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蚂蚁的本领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曾经这样描述蚂蚁:“蚂蚁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用化学喷剂惊扰和迷惑敌人并捕捉奴隶;织巢蚁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他太夸张了吗?没有!其实蚂蚁的本领远不止于此。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它就会修筑“公路”:亚马逊雨林中的蚁类,为躲避狂风暴雨,在树干上啃出一条条凹槽,或在平地用沙砾修筑成沟槽,作为它们的公路;蚂蚁是列队行进的,为解决相对而行或十字路口的交通阻塞,它们竟 “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交叉路口。    
别看蚂蚁的神经系统并不发达,就那么几个小小的神经元在一起,根本谈不上有头脑和思想,然而它们一旦成为一个整体时居然能够(     )、(    )、(     ),成为一部活计算机。它们无需图纸,也没有指挥和监理,但竟能齐心合力地设计并建造成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蚁丘。蚁丘的内部布局合理,空气畅通,温度恒定,各种设施齐备,其工程浩大令人惊叹:有上百个蚁丘相通,可长达数十米;有的如“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最高的可达6米,按其身高的比例,相当于人类300层的摩天大厦。蚂蚁王国的这般工程往往需要十余年的艰辛劳作,而工蚁的寿命不过两年,也就是说,需要几代蚂蚁的努力方可大功告成。天知道,它们是怎样保持一致的?
据考证,蚂蚁早在5000万年前就完成了类似人类的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现在地球上约有二百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类真菌的本领。它们不但懂得施肥、收割,还懂得利用树叶发酵产生的热量来保持真菌园的恒定的温度和湿度;甚至当它们种植无收时还会向邻居借贷!    
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几乎都怕火,但蚂蚁不怕,甚至可以灭火!科学家曾作过这样的实验:将点燃的蜡烛放在蚁穴顶上,开始它们似乎有点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只见无数蚂蚁前赴后继扑向火焰,用分泌出的蚁酸来灭火,经过66秒,一些蚂蚁牺牲了,但终于扑灭火焰。当再次重复这个实验时,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而且无一伤亡。    
蚂蚁,这种有着8000万年历史的“资深”家伙,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第三自然段中空缺处应填写的三个词语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思考、谋算、筹划 B.筹划、思考、谋算
C.谋算、思考、筹划 D.思考、筹划、谋算

对文中下列词语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2分)    

A.“它们竟‘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叉路口”中的“竟”表示“出乎意料”。
B.“现在地球上约有二百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真菌的本领”中的“约”表示“大概、估计”。
C.“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儿几乎都怕火”中的“几乎”表示“所有的”。
D.“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中的“就”表示“所用的时间短”。

文章开头引用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的这段话的目的是什么?(2分)
本文在说明蚂蚁的惊人本领时,是通过四个方面来具体表现的,请用四字词概括写出。(4分)  
(1) 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
(3)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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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遇见世上最好的爱
①请你一定相信,遇见了孩子,就是遇见了世上最好的爱。
  ②大学时的好友假期出游,顺路来看我,就在我家中住了几天。正遇上丈夫出差,孩子感冒,我忙得不可开交。几天下来,她感慨道:“看见你这样忙忙碌碌、身不由己,我是绝不敢要孩子了。”
  ③我一愣:“你都看见什么了?”她同情地说:“看见你一日三餐洗煮烧煎,比保姆还辛苦;看见你栉风沐雨,又接送孩子上学,又忙于工作,几乎变成机器人;看见你凌晨两点还不能安歇,要给孩子喂药喂水,像个苦役犯;还看见你的皱纹与眼袋,看见你无穷无尽的付出。”
  ④她叹息:“女人最好的年华就这样交付掉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你看我,工作时无忧无虑,出游时无牵无挂,多好!”我笑了,对她说:“你什么都看见了,可唯独没有看见我的快乐和幸福。”
⑤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半开玩笑地说:“你不是在自欺欺人吧?”
