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
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
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
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
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
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
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
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
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
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
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
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
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
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
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
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
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
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
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
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
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
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
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
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
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气味专家”破解嗅觉之谜
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阿克塞尔和琳达•巴克有着“气味专家”之称。由于他们在气味受体和嗅觉系统组织方式研究中做出的贡献,昨天由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宣布授予他们2004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阿克塞尔和巴克于1991年联合发表论文,宣布他们发现有气味的物质会首先与气味受体结合,这些气味受体位于鼻腔黏膜上的气味受体细胞中。人体基因总数中3%即大约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而这些细胞与人体大脑有直接联系。气味受体被气味分子激活后,气味受体细胞就会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气味模式。由此,人们能有意识地感受到诸如丁香花等香味,并在另一个时候想起这种气味。
两位科学家还发现,每个气味受体细胞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绝大多数气味都由多种气体分子组成,其中每种气体分子会激活相应的多个气味受体,尽管气味受体只有大约1000种,但它们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这也就是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除了在理论上揭开了人类嗅觉机能的秘密,阿克塞尔和巴克的实验还得出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些重要的结论。研究发现,鱼的嗅觉器官中大约有100个气味受体,而老鼠的嗅觉器官中却有大约1000个气味受体。研究结果显示,人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两位科学家所做基础研究的理论或是科研成果如今已经运用到了实际生活中,或是对其他科学研究起到了帮助作用。下列对“气味受体细胞”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分布在鼻腔黏膜上,受到大约1000个基因的控制,与大脑有直接的关系。 |
B.被激活后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模式。 |
C.就其中的一个个体而言,只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 |
D.其中的气味受体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成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
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尽管人的气味受体数量与老鼠的一样多,但人的嗅觉功能很有可能比不上老鼠。 |
B.人体中大约有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整个人体基因总数约有3万—3.5万个。 |
C.因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一万种不同的气味,所以具有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的气味选择。 |
D.通过研究,人们可以发现具有更多气味受体的动物,并训练它们帮助人类做一些特殊工作。 |
能够形成“大量气味模式”的原因是什么?(不得超过50个字)
鹭鸶的国境
陈芳明
⑴驱车穿越苗栗的田间公路时,惊见一只鹭鸶悠悠飞起。我不得不缓停车子在路边,注视那稀有禽鸟的盘旋。我甚至熄掉引擎,只因为我被眼前的景色迷住并且感到震撼。车窗外的白鸟,展翅的姿势何其优游自在,飞翔的速度何其从容不迫。仿佛电影中的慢镜头,那白色的鹭鸶在绿色的水田巡行低飞。凡是它飞过的地方,都构成一方安详的国度。最后,它停驻在远处的田埂,背景正好是一幢幽静、古老的农庄。
⑵白色的鹭鸶,似乎在引导我恢复久已遗忘的记忆。由于它的存在,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许多。葱郁的竹林,谦逊的农舍,写意的流水,无私的稻田,一时之间都回到我的眼前。鹭鸶的白翼,竟能负载如此宽幅的风景,竟能唤起那么多失落的岁月,我竟一时无语。它站在那里,旁若无人,睥睨四顾,孤高的站姿,几许鄙夷、几许傲慢的神情,如此自然地把这块土地当做它的领土。面对这白鹭,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
⑶多年来,我在旅途上不停奔波,不断追逐着自己的理想。现在,闯入鹭鸶的国境,我一时竟不知所措。同样的景色,不也存在于我年轻的时光中?那时坐在自己家乡的山头,俯望一片充满生机的土地。我接受过山河的祝福,接受过稻穗的颂赞和乡间农庄的抚慰,它们让我的人格成为芬芳泥土的延续。然后,我怀着一份过人的勇气离开家乡,开始构思人生的理想。在长年的追逐过程中,我渐渐放弃了最初的依靠。而所谓理想,岂非都是一些假想?如果不能与自己的土地相衔接,如果不能救助走向衰微的家乡或负载生养自己的国度,那么对理想的追逐不仅是虚幻,而且也是一种逃避。
⑷鹭鸶再次展翅飞起,在农庄前的低空回旋。它左顾右盼,缓缓控制着速度。暮霭渐渐下降,它的羽毛反而显得更为洁白明亮。然后,绕了两圈,它又回到了原点停驻。我爱极了以这样的角度观察它,我更可同时端详那安逸的农庄:色调灰暗的瓦片,配合着淡淡的白墙,与屋前的绿色水田构成鲜明的对比。这种种颜色的合成,毫不矫情,坦然面对广阔的天地。无悔无罪的风景,对照了我卑微的内心风景——都市里浮华的颜色,仍暗藏在我内心一角,果然禁不起乡间水田素朴的检验。
⑸偶然路过苗栗,这片我不曾给予丝毫关注的县境,它却让我再一次寻回失去的时光。在不知名的农庄前,鹭鸶成为我全新的隐喻。回到家乡,我以为已经了解故土。可事实是,那样多的未知,我未曾探访。出现在眼前的农庄,矮檐长墙,白屋绿荫,掩藏着一个旧梦,此时的我,应该可以给予新的定义与诠释。逝去的,并不等于全然消失,追寻理想,不必然要放弃旧梦。
⑹苗栗平凡的乡间,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
(选自《掌中地图》,有改动)第⑵自然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请概括其原因。
文章在第⑴、⑶、⑷自然段中均写到“农庄”,这三次从不同角度抒写“农庄”,分别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请结合全文,分析结尾“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后人常用它来赞美忠贞的爱情,歌颂无私奉献的精神。你可曾想到,这诗句之中,也包含着十分有趣的力学现象。蚕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是蚕“吐”出来的吗?
