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光明中的温柔杀手
每每谈到环境污染,人们首先想到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等,却很少察觉身边潜在的威胁——光污染。在大城市中,耀眼的路灯、建筑照明、灯箱广告等造成的污染已成为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又一环境杀手。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不少高档商店和建筑物用大块镜面式铝合金装饰的外墙、玻璃幕墙等形成的光污染属于白亮污染;夜间一些大酒店、大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广告牌、霓虹灯,大城市中设计不合理的夜景照明等,强光直刺天空,使夜间如同白日,这属于人工白昼;现代舞厅、歌厅安装的黑色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则构成了彩光污染。
在人工白昼营造的“不夜城”里,人们难以入睡,人体正常的生物钟被扰乱。临街玻璃幕墙的反射光影响正常的交通行驶,成为事故隐患。同时反射光的聚焦还容易引起火灾。而彩光污染危害更严重,它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出现头昏心烦、恶心呕吐、失眠、注意力不集中、身体乏力、情绪烦躁等症状。据测定,长期受歌舞厅中的黑色灯产生的紫外线照射,会诱发流鼻血、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
在光污染中首当其冲受害的是直接接触光源的眼睛。据统计,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达60%以上,居世界第二位。有关卫生专家认为,其中主要原因并非单纯用眼习惯所致,而是视觉环境受到光污染。
据科学测定,一般白粉墙的光反射率为69%-80%,镜面玻璃的反射率为82%-88%,特别光滑的粉墙和洁白的书籍纸张的反射系数高达90%,比草地、森林或毛面装饰物高10倍左右。这个数值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光辐射适应范围。如果长期在这种反光条件下工作或生活,视网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感光细胞功能受到抑制,造成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发病率有时可达45%。
数百年来,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在自然光的作用下成长繁殖的。现在的照明对自然界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干预。科学家发现,一只小型广告灯箱一年可以杀死35万只昆虫。长此下去,很可能会严重危及昆虫世界的多样性。因为昆虫是大自然生物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说鸟类和蝙蝠,就是以昆虫为主食的。许多植物是靠昆虫传授花粉的。如果没有了昆虫,必将导致严重的生态灾难。
人工灯光的光点有时可以传到数千公里之外,不少动物虽然远离光源,却也受到光的作用。它们受到人工照明的刺激后,夜间也精神十足,消耗了用于自卫、觅食和繁殖的精力。习惯在黑暗中交配的蟾蜍的某些品种已濒临灭绝。
鸟类在迁徙期最容易受人工光源的干扰。它们原本是以星星定向的,城市的照明光却常常使它们迷失方向。一群仙鹤就因德国马尔堡的灯光广告过亮,结果在城市上空整整飞了一夜,最后精疲力竭地掉到了地面。有时候鸟类还误把高楼的灯光当做星星,最后撞死在大楼上。据美国鸟类学家统计,每年都有400万只鸟因撞上高楼上的广告灯而死去。本文第二段说明的内容是什么?
答:
本文是从哪两个方面说明了光污染造成的危害?
答:
为什么说“光污染”是“光明中的温柔杀手”?
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2—16题。
①那一年,那个小男孩,不过八九岁。一天,他拿着一张筹款卡回家,很认真地对妈妈说:“学校要筹款,每个学生都要叫人捐钱。”
②对小孩子来说,直接想到的“人”,就是自己的家长。
③小男孩的妈妈取出5块钱,交给他,然后在筹款卡上签名。小男孩静静地看着妈妈签名,想说什么,却没开口。妈妈注意到了,问他:“怎么啦?”
