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俞曲园   陶文瑜
“花落春仍在”,这一句话对于俞樾意义非常,如果要说明俞樾或者我们必须从俞樾一生的千言万语中选出一句话来,自然就是“花落春仍在”。
道光三十年,在京城科举复试的试卷上,有一道名为“淡烟疏雨落满天”的诗题,这是一幕笼罩着丝丝愁怨,显露了淡淡寂寞的景致;众多的考生借着这样的景致,抒发了“落花流水春去也”的情感,而俞樾意气风发写下了这一句“花落春仍在”。
这一句话说得很有气概,也十分精神。我听说的一则民间传说,说唐伯虎一副穷书生的样子,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将那儿趾高气扬的文人墨客损了一番,最后大家知道了这个人原来是唐伯虎,便在他离开之前说了一句“虎去山还在”,唐伯虎不假思索地回答:“山在虎还来。”“山在虎还来”和“花落春仍在”似乎是异曲同工。
我们不能说清楚,俞樾在写“花落春仍在”时的所思所想,我们只知道,俞樾在写下这句话的时候,绝对和曲园的故事无关,因为俞樾建造曲园,已经是写下了“花落春仍在”二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这一届科举,礼部的主考官是曾国藩,当时清廷刚刚和太平天国打完仗,正在恢复损伤的元气,而清王朝自康、乾的兴盛顺流而下,已经开始走向山雨欲来。在曾国藩眼里,“花落春仍在”成了弘扬主旋律的力作,因此他点了俞樾为部试的第一名。第二年有授予翰林院编修。之后,新登基的咸丰皇帝,对俞樾的才识比较欣赏,委派俞樾到河南出任提督学政。
这是一项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工作,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人才呢?俞樾动了一番脑子以后,将《四书》《五经》中的句子拆开了再拼成一道考题,别出心裁是为了能够考察到考生灵活掌握的应变能力,结果不少考生云里雾里不知所措和俞樾罢官还乡“永不叙用”。
“试题割裂经义”存的是“图谋不轨”的心思。这样向朝廷举报的,是御史曹登庸。这是一条死罪。为俞樾说情的还是曾国藩。
历史一向同情和袒护落难的才子书生,并对曹登庸之流给予义正辞严的脸色。但反过来想一想,《四书》《五经》是范文,更是当时朝代的纲领和宪法,俞樾犯的是“大逆不道”的罪过,曹登庸不举报,别人也会举报,纵然没有人举报或者朝廷网开一面,俞樾最公式的前程,无非是从才华横溢一腔抱负的书生,成长为空怀壮志碌碌无为的官吏。
这个转折就是“花落”,“花落”也是一种宿命。
从京城到苏州千里迢迢,决定俞樾走上这条道路的,是与他一同金榜题名的李鸿章,江苏巡抚李鸿章,聘请俞樾担任苏州紫阳书院的讲习。而俞樾走进苏州的这一刻,也就决定了自己生命中的春天依旧灿烂并且更显辉煌。
“门秀三千士,门高四百洲。”这是评说俞樾的一副对联,三千士说明桃李满天下,三千士包括了陆润、章太炎和吴昌硕。
苏州人称呼俞樾为俞曲园,建造曲园,是俞樾来到苏州十六年以后的事情,这时候的俞樾已是知名学者和国学大师,方有能力在马医科购得五亩田,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小园子。而在此之前,这么一位有名的导师和学科带头人,竟居无定所,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知识分子相对还是比较清贫的。而同为曾国藩门下的李鸿章已是声名显赫的达官贵人了,因此民间有“李少荃拼命做官,俞曲园拼命著书”的说法。
曲园是一座书斋园林,书斋园林的特点是园以人传,而一亭一廊,一水一石更像是线装书的字里行间。
曲园之中,俞樾讲学和会客的厅堂名为“春在堂”,依旧是“花落春仍在”的情绪,但这时俞樾已经明白了对他来说,人生的春天不是仕途功名,而是笔墨纸砚。
生无补乎时,死无关乎数,半辛苦苦,著二百五十余卷书,流播四方,是亦足矣;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安安稳稳,数半生三十多年事,放怀一笑,吾其归乎!
