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北京声音》一文,完成小题。(共15分)
客居京城两年,印象最深刻的是北京的静。
北京的静,当然不是荒凉的静。这个城市,人口数以千万,商圈喧哗,楼群生长,昼夜有航班起落,车流拥堵已经到了新车上牌将议价收费的程度。①然而,所有的声息都如同碎片,顺着风,搅起一些,还没听真切,它们就低下来,着地了;所有含混的响动,像河底的泥草,像茶杯里的渣脚,微小地交织在主体的边缘,反而映衬出静的亘古远大。
西大望路,北京CBD核心地区之一。五星级酒店与高级购物中心林立丛生,沿街面折扇般打开,每一折都是日光粼粼的玻璃大厦。那天下午,我沿着北京特有的、斜坡极长的行人天桥走至整个景象的中心,忽然发现,没有声音。
汽车几乎无声无息地从天桥下穿过。马路两旁,闲人和忙人都不作停留,路面经常是空的。桥的这一边,还有旧工业厂区的遗存,铁门锁着,红砖楼深处阒无人声,只有高耸的烟囱,静静喷吐着白烟。白烟以上,是一片澄澈,舒缓,透明,凝固的天宇。
大音稀声。这静,它轻松自在,风也刮不散。它似坐着秋千,回荡半空中,仰望着更高的深处,承接宇宙。
北京的静,和城市地理相关。三面雄关,指缝间漏下一个平原,不接水路,气质上与山居相近。北方苦寒,气候干燥,日短夜长,并不适宜欢饮达旦。
我们所知的北京人最常见的问候“吃了吗”,得到的回答往往是这样的,“吃了,一碗小米粥,俩馒头,搁碟咸菜,完事,您哪?”
这是晚饭,中午呢?
“拍黄瓜,一碗炸酱面,解决,百吃不厌。”
说话的人微笑,自得,骄傲,能“将就”,不“事儿”,特“简单”,是值得炫耀与交流的谈资。
历史也为北京人留下了惯看秋月春风的稳健。年轻时爱瞎侃吹牛的,倘不是为了谋生,过一定年龄还这样,就教大家都瞧不上。皇城根下的平头百姓,基因里埋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地线。我有缘见过的一些北京籍或很早就生活在北京了的文化人,身上都带着静气,不说大话,偶露峥嵘。若由着性子谵妄,恐怕自己心里先觉着了“没意思”,与这座城市很相当。
北京的静,使之真正成为北京。同样是报时钟,北京也迥异于上海。
我住的地方,就在北京火车站附近,在高楼上,隔着一截明城墙,能看见编好组的火车宛如慢镜头般进站。
生活在火车站钟声的领空下,早晨,中午,傍晚,慢悠悠的《东方红》的乐曲声,像是从天际涌来的一线潮,牵引着听觉。因为播放的节奏偏慢,原本高亢激昂的革命歌曲听来竟然梦幻而古典,又因传播介质——空气——的变化,它有时明亮,有时迟缓,或许又因为时辰的不同,中午的时候庄严辽阔,傍晚则苍茫若失。糊涂的阴沉的下雪天,钟声闷闷的,却传得远,余音萦绕在将暗未暗的城市的眼阖里,让人们渴望回家,回到厚实的门帘裹住的又黑又静的夜里。
声音,是形象思维之门。推开这道门,人们跨越时空,与这段声音的“生命”同在。②这些曾经的声音,不仅属于那段历史,而且无声地滋养着北京的静。因此,去年首都博物馆将“北京”声音作为重要的非物质遗产予以展览,确实是颇有见地的。
(作者:吴越《文汇报》有删改) 根据文章内容简要概括“北京的静”的特点。
在作者看来,造成“北京的静”的原因有哪些?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与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文中划线句①运用比喻修辞,将北京声音低微、细小、很快消失的特点写得细腻生动、真实传神。 |
B.文中写北京火车站的钟声是以静写声,写出了钟声的梦幻与古典。 |
C.本文作者以独特的视角通过北京的声音写了北京的景、北京的人、北京的历史。 |
D.本文作者感悟到了北京的静,并告诉人们要学会闹中取静,以求得心灵的安宁。 |
联系上下文,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②的理解。
文章结尾说:“首都博物馆将“北京”声音作为重要的非物质遗产予以展览,确实是颇有见地的。”请认真阅读下面两则材料,结合本文内容,说说成为非物质遗产的声音有什么特点?它们作为非物质遗产有何意义?
