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步 声
我走过湖畔山林间的小路,山林中和小路上只有我;林鸟尚未归巢,松涛也因无风而暂时息怒……突然间听到自己的身后有脚步声,这声音不紧不慢,亦步亦趋,紧紧地跟随着我。我暗自吃惊,害怕在荒无人烟的丛林间碰上了剪径。回过头来一看:什么也没有,那声音来自于自己的脚步。
照理不应该被自己的脚步声吓住,因为在少年时我就在黑暗无人的旷野间听到过此种脚步。那时我住在江边的一个水陆码头上,那里没有学校,只有二里路外的村庄上有一位塾师在那里授馆,我只能去那里读书。那位塾师要求学生们苦读,即使不头悬梁,锥刺股,却也要“闻鸡起舞”,所谓闻鸡起舞就是,在鸡鸣时分赶到学塾里去读早书。农村里没有钟,全靠鸡报时。“雄鸡一唱天下白”,那是诗句,实际上鸡叫头遍时只是曙色萌动,到天下大白还有一段黎明前的黑暗。我在这黑暗中向两华里之外的学塾走去,周围寂静无声,却听到身后有沙沙的脚步声,好像是谁尾随着我,回头看时却又什么也没有。那时以为是鬼,吓得向前飞奔,无论你奔得多快,那声音总是紧紧相随,你快它也快,你停它也停。奔到学塾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塾师,塾师睡在床上教导我说:
“你不要怕鬼,鬼不伤害读书人。你倒是要当心人,坏人会来剥你的衣裳,抢你的钱。”
老师的教导我终身不忘,多少年来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时从来不怕鬼,只怕人,怕人在暗地里给你一拳,或者是背后捅你一刀。不过,这种担心近年来也淡忘了,因为近年来我很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也很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是的,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已有多年了,多年来在繁华的城市里可以听到各种各样奇妙的声响:有慷慨陈词,有嘁嘁私语,有无病的呻吟,也有无声的哭泣;有舞厅里重低音的轰鸣,也有警车呼啸着穿城而过……喧嚣,轰鸣,什么声音都有,谁还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要想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好像必须是在寂寞的时候,在孤苦的时候,在泥泞中跋涉或是穿过荒郊与空林的时候,这时候你才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那么沉重,那么迟疑,那么拖沓而又疲惫;踌躇不前时你空有叹息,无故狂奔后又不停地喘息。那种脚步声能够清楚地告诉你,你在何处,你是从哪里来,又欲走向何处?那脚步声还会清楚地告诉你,它永远也不可能把你送到你心中的目的地。
在都市的喧嚣声中,凡夫俗子们不可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你一出门,甚至不出门便可听到整个的世界有一种嗡嗡的轰鸣,分不清是哭是笑是哽咽,分不清是争吵不休还是举杯共饮,分不清是胡言乱语还是壮志凌云,分不清那事物到底是假是真,分不清来者是哪个星球上的人,弄到最后你自己也分不清自己了。人人都好像不是用自己的脚在走路,而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往前推。很难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了,只听得耳边价呼呼风响,眼面前车轮滚滚,你不知道是在何处,忘记了是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行动就是一切。
偶尔回到空寂的林间来了,又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听到这种声音的时候,似乎觉得有一股和熙的风,一股清冽的水穿过了心头。好像又回到了青少年时代,好像又回到了孤寂的时候。仔细听听,还是那从前的脚步声,悠闲而有些自信,只是声音变得更加轻微,还有疲惫之意。是的,我从乡间走来,迈过泥泞的沼泽,走过碧野千里,那脚步当然会失去了原有的弹跳力,可它还是存在着,还是和我紧紧相随,有这一点也就聊以自慰。我不希望那脚步会把我送到我心中的目的地,那个目的地是永远也不会到达的,如果我能到达的话,后来者又何必去跋涉?
