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课本1-4段,回答小题。 
如果不是一个仁慈的命运在保护婴儿,不让他感觉到离开母体的恐惧的话,那么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婴儿在生后一段时间内同他出生以前并无多大的区别;他还是不能辨认物体,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温暖和食物的要求,但却不会区别温暖、食物同给予温暖和食物的母亲。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这一个阶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凡是能引起婴儿身体内部的满足或失望的才会对他产生意义。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关的才是现实的,至于与他的要求无关的外部世界的好坏则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母亲的乳房不再是惟一的食物来源。终于他能区别自己的渴、能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他开始知道其他物体有其自己的、与他无关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称,同时学习如何对待这些物体;他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人,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能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东西,母亲就微笑;如果他哭泣,母亲就把他抱起来;如果他消化好,母亲就称赞他。所有这些经历凝聚并互相补充成为一种体验:那就是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人爱是因为我孤立无援。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有被人爱的资本——更确切的表达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赢得母亲的爱,因为母亲是无条件的,我只需要是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但五条件的母爱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换取,而且也根本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
  大多数8岁到10岁的儿童他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地被人爱。8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他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给母亲(或父亲)一样东西——写一首诗、画一张画或者做别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许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由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同爱的能力发展紧密有关的是爱的对象的发展。人生下来后的最初几个月和最初几年同母亲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怀孕的妇女和胎儿既是一体又是两体的时候。出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但决不是像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体外生活的婴儿还几乎完成依赖于母亲。后来幼儿开始学走路、说话和认识世界,这时同母亲的关系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戚相关的重要性,而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了。
  为了理解这种变化,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性质上的根本区别。我们上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热爱新生儿,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她的什么特殊的愿望,符合她的想象,而是因为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理想典型”,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提到了的或者荣格的方式爱孩子。我更多的是指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的那种本质。)无条件母爱不仅是孩子,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深的渴求。从另——个角度来看通过努力换取的爱往往会使人生疑。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给那个应该爱我的人带来快乐,也许会节外生枝——总而言之人们害怕这种爱会消失。此外靠努力换取的爱常常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爱是因为我使对方快乐,而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归根结底我不是被人爱,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鉴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着对母爱的渴求,是不足为奇的。
第2段“他就开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中“本来面目”的意思是(     ) 

A.能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
B.火是热的,会烫人,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能撕碎。
C.一切接触到的事物可感的性质、特征等。
D.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

对“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
B.孩子被母亲爱是因为他们是母亲的孩子,有被母亲爱的资本。
C.长得可爱、孤立无援都可以成为孩子获得母爱的理由。
D.母爱的无条件使孩子变得消极、被动,缺少生活的自主性。

下列对选文理解的句子中,有误的一项是( )

A.婴儿在出生后的一段时间里,还不能很好地辨认物体,是因为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
B.孩子在生长、发育后,开始有能力区别外部事物的不同,这就使他们能够去爱自己的母亲。
C.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逐渐由自恋的孤独中解脱出来,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
D.爱的对象的发展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了,最早的对象应是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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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润
刘醒龙
(1)生活在南方,对湿润有着别样的感情。
(2)去年十一月,我去西北某地时,突然接到朋友的邀请,从干涸到十几个人共用一盆水洗脸的黄土坡上的窑洞,直接飞到宁波。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由于是深夜到达,直到第二天早起,才产生对她的第一感觉。一个在长江边玩水长大的人,去到那种干旱得对水都麻木了的地方,自然更加怀念天设地造的江河湖泊了。
(3)我是一个对水怀有不舍之心的人,偏偏宁波读懂了我。在我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就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好雨。
(4)那一天,只要在户外,自己就坚持不使用任何雨具。并说,自己是从西北来的,那里的人将打伞当成一种罪过。
(5)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人在室内时,她便下得激越而豪迈。一旦发现我们走到门口,那雨马上变得温婉而抒情,细细密密地从空气中弥漫下来,比打湿脸庞多一点,比浇透衣服少一点,让人实实在在地放心地走在雨中。
(6)说来很怪,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来宁波,来过一次后,不算因故没有成行的那几次,仅成行的,半年之内竞达三次。
(7)第二次从武汉自驾来宁波,时值四月,沿途都是艳阳高照。一到宁波,天就下起雨来,待我离开宁波,出城区不远,那雨就消失了。所以,第三次来宁波时,心里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假设了。从武汉开出的动车到上海后,不出站依然是动车转到宁波,七小时的动车车程,我一直在入神地看一位藏族肢残写作者的长篇小说打印稿。一旦放下书稿,朝着车窗外若有所思时,一定会在心里重复地问:宁波会再下雨吗?
