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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的遭遇
【波兰】姆罗热克
我爱我的鼓。我用一根宽带子系着鼓,挂在我的脖子上。我的手指已把鼓槌磨得铮亮。我常常背着这面鼓走,不停地发出急促的咚咚声。因为我的手已不属于我自己,而是属于这面鼓的了。一旦这面鼓沉默下来,我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一天傍晚,正当我精神抖擞地敲打着这面鼓的时候,一位将军走到我面前。他衣着不整,上身穿件短上衣,没有扣扣子,袒胸露怀,下身穿的是一条衬裤。他跟我打了个招呼,干咳了一声,接着便赞扬起政府和国家来,最后他似乎是漫不经心地说:
“您总是这样不停地敲鼓吗?”
“是的!”我高声回答,同时敲得更有劲了。“为国争光!”
“说得对,很对。”他点点头表示赞同,但显得有些忧心忡忡。
“您还要这样长时间地敲下去吗?”
“是的,将军同志,只要我还有力气!”我兴奋地回答。
①“噢,好小伙子!”将军夸奖我说,同时伸手挠了挠头。
“你能这样敲多久呢?”
“一直敲到死!”我自豪地大声说。
“嗯,嗯……”将军感到惊诧,他沉默了片刻,思索着什么,随后又转了话题。
“已经很晚了。”他说。
“晚只是对敌人而言,决不是对我们。”我大声叫嚷说,“明天属于我们!”
“说得很好,很好。”将军表示同意,但有点恼火,“我指的是时间已经很晚了。”
“战斗的时刻已经来到!我们的战鼓将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将军,您可以信赖您的鼓手!”我怀着一名真正的鼓手的高尚的激情,振臂高呼起来。
“我们的军队可以因为您而感到骄傲。”将军有点儿酸溜溜地说。他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因为夜幕已经降临到宿营地上。
“是的,我们的军队会感到骄傲。我们不会停滞不前,因为我们要进军,夜以继日地进军。但我们每前进一步……”
“我们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不停的胜利鼓声!”我脱口而出,一边击着鼓。
“喔,这,这,”将军嗫嚅地说,“是的,确实是这样。”说完,他朝自己的帐篷走去。我独自一人留了下来。但是,孤独更增强了我作为一名鼓手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责任感。“将军,你走了。”我心想,“但是你知道,你忠诚的鼓手还在警戒着。你的额上已经出现了一道道犁沟似的皱纹,你还在全神贯注地考虑战略部署。你和我,我们两人将一起迎接曙光。我将以你和我个人的名义,用鼓声宣告它的来临。”这种对将军的爱戴之情,这种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充溢了我的心灵,我竭尽全力把鼓点敲得更急,更响。夜已深沉,我用青春的全部热情,怀着一个伟大的理想,献身于我的光荣劳动,只是在鼓锤击鼓间歇的时刻,②我才听见从将军的防水帆布帐篷里传来的弹簧垫的哧溜声。有人仿佛在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后来,在将近午夜的时候,在帐篷前面,隐约出现了一个白色身影,这就是身穿睡衣的将军。他的声音有点嘶哑。
“所以,您是说,这个……您的鼓还要继续击下去,是吗?”他说。在这夜静更深的时候,他还到我这儿来,真是使我感动,他真正是战士的慈父啊!
“是的,将军!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要击鼓,我的天职和我们为之奋斗的事业要求我这样做,我保证战鼓长鸣!”
将军咬了咬牙。我以为,这是因为他感到冷的缘故。后来,他瓮声瓮气地说:“好,很好。”说完就走了。
很快,我就被捕了。执行这项命令的巡逻队一声不吭地包围了我,从我的脖子上摘去了战鼓,从我精疲力竭,冰冷的手中夺走了鼓槌。谷地里一片寂静。他们之中有一个人告诉我,逮捕我是执行将军的命令,罪名是暴露目标,暴露目标!
