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荷花之谜》,完成小题。
荷花之谜
荷花何以出淤泥而不染?是因为荷的表面十分光滑,污垢难以停留?不是。科学家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观察,发现荷花的花瓣表面像毛玻璃一样毛糙,尽是20微米大小的“疙瘩”。这一被称为“荷花效应①”的发现给人意外的启示。它启发人们去研制涂料和油漆,使墙面像荷花一样不受污染,永褒鲜艳色彩。荷花能自身加热,即使外界温度降到10℃,它也能保持花朵内35℃的温度。一株盛开的荷花可提供1瓦的功率。这一能量来自荷花细胞内能发热的线粒体——细胞的“动力机构”。荷花的自身加热有利于花粉传播。荷花有一种潜藏于莲子的旺盛的生命力。科学家用一颗1288年以前的古老莲子培育出新的健康荷株。沉睡了近千年的莲子竟然在4天后长出嫩绿的新芽。科学家从千年古莲中离析出一种酶,发现是这种酶在修理细胞本身的蛋白质损坏造成的缺陷。倘若能从莲子中分离出负责修理“衰老损坏”的基因,不也可以把这种基因移植到其他植物乃至人身上,让人类的不老梦想成真吗?
【注】①效应:物理的或化学的作用所产生的效果。
这段文章说明了荷花的哪几个特点?请一一概括回答。
荷花有一种潜藏于莲子的旺盛的生命力,原因是什么?“竟然”一词,具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沉睡了千年的莲子竟然在4天后长出嫩绿的新芽。”划线字“近”能不能删掉?请说明理由。(2分)
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说明方法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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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回答问题
课文《好嘴杨巴》中,李鸿章把茶汤浮头上的碎芝麻误当成了脏土而大发脾气。杨巴说“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但杨巴的机灵是以牺牲自己的人格做代价的。
如果杨巴生活在今天,他应该怎么说?(注意:在原话的基础上删改,既让李鸿章明白是碎芝麻,又要给他留足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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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人
沈家禄
在报社旁边的小店吃面,门外的风吹得紧,街上几乎是漆黑一片,我要了一碗辣酱面。吃到一半,门被大大地推开了,西北风乘机往我衣领里钻。三个小伙子,一个背着吉他,一个拿着萨克斯,一个双手甩着沙球就唱起了歌。他们是对着一张坐满了客人的桌子唱的,那桌子人在吆五喝六地喝着酒,菜盘子一个叠一个,一个火锅冒着热气。但是这拨客人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叫他们走。他们又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四个小青年在喝酒,喝啤酒。“快走吧。”他们的声音显出更加不耐烦。唱歌的三个人来到角落里,两个中年客人在吃馄饨,他们说:“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这三个小伙子只得怏怏地走了。
我叫住了他们。“你们吃晚饭了没有?”他们愣了一下,就来到我面前准备开口。我没让他们唱,而是给他们每人要了一碗排骨面。店主有点纳闷,但还是吩咐手下人去做了。他们三个穿着相似的衣服,浅米色的粗呢西装,起皱的地方看样子是熨不平了,外套里面穿得不多,但他们情绪还不错,说话干脆利索,时不时地看看同伴,笑一下。他们皮肤黝黑,很瘦,从辽宁来到上海,看看,顺便赚点钱。我问他们会唱什么歌,他们说老歌新歌都会,太多了。
面上来了,但他们不动筷。说:“还是你吃吧,叫我们怎么咽得下。”我说我有胆囊炎,不能吃大肉。于是他们说了声“不客气了”就吃起来了。我不再问他们更多的问题,怕产生误会,好像我请他们吃面就有了询问他们的权利。他们好像没怎么嚼就吃完了,犹豫了一下把汤也喝下去了,站起来问我想听哪支歌。我一手按住吉他的弦,说我还要上班。
结了账,店主嘀咕一声:“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我说让他们来吧,给他们吃面,账算在我头上。旁桌客人中传来笑声:“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我没理他们。三个辽宁小伙子听不懂上海话,但觉出味道不对,就问我要不要揍那些人一顿。我把他们推出门外。
没想到我走在前面,他们就紧跟着我唱起来。我挥手阻止他们,吉他手说:“我们喜欢唱,有时候憋在心里发堵,还是唱出来痛快。”他们一个弹吉他,一个吹萨克斯,一个手甩沙球,就在夜色沉沉的街上边走边唱起来。我在脚下加了点力,一转身进了报社大门。回身一看,三个小伙子就站在不远的路灯下,声音更加响亮,很高兴的样子,风吹起了他们的衣角。我心里感激着他们,后来这种情绪慢慢地变成了羞愧。我真是羞愧极了。
根据语境,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1)怏怏: (2)味道:
文章开头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下面三句话分别表现了人们怎样的心理?
(1)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
(2)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
(3)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
联系具体语句,概括“唱歌的人”的性格特点。
文章结尾作者两次提到“羞愧”,“我”为什么“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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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让你与众不同
吴晓波
1902年,27岁的诗人里尔克应聘去给62岁的画家、雕塑大师罗丹当助理,在初出茅庐的诗人的猜想中,名满天下的罗丹一定过着十分浪漫、疯狂、与众不同的生活。
然而,他看到的真实景象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罗丹竟是一个整天孤独地埋头于画室的老人。
里尔克问他:“如何能够寻找到一个要素,足以表达自己的一切?”罗丹沉默片刻,然后及其严肃地说:“应当工作,只要工作。还要有耐心。”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想一夜成名,张爱玲说过的,“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这句话真的耽误了很多少年人。其实,你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马拉松长跑的话,在前一千米是否跑在第一名真是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吗?
