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题目。(8分)、
白鹭趣话
白鹭,甘界各地均有分布,俄罗斯,中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白鹭数量相对较多。在我国,许多省份都有白鹭的栖息地。
白鹭天生丽质。李时珍《本草纲目》解说:"鹭,水鸟也。洁白如雪,颈细而长,脚青善翘,高尺余,解趾短尾,喙长三寸。"郭沫若《白鹭》一文,对白鹭外形有独到的评价:"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白鹭姿态优美,动作潇洒,极富飘逸之神韵。仁立时,白鹭收敛羽翼,颈部或伸或缩,修长的腿轻松地支撑着雪白的身躯,俨然"雪衣公子立芳洲"。行走时,白鹭颈部收缩成 S形,步履轻盈稳健,悠闲自在。飞翔时,白鹭颈部亦呈S形,两脚向后伸直,缓缓地鼓动宽大的翅膀,直冲云天,却又从容不迫。可以说,白鹭的优雅和高贵,完全可以与白天鹅相媲美。
白鹭以湿地为栖息地。在海滩、湖泊、溪流、水稻田和沼泽地,常能见到白鹭的美丽身影,唐宋诗词中就有 "漠漠水田飞白鹭","草长平湖白鹭飞"等生动描绘。白鹭栖息最密集的当属江苏涟水的白鹭岛,每年夏季有上万只白鹭在岛上筑巢繁衍,有时百千白鹭齐飞,场面蔚为壮观。
白鹭"林栖而水食"。捕食时,白鹭迈动长腿涉水漫步,目不转睛地盯着水里的小动物,然后突然伸出长颈,用又长又尖的嘴向水中猛地一啄,准确地把食物叼住。有时也"久立潺潺游石",伺机捕食过往的鱼虾。傍晚,白鹭归巢,栖身于近岸的山林,在树丛、竹丛或苇草堆里过夜。
有趣的是,富有灵性的白鹭擅长"择优而栖"。当所栖息的环境恶化时,白鹭常会不辞而别;而当环境得到改善时,白鹭又会悄然飞回。因此,诗人讴歌的"翩翩白鹭下夕阳"等景象,在环境学家们看来,其意义远不止于诗情画意,它还意味着环境的优化,意味着人与白然的和谐。
白鹭是著名的文化鸟类,"它是吉祥、高雅、奋进的象征。从古到今,许多诗词歌赋、绘画刺绣、音乐舞蹈和艺术雕塑等,都常以白鹭为题材。《诗经》早就有"振鹭于飞"的诗句。我国传统花鸟画中的"鹭莲图",常被人们作为赠品,寄寓"一路(鹭)连(莲)升"的美好愿望。通读全文,说说文章是从哪几个方面介绍白鹭的?请分点作答。(6分)
有位专家说:"市鸟,是一张城市名片。它能引发相关联想,增进人们对城市特色的认识。"
平潭也是白鹭的一个重要的栖息地,如果要选市鸟的话,白鹭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你认为借助"白鹭"这张名片,能帮助人们联想到平潭(或平潭人)的哪些特色?请联系文章内容和你的生活体验具体谈谈。(谈一点即可,2分)
示例:从白鹭"林栖而水食",可以联想到乎潭是一个滨海城市,平潭人与大海感情深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12)
留住我们的文化基因
⑴据媒体报道,新学期开始,“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句诗就从小学一年级新教材中消失了,同时被删的还有《登鹳雀楼》等7首经典诗作。近年来至少有43篇经典课文在课本中消失,其中22篇为经典古诗文。取而代之的,则是周杰伦的《蜗牛》等时新文章。
⑵有学者认为,把这类经典古诗文从语文课本中删去,会让青少年离民族文化的历史越来越远。正因为我们正在远离历史,我们才更有必要保留这类课文,留住这些文化记忆。从语文学习的角度说,古诗文的学习,是学好语文的基础和根源,像《登鹳雀楼》这类诗词,通俗易懂,学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⑶语文课本该不该删除传统经典古诗文,当今语文教育中能不能缺失这些中国文化的经典,经典作品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与我们的教育有着怎样的密切联系?这引发了教育界、文化界一些人士的广泛争议。习总书记在北师大看望一线教师时,对语文课本中删除古诗文现象,谈了自己的看法:“我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
