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何老师
曾宪涛
何老师是我中学时的数学老师,已退休几年,现在和我住一个小区。
每每遇到他,总见他挎个布包,包里凸显出酒瓶的形状。问他干吗去,回答买啤酒,要么回答卖酒瓶。尽管不好意思,还是如实回答。他告诉我他酒瘾很大,现在病重,医生不准喝酒,便改喝啤酒,每天两瓶。
何老师有两个孩子,小的在外地工作,大的是个女儿,好像有点毛病,个子长不高,学习也不行,只上到初中毕业,就在我单位食堂找了份工作,三十六七了还没成家。何老师最操心她。他女儿我认识,她也知道我是她父亲的学生,我去食堂买饭,她会对我笑笑。何老师说,医生说她不能结婚。何老师还说自己是活不长久的,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
那天下班回来,妻对我说,何老师老是在咱家窗前转来转去,好像有什么事。我忙站到窗前,果然见何老师又转回来了,他肩上没有挎布包。
我朝窗外说,何老师,有事吗?
我打开门,何老师进来,就在茶几旁的小凳上坐下。我叫他坐沙发,他摆摆手,我拿烟给他,他也摆摆手说,只喝酒不抽烟,接下来问我,结果出来了吗?
他一问,我才想起最近单位要裁员。
裁谁不裁谁,先由基层各部门员工投票,最后再领导确定。按老百姓的说法就是投票选下岗的。
几天来,他们家一直在坐卧不宁的煎熬中等待着今天的结果。
雯雯太老实,也不会为人,投票肯定会被投下来。何老师满面忧愁,不知结果出来了没有?
还没听说。我安慰老师,雯雯那么能干,领导会掌握的,她不会下来。
何老师摇摇头。我忽然想起问,你没找过启华吗?启华是我们单位老总,也是何老师的学生。
何老师说没有。
为啥不跟启华打个招呼?
他叹了口气,那怎么好意思……
有啥不好意思?他再是老总,你也是他老师。
何老师表情极为难堪。看得出他心里的矛盾,既不愿做这种事,又怕对不住女儿。他摇摇头说,当老师的怎么能找学生走后门,她妈这两天一直跟我吵,骂我没用。
我说,你该早提醒我一下,我来跟启华说。
何老师摆摆手,站起身要走,又说,不知结果啥时候能出来?
我说,你等等,我问问启华。
我立刻拨通了启华的电话,问他裁员名单出来了吗。启华问我,问这干啥。我直接问,何老师的女儿雯雯怎么样?那边低声道,没有她。我这里还有人,回头再说。电话挂了。
何老师一直眼巴巴地看着我打电话,当我放下电话告诉他裁员名单没有雯雯时,他脸上两行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妻递给何老师一条毛巾,何老师擦了把脸说,这下放心了,雯雯要是下岗了,我也没法活了。
何老师连声说着谢谢走了。
后来我见到启华时,他告诉我,要是按票数,何雯雯真要下岗了,我给动了一下。我说,何老师说他不好意思找你。
启华说,不找好,不找好,我心里有数。你不要告诉老师,千万别叫老师谢我。
我拿不准该不该把启华动手脚的事告诉老师,在路上遇见老师,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说了。老师听后突然站住,看着我道,我该怎么办?我说,启华说千万别谢他,免得传出去叫他被动。老师怔了怔,说,不是这个意思……
第二天,何老师就找我来了,说他昨晚一夜没睡好觉,说着从布包里拿出两瓶酒,竟然是两瓶茅台,很老很老的包装。何老师告诉我,这还是你们上学那时候一个学生家长送到我家的,感谢我对他孩子的辅导。当时我没在家,他放下酒就走了。我到底也不知道是谁送的。何老师又说,多少年来,这酒我一直没舍得喝,你拿去送给启华,问问他是把谁换下了雯雯,求求他,叫人家上岗,不然……不然我这往后的日子都不会安心的。
这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的,看着老师那无法拒绝的眼神,只好同意了。
我把酒放在启华桌上,把老师的话对他说了。启华看着酒,看了良久,我本以为他要责怪我,没想到启华对我道,你叫老师安心吧,没人换下雯雯,完全是按票数来的,我根本没动手脚。
我愣住了,转身要走的时候,启华又叫住了我,知道当年这酒是谁送给老师的吗?
