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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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襄:世好妍华,我耽拙朴
田家青
当今,人们称王世襄先生是“大玩儿家”,而“玩儿”难免使人把它与轻松愉快联系起来。实际上,在治学、研究中,王先生凭的是一股一丝不苟的“狠劲儿”和“傻劲儿”。
“玩儿”难免使人把它与随心所欲联系在一起,事实上,生活中的王先生讲究原则,对自我的要求严谨至极。
我认为,王先生最大的贡献是他在一生中致力于展示、宣传中国文化最核心、最精华和最本质的精神:格调、品位、和谐。这对当今刚刚从物质上富裕起来的社会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在我眼中,王先生是一位真正的学者、真正的收藏家和中国文化的实践者。
三十年前尚未结识他时,我对他的认识与当前人们对他的认识大致相似:出身书香门第、仕宦之家,会玩儿、有天分,眼力好、神。我第一次去见王先生时,还抱着“会一会”的心态。与王先生一交谈,令人折服。他对行话、术语不仅很熟,尤其用词之间的搭配准确,俨如硕果仅存的老木匠。这不仅要具有工匠一样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对古建、园林、大木作、小器作的工艺和技法的深刻理解以及丰富的历史和人文知识,更需极深厚的古文献和文字学功底。
王先生的收藏涉及古琴、漆器、家具、造像等诸多门类,多著录于《自珍集》等著作,出版至今未发生真伪之议,可见其鉴赏水准。对于出书他有一股和自己过不去的精神:每本书内容必须新,观点需明确、考据要翔实……他曾多次说过,出版著作最怕重复,不应给读者“炒冷饭”。
王先生既是学术领域备受推崇的学者、学界领头人,又是业界公认的权威,还能被工匠称为“行家”。这才称得上真正的学者。
这么多年来,海内外的朋友们请王先生吃饭,常去比较讲究的酒店,生性简朴的王先生其实并不喜欢。每一道菜上来,他会下意识地先拿筷子把菜里边放的虚的东西,如刻的萝卜花、雕的仙鹤、搭的小桥,挑出去——我看得出来,他并不是真的刻意想做这件事,这个动作完全是出于对形式主义潜在厌恶的本能。
原因在于,王先生奉行的原则是干实事,不务虚。恰似明式家具,不设非功能的装饰部件。好的明式家具,拆不走一个部件,一拆它就塌了,就散了。换言之就是没有纯为装饰而设置的部件,不刻意装饰却能做到最佳的装饰效果,这才是真本事。多年来,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爱讲形式,重宣传、包装、依赖炒作,一些行业、一些活动,本来与文化无关,却拿“文化”说事,对此,王先生曾笑称“这叫缺什么补什么”。
王先生一生研究古代家具,他一直想设计打造一件融入自己思想的家具,一九九五年得到了两块花梨大板,他约我与他一同设计打造了一件大画案。务使两块木料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同时要让大案有时代感和艺术性,结构考究,无钉无胶。大案制成后,重近半吨,好不容易请人搬上了六层的公寓。
第二天,师母告诉我,他搬完大案回芳嘉园小院时天已黑了,一进院门,就跟孩子似地喊:“我回来了啦!大案子上去啦!”