④小男孩低着头说:“昨天,同学们把筹款卡交给老师时,捐的都是100块、50块。”
⑤小男孩就读的是当地著名的“贵族学校”,校门外,每天都有小轿车等候放学的学生。小男孩的班级是排在全年级最前面的。班上的同学,不是家里捐献较多,就是成绩较好。当然,小男孩不属于前者。
⑥那一天,小男孩说,不是想和同学比多,也不是自卑。他一向都认真对待老师交代的功课,这一次,也想把自己的“功课”做好。况且,学校还举行班级筹款比赛,他的班已领先了,他不想拖累整班。
⑦妈妈把小男孩的头托起来说:“不要低头,要知道,你同学的家庭背景,非富则贵。我们必须量力而为,我们所捐的5块钱,其实比他们的500块钱还要多。你是学生,只要以自己的品学,尽力为校争光,就是对学校最好的贡献了。”
⑧第二天,小男孩抬起头,从座位走出去,把筹款卡交给老师。当老师在班上宣读每位同学的筹款成绩时,小男孩还是抬起头来。自此以后,小男孩在达官贵人、富贾 豪绅的面前,一直抬起头来做人。
⑨妈妈说的那—番话,深深地刻在小男孩心里。那是生平第一次,他面临由金钱来估量人的“成绩”的无言教育。非常幸运,就在这第一次,他学习到“捐”的意义,以及别人所不能“捐”到的、自己独一无二的价值。结合第五段说说小男孩在班上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学生?
5元肯定比500元少,在第7段里,小男孩的妈妈为什么说“我们捐的5块钱,其实比他们的500块钱还要多”呢?
文题“抬起头来做人”有什么深刻含义?试结合文章内容阐述这一文题中所蕴含的道理。
【课文链接】
⑴爸爸也不拿我当孩子了,他说:
⑵“英子,去把这些钱寄给在日本读书的陈叔叔。”
⑶“爸爸!”
⑷“不要怕,英子,你要学做许多事,将来好帮着妈妈。你最大。”
⑸于是他数了钱,告诉我怎样到东郊民巷的正金银行去寄这笔钱——到最前面的台子上去要一张寄款单,填上“金七十元也”,写上日本横滨的地址,交给柜台里的小日本儿!
⑹我虽然很害怕,但是也得硬着头皮去——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⑺“闯练,闯练,英子。”我临去时爸爸还这样叮嘱我。
⑻我心情紧张地手里捏紧一卷钞票到银行去。等到从最高台阶的正金银行出来,看着东郊民巷街道中的花圃种满了蒲公英,我很高兴地想:闯过来了,快回家去,告诉爸爸,并且要他明天在花池里也种满了蒲公英。请用一句话概括出选文体现“爸爸也不拿我当孩子了”的一件事情,再从文中找出两个形容“我”事前事后心情的词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读完选文和【课文链接】,联系生活实际,谈谈父母对你某方面思想品行的教育及自己的成长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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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共12分)
孤独与幸福
①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说:“社交生活的坏处深藏不露:消遣、闲聊和其他与人交往的乐趣掩藏着巨大的、通常是难以弥补的祸害。青年人首先要学习的一课,就是承受孤独。”因为孤独是幸福、安乐的源泉。
②世间怕有无数称自己为幸福的人,却没有多少人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幸福”的人往往开朗、健谈、善于社交:孤独,似乎注定只是一个与阴暗、不幸甚至畸形的人生态度所相伴的名词。事实上真正的孤独是鲁迅的“寄意寒星荃不察”的觉醒,是布鲁诺被烧死前大声疾呼“未来的人们会了解我……”的信念,是无法选择“出世”苏轼的清高。