链接1:“北京声音”的原始素材包含二十多个声音文件,有唱京剧,二胡,鸽群,蝈蝈,胡同的清晨,空竹,拉胡琴,驴,磨剪子磨刀,鸟鸣犬吠,清扫寺院,寺院钟声等。但有人认为这些声音很普通,甚至卑微,正如产生它们的市井生活,正如与它们相伴的、多半不会在历史留名的普通人们。有什么必要,为普通到几乎无人察觉的存在与消失的历史立志呢?
链接2:“香炒热白果,一粒开花两粒大,两粒开花糯又糯。”在当年常州狭小的胡同里,这样带点苏南小调风味的叫卖声,吸引着人们争相购买炒白果。可如今再想听到这原汁原味的叫卖声,却很难了。70岁的常州民俗爱好者瞿鼎滋就专门收集整理常州地区的各类叫卖声,五年时间收集了近百种。其中有茅山的竹喇叭、端午的老虎花、灶王爷的轿子、芦墅的熟菱、西横林的蝴蝶籽黄瓤的西瓜、集市中的“小热昏”……瞿鼎滋到各个社区去进行演讲,所到之处无不受到欢迎,年轻人听后感到闻所未闻,新鲜好奇;中年人听后感到似曾相识,勾起了童年的回忆;老年人听后倍感亲切,拂开了历史的风尘,瞬间打开了思绪的闸门。
①沈从文先生的墓碑后面有这样的碑文:“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每句最后一字巧妙地组成了“从文让人”。让人,可以说是沈从文性格的一个重要方面。让人,让他得享八十有六的高寿,让他由作家转为学者,成就大事业,享誉中外。可见,让人,是人生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②让人,并不是懦弱,而是一种涵养,一种胆识。“让人非我弱,弱者不让人。”历史上成就大事业的人,哪个不具备这样的品格?“将相和”的故事流传甚广。蔺相如不想和廉颇争地位,路上遇到廉老将军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避让。这种豁达大度,不正体现了蔺相如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崇高品德吗?因他的这种美德,才有后来廉颇老将军的“负荆请罪”,从而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
③让人,可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有容人之量,有让人之心,才有和睦,才有和谐。当今著名词作家乔羽,偕夫人佟琦做客央视《夫妻剧场》,主持人问:“二老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有什么秘诀吗?”乔老答:“一个字,忍。”夫人佟琦抢答:“我是四个字,一忍再忍。”诙谐中尽显相处之道。
④让人,对事业的发展也有极大的帮助。人在事业上很难一帆风顺,有时甚至会陷入绝境。如果宁折不弯,不退不让。事业很可能会就此终结。而让人,则会让你的人生之树在即将枯萎的时候焕发新的生机。沈从文先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能再继续写他钟爱的小说散文,几被世人遗忘。但他以大度的襟怀,超人的毅力,忍了,让了,既不悲观,也未消沉,而是将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用到了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上。不哀不伤,潜心学术,写出皇皇巨著《中国服饰史》,又一次为世人刮目相看。
⑤可是真正做到让人并不容易。首先,你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要认识到自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否则,总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遇到别人冒犯,当然不容易大度起来。此外,想要做到让人,最好还要有点幽默细胞。生活中遇到不顺,谁心里都不会舒服。这时候不妨自我解嘲一下,心情有时就好多了。
⑥让人,乃众妙之门。生活中多一些让人,我们的心灵会多一些阳光,事业也会多几分顺利。不信,你试试!
