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201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是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一位80岁的瑞典老人,过去的职业是少管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心理学家。
②他的诗很有味道,令人吃惊的是他每年只写两三首,隔几年出一本集子,只收录十几首诗。他写得最久的一首诗耗时整整10年,赶上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间了。
③如此的推敲、琢磨会导致什么结果?诗是最不能翻译的东西,但他的163首诗却被译成50多种文字,全世界的诗歌发烧友们捧读再三,奉为圭臬。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他,可谓实至名归。
④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中唯一的中国通马悦然说:“我每周要收到20来部从中国寄来的长篇小说,都是一个意思,希望通过我的介绍去获奖。”不可否认中国人口基数大,作家队伍人丁兴旺(有云:“每一片飘落的树叶都能砸到一位作家”),但每周有20多部长篇寄往瑞典请求获奖,听起来无论如何都像一出闹剧——还有那么多没寄的呢。
⑤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位资深编辑这样描述上班的情形:“这个走了那个来,简直没有空下来的时候。每个人都递上一大摞书稿,然后在我对面坐下,说自己的书如何与众不同、在哪些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还有人不无自豪地告诉我:‘这是我今年的第四部长篇小说,前三部都已经出版了。’”
⑥其实,一部有分量的长篇小说必须反映一个重大的问题,不论是历史的还是当下的。花一年时间想通这个问题的人已是智力超群,一年想通四个社会问题的人绝对该去制定政策的部门工作,写小说实在是大材小用。
⑦回到获奖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吧。老人常年生活在最普通的公寓里。除了写诗,他还是一位翻译家,热爱地质学与植物学。精通乐理,能弹奏钢琴。他于1990年因脑出血半身瘫痪,口齿不清,但练琴(用左手)仍是每天的必修课。
⑧我们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一种价值观:沉着而孜孜不倦——这正是当今社会最缺乏的,却是全人类最敬佩的东西。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全文看,最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当节约细化到生活的每个角落
①一个同事,用着20年前大学时期破烂不堪的雨伞,冬天也穿着常被人嘲笑的地摊上买的便宜羽绒服,相对他不低的收入,他是节俭呢还是吝啬?如果我告诉你,他是江苏一个小山村出来的大学生,而且身体有一些残疾,童年吃了很多的苦,很早就懂得了生活的艰辛,物质的匮乏在他心中打下了很深的烙印,那么你会说他是节俭还是吝啬呢?节俭与吝啬虽然两词褒贬截然不同,然而其间的界限却真是不易把握的。
②人对价值或者行为的认知来自周围环境,对于价值观的培养和接纳也有各自不同的方式。同学就是一个大环境,有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就像我的那个同事,他一定会受到大家的嘲笑,虽然他坚定地秉持了自己的原则。而一些人对“节约之星” 之类的榜样或者模范作用的抵触,才是在一个社会奉行节约所遇到的最大的问题。
③其实调节个人与整个环境(节约型社会)的价值观问题很简单: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节俭,如何把这种观念让个人真正地接受与执行。
④首要原则是“和谐”。和谐意味着不与环境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例如:一个人可以有一些漂亮的,可以穿很久的衣服,用不着总是衣着破旧以彰显自己的节俭;也不用过分痴迷易变的时尚或者名牌。节俭是一种意识,一种与他人的共识,一种默契,存在于社会与个人的集体意识之中。任何时代都有穷奢极欲的人,然而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人们追求浪费,并把这种炫耀式追求和个人的财富地位相联系时,这个社会便存在问题!