③孤独即意味着超越常人的旷达与淡泊,它是幸福的前提。
④孤独就是走出无止境的无聊社交、闲扯、平庸的一种生活态度,它卸除了表面的浮华,追求内心的旷达与淡泊。当庄子头也不回地边钓鱼边婉言拒绝出任楚相时,我们体会到的是孤独。世事纷乱,天下名士皆各投其主,各尽其才,惟独庄子安然身外。这种孤独,实际上是一种超越常人的豁达与淡然。但庄子又是幸福的,他的一次平静的拒绝,带来了自己政治生涯的孤独,换来的却是一座矗立在无数文人志士心目中的高标。
⑤孤独让我们拥有内省的时空,它是享受幸福的条件。
⑥物质的充裕,人心的浮躁,更多的人越来越急功近利,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势利化,幸福感距离我们越来越远。《论语》中的言语无一不是孤独困顿的孔仲尼的自我反省。孤独的时候,人才有时间和空间去进行人生的思考,追寻自己活着的价值。才会远离喧嚣,看到自己内心,保持一份坦然与淡定,看清自己前进的方向,这是享受幸福的条件。
⑦孤独要求我们与现实适当地保持距离,它是享受到幸福的方法。
⑧与现实适当地保持距离,开拓一份属于自己的孤独的小天地。做许多你想做的事情,展开你曾被限制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不再为庸人俗事所扰。现代派代表诗人戴望舒在诗集《灾难的岁月》中抒写“夜坐听风,夜眠听雨”的孤独和寂寞,这种孤独是一种幸福的状态,让他悟到“月如何缺,天如何老”。远离现实,你的处境是孤独的,然而你的内心却是宁静而充实的,你的心不再因孤独而哭泣,反而因孤独而折射出幸福的光芒。
⑨面对现实,当今的年轻一代作为独生子女,无疑常有一种孤独的心理,他们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愤青”。有些年轻人以上网玩游戏为幸福,以打架滋事为快乐,更有甚者以吸毒杀人为荣。他们因为孤独而丧失了对幸福的感受,继而心态失衡,无处宣泄,这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悲哀。
⑩所以正视孤独,享受幸福吧!这种孤独不是消极遁世、自我封闭,而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一种旷达的孤独,伟大的孤独。正视孤独不仅是一种哲理的思辨,更是一种对生活的感悟,是对真正幸福的一种追求。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分)
第④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请给第⑥段的画线句子再补写一个事实论据。
简述本文的论证思路。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共16分)
奇迹
①18岁那年,他因为行凶伤人,被判了6年。从他入狱那天起,就没人来看过他。母亲守寡,含辛茹苦地养大他,想不到他刚刚高中毕业,就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母亲伤透了心。他理解母亲,母亲有理由恨他。
②入狱那年冬天,他收到了一件毛线衣,毛线衣的下角绣着一朵梅花,梅花上别着窄窄的纸条:好好改造,妈指望着你养老呢。这张纸条,让一向坚强的他泪流满面。这是母亲亲手织的毛线衣,一针一线,都是那么熟悉。母亲曾对他说,一个人要像寒冬的腊梅,越是困苦,越要开出娇艳的花朵来。以后的四年里,母亲仍旧没来看过他,但每年冬天,她都寄来毛线衣,还有那张纸条。为了早一天出去,他努力改造,争取减刑。就在第五个年头,他被提前释放了。
③背着一个简单的包裹,里面是他所有的财物——五件毛线衣,他回到了家。家门挂着大锁,大锁已经生锈了。他感到疑惑,母亲去哪儿了?转身找到邻居,邻居告诉他,母亲“走”了。他的头上像响起一个炸雷,不可能!冬天他还收到了她的毛线衣,看到了她留下的纸条。
