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
在乔治的记忆中,父亲一直就是瘸着一条腿走路的,他的一切都平淡无奇。所以,乔治总是想,母亲怎么会和这样的一个人结婚呢?他总觉得,父亲那条瘸腿,带给自己的是耻辱。
一次,市里举行中学生篮球赛。乔治是队里的主力,他找到母亲说出了自己的心愿:希望母亲能陪他同往。在赛场上,只要看到母亲的目光,他就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母亲笑了,说:“那当然。你就是不说,我和你父亲也会去的。”他听罢摇了摇头,说:“我不是说父亲,我只希望你去。”母亲很是惊奇,问这是为什么。他勉强地笑了笑,说:“我总认为,一个残疾人站在场边,会使得整个气氛变味儿。”母亲叹了一口气,说:“你是嫌弃你的父亲了?”父亲这时正好走过来,说:“这些天我得出差,有什么事,你们商量着去做就行了。”乔治舒了口气,说:“爸爸,祝你一路平安!”父亲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说:“我祝你能赛出好的成绩!”
比赛很快就结束了,乔治所在的队得了冠军,乔治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很是兴奋地说个不停。母亲也很高兴,说:“要是你父亲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一定会放声高歌的。”乔治沉下了脸,说:“妈妈,我们现在不提他好不好?”母亲接受不了他的口气,尖叫起来,说:“你必须要告诉我这是为什么!”乔治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在这时提到他。”母亲的脸色凝重起来,说:“孩子,这话我本来不想说,可是,我再隐瞒下去,很可能就会伤害到你的父亲。你知道你父亲的腿是怎么瘸的吗?”乔治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母亲说:“那一年你才两岁,父亲带你去公园玩儿,在回家的路上,你左奔右跑。忽然,一辆汽车疾驰而来,你父亲为了救你,左腿被碾在了车轮下。”乔治顿时呆住了,说:“这怎么可能呢?”母亲说:“这怎么不可能!不过这些年你父亲不让我告诉你罢了。”
两人慢慢地走着。母亲说:“有件事可能你还不知道,你父亲就是布莱特,你最喜欢的作家。”乔治惊讶地蹦了起来,说:“你说什么?我不信!”母亲说:“这其实你父亲也不让我告诉你。你不信可以去问你的老师。”乔治把运动服塞在母亲的怀里说“你等着”,就急急地向学校跑去。
老师面对他的疑问,笑了笑,说:“这都是真的,你父亲不让我们透露这些,是怕影响你的成长。但现在你既然知道了,那我就不妨告诉你,你父亲是一个伟大的人。”
乔治激动得不能自已,一阵风地跑回家中,父亲却不在。两天以后父亲回来,一进门,乔治就急不可待地说:“爸爸,我问你一件事。”父亲放下手提包,说:“是不是又遇到了什么困难?”他摇了摇头,说:“爸爸,我只是想问你一句话。”父亲笑了,说:“别说一句,就是一百句也没问题。”乔治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布莱特吗?”父亲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说:“孩子,你怎么想起了这个问题?”乔治制止他问下去,说:“你得先回答我。”父亲点了点头,说:“我就是写小说的布莱特。”乔治拿出一本书来,说:“你得先给我签个名吧!”父亲看了他片刻,然后拿起笔来,在扉页上写道:“赠乔治,生活其实比什么都重要。布莱特。”然后放下笔,说:“我其实比签名更重要。”然后笑了起来。
多年以后,乔治成为一名出色的记者。当有人让他介绍自己的成功之路时,他就会重复父亲的那句话:生活其实比什么都重要。乔治参加中学生篮球赛,不想让父亲陪同的原因是什么?
当乔治问父亲:“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布莱特吗?”父亲回答说:“我就是写小说的布莱特。”从对话中可以看出,乔治看重的是布莱特的 ,父亲看重的是布莱特的 。
老师告诉乔治“你父亲是一个伟大的人”,从全文来看,父亲有哪些伟大之处?(请至少写出3点)
当乔治请父亲签名时,父亲写下“生活其实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其用意在于让儿子明白什么道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老王(节选)
杨绛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自己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中有关老王的两件事情。
(2)搞摩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
②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3)结合选文内容,简要分析“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4)说说你对“那是﹣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荇的愧作”这句话的理解。
(5)2016年5月,百W岁老人杨绛与世长辞,她留下的是对对老实厚道、有良心的老王的“愧怍”。生活中,如果你身边也有“老王”这祥的人,你会怎样做?
