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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仪式
夏立君
返回山东的路上,我特意绕道上海,去拜谒夏允彝、夏完淳父子墓和陈子龙墓。多年了,明清易代之际的陈子龙和夏氏父子,尤其是少年夏完淳最令我难以释怀。知道这三个人的人,已经少之又少。去拜谒他们墓地的计划,干脆不跟任何人提及,起码能免掉解释的麻烦。
来到佘山镇广富林村,陈子龙墓就在湿地中间一块略高的台地上。一圈围墙围成一个墓园,园内生满翠竹绿树,坟丘很低,几与地平,几块石碑立在周围。这是隔着高高的栅栏门看到的景象。我进不去墓园,门上挂着锁。不能到墓前凭吊一下,不能读一读那些碑文,心有不甘。村干部安慰我说:隔着门看看就行了,进去看也就是那个样。
独立栅栏门外。我望了望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陈子龙啊,你虽是大英雄,却不能为当代人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注定要寂寞了。我打量着这道门,然后手脚并用,翻过了栅栏。这一回把该看清的都看清了。绕坟一周,揣摩碑文,拍照,默哀,原路退出。
离开佘山镇,来到了小昆山镇荡湾村。
夏氏父子墓坐落在村北开阔的田野中,守墓人打开门后就走了。墓丘上遍覆翠竹,墓前有九株合抱粗的香樟树,枝繁叶茂,颇有蓊郁之像。父子俩葬于此已有三百六十年了。1645年(清顺治2年)9月17日,夏允彝抗清失败后在家乡投水殉国。1647年9月19日,夏完淳在南京遇难。行刑方式是斩首,夏完淳拒绝下跪,刽子手只好从颔下以刀抹其喉。父殉国时虚岁50,子就义时虚岁17,他们以近似宗教的虔诚先后献出自己的生命,生命成了他们向故国山河所能奉献的唯一祭品。有人拿后来的民族融合的事实来否定他们这类人的伟大,这是极麻木极浅薄极无聊的实用主义。
我盘桓良久,不忍离去。这里和陈子龙墓园一样,一片寂静,在我到来和离去的全过程中再没见到一个人。在碑前站好,垂手,阖眼,默哀,举行这只有一个人的仪式。
翠竹无声,香樟无语,它们似乎在和我这个远道之人一起默哀。默哀进行了多长时间,我不知。一阵风来,似从空中压到脚底,香樟树叶竹叶及墓园内所有植物的叶子飒然作声,仿佛三百年前的凄风苦雨骤然而至。我忽然悲从中来,禁不住张开喉咙,放声大哭,热泪长流。
整个清代,对夏氏父子墓一直是保护的。乾隆时,还对这些抗清义士予以表彰。满清统治者没有让自己陷于麻木状态。后来,极麻木的事竟让新时代的汉人做了。1955年4月,荡湾村民盗掘夏墓,打开夏允彝棺椁,掘出墓志铭一方、印章二枚、松江布数匹,还有折扇、扇坠等物,大多被村民分抢。极为宝贵的手稿一卷、线装书十余册,当场损毁!
又回到小昆山镇驻地。忽见一个路标,指明前方是“二陆读书台遗址”。二陆是谁?晋代才子陆机、陆云兄弟?经询问,果然是。二陆是小昆山人,当地与他们有关的景点有多处,都是热闹的地方。才子到底比英雄可爱。我是奔英雄而来的,就不到才子那里凑热闹了。
忽然又想到夏氏墓园里的那些鸡鸭。守墓人在墓园里养了不少鸡鸭,它们在坟茔背面的丛林里组成一个鸡鸭帝国。我的突然而至的哭声,那些鸡鸭该听得最为真切,不知吓着了它们没有?我痛哭的时侯,忘了天地宇宙,也忘了这个鸡鸭帝国。对英雄来讲,它们倒的确是麻木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联系全文,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文中画线部分描写了默哀时的场景,请简析其表现特色。
文中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指出其中的三处。
本文以“一个人的仪式”为题,请探究其中蕴含的深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慎防基因造成的污染
在近代和当代作家里,我认为有两个女作家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
一个是19世纪上半叶的玛丽·雪莱。当时科学初兴,但她已警觉到科学家可能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个科学家竟然东拼西凑做出了一个人造人。最后他后悔莫及,和他造的人一起自我灭亡。“科学怪人”这个名词现在已成了一个通用的隐喻,任何人类以科学手段创造出来的非自然食物,都叫做“科学怪食”。
另一个则是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前几年在基因改造问题闹得很厉害的时候,她以一本《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以科幻小说的方式尽现无遗。
对近代科学发展略有所知的都当知道,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乃是生命科学发展快速的阶段。随着1962年DNA双螺旋构造的被发现,基因科学进入了黄金时代。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但科学从来就不是价值中性的事务,科学的使用者是人,而人是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私动物。科学发展后,它也会成为一个体制,一种权力体系。当科学成了一种权力,科学的滥用、误用甚至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科学成了一种体制、一种商业、一种权力后,它的自闭和反动最好的例子即是卡逊女士的遭遇。当年她发表《寂静的春天》,指出除草剂等化学药物造成生态的破坏,于是美国的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她发动排山倒海的围剿。幸而当时主政的是肯尼迪政府,至少还有知识和判断力,才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这显示出,当科学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和教育体制,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一种特权,一个恶势力,并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而当代基因科技发迹后所造成的“科学怪食”就是个新兴的话题和论争的焦点。
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乃是全球最大的基因工程农业公司,例如它可以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种植这种玉米极为省事,可以大面积喷洒除草剂,少了许多经营成本。再例如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蕃茄,可以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
