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习题。
凝望一棵开花的树(王长敏)
(1)我在杂乱的、破旧的村庄,寂寞地走过漫长的雨季。将我年少时的眼光,从晦暗的日子里打捞出来的是一棵棵开花的树,它们以一串串卓然不俗的花擦亮了我的眼睛,也洗净了我的灵魂。
(2)整个春天我仰望着天空,看一棵棵沉默不语的树正吐露芳香,我常在一棵树下站定,想探访一棵会开花的树的秘密,我惊奇一棵会开花的树:洋槐树的树皮,被四季的风雨雕刻成皱巴巴的脸,在这随处丛生,其貌不扬的树上,当一串串白白的、黄黄的、亮闪闪的花儿挂满枝头的时候,一个杂乱无章的村庄因此而变得诗意葱茏。那一串串的花朵上浅下暗,像盛满香料的杯子,清清的花香在春风里一次次掠过纯净,宽广的天空,让一个没有风景的村庄香飘四方。我蓦然发现一棵棵开花的树才是村庄的灵魂,一串串,一朵朵花才是树的灵魂。一棵开花的树多么遵守季节的秩序,每一个春天的到来,就把洁白的灵魂挂在树梢上,它们之所以选择了那样的高度,是为逃避一双肮脏的手掌,或低俗或恶俗的攻击?
(3)和一个村庄一样卑微的洋槐树、苦楝树、椿树、石榴树、梨树,它们和乡村的房屋,农舍,田野的庄稼一样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它们用芳醇的花香,或苦味的花香,向尘世表达出很智慧,很超脱的喜悦,我在整个春天被这浓郁的香气迷住了。我看见了生活里的大美和大雅。
(4)我在书本垒砌的阶梯上爬行,一棵棵开花树站立成我精神的守望者,我是五月出生,和石榴花同期,我自信在我的生命里流淌着有志者事竟成的力量。也许被那时的贫穷,闭塞,落后,愚昧的乡村生活所苦。或被满地烂泥堆积的土路,破旧不堪的屋舍等杂乱无章的凄凉风景所伤,我逃跑般离开了村庄,一去再也没有回头,仿佛心有余悸对那个村庄再作回忆,我向往富足,自由,浪漫的城市生活。我在一本本书里寻找出路,在一门门学问中学下去,我掌握着先进实用的技术。我从一个单位调换到另一个单位,我认识许多该认识和不该认识的人,我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我认识了被物质欲望燃烧得忘却灵魂存在的男人和女人,看清了争名夺利者的丑陋灵魂,我被虚情假意的友情爱情蒙骗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见了自己多么孤独的灵魂,心头涌动着无限抑郁的烦闷。我想关掉手机,关上防盗门离开人群过一段净心的生活,在红尘滚滚里这是不可能的,许多莫名其妙的流言将会把人淹死。
(5)远离了故土,远离了那蓊蓊郁郁的开花的树,一个极度困惑,极度迷茫的时间段,我在一个不经意的日子听到了古筝,在一曲曲琴韵里寻找到了一片片苍苍的森林,梨花或洋槐花灼灼的白光正在阳光里复制我年少的梦。沉默不语的树啊,我蓦然发现万叶吟风的夏夜,一棵开花的树的语言就是古筝琴韵,我从小未曾见到的古筝,我一接触它竟无师自通地和它沟通了,像一见钟情的恋人。仿佛与树相伴的日子我就听懂这种音乐所表达的深沉的感情。在每一个酒醉的夜深人静,一曲曲古筝伴随我,洗涤了我心灵上的尘土。我自认为我是认真地、小心地一路走过来的,我已拥有许多知识和学问,其实我的纯洁的灵魂正不知不觉地被物欲抽走了。
(6)当我开始把目光从城市的名枷利锁里收回,投入大自然的一棵自由开花的树,一棵开花的树的精神正注入我的思想,我的目光有了阳光和绿色可以停留,有了自由呼吸的纯净空气,我脱离了低俗的生活,我的目光和灵魂渐渐变得宽广而清澈。
《散文百家》
文章第(2)段中作者说“我惊奇一棵会开花的树”,“惊奇”的原因是什么?
