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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行
李森祥
一走进大溪滩,就能望见我家的屋,望见那扇开启着的门。门像掉光了牙齿的老人之口,像是要说什么,又像是什么也不想说。有时,我觉得门总是在等。
我去县城参加征兵体检,合格了。该怎么向父亲母亲说呢?他们愿意儿子离开那么长久吗?
母亲坐在门槛上,两手抵在下巴上,目光恍惚。听我叫她一声,眼睛就有些红了,扯起围裙揩眼角,叹了一口气说:你一定验上了。母亲说完就离开门槛去烧夜饭。
我就坐在母亲坐过的地方,屁股下面热烘烘的。父亲声音很低地说:你娘等你半天了。
第二天起,我就发觉,芋艿、薯丝炒辣椒、大白菜,这些平日里最爱吃的菜,几乎每顿都有。我对母亲说:你不用搞这搞那了,我又不是客人,我是你儿子。母亲说:儿子出门就是客。娘对不住你。人家儿子上大学出远门,都要办一桌酒肉饭的。娘办不起,你别怪。
母亲杀了一只鸡,这是我们家唯一的鸡。这鸡过年要派大用,母亲却将它杀了。她像是早有准备,把弟弟妹妹都支开,才端出鸡让我吃。我怎么咽得下?我坚持全家人一起吃,不然,我一口也不吃。母亲只好让步。吃的时候,弟弟妹妹们却都不肯往鸡肉里动筷子。后来我发现母亲的眼睛都在往弟弟妹妹的脸上瞟。
我离家的日子快到了,母亲愈发忙,门槛上跨进跨出的,忙得她平日里最喜欢坐的门槛也不坐了。
终于到了这天。早晨,我睁开眼时,看到我脑袋旁摆着一套崭新的蓝咔叽布中山装。这是母亲的习惯。每年过年时,母亲总是在年夜里悄悄放上一套新衣在我枕头旁,让我能穿着新衣去和村里的小伙伴们比谁的衣服做得好。比过了,就疯玩。常常是,新衣服穿一天就弄得很脏或把扣子绷掉了。晚上,母亲一边给我钉扣子,一边埋怨我:你这孩子,娘给你做套衣服不容易,你怎么一点都不爱惜……今天,我又穿上新衣服了。我知道该怎么爱惜,却要走了。
村子里的人知道我要走,都来看。屋子里,屋门口,有不少人。房里只有母亲。母亲坐在一只旧的箱柜前,箱柜上翻开一只梳妆盒。梳妆盒是母亲的陪嫁,这几年不大见到她用,梳妆盒很旧了,镜子已经氧化得斑斑点点。母亲的脸映在镜子里,我看到母亲的脸也斑斑点点。母亲很耐心很仔细地梳着头,头发滋滋的。母亲将扑了水的头发梳得很光鲜。
母亲见我很仔细地看她,就不好意思地一笑说:娘老了。我连忙说:娘不老。
娘就笑笑。结果一笑笑出满脸皱纹。
我见了,心里怦然一动,眼眶里热热的,便连忙退出房门。
该上路了,门外有很多人送我。当我一脚跨出门槛的时候,无意之中碰了一下我家的木门,木门吱——嘎叫了一长声。回来,这一声也很深地刻进我心里。
突然,有个女人叫了一声,说:你们家今天跟过年一样。我发现,我们家人人都穿着新衣服,的确跟过年一样。
我走到母亲与父亲面前,想唤他们一声,结果喉咙里像堵着什么,只是低低说一声,我去了。我点点头,父母亲也就点点头。
我在大溪滩的旷野里,再一次回头,再一次遥望我家的门。我母亲穿着新衣,梳着很光鲜的头,倚在木门上。父亲坐在门口,猛抽旱烟。
从这时起,我不知道,父母以及那扇我走进走出的门是离我近了还是开始遥远了……
(选自《中学生阅读(初中版)》 有删改)文章末尾说“从这时起,我不知道,父母以及那扇我走进走出的门是离我近了还是开始遥远了……”结合文意,请你简要说说对“远”和“近”的理解。
看到娘“一笑笑出满脸皱纹”“我”“心里怦然一动”。请用第一人称写出此刻“我”的心理活动。
文章多次写到“门”,其作用是什么?