⑷今天看来,在青少年中加强古典诗词的学习,倡导背诵古诗词的文化风气,这对他们的成长大有裨益。学习以古诗词、古文为代表的古典文化,这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将古典诗词选入小学课本,是现代语文教育的基本模式。这种传统文化的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的基因,是中国教育的一个常识。所以,删除优秀的古典诗文,既违背了我们的语文教学规律,也不符合我们的教育原则。
⑸有文化学者指出,古诗文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无数先人的智慧结晶通过这一形式流传千百年,适量的古诗文学习是语文教学的核心要务。而且,这些古代经典诗词的学习,更需要从小学习,并成为学习记忆和文化记忆,影响一生。这种影响,会作用于一个人形成他的文化人格、人生态度、价值观念乃至精神信仰。 ,我们很多人就是在语文教育和传统文化的教育中,获得和汲取这些文化财富和精神力量的。
⑹在文化上“去中国化”的现象,与我们缺乏文化的自觉与敬畏,有很大关系。什么是文化自觉?这就是在我们的文化意识中,我们必须要有一种坚持,就是对自己本土理念的一个文化支持。在今天这个全球化时代,文化越来越被看作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软实力”。一个民族有了这种文化的自觉,就不会失去精神家园和文化的根,就会真正建立起文化自信。(选自《长沙晚报》 2014年9月,有改动)简要分析本文的论证思路
文章第⑶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请为第⑸段“ ”处补写一个论据。
读全文,说说作者认为让古典诗文从语文课文中删除有哪些危害?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维生素A的是非
方舟子
⑴有些人一到了晚上就看不清东西,医学上叫夜盲症。我们现在知道,夜盲症是由于体内缺乏维生素A。不过,古人很早就发现吃动物的肝脏可以有效治疗夜盲症。因为动物的肝脏是储存几种维生素的地方,其中一种就是维生素A。
⑵维生素A参与了人体诸多生理功能,除了视力,对骨骼生长、生殖、细胞分裂、细胞分化和免疫功能也很重要。所以缺乏维生素A除了夜盲,还有其他的症状,例如皮肤干燥。
⑶维生素A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素,但是吃得过多也会有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急性中毒、死亡。历史上,就有北极探险家因为吃了北极熊的肝脏导致维生素A中毒差点死掉的。那么一天摄入多少维生素A合适呢?推荐量是男性每天900微克,女性每天700微克,安全量的上限是每天3000微克,超过了这个量,就有导致肝中毒、畸胎和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的危险。
⑷对准备生育的妇女或孕妇来说,尤其要注意避免摄入维生素A过量导致胎儿畸形。吃动物肝脏很容易就导致维生素A摄入过量。此外,由于肝脏是解毒器官,重金属、农药、兽药会在肝脏中积蓄,并不是健康食品,孕妇应该避免吃肝脏。
⑸据估计,全世界5岁以下的儿童大约三分之一患有维生素A缺乏症。每年有几十万名儿童由于维生素A缺乏症而失明、死亡。所以也不能因为担心维生素A中毒而忽视了补充维生素A。要补充维生素A,有比吃肝脏更安全的方式,例如鸡蛋、牛奶中都含有一定量的维生素A,但是量又不至于高得离谱。此外,植物中的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能转化成维生素,而且吃胡萝卜素是不用担心过量的。这是因为人体对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存在负反馈控制,如果维生素A的量够了,就不再转化了。所以吃胡萝卜素,是不用担心会导致维生素A中毒的,如果吃得实在太多,也只是让皮肤暂时变黄色而已,并无害处。
⑹除了胡萝卜,还有菠菜、哈密瓜等蔬菜、瓜果也富含胡萝卜素。随着科技发展,人类可以通过转基因技术让大米也能生产胡萝卜素,这样即使不吃别的食物,也足以满足人体对维生素A的需求,彻底消灭维生素A缺乏症,挽救无数儿童的生命了。
(选自《新华电讯》2014年2月,有删改)通读全文,说说维生素A的“是 ”与“非” ?