大案一直在王先生的书房,《锦灰堆》、《自珍集》等广大读者喜爱的著作都是他在此案写就的。他特作了一篇案铭,其中“世好妍华,我耽拙朴”言简意赅地表述了王先生的审美观。
中国文化孕育出的艺术,追求的是格调和品位,反映到器物上就表现为和谐和文人气质。此案当为一例,其通体无一处刻意装饰,既有宋元的神,亦富时代感,其内涵令人回味无穷。
(《环球人物》2015年第2期,有改)
【相关链接】
①到底明式家具的特色在哪里? 它为什么吸引着王世襄六十余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研究呢?王世襄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中国传统家具从明代至清前期发展到了顶峰。这个时期的家具,采用了性坚质细的硬木材料,在制作上榫卯严密精巧,造型上简练典雅,风格独特,现在全世界都公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家具流派…… 到了明中叶,家具不只工艺好,木料也好,尤其是以黄花梨木造成的家具,天然文理,尤为华美。”(荣宏君《王世襄珍藏文物聚散实录》)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当今,人们称王世襄先生是“大玩儿家”,这与他在治学、研究中,有一股一丝不苟的“狠劲儿”和“傻劲儿”是分不开的。
B.王世襄先生致力于展示、宣传中国文化最核心的精神:格调、品位、和谐,这对当今的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
C.王世襄先生在酒店吃饭,总会把菜里边刻的萝卜花、雕的仙鹤、搭的小桥、放的花瓣等挑出来,以此表达他对形式主义的厌恶。
D.“他搬完大案回芳嘉园小院时天已黑了,一进院门,就跟孩子似地喊:‘我回来了啦!大案子上去啦!’”这一细节表现了王先生的率真和拙朴。

E.王先生一生注重做实事,他是学术领域备受推崇的学者、学界领头人,又是工匠眼中的“行家”,他做事力求完美,自我要求严谨。
(2)结合文本,概括王世襄先生“明代家具观”的主要内容。
(3)请联系作者的写作意图,简要分析第3自然段议论的作用。
(4)为什么说“王先生是一位真正的学者、真正的收藏家和中国文化的实践者”?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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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节奏是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也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所同具的一个要素。节奏不仅见于艺术作品,也见于人的生理活动。人体中呼吸、循环、运动等器官本身的自然的有规律的起伏流转就是节奏。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例如听京戏或鼓书,如果演奏艺术高超,象过去的杨小楼和刘宝全那样,我们便觉得每个字音和每一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有“流转如弹丸”之妙。如果某句落掉一拍,或某板偏高或偏低,我们全身筋肉就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这就叫做节奏感。为着跟上节奏,我们常用手脚去“打扳”,其实全身筋肉都在“打板”。这里还有心理上的“预期”作用。节奏总有一种习惯的模式。听到上一板,我们就“预期”下一板的长短高低快慢如何,如果下一板果然符合预期,美感便加强,否则美感就遭到破坏。在这种美或不美的节奏感里你能说它是纯粹主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吗?或则说它纯粹是心理的或纯粹是生理的吗?
②节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它是内心生活(思想和情趣)的传达媒介。艺术家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听众就从这音调节奏中体验或感染到那种思想和情趣,从而起同情共鸣。举具体事例来说,试比较分析一下这两段诗: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其险也若此,磋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李白:《蜀道难》
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韩愈:《听颖师弹琴》
③李诗突兀沉雄,使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节奏比较慢,起伏不平。韩诗变化多姿,妙肖琴音由缠绵细腻,突然转到高昂开阔,反复荡漾,接着的两句就上升的艰险和下降的突兀作了强烈的对比。音调节奏恰恰传出琴音本身的变化。正确的朗诵须使音调节奏暗示出意象和情趣的变化发展。这就必然要引起呼吸、循环、发音等器官乃至全身筋肉的活动。你能离开这些复杂的生理活动而谈欣赏音调节奏的美感吗?你能离开这种具体的美感而抽象地谈美的本质吗?
④节奏主要见于声音,但也不限于声音,形体长短大小粗细相错综,颜色深浅浓谈和不同调质相错综,也都可以见出规律和节奏。建筑也有它所特有的节奏,所以过去美学家们把建筑比作“冻结的或凝固的音乐”。一部文艺作品在布局上要有“起承转合”的节奏。我读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特别欣赏他在戎马仓皇的紧张局面之中穿插些明末宫廷生活之类安逸闲散的配搭,既见出反衬,也见出起伏的节奏,否则便会平板单调。我们有些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作品往往一味高昂紧张,就有缺乏节奏感的毛病。“张而不弛,吾不为也!”