此刻,天色已开始发亮。迎接黎明的只是一阵阵响亮的鼾声,当我们走过将军的帐篷时,我清楚地听见了这鼾声。
(选文有删改)小说开篇关于鼓的描写作用是什么?
文中的两处画线句具有丰富的内涵,请作简要分析。
①“噢,好小伙子!”将军夸奖我说,同时伸手挠了挠头。
②我才听见从将军的防水帆布帐篷里传来的弹簧垫的哧溜声。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中 “我”的形象。
小说结尾说“迎接黎明的只是一阵阵响亮的鼾声”,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鼓手的遭遇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最后一颗子弹
奚同发
黎明时分林子间不缭绕着一团团带状的雾气,相距不足百米的两人几乎同时发现了对方。逃犯起身就跑,刑警吴一枪则抢先对天空鸣枪,警告对方“站住”。吴一枪心里明白,刚才自己打的那一枪,是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
这个犯罪团伙的小头目全身一个战栗,随着吴一枪的喝令立即钉在林子间那片空地的中央,却并没有按吴一枪的命令把枪扔掉,而是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吴一枪心里一惊,看着歹徒慢慢地转过身来与他相对而视,并用手中的枪对准他。歹徒脸上挂着绝境逢生的笑容,声音沙哑地说:“枪神,可惜你没子弹啦……”
吴一枪不动声色,只是用枪精确地指向对方。他是有名的神枪手,不仅公安内部,就连罪犯们都称他“枪神”。吴一枪望着对方有些慌乱的眼神,轻声说:“你很清楚,我们两人此时,枪里都只剩最后一颗子弹……那么,让我们较量一下枪的准头吧!”
“嘿嘿嘿……不可能!我计算了你的子弹。你昨晚四次对天鸣枪,两次开枪打伤我的兄弟。刚才是你的第七次鸣枪,也是你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嘿嘿嘿……没想到吧,枪神今天要死在我的手里啦……”歹徒虽然满脸狰狞,却流露出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心虚。这并没有逃过吴一枪敏锐的眼神。
“是吗?那么,我们来数一二三,开枪。”吴一枪轻松而镇定地说。他的右臂有力而笔直地举着,黑洞洞的7.62毫米枪口坚定地指向对方。
歹徒身子向后一倾,说:“不可能!别骗人啦……你的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放下武器!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否则,你,将是我职业生涯中,第一个被现场击毙的罪犯!”吴一枪的脸上写满了自信,一字一顿清晰地说。这句话刚出口,吴一枪感到对方明显地全身打了一个激灵。
“一………”
吴一枪手中的枪一动不动,铿锵锐利的声音顿时划破凝滞的空气传递开来。
歹徒紧盯吴一枪,慢慢地抬起有些发抖的左手,双手握紧那支沾着泥草晨露的手枪,他似乎看到吴一枪眼里另一个举枪的影子。
“二……”声音依然宏亮、坚定而自信地穿透林子间。一位警察与一名逃犯共同演绎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以往的刑警生涯中,吴一枪曾遇到过各种情形,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次。昨夜他记住了歹徒慌乱中开枪的次数,可以准确地断定对方枪中只剩最后一颗子弹,而自己却没了子弹。如此近的距离,就形成了一种空前的赌局,是赌就有赢有输,他赢得起,当然也输得起。没了后路的吴一枪特别地想把射击动作做得完美一些。上一次因为追求完美和动作漂亮让同事献出了生命,现在,他还是希望自己在歹徒面前能够成就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绝唱……
吴一枪嘴角挂着微笑——就让这不易察觉的微笑永远留在自己的脸上吧。同时,他注意到,对方枪口明显地虚晃了一下,额头浸出一层亮闪闪的白色,一粒汗珠清晰地从鬓角先慢后加速度地滑过脸颊。
“三!”吴一枪在身后的一束阳光突然射向林子间的空地的一刹那,斩钉截铁大喝一声,就像刚才命令对方“站住”那样威严有力,声震长空。
