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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 惧 之 外
鲁思·斯特林
“你要不是已经十六岁了,我真想好好地揍你一顿。当心些,知道吗?”大伟依然记得他父亲掴在他耳朵上的那记强力的耳光。但无论如何,人已经来了,他想着,一边从那状似巨人指头般指向大海的岩堆上向下俯视——十五尺高。大伟明白这件事的危险性,而他也害怕。只要狠狠地一纵身,他的头就可能开裂,像六年前那个疯狂的孩子一样。
“从此以后,村里的人都离得远远的,”大伟的父亲朝他吼叫,并且再次抡起拳头,“除了我这个该死的蠢儿子。”
在地平线的那一端,一道白光横过东方的天空。再过一两个小时,那些城里来的人,会将沙滩覆盖在遮阳伞、海滩椅以及他们上了油的苍白的肉体下。当他们不游泳或稍事休息的空档,他们会开着车,在乡村四处逛逛,为的是要替他们的房子物色些古董来摆饰。但是对村民而言,不管给的是一只松木匣子或一张家庭用的摇椅,一样令他们心痛不已;但是一想到迫切需要的食物,也只好抿着嘴,无奈地收下交易的钱。
两个礼拜前的一个下午,当时,他正站在凉亭里,看着人们跳双人舞。一个全身穿着白色,发色淡得像月光的女孩,轻脆爽朗地笑着,笑弯了腰。她在阳光下看起来是如此耀眼!大伟没说话,只摇了摇头。就在那时候,一辆红色的敞篷车开了进来,一个理了平头,身穿马球衣的男孩,扯开喉咙大喊着,“好了没,吉妮?”接着,她穿过草坪,迅速地离开了。吉妮和克林顿·亚伯里,那个拥有一辆红色敞篷车,并且住在一栋马蹄形屋顶的夏季别墅的男孩在一块好一段时间。晚上,当他穿上米白色的夹克,领着吉妮在舞池里跳舞时,看起来是那么硕壮、威武;而下午,当他在码头表演跳水时,吉妮则会站在岸上大声喝彩。
“你一向是个稳重的孩子,”大伟的父亲告诉他,“那些岩石很危险的,要跳,到码头那边去吧!”大伟轻蔑地说:“码头是给城里来的男孩用的。”
城里来的男孩们也知道那些岩堆。一个礼拜前的某天傍晚,当大伟正卸下门廊最后一块地板,而吉妮正在草坪上忙着招待朋友糕点及柠檬汁时,克林顿说:“从那孩子死后,就没人敢再到那些岩堆上跳水了。”
“你们谁愿意去啊?”吉妮问。大伟站了起来,拨一下额前散乱的棕发:“我才不怕呢!”话刚说完,他忽然警觉到自己做了什么,一粒汗珠沿着前额滴下来。吉妮迅速抬起头来,而克林顿也盯着他看。“你试过吗?”她问。“没有,”大伟说得很慢,“就算要试,也没什么。”
克林顿看了看其他的人:“他说大话了。”大伟在工作服上擦了擦冒汗的双手,然后蹲下来继续工作。有个东西轻轻地拂过他的臂膀,他抬起头来,看见吉妮正端着一杯柠檬汁站在他面前:“在太阳底下工作,一定很渴吧!拿着。”
克林顿大声喊着:“要喝,他自己会到厨房去拿。”
我要让他们瞧瞧,他心想,我一定要让他们瞧瞧……现在正是七月中旬,所有人的工作进度都慢下来了。只有大伟仍在太阳上升之前,卖力地练习,与鸥鸟分享他的孤独。他不断地升高起跳的高度,每升高一次,他就用指甲在石块上刮一道痕迹。有一次,一不小心,在跳水的过程中擦破了肩膀,严重流血。
终于准备好了。次日,他带着中餐到海边等候。当吉妮穿着黄色的游泳衣出现在海滩上,大伟朝她挥手呼唤着,吉妮也回以热烈的挥手。霎时,大伟失去了理智,他的胸口仿佛有东西重击着。他朝着最高、最凸出的岩头爬上去,那里已没有练习时做下记号的指甲刮痕:海水四下窜流,三十尺的高度!他要做到——他必须做到。人们不断地聚集过来,码头上的城里男孩也向这边张望。大伟绷紧了肌肉,摆好了架势。他突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叫声:“不!不要这样,大伟!“他朝下一看,吉妮正向他伸出双臂,乞求他停止。大伟凝望着她。
“大伟,下来。拜托你,下来好不好?”她呐喊。她焦虑的音调使大伟犹豫了。他退回一步。但是当克林顿叫嚣着“怎么了?没胆了吗?”他又紧握住拳头,再次向前踏出一步。这次他不会再退回来了,也不能再退回来了,他知道他一定办得到。“大伟……”,吉妮的声音中透出恐惧,“大伟,我求你别跳!”他坐了下来以抑制想跳下去的冲动,他把头埋在手里。下面传来一阵阵嘲笑的声浪,其中,克林顿的笑声格外清晰。
当他抬起头时,人群已经散尽。此时,他已是筋疲力尽。
大伟多想告诉她,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但他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解释清楚这两种不同层次的勇气。
“我并不是胆小,“大伟说,“我不怕跳水的。”“我知道。”她回答。他们相偕着走离了克林顿,不过大伟丝毫没有察觉。文中多次提到父亲的警告,有何作用?(3分)
文中画线句“但他要做到——他必须做到”,其原因有哪些?(3分)
根据情节,补写文中空格处的内容。(不超过30字)(4分)
简析克林顿这个人物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结合文本,简要谈谈“大伟的选择”带给你的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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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儿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不得了。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我”的“奇遇”是走夜路时遇见了鬼,不过,这是一位好鬼。因此,“我”发现“鬼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
第二自然段中的环境描写突出了高密乡村的自然特征,渲染了清冷沉寂的气氛,为“我”一个人走夜路时带来各种恐惧的联想做了铺垫。
“我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是通过触觉感受效果来衬托人物心理,写出了“我”此时此刻的恐惧。
“我”儿时听过许许多多的鬼故事,此时“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使“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这些心理和动作描写为三大爷的出场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沉寂恐怖的环境中没有遇到鬼,日出后,一片宁静之时却遇到了鬼。此次经历让“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鬼不只是出现在阴森寂静的环境里。已成为鬼的赵家三大爷有什么特点?试做简要分析。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一情节在前文早已埋下伏笔,请找出相应的内容,结合文章进行简要说明。
