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说明文《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完成小题。
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
①目前有一种“2012末世论”的观点,说的是2012年12月21日是人类这个物种的终结,没有人能够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②“近年来地震频发”,是持“2012末世论”的有力证据。但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地震频发是事实,但这并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实际上,A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而因为人口在地表分布得极端不均,只有少数带来巨大损失的地震会让我们记忆深刻。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但是因为它发生的地点和带来的损失都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很少被大众提及。
③地震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B绝大多数地震都发生在板块边界,其中全球地震的70%分布在环太平洋地震带,15%分布在欧亚地震带,还有5%在大洋中脊,其他的10%则分布在板块内部。但是,C这种统计学上的规律并不能确定地震在何时何地发生,有什么样的强度,因为人们至今也没有清晰地了解地震产生的机制和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震又是随机的。
④从数据统计来看,最近几年的地震也验证了这种随机性。2010年美国地质勘探局曾经发布数据:自1900年以来,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6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有的年份,如1986年至1989年只有6次,而1943年则高达32次。因此,2010年以来,地震算不上频繁。
⑤
。选文第④语段中划线的“这种随机性”指代选文中加曲线的A、B、C中的 句(只填字母),其理由是 。
本文说明语言准确严密,试分析下面划线句子的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实际上,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第④段中划横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综合全文信息,结合你的思考,为选文补写一段议论性文字,作为文章的第⑤段。
(要求先明确表述观点,然后进行简要阐述,不超过50字)
鼓浪屿的快镜头
舒 婷
我住在鼓浪屿岛中心,辐射到海边的小路有无数条,我每天习惯地从体育场伊始,经港仔后浴场,顺着新建的环岛路,直奔渡口,大约60分钟,从不觉得枯燥与单调。石头、树木、建筑物,每天都在增加或删减细节给我看。
最先吸引我的总是植物日新月异的表情和层出不穷的花招。扶桑虽然粗枝大叶,单瓣的伞状花冠却开得细嫩如绢;复瓣的扶桑则沉沉垂下,不胜隔夜的露珠之重。①攀篱翻墙的喇叭花,广播的是小草小花小道消息。菠萝蜜把肥嘟嘟果实掖在胳肢窝里,像一只只刺猬抱附在巨大的树干上。
石坡上高踞着一所欧式旧宅,宽敞的长廊环绕,屋顶却四处见光。爬山虎穿门入户,芦苇耀武扬威招摇在窗棂间。荒园深处,野鹧鸪的啼声颤悠悠地拽过柠檬桉银色的枝条,弹出抑扬顿挫的尾声。唯昂然屹立的花岗岩石柱,与时光抗衡,毫不退让,犹保持昔日荣光。
有一天发现这所房子的屋顶修缮好了,红色的砖墙恢复了娇艳的肤色;再一天就看到窗帘在重新刷白的百叶窗后面温柔地低垂。围墙缺口已规划成典雅气派的大理石门廊。沿着石坡,三角梅、扶桑、一品红正当令。②尤其正楼两侧的花甬里,忽然金灿灿开出一片阳光三分野趣,哟,是都市人阔别好几辈子的油菜花。
眼看着一栋破败的大房子,一天天抖擞丰满而且充满人情味,便即兴编排出一些聊斋情节琼瑶故事来自娱自乐。
傍晚了,游客们散尽,一天的油水十分丰厚。一群群偷嘴的小麻雀从洗碗槽飞起,见我并无谴责呵斥之意,遂又拉帮结伙回到泔水桶讨食。它们想必忘记了收割后,阳光晒得热腾腾的泥香扑鼻的大田,以及田中央孤零零的,憨态可掬的稻草人。
桄榔树下一对老两口相偕坐在石椅上看日落,浪花偶尔溅到老汉的胡子上,旁边老妻就伸出袖管帮他揩一下。默想自己若老了,可有与丈夫互相扶持来这儿闲度时光的福分?赶紧把旁边一张空椅的落叶扫了扫,拇指在椅背摁一虚印,为10年后订座。
接着立刻想到要活过这十年,须加紧锻炼,保养各器官的正常运作。伸胳膊蹬腿,前俯后仰,腰背像缺油的轴承咯吱咯吱响;双肩乱动,看上去似跳迪斯科或草裙舞。又根据《健康文摘》介绍,拣一段平坦直溜的柏油路面,倒退疾走。走到老两口身边,见他们的笑纹加深,大有赞赏之意,不觉把步子提得更加轻捷雄壮,心中配以进行曲。
当我如此贪得无厌,将风景一一攫入心扉,敢情我自己也成了他人眼中的晨景?本文是作者捕捉到的一组“鼓浪屿的快镜头”,分别描写了形态各异的植物、
、和。本文倒数第二段的首句是一个过渡句,它是如何衔接上下文的?