文章标题是《凝望一棵会开花的树》,在第四段中却写了大段的城市生活,是不是偏离了文章的中心?有什么作用?
请你从散文语言描写的角度来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一棵开花的树的精神正注入我的思想”中的“精神”指什么?对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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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习题。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
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同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文章开头在写鲁镇酒店的格局之后,写“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房子里“慢慢地坐喝”。作者在孔乙己出场之前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本文用字准确,请根据下面的要求回答用词的妙处。
(1)“便排出九文大钱”一句中“排”字对刻画孔乙己形象有什么作用?
答:(2)“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一句中的“绽”字十分传神,结合文意,谈谈它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答:
品味文中画横线的三个句子,根据提示概括回答后面的问题。
(1)第1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集中而概括地写出了孔乙己的
特点.
(2)第2句“他身材很高大……也没有洗”肖像描写形象地刻画出了孔乙己是一个的形象。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里的“窃”和“偷”在意思上是否相同?孔乙己为什么会这样说?
答:
上文中不只一次写到酒客们对孔乙己的嘲笑和讽刺,你怎样看待他们的这些言行?请就你的理解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答:

下列语句运用了哪种描写方法,分析这一描写刻画了人物怎样的性格。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傅雷家书(11分)
1954年1月30日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可是不敢说。你这个年纪是一切向前往的,不愿意回忆的;我们噜哩噜嗦的抖抖你尿布时代的往事,会引起你的憎厌。孩子,这些我都很懂得,妈妈也懂得。只是你的一切终身会印在我们脑海中,随时随地会浮起来,像一幅幅的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
真的,你这次在家一个半月,是我们一生最愉快的时期,这幸福不知应当向谁感甜,尽管我没宗教信仰,至此也不由得要谢谢上帝了!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呢!尽管将来你我之间离多聚少,但我精神上至少是温暖的,不孤独的。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到不太落伍,不太迂腐,不至于惹你厌烦。也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在高峰的顶尖上所想的,所见到的,比你们的不真实。年纪大的人终是往更远的前途看,许多事你们一时觉得我看得不对,日子久了,_________。
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尤其是近三年来,你不知使我对人生多增了几许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到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
你走后第二天,妈妈哭了,眼睛肿了两天;这叫做悲喜交集的眼泪。我们可以不用怕羞的这样告诉你。也可以不担心你憎厌而这样告诉你。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也不是可耻的事。何况母亲的眼泪永远是圣洁的,慈爱的!
读第一段,回答下面问题。
(1)第一段“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中的“这一类的话”指什么?(用原文回答,15字以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段提到令作者“又快乐又惆怅”的是什么事?为什么说它是“又快乐又惆怅”的?
从本文语言特色考虑,填入第二段横线上的应是下面哪一句?简要说明理由。
(1)现实却给你证明,我是对的。
(2)现实却给你证明我并没大错。
家书反映出傅雷对两代人如何相处的一些看法。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1)傅雷认为在两代人相处中,青年人应持有怎样的态度?
(2)傅雷认为在两代人相处中,长辈应克服自身哪些弱点?
(3)傅雷希望两代人建立怎样的关系?
读完本文后,结合对本文主旨的理解,写出你此时最想对父母说的一句话。

悠悠寸草心
⑴日本一名牌大学毕业生应聘于一家大公司。
⑵社长审视着他的脸,出乎意外地问:“你替父母洗过澡擦过身吗?”
⑶“从来没有过。”青年很老实地回答。
⑷“那么,你替父母捶过背吗?”
⑸青年想了想:“有过,那是我在读小学的时候,那次母亲还给我10块钱。”
⑹在诸如此类的交谈中,社长只是安慰他别灰心,会有希望的。
⑺青年临走时,社长突然对他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个条件,刚才你说从来没有替父母擦过身,明天来这里之前,希望你一定要为父母擦一次。能做到吗?”
