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善亦有道
刘 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迭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请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
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结文学创作中的故乡情
阅读多于写作,心情渐趋宁静的同时,对许多事也日渐淡泊,这或许是每个写作者的必经之路。人们经常反思并不断在作品中追问自己:我究竟是谁?我为什么要与你对话?我为什么要想这些问题?
苏子曾说:“此心安处即故乡。”只要这个地方能让你安心,它就能成为你的故乡。人们常常为自己的故乡远离了自己的精神而滋生不满,萌生深深的寂寞。于是很自然的开始寻找,在寻找中因为屡次的失望,为自己虚构一个可以栖居的家园,并美其名曰故乡。这种以设想方式存在的家园,由于没有养活生命血液的泥土和水源,终难以一种长青树的姿态存于世。故乡不是一种虚拟,而是一种思想和精神。只要你思想通融,精神淡定超脱,何处都可为故乡。所以,尽管苏子一生都在迁徙、流浪,却总能到处找到自己栖居的故乡。他很安心,把与自己遭遇的一切,都非常通脱地看作一种缘分。因此,他不管走到哪里,即便是条件异常艰苦的流放,也能在那里其乐融融,劳作休闲之时,用笔轻轻地打量“这一个”让自己“安心”的故乡。
安心难得,静坐反审自己的心灵故乡无疑更难。生命基于这个世界来说,在滚滚流逝的时间长河中,好像一朵浮萍。淹没于浩瀚的时间长河,人们常生无家可归之感。当夜深人静或独处时,便会不自觉地想家,却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人类需要以情感交流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生存。人类的心灵如此孤独,该如何与别人进行和谐的交流呢?这便要求一种所谓“共同语言”。
古语: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共同语言产生的前提,便是志同道合,即交流双方形成基本一致的思想。然而根据交际经验,两个人要形成基本一致的思想,需要很多约定俗成的条件。两个同乡见面可以聊记忆中关于故乡的轶闻趣事,昔日情人见面黯然神伤一番,老同学见面可以侃谈某个难忘的老师和同学。由此可见,人们愿叙及并为之留恋的还是所熟悉的。不管已逝的抑或将来发生的人或事,人们总喜欢以熟悉的方式去感之想之。
其实文学创作与生活一样,越是熟悉的便越能感觉到它一颦一笑的气质。人们在与别人交谈或向别人做介绍时,会不自觉地拣自己最熟悉最感兴趣的事物。人们在外面工作累了总会想家,家中的亲人此时会让人备感亲切,感到跟他们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写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说话,即你怎样将自己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和对生命的特别感悟很自然地流露出来,让读者情不自禁地主动与你交流,以期达到共鸣的效果。但前提是要让读者主动读你,然后想读懂你,你得具备给他们“实在”东西的素质。这个实在,乃对生命的真实体验。
从故乡出发,反观故乡,又回归故乡。这是每个创作者的必经之路。前边述及的故乡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人最潜在、最核心的生命意识。《圣经》上说,我们好比生活在一只船上,将来不可知。鉴于对将来的不可知性,在创作时才会假设或者虚拟一个貌似存在的故乡来抚慰我们飘浮的精神。对一个正谨慎行走在文学创作之路上的人来说当知道,逃不出故乡却愿在遥望故乡中寻找一个可以让精神安息的家园,是一种无法摆脱的宿命。下列关于第二节末“‘这一个’让自己‘安心’的故乡”的说法,最正确的一项是( )
A.指以设想方式存在的家园。 |
B.指条件异常艰苦的流放之地。 |
C.指一种思想和精神上能让自己栖居之处。 |
D.指自己奋斗和奉献过的故乡。 |
纵观全文,下列有关作者对于“文学创作中的故乡情结”的论述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们常常为自己的故乡远离了自己的精神而滋生不满,萌生深深的寂寞。 |
B.苏子的一生便充分说明只要“安心”,就能在文学创作中找到自己的故乡。 |
C.从对生命的真实体验出发,反观故乡,又回归故乡。这是每个创作者的必经之路。 |
D.由于将来不可知,人们在创作时就会假设或者虚拟一个貌似存在的故乡来抚慰我们飘浮的精神。 |
