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网谈】据人民网2011年3月19日报道:17日,新京报记者在温家宝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答记者问后,向温总理送上了该报与人民网强国论坛合作征集的网民留言──“给总理的话”,总理微笑收下。在记者见面会上,温总理表示,两会期间我一直在上网,广大网民向我提问题、提建议,甚至为我分忧,多达数百万条。这么多群众以如此高的热情关注“两会”,特别是关心政府的工作,使我深受感动。他们的意见、批评都是对政府的信任、支持、鼓励和鞭策。“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群众之所以用这么大的精力来上网写问题、提建议,是要政府解决问题的。
(1)网民给温家宝总理留言是在行使什么权利?这样做有何意义?
(2)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形式来行使上述权利?
材料一:“宅童”泛指不喜欢外出与朋友游玩,一个人待在家里看书、做作业、看电视、上网、玩游戏的孩子。网络游戏让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为“宅童”。而市场上的网络游戏有78.5%的不适合未成年人,58%的网络游戏设有陷井。也有一些“宅童”出于好奇,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站。
材料二: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中央外宣办、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行动,进行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效果显著。
(1)请你从材料一中找出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雷区”。
(2)请你分析网络的“利与弊”帮助“宅童”不再“宅”。
(3)根据材料二,你认为国家开展打击网络低俗信息有何意义?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灯绿灯无关”。一条“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据统计,2012年1月至10月,我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红灯肇事,86人死于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2012年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了相关活动。公安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走上街头,走进学校和社区,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l)“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是不珍惜什么权利的表现?
(2)谈谈我们应怎样积极行使这项权利?
(3)为促进全社会“告别‘中国式过马路’”,请你提几条合理化建议(从国家、执法人员、行人三方面)。
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注意尊重他人的隐私,但因隐私权受到他人侵害而诉诸法律的案件仍屡见不鲜。请看下面两则实例;
事例一:某班语文老师检查学生日记,目的是了解学生的学习、写日记的情况,承诺决不告诉任何人。同学们出于对老师的信任都上交了,结果,该老师把其中一些同学对某位老师看法的内容传了出去,引发了师生矛盾。
事例二:最近一段时间,小张学习有点心不在焉,成绩下滑。针对他的异常情况,班主任偷偷地扣留了他的信件,查看了信的内容,并把情况告诉了他父亲。
针对上述事例,回答下列问题:
(1)你知道哪些属于个人隐私吗?
(2)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杭州某电器企业未经允许使用演员孙俪的形象用作商业宣传,经劝阻无效后被告到法院。日前,该公司被法院判决败诉,在公司官网发声明向孙俪致歉,并向原告孙俪支付赔偿费。以下是2012年6月4日该公司在其官网发出的向孙俪致歉的声明:
致歉声明
发布时间:2012—06—04 10:10:56
我公司在未经演员孙俪同意的情况下,将孙俪形象用于我公司的厨用电器产品宣传,我公司的前述行为已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侵权,为此,我公司向演员孙俪深表歉意!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杭州某电器企业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这种权利?
2014年3月20日傍晚,江天勇、王成、唐吉田、张俊杰等4人以律师名义煽动纠集38名“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及家属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门前聚众滋事,呼喊邪教口号,声援“法轮功”组织,并利用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网上编造事实,恶意炒作,扰乱社会秩序。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1项之规定,于3月22日对江天勇等11人以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5至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至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1)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为此,小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请你对此进行评析。
(2)案例给我们哪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