心中的目标虽然难以达到,脚步却也没有自费,每走一步都是有收获的。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欢乐、顺利和仰天大笑是什么滋味?能走总是美好的。我不敢多走了,在湖边的岩石上坐下来,想留下前面的路慢慢地走,不必那么急匆匆地一下子就走完。
太阳从不担心明天的路,一下子便走到了水天相接处,依偎在一座青山的旁边。我向湖中一看,突然看见有一条金色的光带铺在平静的湖水上,从日边一直铺到我面前,铺到我脚下的岩石边,像一条宽阔的金光大道,只要我一抬脚,就可以沿着这条金光大道一直走到日边,走到天的尽头,看起来路途也不遥远,走起来也十分方便。这种景象我见过多次了,它是一种诱惑,一种人生的畅想曲,好像生活的路就是一条金色的路,跃身而下就可以走到天的尽头,走到你心中设想的目的地。可你别忙,你只须呆呆地在岩石上多坐片刻,坐到太阳下沉之后,剩下的就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湖水,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 (选自2001年第10期《北京文学》)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①喧嚣( ) ②哽咽( ) ③沼( )泽 ④依偎( )第二段中“闻鸡起舞”的意思是早起读书,那么“头悬梁,锥刺股”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第五段作者说:“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已有多年了。”岂止是作者,我们有很多人也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这是为什么?
在许多人眼中,幸福与快乐才是收获。而作者却说“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请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理解。
本文结尾写道:“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这句话向我们揭示了什么样的人生哲理?
作者在文中主张人要经常倾听自己的脚步声,你对此有何看法?请写一段不超过100字的话谈一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①2014年,考古学家在格鲁吉亚发现了一个青铜器时代早期的坟墓,出土文物中,最特别的是一罐野果子竟然保存完好,当研究人员将这些至少有4000年历史的野果子切开时,果子还散发出了新鲜水果的香气。
②这些果子为什么能保存如此完好呢?答案就在于它们保存在蜂蜜中。蜂蜜非常特别,因为它是考古学家发现的唯一过了几千年仍然可直接食用的食物。
②食物的变质通常与微生物有关,细菌分解食物中的多糖、蛋白质,然后产生一些低分子的物质如氨、硫化氢、酮等,使食品变质。蜂蜜是一种饱和的高渗高糖溶液。细菌和其他生物身体体液是低渗的,在高渗透压的蜂蜜中,微生物会被吸走细胞体内的水分,最后脱水而死。
④同时,蜂蜜也非常酸。大多数病原菌生长繁殖的适宜PH值在7.2~7.4之间,而蜂蜜的PH值大约介于3~4.5之间,蜂蜜这种酸度将杀死任何想要在蜂蜜内部生长的细菌。
⑤此外,蜂蜜的酿造者﹣﹣蜜蜂,它有着特殊的“炼金术”。
⑥在蜜蜂酿蜜前,需要采集植物蜜腺的花蜜,花蜜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与水,水分非常多,大概占到60%~80%.但是通过酿蜜,蜜蜂可以去除花蜜大部分的水分。当采集蜂采蜜时,会将花蜜一滴滴吸入囊中,然后返回蜂巢,吐给内勤蜂继续加工。内勤蜂在加工中,先把蜜汁吸到自己的胃里和转化酶进行混合,然后再吐出去,再吸进来,如此轮番吞吞吐吐要进行100多次,同时其他蜜蜂还会用翅膀不断扇风,排出巢内湿气。这也就使得蜂蜜的水分非常少。
⑦另一方面,蜜蜂胃中有一种叫做葡萄糖氧化酶的酶,当蜜蜂从嘴里反刍花蜜到蜂巢酿蜜,这种酶会和花蜜发生化学反应,把花蜜分解成两个副产品:葡萄糖酸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是一种氢的氧化物,可能听起来有点陌生,但说到它的水溶液﹣﹣双氧水,可能大家都会非常熟悉。过氧化氢有很强的氧化性,且具弱酸性,这种化学物质可以杀死可能在蜂蜜里生长的所有细菌。
⑧在古代,人们就发现蜂蜜是细菌“绝缘体”,有防止伤口感染等治疗功效。闪米特人的粘土板最早记录了蜂蜜的医疗用途,上面详细记载了蜂蜜是如何治疗烫伤和割伤的。古埃及人还经常使用药用蜂蜜,制成药膏治疗皮肤和眼睛疾病。而在中国,迄今蜜丸仍然是制药业最常用的制剂之一。现在,世界各地的医院还在使用一种涂满了蜂蜜的绷带,用于防止病人伤口感染。
⑨当然了,虽然蜂蜜堪称是不朽的食物,但如果没有密封好,在潮湿的环境下还是会变质的,而如果密封良好,蜂蜜真能做到永不变质。
(选自《大科技》2017年第4期,有删改)
(1)密封好的蜂蜜能够千年不腐的原因有哪些?