④邻居摇头,带他到祖坟。邻居说因为他行凶伤人,母亲借了债替伤者治疗。他进监狱后,母亲便搬到离家两百多里的爆竹厂做工,常年不回来。那几件毛线衣,母亲怕他担心,总是托人带回家,由邻居转寄。就在去年春节,工厂加班加点生产爆竹,死了好多人。其中,就有他的母亲。邻居说着,叹了口气,说自己家里还有一件毛线农呢,预备今年冬天给他寄出去。
⑤在母亲的坟前,他捶胸顿足,痛哭不已。第二天,他把老屋卖掉,背着装了六件毛线衣的包裹远走他乡。一晃四年过去了,他在城市开一家小饭馆。不久,娶了一个朴实的女孩做妻子。
⑥小饭馆的生意很好,夫妻两个人忙得像陀螺。不久,一个推着三轮车的老人来到他门前。她驼背,走路一跛一跛的,用手比划着,想为他提供蔬菜和鲜肉,绝对新鲜,价格还便宜。老人是个哑巴,脸上满是灰尘,额角和眼边的几块疤痕让她看上去面目丑陋。不知怎的,眼前的老人让他突然想起了母亲。
⑦人很讲信用,每次应他要求运来的蔬菜果然都是新鲜的。于是,每天早晨六点钟,满满一三轮车的菜准时送到他的饭馆门前。他偶尔也请老人吃碗面,老人吃得很慢,很享受的样子。他心里酸酸的,对老人说,她每天都可以在这儿吃碗面。老人笑了。他看着她,不知怎的,又想起了母亲,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⑧两年又过去了,他的饭馆成了酒楼,还买了房子。可为他送菜的,依旧是那个老人。
⑨又过了半个月,突然有一天,他在门前等了很久,却一直等不到老人。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无奈,只好让工人去买菜,可这车菜远远比不上老人送的菜。老人送来的菜全经过精心挑选,几乎没有干叶子,棵棵都清爽。
⑩只是,从那天后,老人再未出现。
11春节就要到了,他包着饺子,突然对妻子说想给老人送去一碗,妻子点头。煮了饺子,他拎着,反复打听一个跛脚的送菜老人,终于在离他酒楼两个街道的胡同里,打听到她了。
12他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门虚掩着,他顺手推开。昏暗狭小的屋子里,老人在床上躺着,骨瘦如柴。老人看到他,诧异地睁大眼,想坐起来,却无能为力。他把饺子放到床边,问老人是不是病了。老人张张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他坐下来,打量这间小屋子,突然,墙上的几张照片让他吃惊地张大嘴巴。竟然是他和妈妈的合影!他5岁时,10岁时,17岁时……墙角,一只用旧布包着的包袱,包袱皮上,绣着一朵梅花。他转过头,呆呆地看着老人,问她是谁。老人怔怔地,突然脱口而出:儿啊。
13他彻底惊呆了!眼前的老人,不是哑巴?为他送了两年菜的老人,竟是自己的母亲?
14他呆愣愣地,突然上前,一把抱住母亲,号啕痛哭,母子俩的眼泪沾到了一起。不知哭了多久,他先抬起头,哽咽着说看到了母亲的坟,以为她去世了,所以才离开家。母亲擦擦眼泪,说是她让邻居这么做的。她做工的爆竹厂发生爆炸,她侥幸活下来,却毁了容,瘸了腿。看看自己的模样,想想儿子进过监狱,家里又穷,以后他一定连媳妇都娶不上。为了不拖累他,她想出了这个主意,说自己去世,让他远走他乡,在异地生根,娶妻生子。
15得知他离开了家乡,她回到村子,辗转打听,才知道他来到了这个城市。她以捡破烂为生,寻找他四年,终于在这家小饭馆里找到他。她欣喜若狂,看着儿子忙碌,她又感到心痛。为了每天见到儿子,帮他减轻负担,她开始替他买菜,一买就是两年。可现在,她的腿脚不利索,下不了床了,所以,再不能为他送菜。
16他眼眶里含着热泪,没等母亲说完,背起母亲拎起包袱就走。走了没二十分钟,就将母亲背回家里。母亲在他的新居里住了三天。
17三天后,她安然去世。医生看着悲恸欲绝的他,轻声说,“她的骨癌看上去得有十多年了。能活到现在,几乎是个奇迹。所以,你不用太伤心了。”他呆呆地抬起头,母亲,居然患了骨癌?