蚕卵孵化成蚁蚕后,经过30天左右成为熟蚕。这时蚕腹内充满了黏液体——丝液,也就是蚕丝的原料。让我们观察蚕作茧的过程:蚕先把嘴里的丝液粘到某个相对稳固的物体上,通过嘴上的“调节口”调节丝液的流量,头按照∞字形左右摇摆,把丝液拉成丝线,并靠丝线表面上的丝胶将其粘到茧的内侧,慢慢地做成了茧。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让粘着丝液的这个物体也随着蚕的脑袋一起摆动,结果蚕就“吐”不出丝线来了。或者将拉出的丝线剪断,蚕也难以继续拉丝,它的头会在空中摇晃,想再找一个拴线的地方。这说明,蚕丝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拉”出来的。通过力的作用把丝液拉成丝线,这种现象叫“牵引凝固”。
研究者还发现,如果将作茧的蚕捏住头尾,猛地一下左右拉开,会拉出一条直径约1毫米、长约30厘米透明结实的丝线。蚕的丝液是黏性液体,主要成分是丝蛋白,丝蛋白的链状分子是线团状态。这些线团状分子呈圆球状,没有拉力或拉力不够时,圆球分子之间常常只滑动,没有其他变化。一定的牵引拉力,会使各个分子还来不及流动就被抻开了。被拉开的丝蛋白链状分子有了新的排列,产生了变异,相互靠近的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就形成了很结实的蚕丝。
蚕腹的丝液如果借助蚕嘴拉出,丝线纤细而漂亮,直径可细到0.002毫米,长度可达1200米左右。在现代化学纤维工业中,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来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但现在还不能只靠拉牵就能制出漂亮而结实的丝线。
除了桑蚕,柞蚕和天蚕等也都是拉丝的。蜘蛛结网也是这样,它肚子里有“蛛丝液”,从腹部末端拉出丝来,织成网。蜘蛛网很有弹性,布满黏液珠,用来粘住飞虫供蜘蛛饱餐。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句“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正是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科学家发现,蜘蛛丝和钢丝一样坚硬,却比钢丝富有弹性;还特别耐寒,在-50℃到-60℃的低温下才会变脆发生断裂,而一般聚合物在零下十几摄氏度就会变脆。这些特性使蛛丝在军事上有广阔的利用前景。据《世界知识》报道,美军正责成有关部门饲养能产坚韧的金黄色蛛丝的巴拿马蜘蛛,以期提高某些军需用品的使用性能。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液体也能拉丝,比如鸡蛋清被上挑时就能拉丝,而且还能看到拉出的丝断开的一瞬,像橡皮条那样稍有收缩。用筷子挑山药汁,以及婴儿流的口水,情况也都相似。(取材于王振东《漫谈液体的拉丝现象》)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蚕丝是拉出来的”的一项是
A.蚕把丝液粘到稳固的物体上,头按∞字形左右摇摆。 |
B.蚕通过嘴上的“调节口”对丝液的流量进行调节。 |
C.猛拉作茧的蚕体,会看到蚕腹中出现一条透明结实的丝线。 |
D.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蚕把丝液都拉成丝线后,再用丝胶把丝线粘在茧的内侧,就做成了茧。 |
B.当鲜藕被掰开时,藕中的黏液被拉成了丝,这也属于“牵引凝固”现象。 |
C.拉力作用使丝蛋白链状分子产生变异,从而在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 |
D.以蜘蛛丝为原料制作的防弹服,即使在严寒天气中使用也能保持良好性能。 |
E 从文中所引的唐宋诗句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明白了蚕与蜘蛛拉丝的道理。请概括产生“拉丝”现象需要的条件。
有尊严的生活
人生一世,韶华白首,转瞬即逝。活于尘世,或起或落,或喜或悲。然古来万事,皆不若尊严二字——人,要的是有尊严的生活。
衣随风舞,胸抱磐石,汨罗奔涌。亡国之殇,一生求索无果。那慨叹万载的一跃,是屈原。
剑指苍天,青冥浩荡,乌江翻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那震撼千古的自刎,是项羽。
断头台上,长跪南方,一腔正气。唯答一死之外,无可为者。那永垂青史的正气,是文天祥。
以上三者,皆可择生。然何故自入九幽黄泉?答曰:但为一物——骨气、亦可曰尊严。人立之于天地而活,活着,便要有尊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亦是毫无区别。活着,若无尊严,无异于行尸走肉,毫无生气可言。霸王、屈子、文山,他们活出了骨气,活出了尊严。于他们心中,活着,便要有尊严,否则,不若就死。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骨气。