结尾处,作者说“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你同意作者的看法吗?结合文本和现实,具体说说你的理由。
【改编】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谈人
朱 光 潜
世间事物最复杂、最难懂的莫过人,懂得人就会懂得你自己。希腊人把“懂得你自己”看做是人生最高的智慧。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总而言之,有心灵。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魔鬼固诡诈多端,而仙子也缥缈难测。
作为一种动物,人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他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又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类人猿发展到人。正如人的面貌还有类人猿的遗迹,人的习性中也还保留着一些兽性,即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
我们这些文明人是由原始人或野蛮人演变来的,除兽性之外还保留着原始人的一些习性。要了解现代社会中的人,还需要了解我们的原始祖先。所以马克思特别重视摩根的《古代社会》,把它细读过并且加过评注。恩格斯也根据古代社会的资料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还详细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这对研究美学是特别重要的。古代不仅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摇篮,而且也是宗教、神话和艺术的发祥地。数典不能忘祖,这笔账不能不算。
从人类学和古代社会的研究来看,艺术和美并不是起源于抽象概念,而是起源于吃饭穿衣、男婚女嫁、猎获野兽、打群仗来劫掠食物和女俘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平凡卑微的活动。中国的儒家有一句老话“食、色,性也”。艺术和美也最先见于食色。汉文“美”字就起源于羊羹的味道,中外都用“趣味”来指“审美力”。原始民族很早就讲究美,从事艺术活动。他们用发亮耀眼的颜料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
在近代,人是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一个活人时时刻刻都要和外界事物(自然和社会)打交道,这就是生活。生活是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反复流转的发展过程。因为生活的需要,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同时也不断地改造自己。心理学把这种复杂过程简化为从刺激到反应往而复返的循环弧。外界事物刺激人的各种感觉神经,把映像传到脑神经中枢,在脑里引起对映像的初步感性认识,激发了伏根很深的本能和情感(如快感、痛感以及较复杂的情绪和情操),发动了采取行动来应付当前局面的思考和意志,于是脑中枢把感觉神经拨转到运动神经,把意志转达到相应的运动器官,如手足肩背等类,使它实现行动。哲学和心理学一向把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选自《谈美书简》有删改)关于“人”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为一种动物,人是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再由类人猿发展到原始人进而发展到文明人的,人已经完全除去了类人猿的痕迹。 |
B.在进化过程中,人的习性里还保留着一部分“兽性”,还存在着原始人的一些习性。其中,“兽性”是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 |
C.人的生活是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反复流转的发展过程。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同时也不断地改造自己。 |
D.人是最难懂的。所以“懂得你自己”是人类的最高智慧,懂得人就会懂得你自己。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这证明了人的复杂性。 |
B.原始民族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原始民族很早就讲究美,从事艺术活动。 |
C.儒家说:“食、色,性也。”在“食”和“色”这两大人类本性的具体行为中便蕴藏着艺术的美。 |
D.艺术和美起源于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平凡卑微的事物,他们的起源也是一种抽象概念。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哲学和心理学一向把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
B.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心灵,所以,一旦人的各种感觉神经受了外界事物的刺激,在脑里就会引起对外界事物的初步感性认识。 |
C.在《自然辩证法》中,马克思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这对研究美学有重要的作用。 |
D.了解我们的原始祖先,就能更好地了解现代社会中的人,因为古代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摇篮,而且也是宗教、神话和艺术的发祥地。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约翰与清华体育
①从1914年到文革前这段漫长的岁月里,凡在清华读过书的学生都会在操场上看到一个惹人注意的身影,他金发黄眼、高鼻梁、深眼窝,脖子上扎着领结,下身无论冬夏都穿着一条短裤,他总是不停地奔跑并大声喊着:“干!干!干!”他就是体育教授马约翰。