俞樾写自己的句子,现在刻成抱柱对,挂在“春在堂”上了。
解释下列词语。
景致:
义正辞严:
大逆不道:
指出下面句子所包含的修辞方法,并简析其表达效果。
清王朝自康、乾的兴盛顺流而下,已经开始走向山雨欲来。 
答:
俞樾命名“曲园”厅堂作“春在堂”时,依旧是“花落春仍在”的情节。试分别说明此句中“花落”“春仍在”的含义。
答:
曾国藩是与俞樾一生关系密切的人物。试概括曾国藩两次出手的情况和原因。
答:
文中画线的“生命中的春天”“人生的春天”各比喻什么?(不超过10个字)结合全文,试说明俞樾所作“春在堂”的一副抱对从哪两个方面总结了自己的一生?(不超过40字)
答:(1)
(2)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作为这篇散文的线索,“花落春仍在”在文中多次出现,起了很好的照应作用,使全文脉络十分清晰。
B.俞樾在试卷上写下了“花落春仍在”这一诗句,喻指大清王朝元气大伤,但仍气数未尽,故得曾国藩赏识。
C.“山在虎还来”和“花落春仍在”的异曲同工之处在于,都表现出有才能的读书人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情绪。
D.俞樾对科举试题的改革,目的是为国选才,可是,连这样改良主义的行为,清朝统治集团也难以认同。

E.将李鸿章与俞曲园作比较,目的是批判李鸿章的为官之道,弘扬俞曲园的治学精神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小题
谢 天
(台湾)陈之藩
在小时候,每当冬夜,我们一大家人围着个大圆桌吃饭。我经常坐在祖母身旁,祖母总是摸着我的头说;“感谢老天爷赏我们家饭吃。记住!饭碗里一粒米都不许剩,要是糟蹋粮食,老天爷就不给咱们饭了。”
刚上小学的我,正念一些打倒偶像、破除迷信的课文。我的学校就是从前的关帝庙,我的书桌就是供桌。我曾给周仓戴上眼镜,给关平画上胡子。祖母的话,老天爷什么的,我觉得是既多余,又落伍的。
不过,我却很尊敬我的祖父母,因为这饭确实是他们挣来的,这家确实是他们建立的。我感谢面前的祖父母,不必感谢渺茫的老天爷。
祖父长年在风雨里辛劳,祖母每天在茶饭里刻苦,他们明明知道要滴下眉毛上的汗珠,才能捡起田中的麦穗,可为什么却要谢天呢? 我,一个小孩子,混吃混玩,我为什么却不感谢老天爷?-——这个问题,在我的心里一直是个谜。
直到前年,我在普林斯敦浏览爱因斯坦的《我所看见的世界》,才得到一种新的领会。
我在读这本书时,看到了爱因斯坦对谢天的看法。比如:在与原子始祖波耳的争辩中,爱因斯坦不忘赞美波耳;在数学大师劳伦兹的纪念会上,他谦卑的致词更使人动容。我忽然发现爱因斯坦想尽量给人一个印象,即《相对论》不是甲发明的,就是乙发明的,好像与爱因斯坦本人不相干似的。就连《相对论》本文中,爱因斯坦也会忽然天外飞来一笔:“这如不是劳伦兹,就不能出《相对论》!”像爱氏这种不居功的态度,实在是史册中少见的。爱因斯坦感谢了这位,感谢了那位,感谢了古人,感谢了今人,就是不提他自己。
我就想,为什么立功者偏不居功?像爱因斯坦之于《相对论》,像我祖母之于我家。
几年来自己到处奔波,挣了几碗饭吃,作了一些研究,写了几篇学术文章,真正做了点事以后,才有了一种新的觉悟,即是无论什么事,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因为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就感谢天罢。无论什么事,也需要先人的遗爱和遗产,众人的支持与合作,机会的等候与到来,这些缺一不可。越是真正做过一点事,越是感觉到自己贡献的渺小。
于是,创业的人都会自然地想到上天,而败家的人却无时不想到自己。
------(有删节)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的开篇显得平淡,甚至有俗套之嫌,但作品的主题却深刻而富有哲理。寓深刻
于平淡,融哲理于浅显,这正是本文的一大特点。
B.本文的结构方式是先分后总。第一、二部分是分说,分别从祖母和爱因斯坦两方面
说明人们对“谢天”的态度;第三部分则总结,得出结论。
C.本文以“谢天”为线索,将祖母、“我”及爱因斯坦对“谢天”的看法等三个材料组
织起来,从而使作品思路清晰,结构严谨。
D.对比手法的运用,也是本文的一个艺术特点。比如作品通过祖母与爱因斯坦对“谢天”

的看法的对比,赞扬了爱因斯坦的伟大人格。
E.用“给周仓戴上眼镜,给关平画上胡子”的材料,表现“我”的幼稚无知,为下文
觉得祖母的话“是既多余,又落伍”作好了铺垫。
“我”对“天”的看法,前后有什么改变?用自己的话回答。(4分)
(1)原来,“我”以为“天”是指
(2)后来,“我”以为“天”应该是指
本文的线索是“谢天”,请从行文中分析本文是如何围绕“谢天”写出“我”的心态变化的?
