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段落和篇章,完成小题。
过节
逢到节令,我们依着老例祭祖先。我家过节共有三桌。上海弄堂房子地位狭窄,三桌没法同时祭,只得先来两桌,再来一桌。方桌子只有一只,只得用小圆桌凑一凑。本来是三面设坐位的,因为椅子不够,就改设一面。杯筷碗碟拿不出整齐的全套,就取杂色的来应用。蜡盏弯了头。香炉里香灰都没有,只好把三支香搁在炉口算数。总之,一切都马虎得很。好在母亲并不拘拘于成规,对于这一切马虎不曾表示过不满。但是我知道,如果就此废止过节,一定会引起她的不快。所以我从没有说起废止过节。
供了香,斟了酒,接着就是拜跪。平时太少运动了,才过四十岁,膝关节已经硬化,跪下去只觉得僵僵的,此外别无所思。在满坐的祖先中间,记忆得最真切的是父亲和叔父,因为他们过世最后。但是我不能想象他们同十几个祖先挤坐在两把椅子上举杯喝酒举筷吃菜的情状。又有一个十一岁上过世的妹妹,今年该三十八了,母亲每次给她特设一盆水果,我也不能想象它剥橘皮吐桃核的情状。
从前父亲跟叔父在日,他们的跪拜就不相同。容貌显得很肃穆,一跪三叩之后,又轻轻叩头至数十回,好像在那里默祷,然后站起来,恭敬地离开拜位。所谓“祭如在”,“临事而敬”,他们是从小就成为习惯了的。新教育的推行跟时代的转变把古传的精灵信仰打破,把儒家的报本返始的观念看得并没有什么了不得,于是“如在”既“如”不起来,“临事”自不能装模作样地虚“敬”,只成为一种毫无意义的例行故事:这原是必然的事情。
几个孩子有时跟着我拜;有时说不高兴拜,也就让他们去。焚化纸锭却是他们欢喜做的事情,在一个搪瓷面盆里慢慢地把纸锭加进去,看它给火焰吞食,一会儿变成白色的灰烬,仿佛有冬天拨弄炭火盆那种情味。孩子们所知道的过节,第一自然是吃饭时可有较好较多的菜;第二,这是家庭里的特种游戏,一年内总得表演几回的。至于祖先会扶老携幼地到来,分着左昭右穆坐定,吃喝一顿之后,又带着钱钞回去:这在孩子是没法想象的,好比我不能想象父亲跟叔父会到来参加这家族的宴飨一样。从这一点想,虽然逢时过节,对于孩子大概不致有害吧。
(选自叶圣陶《过节》)
文中说,“总之,一切都马虎得很”,“马虎”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根据文意分项回答。
文中“这原是必然的事情。”其中“必然的事情”指什么?根据文意概括回答。
文章结尾说,“对于孩子大概不致有害吧。”其含义是什么?请根据文意概括回答。
文章写了父亲辈、我、孩子们三代人对于过节跪拜的三种不同态度,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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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完成后面问题。
“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
赵畅
①朱光潜终生恪守自己的座右铭:“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即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就必须自己来做,并成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此时”,指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和以后去做;“此地”,是说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不可等到有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时再去做。
②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且须贯穿一生一世的事。
③或许,有人会说,读书不是看病、救火,不必着急,慢慢来就行。殊不知,正因为读书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件可待可推、可有可无的事,故而总是被忽视被抛弃。其实,一个人真要等到抽出一段空闲时间再来静心读书,那只是不想读书的借口而已。其实,真正的读书总是忙中偷闲进行的,真正的读书必抓住眼前、当下,而绝不拖到明天、后天。古人读书有“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既说明读书是一件紧要的事,也说明读书的时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每个人都要学会分秒必争、日积月累。电影导演谢晋从小热爱读书,自此养成每天必读书的习惯。哪怕工作到了深夜,睡前一定要看上一会儿书,否则便睡不踏实。去国外访问,他最爱逛书店买书、读书。而春节回老家浙江上虞,他更是闭门谢客,奢侈地读书。勤奋读书,令他的导演生涯充满激情,充盈智慧。最近,读报看到一则消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会生气”的书。如果你不看它,它就会发脾气,书上的字迹两个月后自动消失。这是由阿根廷一家出版商出版的一本文学选集。它通过特殊的墨水印制好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拆封后二至四个月内,墨迹碰到阳光和空气就开始逐渐消退,最后变成空白。这本“不能等的书”也是在提醒每个人:书,要抓紧时间读,而不能束之高阁。
④环境好一点,或许读书的效果会更好些。但这并非必要条件,何况,人也可以适应环境。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煤气、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难怪丘吉尔说:“伦敦就像一头史前时期的巨兽,能够忍受可怕的创痛,虽然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也照样能生活和活动。”不囿于时间、地点、环境,伦敦人热爱读书,该是德国法西斯难以摧毁他们的心灵的重要原因,也该是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的重要原因。是啊,对如饥似渴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差,实在不是决定因素。清朝重臣曾国藩的一番话说得再明白不过的了:“且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所以,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坏,无关紧要。
⑤读书,理应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里,读书的多寡依然是多数人对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和人生境界的衡量尺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就从“此身此时此地”开始吧!
