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草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惑。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旋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4分)
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4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漫说姓名文化
当我们热热闹闹地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我以为,其实遗忘了最大的一笔遗产,这就是姓名文化。姓名文化经数千年积累演变,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文化系统,蕴涵着丰厚的人文信息、民俗资源、历史积淀、社会符号、文明指向、思想意趣、家族身份、修养成果。这一文化系统不但影响了其他民族,也辐射至周边地区。
人人都有自己的原初之根、文化之根,这个根是民族、国家和省籍、家乡不能替代的。在我们的5000多个姓氏中,大多源于上古,几乎都存有自己的起源故事和嬗变历史。从先秦姓与氏的“别婚姻”“别贵贱”,到秦汉的姓氏合一,再到中华民族大家庭内许多民族纷纷采用汉姓,每个姓就是一部历史。
根的意识曾是我们民族历史文化的组成部分,根的文字载体就是绵延不断的谱牒,根的终极意义是宗亲归属感。从前,谱牒和宗亲的广博关怀可以让人千里之外也互为依托;现在,宗亲仍可以令个人与家庭在茫茫人海中,在生疏的大千世界里,寻求到一份精神的慰藉。这宗亲早已不是血缘之亲,而是一种天然存在的横向联系。
在姓氏文化浓浓的熏陶下,不管走在哪里,仰望“四知堂”的匾文,我们就知道了主人姓氏的归属;远远看见“陇右名望”,我们也明白了这一村的大姓是什么。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寄身于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无形的姓氏文化则保存在有形的匾额和石刻里。
我们的人名文化历史也很悠久,内涵更为丰富。从商代的干支入名,到后来的“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入名的禁忌;由春秋战国时期打破禁忌,好以贱丑隐疾为名,再到西汉以后尊崇圣洁文雅为风尚;从新莽禁用双字,到南北朝盛行二字;由唐宋时代形成的以辈次命名,再到清乾隆钦定孔子后裔辈次用字30个,不但组成了绵延不绝的人名历史,也在人名的走向转变中显示了我国历代的官风民俗。人名文化还包括字、号,还有学名、小名、诨名,互补互衬,传递出长辈的期待.自己的志向和旨趣。
我们的人名文化最讲究避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是避讳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的道德观念。其中,家讳、内讳是家庭之避讳,国讳、宪讳、圣讳,属于社会之避讳。在避讳中,嫌名,即避字音同或字音近之讳,最为普及。避讳的方法可以改字、空字、缺笔、换音。那个时代,家讳这一显示民族伦理精髓的避讳最为顽强。
姓名文化,作为最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一种活的传承,而这传承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我们所有人都是这传承的载体,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对其兴衰负责。如何传承我们的姓名文化,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每个人思考。
(选自《文汇报》2008年2月12日,有删改)下列对“姓名文化”的理解和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姓名文化是最大的一笔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数千年的积累和演变,蕴含着丰富的内容。 |
B.几乎每个姓氏都有自己的起源故事,每个姓就是一部历史。 |
C.“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是姓名文化避讳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的道德观念。 |
D.每个人都是姓名文化的传承者,都应对它的兴衰负责。 |
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源于上古的5000多个姓氏,都存在着自己的起源故事和演变历史。 |
B.人名文化比姓氏文化历史更悠久,所包含的内容更丰富,它传递着长辈的期待和自己的志向旨趣。 |
C.绵延不断的谱牒上的文字记录的是人们的原始之根,文化之根,它能给人一种宗亲归属感。 |
D.人名文化中的避讳包括家庭避讳和社会避讳,显示了民族伦理精髓。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现今社会,宗亲仍可以让人们在茫茫人海中和生疏的世界里获得一份精神慰藉,这在一定程度上正体现了现代社会里的人们对自己的原始之根和文化之根的认同。 |
B.人名的走向转变正显示了我国历代官风民俗,从乾隆钦定孔子后裔辈次用字30个这一现象可看出,清朝是我国古代最尊崇儒家思想的一个朝代。 |
C.春秋战国前期,有“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入名的禁忌,如今这种禁忌在人名文化中消失。 |
D.姓名文化之所以是我国最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主要原因是没有任何一种文化遗产像姓名文化那样与所有人都息息相关。 |
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题。
催魂铃
⑴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铃声开始,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电话,真是现代生活的催魂铃。
⑵古人鱼雁①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②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了。
⑶而活在当世,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你卷来。
⑷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
⑸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容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作为缓冲,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穿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谁没有过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筒的经历呢?