(选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文章第④段划线句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①一项新研究显示,正如查尔斯·达尔文140多年前所说,地球生命确实起源于陆地上一个“温暖的小池塘”,而并不是起源于海洋。
②最初的原始细胞可能是在充满冷凝蒸汽的池塘里开始发育的,地下热水或从地下蒸发出来的水泡造成了这些池塘。
③研究人员分析了古老内陆和海洋栖息地的岩石化学特征,同用基因重组得到的地球原始细胞作了比较。物理学家阿尔门·穆尔基德加伊安和同事们发现,海洋并不含有培育生命所需的最稳定成分。
④诺贝尔奖得主、哈佛大学科学家杰克·绍斯塔克认为,从生命起源的角度来说,海洋并不是个有利环境,而淡水池塘好像更适合一些。淡水池塘的盐浓度较低,这种环境对形成细胞膜的脂肪酸十分有利。穆尔基德加伊安表示,浓缩进池塘的蒸汽含有陆地矿物质,这个环境就为细胞的基本生物化学过程提供了一个自然起点。
⑤经科学家研究,海洋环境不可能存在有利于细胞形成的离子成分,但内陆地热系统蒸汽地带的排放物则恰好相反。细胞进化前的阶段可能就发生在充满冷凝地热蒸汽的小池塘中。这类蒸汽含有多孔硅酸盐矿物,同金属硫化物和磷化合物混合在一起。
⑥综上所述,生命起源于陆地池塘里是有科学依据的。第⑤自然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阅读全文,概括生命起源于陆地池塘的依据。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故乡红叶
香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赏香山红叶,我正上着一所专业院校,适逢红叶盛季,满山皆红遍,同伴便惊叹不迭。
但我只感到亲切,并没有难抑的惊奇。因为我觉得,故乡的秋天,也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远遥的地方,比香山来得有气魄。只因为香山离市区近些,且是一个著名的公园,命运便很阔达了。
故乡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柘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则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迹点点,最终是红得一统了,满山满野就一如火烧。
但这时却是故乡的农忙时节——
庄稼的秸秆被村人铡碎了,厚厚地铺到猪厩中去,再取山上的表土覆盖,以期在来年沤①出一些好肥料来。所以,未上冻前,村人的第一宗要事,便是背土垫圈。而后,有余力的,要在地堰的边上,砍一垛垛的干柴杂草,烧一堆一堆的草木灰。撒上草木灰的土地,蔓菁憋得大,土豆长得足,谷穗也结得沉。
此时,山上的红叶正红得烂漫呢。人们哪顾得多看几眼呢。所以,山里人并未想到,那一丛丛的红叶,便是一团团的激情、一首首的诗,自己正生于美境与福地,正可以坐享一番。红就让其兀自红去吧,我们还有正经的营生干不完呢,他们想。那时,我并没有一丝悲哀,因为身在其中,与村人的感觉相同。
真正醒悟了,感到有些惆怅②了,是看到城里人,居然要爬那么远的路径,到香山专程赏红叶之后。于是,我怀着这么一种情绪,待人们去香山赏红叶的时候,我便回到故乡去,探抚那故乡的红叶。它们被漠视和遗忘得太久了!
我爬到屋后的山上:高远的天,衬以峻拔的山形,那凌风的红叶,簌簌地,便让人极感动。但激动的心,很快就黯然了——
沉默的父亲,正在地堰的边上埋头打柴草,他要多烧几堆木灰啊。于是,观赏红叶的这一份闲雅,就显得多么不合时宜,显得多么奢侈,兀然就生出一丝羞耻,便踅③到父亲的身边,想给他打个下手。
父亲很懂我的心思,笑笑,“去赏你的景吧。”
见我仍迟迟不动,父亲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你高兴赏景就赏景,我高兴做活就做活,不都图个自在么?!”
我知道,要父亲埋头干他喜欢干的活,比要他赏红叶更使他心安与欢悦,这是情理中的事,不关乎我的勤与懒。但我终究不忍在劳作的父亲身边,作赏景的清客,便同他一起干下去了。
这是第一次回故乡赏红叶的情景。
第二年秋深,想到故乡那满山的绚丽,仍有热热的归心。但父亲在地堰上弯曲的身影从脑底晃出的时候,归心就有了几分迟疑,心中就有了一种惆怅。
最后,还是回去了。因为:红叶岁岁依旧,而父亲却要一天天衰老;父亲已经辜负了红叶,儿女还要辜负父亲么?!