种豆南山,五亩豆苗,独离尘网。不为五斗米折腰之言,陶潜那般淡泊,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求仙访道,不事权贵,不染朝污。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李白那般狂傲,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一生清白,两袖清风,抄家无财。一心只留清白在人间,于谦那般清廉,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以上三者,一生清苦。以三者之才,万可不必如此,何故?便是为了活出节气——有尊严地活着。人生路漫漫,诱惑何其之多,阻碍亦是重重。活着,可以为尊严而抛开一切,权、财、名,皆尘世俗物,得之,可活;失之,亦可活。然尊严,失之则生命毫无意义。在陶潜、李白、于谦心中,活着,便要有气节,便要有尊严,若是被阻,便抛却一切。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节气。
孙子膑脚忍辱终复仇,苏武牧羊北海十九载,曹霑家徒四壁作红楼。有尊严的生活,并非一遇挫折便轻生,鲁迅曾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以上三者,但为心中之志,忍辱负重。最后宏图实现,人格亦傲然于天地。万丈尘寰,十丈软红。艰难困苦于之人生自是常有,切莫以尊严为借口,轻生避世。那并非活出尊严,而是于挫折面前,丢失了自我。在孙膑、苏武、曹霑心中,活着,便要活出价值,哪怕忍辱负重,也绝要将志气与尊严牢牢攥在手中。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志气。
活着要有尊严,因尊严是生命的意义。有尊严的生活,因尊严凌驾于生命之上,精神屹立于形体之外。人生在世,三千浮华,若想为人,便要有尊严的生活。
漫漫人生路,茫茫红尘中。怀着尊严,迈着坚定的步伐于生命中穿行吧!
【点评】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骨。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答曰:活出骨气,活出节气,活出志气。此文不避老气之嫌,大书霸王屈子文山之骨、陶潜李白于谦之节、孙膑苏武曹霑之志,用闪耀千年的古人风范论证“尊严”之意,文章充满凛然正气。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格。此文语言多使用对句,整散结合,既显示了古人的巍巍风骨,也用精炼之笔彰显论证的力量。凝练而生动的表达使文章更显文化底蕴。
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故乡林贤治①我不止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月光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种风味,粼光如荧光;月夜的笛声是美好的,还有潇潇春夜细雨,满枕蛙声……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声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地看我读书和写字……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⑤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⑥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⑦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世代相传的痛苦情结。⑧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⑨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取材于《平民的信使》,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作者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没有故乡。 |
B.文章第③段描写故乡的风物,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抒发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
C.作者认为农民不能安贫乐道,留守家园,含蓄表达了自己的吃惊和惋惜之情。 |
D.文中描写了农民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对农民改变命运的行动感到沮丧。 |
E.作者认为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因而城市永远年轻。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语句的含义。
①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
②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作者对“农民”“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请根据全文说说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
第⑤段中“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这句话你赞同吗?请联系现实生活谈一谈。(不少于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