18打开那个包袱,里面整整齐齐地叠着崭新的毛线衣,有婴儿的,有妻子的,有自己的,每一件上都绣着一朵鲜红的梅花。包袱最下面,是一张诊断书:骨癌。时间,是他入狱后的第二年。他的手颤抖着,,心里像插了把刀,一剜一剜地痛……文章中这位身患骨癌的母亲,为儿子做了哪些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4分)
赏析第⑥段画波浪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她驼背,走路一跛一跛的,用手比划着,想为他提供蔬菜和鲜肉,绝对新鲜,价格还便宜。老人是个哑巴,脸上满是灰尘,额角和眼边的几块疤痕让她看上去面目丑陋。结合上下文,说说第14段画线句子体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变化。
他呆愣愣地,突然上前,一把抱住母亲,号啕痛哭,母子俩的眼泪沾到了一起。儿子或母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分析。
有人说文章的标题《奇迹》没有《绣着梅花的毛线衣》好。你觉得呢?为什么?(3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红书包
秦文君
很多人说“三岁看大”,可是我分明感觉孩子的秉性和悟性是由着成长来雕琢的,时时都存在着改变的可能。
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学四年级学生,和那个年龄的女孩一样,长着一头柔软的黄头发,扎着可笑的小辫子,并不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好像女孩子的天性已经萌生。有一阵格外爱美,挺注意同龄女孩穿些什么,看上后就会迷迷糊糊的,想像自己拥有它们后的模样。看见好朋友打了个淡绿色的蝴蝶结,过不了几天,非要缠着母亲也替我买一副相同的蝴蝶结,结果两个人走在路上被人误以为是双胞胎。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多了,多得都让家人感到习以为常了。
有一回,同班的女孩背了一只崭新的红书包,那书包简直美极了。我只看它一眼,心里就发颤,不由伸出手去摸一摸,大概它美到我心里去了。
记得那天天气很干燥,我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却还是在喝,注意力被这美丽的红书包缠绕着,扭过脸一遍一遍地看它,别的一切感受都退得远远的,仿佛快活与否,就同这书包紧密地连在了一起。那天放学时,女孩就走在我的前面,我跟着走,听着大伙都在议论她的书包漂亮,原来人人都看出了它的好,被这种认同感影响着,一个念头从我心里升了起来:我一定要马上拥有一只这样的书包。
一连几天,只要一放学,我就去街上寻找,专跑文具店。终于,我在一家小文具店的橱窗里找到了这样的红书包。隔了层光闪闪的橱窗玻璃,我发现它更加吸引人了。我在它跟前站了许久,一会儿凑近着看,一会儿退远点看,一会儿又捂上一只眼,单眼看。
“没有什么能同它比美。”真的,当时我就那么想,“它是我最想要的。”
然后我又奔又跑地赶到车站,等了三部公共汽车,才等到母亲从车上下来。她惊讶地看着我,我什么也不说,拉着她的手直奔那家文具店。到了那儿,就指着红书包说:“请给我买吧,妈妈。”
“可你的书包还挺新的,而且也很漂亮。”
我不知怎的就想哭,一边死活不肯离开,像是打算在这儿站一辈子。母亲摸摸我发烫的额头,心就软了。没想到她摸出钱夹要付钱时,才发觉带的钱不够。可在这时,店要打烊了。
夜里,我老做梦,梦见店里的红书包让人用一把大剪刀剪坏了,急得我大嚷大叫起来。父亲把我唤醒,小声对我说,明天,他下了班就去把我的红书包买回来。
第二天的整个白天,我都非常快乐,心里涌动着紧张和激动。见了那个背红书包的女孩,我对她微笑了,心里充满模糊的好感:我马上就可以背上那只红书包,同她的一样。到了傍晚,我突然变得惴惴不安: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于是,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
晚上,父亲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我抢过那只鲜红的书包,高兴得打转。等狂喜过之后,才看见母亲正在给父亲搽松节油。原来,为了快点赶到店里,父亲骑车时同一部电动车撞在一起,膝盖上肿起老大一块。
我的心情沉重起来: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竟没发现父亲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
