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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的当代价值
对于孔子思想的认识,学界一般以“礼”和“仁”为核心,认为孔子继承了周礼,发展出“仁”的思想,因而着重探讨两者的关系及其当代性意义。其实,在“礼”和“仁”之中还有更本质性的精神内涵,这种精神内涵可以用“敬”来概括。
“礼”最早是祭祀天地神灵的仪式活动。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天”、“神”面前,人自然产生敬畏的心理。其中的“敬”,出于内心的崇拜仰慕,而“畏”则是害怕受到惩罚。最早的“礼”活动即内含着这种敬畏的心情。
“礼”由祭祀的仪式活动发展为社会政治活动的规范形式时,“敬”作为内质也留存了下来。这种“敬”保障了“礼”的实践可能性,而且其发自内心,也即出于天赋,由“敬”而发的“礼”活动也就合乎天理,具有道德价值。因此在国家政治活动中要求“敬”,社会的一切活动和个人的修养也以“敬”为内核。
孔子继承“礼”的同时,自然吸纳了“敬”的精神。在《论语》中,“敬”出现21次,频率颇高。这些关于“敬”的阐述,有继承,也有发展。关于祭祀活动,孔子继承了上古对“天”和“神”的敬仰态度,强调“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思敬”。即使“敬鬼神而远之”一语,强调实践理性的重要性,也告诫人们对于鬼神要有敬畏的心理。关于政治活动,孔子也承传了西周以来的敬谨精神,故而回答鲁哀公说:“治礼,敬为大。”孔子对于“敬”的发展,在于把它扩展为普通人对待物事的敬业精神。“敬”原本主要表现在人对神、臣民对君王等下对上的关系上,孔子以后则成为所有社会成员为人做事的基本原则。《论语》出现的21次“敬”中,关于敬事的即有l8次。而且,由“礼”中发展出来的“仁”也以“敬”为本。一般认为,“仁”是“礼”的内核,“礼”是“仁”的形式,故而许多学人着重以“仁”为核心建构孔子的思想体系。其实,“仁”之中也必有“敬”的精神。没有发自内心的“敬”,也就没有真切的仁爱之情。
这种“敬”的思想较之“礼”和“仁”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需要,具有当代意义。“礼”和“仁”的思想建立在小农业文明的基础上。小农业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国家不过是一个家族对其他家族的统治,个人也只是家庭成员,而家庭主要由血缘关系构成。当代社会,已经走出了小农业文明时代,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式微。而由于“仁”的观念是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有着疏近等差的特性,因而在现代社会中就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此不同,“敬”是人类在远古时期就普遍存在的精神状态,是人作为有限性的个体,面对无限的自然和社会时必然产生的。从远古主要对于自然的敬畏,到殷周以后更多对于社会中年长者、位尊者的敬重,再到孔子普遍要求的为人行事的敬业,“敬”的外延在扩大,而所抽象的内涵一直延伸着。(选自《光明日报》2009年10月20日,有删改)
下列选项中关于“敬”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敬”最早源自我国远古时期祭祀天地神灵的仪式活动。
B.“敬”以其发自内心、出于天赋的特性而成为一切社会活动和个人修养的“内核”。
C.“敬”作为人类普遍存在的精神状态,它的产生和发展体现了历史的必然性。
D.“敬”是人作为有限性的个体在面对无限的自然和社会时必然产生的一种精神状态。

下列选项对“仁”、“礼”、“敬”之间关系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礼”和“仁”都以“敬”为本,“敬”保障了“礼”和“仁”的发展可能。
B.孔子继承周礼的同时,自然吸纳了“敬”的精神,并从“礼”中发展出了“仁”。
C.比起“礼”和“仁”来,“敬”的思想更能代表孔子的思想,更符合人类社会的本质需要。
D.“仁”是“礼”的内核,“礼”是“仁”的形式,二者之中都有“敬”的精神内涵。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敬”保障了“礼”的实践可能性,因此使“礼”由祭祀活动发展为社会政治活动的规范形式。
B.孔子对于“敬”的贡献,在于把它发展成为诸如敬重年老位尊者等为人行事的基本原则。
C.在家庭作用愈加式微、血缘关系愈加淡薄的现代社会中,“仁”的局限性越来越大。
D.深入认识“敬”的精神,有助于更准确地领会孔子思想中“礼”和“仁”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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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B.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C.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D.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E.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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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貂
乔 迁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馅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购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口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2014年1月20日)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四爷起着见证人与线索的作用,他的“陈年老酒”也如同“紫貂”一般,给小说带来传奇的色彩。
B.小说开始介绍“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的习性,不仅表现其灵性,与小说结尾相呼应,而且富有神秘传奇色彩。
C.“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这句话突出了紫貂皮的妙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D.“紫貂也疼咱母亲呢!”、“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三皮与四爷的对话,不仅映衬了三皮的“孝心”,而且为三皮的叛变投敌作了铺垫。