下列理解与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时间长河中,人无法还家,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
B.文学创作与生活一样,是要将自己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和对生命的特别感悟很自然地流露出来,并让人情不自禁地主动与你交流。 |
C.故乡情结是一个人最潜在、最核心的生命意识。 |
D.人生注定逃不出故乡,却愿在遥望故乡中寻找一个可以让精神安息的家园。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做客游睿
左青青坐在山头一块大石头上,一阵风缓缓吹过来,柔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
今天放学后,左青青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上山砍柴。奶奶说了,今天左青青可以不砍柴。早上起床后,奶奶给她煮了碗荷包蛋,然后绽开核桃壳一样的脸笑着对左青青说,青青啊,今天你就满十岁了。奶奶站起身,一只手扶着腰,另一只手擦拭了一下眼角说,一晃啊,就十年。
十岁的左青青是奶奶一手带大的。左青青甚至怀疑自己是个孤儿。左青青生下来不久,爸爸和妈妈就外出打工。除了不断寄回家的汇款单外,几年来左青青只和妈妈通过几次电话。妈妈的声音很圆润,但每次通话都很短暂,妈妈总会在电话那头哭,爸爸总会抢过电话,说青青乖,打长途贵,过年的时候我和妈妈回家看你。说完,就挂了电话。但是过了一年又一年,爸爸妈妈谁也没有回来。
说不出为什么,今天左青青特别想爸爸妈妈。整整一天她的脑子里全是照片上爸爸妈妈的笑容。左青青想,要是爸爸妈妈回来陪我过生日多好啊。可是爸爸妈妈为什么都不回来呢?
此刻,左青青坐在山头上,眼前是一座又一座的山,层层叠叠,高低起伏。奶奶说过,山的尽头,就是爸爸妈妈打工的地方。如果自己现在用力喊,爸爸妈妈会不会听见呢?左青青站了起来,把手罩在嘴前,试着喊了一声,爸爸,妈妈!很快左青青就听见对面的山上传来自己的回音:爸爸,妈妈。左青青有些高兴了,赶紧又喊了一声,山上又传来了一阵回音。
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你们回来吧!左青青使出全身力气喊了起来。左青青听见,自己的声音不断地在山谷里回荡,一声接着一声,一层连着一层,一直传到看不见的地方。她看到,层层叠叠的山很快都变成了爸爸妈妈的脸。爸爸妈妈说,青青乖。爸爸妈妈说,我们过年就回家看你。左青青的声音就小了下来,她哭了。
爸爸,妈妈!就在擦眼泪的时候,左青青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喊声。她扭过来,不知什么时候村里的几个伙伴站在了自己身后。这些伙伴和左青青一样,好几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他们说,青青,我们一起喊吧。顿时,山谷里“爸爸、妈妈”的呼唤声一片,整齐悠长。
孩子们,先停一停好吗?正在大家喊得起劲的时候,应声走出来一个背着包、扛着摄像机的叔叔。左青青认识这个戴眼镜的叔叔,今天在学校,左青青看见这个叔叔和老师在说话。后来叔叔还和老师一起到教室做了个调查,大致是问哪些同学的父母不在家,结果全班同学都举了手。
我是电视台的记者。眼镜叔叔自我介绍说,刚才你们的喊声吸引了我。我知道你们都想自己的父母了。我可以帮你们把一些愿望带给他们。
真的吗?怎么帮我们?左青青和伙伴们一起围了上去。
眼镜叔叔指了指摄像机说,我可以用它把你们要说的话录下来,然后在电视上播放,你们的爸爸妈妈就能在远方看见了。
太好了。我要录,我要录。孩子们马上争先恐后地往镜头前拱。
眼镜叔叔说,你们别急,一个一个来。接着他将摄像机固定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说,你们每个人对着镜头说一句话,说的时候想象着父母就在你面前,说想对他们说的话。
第一个伙伴说,爸爸妈妈,你们回家过年吧。
第二个伙伴说,爸爸妈妈,我数学考了一百分。
第三个伙伴说,你们放心挣钱吧,我已经很听话了。
在场的几个伙伴都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只剩下了左青青。眼睛叔叔把镜头对着左青青,示意她说话。左青青看着乌黑的镜头,双手在胸前绞动,嘴唇动了几动,却一直没说出话来。
小朋友,别怕,你就想着眼前就是你爸爸妈妈,见到他们,你最想说的是什么?眼镜叔叔引导她说。
说吧,不怕。伙伴们也为她加油。
左青青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牙,之后,终于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轻轻地对着摄像机问了一句话:爸爸妈妈,今年……今年我可以到你们家做客吗?