、联系生活实际(或自身体验,或听闻的人、事),理解“创业的人都会自然地想到上天,而败家的人却无时不想到自己”这句话的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
城市需要完整的文化记忆
杨雪梅
4月6日,有媒体报道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粉房社区的梁启超故居面临拆迁,而在粉房琉璃街、潘家胡同一带,共有30余家会馆处在拆迁范围内。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回应称,粉房社区琉璃街115号为新会会馆旧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梁启超故居。根据规划,新会会馆将原址保留,日后将组织开展全面修缮,以恢复历史风貌并对社会开放。但根据文物普查,该地区除新会会馆等少数会馆外,大部分已不具备文物保护的价值。
在刚刚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国家文物局一直强调要做好北京会馆的全面普查、登记,确定其历史渊源以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对于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会馆建筑,应根据其价值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改善文物周边环境。可惜现在三普刚刚结束,相关统计还未公布,拆迁已然火烧眉毛地烧到了大批会馆。
北京的会馆文化是明清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的集中体现。在过去被称为“宣南”的地方,是北京会馆建筑最为集中之处,约占会馆总数的七成。会馆为士人的集结、交往提供了空间,也为学术的交流、文化的复兴准备了条件。
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历史前进的人物莫不与这里的会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林则徐曾住在蒲阳会馆;安徽会馆是由李鸿章一手建成的;甲午战争失败后,维新志士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分别住在这里的南海会馆、新会会馆和浏阳会馆;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北上与袁世凯会谈,曾五次莅临湖广会馆,改组同盟会,建立了国民党。还有绍兴会馆,在这里鲁迅发表了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并第一次使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北京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值得保护的东西太多了,七处世界遗产、近百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把这些都保护好就已经令相关单位疲于奔命。几个会馆、几处名人故居、几条胡同、几个四合院也许真的不算什么。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不同文物截然不同的命运——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和会馆由文物部门负责管理;但未列为任何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会馆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但一个城市的气质或者一种文化精神显然不能只指望在单个的“建筑”上体现,整体保护的概念已经是世界潮流,也被大家广泛接受。如果仅仅是孤零零地留住几个会馆,像一个孤岛一样被高楼大厦所包围,人们又怎能体会曾经的文化风雷?
城市总是在更新中发展。旧城的保护和更新一直是个难题,各地都在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模式,但大拆大建肯定是最不可取的一种。专家曾倡导采取“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原则,赋予胡同、名人故居、会馆等建筑以新的文化功能,让其逐步融入市民文化生活。现在这仍然是值得听取的好意见。
“昔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我们曾经在深厚的历史遗产中自由徜徉,感触先人的思想脉搏,只是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如何做才能将它们更好地传递给后人呢?
(2011年4月7日《人民日报》)
下列关于城市“完整的文化记忆”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单个的“建筑”不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气质或者一种文化精神。
B孤零零地留住几个会馆,人们就不能体会到北京曾经的文化风雷。
C城市整体保护的概念是世界潮流,已被大家广泛接受。
D对于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会馆建筑,应据其价值定为相应级别的保护单位,并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改善文物周边环境。
下列对文中划线短语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保护旧城与更新改造相结合,是城市发展的科学合理的模式。
B城市没有更新就得不到发展,这是为中外城市建设所证明了的真理。
C 采取“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原则,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最好办法。
D赋予胡同、名人故居、会馆等建筑以新的文化功能,让其逐步融入市民文化生活,这是当前文化城市发展的首选策略。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北京的会馆文化是明清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的集中体现,应当予以原样保留,决不能大规模地拆迁。
B拆迁几个会馆、几处名人故居、几条胡同或几个四合院并不算什么,只要把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和会馆管理好,照样能保存城市完整的文化记忆。
C会馆为士人的集结、交往提供了空间,也为学术的交流、文化的复兴准备了条件。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历史前进的人物都与这里的会馆有过千丝万缕的联系。
D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只有在城市深厚的历史遗产中自由徜徉,感触先人的思想脉搏,才能将它们更好地传递给后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
三儿站在名为“秋种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呆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唯一还站着的玉米至今还没有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籽粒饱满,产量高。
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的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浑浊的泪涌落下来。
“俺,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瘦瘦的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的好,才被乡政府招聘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的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吃了一顿饭。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种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
“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
“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儿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
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葱郁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缕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馨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地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呵!”乡长刚长出了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形式主义把它刨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整整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
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小说多次提到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有什么作用?
