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刚性美与柔性美
朱光潜
①自然界有两种美:老鹰古松是一种,娇莺嫩柳又是一种。倘若你细心体会,凡是配用“美”字形容的事物,不属于老鹰古松的一类,就属于娇莺嫩柳的一类,否则就是两类的混和。有两句诗说:“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这两句诗每句都只提起三个状貌。然而可以象征一切美。你遇到任何美的事物,都可以拿它们做标准来分类。比如说峻崖,悬瀑,狂风,暴雨,沉寂的夜或是无垠的沙漠,垓下哀歌的项羽或是床头捉刀的曹操,你可以说这是“骏马秋风冀北”的美;比如说清风,皓月,暗香,疏影,青螺似的山光,媚眼似的湖水。葬花的林黛玉,你可以说这是“杏花春雨江南”的美。
②我说“骏马秋风冀北”时,你会想到“雄浑”“劲健”,我说“杏花春雨江南”时,你会想到“秀丽”“纤浓”;前者是“气概”,后者是“神韵”;前者是刚性美;后者是柔性美。在同一种艺术之中也有刚柔之别。如音乐,贝多芬的第三合奏曲和《热情曲》固然像狂风暴雨,极沉雄悲壮之致,而《月光曲》和第六合奏曲则温柔委婉,如悲如诉。
③艺术是自然和人生的返照,创作家往往因性格的偏向,而作品也因而刚或柔。米开朗琪罗在性格上和艺术上都是刚性美的极端的代表。你看他的《摩西》!火焰有比他的目光更烈的么?钢铁有比他的须髯更硬的么?你看他的《大卫》!他那副脑里怕藏着比亚力山大的更惊心动魄的雄图吧?他那只庞大的右臂迟一会儿怕要拔起喜马拉雅山去撞碎哪一个星球吧?亚当是上帝首创的人,可是要结识世界第一个理想的伟男子,你须得到罗马西斯丁教寺的顶壁上去物色,这一幅大气磅礴的创世纪记,没有一个面孔不露着超人的意志,没有一条筋肉不鼓出海格立斯的气力。
④达芬奇恰好替米开朗琪罗做一个反衬。《蒙娜·丽莎》那庄重中寓着妩媚的眼,那轻盈而神秘的笑,那丰润而灵活的手,艺术家们已摸索了不知几许年代,到达·芬奇才算寻出,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成功!米开朗琪罗画“夏娃”和“圣母”,像他画“亚当”一样,都是用池雕“大卫”和“摩西”的那一副手腕,始终脱不去那种峥嵘巍峨的气象。达·芬奇的天才是比较的多方面的,他的世界中固然也有些魁梧奇伟的男子,可是他的特长确为佩特所说的,全在“能勾魂”。《圣约翰授洗者》活像女子化身固不用说,《酒神》也只是一位带醉的《蒙娜·丽莎》。再看《最后的晚餐》中的耶稣!他披着发,低着眉,在慈祥的面孔中现出悲哀和恻隐。
⑤历来艺术家对于刚柔两种美分得很严。在诗方面有李、杜与王、韦之别,在词方面有苏、辛与温、李之别,在画方面有石涛、八大与六如、十洲之别,在书法方面有颜、柳与褚、赵之别。这种分别常与地域有关系,大约北人偏刚,南人偏柔,所以艺术上的南北派已成为柔性派与刚性派的别名。清朝阳湖派和桐城派对于文章的争执也就在对于刚柔的嗜好不同。
⑥统观全局,中国的艺术是偏于柔性美的。中国诗人的理想境界大半是清风皓月疏林幽谷之类,环境越静越好,生活也越闲越好。他们很少肯跳出那“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的宇宙,而凭视八荒,遥听诸星奏乐者。他们以“乐天安命”为极大智慧,因此,他们的诗也大半是微风般的荡漾,轻燕般的呢喃。过激烈的颜色,过激烈的声音,和过激烈的情感都是使它们畏避的。他们描写月的时候百倍于描写日。《二十四诗品》中只有“雄浑”“劲健”“豪放”“悲慨”四品算是刚性美,其余二十品都偏于阴柔。我读《旧约·约伯记》,莎土比亚的《哈雷姆特》,弥尔顿的《失乐园》诸作,才懂得西方批评学者所谓“宇宙的情感”。回头在中国文学中寻实例,除着《逍遥游》《齐物论》《论语·子在川上》章,陈子昂《幽州台怀古》,李白《日出东方隈》诸作以外,简直想不出其他具有“宇宙的情感”的文字。“雄浑”“劲健”,“庄严”诸词都只能得其片面的意义。中国艺术缺乏刚性美在音乐方面尤易见出,比如弹七弦琴,尽管你意在高山,意在流水,它都是一样单调。
⑦刚柔虽是两种相反的羡,有时也可以混合调和,在实际上,老鹰有栖柳枝的时候,娇莺有栖古松的时候,也犹如男子中之有杨六郎,女子中之有麦克白夫人,西子湖滨之有两高峰,西伯利亚荒原之有明媚的贝加尔。说李太白专以雄奇擅长么?他的《闺怨》《长相思》,《清平调》诸作之艳丽微婉,亦何减于《金鉴》《浣花》?说陶渊明专从朴茂清幽入胜么?“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又是何等气概?