(选自2013年1月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①段引入并分析朱光潜的座右铭,有什么作用?
简要分析第③段的论证思路。
第④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到处”“依然”用得很好,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煤气、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

阅读下面两个文言语段,完成后面问题。
【甲】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节选自《醉翁亭记》)
【乙】欧阳修初谪滁山,自号“醉翁”,既老而衰且病,遂退于颍州,则又更号“六一居士”。客有问曰:“六一何谓也?”居士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尝置酒一壶。”客曰:“是为五一尔,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于此五物之间,是岂不为六一乎!” 客笑曰:“子欲逃名乎?而屡易其号,此庄生所谓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余将见子疾走、大喘、渴死,而君不得逃也。”居士曰:“吾固知名之不可逃,然亦知夫不必逃也。吾为此名,聊以志吾之乐尔。”(节选自《诗人玉屑》)
【注】①三代:指夏、商、周三代。(2)金石:指钟鼎文及碑文。
释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
①醉翁之不在酒 ②欧阳修滁州
下列加点字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A.有亭翼临于泉上者/亦知夫不必逃也 B.则又号“六一居士”/若役
C.既老而衰且/久已 D.尝置酒一壶/不知人之乐

翻译。
⑴ 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⑵ 吾为此名,聊以志吾之乐尔。
根据上面语段内容,分别写出欧阳修自号“醉翁”和“六一居士”的原因。
“醉翁”:
“六一居士”:
在不同时期,欧阳修分别以什么为乐?请根据上面语段内容加以概括。
在滁州时:
在颍州时:

美文赏读 (共11分)
父爱昼夜无眠
父亲最近总是萎靡不振,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新买的房子如音箱一般把他的声音“扩”得气壮山河,很是影响我的睡眠——我是一名昼伏夜“出”的自由撰稿人,并且患有神经衰弱的职业病。我提出要带父亲去医院看看,他这个年龄嗜睡,没准就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父亲不肯,说他没病。再三动员失败后,我有点恼火地说,那你能不能不打鼾,我多少天没睡过安稳觉了!一言既出,顿觉野蛮和“忤逆”,我怎么能用这种口气跟父亲说话?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但他终于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4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突然想起父亲的鼾声,推开他的房门,原来他不在。不定到哪儿玩麻将去了,我一直鼓励他出去多交朋友。看来,虽然我的话冲撞了父亲,但他还是理解我的,这就对了。父亲在农村穷了一辈子,我把他接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没让他为柴米油盐操过一点心。为买房子,我欠了一屁股债。这不都得靠我拼死拼活写文章挣稿费慢慢还吗?我还不到30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我容易吗?作为儿子,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给我一个安静的白天,养精蓄锐。我觉得这并不过分。
父亲每天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吃完后让我好好睡,就出去了。有一天,我随口问父亲,最近在干啥呢?父亲一愣,支吾着说,没,没干啥。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皮肤比原先白了,人却瘦了许多。我夹些肉放进父亲碗里,让他注意加强营养。父亲说,他是“贴骨膘”,身体棒着呢。
转眼到了年底,我应邀为一个朋友所领导的厂子写专访,对方请我吃晚饭。由于该厂离我的住处较远,他们用车来接我。饭毕,他们又送我一套“三枪”内衣,并让我随他们到附近的浴室洗澡。雾气缭绕的浴池边,一个擦背工正在一肥硕的躯体上刚柔并济地运作。与雪域高原般的浴客相比,擦背工更像一只瘦弱的虾米。就在他结束了所有程序,转过身来随那名浴客去更衣室领取报酬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爸爸!”我失声叫了出来,惊得所有浴客把目光投向我们父子,包括我的朋友。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朋友惊讶地问,这真是你的父亲吗?
