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同学
邓洪卫
许攸跟曹操是老同学。两人打小趴在一张课桌上念书。有什么好吃的分着吃,有什么好玩的一起玩。两人关系很铁。许攸喜欢叫曹操"阿瞒","阿瞒"是曹操的小名。两人还经常在一起谈论志向。许攸说,我想做一名太守,治理好一个州郡。曹操说,我想做一名宰相,治理一个国家。曹操便戏称许攸为太守,曹操还让许攸叫他宰相。但许攸还是叫他阿瞒。曹操说,你怎么不叫我宰相呢?许攸很为难地说,我叫你阿瞒已经叫顺嘴了,一时改不了口。曹操笑笑说,那你还叫我阿瞒吧。
多年以后,曹操果然做了宰相。许攸呢?在曹操手下做一个谋士。跟小时候一样,许攸还是称曹操为阿瞒。不光私下里这么叫,在许多公共场合下也这么叫。有一次,曹操为一件棘手的问题闹得焦头烂额,在相府开一个高级政治会议,参加会议的都是曹操手下的重要官员,气氛十分严肃。这时,许攸走到曹操跟前,拍着曹操的胳膊说,阿瞒,你怎么这么笨呢,简直是一头猪,你只须这么做,准能解决问题。一屋子的人都愣住了,很多人都面露不平之色。而曹操却哈哈大笑,没有丝毫不高兴。
谋士程昱来见曹操。程昱说,我听说,一个人的小名,只有在他未成年的时候才能使用,而这小名应该由他的父母长辈来称呼。许攸不过是您的一个同学,却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叫您的小名,无异于羞辱丞相。您为什么不怪罪于他呢?
曹操说,许攸不仅仅是我的同窗好友,而且是我的救命恩人。小时候,我特别顽皮。有一次,我爬到树上去摘桑葚吃,一不小心,跌到树下的污水塘里,是许攸把我从塘里拉出来,救了我一条命。许攸对我有救命之恩,怎么能因为他叫我小名,就治罪于他呢?
程昱说,自三皇五帝,礼仪一直传到今天。您作为一国的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许攸虽然跟您交谊深厚,但他依然只是您的一个下属而已,下属理所当然应该尊重上级,而不能因为救过您的命就可以随意冒犯您的威严。请丞相尽快制止他这种行为。
曹操说,一年有四个季节,四季有它不同的特点。每个人因为自己的生长环境不同而形成不同的习惯。许攸叫我的小名,只不过是他的一个习惯而已,这丝毫不影响他给我带来有益的一面。我记得当年我与袁绍战于官渡,两军相持不下,当时,我的粮草只够维持三天,是许攸从袁绍那边来投奔我,给我出谋划策,才使我一鼓作气打败袁绍,统一了北方。如果当初没有许攸,我早已被袁绍所灭,就不会有我今天宰相的职位,更谈不上宰相的尊严。与许攸的功劳相比,他叫我的小名是多么不足一论呀!
程昱不再说什么,只好退出去。许褚张辽等一些武将也多次来找曹操,都被曹操一一劝退。
这一年,许都大旱,粮食歉收。曹操问许攸该怎么办。许攸说,一方面,老百姓没有粮食吃;另一方面,达官显贵的家里却用成堆的粮食酿酒,造成许多粮食浪费。当务之急,是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曹操立刻传令,全城从即日起禁酒,违法乱令者斩。曹操还让许褚、张辽等武将领兵昼夜巡城,如遇饮酒之人,就地正法。
晚上,曹操悄悄把许攸请进相府,说,别人不准饮酒,老同学例外,今日咱俩好好叙叙旧,一醉方休。
许攸点头,好,好,阿瞒,你想得真周到呀。
许攸晃晃摇摇离开相府,已是深夜,天空中一轮明月虚悬。许都城的街道清清白白。许攸伸伸胳膊,微风拂面,许攸关关节节都舒坦。
忽地,马蹄声疾。大将许褚奉丞相之命巡夜。
许褚令军校,将饮酒之人拿下。
许攸说,我跟阿瞒饮酒,何罪之有?
