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牲畜林》的片段,完成小题。
这是一只光秃秃没剩几根毛的母鸡,人们再也不可能见到比它更老、更瘦的鸡了。是全村最穷的老太婆吉鲁米娜的。它很快被德国兵抓住了。
朱阿埋伏在岩石的高处,用石头垒了个枪座。实际上,他修筑的是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开枪了,就算把那没毛的母鸡打死,也没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吉鲁米娜老太太身披黑色破披肩走了过来,向他讲了这样一个道理:“朱阿,德国人拿走了我的鸡,那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财产,这已经够使我伤心的了。现在要是你把鸡再打死,那我就更伤心了。”
听了老太太这番话,朱阿的手比以前颤抖得更厉害了,他的责任太大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抠动了扳机。
听到枪声,德国人看到手中的鸡没了尾巴。接着又一声,翅膀丢了一只。难道这只鸡有魔法,会在手中自我爆炸,自我消耗?又是一枪,母鸡的毛全部剥光,除了还在不停地叫以外,简直可以直接送去烧烤。心惊胆战的德国兵抓住鸡的脖子,手臂平伸出去,同自己身体保持一定距离。朱阿的第四枪恰好打在他手下面一点的鸡脖子上,他手中只剩下了一个鸡头。他飞快地把鸡头扔掉,撒腿就跑。但再也找不到路了,前面是个乱石崖。石崖边上长着棵角豆树,上面趴着一只大猫。
现在,他对在林子里能看到各种家养的动物,已毫不奇怪了。他伸手去抚摸那只猫,希望能听到它的呼噜声,聊以自慰。
要知道,很久以来,这个林子里就有一只凶恶的野猫,专门捕食飞禽,有时甚至到村子里偷鸡吃。原以为可以听到猫呼噜的德国兵,看到那只凶狠的动物,竖起全身的毛向他扑来,他感到快要被野猫的利爪撕成碎片。人和野猫在厮打中一起滚下了石崖。
就这样,朱阿这个劣等射手,受到了像全村最伟大的游击队员和猎手一样的欢迎。人们用公积金给可怜的吉鲁米娜买了一窝小鸡仔。下列关于朱阿人物形象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A.是个典型的小农,爱喝酒,所以有手颤的毛病。 |
B.惜财,因此为了唯一的一头没来得及转移的花母牛又冒险回到村子。 |
C.是一个打算为大家的利益奉献自己的英雄,其实他也很想成为游击队员。 |
D.仇恨侵略者但胆小多虑,这使他长时间跟着那个傻气的德国兵不敢开枪又不舍离去。 |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牲畜林”是一个特殊的所在,仿佛与战争隔绝,树林和牲畜们仍然生机勃勃,而这正是最自然的生命力,给人以生活的希望。 |
B.朱阿在小说中是一个穿针引线的人物,是他把一个德国兵直接引到“牲畜林”,是他的拙劣射技,使各种牲畜有了德国兵轮番接触的机会,并最终使德国兵命丧悬崖。 |
C.小说最后让一只凶恶的野猫和德国兵在厮打中一起掉下了山崖,这表现了这样的意思:邪恶与邪恶同归于尽,善良的人连手都不必弄脏。 |
D.小说的结构要点是“牲畜林”,而朱阿回村找牛等一系列情节则将其丰富为一个完整的结构。 |
作者采用“延迟法”来给情节的发展设置障碍,起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下面对本文“延迟法”的表达效果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把原本激烈紧张的情节节奏舒缓了下来。 |
B.让人感觉到消灭敌人的不容易,从而深化了主题。 |
C.丰富了小说的内容,使各种牲畜得以接连出场,成为故事的真正主角。 |
D.战争的阴影被更有生命力的和谐自然挤到一边。 |
阅读下文,完成13~16题。
故乡在远方
张抗抗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