“节约型社会”需要解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节俭”的问题,这也是建立大众节俭意识的过程。
⑤而如何完善地建立“节约”的标准,是一个非常细化的庞大事业,需要点点滴滴的行动,简单的口号与教条化教育无法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2005年夏天,6家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26℃空调节能行动”就是一个非常细节化的行动,而且效果非常显著。当人们从身体健康以及整个环保与节约意识中懂得这个道理时,行动起来就快捷有效了。2006年“每月少开一天车”活动也是这种细化的教育活动。一次我去参观一个同事的新居,看到洗衣机的下水管搭在一个大水桶上,问起他,他才解释说是把洗衣机的排水存下来可以冲厕所用。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平时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身边这个并不张扬的人竟有这样很细节化的节约意识,从那之后我对他便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绝对不是一个吝啬的人。
我相信只有在很小的事情上真正形成了一种普遍意识时,一切便都是自然而然了。
⑥回到“节俭还是吝啬?”当人们认为你怎样的时候,那就是怎样,这就是公共意识!如果进一步,如何让人们认为我是节俭而不是吝啬呢?说大呢,那是社会的事情,老百姓呢,
毕竟省了不少钱啊(还不会被人们背后说是吝啬鬼),这才是“节约型社会”对普通个人的真正好处。大有大的思想、计划和考虑,小有小的算盘和实际生活,让节约的观念和行动细化到生活的每个角落,像春雨般地“润物细无声”,才是最实际和最现实的做法。而要不要“节约之星”的漂亮帽子,就变得不甚重要了。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文章开头讲同事的事,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四自然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第五自然段运用同事新居中洗衣机的下水管搭在一个大水桶上的论据,是要证明什么观点?你能从生活中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文中说节俭“毕竟也是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你能写出有关节约的古诗文或者格言吗?
电视台要制作“当节约细化到生活的每个角落”的公益广告,请你结合这篇文章的内容和主题,设计一句公益广告词,构思新颖,最少运用一种修辞手法。
阅读下面文字。
给女儿的一封信
今天我看美国网球公开赛的时候,你过来瞄了几眼,说:“奇怪,这个达文波特为什么没表情?她赢球没露出特别高兴的样子,失分好像也不在乎。”当时我笑笑,对你说:“就因为她没有得失心,所以能成为世界顶尖高手哇!”
其实,很多顶尖高手在赛场上都这样。我记得2000年全美高尔夫职业赛时,“老虎”伍兹到最后一天早上,还落后七杆,下午居然反以两杆赢得冠军。他对记者说:“我完全没有感受到什么戏剧性,因为当时只专心比赛,我关心的就是怎么打好下一杆。”
比赛到最后往往比的是“心理”,谁能承受较大的压力,发挥出原有的水准,谁就能获胜。因为比赛时状态容易失常,选手能保持原来的水平就已经不错了。你看世界溜冰大赛,选手练习的时候.是不是个个神勇?连名不见经传的都能连着三转跳。但是到了
正式比赛,面对满场观众和电视转播,却又一个接一个地摔跤。
除了在赛场上要有一颗平常心,赛前保持体力也是重要的。想想,如果一张弓总被拉满,即使不用时,也用东西撑开,它能有力量吗?当然没有!它平常必须放松,到张弓射箭的时候,才能表现最佳的弹性。 所以好的选手.无论他是运动员,还是作文、演讲比赛的参与者,在他比赛之前,甚至前一阵,都会特意让身体休息。只有在真正比赛时,才使出全力。有些人甚至在动静之间,判若两人。
我以前有个学画的女学生就如此,她上课时羞羞怯怯。好像连有问题都不敢开口,但她居然是华人圈有名的演艺天才。有一次,我看到她在台上又唱又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后来常想,那些明星之所以在台上能魅力四射,都因为私下尽量收束自己,保留发光发热的能量。他们的“一飞冲天”,来自“三年不飞”;他们的“一鸣惊人”,来自“三年不鸣”。
你记不记得去年年初我们在北京时.有人在席间谈到太空人杨利伟?说上太空的前一晚.有人偷偷到他房门外听,里面传出呼呼大睡的声音。第二天,太空船穿出大气层,那最危险的时候,杨利伟的心跳居然也不过七十几下。养精蓄锐,临危不乱,他才能成功啊。
孩子,你未来会面对许多大的考验、大的比赛,希望你能记住我说的这番道理。信中作者希望女儿记住的"这番道理"是什么?
下列名言中,与文中"女学生"一例所要表达的意思相一致的一项是 ( )
A.才能是长期努力的报酬。—福楼拜 | B.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孙子 |
C.自信是成功的第一要诀。--爱默生 | D.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管子 |
第二段中“戏剧性”在文中指什么?第四段中“一张弓总被拉满”比喻什么?
“戏剧性”指“一张弓总被拉满”比喻向年轻人讲道理的文章不少,本文却耐读易接受,原因是什么?谈谈你的看法。
回想我们的生活经历,肯定也经历了不少的考验,把你“平常心”或“失常心”的一个小故事,和我们分享吧!