说说第⑶段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第⑸段中加点词语“据估计”能否删去,说明理由。
雨中片段
①放学后,女儿没有地方可去。又担心我接不着她,便跑到我必经的路口去会我。
②天气有些阴冷,下着小雨,女儿光着脑袋,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等着我的出现。我看到她时,她已由一只活泼的小鸟变成了落汤鸡。
③本想责怪她为什么不躲到一边避避雨,但看到她那个样子,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女儿毕竟只有七岁,我能想得出那一刻她内心的焦急,一是担心我接不着她,二是怕街头来来往往的人群档住视线,望不着我。现在又有几人能执着地站在一场雨中,一动不动地等他要等的人?何况女儿看到我的时候,不仅没有埋怨这恼人的雨,反而喜出望外地扑向我,一个劲地喊着:“妈妈,我终于看到你了!”女儿这个样子,使我想到自己多年未淋过一场雨,甚至也多年没有见过一个人被雨淋到淋漓尽致的情景了。
④雨,曾经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回忆。
⑤儿时的雨,来不及想象,来不及躲避,说来就来了。放学时,我们经常护抱着书包拼命往家赶,夹着嘻嘻哈哈的追闹声,全然没觉得一场雨会给人的心情带来忧愁。回到家,母亲一个劲地拉长她的衣角在我头上擦了又擦,既不怨天也不责怪我们,眼里只有自责与心疼,因为那时家里根本就没有一把像样的伞。当母亲触摸到我的脑袋时,我顿感心里暖暖的,恨不得很多淋几次这样的雨。我们姊妹很多,那个年代能在母亲面前撒娇,好像是非常奢侈的事。
⑥暴雨已经结束了,在地里干活的父母已被雨交个透视。库管卷得老高,雨中的父亲一边往家跑,一边“哦哈嘿,哦哈嘿”很有节奏地喊着。那个时候,他们也都还是年轻,年轻得使我们记不起那些年月里生活有多艰难,只记得他们每次从雨中赶回来时,陡然间家里溢满了温馨。一家人都在,哥哥姐姐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管玩耍,因为有父母在呢!母亲会闲下来,低着头安心纳她的鞋底或缝缝补补;父亲会摆弄他心爱的二胡笛子什么的,奏出的旋律传出远远地,跟随茫茫的雨雾婉转起伏,隐约迷离,仿佛整个村子在舞蹈,变得婉约、优雅起来。
⑦还有些雨,不大不小,反正知道它要来了,左邻右舍都手忙脚乱地一起来帮忙。谁家晒在外面的稻谷麦粒,谁家的棉被衣物,那时一定要赶在雨前抢收完毕的。一阵紧张的忙乱之后,大雨就来了。粮食、衣物丁点儿也未被淋,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那一刻,有简单、满足、胜利、幸福的笑容写在脸上。
⑧乡村的一场及时雨后,会有泥土、绿叶散发出清新的味道。能看到天边拱出美丽的彩虹,能听到欢快的鸟儿一阵清亮的歌唱。干涸已久的田渠、沟壑、池塘顿时灌满了琼浆。乡村人最愿意看到的是种子突然冒出了牙尖尖儿。本是蔫了下去的秧苗与一场雨相遇后,一根根一簇簇有棱有角地鲜活起来了。
⑨那个时候的雨好像会和很多人,很多事,很多感情牵连在一起的。
⑩时过多年,我在慢慢老去,对雨的感受愈发地迟钝了,甚至时常根本不愿意看到一场雨的到来。每天都要看天气预报,提前添衣带伞,仿佛雨来的时候,是它独自的行为,与我的情感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
⑾、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还有勇气,像七岁的女儿一样站在大街上去淋一场属于自己心中的雨?本文⑤—⑧段作者回忆了儿时下雨的四个美好片段。根据你的理解,仿照示例,在空白方框里填写相应的小标题。
说说下列句中加点的词好在哪里?