(选自《朱光潜谈美》,有删节)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 )
A.第①段中的“不属于老鹰古松的一类,就属于娇莺嫩柳的一类,否则就是两类的混和。”一句对全文起引领作用。 |
B.“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每句诗都提起三个状貌,一切美都可以按照这六种标准来分类。 |
C.第④段“达·芬奇恰好替米开朗琪罗做一个反衬”,句中“反衬”的意思是指达·芬奇在相反方面衬托出与米开朗琪罗在性格和艺术上的截然不同。 |
D.达·芬奇在艺术上的特长全在“能勾魂”,比如《蒙娜·丽莎》那庄重中寓着妩媚的眼,那轻盈而神秘的笑,那丰润而灵活的手透露出的一种柔性美。 |
E.“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具有西方批判学者所谓的“宇宙的情感”。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中国的艺术是偏于柔性美的”的是( )
A.中国诗人多倾向于描写“清风皓月疏林幽谷”之类。 |
B.中国诗人“描写月的时候百倍于描写日”。 |
C.《二十四诗品》中只有“雄浑”“劲健”“豪放”“悲慨”四品算是刚性美,其余二十品都偏于阴柔。 |
D.李白专以雄奇擅长,也有《闺怨》《长相思》《清平调》刚柔两种美混合调和的诗歌。 |
结合文意,概述刚柔两种美的具体特点,并指出这两种美形成的因素有哪些?
除上文例子外,请举出一个能表现文学或其他艺术中刚性美(或柔性美)的例子,并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捉 蜘 蛛
①蜘蛛,这里的蜘蛛特别多,也特别的讨厌。我们的这个小楼上,如果有几天不打,让它自然地繁殖起来,让它尽量地布上蜘蛛网,我想,不要几天,就会变成了一个蜘蛛的世界。
②对于蜘蛛,我一向是不大喜欢的;虽然在做小孩子的时候,也曾经喜欢过蜘蛛网,可是,在现在我非但连蜘蛛网都不大喜欢,而且有些讨厌它了。
③因为蜘蛛多,又因为讨厌蜘蛛,所以,我对于蜘蛛,是很不客气的。当我看到一个蜘蛛,神气十足的站在它的网的中央。而用自己的网,撒布在屋角、窗口,或是随便什么地方,在它认为这是一个从黑暗趋向光明的当口,是捕捉那些可怜的昆虫们的最适当的所在,安闲的在等待着那些为了生活,为了一点光明而在到处奔波着的小虫们的落网的时候,我便要用棒去挑破它的网,把它捉到地上来,一脚踏死了它,才觉得快意。
④可是,我虽然时时刻刻在打,但仍旧打它不完。打它不完,又有什么法子;难道让它把蜘蛛丝网住整个的屋子,网住所有的东西,甚至于网住了自己不成?这有什么法子呢?打,总还是要不断地打。
⑤这种蜘蛛之所以打不完的原因,我也是晓得的。这屋子,根本便是一所旧屋子,旧屋子,是最适宜繁殖蜘蛛的,这是一;同时,旧屋子,也早就有了蜘蛛的种子,这是二。你看,一种东西,既然有了它的种子,又有了它的最适于繁殖的环境,这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消灭它的呢? 难道真的为了要消灭蜘蛛,连这屋子都要烧掉不成?