许褚手中长枪一抖,许攸象秋天的树叶,飘落在地上。
许攸的葬礼在一天清晨举行。全城的百姓都聚拢来争看这位据说是绝顶聪明的丞相的老同学。响器班在哀伤地吹打,城中最好的歌手在动情地唱着挽歌。曹丞相哭得最悲伤,几欲昏绝过去,旁边的侍从看他的嘴在不停嚅动着,终于努力听清他一遍遍念叨的是:今后谁还叫我阿瞒呀!
曹操被侍从强行拉出灵堂,文武也跟了出来。
最后走的是行军主簿杨修。
杨修拍了拍许攸的棺木,叹道,你是最聪明的人,也是最愚蠢的人。
杨修还说,丞相的话,你怎么能当真呢?
杨修说着,背着手,摇头晃脑地走了出来。解释下面语句在文中的含意。
旁边的侍从看他的嘴在不停嚅动着,终于努力听清他一遍遍念叨的是:今后谁还叫我阿瞒呀!结合全文,分析曹操的性格特点。
杨修为什么说许攸是“最愚蠢的人”?(6分)
根据小说结尾杨修的表现,推断杨修被杀的真正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无言的骡子
相裕亭
冬日黄昏,太阳像个霜打的红柿子,软蔫蔫地落下了。可那会儿万顺大叔正起劲地赶着他的骡子,从村东的水泥制板场又拉来满当当的一车水泥板子,精神抖擞地奔着这边公路赶来。他的儿子——一个长着小黑胡子、个头儿比万顺大叔还要高出一头的大小伙子,这阵子可能还在为刚才与父亲的争执而不快——远远地跟在后面,好像前面的车和车上的水泥板子与他无关。
万顺大叔看儿子那副熊样,不想搭理他。万顺大叔想拉完这一趟,返回来再跑一趟。可儿子不那样想,儿子想拉完这一趟,就收工回家。他和西巷的三华子约好,晚饭后要去城关找朋友玩。
可父亲不让,父亲说:“今晚得把九更家的楼板送齐了。”
儿子说:“明天再送不行吗?”
父亲说:“明天还有吉庆家的、小套家的等着哩!”
小村腊月,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好多人家都选这个时候盖新房。万顺大叔为了揽下这送楼板的差使,专门在水泥制板场请了酒席。这阵子正忙得不可开交,他巴不得眼前的骡子能变成一匹马,一匹能多拉快跑的骏马才好哩!可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正好与老子的想法相反。这小兔崽子,从小到大,一天力气活儿没干过,整天当个宝贝一样疼着他惯着他,把他惯坏了!而今,干什么都没有长进,见天就知道和三华子伙在一起四处疯玩。
万顺大叔不想跟他啰唆,套上骡子,如同身边没有这个儿子一样愤愤地赶着车,前头走了。儿子看父亲拿他无所谓,他本不想跟父亲走,可也不敢离去,就那么很无奈地跟在父亲后面,如同无事人似的。
眼看,前面就是村路与公路的交叉口。那儿,有一个看似很不起眼的陡坡。
但是装满水泥板子的骡子车爬上去很不容易,尤其是公路上浇灌了水泥板道以后,明显高于那条横向而来的乡间土道。
好在,万顺大叔的骡子爬过这个陡坡,知道在什么时候加劲,什么时候瞪起眼来爬坡。万顺大叔也相信他这老伙计有那个能耐。但他,在骡子加速的那一刻,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瞥了儿子一眼,万顺大叔想让儿子快点儿赶过来,在后面用力推一把。看儿子那副蔫不唧的熊样,万顺大叔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咬牙,扬起鞭子,嘎,嘎!两声空响,给了骡子一个爬坡的信号,那骡子立马陡起耳朵,蹄下生风,扬起一片烟尘。万顺大叔在那烟尘中,随之弓下腰,一把拽住车子左边的护栏,瞪圆了眼睛,与骡子奋力冲向陡坡!