  ⑥我告诉她,儿子刚上幼儿园,第一次吃鸡翅时,才两岁半的他,将鸡翅藏在白衬衣的袖子里,晚上带回来要与我分吃。我至今记得,他津津有味地吸吮那半截鸡骨头的馋相。每每想起他衣袖上留下的那片鹅黄色油渍,我心里就会有一片淡淡的温暖。朋友若有所思,脸上不再是戏谑的表情。
  ⑦我告诉她,走在路上,儿子像个小小男子汉,懂得让我走在他的右边。他说:“妈妈是近视眼,我是千里眼,我来保护你!”过马路的时候,他会冲着车流大喊:“你们通通快让开,我妈妈要过马路了!”仿佛我是至尊至贵的女王,所有人都得谦恭礼让。母亲,就是孩子心灵国度里最值得敬爱的女王。朋友爽朗地笑起来,她说:“好羡慕你,女王陛下。”
  ⑧我告诉她,去年五月的一个中午,儿子很迟还没回来。在外环路上,我找到了他。这一路,槐花开得纯白如雪,幽香扑鼻,儿子正专心致志地往树干上写字,一棵一棵地。他对我说:“今天是母亲节,我没能买到康乃馨,就来到了这里。”花开得那么好,却有人采摘,儿子就用水彩笔写下了这些稚拙的留言:“这是我送给妈妈的花,请让它好好地开,不要摘。”望着这一路盛开的槐花,我知道,这是最好的母亲节礼物。牵着孩子的手,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听到这里,朋友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
  ⑨我告诉她,就在前天,我和儿子一起去医院验血。当医生宣布儿子和我是相同血型的时候,他一下子欢呼起来:“太好了,如果以后妈妈生病需要输血,就可以抽我的了!”旁边验血的人,还有医生,都感动地说:“有个这样的孩子,真好!”我平静地陈述完这些片段,朋友的眼睛却在刹那间湿润了。
⑩我对朋友说:“你没有看到,我在辛苦的同时享受到多少甜蜜,你也无法感受,我生命中最深的温暖。但请你一定相信,遇见了孩子,就是遇见了世上最好的爱。”朋友郑重地点了点头,露出了赞同的微笑。
第④段划线句中,“我的快乐和幸福”具体体现在哪几件事情上?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请赏析第⑧段划横线的句子。
这一路,槐花开得纯白如雪,幽香扑鼻,儿子正专心致志地往树干上写字,一棵一棵地。
你认为文中的儿子是怎样的一个孩子?
请分析选文第⑩段在文中的作用。
读完这篇文章后你有什么收获?(要求:紧扣文章内容谈感受,不少于30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有些人 张晓风
①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②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那天,放学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③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④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⑤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⑥“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⑦“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⑧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⑨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黝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⑩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⑾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占据了我的心,他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⑿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⒀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⒁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⒂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⒃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
⒄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选自《张晓风经典散文集》,有删改)
文章共写了我记忆中的四个人,请补充女老师和中年人让我觉得难忘的原因。
①女老师:
②米店的胖女人:对诚信、良知的敬畏
③衣衫褴褛的中年人:
④代数老师:对学生负责,真心为学生好,体现了"君子谋道"的精神。
品味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妙处。
⑴“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
⑵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文章⒂段写到:“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请结合文章,说说你的对这句话的理解。
从内容和结构上分析文章第⒄段的作用各是什么?