⑹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即使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难再。
⑺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几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邻。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
⑻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吧,何必赶得嫦娥仙女都走投无路,如此“逼神太甚”呢?
⑼对无处不达的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宁愿选择后者。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取材于余光中的同名散文)
【注】①鱼雁:代指书信。②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出自白居易的《问刘十九》。刘十九,即刘禹锡。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电话的普及给作者带来诸多烦恼,相比之下,作者更喜欢单纯而宁静的生活环境。 |
B.书信这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通讯方式已经一去不返,作者对此充满遗憾和无奈。 |
C.快节奏的生活也给匪徒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但他们难以逃脱电话电视的恢恢天网。 |
D.作者对科学家探访遥远星球的设想难以认同,认为人类应与太空保持距离与神秘。 |
E.本文语言典雅而流畅,也不乏风趣幽默,尤其是几处比喻句的运用更是形象贴切。本文表现手法多样,语言生动。请以第⑸段中画线句子为例,作简要赏析。
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穿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联系全文,概括“催魂铃”的含意及作用。
第⑺段中说:“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生活态度?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现代生活的“快”的认识和感悟。(不少于200字)
谢希德的诚与真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正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谢希德从亲人的来信中得到这一消息。昂首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祖国母亲,像磁石般吸引着这个远在异国他乡的赤子。有人劝告谢希德不要回到当时生活贫困、科研条件差的中国去,她却视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决心在学习告一段落后,立刻回国参加建设。195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谢希德回国,在复旦大学任教,并于l956年与北京大学的黄昆教授共同主持开办了我国第一个半导体专门化培训班。
谢希德一直密切关注着国内外物理学研究的动态,努力探索真知。上世纪70年代后期,她开始思索一个奥妙而又实际的问题——怎样使钢材不生锈?是什么起到抗腐蚀的保护层作用?世界上一些国家每年因腐蚀而报废的钢材达上千万吨,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我国有限的钢材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涉足表面物理。专长在半导体和固体物理研究的谢希德,如果继续从事她的研究,可以说既省力又稳妥,还可以尽快出成果;如果另辟蹊径转入新领域,即使付出艰辛的劳动,五年十载能否取得显著成绩仍是个未知数。然而,她是一个进取心很强的人,表面物理亟待研究,哪怕付出l0倍、20倍的努力,也要勇闯难关,有所创造。作为学界前辈,她也要借此鼓励年轻人去开拓这个前景广阔的新领域。谢希德率领她的团队,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使复旦大学的表面物理研究达到了世界水平。
1983年,谢希德担任复旦大学校长。以她的身份,每天上下班都有专车。可是人们时常在校车上看到她的身影。她说:“在车上既可以提前处理一些公事,又可以借这个机会与同志们交谈,倾听各种议论。从校内的事到天下事都可以成为车内的话题,其中有牢骚,也不乏独到的见解;特别有意思的是车内总有一两位不愿隐瞒自己观点、也不善于窃窃私语的同志不时发表一通高见,而且获得一些同事的共鸣。”在这里,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了反映,学校的决策又通过谢希德的宣传深入人心。
谢希德这样一位日夜为科学事业操劳的学者,业余爱好广泛,喜欢多彩的生活。她酷爱集邮,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和阅读文学作品。生活虽然是丰富的,但一个人却不可能样样喜好、样样精通。有人曾撰文说谢希德爱好和擅长烹饪,其实她对此谈不上内行。为此她特意关照那位作者要实事求是:“中国的烹饪大有学问,我还未入门,其实我的手艺远不及我爱人。”