万顺大叔想在儿子面前显显他的能耐!他想正告儿子:你个小兔崽子,少在老子面前耍横,老子没有你来做帮手,照样能把这车水泥板子拉上坡去!往常,儿子不在的时候,万顺大叔与他的骡子确实那样爬过。
可今天,那头骡子跟万顺大叔跑了一整天。一天中,每一车的水泥板子都装成小山一般高。这会儿,那骡子可能是体力不支了,万顺大叔抓住护栏的那只胳膊已经帮骡子下足了力气!可那骡子,偏偏在前蹄踏上公路的一刹那,打了一个前踢,就听咔嚓一声脆响,双膝跪地了。随之,车上的水泥板子往前一倾.当即把骡子压趴在地上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想让骡子站起来,快站起来!万顺大叔猛抽了骡子一鞭,声嘶力竭地扯嗓高喊:“驾,驾!”
走在后面的儿子,看到前面发生了意外,一个箭步蹿上来,跳到车子的尾部,想以他身体的重量来平衡骡子背上的压力,企图帮父亲,或者说是帮骡子重新站起来。
父亲看到儿子的举动,心中虽有些暖意,可他仍旧面无表情。但,接下来,父子俩配合得十分默契。就在儿子纵身跳上水泥板车的一刹那,万顺大叔啪的一声鞭响,正抽在骡子的脖子上,给了骡子一个死命令,让它站起来!
骡子极有灵性,随之划动四蹄,想站起来,但它并没能站起来。这期间,万顺大叔又是重重一鞭,这一鞭,狠狠地抽在骡子的耳根部,这对于骡子来说,是无情的抽打,是凄惨的抽打!与此同时,就看那骡子瞪直了眼睛,从肚皮底下伸出一条后腿,划动了一下,没有找到支撑点,但它的两条前腿却神奇般地支撑起来,随之另一条后腿也颤悠悠地支撑住了。可,就在万顺大叔拽紧了缰绳,强迫骡子往前迈步时,就听扑通一声响,骡子再次重重地倒下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还想抽打它,只见那骡子脖子一软,鼻孔里呼出长长的一团热气,两行浑浊的泪水,如同两条蠕动的蚯蚓一样,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那骡子的一条后腿,被顺势而下的水泥板子给撞断了。但,骡子无言,无法诉说它的腿断了,辜负了主人的期望,它在主人的皮鞭下,深深地把头戳在地上了。
这时候,儿子从后面过来,想看看前头的骡子到底怎么了,没料到,此刻,正蹲在地上与骡子“对话”的万顺大叔,抹着骡子的热泪,莫名其妙地扬起鞭子,冲着儿子,劈头盖脸,噼啪噼啪地打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既是环境描写,又具有象征意味,为故事的展开营造氛围,“太阳软蔫蔫地落下了”也蕴含着小说的悲剧意义。 |
B.小说中多次写到万顺大叔的心理活动,一则丰富了主人公的形象,二则充分揭示了小说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了情节发展。 |
C.小说结尾写到骡子“两行浑浊的泪水……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作者用拟人手法表现出骡子对自己命运的伤感。 |
D.父亲用鞭子抽打儿子的反常动作,突出了万顺大叔对相依为命的老伙计深厚的感情,骡子受伤了,他心疼。在艰难的生活中,畜生比儿子还要亲。 |
E.小说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展示了转型期两代人价值观的矛盾交织,通过对一骡子命运的描写,表现出作者的悲悯情怀和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骡子”在小说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主人公万顺大叔这一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重要的手法是对比,这种手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下列对“中国书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 |
B.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
C.在中国,书法是书法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 |
D.中国书法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是书法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C.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散文阅读