⑥我把竹竿用力的震动,这蜘蛛便从竹竿上跌下,我等着它从半空中爬上,到了相当的地方,我又把它从半空中打落。这个样子,它肚中的蛛丝,几乎抽得没有了。于是,我便一脚踏死了它。
⑦我这种对于蜘蛛所开的玩笑,或者也可说是残忍,但是,我想一想蜘蛛的讨厌,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也有人在对于同类也采取这种方法时,我的心里,倒觉得如同出了一口歪气似的。
⑧我是几乎每日在这样的打着蜘蛛的。
(原载 1934年第1卷《太白》).文章开头说“这里的蜘蛛特别多,也特别的讨厌”,联系后文,回答(1)(2)两题。
(1)“这里的蜘蛛特别多”,是由于
(2)蜘蛛“特别的讨厌”,主要是因为文章第⑤自然段写了蜘蛛打不完的原因,其中蕴含着深意,这深意是
这篇散文多处描写“我”打蜘蛛的情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答:□□□□□□□□□□□□□□□□□□□□(不超过 20 个字)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我”小时候曾经喜欢蜘蛛网,因为蜘蛛网给儿童以“八卦阵”的美感。 |
B.看不惯蜘蛛那神气十足的样子,所以“我”对于蜘蛛是不客气的。 |
C.知道蜘蛛打不完,但总还是要不断地打,这表现了“我”顽强斗争、坚持 不懈的精神。 |
D.本文的主旨是:表达对蜘蛛的深切厌恶和对可怜的昆虫们的无限同情。 |
E.文章结尾“我是几乎每日在这样的打着蜘蛛的”,语意双关,含义深长。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17题。
牛的写意
李汉荣
①牛的眼睛总是湿润的。牛终生都在流泪。
②天空中飘不完的云彩,没有一片能擦去牛的忧伤。
③牛的眼睛是诚实的眼睛,在生命界,牛的眼睛是最没有恶意的。
④牛的眼睛也是美丽的眼睛。我见过的牛,无论雌雄老少,都有着好看的双眼皮,长着善眨动的睫毛,以及天真黑亮的眸子。我常常想,世上有丑男丑女,但没有丑牛,牛的灵气都集中在它的大而黑的眼睛。牛,其实是很妩媚的。
⑤牛有角,但那已不大像是厮杀的武器,更像是一件对称的艺术品。有时候,公牛为了争夺情人,也会进行一场爱的争斗,如果正值黄昏,草场上牛角铿锵,发出金属的声响,母牛羞涩地站在远处,目睹这场因她而发的战争,爱终于有了着落,遍野的夕光摇曳起婚礼的烛炮。那失意的公牛舔着爱情的创伤,消失在夜的深处。这时候,我们恍若置身于远古的一个美丽残酷的传说。
⑥牛在任何地方都会留下啼印。这是它用全身的重量烙下的印章。牛的蹄印大气、浑厚而深刻,相比之下,帝王的印章就显得小气、炫耀而造作,充满了人的狂妄和机诈。牛不在意自己身后留下了什么,绝不回头看自己蹄印的深浅,走过去就走过去了,它相信它的每一步都是实实在在的过去。雨过天晴,牛的蹄窝里的积水,像一片小小的湖,会摄下天空和白云的倒影,有时还会摄下人的倒影。那些留在密林里和旷野上的蹄印,将会被落叶和野花掩护起来,成为蛐蛐们的乐池和蚂蚁们的住宅。而有些蹄印,比如牛因为迷路踩在幽谷苔藓上的蹄印,就永远留在那里了,成为大自然不披露的秘密。
⑦牛的食谱很简单:除了草,牛没有别的口粮。牛一直吃着草,从远古吃到今天早晨,从海边攀援到群山之巅。天下何处无草,天下何处无牛。一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激动:地上的所有草都被牛咀嚼过,我随意摘取一片草叶,都能嗅到千万年前牛的气息,听见那认真咀嚼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⑧牛是少数不制造秽物的动物之一。牛粪是干净的,不仅不臭,似乎还有着淡淡的草的清香,难怪一位外国诗人曾写道:“在被遗忘的山路上,去年的牛粪已变成黄金。”记得小时候,在寒冷的冬天的早晨,我曾将双脚踩进牛粪里取暖。我想,如果圣人的手接近牛粪,圣人的手会变得更圣洁;如果国王的手捧起牛粪,国王的手会变得更干净。
⑨在城市,除了人世间浑浊的气息和用以遮掩浑浊而制造的各种化学气息之外,我们已很少嗅到真正的大自然的气息,包括牛粪的气息。有时候我想,城市的诗人如果经常嗅一嗅牛粪的气息,他会写出更接近自然、生命和土地的诗;如果一首诗里散发出脂粉气,这首诗已接近非诗,如果一篇散文里散发出牛粪的气息,这篇散文已包含了诗。怎样理解文首“牛终生都在流泪”这句话的含意?为牛写意,为什么要从牛的眼睛写起?
概括全文内容,说说作者从哪些方面分别刻画了牛怎样的形态精神之美?