“叭……”枪声清脆地回响在林间山谷。
歹徒匍匐向前一头栽倒……
子弹一声呼啸从吴一枪的头顶飞过——在他发出”三”的同时,歹徒全身披着迎面而来的阳光,竟然再次打了一个激灵,扣动扳机时,子弹打飞了。
吴一枪迅速跃向对方,反铐住对方的双手。令他吃惊的是,对方竟没有任何反应。用手枪拨过来歹徒那沾着草屑露水的脸,吴一枪才发现,歹徒已没了呼吸。
事后法医检查发现,歹徒死于过度紧张造成的大脑及心脏不能供血,病变的心脏收缩得像石块一样坚硬,苦胆也裂了……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一枪发现追捕的歹徒起身逃跑时,立即对天空鸣枪,并命歹徒放下手中的枪,如果持枪不放,他就开枪射杀。 |
B.鸣枪示警后,歹徒虽然站住不动,但并没有把抢扔掉,而且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这说明歹徒根本不惧怕吴一枪。 |
C.吴一枪面对歹徒的一系列表现,给歹徒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使歹徒产生了自我怀疑。 |
D.歹徒虽然狡猾凶狠,但因平时缺乏严格的射击训练和心理训练,以致林子间的带状雾气就可以干忧他的射击精度。 |
E.这篇小说叙述了刑警吴一枪智斗歹徒的故事,着重描写了双方对峙的场面,情节虽简单,但环环相加,气氛紧张,十分吸引读者。小说首段所写内容,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请简要概括吴一枪这个人物的特点?
小说结尾对歹徒死因的交代,有人认为是多余笔墨。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贫困却不潦倒的风度
天 歌
张罗同学聚会时,我们这些混得不错的同学很自觉很有风格地把费用划为三等:混得一般的交300;混得不好的,一分钱都不用出;混得好的,聚会缺多少,补多少,兜底。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儿,不想让自家兄弟姐妹为几两银子犯难。
尽管这样,班长还是颇为担心地说:九度能来吗?
是啊,九度是那样好面子的一个人,这些年,先是在有着大好前途的机关里受了牵连下岗,后是爱人查出了淋巴癌,再后来跟人合伙开饭店,饭店没开起来,借来的钱却全让人卷走了。九度这些事都是在校友录上,同学们辗转相传的。九度也来校友录,留言却总是说些好事:姑娘考了第一名(尽管那只是小学二年级的期中考试);妻子终于不用再去化疗了。还有,他给报社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了,人家给了50块钱。
有同学提议大家凑些钱帮帮九度,好歹阶级兄弟一场。却不想班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说:那家伙说他还想捐点钱出来给谁呢!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同学说:你看九度,日子都过成那样了,还是绷着,还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是的,九度上学那会儿就是瘦死不倒架的那种人。按照规定,九度是可以申请贫困贷款的,他却硬撑着不肯,同学中一度流传着他的一句名言: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并把这句话演变成各种版本:把不及格的机会留给渴望人生完美的同学吧!把失恋的痛苦留给没有痛苦过的漂亮女生吧!
那年冬天,东北那叫嘎嘎冷,连件旧棉衣都没有的九度走路全靠跑。他说:本来在零度边缘,这一跑,温度“噌”地蹿了九度。其实,九度说的是39度,不过冻得嘴一哆嗦,“30”就吞了下去。这话风行了起来,九度就叫了九度,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的本名。
聚会那天,九度还真来了。不光来了,还穿得特别利索。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一条红格子领带,比好些混得不错的同学收拾得还像成功人士。有同学上去就是一拳,说:你个九度,不装能死啊?咱们哥们儿,谁还笑话你不成?