左青青看见,眼镜叔叔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选自《2011年中国年度小小说》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一阵风缓缓吹过来,柔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这里的景物描写衬托了左青青此时轻松愉快的心情。 |
B.“可是爸爸妈妈为什么都不回来呢”这一句表明了左青青不懂事,不像其他的小孩那样,能体谅父母的艰辛。 |
C.“眼镜叔叔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这一句是动作描写,就是为表现眼镜叔叔对左青青的深切同情和怜惜。 |
D.这篇小说由小孩们上山喊爸妈和小孩对爸妈说话两个主要情节构成,情节虽然简单,但含意却很深刻,能引发人们的思考。 |
E.故事发生在左青青的十年的成长过程中,这样写能使内容更集中。而中间的插叙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原因和结果。小说为什么要安排同学们和左青青一起上山喊爸爸妈妈?
你怎样理解三个小伙伴对爸爸妈妈说的话,为什么要让这些话独立成段?请简要分析
小说在左青青小心翼翼地说出一句“今年我可以到你们家做客吗”中结束,这样安排好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共9分)
流动的花朵为何难以与城市融合
当前,随着大城市对日益饱和的城市资源的不断“挖潜”、公共财政的不断增支、“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的问题似乎得到了初步解决。
流动的花朵在城市过得好吗?学得好吗?与学校老师、小伙伴的关系融洽吗?能适应城市文化吗?在异乡能产生归属感吗?将来会有发展吗?前不久,河南郑州一项调查显示,该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遍易产生学习焦虑以及自卑、孤独、烦躁心理,很难融入同龄群体。2010年,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曾选取上海、南京等5市17所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进行融合问题调查。这两次调查结果十分相似: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了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我们过去多是从宏观着眼,由政策入手来解决问题。如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仅是简单地将他们从乡村带到城市,在公办学校寻得一张课桌,那么,造成一个独特群体成长缺失的症候便已隐约可见,整个社会也将为之付出巨大代价。
现在,到了从文化着眼、由个体入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时候了。一个在浙江上学的孩子跟随父母回老家青海过年,刚住了两天,就说“我要回家了”。这个孩子指的“家”,是浙江。对他来说,家乡的概念和父母那辈人心中的家乡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中的很多人出生在城市并在城市里成长。社会学上有一个“文化混血儿”的比喻:这部分人的身份意识是模糊的,心理状态呈现出既有希望又常怀失望,痛苦与憧憬并存、自卑与自强同在等特质。
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渴望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和城里孩子平等的待遇,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在各个现实层面都遭遇“想融而不能融”的困境。身份意识影响着融合。有一个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的小女孩在课堂上这样描述自己的理想:“我要好好读书,长大后当城管!我当城管,在街上碰到妈妈的菜摊时,就可以慢慢追,慢慢撵!”而在说这番话之前几天,她的妈妈卖菜时因为躲避城管追赶,撞在电线杆上受了伤。理想的存在,其意义正在于为平淡人生插上飞翔的翅膀。可“慢慢追”、“慢慢撵”,又是何等微不足道,让人在为小女孩的微小理想唏嘘不已的同时,不得不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未来画上一个问号。文化冲突影响着融合。固守传统的乡土社会与具有现代性的城市社会,文化特质明显不同。最外显的表现,就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会感觉到自己的方言、衣着、饮食与城市学生格格不入。更深层次的文化冲突来自于行为习惯、生活节奏、价值体系上的综合差异。“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罗大佑的歌词反映的正是城市新移民因文化隔阂而产生的一种深深的心理孤独。不同文化的了解、交融显然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城市胸怀影响着融合。一些城市居民具有优越感,对外来人口天然具有排斥心理和偏见,一些机构和学校在公务中仍存在歧视现象。“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融入城市,需要的是城市和城市居民的大视野和大气魄。说到底,“融入”属于深层社会问题。户籍制度尚未“破题”,城市化浪潮已迅猛而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令人措手不及的社会整合。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居民在医疗服务、教育质量、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具有乡村居民无法比拟的优势,而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势必造成“争利”现象。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第一步是力争做到同城待遇,第二步才是消弭同城隔阂。因而,“融入”是一个时间跨度更长、更深也更难的问题。