E.小说的结尾突兀诡谲,开头介绍紫貂有心善的习性,这里又写它残忍的掏吃人心,不合情理,自相矛盾,是一处明显的败笔。
小说形象鲜明,词约意丰,试举例赏析小说刻画人物的技巧。
联系文本,回答小说为何从对“猎貂”的介绍切入?
小说主人公,有的说是“三皮”,有的说是“紫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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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社会长期以来是个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社会,中国古代的刑这一概念兼有法与罚两种含义。秦王朝的“严刑峻法”使秦朝迅速灭亡,也使汉朝面临危机。此时,董仲舒适应历史需要,以孔孟思想为基础,吸收诸家学说,创造了一个新的儒家理论体系。在法律方面,他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据此,董仲舒认为,官吏应该“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但他更侧重倡导“据义行法”和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亦称“经义决狱”,其特点是司法者不是引用正式的法律条文断罪,而是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被引用的儒家经典包括《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尤其是孔子所辑的《春秋》最为常用,故名“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的最大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其表现为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和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春秋决狱”在法律适用上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采取根据不同案件情形区别对待;在审判方法上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但春秋决狱也有其弊端,即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春秋决狱”之后,更加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随着“引经注律”的不断发展,唐朝统治者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的礼教的精神内容,即唐代不少的法律是根据礼义制定的。特别是《唐律疏议》,成为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体现得最为完整而又较早的典型之作。作为古代法典的代表,它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它不仅是以经立法的结晶,也是整个法律儒家化的浓缩和再现。至此,法律已然完全伦理化。
清朝末年的法律制度改革,实际上清政府是假借变法之名,而行修律之实。为此,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把原有的“一准乎礼”的立法原则向“一准于法”的立法原则上改变,修改了很多涉及伦理道德的规则。他们的主张是,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但他们并非完全不考虑道德因素,只是将道德与法律分开。与此相反,礼教派主张,礼是刑法之本,伦理纲常应该是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如果失掉这个根本,刑法则失掉了固有的社会的基础。清末的“礼法之争”使得清末的修律采用了西方的法典体例和立法技术,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刑罚人道主义,划清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也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到此发生了突变。尽管立法的指导思想不能脱离中国的传统文化,仍然把伦纪纲常礼教放在首位,但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表现出很强的法律自身独立的价值理念。
(摘编自李玮《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
下列表述,不能体现“礼法结合”思想的一项是

A.董仲舒为了使社会的法制建设适应历史需要,认为官吏断案应“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不否认法律条文在断案中的作用。
B.董仲舒认为应该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他的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的“春秋决狱”就是出自这一思想。
C.虽然“春秋决狱”更注重于礼的作用,但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有着很大的贡献。
D.鉴于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事实,董仲舒适应历史的需要,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认为既应该依法断案,更倡导“据义行法”。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春秋决狱”所表现出的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的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
B.“春秋决狱”的弊端是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
C.“春秋决狱”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唐朝统治者就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礼教的精神内容,不少法律是依礼义而定的。
D.由于司法者引用《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儒家经典判案,而《春秋》最为常用,所以有了“春秋决狱”这一称法。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清末“礼法之争”的结果,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发生了突变,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这种法律自身独立有利于社会的法制建设。
B.在处理案件时,“春秋决狱”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对不同案件区别对待,体现了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
C.《唐律疏议》集前代立法之大成,是立法的结晶和我国古代法典的代表,是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处理得最为合理的典型之作。
D.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主张将道德与法律分开,认为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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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
迟子建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④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⑤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⑥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的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 “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⑦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⑧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⑨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结合全文分析,作者为何以“红绿灯下”为标题?
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在“红绿灯下”的情感有何变化?对我们的具体生活有何启示。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中“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一句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警示自己,也警示世人:十字街口,红绿灯下,很可能成为生与死的分界,行人只有虔诚与敬畏,谨慎慢行,才会安然无恙。
B.第二段详细描写经过十字街的过程和感受,表现了我最初经过城市十字街口的紧张害怕,也与第三段写作者行走在乡间路上的轻松快乐形成对比。
C.文章第六段说丈夫“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里采用反复的手法,写出了丈夫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而导致的悲剧,这句话既有作者对丈夫的埋怨和不解,也表达了作者对丈夫的无尽思念。
D.作者的“爱人离去后”,她“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并认为“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因为作者相信宗教,相信灵魂的存在,借以表达自己对丈夫的哀思。