(节选自朱光潜《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
下列关于“节奏”的表述,不符合题意的一项

A.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是节奏。
B.节奏可以是呼吸、循环、运动等人体器官符合生理自然规律的起伏流转。
C.引起听众同情共鸣的艺术,艺术家一定会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
D.当我们面对审美对象时,审美对象表现的节奏必须符合我们的生理自然节奏。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欣赏高超的艺术表演,当觉得每个字音和每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时,这说明我们进入一种美的节奏感里。
B.欣赏艺术表演,当全身筋肉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时,这说明我们的筋肉打板时没有跟上节奏。
C.《蜀道难》的节奏较慢且起伏不平,李白在突兀沉雄的气象中让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
D.《听颖师弹琴》变化多姿,妙肖琴音,是因为诗的音调节奏传达了琴音本身的变化。

根据原文内容提供的信息,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张而不弛,吾不为也”,作者引用这句话是为了说明,特别高昂、紧张的音乐文学作品,我们一般人是到不了这种境界的。
B.节奏见于多种艺术形式中,因为无论是声音、形状、色彩抑或语言文字,都有自己的起伏流转。
C.运用正确的音调节奏传达出作品的意象情趣及变化发展,这样的朗读一定很有美感。
D.节奏感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第三段结句的两个反问,说明了节奏美感的特性。

现代文阅读
长江三峡(节选)
刘白羽
朦胧中听见广播到奉节。停泊时天已微明。起来看了一下,峰峦刚刚从黑夜中显露出一片灰蒙蒙的轮廓。“江津号”启碇续行,我走到休息室里,只见前边两面悬崖绝壁,中间一条狭狭的江面,船已进入瞿塘峡了。江随壁转,前面天空上露出一片金色阳光,像横着一条金带,其余天空各处还是云海茫茫。瞿塘峡口为三峡最险处。杜甫《夔州歌》云:“白帝高为三峡镇,瞿塘险过百牢关。”古时歌谣说:“滟滪大如马,瞿塘不可下;滟滪大如猴,瞿塘不可游;滟滪大如龟,瞿塘不可回;滟滪大如象,瞿塘不可上。”这滟滪堆指的是一堆黑色巨礁,它对准峡口。万水奔腾一冲进峡口,便直奔巨礁而来。你可想像得到那真是雷霆万钧。船如离弦之箭,稍差分厘,便撞得个粉碎。现在,巨礁虽已炸掉,但瞿塘峡中仍激流澎湃,涛如雷鸣,江面形成无数漩涡,船从漩涡中冲过,只听得一片哗啦啦的水声。过了八公里的瞿塘峡,乌沉沉的云雾突然隐去,峡顶上一道蓝天,浮着几小片金色浮云,一注阳光像闪电样射在左边峭壁上。右面峰顶上一片白云像银片样发亮了,但阳光还没有降临。这时,远远前方,层峦叠嶂之上,迷蒙云雾之中,忽然出现一团红雾。你看,绛紫色的山峰,衬托着这一团雾,真美极了,就像那深谷之中向上反射出红色宝石的闪光,令人仿佛进入了神话境界。这时,你朝江流上望去,也是色彩缤纷:两面巨岩,倒影如墨;中间曲曲折折,却像有一条闪光的道路,上面荡着细碎的波光;近处山峦,则碧绿如翡翠。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前面那团红雾更红更亮了。船越驶越近,渐渐看清有一高峰亭亭笔立于红雾之中,渐渐看清那红雾原来是千万道强烈的阳光。八点二十分,我们来到这一片晴朗的金黄色朝晖之中。
抬头望处,已到巫山。上面阳光垂照下来,下面浓雾滚涌上去,云蒸霞蔚,颇为壮观。刚从远处看到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巫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人们告诉我,这就是巫山十二峰的第一峰,它仿佛在招呼上游来的客人说:“你看,这就是巫山巫峡了。”“江津”号紧贴山脚,进入峡口。红通通的阳光恰在此时射进玻璃厅中,照在我的脸上。峡中,强烈的阳光与乳白色云雾交织一处,数步之隔,这边是阳光,那边是云雾,真是神妙莫测。几只木船从下游上来,帆篷给阳光照的象透明的白色羽翼。山峡却越来越狭,前面两山对峙,看去连一扇大门那么宽也没有,而门外,完全是白雾。