请对“母亲”这一人物形象作赏析。
军机处:在帝国的夹缝中
祝勇
①现在进行一项测验:在诺大的紫禁城中,谁能找出军机处的位置?
②熟悉清代历史的人,无疑都对军机处的威名耳熟能详。军机处原是辅佐皇帝办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它是中国官场金字塔的顶端,它的一端,通过一系列反反复复的奏折、文牍,与全国各地的官僚网络相连,而它的另一端,又与皇帝相连,是宫殿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不可或缺的机关,只有把它握在手里,皇帝才能驱动那台庞大而沉重的权力机器,否则,国土上那些层层叠叠的衙门,就变得遥不可及。然而,你若发现位高权重的军机处,只是隆宗门与乾清门之间那一排不起眼的几间板房的时候,一定会大失所望。那是一座12间的通脊长房,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无论从体量上,还是装饰上,都乏善可陈,在波澜壮阔的宫殿内部,仿佛一只漂浮的舢板,弱不经风。站在保和殿的台基上,目光自然地向北延伸,越过乾清门华丽的琉璃檐顶,落在景山的万春亭上。而军机处,则刚好出现在人们视线的盲点上。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军机处都是视线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它朴素得过分,实在看不出任何帝国最高决策机构的迹象。
③军机处的建筑为何没有丝毫的进步?作为紫禁城的内部事物,只有紫禁城的建筑语法,能对它提供合理的答案。一个知识分子,即使获得了想象中的最大权力,他的奴仆身份仍然无法得到改写。那些权倾朝野的军机大臣们,一方面,作为朝廷要员,他们在那间破房子里写下的每一个字都牵扯着国家的命脉;另一方面,在至高无上的帝王面前,他们只能作唯唯诺诺的磕头虫,在壮丽的外朝和幽深的内廷的夹缝中,军机大臣们仿佛被皇帝呼来唤去的伙计,他们器宇轩昂地出没于宫廷之间,又动作整齐地在皇帝的面前跪下。对军机大臣的任命,没有制度上的规定可循,完全由皇帝的情绪决定。他们站在权力的高峰上,脚下却是万丈深渊。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所以,那个蜷缩在帝王脚下的行政机构,无异于现实中权力对比的视觉化体现。所有的辉煌都来自宫殿,而宫殿阴影中军机处值房,只是一群官僚的临时栖身之所,一个存放牵线木偶的仓库。
④只有皇帝的办公室是巨大的,整个宫殿、整座城池,乃至整个天下,都是太和殿中间金漆宝座的放大,它们是同构的,它们以相同的语法表明了天下的私人性质,而军机处,则是龙椅上一个不易察觉的构件。
(节选自《故宫记》,海豚出版社,2014年)文章以设问句开头,有什么好处?