试结合文本分析概括“乡长”这一形象的特点。
小说写“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最后却主动留下“辞职书”,这样写会不会显得不合情理?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小题。(共13分)
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
刘梦溪
今天的国际与国内的现实环境、社会与经济与政治与文化的特殊景观,一句话,今天这样的时代,还需要读中国古代的经典吗?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的确是一个具有多重身份、多重性格的时代。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加以解读。比如你可以说,现在是一个大力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时代,是一个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是知识过剩的时代,当然也是一个文化垃圾充斥的时代;还可以说这是一个消解文字的时代,一个读图时代等等。
那么身处如此繁杂、令人眼花缭乱的时代,不用说中国古代的经典,宽泛些说,我们还需要读书吗?我是指文字的文本阅读,现在还有它的价值吗?
实际情况是,现在在我们中国,很多人已经不喜欢读书了。不读书的“理由”据说可以举出很多,可是我想说的是,文本阅读是不可缺少的。读书风气其实就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风气,甚至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的反映。因为读书不仅使人获得知识,还可以使人变得安宁,减少浮躁气。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可以说充满了浮躁气。扎扎实实做事情的人少了,走捷径、取巧的人多了。此种情况下,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尤为重要。如果说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的话,读书也应该成为今天的一种时尚。
那么我们应该读些什么样的书呢?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所谓“术业有专攻”是也。那么是否也有一些共同的书需要大家都来读一读呢?有的,这就是那些属于一个民族文化系统的典范之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本民族的文化经典。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也都有自己的文化经典,而凡是文化经典,就是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不仅本民族的人应该阅读,其他国家的人也应该阅读。
至于今天为什么还要读中国的这些经典?我想主要是为了文化传承的需要。如果你不想完全抛弃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那么阅读代表自己文化传统的典范性文本,是承继传统的一种必要的方式。其意义又不止于此。就个人的修养而言,阅读经典文本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朱熹就说过,读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人变化气质。读古人书、与古贤为伍,是一个人精神境界高尚的表现,可以提示人们不要堕入俗流。古人、古贤、古书,都是传统文化积淀的代称,接触多了,势必使一个人的气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很多人都发生气质的变化,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在个人,可以变化气质;对社会而言,可以转移风气。
当然现代社会是多元文化交错的社会,一个人不可能只接受单一的某一种文化,近百年来西方强势文化影响于东方、影响于中国,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也无须拒绝这种影响。只是当我们接受异质文化的时候,应该收拾好自己的文化主体,打点好自己的文化精神,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溶解在一起,那才意味着新的文化的诞生。现在仍有很多人把现代化和“西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自己的文化传统无法和现代性相衔接,这是一种过时的看法,不应让这种看法成为我们的文化导向。我们正在进行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有一个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的任务,我可以肯定地说,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造成全民族的阅读风气,首先是造成阅读经久不衰的本民族文化经典的风气。
(选自2003年11月26日《中华读书报》有删改)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错误的两项是()()

A.作者认为,虽然现在中国很多人不喜欢读书了,但是文本阅读还是不可缺少的。
B.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对于今天这个充满浮躁气的社会,显得尤为重要。
C.作者认为我们读书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也应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甚至还可涉猎外国文本经典。
D.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就是一种时尚。

E.读书的过程就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认为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
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传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仰  望
保罗·詹尼斯(美)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
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
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
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
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
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
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
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
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
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简析小说中乞丐形象的特点。
小说中“小狗”是怎样推动情节发展的?
小说以“仰望”为题,有何深意?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