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文章结尾句所谓的“诗”和“非诗”的理解。
文章第⑥段画线句描写牛留下的蹄印极有诗情画意,试着分析这样描写的妙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5—7题。
访《蚁族》作者廉思
却咏梅
“蚁族”群体多为“80后”,接受过高等教育,处境却如卑微的蚂蚁,群居在城市的边缘。
记者:“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廉思:研究发现,大城市均有大规模的“蚁族”存在。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大都倾向于留在城市,加剧了大城市的磁体效应。2002年,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允许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其户口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这就为“蚁族”的产生提供了依据。同时,随着我国首批扩招大学生进入社会,逐年增加的毕业生与下岗再就业职工和民工潮汇聚成就业洪峰,造成我国就业压力空前增大。这也必然要求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让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入普通劳动者的行列,但是很多学生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市场需求情况并没有及时成为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划定的风向标。
记者:有读者反映,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艰苦奋斗出来的,“蚁族”并不值得同情或怜悯。你怎么看?
廉思:“蚁族现象”也确实反映了我国社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蚁族”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名副其实的“穷二代”。他们勤奋苦读考上大学,背负着家庭很高的期望,但是目睹同学中“富二代”、“权二代”毕业后轻易获得好职位、买房买车。自己却从村到村(从农村到聚居村)、求职艰难。他们对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的感受跟其他群体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一群“精英候选人”无法参与社会,或者社会使他们“走投无路”,让他们以年轻脆弱的心灵和一无所有的经济能力裸露于经济危机之下,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记者:通过你的研究,“蚁族”现在的思想状况是什么样子?
廉思:中国社会存在大学生就是“天之骄子”的传统观念,很多乡村出来的大学生自身还承载着父母的厚望、家族的“面子”,所以也会有类似“宁要北上广一张床,不要外地一套房”的想法,迫使他们选择留下来做“蚁族”。“蚁族”普遍认为,在大城市生活会更有利于自己的人生发展。他们急切盼望以积极的思路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剩下的问题就是研究怎么解决、采取什么政策、条件和进程。
记者:最后,请你对“蚁族”们说些心里话。
廉思:我要为“蚁族”鼓掌,“蚁族”并不是失败者,只是尚未成功。放平心态,坚信自己的选择,通过不懈的努力,“蚁族”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现象”在各大城市都有存在,它反映了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认真审慎地看待这一现象,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创建。 |
B.“蚁族”群体特性鲜明,他们年轻 、坚忍,个人条件较欠缺,来自较后进地区 ,群居城市边沿,但仍积极融入自己所处的城市。 |
C.中国社会传统观念将大学生视为“天之骄子”,使许多大学生不能随着社会现实的变更而转变自我的定位,另外,他们奋斗目标的预设也不切实际。 |
D.大量民工、大量工人下岗再就业增大了“蚁族”社会生存竞争压力,许多“蚁族”无法获得“富二代”那样的家庭赞助 。 |
下列分析不是“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的一项是
A.传统思想观念、家庭的期望迫使大学生选择留在大城市。 |
B.大城市的人生发展时机吸引大学生留下来。 |
C.我国就业政策的调剂为“蚁族”的产生供给了根据。 |
D.大学生择业观超前,社会还不能承受他们的转变。 |
结合全文,《蚁族》的作者对“蚁族”的态度推断不正确的是
A.对“蚁族”无法公道地参与社会竞争表现同情。 |
B.对“蚁族”的选择持批判态度。 |
C.对“蚁族”给社会和谐与稳固构成潜在威胁表现隐忧。 |
D.对“蚁族”不能正确定位自己作为“普通劳动者”的身份表示批判。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17题。
生命的两万天该留点什么
吴志翔
(1)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
(2)不知从哪一天起,我们开始对自己的年龄敏感起来。20岁以前,总觉得没有进入生活,但今天回过头看,偏偏又觉得那时候的故事最多,记忆最饱和。日历一页页地翻,年龄无声息地长,偶尔翻翻旧照片,会惊异于那双满是稚气的大眼睛曾经属于我!忽然间,我们似乎意识到,许多东西在不经意中已经永远湮没在黑暗中了。在成长的同时,我们也失落了渴盼成长的心情。
(3)我曾经好多次向朋友们问过同一个问题:“人一般能活多少天,凭你的感觉尽快报个数字出来。”
(4)“10万天!”
(5)“20万天!”
(6)几乎每个人的声音都响亮而充满自信。然而我却告诉他们,人的生命实际只有两万多天。起初,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说:“是不是少了一个零?”经过一番计算之后,朋友们深深地叹息了:“怎么?人生如此短暂!”