请以“传承”为标题,结合自己的经历或感悟,写一篇作文。
要求:①有真情实感。
②除诗歌外,文体自定。
③不少于600字。
④文章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
⑤不得套作、抄袭。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那一束伴地莲
①在我的故乡,每年春天,都遍生一种野草,或许因为多,平常至极,很少有人能叫出它的名字来。尽管一眼就能认出它高高的枝,苍绿的叶。
②早春它是不开花的,到了春末夏始,桃花李花都一齐谢了,大地又显单调的时候,它才绽开一粒粒小骨朵,雪白的瓣,乳黄的蕊,不足指甲大的小花儿开在山坡上、荒地头、野沟边。如夜空里的繁星,簇簇丛丛灿烂一片,随风散布一种沁人的苦香。
③在我的印象中,它的花期很长。仲秋前后,也还会有两三朵小花稀疏散杂在日渐寂寞的景色里,而那枝叶,却转入翠黄,尔后再无可逃避地被干燥的秋风榨尽了水分,被霜露浸得枯脆干焦。其时,它便成为一味药了,这在普通的乡人眼里是不识的,更不知它竟有一个美丽得几近脱俗的名字:伴地莲。
④我知道伴地莲,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那时父亲已在遥远的江南工作,家里全靠母亲操劳,我又病了。就在那样一个雪落之后的冬天的傍晚,母亲背着我去山后看医生。临了,医生送给母亲一截枯草,叫母亲去野地里找,拿回去洗净切碎煮水给我喝,医生说它能治我的病。
⑤归途中升起一轮月亮。月亮很圆,被雪地映衬得更加明亮,我至今还记得那时看见远处雪原中静卧的村庄。
⑥母亲背着我就在这样一个有积雪的月夜里走。边走,边踢开路边的雪层,寻找和她手里一样的那种春天遍地都是的叫作伴地莲的野草。国为野火早在秋天就已烧遍,母亲收获不大。临近村庄的时候,她又拐了个弯,绕上一段河堤。河堤离村庄较远,然而仍没有逃脱家乡习慣性的秋季烧荒的野火,这叫母亲失望,同时也加大了母亲搜索的范围。母亲终于没有防备地滑进了一段被挖开用来排水的坑里。坑很深。我不记得那时我
有没有因为惊吓而号啕大哭,只记得母亲正要往上爬,竟意外发现坑被踢开的雪被下掩盖了一丛她急欲寻找的那种枯干的草。我记得那时母亲在明亮的月光下止不住惊喜而连声赞叹。
⑦这以后,很长一段日子留在我印象里的就是这药的苦味,苦不堪言。母亲便用作为口粮的山芋反复煮熬,熬成糊状,熬出更浓的糖味,拿来做我喝药后的奖励。在我童稚的记忆里,极苦之后,那一小勺山芋糊竟是此生再难以体验到的甘甜。
⑧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我常为自己记忆细节的清晰而诧异,然而母亲却证实了它的真实。那时,我的孩子正趴在她的怀里撤娇,她愣怔片刻,顺着我的提示她终于回想起来,她告诉我那时我患的是一种急症肝炎。她说,第二年秋天,怕我病犯,早在烧荒前她割了一大捆回来。拿绳束了,系在屋梁上,以作备用,只是再没有用着,直到迁来南方,老屋卖给人家也没有取下。
⑨然而我却没有遺忘,那一束伴地莲烟熏大燎黝黑地挂在老屋的梁上。尽管与母亲的回忆有些许出入,然而那晚雪地里的月光,却真实地穿越二十多年的积尘,落入我充满疲倦的梦中。
⑩活着是件艰难的事,我时常这样想。生活中的许多不易处,让我越发知道,世间真正美好的东西实在太少。于做人的困顿里偶然回顾尚能发现内心深处还有可以寄托的空间,不致全然没有了信心,这,要感谢母亲。
(1)文中的“伴地莲”有哪些主要特征?请根据全文简要概括。
(2)解释第⑨段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3)第②段中画线处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请分析这一比喻的表达效果。
(4)文章在写母亲背着“我”找伴地莲的过程中,反复提到“雪”,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大自然的语言
竺可桢
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像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阿公阿婆,割麦插禾。”这样看来,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
这些自然现象,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称它为物候。物候知识在我国起源很早。古代流传下来的许多农谚就包含了丰富的物候知识。到了近代,利用物候知识来研究农业生产,已经发展为一门科学,就是物候学。物候学记录植物的生长荣枯,动物的养育往来,如桃花开、燕子来等自然现象,从而了解随着时节推移的气候变化和这种变化对动植物的影响。
……
物候现象的来临决定于哪些因素呢?