文章第②段提供的主要信息是:
⑴
⑵“一个存放牵线木偶的仓库”,“牵线木偶”说明了军机大臣的 身份;对帝国非常重要的军机大臣,他们的办公场所不过是存放货物的“仓库”,说明了皇帝对大臣 。
怎样理解军机处“在帝国的夹缝中”?(从建筑与人两方面回答)
按要求回答问题
课文《好嘴杨巴》中,李鸿章把茶汤浮头上的碎芝麻误当成了脏土而大发脾气。杨巴说“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但杨巴的机灵是以牺牲自己的人格做代价的。
如果杨巴生活在今天,他应该怎么说?(注意:在原话的基础上删改,既让李鸿章明白是碎芝麻,又要给他留足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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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人
沈家禄
在报社旁边的小店吃面,门外的风吹得紧,街上几乎是漆黑一片,我要了一碗辣酱面。吃到一半,门被大大地推开了,西北风乘机往我衣领里钻。三个小伙子,一个背着吉他,一个拿着萨克斯,一个双手甩着沙球就唱起了歌。他们是对着一张坐满了客人的桌子唱的,那桌子人在吆五喝六地喝着酒,菜盘子一个叠一个,一个火锅冒着热气。但是这拨客人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叫他们走。他们又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四个小青年在喝酒,喝啤酒。“快走吧。”他们的声音显出更加不耐烦。唱歌的三个人来到角落里,两个中年客人在吃馄饨,他们说:“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这三个小伙子只得怏怏地走了。
我叫住了他们。“你们吃晚饭了没有?”他们愣了一下,就来到我面前准备开口。我没让他们唱,而是给他们每人要了一碗排骨面。店主有点纳闷,但还是吩咐手下人去做了。他们三个穿着相似的衣服,浅米色的粗呢西装,起皱的地方看样子是熨不平了,外套里面穿得不多,但他们情绪还不错,说话干脆利索,时不时地看看同伴,笑一下。他们皮肤黝黑,很瘦,从辽宁来到上海,看看,顺便赚点钱。我问他们会唱什么歌,他们说老歌新歌都会,太多了。
面上来了,但他们不动筷。说:“还是你吃吧,叫我们怎么咽得下。”我说我有胆囊炎,不能吃大肉。于是他们说了声“不客气了”就吃起来了。我不再问他们更多的问题,怕产生误会,好像我请他们吃面就有了询问他们的权利。他们好像没怎么嚼就吃完了,犹豫了一下把汤也喝下去了,站起来问我想听哪支歌。我一手按住吉他的弦,说我还要上班。
结了账,店主嘀咕一声:“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我说让他们来吧,给他们吃面,账算在我头上。旁桌客人中传来笑声:“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我没理他们。三个辽宁小伙子听不懂上海话,但觉出味道不对,就问我要不要揍那些人一顿。我把他们推出门外。
没想到我走在前面,他们就紧跟着我唱起来。我挥手阻止他们,吉他手说:“我们喜欢唱,有时候憋在心里发堵,还是唱出来痛快。”他们一个弹吉他,一个吹萨克斯,一个手甩沙球,就在夜色沉沉的街上边走边唱起来。我在脚下加了点力,一转身进了报社大门。回身一看,三个小伙子就站在不远的路灯下,声音更加响亮,很高兴的样子,风吹起了他们的衣角。我心里感激着他们,后来这种情绪慢慢地变成了羞愧。我真是羞愧极了。根据语境,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1)怏怏: (2)味道:文章开头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下面三句话分别表现了人们怎样的心理?
(1)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
(2)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
(3)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联系具体语句,概括“唱歌的人”的性格特点。
文章结尾作者两次提到“羞愧”,“我”为什么“羞愧”?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时间让你与众不同
吴晓波
1902年,27岁的诗人里尔克应聘去给62岁的画家、雕塑大师罗丹当助理,在初出茅庐的诗人的猜想中,名满天下的罗丹一定过着十分浪漫、疯狂、与众不同的生活。
然而,他看到的真实景象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罗丹竟是一个整天孤独地埋头于画室的老人。
里尔克问他:“如何能够寻找到一个要素,足以表达自己的一切?”罗丹沉默片刻,然后及其严肃地说:“应当工作,只要工作。还要有耐心。”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想一夜成名,张爱玲说过的,“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这句话真的耽误了很多少年人。其实,你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马拉松长跑的话,在前一千米是否跑在第一名真是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吗?