答:揣摩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回答问题。
(1)第①句说喇叭花“攀篱翻墙”,“广播的是小道消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2)第②句改成“尤其正楼两侧的花甬里,忽然开出金灿灿的油菜花”好不好?为什么?
答:作者习惯每天从鼓浪屿岛中心走到海边,一路上大约用时60分钟,为什么“从不觉得枯燥与单调”?作者的所见所感给了你什么启示?
答:
雾霾天气,警惕PM2.5 污染
①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媒体的关注,以PM2.5为代表的“超细灰尘”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PM2.5是什么?它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
②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成部分,但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PM2.5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④PM2.5“超细灰尘”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尘、燃油尘、硫酸盐、餐饮油烟尘、建筑水泥尘、煤烟尘和硝酸盐等,它是雾霾有害细颗粒的重要组成部分。
⑤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⑥人体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对PM2.5没有任何过滤、阻拦能力。进入肺泡的微尘可迅速被吸收、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分布到全身,损害血红蛋白输送氧的能力。对贫血和血液循环障碍的病人来说,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例如可以加重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脏疾病。
⑦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
⑧近30年来,我国公众吸烟率不断下降,但肺癌患病率却上升了4倍多。目前普遍认为这可能与雾霾天增加有一定的关系,很多人已经把雾霾天气比喻成为大自然的“吸烟室”。不但浓雾缠绕、能见度非常低的天气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时而有雾时而多云的天气也会有同样的问题。雾霾天对人体心脑血管疾病的影响也很严重,会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使慢性支气管炎出现肺源性心脏病等。
⑨人体每天需要呼吸大约10立方米的空气,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空气过滤器”。 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该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1.少开车,堵车就熄火。汽车尾气不仅危害长时间在道路周边的人,也危害司机本身,特别是长时间堵车、汽油得不到完全燃烧时产生的尾气危害更大。所以长时间堵车时最好熄火,尽量少开窗。2.严禁近郊私自焚烧垃圾和枯草败叶。私自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烟尘颗粒等有毒物质,会使周边的城市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毒雾”。3.减少外出。专家认为,对于雾霾天气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外出。戴口罩可以防止一些灰尘进入鼻腔,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但对于最近引发热议的PM2.5,专家认为即便是专业的医用口罩,主要针对PM3以上的可吸入颗粒物,对于PM2.5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抵御能力不强。4.室内不吸烟,远离二手烟;灰霾天气少开窗,可以养点花花草草;使用空气净化器,市面上80%的空气净化器都以净化空气中的细微颗粒物为主,对PM2.5有很好的吸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注意勤换过滤芯。本文向我们介绍了关于PM2.5哪些方面的知识?
答:第②段中画横线的句子“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能否换成“它的直径很小”,为什么?
答:阅读⑤⑥⑦三个段落,分点概括PM2.5对人体的危害。
答: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下列案例中李强的做法有哪些地方不恰当。
【案例】李强患有贫血,为增强体质,他加强锻炼身体,一年四季从不间断。遇到多雾天气,也会驾车到城郊去爬山。有时遇到拥堵,他也从不熄火。他认为雾再厚,街上买个普通的口罩戴着爬山就没事了。
答:
为下面这则消息拟写的标题,最恰当的一项是()
江西日报讯 (记者钟端浪)记者5月24日从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获悉,由古窑博览区斥资60万元,按照圆明园兽首一比一比例,采用高难制作工艺,成功仿制出的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日前正式亮相古窑景区。
据了解,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经过调试喷水系统,十二生肖“兽首”每天会依次轮流喷水,每个时辰,相应的生肖就喷水两小时,正午十二时则十二生肖同时喷水,场面壮观。
A.“兽首”亮相古窑 | B.古窑成功仿制“兽首” |
C.古窑斥资60万元仿制“兽首” | D.“兽首”喷水场面壮观 |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
答: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
答: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张婶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的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或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没有对于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捉鼠,终日懒惰的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婶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婶,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婶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儿,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象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不够快意。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地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从文章内容看,第三只猫“可厌”,却又是“可怜”的。请具体分析各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对第三只猫的亡失,“我”的情感如何?为什么会这样?
答:联系上下文,体味语句,回答题目后面的问题。
“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答:结尾“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句话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