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天地苍茫一根骨
庞进
司马迁的祠墓在陕西的韩城市。祠内有他的塑像:束高发,穿红袍,长眉入鬓,双目炯炯——那眼神,有穿透历史烟云的明晰和超凡入圣的穆然;显著的还有那一袭长及心胸的须髯,给人一份文人的傲岸和学者的庄重。据说,人受过宫刑,胡须会随之脱光,而这尊塑像,依然大须飘拂——这大概是民意使然了:你皇上要把一个血性须眉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可在我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个人依然是男子汉,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男子汉!
仔细看,司马迁的塑像是稍稍有些斜的,头向北方偏着。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北方的苏武庙,因为这位在北国牧了十九年羊的汉朝使臣,和司马迁是肝胆相照的僚友。另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李陵,这位大汉名将的被迫降敌,正是司马迁罹祸的原因啊。我是倾向于后一种说法的,我甚至觉得“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的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的。不错,司马迁是一个有骨气有血性又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文人,这样的文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社会的良心。当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重创十万敌骑的消息传到长安时,汉武帝刘彻是笑眯眯的,公卿王侯们也纷纷“奉觞上寿”,好听话说得长乐宫的麻雀都似乎要变成翩翩起舞的宫女。不料几天后,李陵终因矢尽粮绝,寡不敌众而被俘降敌。消息传来,全朝廷都哑巴了,刘彻更是“惨怆怛悼”,脸吊得像经了霜的秋茄子。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朝堂上,刘彻目扫群臣。群臣或面面相觑,诺诺唯唯;或言李陵该千刀万剐,夷其九族不足以抵罪。当刘彻对这样的看法眯目点头的时候,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他说李陵平时克己奉公,身先士卒,有国士之风。此次出征,孤军奋战,血染寒山,英勇可嘉。降敌是一时无奈,日后有机会,他还会报效汉朝的。“好你个司马迁,”刘彻震怒了,“你竟敢替叛贼说话,谁给你的胆量?”
现在看来,司马迁充其量不过是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己。然而,问题倒不在于公道话本身,而在于竟然有人敢于站出来说公道话。社会良心和专制强权在这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在刘彻的心目中,做臣子的差不多是一群牛马,鞭子下驮拉耕作,唯主子鼻息是仰,哪里有你人模人样地站在我的对面说什么公道话的权利?
对武帝刘彻,司马迁曾经抱有幻想。做太史令,他异常勤奋,总想博得武帝的欢心。即使站出来为李陵辩护,也是见皇上满脸的“惨怆怛悼”,禁不住效一番“款款之愚”。然而,残酷的现实粉碎了文人的天真,他终于明白了:刚直不阿的书生和专横残暴的帝王是冰和炭、玉和泥。于是,不再幻想不再幽怨,为了“草创未就”的《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理想和事业,他咬牙吞血,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苦难,“就极刑而无愠色”。至此,司马迁实现了一个转变,一个御用工具向独立人格的转变。从此,一个书生走到了一个帝王和这个帝王赖以存在的庞大体制的对立面。你可以摧残我的肉身,但你摧不毁我的抱负;你可以夺取我的生命,你却打不倒我的精神。我就要谱写一部世上从来没有的大书,让这个民族记住司马迁,让这个世界记住司马迁!也让你刘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文人,什么是文人的肝胆。寒凝春华发,血沃劲草肥。炼狱淬火,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
好一根骨头啊!即使面对一百个汉武帝,一千次酷刑,一万回磨难,这根骨头也不会酥软,绝不酥软!
(选自《当代散文精品》,有删改)下面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 )( )
A.标题“天地苍茫一根骨”运用了借喻的修辞手法,既体现了司马迁命运的悲剧色彩,又突出了他的不屈精神。 |
B.作者对司马迁塑像的描写着重突出了他的眼神和胡须,表现了他的精神风貌,展现出人们心目中理想化的司马迁的形象,生动而传神。 |
C.作为短小精简的传记,文章第一段通过写塑像介绍了司马迁的身世和经历,直入了文章的中心事件,凸显了人物精神,是人物传记的典型笔法。 |
D.“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句中的“我们”表现了作者对司马迁由衷的敬佩及为我们的民族有这样的文人而自豪的思想感情。 |
E.“替叛贼说话”“震怒”了武帝终至“就极刑”,归根到底是司马迁文人性格使然,刚硬而敢于说真话,不人云亦云,他的悲剧其实是他性格的悲剧。“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其中的“提升精神”和“一根骨头”分别指什么?