大地的声音
向迅
①秋虫唧唧的叫鸣,把个初秋的夜晚闹腾得丰腴而清凉。
②不是一颗枯叶上的露珠,我也沉浸于如此浓稠却又轮廓分明的夜晚——像是有人握着橹,在墨绿色的水面摇落起一片一左珍珠似的水声。一整个夏天,就是在它们的呜叫声中过去了;我经历的那些不算短的岁月,就是在它们的.呜叫声中过去了。那些唧唧声,好似就是时间的一种比较具体的呈现形式。我实在是太粗心大意了,近三十个夏天,竞被我故作大方地一掷而去——我没有一次认真地聆听那些动人的唧唧声。直到这个晚上,我才坐在一方池塘边,平心静气地聆听了一次那自山野和草木间的小提琴交响曲。
③繁星一般密集的呜叫声,从池塘对面的一叠浓墨泼就似的小山里和岸边的草丛中不断地传诵出。
④——一唧——唧——啾-一一啾——
⑤此起彼伏,高低错落,远近有致。
⑥初闻共声,以为杂乱无章,重复无趣,只是风吹苹动惊起的回声罢了。但倘若把眼睛闭起,你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了一安详的大地,就如一架巨型琴键,而那些不甘寂寞的虫子呢,都是一些技艺绝佳的琴手,或避于一片树叶下,或站在一块爬满了青苔的石头上,或攀在一根苹茎上,对着渺遗的夜空,优雅发声,忘乎所以地尽兴弹奏——但我总是在它们的声息中,闻见了那么一点淡淡的哀戚和愁绪。我想,这大概是因它们把自身的生命体悟也融进了曲子吧,更或是命运逼迫它们用身体发出唧啾之声的呢。
⑦可这样的比喻总是有些欠妥它们的鸣声,是那般有序,节奏分明,层次丰富,像是从天上落下的,又像是自深沉的大地。
⑧我又想它们到底为何要这么不辞辛劳地夜夜长鸣呢?是在低声祈祷吧,是在高声歌唱吧,是在朗诵诗篇吧,是在念诵经文吧,是在呼朋引伴吧,是在促膝长谈吧…….有那么一个时刻,我躺在池塘边湿漉漉的既做绿化树的围栏又充作了坐骑的条凳上,双手情不自禁地和着那隐秘的节奏,在空气中像音乐指挥家那么划动起-—邢些音乐竞惊奇地在我的手臂和呼吸间流动起采;那些音乐,像低垂的夜幕里极柔和的云朵,更像自我的身体,我的灵魂。
⑨我在一处草丛边蹲下,捕捉到了两首独奏曲——它们分别自两只我并未发现身影的促织——啾—一嗷-—一我学不它们的叫声。我莫名?她艨诧,继而又莫名地激动起。我感觉天与地在此刻与我离得特别近,我就像一个睡在襁褓中的婴儿,在旋律优美的摇篮曲中,抵达天堂。
⑩我心底还是无比清楚的,那鸣声,分明是生命的歌声,是生命的象征,是生耷的簇帜!——起大地的声音。
⑾不止是那池塘对岸林深叶茂的山林,只要是那些没有被水泥覆盖和倾轧的泥土里,夏秋时节,就会有虫子们的歌唱和伴奏,这无言的故乡,生长着无数生命。即使是那些密实而堡垒森严的水泥地之下,也有生命在无声活动;‘即使是干净而空荡的水泥地之上,那些哪怕是仅仅落得下一粒草籽的小小坑洼里,也会有精瘦的绿色,可怜巴巴地冒出呢。
⑿我知道,很多虫子的生命仅止于夏秋两季。秋天一过,它们要么深入泥土预备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要么连同它们飘荡在草木间的歌声和一缕精魂,化成了那么一小点泥土。生命究竟是短暂的,可它们用歌声构筑的那个音乐世界,是多么宽广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它们的舞台,大地万物,都变成了它们的听众。不仅是包括我在内的人,就是那些树木与月儿,也都静静地聆听着那生命精彩的绝唱。
⒀虫子们的精神世界,真是海阔天空。
⒁歌者的一生,哪怕繁华藩尽,却仍然余音不绝。
(选自《 2012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有误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描写虫鸣的初秋凉夜,营造了静谧的意境,为下文的描写与议论作气氛铺垫。 |
B.作者听出虫鸣中“哀戚和愁绪”,这自其间融进虫子的生命体悟,又是被命运所逼。 |
C.在一次夜晚静心聆听虫鸣的经历中,作者感叹自己三十多年竟忽略了自然界的美好。 |
D.纵观全文,作者细致描摹了虫鸣密集、优雅、高低错落、节奏分明、淡淡哀戚等特点。 |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文章多处描写虫鸣的声音,但题目却是“大地的声音”?请结合原文分析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百岁杨绛:坐在人生边缘,看时间跑、地球转
傅小平
有人赞她是著名作家,她说:“没有这份野心。”
有人说她的作品畅销,她说:“那只是太阳晒在狗尾巴尖上的短暂间。”