几十年来,我漂泊不定、浪迹天涯。我走过田野,穿过城市,我到过许多许多地方。
19岁那年我离开了杭州城。水光潋滟、山色空濛的西子湖畔是我的出生地。离杭州100里水路的江南小镇洛舍是我的外婆家。
然而,我只是杭州的一个过客,我的祖籍在广东新会。我长到30岁时,才同我的父母一起回过广东老家。老家有翡翠般的小河、密密的甘蔗林和神秘幽静的榕树岛,夕阳西下时,我看见大翅长脖的白鹳灰鹳急急盘旋回巢,巨大的榕树林遮天蔽日、鸟声盈盈。那就是闻名于世的小岛天堂。
但老家于我,却已无故园的感觉。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也并不真正认识一个人。我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地道的家乡方言。我和我早年离家的父亲,犹如被放逐的弃儿,在陌生的乡音里,茫然寻找辨别着这块土地残留给自己的根性。
暑假寒假,坐小火轮去洛舍镇外婆家。镇东头有一座大石桥,夏天时许多光屁股的孩子从桥墎上往河里跳水,那小河连着烟波浩淼的洛舍洋。我曾经在桥下淘米,竹编的淘箩湿淋淋地从水里拎起,珍珠般的白米上扑扑蹦跳着一条小鱼儿……
而外婆早已过世了。外婆走时就带走了故乡。其实外婆外公也不是地道的浙江人氏。听说外婆的祖上是江苏丹阳人,不知何年移来德清洛舍。由此看来,外婆外公的祖籍也难以考证,我魂牵梦系的江南小镇,又何为我的故乡?
所以对于我从小出生长大的杭州城,便有了一种隐隐的隔膜和猜疑。自然,我喜欢西湖的柔和淡泊,喜欢植物园的绿草地和春天时香得醉人的含笑花,喜欢冬天时满山的翠竹和苍郁的香樟树……但它们只是我摇篮上的饰带和点缀,我欣赏它们赞美它们,但它们不屑于我。每次我回杭州探望父母,在嘈杂喧闹的街巷里,自己身上那种从遥远的异地带来的“生人味”,总使我觉得同这里的温馨和湿润格格不入……
我究竟来自何方?
更多的时候,我会凝神默想着那遥远的冰雪之地,想起笼罩在雾霭中的幽蓝色的小兴安岭群山。踏着没膝深的雪进入山地,灌木林里尚未封冻的山泉一路叮咚欢歌,偶有暖泉顺坡溢流,便把低洼地的塔头墩子水晶一般封存,可窥见冰层下碧玉般的青草。山里无风的日子,静谧的柞树林中轻轻慢慢地飘着小清雪,落在头巾上,不化,一会儿就亮晶晶地披了一肩,是雪女王送你的礼物。若闭上眼睛,能听见雪花亲吻着树叶的声音。那是我21岁的生命中,第一次发现原来落雪有声,如桑蚕啜叶,婴童吮乳,声声有情。
那时住帐篷,炉筒一夜夜燃着粗壮的大木棒,隆隆如森林火车、如塄场的牵引拖拉机轰响。时时还夹着山脚下传来的咔咔冰崩声……山林里的早晨宁静而妩媚,坡上的林梢一抹玫瑰红,淡紫色的炊烟缠绵缭绕,门前的白雪地上,又印上了夜里悄悄来过的不知名的小动物的一条条丝带般的脚印儿,细细辨认,如梅花如柳梢亦如一个个问号,清晰又杂乱地蜿蜒于雪原,消失于密林深处……
我19岁便离开了我的出生地杭州城,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那时我曾日夜思念我的西湖,我的故园在温暖的南方。
但现在我知道,我已没有了故乡。我们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我们随遇而安,落地生根;既来则定,四海为家。我们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也许我走过了太多的地方,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
然而在城市闷热窒息的夏日里,我仍时时想起北方的原野,那融进了我们青春血汗的土地。那里的一切粗犷而质朴。20年的日月就把我这样一个纤弱的江南女子,磨砺得柔韧而坚实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也许还会继续流浪,在这极大又极小的世界上,寻觅着、创造着自己精神的家园。
13.作者在文章前一部分写到了新会、洛舍、杭州的景色和自己的感受,请概括说说作者眼中这三个故乡的景物有什么共同点,作者对这三个故乡的内心感受又有哪些相似性?