内容上:
结构上:
通读全文,你认为题目所说的“有些人”指的是什么样的人?并结合生活实际,列举一个你生命中的“有些人”。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文后题目。
清淡出尘马国福
①某夜,独坐窗前,孤寂之时,翻看以前的读书笔记,无意中看到清代学者朱锡绶《幽梦续影》中的几句话:“素食则气不浊,独窗则神不浊,默坐则心不浊,读书则口不浊。”好诗如清风,佳句似佳茗,细细玩味,顿觉神清气爽。遂把这几句箴言发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很快给我回了八个字“从容入世,清淡出尘。”
②好个“清淡出尘”,恰似一轮窗前明月,朗朗映我心;宛如一剪河堤绿柳,映辉于蓬筚;就像一缕三月的清风,一扫胸中烟尘。
③在尘世中奔走追逐的我们,从容入世不易,清淡出尘更难。练出这样的胸襟和淡然之气,需要怎样的豁达啊!每天,在纷繁的生活中困顿着、烦恼着、矛盾着、徘徊着、计较着,越是计较烦恼越多,烦恼越多牵绊越多。希望自己生命的底色有大红大紫的那份绚丽荣耀,有大富大贵的那份体面奢华。殊不知,生命这枝莲花越是艳丽,越接近凋零。唯有清淡如菊的生命之花,才于人生花园的角落淡然开放,为平凡的生活增添一分持久的芬芳和色彩。
④绚丽之色、富贵之气、理想之光,说到底是人的一种或近或远的欲望。我们中间,大多数人就像是一只被劫持的船,被自己的欲望劫持的船。我们眼里只有目标,只有彼岸,只顾及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而全然忽略了河岸边弱柳扶风的闲情雅致,天空中云朵飞翔的曼妙情怀,远山上峰峦叠嶂的磅礴气势。人生的初衷一旦偏离方向,被虚荣掩饰,让浮华蒙蔽,很可能到头来收获的是一把眼泪,一声被暗礁伤害的叹息。有时候,常常听有的人感慨自己活得很苦很累,我想苦也罢,累也罢,都是咎由自取。因为,一个人如果顾虑太多欲望太多,心境就会变得很复杂,最终收获的只能是疲惫、困顿、劳累。所以,我们最终的结局就孕育在自己对人生所持的态度当中。
⑤素食、独宿、默坐、读书,都是淡的;而繁华、幸福、财富、目标都是浓的。炫目诱人的东西最容易沾尘蒙灰,清淡疏朗的空间很利于出尘去灰。在沾尘蒙灰与出尘去灰之间,蕴藏着人性的许多色彩。我们痛苦的根源在于为了那些缤纷炫目而逾越了清淡和浓烈之间的距离。很喜欢赵朴初老人的一首诗:“七碗爱至味,一壶得真趣。空持千百偈,不如吃茶去。”;也喜欢我觉得这种胸怀就是一种清淡。返璞归真领略乾坤风云,气定神闲足以让人忘世。这是禅,是清淡,是超然。
⑥清淡上路,心中的烟尘少了,没有过多的心机,重负变轻了,步履因此轻松,心胸因此豁达,淡到极至,尘世的历练让我们的内心不断贴近本真,让灵魂归于成熟、稳练、超然,这未尝不是活着的一种至高境界。
(摘自《中学语文》2011年第8期,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请分析第④段划线句主要运用的论证方法及其作用。
请依据前后文划线句的提示,在第⑤段横线上为文章补充一个道理论据。
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炫目诱人的东西最容易沾尘蒙灰,清淡疏朗的空间很利于出尘去灰。”这句话中划线词的意思。
(1)沾尘蒙灰
(2)出尘去灰
有人认为现代社会提倡乐于助人的“雷锋精神”与这篇文章超脱世外的“清淡出尘”的观点是矛盾冲突的,你赞成这种看法吗?说说理由。

阅读苗苗的《细品炊烟》,回答文后题目。
在最近的一次搬迁中,我来到了城郊定居,得以吟赏炊烟。炊烟和青天、夕阳一起,组成了打动人心的乡村意境。
在我的想象空间里,炊烟是一个村落的气息,一个村落的召唤,一个村落的灵魂。炊烟应该与季节无关,它仅与乡村相伴。但当我近距离地感受炊烟,却发现它竟和季节有关。春天的炊烟,有的是青青的野菜芳香,而秋天的炊烟,安静,轻盈,古老,却多了一份金黄的浓烈,冬天的炊烟,更多了家的暖意。今年晚春,我常于某一天用心去吟赏,发现晚春里感受炊烟,就像邂逅在水一方的伊人红颜,袅袅婷婷,缥缥缈缈,虽然不知蒹葭何处,却足以让你心动。
时代确实发生了变革,炊烟和老牛一起,正慢慢成了一个陈旧的故事。许多农家的灶火暗了下去,灶洞里没有了红色的热闹,显得冰凉而孤独。傍晚,我漫步乡间,眼睛里掠过了碧绿的田野,掠过了低矮的乡村老屋,掠过了放学的欢快的孩子。而最让我惊喜的,是偶尔一个低矮的乡村老屋上,竟升起一缕长长的炊烟,想象着放学的儿童望见自家屋上的炊烟,也就望见了厨房里的母亲,望见了从田间回来的父亲。