(8)宁波后来用我所喜欢的湿润回答说,会,一定会的。
(9)事实上,在我前往的路上,宁波正下着一场少有的豪雨,只是当我们走近时,那雨才变得温情脉脉。对于外来者,走马观花是其永无休止的真理。第一次来宁波,只与浙东古代雕刻艺术最集中、最精致、内容最丰富的建筑之一林宅,有一些接触,它仿王羲之《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的诗意而建造。第二次来宁波,也只看了两个地方,除了少有人去的国内最早全木榫穹隆顶结构的保国寺,还有赫赫有名的天一阁。坦率地说,第三次宁波之行,所了解的是此天一阁的存在更让人为之心动的另一种事实,二O一0年十一月工日的宁波日报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八十四家,其中国办七十一家,民办十三家:由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三十一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十家;向社会免费开放六十六家。让人觉得惊讶,同时又更觉得欣慰的是,文章所说的十三家民间博物馆,馆舍总面积有四万四千八百余平方米,藏品总数已逾一万九千六百件。这样的事实如何不让人心动,如何不使人觉得,这是一场无声细雨在湿润这座城市!
(10)在宁波的最后一天下午,去阿育王寺,瞻望佛顶骨舍利。
(11)一行人一边排着队,一边听管事的僧人细说瞻望之要领与心得。说是自从佛顶骨舍利供人瞻望以来,无数得到佛祖引领的人,所看到的景象,再没有任何重复的,人所各畀,异所各人。终于轮到我们一行,并终于轮到我自己,诚惶诚恐地上前去,尽可能地贴着阿育王塔的小小飞檐,放飞自己的视野。或许只有十秒钟,这样短的时间,想要看清一种影像该是何等的不易,更何况是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之中。所以,我只能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种感觉。但至于是什么,则不敢轻易地说定。
(12)从寺庙里出来,上了车,迷迷糊糊中像是又遇到一片雨雾。
(13)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
(14)在阿育王寺内的阿育王塔中,我所看到的正是一种滋润,将人的渴望还给人,让人的渴求满足人的滋润。
(15)正如宁波的雨,可以轻浥心尘,却不会寒侵筋骨。
文章的第③段写道: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作者为什么说是一场“好雨”?
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极力地写宁波的雨,这有什么作用?
