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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离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作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哄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音了, 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了。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①崇拜( ) ②交涉( ) ③自高自矜( ) ④响遏行云( )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
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样的情感?
“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
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过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达出对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
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自己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的经历令“我”终生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是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
奔跑之梦
仲达明
那个小城,因为她而著名。
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妇女,一个学校里不起眼的打字员。每天,人们都会看到她骑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上班下班。她的儿子已上高中,成绩优异。
这个男孩,也是从她那儿,明白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奔跑的梦想。
上学之前,世界在他眼里,是高低起伏、不太平坦的。因为,他看到母亲走路时,总是倾斜着身子。那时,他还不知道,母亲生来就患有腿疾。
他上了小学时,有的同学跟在他身后,用不堪的词语侮辱他的母亲,他认为,那是母亲给他的无法弥补的缺陷。
回到家里,他沉默不语。母亲问了多遍,他哭了,最终还是没有说。
晚上,母亲走到他的床边,抚摸着他的头,对他说:妈妈也曾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让我对生活彻底绝望。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我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有一个温暖的家,还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
他趴在母亲的怀里,哭得很伤心。
她告诉他,她面对的嘲笑比他多得多。为了自食其力,她在书店买书时,营业员给她白眼;走进电脑培训学校,同一期学员对她侧目;去学校应聘,一同参加应聘的人对她不屑一顾……可她,就是在这些冷脸和鄙视中学会了坚强。她打字比别人快,排出的版式比别人漂亮,她的缺陷,也成了一个打字员的长项——善于坐着工作。最后,她说,当一个人有了奔跑的梦想,就没有人能阻止她前进的脚步。
他很感动,但仍然无法从被同学嘲笑的阴影里走出来。
一天晚上,吃饭时,妈妈征求全家人意见:全市要举行一个打字比赛,一等奖奖金一千块,你们说我参不参加?
参加!为什么不参加?父亲说。倒不是因为一千块钱,而是要证明你自己。对不对,儿子?
他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母亲,不说话。他怕最后落败的母亲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母亲还是参加了。
决赛那天,母亲和其他各行各业20余名打字高手在电脑面前一字排开,当前面的投影上出现一篇文章,裁判哨声发出以后,各人就迅速地敲起键盘。
借着转播画面,他看到母亲第一个举起手来: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她打完并排好版,仅仅用了一分半钟。
母亲毫无争议地成了第一名,领回了那一千元奖金。一下子,母亲成了小城的名人。
那个晚上,全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吃着母亲买回的点心,忽然,他说,妈,我想看看你的手。
母亲把手伸到他的面前,他拿着那又瘦削的手,发现她的手指头很特别,指尖上有一个个发着黄光的、厚厚的老茧。他终于忍不住,抱着母亲的手哭了起来。
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母亲之所以获得那个奖项,是因为母亲说服了市残联的领导,并以赞助一千元为条件,请求在全市范围举办一届打字比赛。
母亲和父亲商量好,等他上了大学之后再告诉他。
毫不知情的他却从母亲身上得到一股神奇的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成为那个小城几十年来唯一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
拿到通知书的那天晚上,父母郑重地把他叫到身边,告诉她母亲那次获奖的秘密。并告诉他:没有人是全能的,就算是腿部有残疾的母亲,也有别人比不了的长项。因为她有奔跑的梦想,她奔跑,不是用脚,而是用十个手指;她奔跑着的道路,是小小的键盘。
几年后,他把积攒下来的几万元捐给家乡,在他家附近的十字路口,建起一座雕塑,名为《奔跑的梦想》,造型为在空中舞动的一双手。
从此,那个城市也被人们称为“梦想之都”。(摘自《感悟》2011年第7期) 随着事情的发展,“他”的思想感情也发生了变化,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来,填写下表。(3分)
事件 |
同学言语 侮辱母亲 |
母亲说出 自身经历 |
母亲参加 比赛获奖 |
感情 |
品味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注意加点词语。(4分)
母亲把手伸到他的面前,他拿着那又瘦削的手,发现她的手指头很特别,指尖上有一个个发着黄光的、厚厚的老茧。
文中“他”以“奔跑的梦想”来命名雕塑,结合文章内容谈谈 “奔跑的梦想”的含义。 (4分)
下列对本文的评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4分)
A.“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妇女,一个学校里不起眼的打字员。”中“极其普通”“ 不起眼”与她伟大的梦想形成鲜明的对照,更突出这位母亲的可敬。 |
B.母亲说服市残联的领导,并以赞助一千元为条件,请求在全市范围举办一届打字比赛,是为了参加比赛用自己的成功激励儿子。 |
C.文中母亲把自己遭受到嘲笑的经历告诉儿子是希望得到儿子的同情和理解。 |
D.文章首尾呼应,“这个男孩,也是从她那儿,明白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奔跑的梦想。”一句总领下文。 |
读书如熬粥
赵畅
①我的母亲煮得一手好粥。孩提时曾问母亲何以烧出好粥,她告诉我:“粥是熬出来的,熬粥有三要素,即‘好米、文火、持续’。”
②是的,要熬一锅好粥,首先在于有“好米”。米好,粥就好。粥拼的是米,是米本身,是那种不加附加值的实力与质地。有了“好米”,还须用“文火”,即要用比较弱的火来熬,用“文火”易熬透,既能保持营养成分不流失,又能保持那份天然的鲜香味。熬粥还得有耐心,须持续。一锅好粥,少说也得熬上个把小时。熬粥之妙,令我想及读书。细细回味一番,读书不正如熬粥一般吗?