但欧洲以“英国医学会”为主的一大群生化专家反对这种农业,他们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基因是会流动的,基因流来流去,接来接去,它的结果完全不可预测,最后可能造成“基因污染”。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美国的帝王蝗吃了这种被污染的叶子,百分之百会死亡,其他便会生长停滞,这项发现被登在《自然》杂志上,证实了“基因污染”和风险的存在。前述的作家阿特伍德大胆地认为基因科技发展到最后,会形成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它会隐藏不彰,等到其他条件配合,它的致命效果就会出现。
因此,基因科学家已成了新的上帝,把基因接来接去,要什么品质的作物,只要找到基因加以移植,就可以形成新的作物品种,甚至有可能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但基因科技所造成的未必是个基因乐园,却反而因为基因科学家的走火入魔,而造成人类的恶梦。人们不敢预测基因的任意接植,最后会形成什么奇怪的品种,也无法预测它的运动会产生生态上什么难测的结果。科学的发展固然带来许多福祉,但也产生了许多恶梦。对大自然知所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或许才是科学家应有的谦虚吧!
——《南风窗》2013年第24期下列关于“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玛丽·雪莱在19世纪上半叶科学初兴的时候,已警觉到科学家定会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书来警示世人。 |
B.前几年,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用一本科幻小说《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尽现无遗。 |
C.美国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卡逊女士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发动了排山倒海的围剿。 |
D.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基因科学必将造福人类。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肯尼迪政府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显示出政府利用特权,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 |
B.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也将是今后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 |
C.欧洲 “英国医学会”里的一大群生化专家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 |
D.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的蕃茄,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就是“基因流动”一种形式。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科学怪人”和“科学怪食”都是科学发展的产物,自私的使用者不可避免地造成其滥用、误用,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
B.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的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证明基因污染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它是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其危害是致命的。 |
C.基因科技发展到今天,基因科学家通过基因流动,培植出新的作物品种甚至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都不是难事。 |
D.正确对待基因科技的态度应该是:对大自然要心存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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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执教剧校
曹禺来到南京几天了,这正是1936年的初秋季节,他一正忙着整理行李,接待新的朋友。他作为国立南京戏剧学校的教授,应聘到这里来教书。虽然,很疲惫,但心情却有另一番新的滋味。
他在事业上是一个从来不敷衍的人,他的热情不但贯注在创作上,同样,也渗透在教学里。他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且剧目也经过精心挑选。他从不做抽象的说教,而是采取边朗诵、边表演、边分析的方法,绘声绘色地把同学带入戏剧情境之中,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即使剧本上的一句台词、一个停顿,他都能讲出它内在的底蕴。他把渊博的知识、舞台的实践和具体入微的艺术感受融合在一起,这就把学生迷住了。每一堂课,对他们来说都是美不胜收。许多同学回忆说,万老师上课,可谓绝妙,他有学问,会表演,又有创作经验,因此,讲起课来就驾轻就熟,挥洒自如,加上他那口才,所以,每次上课,课堂里都挤得满满的,连外班的学生也来听他的课。他还有一套辅导方法,为了提高学生的欣赏和理解剧本的水平,除重点讲授一些剧目,还组织学生阅读世界名著。他不是一般地布置一下,任其自流,而是按照点名册,具体规定某某读哪本名著,并让每个人都要写出读书报告,或分析主题和人物,或分析戏剧结构和冲突,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更换新的阅读剧目。这样一种指导阅读的方法,使学生获益匪浅,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鉴赏能力。