我转过头,惊奇地看着启华……
半晌,启华对我摆摆手说,你先回吧,等有时间我和你一块儿去看老师。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何老师碍于面子,不肯以老师的身份去找管事的学生启华走后门解决女儿面临的下岗问题,所以老伴跟他吵,甚至骂他没用。
B.何老师觉得女儿太老实,也不会为人,投票肯定会被投下来,而“我”认为其实她能干,领导会掌握情况,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C.“我”把启华动手脚的事告诉何老师后,何老师想到的是,启华帮助他让雯雯留了下来,他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感谢启华。
D.前文写何老师当年收到不明家长送的两瓶茅台酒,下文通过启华的问话补充交代了送酒的正是他的家长,前后照应,行文严谨。

E.小说围绕着何老师关心女儿下不下岗的中心事件,表现了人的多种矛盾处境,这种矛盾压在何老师、“我”和启华身上都有体现。
小说中的何老师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我”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启华先是说为雯雯的留下动了手脚,后来又说没有动手脚,你认为哪一种说法是真实的?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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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溯水而上
陈蔚文
风,雅,颂。
这几个汉字御风而行,溯水而来,伴着古老而宏大的优美钟声。那些在孟春之月,振木铎于阡陌田间采撷来的诗句是撞钟的器械,一下,一下,先帝的大殿,嫔妃的后宫,田野上空,鸟儿四散惊飞,纸页被钟声掀起。
那些神秘如卦文般的诗名,“丰年”“泮水”“良耠”“湛露”“鱼丽”“玄鸟”……多么美的词语啊!它的美因为失传更加凄丽。里面有庙宇的香火,有潺潺河水,有麦垛,有卑微的适足,有烛火般稍纵即逝的欢乐,还有哀伤。民歌一般的哀伤。
民歌一旦欢乐起来,是纵情天地的热烈。唢呐锣鼓响遍天地,天是大晴,地是大美,花是大红;而民歌一旦悲伤起来,也是彻骨的悲伤。是黑暗里你的手沾到了三更的寒露,整个人从肺腑哆嗦起来,冷的不只是你的身体,还有历史的骨头,你们都患着风湿。风湿,是断不了根的,尤其怕冷,怕绵延的寒气。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战乱与繁重的徭役中,一个征兵与一个国家淌血的伤口都在《采薇》“小雅”最后一章中裸露着。而他的思妇也正在家乡的柴牖边叹着,“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许多愤怒豪壮的劝战长篇也许抵不过这几句女人的幽幽叹息。
《诗经》,它是野地里生长的植物,是春天遗失的白袍,隶篆的诗句像蹄印一直铺到西周与春秋的柴扉前。柴扉推开是无限广袤:暮色苍茫,流水淙淙。剑声与古琴声飞旋,劳作声与低吟声交融,天地间充满大恸与大悟。
那些布衣乌鬓的女子,那些河水汤汤的情感……哀怨是《氓》与《邶风·古风》中的弃妇,坚贞是《柏舟》中女子,明丽是《溱洧》中在春天河旁嬉戏的男女,伤痛是《唐风·葛生》中亡人之妇。相思是《王风·采葛》还有《蒹葭》中望爱人不见的怅惘,“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银子般的月光打湿了花朵与等候者的衣襟,远远的地方传来瑟瑟古琴——现代人除了约在嘈杂的电影院,虚拟的网络,喧嚣车站或是“肯德基”“麦当劳”,又能到哪去守望爱情?
多情的《诗经》,哀伤的《诗经》,焰心一般冷与热的《诗经》!
在这个冬天的夜晚读《诗经》,读到一些没有膨胀的喜悦,一些没有矫饰的哀伤,一些没有虚浮的忠贞。
染着风霜的马车与木铎声趁夜色把这些诗句运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在遥远先人的感情里又幽幽地活过一次,他们布衣上浓重的汗碱味让我们一下刺酸了鼻子。
不要说物质已多么奢侈,当时间沉淀了一切,我们终究渴望回到的不过是个水草丰美的地方,说一些朴素的话,获得一些朴素的感情。所有都像麦秸一般真挚。
一册《诗经》,一种血脉相连的痛,使这个普通的冬夜从近百个冬夜里脱颖而出。
不必洗手焚香,不必沐浴斋戒,《诗经》,它本来是铺陈的香火,是清静的素食。沿着《诗经》的水路溯流而上,如同被沿岸庙宇中缭绕的香烟之气深深地抚摸。
(选自《散文》2009年11月,有改动)
作者渴望回到《诗经》那个年代,“获得一些朴素的感情”,结合全文,“朴素的感情”指哪些感情?(5分)
结合上下文,理解下面句子的含意。(6分)
(1)冷的不只是你的身体,还有历史的骨头,你们都患着风湿。(3分)
(2)许多愤怒豪壮的劝战长篇也许抵不过这几句女人的幽幽叹息。(3分)
文章在描述《诗经》所表达的不同感情后,说“现代人除了约在嘈杂的电影院,虚拟的网络,喧嚣车站或是‘肯德基’ ‘麦当劳’,又能到哪去守望爱情?”这样说有什么作用?(6分)
这篇散文在行文上主要采用了描述性的语言,运用这种表达方式有什么好处?(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7题。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来新夏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从甲午战争的中国失败到中国人民的八年抗日胜利等等惊天动地的事件。
蔡东潘自绝望于官场,即倾其毕生精力于著述。蔡东藩著述很多,但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则是《历朝通俗演义》。蔡东藩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国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也必然会结合自己的条件作出自己的选择。他深明亡史亡国的教训,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就在他思考酝酿过程中,辛亥革命爆发,给他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蔡东藩在这种政治恶行的刺激下,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写起。《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帝制甚至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也是作者对“洪宪帝制”的历史鞭挞。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述虽以“演义”为名,但并不是相沿所谓的“演义体”如《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等。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他在《后汉演义》自序中说:“罗氏所著作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加以二三通人之评定,而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寿虽晋臣,于蜀魏事不无曲笔,但谓其穿凿失真,则必无此弊。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之处不少也。”蔡氏受儒家文化传统影响,以史为鉴,并以此观点指导整套通俗演义写作。“新演义”体的特色是,博览群籍,广搜史料,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更不得脱离历史正轨。他还采用夹批、后批和注释等手段,以发挥自己的史观、史识。这一“新演义”体裁,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使国人知兴替之道,供社会教化之助,鼓呼民气,尽史家之职责。所以,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写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这使《历朝通俗演义》更具真实性。