首先是纬度。越往北桃花开得越迟,候鸟也来得越晚。值得指出的是物候现象南北差异的日数因季节的差别而不同。我国大陆性气候显著,冬冷夏热。冬季南北温度悬殊,夏季却相差不大。在春天,早春跟晚春也不相同。如在早春三四月间,南京桃花要比北京早开20天,但是到晚春五月初,南京刺槐开花只比北京早10天。所以在华北常感觉到春李短促,冬天结束,夏天就到了。
经度的差异是影响物候的第二个因素。凡是近海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内陆,冬天温和,春天反而寒冷。所以沿海地区的春天的来临比内陆要迟若干天。如大连纬度在北京以南约1°,但是在大连,连翘和榆叶梅的盛开都比北京要迟一个星期。
影响物候的第三个国素是高下的差异。植物的抽青、开花等物候现象在春夏两季越往高处越迟,而到秋天乔木的落叶则越往高处越早。不过研究这个因素要考虑到特殊的情况。例如秋冬之交,天气晴朗的空中,在一定高度上气温反比低处高。这叫逆温层。由于冷空气比较重,在无风的夜晩,冷空气便向低处流。这种现象在山地秋冬两季,特别是这两季的早晨,极为显著,常会发现山脚有霜而山腰反无霜。在华南丘陵区把热带作物引种在山腰很成功,在山脚反不适宜,就是这个道理。
此外,物候现象来临的迟早还有古今的差异。根据英国南部物候的一种长期记录,拿1741到1750年十年平均的春初七种乔木抽青和开花日期同1921到1930年十年的平均值相比较,可以看出后者比前者早九天。就是说,春天提前九天。
……
物候学是关系到农业丰产的科学,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物候观測,懂得大自然的语言,争取农业更大的丰收。
(有删改)
(1)什么是物候学?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2)第一段运用了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3)文章以“大自然的语言”为题目,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运用文中的知识,在下列诗句中,任选一句,对其中的物候现象进行解释。
①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②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阅读文章,完成问题。
人生需要一点“埋头”精神
①工作中,常有一些人不愿意干不容易出成绩的工作,觉得埋头苦干不如“巧为”、有选择性地干更加“见效”。不可否认,干工作有时确实需要一点“窍门”,多一些创新求变。但寻找捷径并不等于投机取巧,能走捷径靠的是日积月累和持续不断的拼搏奋斗,而不是挖空心思,妄想一劳永逸、一步登天。
②“根深才能叶茂”,埋头做好基础性工作,才能积少成多,厚积薄发。“埋头”不是不知变通,而是一种踏实做事的作风。“埋头”的好处,在于不投机取巧,耐心经事,直面困难和矛盾。如此“愚拙”,更有利于打牢基础,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前进。纵览古今,很多成绩的背后,都有“十年寒窗”的苦功。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花了27年,徐霞客写《徐霞客游记》花了34年,马克思著《资本论》用了40年,屠呦呦整理了2000多个药方,最終获得青萵素样品……可见,人生要有所收获,的确需要一点“埋头”的精神。
③《汉书•枚乘传》有云:“泰山之溜穿石,单极之绠断干。水非石之钻,索非木之锯,渐靡使之然也。”细细想来,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是知识不够多,而是知识太多;不是不够聪明,而是过于聪明,总想着避开问题,缺少“埋头”的精神。华罗庚在诗中写道:“妙算还从拙中来,愚公智叟两分开。积久方显愚公智,发白才知智叟呆。埋头苦干是第一,熟练生出百巧来,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硬要把“伪聪明”当作真聪明,不过是真愚拙的做法。做事情,还是要有那么一点“埋头”精神、需要那么几分“愚气”。
④世间事多不会一蹴而就,一件好的作品需要反复打磨,一种本领的获得需要不断学习实践,许多事情要想做成功,都需要埋头下一番苦功夫。人们常说:“入门先站三年桩”,如果不能打牢厚实的功底,到头来学的不过是花拳绣腿。做人做事,稳扎稳打、耐心付出,才能有所成。而一些所谓的“聪明人”对“埋头”干不屑一顾。他们自恃头脑灵活,做事灵巧,好高骛远,崇尚“效率至上”。几十个小时就想速成一门语言,做生意立马就想赚钱……世上哪有这样的捷径?总想“一口吃成个胖子”,一遇到困难即刻调转方向,这样做多半会一事无成。
⑤人生成败的关键就在于一个人能否每时每刻持之以恒地追求自己的目标。这种特之以恒,就是“埋头”精神的表现。执着于追梦,才会最终梦想成真。所有的积累、沉淀和改变,都是对时间的尊重,也是对人生的尊重。就如同龟兔赛跑中的兔子,起步快不代表就能赢。要知道,跑步前进最多只能跑几十公里,而选择“埋头”走路,却可以走出两万五千里长征。
(选自《解放军报》)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第①段从“工作中,常有一些人不愿意干不容易出成绩的工作,觉得埋头苦干不如‘巧为’、有选择性地干更加‘见效’”写起,有什么好处?
(3)选文第④段中的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4)请结合选文内容及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对下面句子的理解。
要知道,跑步前进最多只能跑几十公里,而选择“埋头”走路,却可以走出两万五千里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