答:
14.你认为作者情感上最倾向于哪一个故乡?为什么作者最倾向于这一个故乡?(★)
答:
15.作者在文中说:“我究竟来自何方?”而文题却作了肯定的回答:“故乡在远方。”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故乡有着怎样的认识?(★)
答:
16.为了表达对远方故乡的追寻,作者主要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请结合本文内容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文,完成9~12题。
遥远的岛
[芬兰]别卡宁
在天气晴朗的日子,辽阔的水面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座孤独的小岛。打从汉奈斯和别卡记事的时候起,他们就一直对那个岛怀着永不减退的兴趣。岛上密密层层地长着一片茂密的、异常高大的松林,小岛因而宛若一束绝妙的花束,插在一望无垠的大海花瓶里。它从早到晚一直沐浴在阳光之中。当太阳的巨轮在东方天际刚一露头,转瞬间,阳光就已经在爱抚小岛上那些参天大树的树梢了;而当红日西沉的时候,它又仿佛依依惜别,用熊熊燃烧着的余晖把那些树染得红艳艳的。风和暴雨在小岛上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猖獗。不管风从哪边吹来,无依无靠的小岛总是怀着快乐的轻信态度迎接它。风暴大作时,海浪撞击着岸边的岩石,浪花四溅,几乎一直飞上松树梢头。风在浓密的树冠间狂暴、凶狠地猖狂肆虐。阴雨的时候,小岛仿佛裹在一片灰蒙蒙的雾幕里,看起来神秘得像是一个谜。秋天,树林被红红黄黄的斑点装扮得绚烂多彩。渐渐地,树叶都落光了,小岛上挺拔俊秀的松树却仍然像往常一样,在秋日浪花飞溅的寒波上巍然耸立着,朝气蓬勃,郁郁葱葱,青翠欲滴。而冬天,当大海冰封,雪为万物盖上一层白毡的时候,小岛就穿上一身冰霜的盛装,宛如披上豪华的王袍,上面缀满了千百万颗灿烂发光的钻石,变幻莫测,异彩纷呈。
他们竭力探听小岛上的情况,常常向父亲提出一连串无穷无尽的问题,然而得到的却只是一些很简短的回答。小岛实在是太没有价值了,怎么能引起一个成年男人的兴趣呢。
不过孩子们从远处用自己的眼睛眺望着小岛,他们绝不能相信,它是像父亲所断言的那样索然无味。他们从前就已发现,世界上有不少事物,它们的美不能打动父亲的心。
孩子们的思想里片刻也忘不了这个小岛,直到有一天他们觉得:他们简直是非到那儿去一趟不可了——这是不足为奇的。
不过怎么去呢?路很远,父亲极其严格地禁止孩子们用船,他们也不敢违抗他的命令。那么怎么办呢?因为要到那个小岛,只能从海上去——坐船或者是从冰上走过去。这么说,没有任何别的办法了——得等到冬天。
这期待已久的日子、实现理想的日子终于来到了。
两个孩子用因急不可耐而发抖的手拿出了滑雪板,偷偷地上路了。他们的心在战栗。一月的寒风冷彻骨髓,刺痛他们的面颊,使他们感到像火烧似的。遥远的太阳的寒光照得人眼花,可是毫无暖意。滑雪板滑得很顺利,孩子们看到前面就是在寒冷的闪光中变化万千的目的地,于是越来越鼓足劲头,继续向前滑去。他们所有的念头、所有的思想都集中到了那个奇迹的岛上,而随着每一次挥动滑雪杖,它离他们就越来越近了。
他们曾那样日夜梦想的奇遇,令人头晕目眩的童话中的奇遇,当他们的脚踏上小岛的一瞬间,这一切就都要实现了!所有他们读过的童话,所有他们梦想过的奇迹,千千万万的童话和奇迹,今天一定都会成为现实。他们的嘴笑得闭不拢,向太阳和灿烂发光的雪面冰凌微笑着。他们忘记了世界上的一切,只除了一点:今天是他们的节日,滑雪板正带着他们向遥远的小岛飞驰。
当太阳的最后一束光线在遥远的小岛上逐渐熄灭的时候,孩子们回来了。他们回来的时候十分疲倦,神情严肃。虽然在深红色的夕照中,岛上寒冷的闪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耀眼夺目,但他们不再眺望了,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真实情况,赤裸裸的、阴郁而令人痛苦的真实:遥远的神话般的小岛原来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可怜的荒野,遍地砾石,遍地都是暴风雨遗留下来的痕迹。那儿只有普通的泥土和石头,最常见的石头和泥土——和他们的脚每天踩着的泥土完全一样,甚至还要差一些,更加粗糙,更加贫瘠。岛上的树林里也是一些最普通的树木,最常见的松树——高大的褐色的树干耸立在乱石之间,生着弯曲的、被暴风雨折断的树枝。
不,他们再也不想看那个小岛了。无论是今天,还是旁的日子——永远,纵令生活突然变得千百倍阴郁、枯燥无味和毫无意义。
这天晚上,他们躲在自己的床上悄悄地哭了,背着父母,甚至互相隐瞒着。他们伤心地痛哭,不能回答自己,为什么他们这么难过,为什么睡梦不肯来临。
9.请用简洁的语言概述文中两个孩子关于“遥远的岛”的经历。
答:
10.从全文来看,第一自然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
11文章在孩子们回来后才写出小岛的真相,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12.“遥远的岛”在生活中具有普遍的象征意义。面对生活中种种的“遥远的岛”,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它们?请结合文意,写一段100字左右的探究性文字。
答:
