,若用完了,再来问老爹讨来用。”屠户连忙把拳头缩了回去,往腰里揣,口里说道:“也罢,你而今相与了这个张老爷,何愁没有银子用?他家里的银子,说起来比皇帝家还多些哩!他家就是我卖肉的主顾,一年就是无事,肉也要用四五千斤,银子何足为奇!”又转回头来望着女儿,说道:“我早上拿了钱来,你那该死行瘟的兄弟还不肯,我说:‘姑老爷今非昔比,少不得有人把银子送上门来给他用,只怕姑老爷还不稀罕。’今日果不其然!如今拿了银子家去,骂这死砍头短命的奴才!”说了一会,千恩万谢,低着头,笑迷迷的去了。
1.选文叙述的主要事件是________。
2.选文主要运用对人物的________描写和________描写来塑造胡屠户这一形象,活画了他的性格特征。
3.中举前范进恭敬地称胡屠户为“岳父”,而今却随着乡亲们叫“老爹”,这一变化说明了什么?
4.文中的范进中了举,有了银子,岳父也完全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可见范进以后的人生将“前程似锦”。那么你认为这对范进来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为什么?
我雇了和我同船来的一位青年担任我的翻译。他是拉格奈格人,但在马尔多纳达住过几年,所以精通两地语言。凭借他的帮助,我可以同前来看我的那些人进行交谈,不过谈话内容只限于他们提问我回答。
朝廷的文件在我们预算的时间内到了。那是一张传票,要求由十名骑兵把我连同我的随从押解特拉尔德拉格达布,或者叫特利尔德洛格德利布(就我记忆所及,这个字有两种读。我所有的随从就是那个做翻译的命苦的小伙子,还是经我劝说才答应帮我忙的。在我的请求下,我们俩一人弄到了一头骡子骑。一位信使早我们半天先出发了,他去报告国王我就要到了,请陛下规定一个日子和时辰,看看他什么时候高兴见我,好让我有幸去“舔他脚凳子跟前的尘土”。这是这个国家朝廷的规矩,不过我发现它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因为我到达后两天被引见的时候,他们命令我趴在地上朝前爬,一边爬一边舔地板;但因为我是个外国人,他们倒注意事先将地板清理得干干净净,这样尘土的味道倒还不是很讨厌。不过,这是一种特殊的恩典,只有最高级的官员要求入宫时才能得到。不仅这样,要是被召见的人碰巧有几个有权有势的仇敌在朝,有时地板上还故意撒上尘土。我就看到过一位大臣满嘴尘土,等他爬到御座前规定的地点时,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也没有什么办,因为那些被召见的人如果当着国王陛下的面吐痰或抹嘴,就会被处以死刑。另外还有一种风俗,说实话我也不能完全赞同:如果国王想用一种温和宽大的方来处死一位贵族,他就下令在地板上撒上一种褐色的毒粉,舔到嘴里,二十四小时后毒发身亡。但是说句公道话,这位君王还是非常仁慈的,对巨子的性命相当爱护(这一点上,我很希望欧洲的君王都能向他学习)。为了他的荣誉,我一定要说一下:每次以这种方将人处死后,他都严令叫人将地板上有毒粉的地方洗刷干净,侍从们要是大意了,就会因惹恼了国王而受刑、我曾亲耳听他下令要把他的一个侍从鞭打一顿,因为有一次执行完刑,轮到他去叫人洗刷地板,他却故意不通知;这一玩忽职守,一位前途无量的贵族青年就在一次被召入宫时不幸中毒身亡了,而国王那时倒并没有打算要他的命。不过这位好君王非常宽厚,饶了那个可怜的侍从一顿鞭子,只要他保证,以后没有特别的命令,不许再干这样的事。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格列佛曾经漂流到许多不同的国家,以上文段是他在哪个国家的见闻和感受?请你把他到这个国家前后所发生的故事简要概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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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选文段充分地突出了作者怎样的写作艺术风格?请结合具体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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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兰
父亲喜欢兰草,过些日子就要到深山中去一趟,带回些野兰来栽培。几年之间,家里庭院就有了百十个品种,像要做一个兰草园圃似的。方圆十几里的人都跑来玩赏。父亲不但不以此得意,反而倒有了几分愠怒。此后进山去,便不再带回那些野生野长的兰草了。这事很使我奇怪,问他,又不肯说:只是又一次进山的时候,特意招呼我说:“访兰去吧!”
我们走了半天,到了山的深处。那里有道瀑布,十几丈高地直直垂下,老远就听到了轰轰隆隆地响,水沫扬起来,弥漫到半空,日光在上面浮着,晕出七彩迷离的虚幻。我们沿谷底走,便看见有很多野兰草,盈尺高的,都开了淡淡的兰花,像就地铺了一层寒烟。香气浓极了,气浪一冲,站在峡谷的任何地方都闯到了。
我从未见过这么清妙的兰草,连声叫好,便动手要挖起一株来。我想,父亲会培育这仙品的——以前就这么挖回去,经过一番栽培,就养出了各种各样的品种、形状的呢。
父亲却把我制止了,问道:“你觉得这里的兰草好呢,还是家里的那些好?”
我说:“这里的好。”
“怎么个好呢?”
我却说不出来。家里的的确比这里的好看,这里的却远比家里的清爽。
“是味儿好像不同吗?”
“是的。”
“这是为什么?一样的兰草,长在两个地方就有两个味?”
父亲说:“兰草是空谷的幽物,得的是天地自然的灵气,长的是野山水畔的趣姿:一栽培了,便成了玩赏的盆景。”
“但它确实叶更嫩,花是繁大了呀。”
“样子似乎是,但美得太甜、太媚,格调也就俗了。”
父亲的话是对的,但我却不禁惋惜了:这么精神的野兰,在这么个空谷僻野,叶是为谁长的,花是为谁开的,会有几个人知道而欣赏呢?
“这正是它的不俗处。它不为被欣赏而生长,却为着自己的特色而存在着。所以它才长得叶纯,开得花纯,楚楚的有着它的性灵。”
我再也不敢去挖野兰了。高兴着它的这种纯朴,悲叹以前喜爱着它却无形中毁了它。
父亲拉着我坐在潭边,我们的身影就静静地沉在水里。他看兰,也在看我,说:“做人也是这样啊,孩子,人活在世上,不能失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像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低了品格。低俗的人是不会对社会有贡献的。”
我深深地记着父亲的话。从那以后,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我一直未敢忘。文章中最能体现野兰特色的一个词是什么?对“一样的兰草,长在两个地方就有两个味”中的“味”,你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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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的景物描写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关于“访兰”过程中父子对话的分析,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通过对话,对野生兰草和栽培兰草作对比,既照应开头,又为后文议论作铺垫。 |
B.通过对话,具体写出野生兰草和栽培兰草的不同特点,寓褒贬于对话之中,发人深思。 |
C.通过对话,交代了“访兰”的具体内容与“我”认识到野生兰草的特性,并因此而惋惜。 |
D.通过对话,揭示了父亲约“我”“访兰”的目的,写出“我”的感情和认识的变化。 |
文章主要写的是对“兰草”的欣赏、品评,可文题却用“访兰”而不用“赏兰”,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要分析作者借“兰草”这一事物,揭示了怎样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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