九度打着哈哈,跑前跑后张罗着。席间,大家喝酒聊天,牢骚怨气差点就把酒店的天花板顶起来:什么股票太没谱了,说套牢就套牢,十几万转眼就打了水漂儿;什么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钢琴说白买就白买,那玩意儿放家里死占地方,又不能当写字台使;什么现在的官场简直就没法混,大领导之间都别扭着,听谁的话站谁的队,有学问着呢!九度笑着给大家布菜、倒酒,一哥们儿喝得有点大,硬着舌头说:九度,你说你点背的,啥啥没赶上,要不咋也弄个副局干干。
我们都拦着那哥们儿不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同学聚会整成富人对穷人的颐指气使就没劲了。没想到九度却端起酒杯,对大家说:“我九度这些年是遇到些事,但是,还好,都扛过来了。我正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呢,今年我闺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学费全免。”我的天!我暗叫一声,给儿子找了4个补习老师,结果连市重点的门都没摸着。九度说:“我也重新上岗了,电视台聘我当特约记者,咱也混进新闻界了。还有,我爱人从得癌症到今天已经8年了,也就是说,我们每一天都在创造着生命的奇迹……”
九度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不知为什么,刚才那些牢骚满腹或者臭显摆的哥们儿都有点蔫,咋好像自己的日子过得没九度带劲呢?
聚会结束时,班长拿出了账单。账单上,九度的名字下面没有写交钱的金额,而是写着一行字:物品搬放、保管,接送……班长说:九度不肯白白占大家的便宜,他没交钱,一定要以别的方式补偿回来。
还有,他的那身西装是他从前在机关时做的,他的妻子最近很不好……
看着依旧忙忙碌碌送同学的九度,我说:换了我们,谁可以做到像九度那样贫穷却不潦倒,活得生气勃勃的呢?
是的,我们眼里要面子的九度,其实要的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生活里的温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在这一点上,九度表现得相当有风度。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毕业后的九度生活境遇不佳,却在校友录上只报喜不报忧,并且拒绝大家的帮助,都是因为他死要面子,这为他后来的转变作了铺垫。 |
B.一句“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被同学们演绎出了各种版本,这虽然是在开九度的玩笑,但玩笑中却包含着大家对九度“瘦死不倒架”的敬佩。 |
C.小说运用倒叙的叙述方式,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描写手法,塑造了主人公九度的形象。 |
D.小说第二段班长的担心,为后文故事情节的发展设置了悬念,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E.小说通过塑造九度这一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活境遇,而是面对生活的态度这一主题,引发了我们对人生的思考。小说的主人公九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条陈述。
答:结尾两段,有人说是画蛇添足,有人说其必不可少,你的观点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进行探究。
答:
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皓如皎月;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灿若朗星。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就是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
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纳兰性德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康熙皇帝自己就是一个勇武、强悍的骑手加射手,所以,他身边的侍卫也应该是一流的角色。这样看来,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
他身上有众多的矛盾之处:生为满人,他却痴迷于汉文化;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这个行当;身为宰相公子、皇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置身于姹紫嫣红、朱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喧闹之外,“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他是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一些年长的汉族落拓文人,“以风雅为性命、朋友为肺腑”;他人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这样一位才情充沛、人格健全、绝世超然的“翩翩浊世公子”,竟不是缘自小说家的杜撰,竟是中国文化史册里的一位真实人物。