我身边有着很多与众不同的杰出人物——至少在世俗的意义上是这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中。
在我熟悉的中国经济学家中,张五常大概是天赋最高的一位,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点儿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他又是一个十分勤勉的人,早年为了写《佃农理论》,他把十几箱原始档案一一分拣完,这份工作大概是很多博士所不屑于去做的。到今天,他已经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了,可是每周还要写两篇1500字以上的专栏文章。
在我了解的当代西方学者中,英国的尼尔·弗格森是公认的“神童”,他的研究领域横跨历史学、经济学与政治学三界之间,不到30岁就被牛津大学聘为研究员,40岁时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一百人”。
可是他的勤奋又是非常人能比的,为了写作《罗斯柴尔德家族》一书,他和助理们翻阅了罗氏家族百年以来的上万封加薪及成吨的原始资料。
在与众不同的背后,往往是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辛苦。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一件事情。他们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与众不同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是枯燥的、重复的和需要耐心的。
在流传至今的明清瓷器中,有犀皮斑纹的是最昂贵的,几乎一器难求。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不知道它是由哪些天才制作出来的。后来,王世襄终于在他的书中把秘密泄露了出来,它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工匠制作犀皮,先用调色漆灰堆出一颗颗或者一条条高起的地子,那是“底”;在底上再刷不同颜色的漆,刷到一定的厚度,那是“中”和“面”了;干透了再磨平抛光,光滑的表面于是浮现细密和多层次的色漆斑纹。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突然莞尔一笑
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
为什么说张爱玲的话“耽误了很多少年人”?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为什么“突然莞尔一笑”?
谈谈你对标题的理解。
说说下面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
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件事情。题目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下列各句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罗丹认为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是必须勤勉地工作,其次还要有耐心。
B.作者举尼尔·弗格森的事例,主要是强调他在许多领域都有建树。
C.成功者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只在乎意义,并不在乎结果。
D.任何传世之作,都是以全身心的投入和无比寂寞的勤奋为代价的。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一)
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唱的多是情歌酬和,却有种种不同方式。或见景生情,即物起兴,用各种丰富譬喻,比赛机智才能。或用提问题方法,等待对方答解。或互嘲互赞,随事押韵,循环无端。也唱其他故事,贯穿古今,引经据典,当事人照例一本册,滚瓜熟,随口而出。在场的既多内行,开口即见高低,含糊不得,所以不是高手,也不敢轻易搭腔。那次听到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了三个对手,逼得对方哑口无言,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表示胜利结束,从荆条丛中站起身子,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意思像是说,“你们看,我唱赢了”,显得轻松快乐,拉着同行女伴,走过江米酒担子边解口渴去了。
这种年轻女人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开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枣子脸,满口白白的糯米牙,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不仅唱歌十分在行,而且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用马皮做成三丈来长的秋千条,悬挂在高树上),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
(二)
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本来早晚都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地走十里路。有时赶车不及,还得原路退回。这条路得通过些果树林、柞木林、竹子林和几个大半年开满杂花的小山坡。马上一面欣赏土坎边的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总令人疑心那个蓝色竟像是有意模仿天空而成的;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着各种本地悦耳好听的山歌。有时面前三五步路旁边,忽然出现个花茸茸的戴胜鸟,矗起头顶花冠,瞪着个油亮亮的眼睛,好像对于歌唱也发生了兴趣,经赶马女孩子一喝,才扑着翅膀掠地飞去。这种鸟大白天照例十分沉默,可是每在晨光熹微中,却欢喜坐在人家屋脊上,“郭公郭公”反复叫个不停。最有意思的是云雀,时常从面前不远草丛中起飞,一面扶摇盘旋而上,一面不住唱歌,向碧蓝天空中钻去,仿佛是一直钻透蓝空。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的意思相互应和。直到穷目力看不见后,突然又像个小流星一样,用极快速度下坠到草丛中,和其他同伴会合,于是另外几只云雀又接着起飞。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概括这两部分的内容。