回到故乡,父亲很高兴,抱出一坛雄自酿④:“崽呀,知道你要回来,爹特意给你留着呢。”我的眼窝便不由得濡湿了。
从此,每到秋深,我皆毫不迟疑地回故乡去。
每次,我们低头砍着柴草,却都把红叶搁置于一边。但只要我们抬起头来,山上的红叶,便很执著地红到我们的眼眸中来——
红叶没有怨艾,只有默默的守望和多情的注视,一依如山里的人们。
【注】①沤(òu):长时间地浸泡,使起变化。②惆怅:伤感,失意。③踅(xué):中途
折回。④雄自酿:一种自家酿造的酒。本文以“故乡红叶”为题,为什么在一、二两段中要写“香山红叶”?
指出下列句子中作者“惆怅”的具体原因。
①真正醒悟了,感到有些惆怅了,是看到城里人,居然要爬那么远的路径,到香山专程赏红叶之后。
②但父亲在地堰上弯曲的身影从脑底晃出的时候,归心就有了几分迟疑,心中就有了一种惆怅。分析“故乡红叶”在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在结构上的作用。
“父亲”是个怎样的人?“我”对“父亲”具有怎样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的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的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见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见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里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成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的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羡慕我,我不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做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概括选文主要内容
谈谈你对“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为劳动而生活”中“为劳动而生活”的理解?
第二段波浪线句子使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论述选文第二段的论证思路。
“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依照作者这一标准来衡量,你能从身边举一个例子吗?
(共11分)
“玉兔”自述:我的6个为什么
大家好,我是“玉兔”号月球车。终于从着陆器肩膀上走下来跟大家见面,心情很激动呢。听说江湖上有很多关于我的疑问,今天就由我来一一解答好啦。
A.是不是只“胖兔子”?
大家都很关心我的长相,我有1.1米高、1.5米长、1米宽,体重嘛,是140公斤。
虽然看起来分量不轻,但我并不是一只“胖兔子”,为了节约燃料,也为了轻柔着陆,我跟小伙伴着陆器都辛苦地进行了“瘦身”,没有一丝“赘肉”。跟其他国家的月球车兄弟相比,我也是非常精致轻巧的:前苏联的“月球车一号”足足有756公斤重,美国有人驾驶的“巡行者1号”重量也超过了200公斤。虽然是只兔子,但我有一对漂亮的翅膀。不过这对翅膀不是为了飞,而是获取和保存太阳能的帆板。到达月球表面后,我就张开翅膀,不断地吸收着温暖能量。翅膀前面,是我的两只“前爪”,可以钻孔、研磨、采样。我的脑袋上还有一个定向天线和几个太阳敏感器。
跟其他兔子不同,我有六只“脚”——六只小小的轮子;我还有四只张望月球的眼睛:一对导航相机,一对全景相机。最丰富的是我的肚子,里面装着红外成像光谱仪、避障相机、机械臂、激光点阵器……
B.
跟我们国家研制的其他航天器相比,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能走动。虽然叫做兔子,但我并没有像兔子跑得一样快。很惭愧,我的移动速度基本上是“龟速”:每小时平均走200米。不管去哪儿,我都得分几步才能到达。走之前要看路、选路,可是导航相机只有在10米的范围内才能看得准,所以我每一步最远也只能走10米。就算路上遇到了小障碍我也不怕,除了接受地面的遥控操作外,我还可以自主处理图像,识别障碍,甚至还能规划路径,说起来,我也算是一只小型化、低功耗、高集成的机器人——哦不,机器兔了。专家说,走得不快不要紧,只要能顺利“翻山越岭”,我就是机智灵巧的“越野兔”。我的活动范围目前设定是10公里。据说除了美国阿波罗号的三辆载人月球车外,前苏联的月球车1号和2号也被留在了月球上。这里还有嫦娥一号英勇撞月留下的痕迹。虽然我也很想去看一看这些几十年前就来到月球的朋友们,但是月亮太大了,恐怕很难跑过去跟它打招呼了。
(选自2013年12月16日《兰州晚报》)仿照A处小标题在文中B处横线上拟一个小标题。
文章主要介绍了“玉兔“哪两方面的特征?
“玉兔“在月球上遇到小障碍,有哪些解决方法?
文章第二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本文的说明对象是我国的“玉兔“号月球车 |
B.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使文章亲切自然,生动形象 |
C.文中加引号的词语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生动形象地介绍了我国月球车的特点。 |
D.本文是按逻辑顺序进行说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