阅读下文,完成5~8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 迅
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像温顺的臣民承受浩荡的皇恩。我每次回家首先要打量的就是那个地方。
喊一声父亲,父亲脸上立刻阳光灿烂,笑容如绽放在枝叶里的花朵般颤动。
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地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有没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就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只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他亲人们心中最大的疼痛——有几回,我发觉与我一道回家的儿子,眼睛朝那地方也怔怔地发愣,以前,他可是撒欢般地蹦跳着双脚扑向那里的。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像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副陌生而嘶哑的喉咙。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5.从文章看,老人们在人生的暮年为什么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答:
6.按要求阐释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1)“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怎样理解这个比喻?
答:
(2)“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这句话有什么深刻的含意?
答:
7.文章中说:“他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他亲人们心中最大的疼痛。”为什么?“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怎样理解文章中的“疼痛”和“苍茫”感?(★)
答:
8.本文的主旨是什么?这个主旨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①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
②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的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意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衫的小姑娘拣一节,头发银白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③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④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⑤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像这样就地取求很方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⑥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⑦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
⑧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⑨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选自《故乡的梦卜乡情卷》,
初载于1923年9月10日《时事新报》副刊《文学》第87期)
1.第②自然段中,作者通过回想,从哪三个方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新秋图?请加以概括。
(1)
(2)
(3)
2.第⑦自然段中,“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一句中,“我”真的“向来不恋故乡”吗?又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答:
3.第③自然段中,作者构思一个邻居送藕给我们吃的情节,这样写起什么作用?(★)
答:
4.文章的结尾颇具特色,请加以赏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小题。
拯救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朱竞