父亲说:“爱美是件好事,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跟着去争,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
第二天,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去学校,在校门口碰见那个女孩。谁知她又换了个紫色的新款书包,比原来的红书包漂亮不知多少倍。
从那天起,我依然爱一切美丽,美的旖旎永远能给予我无限的灵感,可是从此就没有再像过去那样焦躁不安了,看开了很多,能懂得美的东西美在何处有时就很知足了,也很快乐,世界上最美的东西莫过于存着的爱美的心。
那个红书包用旧后,我像宝贝一样珍藏了好多年。不为别的,就因为它已经成了我童年生活的一个启示录。
(选自《秦文君文集》,有删改。)根据文中“红书包”这一线索,在横线上依次填上恰当的内容。
渴望拥有红书包—— ① ——要父母买红书包——得到红书包—— ②文中画线的句子在写法上主要有什么特点?请写出一点并作简要分析。
“我的心情沉重起来: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竟没发现父亲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看出“我”是个怎样的人?结合上下文作简要分析。
我得到红书包后,却发现那个女孩又换了个紫色的新款书包,假设你就是文中的“我”,你会与换了新书包的那个女孩说些什么呢?请展开想象,写出你对那个女孩说的话。不超过60个字。
结合文章主旨,谈谈你对下列链接材料的看法。
材料一:iphone4S上市时, 网上流传的一张黄牛排队买iphone4S的图片,就足以让美国人震惊。据说当天黄牛大打出手后,苹果公司只能暂停iphone4S的销售,避免疯抢而出事故,结果果粉们因为买不到手机愤怒地往店里扔鸡蛋。
材料二:苹果新版手机iphone6于2014年9月19日正式发售,世界多地的果粉们争相抢购,苹果专卖店门口更是排起了长龙。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题目。
从“雾都”到“霾都”
①在中国古代,雾是重要的审美意象,无数与雾有关的诗词佳句千古流传,中国大地上有诸多的地方以雾而著称,泰山、黄山、庐山、峨眉山,似乎没有哪座名山不以雾为奇绝。
②除了以雾闻名的风景胜地,中国还有一座城市也以雾而著称,这就是“雾都”重庆。重庆多雾,因为它地处四川盆地东部,四面群山环绕,长江、嘉陵江在此交汇,空气温暖湿润,地面风速很低,江水蒸发不易扩散,潮湿的空气很轻易就会达到饱和状态而凝结成雾。据重庆气象部门统计,20世纪50年代,重庆市的年平均雾日数达103天,不过,近50年来,重庆的雾在减少,20世纪70、80年代重庆年平均雾日数在50天左右,到90年代就减少到30~40天了。气象部门说雾少了,人们却感觉不到,分析表明这是因为重庆浓雾呈逐年减少趋势,强霾呈逐年上升趋势。
③那么到底什么是雾,什么是霾呢?
④气象学上对“雾”的定义是: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凝结成大量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导致水平能见度低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雾和云可以说是一母同胞,它们的形成都需要相同的条件,过量的水汽与空气中的凝结核结合在一起,它们悬浮在高空被称为云,如果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就形成了雾。雾具有天气指示的意义,往往与特定的天气系统相联系。而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对“霾”的定义是: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霾使远处光亮物体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体微带蓝色。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则对“霾”给出了技术性的判识标准:“当能见度小于10千米,排除了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且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时,即可判识为霾。”所以雾与霾最大的区别是相对湿度:相对湿度达到95%以上的低能见度现象称为雾,相对湿度低于80%的为霾。如此看来,重庆这个浪漫缥缈的“雾都”是不是正在向“霾都”演变呢?