因为他所读中外戏剧名著较多,才能这样指导学生;同时,也因为他具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才能这样不怕麻烦,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排戏,他基本上是运用他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说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他首先发动学生讨论剧本,从主题、人物到台词,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务求理解透彻。具体排练时,又指导得十分细致。每句台词,为什么这样写,它的含义是什么,该怎么念,又该怎样动作,几乎等于他把每个角色都演一遍。学生们说:“万老师是编剧、导演、演员三位一体的老师。他写的剧本处处体现出他的艺术匠心,写得那么细致,连动作都写出来了,他指导学生排戏,也是这样,独具一格,犹如中国的工笔画。”他的教学和他的日常生活风度迥然不同,他为人比较谨慎,沉默寡言,但又很马虎、不拘小节,不会料理生活,他给学生的印象是很随便的,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但是,在排演场上,却挺较真,连一个动作都不准错。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曹禺来南京不久,便同马彦祥、戴涯等一起组织起“中国戏剧学会”,他们“为适应新兴演剧艺术职业化的要求”,组织了这个学会,强调通过演剧来研究话剧艺术。他们第一次便筹备了《雷雨》的演出,由曹禺扮演周朴园,马彦祥扮演鲁贵,戴涯扮演周萍,郑艳梅扮演繁漪,李虹扮演四凤。这是曹禺第一次扮演自己剧本中的角色,他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入这次演出之中。当《雷雨》在南京世界大戏院公演时,一下子便打响了,可以说轰动了南京城。特别是剧校的同学看到老师们的示范演出,真使他们大开眼界。马彦祥后来回忆说:我看过不下十几个周朴园,但曹禺演得最好。这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的人物,他是个好演员,他懂得生活,不是那种空中楼阁式的。我觉得演周朴园没有比他演得更好的了。
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只有一年的时间,而这一年也可以说是他享受创作的愉悦和欢欣的一年。
(节选自田本相《曹禺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曹禺在南京剧校执教年,虽然身心疲惫,但因为到一个新的地方,从事一份新的职业,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也另有一番新滋味。 |
B.曹禺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他有学问,会表演,创作经验丰富,口才又好,因此,讲起课来挥洒自如,让同学们感到美不胜收。 |
C.曹禺指导学生排戏的方法,就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对学生进行非常具体非常细致的指导。 |
D.周朴园是曹禺第一次扮演的戏剧角色,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已的人物,是个好演员,懂得生活,因而演出很成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
E.本文主要从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指导学生排戏、组织“中国戏剧学会”三方面叙述传主在南京剧校执教的事迹,首尾呼应,语言平实。曹禺在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时,教学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文章重点写曹禺在剧校的执教情况,第三自然段结尾提到他的日常生活风度,有何用意?
曹禺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的教学虽然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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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的骡子
相裕亭
冬日黄昏,太阳像个霜打的红柿子,软蔫蔫地落下了。可那会儿万顺大叔正起劲地赶着他的骡子,从村东的水泥制板场又拉来满当当的一车水泥板子,精神抖擞地奔着这边公路赶来。他的儿子——一个长着小黑胡子、个头儿比万顺大叔还要高出一头的大小伙子,这阵子可能还在为刚才与父亲的争执而不快——远远地跟在后面,好像前面的车和车上的水泥板子与他无关。
万顺大叔看儿子那副熊样,不想搭理他。万顺大叔想拉完这一趟,返回来再跑一趟。可儿子不那样想,儿子想拉完这一趟,就收工回家。他和西巷的三华子约好,晚饭后要去城关找朋友玩。
可父亲不让,父亲说:“今晚得把九更家的楼板送齐了。”
儿子说:“明天再送不行吗?”
父亲说:“明天还有吉庆家的、小套家的等着哩!”
小村腊月,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好多人家都选这个时候盖新房。万顺大叔为了揽下这送楼板的差使,专门在水泥制板场请了酒席。这阵子正忙得不可开交,他巴不得眼前的骡子能变成一匹马,一匹能多拉快跑的骏马才好哩!可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正好与老子的想法相反。这小兔崽子,从小到大,一天力气活儿没干过,整天当个宝贝一样疼着他惯着他,把他惯坏了!而今,干什么都没有长进,见天就知道和三华子伙在一起四处疯玩。
万顺大叔不想跟他啰唆,套上骡子,如同身边没有这个儿子一样愤愤地赶着车,前头走了。儿子看父亲拿他无所谓,他本不想跟父亲走,可也不敢离去,就那么很无奈地跟在父亲后面,如同无事人似的。
眼看,前面就是村路与公路的交叉口。那儿,有一个看似很不起眼的陡坡。
但是装满水泥板子的骡子车爬上去很不容易,尤其是公路上浇灌了水泥板道以后,明显高于那条横向而来的乡间土道。
好在,万顺大叔的骡子爬过这个陡坡,知道在什么时候加劲,什么时候瞪起眼来爬坡。万顺大叔也相信他这老伙计有那个能耐。但他,在骡子加速的那一刻,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瞥了儿子一眼,万顺大叔想让儿子快点儿赶过来,在后面用力推一把。看儿子那副蔫不唧的熊样,万顺大叔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咬牙,扬起鞭子,嘎,嘎!两声空响,给了骡子一个爬坡的信号,那骡子立马陡起耳朵,蹄下生风,扬起一片烟尘。万顺大叔在那烟尘中,随之弓下腰,一把拽住车子左边的护栏,瞪圆了眼睛,与骡子奋力冲向陡坡!