作者三次到宁波的感受各是什么?请概述。
文章第⑩段中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滋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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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
葛剑雄
要考虑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首先必须明确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长期以来,国人认为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丰富灿烂、博大精深,固然都是事实,但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评价,或者是就东亚汉语文化圈而言。如果放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文化进行比较,整体上说只能是各有千秋。
在生产力和交通运输能力都还很落后的古代.世界上各大文化区之间缺少必要的人员和生活必需物资的交流,基本上都是独立发展的。由于不存在交流和比较,也谈不上哪种先进,哪种落后。从不同文化的群体开始相互接触以来,文化的传播一直有两种方式——自愿的和强制的。一般来说,对物质文化的接受大多是自愿的,而对精神文化的接受则两者兼而有之。强势文化往往会依靠武力、权力、财力、人力强制推广自己或抵制其他,今天世界上的制度、宗教、语言、文字以至生活方式的分布,大多是这样的结果。
在古代中国内部,同样如此。一方面,自认为居于“天下之中”的华夏诸族对自己文化的优越性深信不疑,因而绝不会向“非我族类”、尚未开化的“蛮夷”推广,仅给那些“仰慕华风”又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蛮夷”归化以后,就必须接受中国的主流文化。如清朝改土归流后,新设置的府、州、县内就必须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孟,以儒家学说教化百姓。如民间信仰和宗教一旦对主流文化构成威胁,也会被坚决取缔。
时至今日,物质文化的传播已经不存在障碍。但在大多数人已经具有宗教信仰或其他信仰,自由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条件下.精神文化的传播只能以自愿接受为前提。中国文化再博大精深,儒家学说再高明玄妙,中国模式再快速高效,也别指望能取代别人已有的信仰、文化、观念、模式。因此,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主要目的,是让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由于主观或客观的种种原因,中国与世界各国一直缺少人员和文化的交流。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能让各国人民近距离或直接感受到中国文化的丰富多彩和独特魅力,有利于改变以往形成的片面和偏见。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批中国人走向世界,他们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传播者。如果他们普遍具备了优良的素质和文明的举止,中国文化的地位就能随之提升。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学习世界文化。我们不能坐等各种文化主动传入中国,而且通过走出去后的比较借鉴,不同文化优劣立显,取长补短顺理成章。中国既然以代表世界最先进的文化自许,了解和学习其他文化的优点是必不可少的。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主要途径。是向世界提供尽可能多的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这也是传播文化的有效途径。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文化商品大多还是来样加工、贴牌生产,外销商品中的文化含量还很低,文化服务近于空白.发展的余地非常广阔。
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不同文化的相处之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荑与共,天下大同。这正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期待。
关于“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后,通过借鉴比较,更能体现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现出中国文化的优越性。’
B.强势文化往往依靠武力、权力、财力、人力强制推广自己,中同文化走向世界则是为了抵御外来文化。
C.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是为了推广快速丽高效的中国模式,提高自身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促进世界文化的发展。
D.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目的是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并学习世界文化,实现各种文明相互促进的愿景。

针对“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正确认识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既要防止盲目崇拜西方,也要避免极端仇视西方的情况出现。
B.中国文化应主动出击,让世界近距离或直接感受中国文化的丰富与魅力,以便消解其他文化对中国文化偏见。
C.要想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向世界提供优质的文化商品及优良的文化服务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D.中国文化要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就需要大批举止文明的中国人走出去并成为文化传播者。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国人认为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源于中国文化未能与其他文化相融,是国人的自我评价。
B.清朝改土归流后,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孟,教化百姓等措施,表明对精神文化的接受,纯粹出于自愿。
C.中国文化走出去后,就能通过比较借鉴,发现中国及其他文化的优缺点,以达到取长补缺的目的。
D.要想处理好世界各国文明之间的关系,就要遵循相互欣赏、成人之美、共同繁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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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母本
余秋雨
在中国文化史上,让我佩服的人很多,让我感动的人很少。
这很自然。因为文人毕竟只是文人,他们或许能写出不少感动人的故事,自己却很少有这种故事。
有时仿佛也出现这种故事了,例如有的文人舍己救驾,有的文人宁死不降,但这又与文化史关系不大。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以忠臣或守将的身份进入了政治史和军事史,而不是以文人的身份推进着文化史。
既能够牵动中国文化史,又能够牵动我们泪眼的人物在哪里?
还有比墨子和屈原更让我们感动的人物吗?