③是啊,读书之法,贵在选择。要多读经典好书,经典往往记录着优秀的思想,它们总是超越时代、历久弥新的。读经典,你将从先贤的精神世界中吸收养分,从与高贵的心灵对话中得到陶冶。秘鲁作家略萨说:“如果一个人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或者只读‘垃圾书’,他可能会说话,但是永远只能说那点事情,因为他用来表达的词汇量十分有限。不仅是词汇的限制,同时又是智力和想象力的限制,是知识和思想贫乏的表现。”略萨对阅读经典的真谛作了深刻的诠释。一个常读经典作品的人,一个常读好书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④读书之法,贵在耐心细读。心急火燎是读不了书的,粗枝大叶也不会有好的效果。读书须用“文火”,好似老牛吃草,不慌不忙,细细咀嚼。读书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拿到一本书看到书名时,就像在长途汽车站的站牌上看到一个遥远的目的地,它意味着什么,暂时你还不知道,你只是向往。然后,你打开书本,仿佛踏上一段陌生而新奇的旅程。如果说,最幸福的旅行是那种沿途风光无限、刺激浪漫的行程的话,那么,最幸福的阅读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本中向你次第展开。按高尔基的说法,就是阅读向你“打开了一扇扇新的不知道的世界的窗户”。只是别忙,须从容读。从容读,你便会觉得处处皆风景。
⑤读书之法,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血来潮,高兴时拼命读,兴头过后就丢弃一旁。真要读书,须耐得寂寞,甘守孤独。从某种意义上说,阅读是一种孤独,它更适合于“独啜”。不要因为这份寂寞与单调,你就感到厌烦无味,就与读书渐离渐远。坚持读书,须有目标追求。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便是典范。赵元任的夫人杨步伟回忆说:“那时在德国的学生们大多数玩得乱得不得了,只有孟真(傅斯年)和(陈)寅恪两个是‘宁国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意思是说,他们对读书对学问颇有定力。这种咬定目标、坚持不懈的定力,值得每个读书人学习。读书要做到恒久有定力,对那些以忙为由而少读书、不读书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胡耀邦同志曾说过一句话:“你要多读书,就要少打扑克,少跳舞,少看电影。”可不是吗?时间挤挤总是有的,就看你舍不舍得少打点扑克和麻将了。
⑥读书如熬粥,也要遵循“好米、文火、持续”三大法则,只要做到读经典好书、耐心细读、持之以恒地读,读书之“用”就会潜移默化,融进一个人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让人享用不尽,受益无穷。 (选自《人民日报》2012年2月21日,有改动)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开头写母亲熬粥的事,目的是引出文章的论题,进而进入对中心论点的论述。 |
B.文章第①、②段及最后一段用熬粥的“三要素”比喻读书的三大法则。 |
C.文章第⑤段举国学大师陈寅恪的例子从反面论证读书之法。 |
D.文章主要运用了比喻论证、道理论证和举例论证。 |
作者说“读书如熬粥”,根据文意谈谈作者认为读书应遵循哪些法则? (3分)
试分析本文第⑤段中的主要使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论证方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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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与幸福
[美]泰勒·本·沙哈尔
①金钱除了可以提供食物和居所外(不是指鱼翅和城堡),只是一种实现目标的手段。有趣的是,我们经常搞不清楚目标和手段的区别,以牺牲幸福(目标)来换取金钱(方法)。
②如果像一般社会风气一样,用金钱来作为至高财富的衡量标准,那一切就容易得多了。并不是说赚钱或存钱是错误的,物质上的富有可以帮助个人甚至社会得到更多的幸福。金钱上的保障,可以让我们向不喜欢的工作说“不”,或是让我们不为账单烦恼。但是,金钱本身并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它可以带来一些丰富的经历。物质本身并不能给生命带来意义或是精神上的财富。
③研究显示,财富与幸福之间的关联其实和大众一般所想的很不同。心理学家大卫·迈尔斯(David Myers)和他的同事们发现,幸福与财富之间的关联性非常低,唯一的例外是在一些极穷困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基本的生活条件都得不到满足。此外,还有报告指出,在过去的50年里,美国一代代人的富有程度越来越高,但幸福指数却没有什么变化。