(1)我们姊妹很多,那个年代能在母亲面前撒娇,好像是非常奢侈的事。
(2)本是蔫了下去的秧苗与一场雨相遇后,一根根一簇簇有棱有角地鲜活起来了。结合语境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父亲会摆弄他心爱的二胡笛子什么的,奏出的旋律传出远远地,跟随茫茫的雨雾婉转起伏,隐约迷离,仿佛整个村子在舞蹈,变得婉约、优雅起来。根据你的理解,从行文结构、表现手法、文章主题等方面任选一个角度,谈谈“雨”在文中的作用。
银行里的男孩
一天,我到西大街某银行的一个小型储蓄所准备开个新账户。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黑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位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字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初中生,而不是一位银行的顾客。
男孩继续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下面所发生的事。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我把钱存进去。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 定就是那样。现在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先生,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在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
“为什么?”他说。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您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够年龄把钱存入你们的银行,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在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我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他看起来发火了。“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我转身对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应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应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就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解释银行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
“当然,”他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那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太过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那才是他为什么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你还需要开户吗?”银行里的男孩为什么会引起我的兴趣?请简要概括。3分
选文用第一人称来写有什么好处?3分
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含义。6分
(1)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
(2)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文中我的插一杠对故事情节的发展起到什么作用?3分
综观全文,你看出黑人是一个怎样的人?从中你悟出了什么?4分
外婆的太阳蛋
张发财
⑴多年来,我外婆对自己煎的太阳蛋很得意。
⑵她爹好像留过洋,东本事没学回来,学了一身臭毛病——特别喜欢吃生东西,太阳蛋是至爱。外婆少女时代第一次下厨做的就是太阳蛋,她爹吃后赞叹有加,说墨:“索里尼的厨子做的太阳蛋我吃过,那厨子当时40岁。20年过去了,厨艺应该有所长进,现在估计能和我女儿的厨艺抗衡了。”说完,“呲溜”一声把蛋花吸进嘴里。
⑶这一评语的影响是深远的。此后,外婆用毕生的精力钻研一个课题:怎样把菜做得半生不熟。终于,在嫁给我外公那一年,她醍醐灌顶:首先,锅要冷;其次,烹饪时间一定缩至最短。一个厨艺就这样出世了。
⑷我外公对她赞不绝口:“大师的菜,味道和火候拿捏得真是登峰造极啊!”说完,外公夹起一根空心菜“咔咔”咬。半个小时后,外公将这根崭新的空心菜从嘴里抽了出来说:“质量这么好的自行车气门芯,吃了实在浪费!”又嚼了一块干豆腐,半小时后又吐出来,“拿它去补自行车轮胎吧。”
⑸我外婆看着我外公,觉得他成熟又顽皮,风趣又幽默,于是腼腆地、幸福地笑了。
⑹诗意永远是短暂的,我外公在“反右”的伟大的浪潮中很快就被“打倒”了。我外婆带着三个女儿苦等春天。1977年那个春天,她们家终于等来了一个新男人——就是我。
⑺我此生第一次吃的东西就是太阳蛋,据说有我外婆她爹的风采,“呲溜”一声把蛋花吸进嘴里。我外婆当时就崩了,哭得泪水滂沱,把对她爹以及老公的爱全部转移到我身上,爱死我了。
⑻可惜我不解风情,除了太阳蛋之外,她做什么都不吃。她很忧郁,于是尽力讨好我,尽量不给我做吃的。1984年,她70岁生日,家人买了一个大蛋糕。生日宴的时候,她挖了一勺奶油,尝了尝说:“给这混蛋吃吧。”在场的人当然知道“混蛋”是谁。我当然就吃,一点都不腼腆。A我还赏赐给她一勺奶油,我小姨直夸我懂事,于是我又虚情假意赏给小姨一勺。第二天早晨醒来,还有蛋糕,第三天早晨醒来,还有……好像一直吃了几个星期,……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一个生日蛋糕,怎么可能吃那么久?
⑼1994年,外婆中风了,恢复之后只有一只手可以动。 我那时候已经上大学了,暑假回去突然想吃太阳蛋,就问她:“外婆,你吃过太阳蛋吗?”她说:“这辈子就伺候你们这些王八蛋了,你想装孝心吗?”
⑽我在灶台前装模作样地煎蛋。我就知道她会来,她果然来了。她挪动半个身子到厨房,坐在凳子上指导:“火到一半就好了,油不要多,鸡蛋要斜着下……”后来看我笨手笨脚,她就生气了,让我扶着她,右手敲开鸡蛋,右手把鸡蛋下锅,右手拿铲子小心收蛋汁……我乐了:“你这是杨过啊!”她很迷茫,僵着身子问我:“杨过是谁啊?”
⑾“一个大英雄,可牛逼啦!”
⑿B当时正是黄昏,余晖和打在外婆的脸上,我的眼睛有点湿。第①段写到“我外婆对自己煎的太阳蛋一直很得意”。请概括她“得意”的原因。
品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1)有人认为第⑧段A句中的“赏赐”一词用得不好,你的看法如何?请说明理由。
(2)第⑿段B句中,我的眼睛为什么湿了?说说你的理解。第④段中我外公对外婆的厨艺“赞不绝口”,可品尝之后的言行却十分特别。你如何看待这种言行?谈谈你的阅读体验。
作者诙谐的言语中流露出浓浓的情感。请结合全文为作者的外婆写一段人物简介。(提示:可从外婆的年龄、家庭、生活经历等方面做介绍,字数不少于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