纳兰性德留下的是两本词集:《侧帽集》和《饮水词》,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靠的不是皇帝的威风,而是他的词。后人从中精挑细选了三百四十二首,另外结集,以《纳兰词》命名。
说纳兰性德是个文人,此话一点不假。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由于长年待在皇帝身边,纳兰性德应该算是真正的“御用文人”,但是,后人却并未将他归入“犬儒派”或御用文人的行列。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言辞优美。
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宦漂泊,厌恶金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性遭遇混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
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
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然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的词的影响。
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性德在跟随皇帝南巡后回到北京,不料想突染重疾,至此一病不起。1685年5月,年仅三十一岁的纳兰性德溘然长逝。在他身后留下的仅有三百四十二首《纳兰词》。
纳兰性德依然是那个性灵高洁的词人,他并没有受到污浊时世的浸染,生前没有,身后也没有。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留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旁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了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纳兰性德文武全才:在清代词人中,无人能出其右;他善于搏击,精于骑射,被康熙钦点为御前侍卫。 |
B.纳兰性德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步入仕途,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吟诗填词,正是凭借着他不务正业的超逸脱俗的禀赋,赢得了皇帝的宠信。 |
C.纳兰性德虽侍从帝王,但作为诗文艺术的奇才,他在内心深处厌倦官场的庸俗和侍从的生活,无心功名利禄。 |
D.纳兰性德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御用文人”,因为他长年待在皇帝身边,康熙也经常由于读到纳兰的诗词,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
E.纳兰性德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一样,有着不同于一般满清贵族纨绔子弟的远大理想和高尚人格,这就显然使得他的举动别离了社会主流,从而成为后世的一个研究焦点。作者说,“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的御前侍卫——“纳兰骨子里是个文人”的根据是什么?(6分)
纳兰性德能得到康熙恩宠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给这篇传记加一个题目,你认为应该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情节比较简单,仅简单地交代了秃手伯是被狼咬伤的,却以人物间的对话突出了秃手伯的“坚强和倔强”性格,不被伤痛所击倒,不愿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立体感强的硬汉形象。 |
B.“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和“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都运用了细节描写和比喻的修辞格,细致地描绘了秃手伯胸脯上的伤疤,突出其色泽之红,形状之怪,面积之大,质地之硬,从而说明他所遭受的痛苦之深重。 |
C.作者曾说:“所有的伤疤下面,都有深深的根啊。”这篇小说似乎在昭示曾经的劫难;似乎在提醒拥有的幸福,似乎在展演一种坚忍的精神,似乎在告诫未来不再重蹈覆辙…… |
D.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描写、记叙、议论和抒情的表达方式,写了“看得见的伤疤”,“看不见的伤疤”与“活着的伤疤”,并且把小说描写的重点放在了“活着的伤疤”上。 |
E.伤疤的根究竟在哪里?本文作者通过对秃手伯的非常传神的描写,引领我们一起来思考关于生命的隐忍与刚毅,思考怎样做一个好人和坚毅的人,并且在人生路上怎样正确认识自己与他人。“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伤疤”是肉体创伤愈合后留下的印记,为什么说是“活着的伤疤”呢?请分析本文题目的作用。
有人认为小说结尾段多余,应删去。你觉得是否该删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谁淘汰了胡雪岩
台湾作家高阳在小说《红顶商人》中,把胡雪岩的克星锁定为盛宣怀。该书把盛宣怀描述为一个“冷血杀手”,盛每次出手,都能让胡惊出一身冷汗,最后还令胡搭上了身家性命。