⑻这是社长的吩咐,因此,青年一口答应。
⑼青年虽大学毕业,但家境贫寒。他刚出生不久父亲便去世了,从此,母亲为人做佣拼命挣钱。孩子渐渐长大,读书成绩优异,考进东京名牌大学。学费虽令人生畏,但母亲毫无怨言,继续帮佣供他上学。直至今日,母亲还去做佣,青年到家时母亲还没有回来。
⑽母亲出门在外,脚一定很脏,他决定替母亲洗脚。母亲回来后,见儿子要为她洗脚。感到很奇怪:“脚,我还洗得动,我自己来洗吧。”于是青年将自己必须替母亲洗脚的原委一说,母亲很理解,便按儿子的要求坐下,等儿子端来水盆,把脚伸进水盆里。青年右手拿着毛巾,左手去握母亲的脚,他这才发现母亲的那双脚已经像木棒一样僵硬,他不由得搂着母亲的脚潸然泪下。在读书时,他心安理得地花着母亲如期送来的学费和零花钱,现在他才知道,那些钱是母亲的血汗钱。
⑾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对社长说:“现在我才知道母亲为了我受了很多的苦,你使我明白了在学校没有学过的道理,谢谢社长,如果不是你,我还从来没有握过母亲的脚,我只有母亲一个亲人,我要照顾好母亲,再不能让她受苦了。”
⑿社长点了点头,说:“你明天到公司上班吧。”
青年在替母亲洗脚时发现了什么?(请用原文语句回答。)这说明了什么?
大公司选聘职员,社长为什么希望大学生一定要为父母擦一次身?
第⑼段运用哪一种记叙顺序?请说说它的作用。
题目“悠悠寸草心”对表达文章中心思想有何作用?
下面选项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2分)

A.爱是理解的别名。 B.百善孝为先。 C.儿行千里母担忧。 D.百学须先立志。

科学家们预言,21世纪将是生物学世纪。生物学世纪将在三个领域中到来:医学、环境整治和农业。
以清除污染为例,新的研究表明,在进化的过程中,自然界曾反复地从微生物中增加或减少基因簇,就像调试计算机增加或减少程序一样。既然自然界能这样做,今天的操纵者也行。于是一个名为“基因组工程”的新领域诞生了。基因研究所目前在测序的一种细菌可以耐受超量辐射。如果插入了它的铀代谢途径的基因簇,科学家也就研制成可以清除高辐射废物的细胞。
一些乐观的科学家期望着由全能生物导致的绿色高效经济的诞生。这些生物可以做从清理垃圾到用无机物制造甲烷的所有事情,从而可以解决我们面临的紧迫的污染问题。
事实上这种尝试已经开始。几年前,美国卡纳基研究所的生物学家曾把生产塑料的基因转入拟南芥中,使其成了一个生物塑料工厂。现在,美国科学家使这个概念成了商业现实。科学家预言,到了2003年,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将大规模种植这种植物。
一些科学家相信,生物学的世纪也会导致电子学的新纪元。在基因的双螺旋中蕴含的信息百万倍于最先进的集成电路,把它作为计算的基础很吸引人的。在一次DNA计算会议上,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丹·博涅赫认为,虽然用DNA进行一次计算要花一个小时,而用硅片只要几分之一秒,但硅片一次只能做一件工作,而一台DNA计算机理论上可同时进行十亿亿个工作。当然,要向硅片挑战,DNA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世界已经飞速走向生物技术的世纪了,连科学家们也不知前景会怎样。有些学者甚至怀疑人是否具有足够的智慧来了解自身的80000个基因是如何共同作用产生了一个可以注视自己过去与未来的生命的。但是,大家已经认识到,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当我们进入下一个千年时,生物技术将在人类历史上写下自己的篇章。
请根据上下文内容,给“全能生物”下一个定义。
“美国科学家使这个概念成了商业现实”中的“这个概念”具体指什么?
文中认为“生物学的世纪也会导致电子学的新纪元”,其根据是什么?
本文的第二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请具体说说它在文中起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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