1、从历史来看,在过去的一百年中,汉语和汉语写作饱经磨难,作家白先勇总结现代汉语的命运时说:“百年中文,内忧外患。”其外,有西方语言的冲击,现代汉语严重欧化;其内,则是母语的自信心和自觉意识不断衰微,中文成为追逐现代化过程中不断遭到修葺的对象。没有一种语言像中文那样,在这一百多年来经历了如此重大的变革。从晚清效仿日本明治维新的“言文一致”运动开始,汉语经历了“五四”白话文运动,推行世界语、汉字的拉丁化、语言大众化和解放后的繁体字简化方案,80年代的电脑化挑战等。面对民族性生存危机和现代化召唤,渴望融入世界的中国知识分子甚至喊出了“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过激口号。作家王蒙也曾呼吁全球华人保卫汉语,展开一场保卫战。王蒙先生针对的主要是由于英语、拉丁文在国内的普遍使用,使得中华母语遭受到前所未有的伤害。这是出现了汉语危机的事实。
2、现在看来,危机已不仅仅来自外语的威胁,祸起萧墙更让人忧心忡忡。我们自身的放纵和苟且是一种妥协,甚至是一种投降,使得汉语文化的被颠覆来得更直接、更容易。
3、很多作家对汉语也不够尊重,作品中充满着一些污秽、暴力的语言,传播着没有道德的内容,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损害了汉语写作的尊严,也就失去了文学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当代中国作家几乎都走在一个介乎“欧化”的中文与被中文化的带翻译腔的“西文”之间的“中间道路”上。创作界如此,而批评和理论界也难以超拔。一百多年来,我们学术话语“西化”色彩浓重,从概念、范畴到理论命题,都很少使用传统古典文论的东西,出现了“失语”的症状。出现了“失语”,还有一个原因,我们不能回避,那就是“文革”语言的影响,“大批判语言”、“样板语言”形成了千篇一律的套话,新时期以来,许多作家为抵抗这种模式化语言的束缚,主动选择了“西化”的表达方式,从而加速了汉语传统的断裂。
4、在历史与现实、“内忧”与“外患”的多重夹击中。汉语如何延续其传统的血脉,创造新的辉煌,这是摆在当代中国人面前的一个急迫的问题。我们能否意识到汉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那曾经被庄子、屈原、李白、杜甫、苏轼、曹雪芹、鲁迅骄傲地向世界展示过的,延续着几千年中华文化命脉的,最切近我们心灵的母语呢?
5、汉语危机还来自“全民学英语”热潮的冲击。一位学者曾经作过一项统计,在“社会?文化”网点下的120多个讨论本国文化的小组中,放弃本国文字而使用英文的国家中以中国为最大。一个以对外汉语教学及汉语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联网讨论组,本来应该是使用汉语的好场所,然而多年来也一直是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就连中国人之间的网络通信,也为方便安全而使用英文。
6、汉语危机不仅仅来自“全民学英语”热潮的冲击,网络语言向现实生活的渗透也为原因之一。一位语言学家曾对网络语言发难,称网络语言对汉语是一种污染。一位高级教师曾说,有些同学在作文里时常地冒出个网络上的词语,一些年纪大的老师根本搞不清是什么意思。“对此若不加以引导,学生极有可能养成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坏习惯。”
7、有一条让人非常难忘的新闻的题目是:《半数以上的中国人能用普通话交流》。我的理解是,汉语交流的障碍率是50%左右。这意味着汉语的魅力和公信力都遭到了破坏,这种破坏是如此的隐蔽,以至于人们会为“半数以上的中国人能用普通话交流”感到高兴和自豪。
8、发人深思的是,目前,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世界上有100多的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
9、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选自《汉语的危机》,有改动)
12.联系全文,下列不属于“汉语危机”的事实的两项是( )( )
A.英语、拉丁文在国内的普遍使用,使得中华母语遭受到前所未有的伤害。
B.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
C.许多作家主动选择“西化”的表达方式,出现“失语”的症状。
D.汉语在一百年里经历了重大的变革,解放后推行繁体字简化方案。
E.有一条让人非常难忘的新闻的题目是:《半数以上的中国人能用普通话交流》。
13.根据文章观点,下列措施中不能“拯救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的是( )
A.作家的创作应该禁止使用“西化”语言,多用古典化的汉语语言。
B.每个炎黄子孙都要树立和强化保护母语的责任意识。
C.学生作文应该不用网络的专用语言,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习惯。
D.在日常的沟通交流中,我们应该尽可能使用普通话,降低汉语交流的障碍率。
14.综观全文,作者认为汉语危机出现的具体原因有哪些?请分点概括。
15.文章结尾提到,全球的“汉语热”持续升温,作者不惜列举数字和事实说明这个问题,作者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观点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