B.作者认为《历朝能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蔡东藩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写起,并在写书的时间上有意安排,其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4题。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肖复兴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E-mail,告诉我他竟然要利用这个假期,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需穿越11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就从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那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又说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的。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10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10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敬佩他的勇气,同时也猜想出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宿露,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虽然有年轻的体力,但也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炮儿”一刮,就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到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写就了我当初青春的线谱,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像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多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的一种味道。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可以让你充满想象力,收获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做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飘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100只桨,扬起5个或6个或7个布帆来。我绝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7个大海和13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文章的第一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试作简要分析。
文中“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这句话有怎样的深刻含义?
作者说“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你认为他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请结合全文内容,探究作者认为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的意义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野店臧克家
虽然说是野店,它所依傍的却是大道。
几间茅草小屋,炕占去了每间的大半,留下火镰宽的一点空隙好预备你上下。这儿是大同世界,不问山南的海北的都挤在一堆,各人向着同伴谈论着,说笑着。没有“莫谈国事”的禁条贴在头上,他们可以随便放浪地吐泄,东家的鸡西邻的狗是要谈的,日本鬼子也是一个题目,因为他们中间就有许多是从东三省被迫回来的,一个小被卷是财产的全部。
晚上,任你一落太阳就躺下,敢保你不会一沾席就如愿的变成一块泥。夏天的蚊子、臭虫,冬天的虱子和跳蚤最喜欢和客人开玩笑,哼哼着叫你清醒的享受一个客夜,身上留点伤痕做一个追忆的记号。还有马棚的牲口也怕主人误了行程,半夜里叫一阵,用蹄子打地咚咚的一阵。当睡梦将要占有了你的临明的那一刻,店门唿隆一声。接着小伙计的脚步动静了,一睁眼,微白的曙色使你再也朦胧不得了。套上车子,披一身星光,冒着晨风,朝曦把人引上了征途。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回头望望这一副大红门联,意味够多长呢。
门口一个破席凉棚撑着夏天的太阳,为着什么东西奔跑的行人走在这串着天涯和故乡的热土的道,望着这凉棚像沙漠中的人望见了绿洲。三步并成一步赶上来,卸下身上的负担,扪下沾着汗水的檐溜般的布眼罩,坐在一条长凳上用草帽或是手巾扇风。几碗半冷的残色的茶水浇下去,汗马上从身上涌出来,各人身上背着一身花疏的阴凉。设若有一个像蒲留仙一样的人物,夹在这杂色的队伍里,每个人你借给他一把蕉叶,那么一部聊斋会很快地集起来。
这些人,在这儿留一个脚印,便飞鸿似的去了,没有留恋,没有感伤,在未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想到会在这儿挂这一翅膀。水不是白喝,临走总得留下几个钱,百儿八十是他,三百二百也是他,主人不会嫌太少,伙计也不会说一声谢谢。但当你起身以后,“再来!”这一句淡淡的话,每回是不会忽疏的。
野店的常主顾是车伙子。他们到远一点的地方去运货贩卖,去的时候带着本乡的土产。这些车子往往成群成帮,队伍展得老长,道上的一帆尘土是他们的旗号。一走近了店口,把车子一插,用披布擦去了脸上的汗,弓弓着腰很自然的踏入了店门。因为太熟照例有称号,姓王的是王大哥,姓李的是李二哥。小伙计牵牲口倒水忙乱一气,住一会,叫一袋旱烟把粗气压下,饭上来了。半斤一张的大饼,包着大块肥肉的包子,再要几头大蒜,一块还没腌变色的老白菜帮子。吃起来有点可怕。不,不能说吃,应是说吞。看那个劲,饼如果是铁的,肚子一定变成熔炉。饭后为了消暑,走到水瓮边去,捧着大瓢的生水往下灌,声音咚咚的可以听好几步远。“掌柜的算账!”这是一闭眼的午睡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外边算盘珠一阵响,几吊几百几十几,小伙计一口喊出来,接着是查铜子的声音。一巴掌钱接到手里,含着笑走到财神位前,不远不近向大粗竹筒内一掷,哗……啦啦……果真是钱龙汇海了。
这些老主顾来到店里若是逢着佳节,——端阳,中秋,元宵,不用开口,半壶白干,四样小菜碟便送到眼前了。喝了不够,还可以再开一回口。不打钱,这算主人的一点小意思,不要看这是小节,主人的大量与吝啬往往作为客人去留的关键。谁不愿用百年不遇的一壶酒去做招徕的幌子?