在第一部分中.“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中的“这”指什么?选文两个部分的侧重点分别是什么?



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起到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写赶马女孩唱歌仅三句,却用了许多优美的语句来描写一路进城的环境,其目的是什么?


作者对两个场面的描写分别用了哪些艺术手法?


生活中需要思索
① 记得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的座右铭是“思考一切”。这句话告诉我们,生活中需要思索。
② 翻开中外五千年的历史画卷,不难发现,大凡有过卓越成就的人,都与“思索”结有不解之缘。科学巨匠爱因斯坦,在牛顿提出了天体运动方面的定律之后,经过自己反复思索和实验,终于发现了震惊世界科坛的“狭义相对论”。爱迪生在试制电灯的过程中,经受了几万次试验的失败,终于,他成功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成功是不断思索的成果。不能想像,他在每次失败之后,停止了思索,而最终能够制成电灯来造福人类。《论语》中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可见,思索是何等的重要。凡事思索了再做,做起来就会比较得心应手。这种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③ 那么,青年面对生活是否也要注重于思索呢?答案也应当是肯定的。青春,是短暂的,但它却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青年时期,一定要勇敢地探索人生的意义。就这一点来说,青年更需要思索。
④如今,我们生活在强手如林的新世纪,面对现代产业和高新技术,将会遇到许多不甚了解,甚至是全新的问题,时代在向我们挑战,青年人任重而道远,不思索行吗?
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失去思索的生活是平庸、僵化的生活。一生中只知道吃饭、睡觉,而不会思索的人,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思索,不是胜利的附庸,而是成功的前奏。它能驱散意识中的迷雾,融化灵魂中的冰霜,把人引向无比幸福的明天。
⑥生活中需要思索!
上文的论点是:( )

A.生活中需要思索。 B.思索,不是胜利的附庸,而是成功的前奏。
C.青年更需要思索。 D.思索是何等的重要。

对文章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作者借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提炼出文章的观点。
B.第②段中作者举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例子并引用《论语》来证明观点。
C.第④段联系现实,摆事实,讲道理,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D.最后一段重申观点,既强调了思索的重要性,又照应前文,使文章结构更加严谨。

上文段落正确的划分是:( )

A.①/ ②③④/ ⑤⑥ B.①/ ②③④⑤/ ⑥ C.①②③/ ④⑤⑥ D.①②/ ③④/ ⑤⑥

下列各项,如选作本文补充论据,最恰当的是:( )

A.居里夫人经过长期的实验,发现了“镭”。
B.司马迁忍受酷刑,是为完成《史记》写作。
C.刘翔刻苦训练,终于获得成功。
D.“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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