八点五十分,满船人都在仰头观望。我也跑到甲板上来,看到万仞高峰之巅,有一细石耸立,如一人对江而望,那就是充满神奇缥缈传说的美女峰了。据说一个渔人在江中打鱼,突遇狂风暴雨,船覆灭顶。他的妻子抱了小孩从峰顶眺望,盼他回来,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他终未回来,而她却依然不顾晨昏,不顾风雨,站在那儿等候着他——至今还在那儿等着……
“长江三峡”是瞿塘峡、峡、峡的总称。整体来看,上面节选的文字中,作者突出了瞿塘峡的特点。
请在上文中摘录一个比喻句,并简析其表达效果。
在对神女峰的描写中,作者插入了民间传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分点简要概括。
文中写船过瞿塘峡所见到的万千气象,作者运用了哪些写法来描写景物?请写出三点,每点要结合内容作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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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面子
艾思奇
既会讲面子,必然也会丢脸。猴子戴上了花花绿绿的面具,在咚咚锵锵的锣鼓声中耍戏,的确是得意非凡。一旦戏毕了,锣鼓声停止了,就仍旧要露出一副毛脸来。这可以叫做五分钟的英雄美人,一辈子的禽兽。
表里不一致的把戏,在观众面前,迟早总要被揭穿。不是货真价实的英雄美人,不能对人民永远遮住那凶恶、丑陋、其实也很寒伧的面孔。希特勒曾挂过一块英雄脸,说要为欧洲,以至于为人类防止什么什么主义的灾害,现在丢脸了,谁都看见原来他自己才是专门制造灾害的恶魔。其下场也很凄惨,竟至消息不明。清朝的慈禧太后,专制主义的老妖精,曾戴上了美人脸来欺骗人民,说就要实行宪政,开放民主了,但人民都知道那是装门面的假招牌,所以不久之后,就来了辛亥革命,让她连她的面具一同完蛋!
人民欢迎的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英雄,说起来也不神秘,就是能忠实地为人民谋利益,于是自然而然地有人民拥护。劳动英雄之被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不但发展了自己,也对周围的群众有了很大的好处。这些好处都深深刻记在群众的心中,化为高度爱戴的热忱,劳动英雄的威信,就是建立在这种真挚的群众感情之上的。这比钢铁坚固百倍,永远不会垮台。这样来说,①为寡头财政资本和贵族地主耍戏的猴子英雄如希特勒之类,在劳动英雄面前,就会显得渺小极了,小到简直不能相比!
要辨别英雄美人的真和假,最好的方法,就是打一盆水来,看他肯不肯“洗脸”。②挂上去的英雄脸壳和涂脂抹粉的美,越洗必然越丑陋不堪,如果是冒牌货,你立刻就可以欣赏到他那一副“恐水病”的神情。就为着这原因,专制独裁者才要仇视言论自由。真正的英雄美人,脸上的光彩,全是本来健康血液的表现,不同于只有外表的泥菩萨,一洗之后,恰恰可以把污浊的空气中所染上来的某些尘土涤净,光彩就会更焕发起来。因此,真正的人民英雄,应不怕“天天洗脸”,不怕被指出缺点,不怕自我批评。目前参议会和劳动英雄会上之所以能展开批评讨论,就因为来参加的是真正的人民代表和人民英雄。对于他们,既没有装上去的面子,也就没有丢脸的问题。
怕批评,怕丢脸,喜欢把缺点当宝贝一样深藏起来的人,在我们中间,也还不是没有。谁有这样的情形,谁就需要警惕一下:因为有了这样的毛病,虽然并不表示就是猴子,③但也可能是进化不够,在身上遗留了某些猴性。不除掉这样的猴性残遗,就难于保持我们血液完全健康,难于发扬我们脸上真正的光彩。
(选自1944年12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有删节)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画线句子①中的“猴子英雄”指什么样的人?画线句子③中 “某些猴性”的含义是什么?