1987年,谢希德的丈夫、中科院院士曹天钦患重病住院,一位成就极高的科学家变成了比孩子更需要照顾的病人。谢希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尽心履行着妻子的职责,为治愈丈夫的疾病倾注了一腔深情。那几年,谢希德政务缠身,再加上频繁的学术和外事活动,身心都十分劳累。但是不管工作多忙,只要人在上海,她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去医院陪伴丈夫,默默地做着力所能及的一切。她和所有勤劳朴实的中国妇女一样,有着撼人心魄的人间至诚。
1999年,谢希德应邀担任新世纪版《十万个为什么》的编委,并修改书中的两篇科学小品。她深知即便是科普文章也不能不讲准确性。谢希德修改文章也像做科学实验一样,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如某作者混淆了“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芯片是硅片经过多道程序加工而成的,她特地画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供作者参考。另一个地方,作者为求形象生动,用“指甲大小”来描述一个面积概念。不同人的手指甲可能差别很大,即便是同一个人,大拇指和小拇指的指甲大小也并不相同。谢希德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改成“一厘米见方”这样较为准确的写法。求真的科学态度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谢希德对此更为看重。
(摘编自王增藩《谢希德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新中国成立后,有人劝阻谢希德回国,是考虑她事业的发展,担心国内科研条件差影响她在物理学研究上取得成绩。 |
B.担任校长的谢希德,经常乘校车上下班,使校车成为反映意见、宣传决策的重要窗口,这体现出她为人的平易谦和。 |
C.谢希德在钻研科学的同时,业余爱好也很广泛,但不擅长烹饪,对此也不感兴趣,所以不希望别人宣传她精于此道。 |
D.谢希德在修改一篇科学小品时,特地为原作增补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以区别“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 |
E.本文撷取谢希德人生的若干片断,描写她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关爱亲人的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女性的伟大人格。谢希德转而从事自己不熟悉的表面物理研究,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谢希德在科学工作中的求真态度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说明。(5分)
谢希德的“诚”体现在很多方面,请结合全文,就其中的某个方面谈谈你的观点,不少于180字。(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每小题3分,共9分)
人体设计之高明,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文明已经达到的程度。在我们引以自豪的大脑皮质中,思维是通过神经网络来实现的。神经网络由大约六十亿个神经元组成,包含着数不清的连接。这些神经元排成6层,每层都有一百多万列;而每一列又有约一千个细胞。如此完美的设计,所产生的作用大于其各部分之总和,以至产生了“自我意识”。单从性能上看,大脑能把生活中经历的点点滴滴编码记忆存储在细胞构成的存储器中。任何时候只要需要,就会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检索出来!
然而人体里虽然有数千个令人感叹的精美之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类似铁皮加铆钉的粗疏之作,有些甚至看起来是不可饶恕的!
近视,让至少有1/4的人饱受其苦,而摆脱不了眼镜这个累赘,除非大着胆子去动手术。像眼睛这样高档的摄像机造物主都设计出来了,却为何不能再配备一只小巧的生物眼镜,以便我们需要时,在眼睛中自动地“架上”?庞大而复杂的血管网络系统能够将养分精确地输送到全身10万亿个细胞中的每一个细胞,却会忘记打扫沉积在动脉壁上的胆固醇,结果使缺陷的设计引发心肌梗死等诸多疾病。
大自然这样的旷世大师不可能留下如此多的败笔。这些看似不合理的有缺陷的设计,一定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断掉的手指不能再生,而只能愈合呢?有两个可能的原因:第一,自然选择无法精确地将极少数几个拥有断指再生能力的原始人选择出来。第二,如若具备这种断指再生能力,那可能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权衡利弊,自然选择淘汰了这种过度的尽管是有用的再生能力。为什么我们的骨骼是空心的,而空心的骨骼更易被折断?原因是实心的骨骼会更沉重,使行动更迟缓。这对以狩猎为生的原始人类来说是致命的。他将无法逃脱猛兽追逐,也无法追上自己要捕获的佳肴。且实心骨骼将使体重增加,进而需要消耗更多的食物。这对时刻处于食物短缺危机之中的原始人是不利的。