我身边有着很多与众不同的杰出人物——至少在世俗的意义上是这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中。
在我熟悉的中国经济学家中,张五常大概是天赋最高的一位,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点儿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他又是一个十分勤勉的人,早年为了写《佃农理论》,他把十几箱原始档案一一分拣完,这份工作大概是很多博士所不屑于去做的。到今天,他已经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了,可是每周还要写两篇1500字以上的专栏文章。
在我了解的当代西方学者中,英国的尼尔·弗格森是公认的“神童”,他的研究领域横跨历史学、经济学与政治学三界之间,不到30岁就被牛津大学聘为研究员,40岁时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一百人”。
可是他的勤奋又是非常人能比的,为了写作《罗斯柴尔德家族》一书,他和助理们翻阅了罗氏家族百年以来的上万封加薪及成吨的原始资料。
在与众不同的背后,往往是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辛苦。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一件事情。他们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与众不同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是枯燥的、重复的和需要耐心的。
在流传至今的明清瓷器中,有犀皮斑纹的是最昂贵的,几乎一器难求。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不知道它是由哪些天才制作出来的。后来,王世襄终于在他的书中把秘密泄露了出来,它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工匠制作犀皮,先用调色漆灰堆出一颗颗或者一条条高起的地子,那是“底”;在底上再刷不同颜色的漆,刷到一定的厚度,那是“中”和“面”了;干透了再磨平抛光,光滑的表面于是浮现细密和多层次的色漆斑纹。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突然莞尔一笑。
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为什么说张爱玲的话“耽误了很多少年人”?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为什么“突然莞尔一笑”?
谈谈你对标题的理解。
说说下面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
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件事情。题目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下列各句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罗丹认为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是必须勤勉地工作,其次还要有耐心。 |
B.作者举尼尔·弗格森的事例,主要是强调他在许多领域都有建树。 |
C.成功者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只在乎意义,并不在乎结果。 |
D.任何传世之作,都是以全身心的投入和无比寂寞的勤奋为代价的。 |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一)
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唱的多是情歌酬和,却有种种不同方式。或见景生情,即物起兴,用各种丰富譬喻,比赛机智才能。或用提问题方法,等待对方答解。或互嘲互赞,随事押韵,循环无端。也唱其他故事,贯穿古今,引经据典,当事人照例一本册,滚瓜熟,随口而出。在场的既多内行,开口即见高低,含糊不得,所以不是高手,也不敢轻易搭腔。那次听到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了三个对手,逼得对方哑口无言,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表示胜利结束,从荆条丛中站起身子,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意思像是说,“你们看,我唱赢了”,显得轻松快乐,拉着同行女伴,走过江米酒担子边解口渴去了。
这种年轻女人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开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枣子脸,满口白白的糯米牙,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不仅唱歌十分在行,而且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用马皮做成三丈来长的秋千条,悬挂在高树上),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
(二)
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本来早晚都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地走十里路。有时赶车不及,还得原路退回。这条路得通过些果树林、柞木林、竹子林和几个大半年开满杂花的小山坡。马上一面欣赏土坎边的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总令人疑心那个蓝色竟像是有意模仿天空而成的;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着各种本地悦耳好听的山歌。有时面前三五步路旁边,忽然出现个花茸茸的戴胜鸟,矗起头顶花冠,瞪着个油亮亮的眼睛,好像对于歌唱也发生了兴趣,经赶马女孩子一喝,才扑着翅膀掠地飞去。这种鸟大白天照例十分沉默,可是每在晨光熹微中,却欢喜坐在人家屋脊上,“郭公郭公”反复叫个不停。最有意思的是云雀,时常从面前不远草丛中起飞,一面扶摇盘旋而上,一面不住唱歌,向碧蓝天空中钻去,仿佛是一直钻透蓝空。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的意思相互应和。直到穷目力看不见后,突然又像个小流星一样,用极快速度下坠到草丛中,和其他同伴会合,于是另外几只云雀又接着起飞。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概括这两部分的内容。
在第一部分中.“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中的“这”指什么?选文两个部分的侧重点分别是什么?
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起到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写赶马女孩唱歌仅三句,却用了许多优美的语句来描写一路进城的环境,其目的是什么?
作者对两个场面的描写分别用了哪些艺术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