画线句子②内容在论述上有什么特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在城市纪念我的那些农具
胡家胜
①我又一次打童那些离开村庄来到城市的农具。
②我拉开三居室的金丝绒窗帘,又打开铝合金落地窗。金色的阳光泄入,清新的空气水样地弥漫。
③一束阳光触及正面雪白的墙壁,我的那张木犁“哗”地炫目了。金属的犁铧被点燃镀亮,弯曲成我老父脊梁样的犁轭开始兴奋地左右摇摆,我看见那头健壮剽悍的黄牯“泼剌泼剌”骄傲地行进在水田中,溅起我满身泥花。我狠心地将犁铧切入土层深处,又在它身上加了一鞭。霎时,两股手腕粗的棕绳一下拉直、绷紧。父亲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不晓得心痛?牲口也是人,人是吃牲口的一碗米饭哩。
④我管不了谁吃谁的饭,我就痛恨这头牲口。它正当青春旺年,浑身的力气没处使,就和我较劲,让我成天在水里浸泡,让我一天犁六亩水田挣两天口粮。好在我有张坚韧硬实的桑木犁,它力气再大脾气再倔也拉不直弯曲的犁轭。这只犁轭是我爬岩溜壁于绝崖石缝里寻得的一裸“小老树”,它经历了不知多少寒暑,细密的年转比我老父不知要大多少倍。我爱这张木犁远胜那头牲口。那头牲口是父亲的宝贝。它一歇息,父亲便抱来青草喂它。抚摸它晶亮的犄角,磨出老茧的肩,抚摸它锦缎似的皮毛。而对肩膀已鼓起了柔韧饱实疙瘩,皮肤被太阳镀成了古铜色的亲儿子连觑视一眼的意思也没有。
⑤我是极爱那张木犁的,它在我青春的年月让我坚强和成熟。每次收工,我都要把它扛到小溪里洗刷干净。春播结束,我还要给它剧上桐油,再放到靠近火塘的屋角,烘干它,让它变得光泽透亮。我蹲在火塘边吃饭,一端碗就看见了那张木犁。我笃信,这碗米饭是它给的。
⑥这张犁就这么显著地挂在雪白的墙上,连同我过去爬树摘茶籽的竹背婆、上山砍柴草的大弯刀、打场用的梿枷、走山路穿的麻耳草鞋。当初,装修这套房子时,我也打算用几幅字画几只瓷瓶,以显示学养和品位。妻子还建议买两盆百合或郁金香。儿子说买辆电动模型车。女儿说买几个布娃娃吧。后来,我发现自己迷失于水泥森林中了,妻子儿女也已不辨菽麦。我却很难脱胎换骨地由乡村进入城市。我的根毕竟在那片黄土黑泥和荒草森林中。村口枫树上有我的一只鸦巢,屋后山冈上的枞林里,有我看着长大的一树猕猴桃。
⑦我终于选择了那些蛰居乡村的农具。春日的一个上午,父亲像以往一样站在田便上,他看我吆喝牲口犁田,看我白净的两手沾满乌泥,看我把泥坯翻得又直又匀,看牲口的尾巴把我扫成泥人。父亲开心地笑了。我把那些农具洗净,带往城市。我把它们装饰在居室显著的位置,与那些充满墨香的书籍为邻。荒野山林是淡远了,村庄农事是淡远了,可那些农具却是清晰可触。
⑧居然,我的居室就很壮观了。我嫁接了城市和乡村,我是城市和乡村间的一只两栖动物
⑨后来,乡下的父亲来过一次,他带来了玉米、红薯、土豆。儿子和女儿缠着他讲墙上的那些农具。父亲说,这些都是种地打粮食养家糊口的家什,你们父亲的父亲,祖父的祖父用过的……
请分析文章第③节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文章第⑧节,作者为什么说“我嫁接了城市和乡村,我是城市和乡村间的一只两栖动物”?