有。他叫司马迁。
我早就确认他是中国文化史上第一让我感动的人物,却一直难于表达感动的程度。
我认为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有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司马迁让所有的中国人成了“历史中人”。
《史记》以不可超越的“母本”形态一鸣惊人,成为今后两千多年一代代编史者自觉仿效的通例。因此,是他,使中华民族形成了前后一贯的历史兴趣、历史使命和历史规范,成为世界上罕见的始终有史可循、以史立身的文明群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本人虽然早已去世,却是全部《二十五史》的总策划。他使书面上和大地上的两千多年历史变成同一部通史。
他使历朝历代所有的王侯将相、游侠商贾、文人墨客在做每一件大事的时候都会想到悬在他们身后的那支巨大史笔。他给了纷乱的历史一副稳定的有关正义的目光,使这种历史没有在一片嘈杂声中戛然中断。中华文明能够独独地延伸至今,可以潇洒地把千百年前的往事看成自家日历上的昨天和前天,都与他有关。
第二,司马迁以人物传记为主干来写史,开启了一部“以人为本”的中国史。
这是又一个惊人的奇迹,因为其他民族留存的历史大多以事件的纪年为线索,各种人物只是一个个事件的参与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司马迁把它扭转了过来,以一个个人物为核心,让各种事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司马迁在《史记》中描写的那些著名人物,早已成为中国文化的“原型”,也就是一种精神模式和行为模式,衍生久远,最终组成中国人集体人格的重要部件。
这种轻事而重人的选择,使司马迁这位史学家能够“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因而同时具备了文学家和哲学家的素质。
更重要的是,他的这种选择使早已应该冷却的中国历史始终保持着人的体温和呼吸。中国长久的专制极权常常会采取一系列反人性的暴政,但是有了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念,这种暴政实行的范围和时段都受到了制衡。人伦之常、人情人品,永远实实在在地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
第三,他在为中国文化创建“以史立身”、“以人为本”传统的时候,自己正承受着难以启齿的奇耻大辱。
他因几句正常的言论获罪,被处以“宫刑”。当时他三十八岁,作为一个年岁已经不轻的大学者,面对如此奇祸,几乎没有例外都会选择赴死,但是,就在这个生死关口上,他决定活下来,以自己非人的岁月来磨砺以人为本的历史,以自己残留的日子来梳理中国的千秋万代,以自己沉重的屈辱来换取民族应有的尊严,以自己失性的躯体来呼唤大地刚健的雄风。
而且,他一一做到了,他全部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
我想,说到这里,我已经约略勾画了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
(节选自余秋雨《寻觅中华》,有删改)
作者为什么说“在中国文化史上,让我佩服的人很多,让我感动的人很少”?
解释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意。
(1)司马迁让所有的中国人成了“历史中人”。
(2)他的这种选择使早已应该冷却的中国历史始终保持着人的体温和呼吸。
作者最后说,“我已经约略勾画了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这种“最艰深的感人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谈谈对标题“历史的母本”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郑樵的治学精神及其史学成就
范兆琪
①郑樵是我国南宋初年著名的史学家。从小便勤奋好学,十六岁时父亲病故,他便和堂兄郑厚在兴化北郊的夹漈山,搭了三间茅屋,谢绝人事,刻苦攻读。他抱负很大,自比不下于西汉著名学者刘向和扬雄。但他不参加科举考试,认为科举文章不是“实学”。
②郑樵虽然专心钻研学术,但对民族命运也很关心。他二十四岁时,徽宗、钦宗被金兵俘虏北去,宋室南迁,广大人民和爱国志士坚决抗金。年轻的郑樵也坚决要求抗战,表示要以自己的才干为国效劳。但因无人引荐,投效无门,他又不愿与一般士大夫周旋应酬,于是只得重返山林,坚持在夹漈山过着淡泊清寒的生活,同时更加专心致志于学术研究和著述,一心一意要实现自己宏大的理想,要编撰一部继《史记》之后、贯通古今的通史。
③为了完成这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郑樵以坚强的毅力,“三十年著书,十年搜访图书”,做了充分的准备。“风暴雪夜,执笔不休;厨无烟火,而诵记不绝”。当时,莆田学术文化很发达,藏书家之多,闻名全国。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闻人家有书,直到其门求读,不问其容否,读已则罢,去住曾不吝情”。因此,他得以“搜尽东南遗书,搜尽古今图谱,又尽上代之鼎彝与四海之铭碣遗编缺简”。当时人们就曾称赞他说:“惟有莆田郑夹漈,读尽天下八分书。”这就为他完成《通志》的编撰,准备了博大深厚的基础。
④郑樵虽博览群书,但不死守书本。他认为研究学问,除了刻苦攻读外,还要重视实践知识,注意调查研究、实际考察。为了考察、研究动植物,他“结茅夹漈山下,与田夫野老往来,与野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他还主张读书人要与富有实际知识的农民“参合”,以求得“实学”。还要利用实物,来印证书本知识。他这种治学方法比较科学和进步,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⑤郑樵认为,要编撰这样一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必须具备渊博的社会知识和自然知识。于是他以十年为经旨之学,三年为礼乐之学,三年为文字之学,五、六年为天文地理、虫鱼草木之学,八、九年为讨论(校雠学)、图谱、亡书之学;并把研究的成果,分别写成九十类、五十种专门著作。这许多著作,后来大都成为《通志》的底本。清代纪昀等人认为,“南北宋间记诵之富,考证之勤,实未有过于樵者”。他不愧为当时最博学的学者。