②马约翰在清华服务长达52年之久,一生从事他所热爱的体育事业。他培养和造就了清华师生热爱体育锻炼的风气,树立了良好的体育传统,使清华体育长足发展。许多老师称他是学生健康的原动力,是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③他是清华体育的倡导者。过去,各大学都不设体育课,至今西方许多名牌大学亦没有体育课程。而清华却从建校初始就把体育课摆在重要位置。那时,清华全校的中国教师、外国教师和校长都因为学生不肯出来运动,而主张采用强迫锻炼的方式: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钟,学校就将图书馆、教室、宿舍都锁起来,让学生出来活动,出来玩。但有一些学生仍躲在树底下看书,马约翰就东跑西跑去说服他们,他要学生们主动、活泼、自由地玩儿,自己去活动。不会活动不会玩儿的,他就耐心教,渐渐地学生们习惯于体育活动,对他也有了很深的感情。清华体育的普及,都是由他倡导起来的,学生们深受其益。
④马约翰认为体育能增进国人的民族自尊、自强意识。有一次,他跟校长周诒春谈到“清华每年要送出一百学生到美国去,送出的学生,总要像样一点,不能送去‘东亚病夫’”。若干年后陈省身曾回忆到学生中有一个说法:“北大有胡适之,清华有体育馆。”
⑤马约翰一向不把获得健康的肌体看作体育教育的主要的、唯一的目的,他认为“体育的功效,最重要在培养人格,补充教育的不足”。在训练学校的体育代表时,他特别强调运动员的体育道德。他说:“球可输;运动道德可不能输。运动员不能说假话,不许欺骗,不许踢人、压人、打人。”当时华北各校,都愿意同清华比赛,通过这种具有良好体育风尚、秩序井然的比赛,各校成绩都提高了。
⑥马约翰不但是体育的实践者,而且有一整套的体育理论。早在1928年暑期,他就与学校其他体育教师举办过“清华暑假体育学校",结合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体育理论的研究。在从50年代到60年代这段时间里,他在多年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写出了多篇关于体育理论研究的文章,发表在《新体育》和《新清华》等报刊上。他还提出了一整套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的论述,其中许多已经成为至理名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清华人。例如“运动是生命和健康的源泉”“体育是养成健全人格的重要手段,体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身心健康;因而必须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体育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美术、音乐等均有广泛的和内在的科学联系”等,这些名言无一不闪烁着智慧与真理的光芒。
⑦马约翰热爱体育教育工作,只为了自己的信念,从不计较名誉、地位与得失。罗家伦来做校长以后,他瞧不上体育,认为体育部还有教授,不成体统。于是他将马约翰降职降薪,改为教员。马约翰没有理睬他。对于罗家伦的这种做法,教授们都看不过去,劝马约翰辞职。马约翰婉谢了他们的好意。不久,他带了清华足球队到天津去参加华北足球赛,赢得了华北冠军。回校时,学生燃放爆竹,热烈地欢迎马约翰,把他从西校门抬了进来。罗家伦一看体育也能为学校争光,马上就升他做了教授,恢复原职原薪,而且还送他一个银杯。马约翰对此却认为:“他们其实是完全不重视体育的。他们把体育只是当作一个沽名钓誉的工具,当做一块招牌。”
⑧马约翰经历了清华几个不同的时代,历尽艰难曲折,但始终勤勤恳恳、一心一意地工作在清华的岗位上,成为一名著名的体育教育家。同时,他还担任过国家运动队总教练、全国运动会总裁判等,他不仅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今日,马约翰先生的塑像耸立在西区体育馆南侧,只见他眼睛注视着前方的西大操场,露出慈祥的笑容,像是仍在关注着操场上正在锻炼的学子们。
(选自齐家莹《清华人物》,文章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马约翰为清华体育事业奋斗52年,因为他的倡导,而有了清华体育运动的普及,他曾被称为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
B.对不爱运动的学生,学校采用强迫的简单办法,马约翰则与此不同,他对体育样样精通,能够积极劝导,耐心教授。 |
C.学生把清华的体育馆与北大的胡适之相提并论,说明清华学生高度认同马约翰,认为马约翰的魅力与胡适之的魅力不相上下。 |
D.由于马约翰强调体育道德,华北各校都愿同清华竞技,成绩普遍提升,说明优秀的体育成绩要源于良好的体育道德。 |
E.本文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位卓越的体育教育家的风采,表达了作者对传主的由衷敬意。马约翰“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文章第⑦段记述马约翰与罗家伦之间的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马约翰在体育教育中给予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热爱体育事业,重视体育道德,致力于体育普及。请就其中一点,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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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来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来正是为了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放在这里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来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来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来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来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来他还是平静下来,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来,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来: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来:也许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托比亚斯·阿庆基是一位七十岁的老人,他过着孤独而没有人理解的生活,性格懦弱胆小,每天坐在板凳上观望,成了他最大的生活乐趣。 |