万顺大叔想在儿子面前显显他的能耐!他想正告儿子:你个小兔崽子,少在老子面前耍横,老子没有你来做帮手,照样能把这车水泥板子拉上坡去!往常,儿子不在的时候,万顺大叔与他的骡子确实那样爬过。
可今天,那头骡子跟万顺大叔跑了一整天。一天中,每一车的水泥板子都装成小山一般高。这会儿,那骡子可能是体力不支了,万顺大叔抓住护栏的那只胳膊已经帮骡子下足了力气!可那骡子,偏偏在前蹄踏上公路的一刹那,打了一个前踢,就听咔嚓一声脆响,双膝跪地了。随之,车上的水泥板子往前一倾.当即把骡子压趴在地上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想让骡子站起来,快站起来!万顺大叔猛抽了骡子一鞭,声嘶力竭地扯嗓高喊:“驾,驾!”
走在后面的儿子,看到前面发生了意外,一个箭步蹿上来,跳到车子的尾部,想以他身体的重量来平衡骡子背上的压力,企图帮父亲,或者说是帮骡子重新站起来。
父亲看到儿子的举动,心中虽有些暖意,可他仍旧面无表情。但,接下来,父子俩配合得十分默契。就在儿子纵身跳上水泥板车的一刹那,万顺大叔啪的一声鞭响,正抽在骡子的脖子上,给了骡子一个死命令,让它站起来!
骡子极有灵性,随之划动四蹄,想站起来,但它并没能站起来。这期间,万顺大叔又是重重一鞭,这一鞭,狠狠地抽在骡子的耳根部,这对于骡子来说,是无情的抽打,是凄惨的抽打!与此同时,就看那骡子瞪直了眼睛,从肚皮底下伸出一条后腿,划动了一下,没有找到支撑点,但它的两条前腿却神奇般地支撑起来,随之另一条后腿也颤悠悠地支撑住了。可,就在万顺大叔拽紧了缰绳,强迫骡子往前迈步时,就听扑通一声响,骡子再次重重地倒下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还想抽打它,只见那骡子脖子一软,鼻孔里呼出长长的一团热气,两行浑浊的泪水,如同两条蠕动的蚯蚓一样,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那骡子的一条后腿,被顺势而下的水泥板子给撞断了。但,骡子无言,无法诉说它的腿断了,辜负了主人的期望,它在主人的皮鞭下,深深地把头戳在地上了。
这时候,儿子从后面过来,想看看前头的骡子到底怎么了,没料到,此刻,正蹲在地上与骡子“对话”的万顺大叔,抹着骡子的热泪,莫名其妙地扬起鞭子,冲着儿子,劈头盖脸,噼啪噼啪地打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既是环境描写,又具有象征意味,为故事的展开营造氛围,“太阳软蔫蔫地落下了”也蕴含着小说的悲剧意义。 |
B.小说中多次写到万顺大叔的心理活动,一则丰富了主人公的形象,二则充分揭示了小说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了情节发展。 |
C.小说结尾写到骡子“两行浑浊的泪水……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作者用拟人手法表现出骡子对自己命运的伤感。 |
D.父亲用鞭子抽打儿子的反常动作,突出了万顺大叔对相依为命的老伙计深厚的感情,骡子受伤了,他心疼。在艰难的生活中,畜生比儿子还要亲。 |
E.小说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展示了转型期两代人价值观的矛盾交织,通过对一骡子命运的描写,表现出作者的悲悯情怀和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骡子”在小说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主人公万顺大叔这一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重要的手法是对比,这种手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下列对“中国书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 |
B.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
C.在中国,书法是书法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 |
D.中国书法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是书法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C.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散文阅读