秋天,连线的阴雨把一个远道的客人困在野店里,白天黑夜分不开界限。闷闷的用睡眠用烟缕打发日子。风挟着雨丝打进纸窗来,卧着,从眼缝里闪进来一片阴暗,粗人就算是不善于愁,一只孤鸿也难免于凄凉。等着,胸中灼火的等着,等到雨丝一断,他是第一个把脚印印在泥上的人。
时间把什么都变了。有了汽车转眼可以百里,“夕阳古道瘦马”的趣味算完了。野店是诗意的,然而今日的野店成了时代头顶残留的一条辫子了。
第四小节点出野店的一副对联: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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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语言风格,简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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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称野店的客人,有时是“你”,有时又是“他”、“他们”,这样的人称变化有什么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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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结合野店诗意的表现,探究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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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6~18题。
“义”的真谛
王乾荣
义,指合乎正义和公益的思想或行为。
比如,我们向灾区捐款,是“义捐”;去做志愿者,叫“义工”。这里所谓“义”,是说我们做这些事,不但是心甘情愿为他人的,更是不求一己之私利的。大灾临头,这样做,是为了救人类之难,是把自己完全置诸脑后的。
这使我想到冯友兰先生在名著《新原人》里讲的一个关于道德和非道德的故事。他说,例如有两个军人,都去冲锋陷阵。一个人如此做,为的是得到上面的奖赏,或同伴的称誉;另一人则以为,这是尽军人的天职,此外别无所求。此二人之行为,表面上一样,但内里有很大不同。
处于道德境界之人,不但求别人的利,而且对于别人,有一种痛痒相关的感情,即以别人的痛痒为痛痒。捐款和做志愿者,就是为这个目的。这时候,举其事者就显得慈悲而有耐心,有毅力,干什么都毫无怨言,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像鲁迅说的,“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乐”——这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张扬的、不求别人夸赞的快乐。有时候,这样的人连那快乐,也来不及享受——他完全忘我了。为什么有的人捐了那么多善款,做了那么多善事,连姓名也不愿留下?因为“善欲人知,非真善也”。他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没必要留。如此不计毁誉,不顾罚赏,才是真正的以道德为圭臬。
但是很遗憾,也有的人,做了些事,客观上帮了别人,应该肯定,但是太过张扬,比如捐款,一定要在镜头前面长时间地亮相,把写着款项数目的牌子,晃了又晃,唯恐别人看不清楚,留不下印象,则难免叫人疑惑他们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获得“自己预期的利”,至少叫人家称赞一番,奖赏一番。在别人的生死关头和巨大悲剧面前,借机收获自己的荣誉,至少氛围不谐调吧!所以通过“利他”以“利己”的行为,仍然难脱功利境界。有的在镜头前面许诺的“义举”,作秀完毕,居然可以不认账,不兑现,就更叫人觉得距离道德境界甚远——远到亵渎道德的地步。
对一个人来说,义举原则重在正己,而非责人。我写了上面的话,不是对别人说三道四,只为约束自己。(节选自《2008中国杂文年选》)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向灾区捐款捐物,去灾区做志愿者,这些行为,并不一定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义”。
B.作者认为,真正“义”者,做了善事是不需要别人知道,也不在乎别人评判的,他们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
C.作者认为,在电视镜头前面长时间亮相的捐款人,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叫别人称赞一番,奖赏一番。
D.作者认为,每个人都应当明白“义”的真谛,并以此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而不是责备别人。

文章第三段引用了《新原人》里的一个故事,结合上下文,简析这个故事中的“道德”和“非道德”。
处于“道德境界”和“功利境界”的人,在对待“义”的问题上有什么区别?请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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