有人说得到她的一本书总要珍藏起来,她说:“我的书过了几时,就只配在二折便宜书肆出售,或论斤卖。”
有人向她恳求墨宝,她说:“我的字只配写写大字报。”杨绛不惯于向人赠书,她认为赠书不外是让对方摆在书架上或换来几句赞美的话。
有人请她出国访问,她说:“我和钟书好像老红木家具,搬一搬就要散架了。”她说她最大的渴望是人们把她忘记。
回顾杨绛先生的百年一生,她与钱钟书相濡以沫,甘心生活在钱钟书的光环底下,默默当着“钱办主任”。
低调:“我不过是一滴清水”
“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这是杨绛非常喜欢的名言。
她和钱钟书的低调,一度被人误读作清高、孤傲。黄永玉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披露:有权威人士年初二去拜年,钱家都在做事,钱钟书放下事情去开门,来人说声“春节好”跨步正要进门,钱钟书只露出一隙门缝说:“谢谢!谢谢!我们很忙,谢谢!谢谢!”这让来人很不高兴,说钱钟书伉俪不近人情。当然,更多的时候,这种拒绝别人的“苦差事”,还是由杨绛来做,她因此也自嘲是钱钟书的“拦路虎”。
诚如钱钟书堂弟钱钟鲁所说,杨绛对名利没有任何追求,不善也不喜交际应酬,她就想安安静静写作,平平淡淡度日。
她还将自己的稿费和著作权交给清华大学托管,成立基金资助困难学生;这项基金,以“好读书”三个字命名,迄今已收到两人版税所得近800万人民币。
成就:文学史上不容忽视
上世纪40年代在上海,杨绛涉足剧本,始因《称心如意》一炮走红,继因《弄真成假》、《风絮》而声名大噪;一度搞得钱钟书很紧张,生怕风头都叫杨绛抢去。直到钱钟书写出《围城》,这一局面才得到根本改观。
1958年,杨绛准备翻译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原著是西班牙文,她不懂。就先找来国外的译本看,如英文、法文、德文的,比较了五种译本以后,发现有些地方差别很大。杨绛想到,要想保证原汁原味,只有从西班牙文翻译。就这样,在这一年,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自学西班牙文。
两年后,杨绛开始翻译《堂·吉诃德》。因为翻译《堂·吉诃德》,1986年10月,杨绛获颁西班牙国王亲授的“智慧国王阿方索十世十字勋章”。她的译本至今都被公认为佳作,已累计发行近百万册。
魅力:忍生活之苦,保其天真
回首百年人生,杨绛欣慰于自己“甘当一个零”。从做钱家媳妇的诸事含忍,到国难中的忍生活之苦以及在名利面前的深自敛抑,杨绛总能“忍生活之苦,保其天真”。
在杨绛看来,所以含忍是为了保自己的盔甲,抵御侵犯的盾牌。“我穿了‘隐身衣’,别人看不见我,我却看得见别人,我甘心当个‘零’,人家不把我当个东西,我正好可以把看不起我的人看个透。这样,我就可以追求自由,张扬个性。所以我说,含忍和自由是辩证的统一。含忍是为了自由,要求自由得要学会含忍。”
她这种达观的人生态度,更多来自于对文化的信仰,对人性的信赖。抗战时期国难当头,生活困苦,她觉得是暂时的,坚信抗战必胜,中华民族不会灭亡。她写喜剧,以笑声来作倔强的抗议。到了“文化大革命”,支撑她驱散恐惧,度过忧患痛苦的,仍是这份坚定的信仰。“我确信,灾难性的‘文革’时间再长,也必以失败告终,这个被颠倒了的世界定会重新颠倒过来。”正是这种坚信,让她和钱钟书即使在不幸中,依然书写着浪漫的人生传奇。文章在写杨绛文学上成就时为什么要写杨绛翻译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事?(4分)
杨绛非常喜欢的名言“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这句话在她身上有哪些体现?(5分)
文章中说:“含忍和自由是辩证的统一。含忍是为了自由,要求自由得要学会含忍。”你同意这种观点吗?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理由。(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星 夜
龙应台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文章开头写买画时和商贩讨价还价的情景有何作用?
怎样理解“夜,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的含义?
“我”能否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呢?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