④令人惊讶的是,许多人在富有之后居然比在努力致富的过程中还要沮丧。“忙碌奔波型”的人认为,他们的行为可以为将来带来好处,这样想可以减少他们的负面情绪,然而一旦达到目标,发现所得到的无法使自己快乐时,他们就无法自拔了。这时,他们会充满了绝望,因为没有目标他们就失去了幸福的指望。
⑤太多成功的人有着压力和烦恼的问题,他们甚至因此而酗酒或是吸毒。比如猫王、玛丽莲·梦露、丽丝·泰勒、比利·好乐迪以及马拉多纳等等。矛盾的是,成功反而使他们不开心。在成功之前他们可能也曾有不开心的日子,但他们一直相信,只要成功了,他们就会得到幸福,而当他们达到目的时才发现,原来所期望的根本就不存在。而在此时,他们感到自己的幻想(也是很多普通人的幻想)——物质和地位可以带来永久的幸福破灭了,而陷入“现在怎么办”的深谷。他们接着成为“虚无主义型”的典型,相信世上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于是就去找寻另外一些毁灭性的解除痛。
⑥既然财富无法使人幸福,为何还是令我们如此痴迷呢?为什么获得财富可以超过寻找生命的意义呢?为什么我们以物质为标准作决定时可以这么自然,而以内心为标准的时候却这么困难呢?
⑦用一个比较革命性的说法:有可能是我们的过去影响了我们。当人类还在原始时代时,更多的物质资源决定我们是否可以度过下一个严冬或是自然灾害,因此储存成为一种习惯。至今,很多未来已经相当有保障的人仍然在拼命储蓄。储蓄不再是为了生存,而仅仅是为了储蓄。我们不再为生活而储蓄,而是为储蓄而生活。
⑧在决定和判断的过程中,人们通常也会将物质放在精神之前去考虑,主要原因是物质容易计算。我们习惯性地对物质作出评价,比如财富和声望,而不是难以衡量的情绪或意义。我们所羡慕的是物质上的东西。有钱人因为他们的财富被尊敬,就好像物质变成了用来衡量的唯一标准。学术界的人以出版量作为升职的标准。我们在每一个时期结束时会以物质上的东西来衡量我们的成果,例如我们“赚了”多少。就像劳伦斯·波特(Laurence G. Boldt)在《禅宗与生活的艺术》(Zen and the Art of Making a Living)里说的:社会教我们的道理就是物质至上,只在乎那些可以“数”得出来的东西。房子的价值可以用钱的数量衡量出来,而我们对家庭的爱却不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在书店可能是10元一本,它给每个人所带来的价值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选自《幸福的方法》,有删节) 本文论述的主要观点是什么?(3分)
第⑤段主要分析了什么?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4分)
补充一个论据,简要论证第③段“幸福与财富之间的关联性非常低”这一观点。(3分)
请你具体说明第⑥至⑧段的论证思路。(4分)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阅读是一种孤独(节选)
毕淑敏
阅读的感觉难以比拟。它有些像吃,有些像睡,有些像搏斗……
它有些像吃。对于头脑来说,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不断溢出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宜于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
头脑需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人愈是年轻的时候,愈是贪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吃得渐渐地少了,但要求渐渐地精了。我们知道了什么于我们有益,什么于我们无补。我们不必像小的时候,总要把整碗面都吃光,才知道碗底下并没有卧着个鸡蛋。我们以为是碗欺骗了我们,其实是缺少经验。有许多长寿的人,你问他常吃什么食品.他们回答说:什么都吃,并无特殊的禁忌。但有许多东西他们只尝一口,就尖锐地判断出成色。我想寿星佬的胃一定都是很坚强的,只有一个坚强的胃才能养活得了一个聪明的脑。读书也是一样,好的书,是人参燕窝熊掌,人生若不大快朵颐,岂不白在世上潇洒走过一回?坏的书,是腐肉砒霜氰化物,浪费了时间贻误了性命。关于读什么书好的问题,要多听老年人的意见,他们是有经验的水手。也许在航道的选择上有趋于保守的看法,但他们对于风暴的预测绝对准确。名著一般多是经过了许多年代的考验,是被大师们的智慧之磨研磨了无数遭的精品。读的时候,像烈火烹油的满汉全席,为大享乐。
它有些像睡。我小的时候,当我忧愁,当我病痛,当我莫名其妙烦躁的时候,妈妈总是摸着我的头说,去睡吧。睡一觉也许就好了。睡眠中真的蕴藏着奇妙的物质,起床的时候我们比躺下时信心倍增。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当我们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仿佛从酣然梦幻中醒来,重又生机盎然。