(7)天黑下来了,我拧亮台灯。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我打开一本书,米兰·昆德拉正在说:“我讨厌听我的心脏的跳动;它是一个无情的提示,提醒我生命的分分秒秒都被点着数。”可是我没法不听,正如我们没法拒绝两万多个日子一个个溜走;我的心脏没法不跳动,正如树叶在秋天里没法不飘落。心脏停止跳动,那便是我们的末日。我平静地想着:我们怎样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这个问题非常接近那段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语录:“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
(8)这个时代已经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声音,也失去了响亮的压倒一切的“黄钟大吕”。当年奉为圭臬的东西今天或许被扔进了垃圾箱。人们更懂得珍惜自己的琐细欲望,为物质和肉体急急奔忙。人们抛弃了一个英雄的时代,继而也抛弃了英雄所具有的精华。没有了殉道者般的神圣和信仰,没有了朝圣者般的坚忍与顽强,没有大爱,没有大恨,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
(9)于是,我想到一个人,半个世纪以前,他在《生命的路》中写道:“自然赋予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这个人就是鲁迅,他追索的是大生命。他“为了肩起黑暗的闸门而拥有一颗黑暗的心”,他“是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战士”。可以有千万个陶渊明、苏东坡,可以有数不清的林语堂、梁实秋;但是鲁迅,只有一个。
(10)一种坚挺、鲜亮的人格精神在今天是极其稀罕的。
(11)几天前,重读小说《北方的河》,我再一次被感动。瞧那个人,他坚定地站着!他有一种足以震慑群生的气度,他的硬朗的质地是对众多聪明人的嘲讽,他的沉默和铁一般的冷峻令机会主义者心惊。那个人,他是来自欧亚大陆高纬度的坚硬的风,他有信仰,“信仰,你这纯钢百炼的处女!”
(12)还有海子,质朴而清亮的海子。这位诗人没有活满1万天,但他永远保持了纯洁。他“站在太阳痛苦的光芒上”,复活了。
(13)“诗意是人的栖居必备的基本能力。”海德格尔下了这样的断语。这诗意,动物不会有,它是我们人类的粮食。
(14)夜深了,时钟依然嘀嗒嘀嗒地走着,我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我合上眼睛,看到了这样一幅幅图景:鲁迅在夜里一边咳嗽,一边写文章,灯光昏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弗朗茨·卡夫卡彻夜写完自传体小说《判决》,完成了与自己灵魂的对话,“我的心脏周围隐隐作痛”;马赛尔·普鲁斯特从35岁到死,生活在暗室中,门窗紧闭,房间里点着蜡烛,《追忆似水年华》成为他惟一的安慰;张承志做着“静夜功课”,午夜时分, 他点燃一支烟,纪念夜与黎明相连的瞬间……
(15)这群孤独的人,这群饱满的灵魂!
(16)我们怀着美感想他们,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青春必须苦难重重。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我不希望在20多年的岁月里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它只是为了别人可以不背它。
(17)我想说的只是:哪怕我们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狭小,越来越平庸,也别让我们精神的花朵在春天枯萎;哪怕我们四面楚歌,也别忘记保持自己尊贵骄傲的呼吸。文章多次写到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其作用是什么?(6分)
根据文意,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
结合全文,试分析“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的深刻含义。
作者由当前人的生存状态回溯过去,点明鲁迅、海子、张承志,卡夫卡等人拥有精神感召的力量,请选其中的任意一个人谈谈他对你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长。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灵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鑢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明诗篇》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转关也。”(《说诗日卒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下列对中国诗歌自身“调节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调节功能”是指历久不衰的中国诗歌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求变的一种特性。 |
B.其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体现在不断形成新的诗句节奏:五七言取代了四言。 |
C.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格律的逐渐严密化:格律体取代了自由体。 |
D.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性情与声色的交互作用,从而使中国诗歌呈现出不同的风貌。 |
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随着人们对《诗经》兴趣的降低,《诗经》的时代结束了,人们由此感觉到二二节奏的四言诗越来越僵化。 |
B.中国诗歌没有从五言七言发展成九言,是因为五言七言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更为活泼的缘故。 |
C.明代的陆时雍和《文心雕龙·明诗篇》都指出了两代诗风的嬗递发生在陶渊明和谢灵运之间。 |
D.晋宋之间,诗歌转变主要表现在从重写意到重摹象,从启示性语言转向写实性语言两个方面。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能历久不衰,是因为人们在诗歌创作中总是保持探索求新的自身调节的状态。 |
B.中国诗歌的发展是从自由体走向格律体,后来出现各种技巧被自觉运用的重声色也就不足为奇了。 |
C.古诗与近体诗的长期并存,说明在中国诗歌史上对诗歌语言形式层面的追求意义不大。 |
D.从诗歌的发展来看,性情与声色两者只有完美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成就诗歌的灿烂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