我说是。我回答得那样响亮,因为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理解父亲,感激父亲,敬重父亲并抱愧于父亲。我明白了父亲为何在白天睡觉了,他与我一样昼伏夜出。可我深夜沉迷写作,竟从未留意父亲的房间没有鼾声!
我随父亲来到更衣室。父亲从那个浴客手里接过三块钱,喜滋滋地告诉我,这里是闹市区,浴室整夜开放,生意很好,他已攒了1000多元了,“我想帮你早点儿把房债还上。”
在一旁递毛巾的老大爷对我说,你就是小尤啊?你爸为让你写好文章睡好觉,白天就在这客座上躺一躺,唉,都是为儿为女哟……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浴池。父亲撇下老李头,不放心地追了进来。父亲问:“孩子,想啥呢?”我说:“我想,让我为您擦一次背……”话未说完,就已鼻酸眼热,湿湿的液体借着水蒸气的掩护蒙上眼睛。
“好吧,咱爷俩互相擦擦。你小时候经常帮我擦背呢。”
父亲以享受的表情躺了下来。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冈。
对于父亲睡觉时“鼾声如雷”,“我”是怎么做怎么说?从中流露出儿子对父亲什么态度?
有一天,当“我”发现父亲比原来瘦了许多而让他多加强营养时,父亲是怎样回答的?这表现出父亲怎样的思想感情?
结合语境,写出你对下面句中加引号的词语的理解。
(1)第二天,我睡到下午4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
(2)我还不到30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
朴素的语言往往饱含着深爱、大爱。试谈谈你对下面句子的理解。(从描写的角度进行赏析)
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经典再现
临放寒假的前一天,班里每人发一套寒假课外读物。查老师在发书前告诉大家,有一套书是破损的,他不知应该把那套书分给谁。
一时间,班内沸沸扬扬,有的建议摸彩;有的建议每人补贴五分钱给受损失的人:那个善于运算的陈应达还计算什么概率;有的女生则大喊:上帝保佑。贾里听烦了,霍地一下站起来:“分给我吧。”
其实,那套书只是书脊上擦破了一点,属于轻伤,用个纸一包就解决了——这值得大惊小怪地出谋划策吗?
贾里没想到区区小事却引起大轰动,先是学校广播站立刻广播了这则小故事,紧接着,下午的全校师生联谊会上他被大家选为“今日明星”。贾里弄不懂,为什么平日他那些可歌可泣的行为不被人重视,而一些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却被当成了不起的大事。
“看来,我是个普通人,只配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贾里对爸爸说。
爸爸哈哈一笑:“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得成大事!”
不过,父亲又说贾里长大了。至于长大或是不长大贾里不在意,反正,他尝到了一种很特别的滋味,甜酸苦辣全有。
画线句反映了这些同学什么样的心理?
拥有“有的”“有的”“有的”想法的人在班上占多数还是少数?有何为证?
能否将这一节中的画线句去掉?为什么?
“他尝到了一种很特别的滋味”,这里“很特别的滋味”具体是指什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衣服上的补丁
文/一冰
①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②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车辆维修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近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过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还是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③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④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⑤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惟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⑥ “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待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他的,可他们看到了他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他也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他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母亲给他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不支持绑架他,而中途换了目标。
⑦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⑧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
⑨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⑩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11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
文章围绕打了补丁的西装讲了两个故事,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
体会下列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1)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2)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了。
文章第②段中说:“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请你揣摩母亲补衣服时的心理活动。
“补丁”在文章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中,不少人忘了常回家看看。2013年7月1日起,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修改的法律中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对此举措,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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