B.“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看到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阿庆基这样想,可以看出他安分守己,也表明他对社会现实认识不深。 |
C.警察一口咬定阿庆基参与了造反,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是工运首脑,这表明警察欺软怕硬,能力低下。 |
D.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阿庆基被刻画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作者主要是通过心理描写来刻画这一人物的。 |
E.作者没有用更多笔墨正面去写警察与罢工工人的冲突,这就使得阿庆基老人的被捕情节更加突出,有力地彰显了主题。阿庆基的心理活动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请作简要分析概括。
小说前后两次写道“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结尾处的画线句有什么含义?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改编】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开篇神话
《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颗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故事虽然说来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批者有意让人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
“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它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的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
“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
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
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能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于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空空道人之类的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下列说法不符合本文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 本文作者认为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 |
B.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 |
C.《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本文作者认为“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贾宝玉的爷爷即清室祖先布库里雍顺。 |
D.《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曹雪芹说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本文作者认为大荒山应当是长白山。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满人神话中神鸟(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 |
B.曹雪芹说“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在本文作者看来,这是他们躲避文字狱的无奈之举。 |
C.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 |
D.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曹雪芹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村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 的慨叹。 |
根据文章内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所有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神话也应该是有其尘根俗缘的。 |
B.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 |
C.本文作者认为《山海经》中的不咸山即长白山,说明《山海经》中的地名有的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 |
D.作者在《画中诗》中,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山巅,与《红楼梦》中的补天石有内在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