大地的声音
向迅
①秋虫唧唧的叫鸣,把个初秋的夜晚闹腾得丰腴而清凉。
②不是一颗枯叶上的露珠,我也沉浸于如此浓稠却又轮廓分明的夜晚——像是有人握着橹,在墨绿色的水面摇落起一片一左珍珠似的水声。一整个夏天,就是在它们的呜叫声中过去了;我经历的那些不算短的岁月,就是在它们的.呜叫声中过去了。那些唧唧声,好似就是时间的一种比较具体的呈现形式。我实在是太粗心大意了,近三十个夏天,竞被我故作大方地一掷而去——我没有一次认真地聆听那些动人的唧唧声。直到这个晚上,我才坐在一方池塘边,平心静气地聆听了一次那自山野和草木间的小提琴交响曲。
③繁星一般密集的呜叫声,从池塘对面的一叠浓墨泼就似的小山里和岸边的草丛中不断地传诵出。
④——一唧——唧——啾-一一啾——
⑤此起彼伏,高低错落,远近有致。
⑥初闻共声,以为杂乱无章,重复无趣,只是风吹苹动惊起的回声罢了。但倘若把眼睛闭起,你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了一安详的大地,就如一架巨型琴键,而那些不甘寂寞的虫子呢,都是一些技艺绝佳的琴手,或避于一片树叶下,或站在一块爬满了青苔的石头上,或攀在一根苹茎上,对着渺遗的夜空,优雅发声,忘乎所以地尽兴弹奏——但我总是在它们的声息中,闻见了那么一点淡淡的哀戚和愁绪。我想,这大概是因它们把自身的生命体悟也融进了曲子吧,更或是命运逼迫它们用身体发出唧啾之声的呢。
⑦可这样的比喻总是有些欠妥它们的鸣声,是那般有序,节奏分明,层次丰富,像是从天上落下的,又像是自深沉的大地。
⑧我又想它们到底为何要这么不辞辛劳地夜夜长鸣呢?是在低声祈祷吧,是在高声歌唱吧,是在朗诵诗篇吧,是在念诵经文吧,是在呼朋引伴吧,是在促膝长谈吧…….有那么一个时刻,我躺在池塘边湿漉漉的既做绿化树的围栏又充作了坐骑的条凳上,双手情不自禁地和着那隐秘的节奏,在空气中像音乐指挥家那么划动起-—邢些音乐竞惊奇地在我的手臂和呼吸间流动起采;那些音乐,像低垂的夜幕里极柔和的云朵,更像自我的身体,我的灵魂。
⑨我在一处草丛边蹲下,捕捉到了两首独奏曲——它们分别自两只我并未发现身影的促织——啾—一嗷-—一我学不它们的叫声。我莫名?她艨诧,继而又莫名地激动起。我感觉天与地在此刻与我离得特别近,我就像一个睡在襁褓中的婴儿,在旋律优美的摇篮曲中,抵达天堂。
⑩我心底还是无比清楚的,那鸣声,分明是生命的歌声,是生命的象征,是生耷的簇帜!——起大地的声音。
⑾不止是那池塘对岸林深叶茂的山林,只要是那些没有被水泥覆盖和倾轧的泥土里,夏秋时节,就会有虫子们的歌唱和伴奏,这无言的故乡,生长着无数生命。即使是那些密实而堡垒森严的水泥地之下,也有生命在无声活动;‘即使是干净而空荡的水泥地之上,那些哪怕是仅仅落得下一粒草籽的小小坑洼里,也会有精瘦的绿色,可怜巴巴地冒出呢。
⑿我知道,很多虫子的生命仅止于夏秋两季。秋天一过,它们要么深入泥土预备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要么连同它们飘荡在草木间的歌声和一缕精魂,化成了那么一小点泥土。生命究竟是短暂的,可它们用歌声构筑的那个音乐世界,是多么宽广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它们的舞台,大地万物,都变成了它们的听众。不仅是包括我在内的人,就是那些树木与月儿,也都静静地聆听着那生命精彩的绝唱。
⒀虫子们的精神世界,真是海阔天空。
⒁歌者的一生,哪怕繁华藩尽,却仍然余音不绝。
(选自《 2012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有误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描写虫鸣的初秋凉夜,营造了静谧的意境,为下文的描写与议论作气氛铺垫。 |
B.作者听出虫鸣中“哀戚和愁绪”,这自其间融进虫子的生命体悟,又是被命运所逼。 |
C.在一次夜晚静心聆听虫鸣的经历中,作者感叹自己三十多年竟忽略了自然界的美好。 |
D.纵观全文,作者细致描摹了虫鸣密集、优雅、高低错落、节奏分明、淡淡哀戚等特点。 |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文章多处描写虫鸣的声音,但题目却是“大地的声音”?请结合原文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