(2)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从第④段中任选一个加点词语,具体分析其语言特点。
(4)从说明方法的角度,分析第⑧段画线句的表达作用。
泠泠风雨声
胡竹峰
平日偶得闲情,我会看看碑帖里笔墨的旧影心迹,古琴素手纸窗瓦屋灯火青荧天与地合,意与神会,情通自然。意与神兮如痴如醉,情通自然兮惠风和畅。
春雨绵绵,阴寒不散,夜里悠悠忽忽读了些旧人诗词。元人柳贯《题宋徽宗扇面诗》云:“扇影已随鸾影去,轻纨留得瘦金书。”瘦金书我很熟,想起小时候玩过一枚“大观通宝”铜钞,钱文正是赵佶手笔。
赵佶的帖读过不少,《千字文》《牡丹诗》.瘦金体的线条仿佛金戈银丝,有一年把玩《秾芳诗帖》,看久了,越发觉得线条薄利,笔锋可以削水果,手不敢触。我看瘦金体,老想到春秋时候的尖首刀币。
《秾芳诗帖》,大字楷书长卷,每行二字,共二十行,清人陈邦彦曾题跋道:“此卷以画法作书,脱去笔墨畦径,行间如幽兰丛竹,泠泠作风雨声。”
纤细,青郁,劲挺,有力,瘦金体之味差不多就是这样。不要说书法,宋人文章也涓涓始流一派文气,不像唐朝欣欣向荣、郁郁勃发。唐人写时间流逝无可奈何,“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宋人却是“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唐朝人慷慨,宋朝人感慨。慨慷常常是壮士,感慨往往为道家,宋徽宗恰恰是道君皇帝。
中国艺术,道家的痕迹处处可见,阴阳为骨,无为是表。前些时日读《易经》,象曰:“风行水上,涣。”大意是水上见风,涟漪泛起,散而不乱,涣然而和,成自然之象。宋人书法,受老庄道家影响,大抵虚静,瘦金体是异数。每见瘦金体,像在冬天的梅园游玩,老树新花,四周一望,虚室生白,全是一片吉祥。
有回在朋友画室玩,他运转提顿写瘦金体给我看。想起当年的赵佶,一笔一画运转提顿在汴京皇城里自得其乐。瘦金体的精气神是入世的,也是出世的,更多还是入世的。我读赵佶书法,读出自得其乐﹣﹣天下与我何干?且写字画画去,差不多是那样的字外音,
赵佶的字有弹性,有韧性,有精神,像钢丝。书画家白蕉说:“瘦金体的线条,未必输给颜真卿的线条。”瘦金体是文人字,并非帝王字。到底什么是帝王字,我也说不清;到底什么是文人字,我更说不清。我只能说自得其乐是文人字,旁若无人是帝王字。王羲之、颜真卿、苏东坡、米芾、赵佶、董其昌的手迹一片自得其乐或者洋洋得意,唐太宗、唐玄宗、康熙、乾隆的手迹旁若无人或者居高临下。字从心出,心惜字形,有人仰天大笑出门去,有人战战兢兢进屋来,有人桀骜不驯,有人规规矩矩,有人放肆泼辣,有人内敛斯文……
赵佶好诗,好画,好歌舞,好花岗岩,好李师师,好鲜衣骏马,好美食华灯,好梨园鼓吹,好古董花鸟,本是纨绔儿,可怜帝王身,糟蹋了一身才华。
瘦金体,又名瘦筋体。瘦金体三字有风雅气,瘦筋体三字有稼穑味。瘦筋,筋瘦,夏天,从水塘里挑水浇园的农夫筋瘦筋瘦。叶圣陶先生有文章说:“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每见瘦金体,总想起紫赤的臂膊和肌肉突起的小腿。
书法的奇妙在于,每个字的点画构成以及字与字之间的连绵动感产生出的墨迹之美,我对书法的兴趣,严格说来是对墨迹的沉迷。
宣纸上,中国文化轻流徐淌。
墨迹间,前人气息屡屡不绝。
(节选自2015年4月《人民文学》有删改)
(1)本文以“泠泠风雨声”为题,有何妙处?