诚然,在晚清红顶商人排行榜上,盛宣怀与胡雪岩不相上下,他们之所以成为“冤家”,不仅是因为同行,更因为所走的“线路”不同——胡雪岩走的是湘系左宗棠的路线,盛宣怀走的是李鸿章淮系路线。利益与路线的博弈,导致盛宣怀与胡雪岩这对冤家积怨越来越深,决战时刻终于在盛宣怀刻意、胡雪岩不经意间发生。
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盛宣怀采用“窃听、掺沙子、挖墙脚”这三招,对对手胡雪岩发起暗战总攻。
窃听即盛宣怀通过电报掌握了胡雪岩的商业秘密情报。知道胡雪岩要高价尽收国内生丝、企图垄断丝业的动向。掺沙子指盛宣怀一边收购生丝向胡雪岩的客户出售,一边联络各地商人和洋行买办偏偏不买胡雪岩的生丝,致使胡雪岩的生丝库存日多,资金日紧,苦不堪言。挖墙脚即挖断资金链,拖死胡雪岩。胡雪岩80万两借款正好到了还款期限,外国银行向胡雪岩要钱。本来这笔钱是胡雪岩为左宗棠代筹的军饷,应由各省协饷来补偿给胡雪岩。但盛宣怀找到上海道台邵友濂,打着李鸿章的大旗,指使上海缓发这笔协饷,然后又让人四处放风,说胡雪岩银行倒闭在即,造成挤兑风波。
盛宣怀的“三板斧”,让胡雪岩防不胜防,四面楚歌的胡雪岩穷途末路,即便卖房产清仓,但最后还是没挨过挤兑风潮。银行门槛被踩破了,门框被挤歪了,无力回天的胡雪岩终于破产。
胡雪岩的克星,看似是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对手盛宣怀,然而,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不要忽视整个事件中还有另一个人——朝廷……
成也官场,败也官场。晚清著名官商胡雪岩的主战场,始终不在“商场”,而在“官场”。胡雪岩的命运始终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他的所谓“传奇”,只不过是“寻租权力”而后又被权力吞噬而己的一场电视连续剧。
胡雪岩的商才最突出的表现是“整合能力”,他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一度手眼通天。
不过,胡雪岩的天就是左宗棠,而这位时任两江总督的左帅,虽然威风八面,但毕竟不是最高的那片天,比起朝廷来,他仍为一小巫,而“大巫”不保,小巫又奈之若何呢?
胡雪岩的倒掉,看似湘淮两派斗争的结果,胡雪岩看似李鸿章“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策略的牺牲者,实则是朝廷早就垂涎的一块肥肉。
尽管晚清通商对外开放,但统治者的本质没有改变。他们依然是地主主宰“末业”的“打劫”态度,区区一个胡雪岩,即便有个地方大员照顾,也注定蹦跶不了多久。
慈禧太后下令革职查抄,严追治罪——从清廷对胡雪岩的最后处置不难看出,他们对彼时这位最大商人是不保的。
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注定是要被洗劫的,这主要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下列有关胡雪岩失败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盛宣怀实施“三板斧”的策略,令胡雪岩防不胜防,是其最终陷于四面楚歌、无力回天的境地,终至破产的重要原因。 |
B.“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胡雪岩依附左宗棠,仰赖官场势力庇护才得以生意红火;然而他的失败,与湘淮两派的斗争脱不了干系。 |
C.胡雪岩库存的生丝卖不出去,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自己的银行又抽调不出钱返还外国银行的钱款,这也是他失败的一个原因。 |
D.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实力不断扩大,危及到李鸿章的利益,势必要被淘汰出局,这是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 |
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介入了淮湘两派的斗争,就注定他已经从生意竞争转入了政治斗争。而生意竞争和政治斗争又是两回事,生意竞争无非是你赚我赔,而政治斗争则是你死我活,所以说他的命运已经不是自己掌控的了。 |
B.胡雪岩虽然挤进官场,勾结上朝廷大员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书写了自己的人生“传奇”。 |
C.清朝政府是不会任由胡雪岩实力无限膨胀的,从清廷对胡雪岩最后的处置态度不难看出,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
D.胡雪岩的发迹史,是对那个特殊时代“官商一体”的腐败制度的最好诠释,胡雪岩商界的“红顶”传奇,不过是一部官商勾结的丑剧。 |
联系全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与盛宣怀是同行,加之二人在政治上所走的“线路”不同,导致积怨越来越深,所以双方的决战在不经意间爆发了。 |
B.盛宣怀以胡雪岩为帮左宗棠筹饷而向外国银行借款为突破口,打着李鸿章的旗号,一方面煽动外国银行向胡雪岩催讨借款,一方面暗中阻止上海道台拨款归还胡雪岩,以此切断胡的资金链。 |
C.胡雪岩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这是他商才最突出的表现,也是他最成功的一面。 |
D.当统治者还是强加在百姓头上的征服者、压迫者的时候,他们以国家为自家私产,作为被统治者胡雪岩,永远摆脱不了被打劫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