E.丈夫离世,留给作者的只有无尽的想念,这也让作者去思考人生,思考人的生活方式,作者也渐渐变得从容起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19分)
老照片
申平
古镇上出现第一个照相师傅时,慈禧老佛爷还没死。这老东西看见火车,连叫“妖怪”。那个高鼻子蓝眼睛的老外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来到古镇的,他也带来了一个“妖怪”——一个黑匣子。这匣子会“砰砰”地起火冒烟,发出刺眼的镁光。老外看见古镇的美景,一边摇头晃脑地喊“OK”,一边拿着它东扫西瞄。那黑家伙咔嚓咔嚓地响着,仿佛要把整个古镇吃进去。古镇人惊慌失措,人人避之犹恐不及。只有小五子他太爷不怕。他主动上前搭讪,还为他充当向导。老外就用生硬的中国话给他讲照相的道理,教他如何冲洗照片。
老外在镇上住了几日,一个可怕的谣言开始流传。都说那黑家伙会抽人血,说如果给那家伙照上,你的魂灵就会被老外带走。镇上的几个头人一商量,这天夜里,一伙蒙面人便冲进老外的住处,把他痛打至死。在混乱之中,小五子的太爷取走了老外的照相机及照片,藏了起来。
过了些年,小五子的太爷开设了古镇第一家照相馆。他除了给人照相外,也喜欢像那个老外一样到处拍摄,把许多珍贵的历史镜头定格下来。接着,小五子的爷爷子承父业,也积累了许多古镇的老照片。到了小五子爸爸这一辈,情况有点不妙,因为一场红色风暴席卷而来。
这个时候,小五子他们家的老照片已经分门别类堆满了一间屋子。小五子当时只有十几岁,他经常偷偷潜入这间屋子,翻看那些老照片。照片上奇异的风景和人物,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忽然就有人说他家里藏满了“封资修”大毒草。小五子的妈妈非常害怕。这天她乘小五子的爸爸不在家,就让小五子协助她搬出一捆捆照片,用它点火做饭。正烧着,小五子的爸爸回来了。他一看,撕心裂肺一声大叫,一脚踢翻了正在烧火的小五子,又把做饭的老婆暴打一顿。小五子似懂非懂地听爸爸说:这些老照片记载的就是古镇的历史,价值连城。咱就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好。
当天夜里,全家人一起行动,转移那些老照片。天亮后造反派就冲进他家,到处搜查,可是一无所获。全家人一口咬定:老照片已经全部烧掉了。造反派不信,就把爸爸抓走了。他们批斗他,可他就是一句话:照片烧了。
接着,镇里当年老外下榻的龙王庙开始闹鬼。不止一个人看到,夜深人静之际,那个老外就从龙王庙里走出来,端着照相机,到处飘荡。有人甚至听见他用生硬的中国话喊:还我的命来,还我的照片来!鬼影后来居然飘到造反派头头家的窗前,大叫:你不是要老照片吗?我给你送来了,你出来拿啊!吓得头头一家险些窜稀。古镇一时充满了恐怖的气氛,一到黑天,家家关门闭户,人人自危,造反派们再也不敢提老照片的事情了。
奇怪的是随着“文革”结束,鬼也不再闹了。又过了几年,小五子的爸爸因病去世。临终,他把小五子单独叫到身边,郑重交代了一件事情。小五子涕泪滂沱,连连答应。
时光流逝,当小五子即将成为老五子的时候,国内外一批又一批有钱人不断光临古镇,纷纷以高得令人咋舌的价格来找他收购老照片。但是小五子要么说没有,要么说不卖。后来他说,照片不属于他一个人,他在等待最早一批老照片主人的后代到古镇来。
终于有一天,一对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来到了古镇。经过反复询问,小五子最后确信他们就是当年那个老外的后人。小五子带着他们来到龙王庙后院的一个储藏室,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一架相当古老的照相机,还有一套外国人的衣服。小五子指着这些东西说:这就是你们的先辈留下来的。这套衣服的料子很好,这么多年都没有坏。家父还曾穿着它装鬼,保证了老照片的安全。
走到储藏室里边,就看到了一箱箱早已发黄的老照片。小五子找出其中的一箱说:这就是你们先辈最早拍摄的老照片了。
两个外国人手抚这些东西,唏嘘不止。
双方协商的最后结果,是把老照片全部无偿捐赠给当地政府。政府在古镇建立一个展览馆,整理展出全部老照片,并为外国人汤姆逊和中国人赵据(小五子的太爷)、赵汗青(小五子的爸爸)在展览馆里塑蜡像。
展览馆投入使用那天,小五子和那两个老外在现场合影留念。他说:再过100年,这也会变成老照片的。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说以“老照片”为题有哪些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小说塑造了一个群体形象,这个群体包括小五子的太爷、爷爷、父亲及小五子。请简要概括这一群体形象的性格特点。
这篇小说篇幅虽短,但所写内容却角度多,跨度大,穿越时空,颇具历史沧桑感。请结合小说内容对此加以分析。
(4分)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慈禧看见火车连叫“妖怪”,作者这样写暗示了小说情节发生时代背景,为下文写古镇上的人们愚昧无知作了铺垫。
B.小五子的父亲临终前郑重交代了一件事情。从文中看,这件事是要求小五子保护好老照片并在适当的时候无偿捐赠给政府。
C.“两个外国人手抚这些东西,唏嘘不止”的原因,一是见到了先人的遗物,二是被围绕老照片所发生的故事而感动。
D.“再过100年,这也会变成老照片的”这句话的意思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展览馆也会成为历史。这句话表达了小五子心中的悲凉。

E.小说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如古镇人和小五子的太爷对照相机的态度、慈禧和古镇人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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