破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融入难题的主阵地在教育。发挥教育“粘合剂”的作用,促进社会整合,让流动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我们不能把解决方案仅仅停留在“两为主”的政策层面,也不能停留在“适应教育”的微观层面,而要把教育放大到文化融合与创新的高度。下列不属于“难以融合”的原因的一项是
A.城里人与乡下人身份的不同影响着融合。 |
B.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冲突影响着融合。 |
C.城市及城市居民狭隘的胸怀影响着融合。 |
D.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差的素质影响融合。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文章首先通过若干社会现象及调查数据,指出“流动的花朵”进入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这一严峻的社会现状。 |
B.文章接下来分别从“身份意识”“文化冲突”“城市胸怀”等方面分析说明“流动花朵”难以融入城市的原因。 |
C.分析原因之后,作者明确指出问题产生的根源,认为“务工人员子女难以与城市融合”的瓶颈是户籍制度的限制。 |
D.最后作者提出解决“难以融合”问题除了“两为主”“适应教育”,还要把教育放大到文化融合与创新的高度。 |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两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B.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难以融入城市,主要源于他们心理上的自卑所产生的压力。
C.要根治“难以融合”,只需站在文化融合与创新的高度就可以了。
D.彻底解决“难以融合”是一个时间跨度更长,更深也更难的问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 方 阳 光
(1)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2)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3)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4)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5)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她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6)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7)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8)分了家,有了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 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元,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9)“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10)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11)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12)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13)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像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14)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的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15)在难测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的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16)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17)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18)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19)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王鼎钧散文《风雨阴晴》,有删改)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从全文来看,这段文字有何作用?