(2)结合全文,简要概括瘦金体的特征。
(3)联系全文,分析本文的语言特色。
(4)请结合实际,谈谈本文带给你的启示。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舒 翼
①单位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有玉兰、海棠、碧桃、榆叶梅……每当春天到来,花开之时,树下、花边总少不了赏花者。人们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想来,春天里那些盛大的花事,无疑是最美的四月天里最绚丽的一道风景。
②不过,于我而言,眼前的此般花景再美,却不及记忆里的“那一朵”亲切。因为,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③说起来,这种花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广泛地种植于祖国大地上,每到春天,花开之处,仿佛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那满世界的金黄,浓得化不开的金黄,让人震撼,难以忘记。天南海北的人们,不远千里赶赴一处处花海,只为陶醉于那一望无际的灿烂的金黄。这种花,就是油菜花。
④我对油菜花再熟悉不过了。我的故乡坐落在苏中平原上,属于里下河水乡,水网密集,油菜花随处可见,田间、路边、河坡上……经常能看见这种极其普通的花儿。小时候,每天放学后,爸爸骑着自行车接我回家,路边的一侧是一条小河,河坡上开满了油菜花。爸爸每次骑到这里时,就会停下来,沿着河坡往下走,采上一朵油菜花,然后递给我。回到家中,我们将采来的这朵油菜花插在装了水的瓶子里,屋子立刻就靓丽了不少。记忆里,童年的每个春天,眼前都少不了油菜花的灿烂盛开,家中都少不了油菜花的美丽装扮。
⑤一直以来,我总认为油菜花是一种很特别的花。因为在我心中,大概没有一种花比油菜花更具有故乡的意味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盛产油菜花,油菜花承载着我对于苏中水乡和童年的美好记忆,更是因为油菜花的特殊气质,与“故乡”这个字眼最为贴切,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故乡景,故乡事,乃至故乡人。
⑥即便你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油菜花,亲身置身过油菜花海中,光从那些图片里,你也可以发现,油菜花的遍野之处,从来不是一方阳台、一处庭院、一所公园,而是连绵起伏的大山脚下,阡陌交错的田埂之上,河网密布的水乡岸边,白墙黛瓦的房前屋后……这些,不正是我们最常见的家园的模样,不正是最典型的乡土中国的图景吗?
⑦这也难怪,油菜花本来就是长在乡间田头的。油菜花说到底并不是观赏性的花,而只是有着很强实用价值的农作物油菜的花。那些大面积种植的油菜,不仅可以用来食用,长出的菜籽更是极好的榨油原料。清代乾隆皇帝就有诗赞油菜花:“黄萼裳裳绿叶稠,千村欣卜榨新油。爱他生计资民用,不是闲花野草流。”所以,油菜花在本质上便是属于故乡、属于乡土的。
⑧如果说有些花天生只可欣赏的话,那么油菜花则天生就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它沾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
⑨油菜花又像极了故乡的那些人。普通、平凡、质朴,但明亮、健康、泼辣、热烈,长成了一片明媚与灿烂。里下河水乡的那片油菜花,总会让我想到,从这里走出的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受戒》里那个活泼直率的小英子,还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柳堡的故事”里那淳朴可爱的二妹子。这些故乡的他(她)们身上,有着原生态的美,自然的美,乡土中国的美。可惜的是,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太熟悉、太常见,以至于熟视无睹,往往只有在身处异乡之后,再回望他们时,才会越发感觉到这种美好。
⑩如果每一种花都有“花语”,我想,油菜花的花语就是﹣﹣故乡。记得某一年去往某地,在一个镇子上采访,不经意间,经过一家屋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油菜花。置身花中,花入心田,一刹那,花站成了我,我跪成了花,天地间只剩一片灿烂的金黄。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是身在故乡。
(2017年04月20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有何作用?