⑤雾和霾在一定情况下,还可以相互转化。在稳定的天气条件下,排放入大气中的污染颗粒物浓度越大,霾就会越重,此时如果水汽达到饱和,污染颗粒物就会作为凝结核形成雾滴。而雾形成之后,水汽被阳光蒸发,凝结核却仍然留在空气里,此时雾又转化成了霾。
⑥国内最早提及“灰霾”的论文作者、中国气象局研究员吴兑说出一个更为残酷的现实:“我们原来认为重庆是‘雾都’其实是误解。重庆由于二战的军工开发和建国后的军工建设,一直是严重的‘霾都’,只是过去科学认识水平不够,误认为是‘雾都’。伦敦也是一样,它工业化以后就是个‘霾都’。我们以前认为能见度恶化都是雾造成的,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霾。”于是,“雾都”不再有美感,反而变成了刺耳的警报,令人忧心。而且,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城市被冠上了“雾都”的名号。2011年10月,郑州连续三天雾气笼罩,早晨能见度更是降到仅有200米左右,被市民调侃为“宛若蓬莱仙境,郑州成‘雾都’”;2011年11月5日,西班牙《阿贝赛报》在文章中指出:“中国的首都正在与伦敦争夺世界‘雾都’称号”;2011年11月,乌鲁木齐一周七天有六天都被大雾笼罩,能见度不足100米,有的地方能见度几乎为零,被戏称为“西部雾都”、“雾”鲁木齐。
⑦然而一些关于中国近五十多年来雾日和霾日的变化研究资料显示,大部分地区雾日的变化并不明显,那么这些所谓的雾天增多了,实际上都是霾天增多。笼罩在今天都市里更多的是“霾”,新兴的中国“雾都”实际上都是“霾都”!特别是1975年以后,中国霾日明显增加,在大部分地区,这种霾日的变化更多受到了人为排放的影响,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⑧霾会降低空气能见度,这主要在于大气中颗粒物的散射、吸收带来的消光作用,而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颗粒物的散射,颗粒物的家族被称为悬浮颗粒物,其组成部分PM2.5在2011年迅速蹿红。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会深入到人的肺部,造成人的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PM2.5的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急诊数量分别会增长5%和1%。如今在我国的有些城市,这种污染的最大来源是汽车排放的尾气。
⑨中国的“霾都”已经越来越多,而且还在继续增多中。中国经济和工业较发达的地区,霾日变化都呈现出增长趋势,而且这种趋势恐怕短期内也很难发生改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城市治理灰霾的前景不容乐观,悬浮在中国城市上空的灰霾还要很久才会消散。
(选自《中国国家地理》2012年第11期,有删改。)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中国名山全都以雾为奇绝,一些城市也以雾著称。 |
B.重庆多雾是因为潮湿空气不易散发且饱和所致。 |
C.云和雾在空气层所处位置相同,都能指示天气。 |
D.雾和霾形成的条件不同,互相转化的条件相同。 |
根据文意,下列关于中国的“霾都”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经济和工业较发达地区,霾日变化都呈增长趋势,短期内恐怕很难改变。 |
B.随着对雾霾认识的逐渐深入,人们意识到中国新兴的“雾都”实际都是“霾都”。 |
C.重庆从二战到建国后一直是军工生产的重地,实质早已是污染严重的“霾都”。 |
D.新增的各地“霾都”都处于盆地之中,周围群山环绕,潮湿空气不容易扩散。 |
下列现象与霾的形成无关的一项是
A.2014年APEC会议期间,北京200多万车辆停驶等措施的执行使其天空呈“APEC蓝”。 |
B.1975年以后,中国大部分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人为排放量增加,中国霾日明显增加。 |
C.云南兰坪有个神奇的湖泊,天气变化的时候,一条白龙似的水雾从湖面盘旋升起。 |
D.曾有报道“北京盛夏季节30℃大雾弥漫”,实际上高温条件下出现的不可能是雾。 |
根据文意,“雾”和“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三个方面?请分点概述。
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是什么?
(1)如此看来,重庆这个浪漫缥缈的“雾都”是不是正在向“霾都”演变呢?
(2)颗粒物的家族被称为悬浮颗粒物,其组成部分PM2.5在2011年迅速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