阅读下面的文字。
枪打落尾鸟
(1)或许是囿于中庸之道几千年来的思想束缚,许多国人认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名高于世,众必毁之”,认为“出檐的椽子先烂掉”,认为“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为人处事只要随大流,中规中矩,亦步亦趋,就能安身立命,明哲保身;而如果遇事喜欢挑头的话,就会被别人抓住把柄,落得个“枪打出头鸟”的下场。
(2)然而,在当下这个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挑战纷至沓来的时代,如果你选择做“落尾鸟”,结局又会怎样呢?
(3)很遗憾地告诉大家,时代在发展,鸟儿也要进化。当枪声响起的时候,只要鸟儿飞得够快,决不会被猎人打死,还能吃到新鲜的食物。而那些落尾的鸟最有可能被猎枪击中,从而惨遭淘汰。
(4)①回想一下鸦片战争后中国遭受的一百多年屈辱,②回想一下当今世界上某些霸权主义国家对其他国家的指手画脚,③回想一下世界经济大潮中因工艺落后而破产的企业,④回想一下因业务不精而下岗的工人,⑤我们不得不再次承认——落后就要出局,落后就要挨打。⑥鸟儿如此,一个人、一个团队、一个民族也是如此。
(5)遇到危险时不敢出头、不愿出头的人,最后往往会退化成没有能力出头的人;而这种人,面临的就是被淘汰的命运。
(6)许多千里马一直都在埋怨没有伯乐赏识,但如果你不出头,即便你真的是匹千里马,也只能穷其一生去拉盐车,这样一来,伯乐又怎能发现你?
(7)所以,如果你不想成为被枪打的落尾鸟,就要敢于出头,勇于出头。虽然出头鸟也有被打的可能,但这种可能仅仅说明你还不够成熟,如果你够成熟,尽管成为“出头鸟”吧,因为出众的人,只有经过“枪打”才会更加成熟,更加被人认可!
(8)人生就是赛场,当枪声响起的时候,你做好振翅高飞的准备了吗?本文的中心论点是_____________。(2分)
文章第一段主要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3分)
做落尾鸟,有何弊端?(2分)
文章第四段的六句话,请你重新排列句序,并说明理由。 (4分)
句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结尾一段能否去掉?为什么?(3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小说《县城小书店》,完成后面小题。
县城小书店
韩浩月
①又看到那家小书店了。牵着我小侄子的手,带他去买书,门口收钱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长而柔顺的头发,面容清秀,气质温婉,和我二十年前看到的那个书报亭的姑娘差不多,现在这个姑娘不会是过去那个姑娘的女儿吧?
②想起我少年的时候,这个书店还只是电影院门前的一个书报亭,那是整个县城除了新华书店、图书馆之外最有文化的地方了。那会儿我刚刚迈入文学爱好者的门槛,正处在阅读的饥渴期,但到这个书报亭买杂志,还是犹豫很久之后的事了。
③在去书报亭买杂志之前,我一直都是在图书馆阅读免费的报纸和杂志的。图书馆很小,报纸和杂志就那么多,通常只用一天的时间,感兴趣的报刊就读完了。没东西可读的日子,总是有点儿难过。想去买本杂志来读,可觉得它们的定价实在是贵呀。
④所谓的贵,其实也就是一本两块钱吧。那时候我帮六叔做杀猪的生意,但作为一个打工者,六叔却没有付我工钱。至今我还拿这件事向六叔抱不平,他总是讪讪一笑,说:“你那时小,要钱有什么用?”