(2)结合全文,概括油菜花的特点。
(3)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①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
②置身花中,花入心田,一刹那,花站成了我,我跪成了花,天地间只剩一片灿烂的金黄。
(4)请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说“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胡记面馆
马苏玥
①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②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③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这一步步说着简单,做起来复杂麻烦,可胡家人从来不嫌麻烦,因为,少或改了步骤,面就不如之前鲜嫩了。
④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⑤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大的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力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用大臂的匀力扯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快速削去面头,左右一甩,把身子一仰,手里的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⑥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⑦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⑧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⑨“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胡记面贵在每根都包含着厨子的心血,是花过心思的,这些可全藏在一步步流程规矩中,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啊!”
⑩“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⑪“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⑫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⑬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⑭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⑮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呦,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⑯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⑰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⑱胡良回了老街。
⑲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⑳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㉑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要想做好生意,就得本本分分,不搞噱头。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㉒“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㉓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1)文章第②段有何作用?
(2)赏析第⑤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3)小说主要运用了对比手法,试举一例分析。
(4)分析下面句子的含义。
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
生命是棵长满可能的树
刘根生
①研究者观察花样滑冰运动员训练发现,相同情况下,普通运动员喜欢练习已掌握动作,顶尖运动员更喜欢练习未掌握动作。是停留在“舒适区”巩固技能,还是在困难中超越自我?选择,影响着结局。生命犹如一棵长满可能的树;走出舒适区、挑战“不可能”,人生才能抵达更高的境界。
②走出舒适区,必须勇于“再出发”。时年花甲的王泽山院士放下过往成就的包袱,苦苦实验二十载,解决了火炸药领域世界性难题,第三次走上国家科技奖领奖台;周有光50岁前是经济学教授,50岁后主持拟定我国《汉语拼音方案》,100岁还不肯“逸我以老”,出版了多部著作。不为已有功名所累,变顶点为新起点,生命之树自然会挂满累累果实。
③走出舒适区,意味着敢于“求极限”。模拟太空失重条件训练,航天员若感到身体不适,可随时按下警报器终止,但中国航天员从未发出过警报。在模拟失重的水槽里,景海鹏一泡就是三四个小时,吃饭时连筷子都拿不动。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使人痛苦者,往往蕴藏着促人强大的因子。
④走出舒适区,有时候需要“讨苦吃”。杨善洲说,如果说共产党人有职业病,这个病就是自讨苦吃。从云南保山地委书记位置上卸任后,他毅然扎进大亮山植树造林,把荒山秃岭变成了绿洲;广东湛江市政协原主席陈光保离休后,荷着锄头进山开荒,造福一方百姓。这般自讨苦吃,体现了心念苍生、以苦为乐,更以实绩彰显了行动的力量。
⑤哲人有言,有些人过了30岁就“死”了,因为之后的岁月里全在模仿自己,机械地重复习惯之事。模仿自己,就是待在舒适区的惯性使然。比如用新瓶装旧酒,反复显摆曾经的成果,如同照了相洗了很多张照片,底片却还是一张;比如习惯于守成、放弃了创新,在踟蹰不前中被他人超越;比如陷入工作怪圈,忙忙碌碌装样子,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先例的不敢干。不日新者必日退,模仿自己,难免会在舒适中“过早地死亡”。
⑥非洲有种蝙蝠,能把毛驴杀死。开始时,它会用舌尖轻轻地舔舐毛驴脚踝,接着再咬个小口吸血,毛驴浑然不觉;一只只蝙蝠接力,毛驴终于轰然倒地。安逸享乐,会让人停留于表面的舒适区。这种舒适背后,隐藏着致命的陷阱。摒弃守成心态、抵制“舒适”吞噬,一个人才能在进取中不断赢得新优势,内心也方有长久的安宁。
⑦一个人之所以伟大,首先是因为他的目标伟大。高远的目标,寄托着理想和信仰,能激励精神、催人奋进。高原之上有高峰,目标远大者从不满足于某个特定高度,他们常常自觉选择离开舒适区,艰难踏上新征程。面对生命这颗长满可能性的大树,只要肯努力,向上向善总有无限的拓展空间。
(选自《人民日报》2017﹣04﹣18,有删改)
(1)从全文来看,作者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简要分析第③段的论证思路。
(3)指出第⑤段运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并分析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