自然选择也绝不会对身体的某个部位设计超标,因为那样做是不值得的。把身体的某个部分设计得比其他部分更耐用并无意义。当整个生物个体死亡时,那些还完好无损的部分也将随之变得毫无价值。
回望已经流逝的数百万年的时间,自然选择不屈不挠地对人体不间断地小修小补。所有能够完美的地方都完美了,所有必须妥协的地方都做出了最小的让步。强大的免疫系统让我们免受外来病原体的侵害,但也会带来患风湿性关节炎的风险。为了保证必要的组织自我修复的能力,我们甚至付出了可能会启动癌症的代价,但所有这些就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了。明白了这些,我们就可以从容地面对明天,期待下一个微小却立竿见影的进化!下列对“自我意识”这一概念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是指能够认识自身优缺点的意识。 |
B.是指人的大脑产生的能认识自身肢体缺陷的一种意识。 |
C.是指人体各部分的完美组合而产生的高级思维活动。 |
D.是指人体各部分的完美组合而产生的高级自我修补的能力。 |
根据文意,下列不属于“类似铁皮加铆钉的粗疏之作”的一项是()
A.让至少1/4的人饱受痛苦的近视眼。 |
B.容易引发心肌梗死等诸多疾病的动脉血管。 |
C.容易折断的空心的骨骼。 |
D.把生活中经历的点滴记忆都储存起来的大脑。 |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选择还将不屈不挠地对人体进行不间断地小修小补,一直到最终十全十美为止。 |
B.随着自然进化,人体中那些“粗疏之作”的部分将可能得到改进。 |
C.我们战胜旧的病症时,新的疾病有可能正潜滋暗长。 |
D.优化人体部件的最佳方案,也容忍某些遗憾,过去如此,将来还会如此。 |
狗鼻子
[苏]左琴科
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有件貂皮大衣被人偷走了。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嚎了起来,他很心疼那件貂皮大衣。他说:“诸位,我那件皮大衣可是好货啊,太可惜了。钱我舍得花,我非把那个贼抓到不可,我要啐他一脸唾沫。”
于是,叶列麦伊·巴勃金叫来警犬搜查。来了一个戴鸭舌帽、打裹腿的便衣,领着一只狗。狗是个大个头,毛是褐色的,嘴脸尖尖的,一副尊容很不雅观。便衣把那条狗推到门旁去闻脚印,自己“嘘”了一声就退到一边。警犬嗅了嗅,朝人群扫了一眼(四周有许多围观的人),突然跑到住在五号的一个叫费奥克拉的女人跟前,一个劲儿地闻她的裙子下摆。女人往人群里躲,狗一口咬住裙子。女人往一旁跑,它也跟着,咬住女人的裙角就是不放。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便衣面前。
“完了,我犯案啦,我不抵赖。”她说,“有五桶酒曲,这不假,还有酿酒用的全套家什,这也是真的,都藏在浴室里,把我送警察局好了。”
人们自然惊得叫出了声。
“那件皮大衣呢?”有人问。她说:“皮大衣我可不知道,听都没听说,别的都是实话。抓走我好了,随你们罚吧。”
这女人就给带走了。便衣牵过那只大狗,又推它去闻脚印,“嘘”了一声又退到一旁。
狗转了转眼珠,鼻子嗅了嗅,忽地冲着房产管理员跑过去。管理员吓得脸色煞白,摔了个仰面朝天。他说:“诸位好人呀,你们的觉悟高,把我捆了吧。我收了大伙儿的水费,全让我给乱花了。”
住户们当然一拥而上,把管理员捆绑起来。这当儿警犬又转到七号房客的跟前,一口咬住他的裤腿。这位公民一下子面如土色,瘫倒在人们面前。他说:“我有罪,我有罪。是我涂改了劳动履历表,瞒了一年。照理,我身强力壮,该去服兵役,保卫国家。可我反倒躲在七号房里,用着电,享受各种公共福利。你们把我逮起来吧!”人们发慌了,心想:“这是条什么狗,这么吓人呀?”那个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一个劲儿眨巴着眼睛。他朝四周看了看,掏出钱递给便衣。
“快把这只狗牵走吧,真见它的鬼。丢了貂皮大衣,我认倒霉了。丢就丢了吧……”他正说着,狗已经过来了,站到商人面前不停地摇尾巴。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慌了手脚,掉头就走,狗追着不放,跑到他跟前就闻他那双鞋。商人吓得脸色刷地就白了。他说:“老天有眼,我实说了吧,我自己就是个混账小偷。那件皮大衣,说实话也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我赖着没还。我真该死,我真后悔啊!”这下子人群“哄”地四散而逃。狗也顾不得闻了,就近咬住了两三个人,咬住就不放。这几位也一一坦白了:一个打牌把公款给输了;一个抄起熨斗砸了自己的太太;还有一个,说的那事简直叫人没法言传。人一跑光,院子便空空如也,只剩下那条狗和便衣。这时警犬忽然走到便衣跟前,摇着尾巴。便衣脸色陡地变了,一下子跪倒在狗跟前。他说:“老弟,要咬你就咬吧。你的狗食费,我领的是三十卢布,可自己私吞了二十卢布……”
后来怎样,我就不得而知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便赶紧溜之大吉。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简要分析。(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篇小说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请举一例并赏析。(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角是警犬,有人认为是事件中的所有的当事人。你赞成哪一种观点?请表明观点并阐述理由。(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