⑤我一直没告诉他,我想去买那些杂志,那些叫《诗歌报月刊》《星星诗刊》的杂志。那会儿,如果稍稍去晚了几天,这两本文学杂志就卖光了。卖杂志的姑娘会用她干净而柔软的眼神看我一下,意思大概是,下次早来几天吧。
⑥那时的我,总觉得和报亭姑娘的世界相隔得太远。想一想,人家是在报亭工作的姑娘,应该是多有文化的人啊,报亭的那个玻璃橱窗,就足以把我们远远隔开了。
⑦所以,我常一直远远地望着书报亭。在每个月当中的几天时间里,忙完六叔杀猪的生意,我会用水和香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换上白衬衣,骑着自行车来到报亭前,从窗口递过去两块钱,从那姑娘手里接过一本崭新的、散发着油墨香的杂志,有时甚至来不及回家,就在街角把整本杂志从头到尾翻了一个遍。
⑧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除了有人来买杂志,其余的时间她都是埋头在一本杂志或书里,仿佛阅读才是她的工作,看守书报亭是额外的事情。我也不晓得她记不记得我。我清楚地记得,在我离开家乡数年后,重新再看到她时,她的眼睛一亮,似乎想和我说句什么话,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⑨作为我在家乡的牵绊之一,这个书报亭寄托着我的某些感情,这些感情和梦想有关,和未来有关。因此,在离开县城的前一天,我像往常那样去了那个书报亭。这次我没有买书,只是静静地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她也一直静静地读着书。这样的情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我不记得当时是什么心境,也许什么情绪也没有,只是前来完成一个简单的告别。
⑩在离开家乡的最初五六年,我每次春节回家都会到书报亭那里去待一会儿——后来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书店,我在书店里翻几本书,消磨上一小段时光然后离开。在书店门口收钱的有时还是那个姑娘,有时则是一位老大爷。我是一个陌生的客人,没人知道我内心静静流淌的情感。
(11)2012年秋天,我牵着小侄子的手离开那家书店,手里拎着厚厚的一摞新书。《星星诗刊》等已经买不到了,文学类书籍也被教辅类书籍挤到了一个角落里。离开书店的时候,心情仍然是平静的,曾经的一点点惆怅也消失了。书店在我心里,已经只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存在,那个曾驻在我心里的书报亭,已经成为永远而恒定的过去式。
(选自《作文通讯•锦瑟》2013年第2期,有删改)请根据提示,梳理文章内容。
2012年秋天,“我”带小侄子去买书;
少年的时候,①;
离开县城的前一天, ②;
离开家乡最初五六年,③;
2012年秋天,“我”带小侄子离开书店。第②段划线句子 (“但到这个书报亭买杂志,还是犹豫很久之后的事了”) 中,作者“犹豫”的原因是什么?
请结合描写的相关知识,品析第⑦段“我会用水和香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就在街角把整本杂志把从头到尾翻了一个遍”。
二十年,书报亭变成了书店。“我”对现在的书店和曾经的书报亭怀有怎样的情感,请分别简析。
“我”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我”的两个特点。
阅读《“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完成后面小题。
“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
①朱光潜终生恪守自己的座右铭:“此身此时此地。”“此身”,亦即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就必须自己来做,并成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此时”,指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和以后去做;“此地”,是说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不可等到有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时再去做。
②读书,对于每个人都是一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且须贯穿一生一世的事。
③或许,有人会说,读书不是看病、救火,不必着急,慢慢来就行。殊不知,正因读书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件可待可推、可有可无的事,故而总是被忽视被抛弃。一个人真要等到抽出空闲时间再来静心读书,那只是不想读书的借口而已。其实,真正的读书总是忙中偷闲进行的,真正的读书必抓住眼前、当下,而绝不拖到明天、后天。古人读书有“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既说明读书是一件紧要事,也说明读书的时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电影导演谢晋从小热爱读书,养成每天必读书的习惯。哪怕工作到深夜,睡前也一定要看上一会儿书,否则便睡不踏实。勤奋读书,令他的导演生涯充满激情。读报看到一则消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会生气”的书。它通过特殊的墨水印制好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拆封后二至四个月内,墨迹碰到阳光和空气就开始逐渐消退,最后变成空白。这本“不能等的书”也是在提醒每个人:要抓紧时间读书。
④环境好一点,或许读书的效果会更好些。但这并非必要条件,何况,人也可以改造环境、适应环境。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不囿时间、地点、环境,伦敦人热爱读书,该是德国法西斯难以摧毁他们心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啊,对读书如饥似渴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差,实在不是决定因素。清朝曾国藩的一番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且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 前不久,在台湾有个与佛教有关的公共讲座,演讲者看着台下攒动浮躁低头看手机的听众,感叹说:“无法专注于当下,反而让许多人感叹时间不够用,因为,心正在怨叹过去、烦恼未来,当下这一刻都浪费了。”专注,便能赢得读书时间;专注,便可安于读书环境。做不到专注,便无从说起,必一事无成。
⑤读书,理应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里,读书的多寡依然是多数人对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和人生境界的衡量尺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就从“此身此时此地”开始吧!
(选自2013年1月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作者是怎样论证中心论点的?
第③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请谈谈你对第⑤段划线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