⑥郑樵开始酝酿编撰《通志》大约始于绍兴八年(1138),当时他三十五岁。绍兴十九年(1149),郑樵四十六岁,他感到年纪大了,体力也开始衰退,唯恐身后著作失传,于是他从已经写成的几百卷著作中,挑选出十八种,一百四十卷,徒步两千里,来到京城临安(今杭州)),向秘书省进献自己的著作,并呈上一封《献皇帝书》,说明自己三十年来刻苦攻读和勤奋著述的情况。结果得到高宗赵构的嘉纳,把他所献的书“诏藏秘府”。这使郑樵受到极大的鼓舞。他回到莆田夹漈草堂后,继续著书、讲学。这时他名声很大,四方之士从学者多达两百多人。地方官吏推荐他出来做官,但他都辞谢了。
⑦由于侍讲王伧和贺允中的再次推荐,绍兴二十八年(1158)二月,高宗赵构召见郑樵。他对高宗说,自己准备“取历代之籍,始三皇,终五季,汇辑为一,名曰《通志》,体参马、班,法则稍异”。高宗让他监潭州南岳庙,并允许给他笔墨用具,让他回家继续撰写《通志》。郑樵回到家乡后,虽年老体衰,却更加勤奋著述,日夜不辍。他整理、审订,删繁就简,不到两年时间,就完成了《通志》全书的编纂工作,实现了会通众史,“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夙愿。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底,郑樵又一次来到临安,献上自己的著作。刚好高宗车驾去建康,没有得见。次年春,高宗下诏命郑樵把《通志》进呈;但是诏命下来时,郑樵却已不幸逝世了,终年五十九岁。
⑧郑樵以毕生的精力,独自编纂了卷帙浩繁的二百卷《通志》,他的成就是巨大的。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把郑樵与刘知几、章学诚并列,认为他的《通志》“足以不朽”,“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之一彗星焉”,对他做了高度的评价。
(摘编自1988年第12期《文史知识》)
文中为我们展现的这个旧时代学者是怎样的形象
赏析画线语句
(1)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
(2)“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一彗星焉”
从④⑤两段来看,郑樵在治学上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郑樵不愿参加科举考试,不愿出来做官;而有人认为如果他出来做官,会更有利于个人理想的实现。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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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的雨
汪曾祺
(1)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2)“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3)我想念昆明的雨。
(4)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5)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6)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7)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8)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土从,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纵,他跳下去把鸡土从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9)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10)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11)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12)我想念昆明的雨。
题为“昆明的雨”,文章开篇为什么要描述给宁坤的画呢?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板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中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
(2)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
第(3)段和第(12)段,作者都只有一句“我想念昆明的雨”,分析这两段在文中的作用。
《昆明的雨》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就在于作者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用“以小见大”的视角,折射出了一位老人浓烈如火的情怀。结合文本,试分析文中是始何“以小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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