它有些像搏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断同书的作者争辩。我们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在这种智力的角斗中,我们往往败下阵来。但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在读名著的时候,我常常在看上一页的时候,揣测下一页的趋势。它们经常同我的想象悬殊甚远。这种时候我会很高兴,知道自己碰上了武林中的高手。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人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只是江湖上的口诀多藏之深山之密室,各个学科大师们的真迹却是唾手而得。由于它的廉价和平凡,人们常常忽视了它的价值。那是古往今来人类最智慧的大脑留给我们的结晶啊!我一次次在先哲们辉煌的思辨与精湛的匠艺面前顶礼膜拜,我一次次在无与伦比的语言搭配之下惊诧莫名……我战胜自己的怯懦不断地阅读它们,勇敢地从匍匐中站起。我知道大师们在高远的天际微笑着注视着后人,他们虽然灿烂却已经凝固。他们是秒表上固定了的纪录,是一根不再升高的横杆。今人虽然暗淡,但我们年轻。作为阅读者,我们还处在生命的不断蜕变之中,蛹里可能飞出美丽的天鹅。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进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
阅读是一种孤独。几个人共看一本书,那只是在极小的时候争抢连环画。它同看电影看录像听音乐会是那样的不同。前者是一块巨大的生日蛋糕可以美味地共享,后者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他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说过同样的话,但你此时只感觉他在为你而歌唱。如果你不听,他也不会恼,只会无声地从书页里渗出悲悯的叹息。你啪地合上书,就把一代先哲幽禁在里面。但你忍不住又要打开它,穿越历史的灰尘与他对话。
真正的阅读注定孤独。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捶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地为你讲的故事。 为什么说阅读“有些像睡”?
综观全文,说说我们应该怎样进行阅读。
作者认为,“阅读是一种孤独”。你赞同这种看法吗?
文章开头一段“它有些像吃,有些像睡,有些像搏斗……”,有什么作用?(4分
解释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捶击。 本文在写法上有何特色?请结合本文,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8分)。
小的决定大的
⑴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一个是经国大计,却为任何一个当当政者所不能忽视。一场疯牛,几乎颠覆了英伦三岛。
⑵中国古典文学巨著以大开大合的情节见长,但感人肺腑,让人记下的却是“石卵化猴”、“桃园结义”,以及“玉在匣中”,“钗在奁内”这些生动的细节。
⑶几乎所有动植物繁衍的种子,都是核儿,很小很小的。风可以刮着走,鸟儿可以用嘴衔,被人不经心就可以忽略甚至丢弃的,却负载着生物自然的最伟大传承。
⑷任何庞然大物,都不能忽略小,只有小,才是最具繁衍力的。
⑸近代尽人皆知的重大发明、发现,从苹果落地发现地心引力,到开水冒气引发的蒸汽机的利用,无不是由偶发思端的小事影响整个世界的。
⑹一位生活在硅谷世界的人告诉我,微电子技术的诞生和发展,是从最初集成电路只包含几个几十个元器件,发展到一个小小硅片上可以制作出几十万个上百万个元件,形成微型电子电路的。正是这个微型电子电路,带来当今世界飓风般的各种生产方式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变化。
⑺可见,未来最终改变我们这个世界、影响人们生活的,不在宇宙,乃在毫微。
⑻张艺谋初入社会,在生活的最底层当弹棉花的辅助工。那时候仅仅为了调节生活,他买了台照相机,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台小小的照相机,后来竟在他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时派上用场。从此,陕西少了一个苦力,中国多了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电影导演。
⑼美国的麦当劳,就是从吸引小孩,改变幼年的饮食入手,从小让你喜欢我这种快餐方式,然后到你上学长大,多少年,仍然光顾我。这是真正做不起眼的大买卖!
⑽由此观之,小事还能致走向。
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中国至圣老子说的话,值得我铭记一生。
⑿想行千里吗?想成大树吗?那么,从脚下开始,从毫末做起。
(选自《经典阅读集萃》,有删改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2分)
作者从哪几个方面来论证中心论点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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