文中写父亲比较分散,请统观全文,简要分析父亲形象。
本文写了作者在城市纪念农具的事,请探究其中的情感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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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灯
王月鹏
这是最后一夜。当晨曦升起,当那个叫做“明天”的日子如期降临,老街灯将永远地告别这条街道。
已经多少年了,它一直守望在这里。街道的秘密,就是它成长的细节。那些匆忙的步履,那些徘徊的心事,喜悦和悲伤,孤独或喧嚣,都曾经走进老街灯温和的目光。老街灯珍藏着它们,永远都不会说出口。
老街灯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对一条街道的守望么?当它的光越来越孱弱,终于无力继续照亮别人的路的时候,那些曾经被它照耀过的人,并没有为它指明一条道路。离开了这条街道,老街灯不知道自己将要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当它带着这条街道的所有秘密离去,街道将仍然是那条街道,仍然布满匆忙的步履,徘徊的心事,仍然上演着一幕幕的喜悦和悲伤,孤独或喧嚣。
因为别人的遗弃,老街灯成了守夜人的珍藏。在离开那条街道之前,它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与守夜人原来是如此的默契。守夜人和他的妻子也老了,这条街道,这盏灯,已经成为他们生命中不可割舍的部分。这么多年来,守夜人从来不揩老街灯的一滴油。现在,他拥有了这盏“退休”的灯。它就搁在火炉旁边的一个靠椅上。我相信老人独自凝望它的时候,心底一定会涌动很复杂的想法。老街灯曾在那些风雨之夜温暖过他,就像此刻它在陪伴着他的孤独一样。炉火的温馨,让那些风雨往事披上了一层暖意。那些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值得回味的。老街灯记得,守夜老人每个星期日下午总喜欢读一些游记类的读物,他高声朗读着那些关于非洲,关于藏有大森林和野象的故事。他从未离开过这条街道和这盏灯,他的心里有一个关于远行的梦想。
是命运不肯放走他。当他终于可以走开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将要遭遇怎样的命运。有些东西,其实是我们无从把握的。就像在奔往某处景观的途中,我们无法拒绝沿途的景致一样——不管是令人愉快还是忧伤。甚至,它们的存在,或者这种存在所呈示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作为目的的所谓“景观”。而这一切,常常被我们发觉,却很难做出有违初衷的选择。人的一生就这样固执地走了下去。
而守夜老人留了下来。还有老街灯,也一直留在了那里。我们忽略了他们的存在。我们是匆匆的赶路者。
因为搬家,我翻阅起了旧的习作。它们已在牛皮纸信封里尘封十多个年头了。我无法让自己不按照当下的心态和眼光去重温那些文字。我在翻阅它们的时候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回归当初的心境。这些稚嫩的文字,它们收留了我的青春,遥远并且质感,它们打动了我。我珍视这份真实,并且期望写下具有同样品质的文字。多年以后,我也会像今天一样成为自己的读者。就像那盏老街灯,它曾经照亮了我的远行之路,也一直在记着我的回家的路。
另一种现实是,难耐寂寞的老街灯主动走进熔炉,被铸成一架可以插蜡烛的漂亮烛台,摆到了诗人的绿色书桌上。那些曾经的风雨,于是在诗人笔下氤氲成为浪漫的风景。也许,这仅仅是一个梦。但这个梦让我有了说不出的伤感。
文章第一自然段有哪些作用?
如何理解“老街灯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对一条街道的守望么”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含义?
文章题目是“老街灯”,作者为什么要写到“守夜人”和“旧习作”?
结合文章内容和老街灯的象征意义,谈谈作者对老街灯命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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