炊烟,是乡村原始古朴的风景,它因家而诞生,因家而美丽。我带着诗意的心情去欣赏炊烟:低矮的房舍是炊烟的老家,寥廓的天空是炊烟的归宿,绿树灌丛是炊烟的衣衫,小河流水是炊烟绵长的思念。炊烟、村落、绿树、小溪,就是这样一些自然元素,勾勒出一幅古朴悠远的乡村风景画。我们可以在梦里追忆烟雨江南轻盈如水的柔美,还有朦胧炊烟下放歌的纤纤女子的柔媚;我们在心灵的画布上重见旷野村落炊烟的飘逸,还有袅袅炊烟下村姑灿烂羞涩的笑脸。
因为炊烟,我想起了外婆。童年的每个假期,我都去到乡下,看男人的锄头和扁担把粮食从地里挑到了家里,女人的菜刀和锅铲把粮食变成了食物。炊烟日复一日地升起,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乡村。外婆用一种最质朴的生命方式,送给了我平淡而温暖的假期生活。
炊烟是一道风景,更是一个温暖的故事,一段如诗的岁月。那曲线优美的身姿勾起的不仅是对它的回忆,更是对乡村和土地的依恋。
炊烟是乡村最后的牧歌。而今,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炊烟正从乡村慢慢淡去。而我却像一个长不大的乡村孩子,常常在暮烟四起时寻找它、欣赏它……
作者为什么说“炊烟是乡村最后的牧歌”?流露出作者怎样的感情?

阅读丁立梅的《她不是一棵树》,回答文后题目。
①我是在丽江古城看到那个女人的,靛蓝的大褂,靛青的裤子,腰系百褶围腰,典型的纳西族装扮。女人很老了,皮肤松弛,多褶皱。她盘腿坐在一角檐下,守着一堆绣花鞋垫,对着熙来攘往的人群,风吹不动,像丽江河畔的一方石,抑或檐上的一块砖,身边的热闹世界,仿佛与她无关。她的身上,充满无法言说的古朴和沧桑。
②我承认,这样的沧桑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身边的游人,亦有停下来看她的,他们在她的小摊前弯下腰去,看看,却并不买。抬首就是一个店,更精美的东西,里面多的是。
③我举起手里的相机。飞起的檐,赭色的木门,檐下的红灯笼,还有这个老妇人,这实在是个很不错的画面。我甚至想,如果拍摄效果好,就把它放进我的游记里当插图。就在这时,突然从人群里冲出一个小孩儿来,小孩儿七八岁,黑且瘦。他斜背着一个网兜,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空饮料瓶。小孩儿几步就冲到檐下的老妇人跟前,伸出胳膊挡在前面,眼睛亮亮地对着我,口齿伶俐地说,不许拍!
④我吃了一惊,没明白过来。我说怎么了,手里依然举着相机。
⑤小孩儿一看,急了,直视着我,再次强调:“不许拍!她不是一棵树!”
⑥我震动了。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啊,她又不是一棵树,我怎么可以随便拍呢?我放下举着相机的手,对小孩儿抱歉地笑了笑。小孩儿松了一口气,却仍盯着我,仿佛怕我偷拍。
⑦我看他实在可爱,开玩笑地问他:“那么,我可以拍你吗?” 他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回答得倒爽快,说:“可以。”不过,他伸手一指老妇人脚边五颜六色的鞋垫,坏坏地笑,说:“你得先买一双老奶奶的鞋垫。”
⑧我问:“为什么呢?” 他答:“因为你刚才侵犯了她,算是向她道歉。”
⑨我笑,照他说的做了。他很高兴,挺配合地让我给他拍了一张照片。我故意问他:“你也不是一棵树呀,为什么让我拍? ”“因为你问过我可不可以呀。”小家伙响亮地回答,而后跑进人群里,像条小泥鳅似的,转瞬不见了踪影。我愣在那里,为一颗小小的心里住着的尊严。
⑩那以后,我又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管到了哪里,我都不会再轻易把别人捕捉进我的镜头。因为,她不是一棵树,我没有权利侵犯她。
选文第①自然段中写人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分别用一个词语,概括出作者被小男孩阻止拍照后的心理变化的过程。
答:()→()→()
“我愣在那里,为一颗小小的心里住着的尊严”,你认为句中为什么用“住着”?
联系全文,说说标题“她不是一棵树”的含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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