第⑷自然段中作者认为母亲最喜欢的“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从第⑷至第⑾段文字来看,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请分条简要概括。
说说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的好处。
对文末母亲“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这种观点你是否认同,为什么?(不超过60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莫言在世界文化版图上为人们贡献了一种中国化的叙述图景——一种中国的地方性知识。“《檀香刑》全书弥漫一种难以言状的血腥暴力感,然而这种暴力和血腥又是那样美,以至于当代文学理论界对此束手无策。如何解释这种特殊情况的“美”,我们需要一种该地方性知识的内部逻辑。”而这种逻辑的发现,我认为是20世纪末,中国现代小说终于诞生了自己的典范作品的标志。
在语言上,我认为莫言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汉语言体式,展示一种方腔小说的可能性,《秦腔》(贾平凹)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话的乡土小说,那种乡土无法发声的小说。《秦腔》好就好在,它是有声音的,这个声音,我数年前在莫言的《檀香刑》中就听到了,并且很赞赏,写文章传扬一通。我把莫言和鲁迅比,鲁迅的小说是没有声音的,里面的人不说话,因为没有知识、没有智慧,不配说话,也说不出话,或者,因为太有知识,太有思想,这种人看得太透,颓唐了,不愿意说话,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阿Q、闰土是前一种人,“在酒楼上”的“孤独者”等人是后一种人,鲁迅小说里主人公的这种无声,和鲁迅小说的不能读,不能发音,是一致的。反过来,莫言小说在寻求一种声音,他的人物是唱着的,赵甲是一个没有什么知识、修养,更没有自觉意识的人。但是,莫言对赵甲的处理,与鲁迅对阿Q的处理完全不一样。他让赵甲近乎狂欢化地发声,小说里充满了鸹噪,莫言把它定义为“猫腔”。当然“猫腔”是莫言想象的。《秦腔》也是如此,它是发声的,但是,它的声音要比“猫腔”弱一点,所以它能被批评家们理解,或者准确地说,它能被那些评委理解。
相比较而言,在语言上,莫言走得比贾平凹极端,尽管我认为这种极端,对于汉语小说的尝试来说,可能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也许正是这种极端,让莫言的在现代汉语创作上,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前辈们的路径,而且走得非常远。他彻底地摒弃了那种西化的知识分子语言,在中国民间语言的土壤上,建构了一种真正的汉语语言——我把这种语言称为“非普通话”的“方音”语言。
莫言获奖,会成为很多人的论据,来论证我们作为现代文化大国的崛起、实现以及等等。但是,我想说的是,莫言的获奖,与其说是现代中国文化的胜利,不如说是中国现代文化的失败,他正是一个站在现代启蒙文化、现代白话文创作的废墟上的一位作家,他显示的可能是汉语作为方言而不是作为普通话的胜利,他显示的可能是汉语小说作为民间说唱文学的延续、一种汉语叙事传统的胜利,而不是现代白话小说的胜利,他显示的是汉语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的胜利,而不是一种普遍知识的胜利。
莫言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获奖的汉语作家,他的获奖,显示了一种文化自信的可能:汉语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汉语,汉语小说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汉语小说?汉语小说如何对世界构成贡献?
也许我们应该暂时抛开价值判断,抛开20世纪的种种政治鸿沟,从诺奖中学会如何来看待我们自己的语言和叙事。(节选自葛红兵《文化大国的莫言与诺贝尔文学奖》)下列选项中符合对加点字“声音”的表述,最恰当的一项是()
A.是小说《阿Q正传》中“阿Q”那类人发自肺腑的对生活的感叹。 |
B.是《秦腔》中人物喧嚣下的悲伤,热闹后的寂寥时那种综合性的乡土声音。 |
C.是鲁迅小说中的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在无路可走的境遇中的那些无语与叹息。 |
D.是对生活的聒噪,狂欢式的表演,犹如赵甲这个人物在行刑之前的叫嚣。 |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与贾平凹相比,莫言在语言上走得极端,这种极端与前辈的语言创作完全不一样,这让作者为之担忧万分。 |
B.作者认为“莫言的获奖,于其说是现代中国文化的胜利,不如说是中国现代文化的失败”,言外之意他不赞成这次诺奖的结果。 |
C.莫言的成功一定程度上依靠他所创造的独特的汉语言体式,作者将其称为“非普通话”的“方音”语言。 |
D.莫言的获奖,显示了一种文化自信,让我们学会了如何看待我们自己的语言和叙事。 |
下列不属于作者认为莫言能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的一项是()
A.他的作品中体现了许多中国地方性的知识。 |
B.他继承和发展了鲁迅、贾平凹等人的写作技巧,并将白话文小说带向世界。 |
C.他的作品中展现了对民间说唱文学的延续和汉语叙述传统的优势。 |
D.莫言彻底地摒弃了那种西化的知识分子语言,在中国民间语言的土壤上,建构了一种真正的汉语语言—— “方音”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