答:提升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骨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结尾处,集中点染了司马迁的风骨与精神,对我们今天确定人生价值、成就事业颇有启发与补益。请结合全文,选择两个方面,对他的人格与精神进行评析。(6分)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3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作者一开始以平淡的闲聊口吻叙述陈小手是一名男性产科医生,出诊时喜欢骑一匹白马,为同行不屑而不在乎等,这样平实的叙述有何作用?
结合作品,简要分析陈小手这一人物形象。
作者以“团长觉得委屈”结束全文,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有人说汪曾祺对自已笔下的人物有着强烈的爱憎,你同意吗?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母亲从身体和心理上给婴儿以爱和关怀,父亲则从孩子六岁左右开始,树立自己的权威并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的路。 |
B.母亲应在生活上处处给孩子以安全感,而父亲则应教育孩子自己面对生活并设法克服人生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
C.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常常惶恐不安,害怕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亲则表现出对孩子成长的宽容和耐心。 |
D.好母亲期待孩子成长并鼓励孩子自立,好父亲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并最后使孩子脱离父亲的权威成为自己的主人。 |
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母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孩子一如既往的无条件的爱。父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犯错的孩子有条件的予以谅解,二者是相互对立无法统一的。 |
B.成熟的人不再同自己的父母形影相随,而是在内心更加依恋父母。 |
C.成熟的人以自己的爱的能力为基础发展母亲的良知,同时又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力为基础发展父亲的良知,最终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 |
D.一个人如果片面地发展父亲的良知,就会失去自我判断力,如果片面地发展母亲的良知,就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这两者都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周朴园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
鲁侍萍她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她了。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她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
鲁侍萍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侍萍我姓鲁,老爷。
周朴园(喘出一口气,沉思地)侍萍,侍萍,对了。这个女孩子的尸首,说是有一个穷人见着埋了。你可以打听到她的坟在哪儿么?
…………
鲁侍萍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周朴园(惊愕)什么?周朴园把年轻的侍萍说成是“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其目的是
A.赞扬侍萍,表达自己对侍萍的眷恋之情。 |
B.明为赞扬侍萍,其实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 |
C.说侍萍很高贵,是为了衬托自己的地位,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
D.为自己开脱,并表达自己的愧疚之情。 |
三十年后,周朴园对侍萍仍念念不忘并不断向别人打听其下落,对这种怀念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是人之常情,因为他对鲁侍萍很有感情。 |
B.是做给别人看的,目的是要借此强化他在家庭与社会上的地位和声誉。 |
C.是真诚的,因为从前的侍萍美貌贤淑,而现实的家庭生活不如意,加上他做了亏心 事,一直受着良心的谴责。 |
D.极为复杂,既有对从前美貌贤淑的侍萍的怀念,又有忏悔的表示,也是为了美化自己。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夜读岳飞
李元洛
窗外,江南的春雨潇潇。远处高楼上五彩霓虹灯明灭不定,近处有流行音乐在卡拉OK泛滥新潮。我独坐书房,像独守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孤岛,挑灯夜读八百年前的岳飞。
我读岳飞手书的诸葛亮前后《出师表》。丞相祠堂何处寻?多年前有缘去四川成都,刚刚从杜甫《蜀相》诗中走进去,便在武侯祠的回廊上被镇住了。回廊壁上嵌着两块硕大的青色石碑,镌刻的正是诸葛亮的前后《出师表》。我平日也读过不少碑帖,最令我五内如沸的莫过于这一方了。那遒劲奔放的行草,喷自一管八千里路云和月中的凌云健笔,涌自一位英雄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激烈壮怀。巴山楚水,万叠千重,我无法将那碑文搬回家去,只能将它藏在心中。数年之后,我专程拜谒谭嗣同的家乡浏阳,竟然在浏阳的书店买到新出版的《岳飞书前后出师表》。谭嗣同是封建末世的奇男子,岳飞是名标青史的伟丈夫,我的遇合冥冥之中有什么天意吗?我庆幸我的夙愿于斯时斯地如愿以偿。
今夜,窗外是潇潇的江南春雨。我没有去凭栏,我耽读岳飞书于《出师表》之后的“跋”:“绍兴戊午秋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遇雨,遂宿于祠内。更深秉烛,细观壁间昔贤所赞先生文词、诗赋及祠前石刻二表,不觉泪下如雨。是夜,竟不成眠,坐以待旦。道士献茶毕,出纸索字,挥涕走笔,不计工拙,稍舒胸中抑郁耳。”我的耳边,敲响岳飞八百年前在南阳武侯祠听到的雨声;我的眼前,红起岳飞当年夜深不寐时点燃的烛光。岳飞他瞻仰武侯祠而泪下如雨而坐以待旦而挥涕走笔,这不是一种精神人格上深刻的领悟、沟通和激动吗?一位,少年时母亲就在他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的叮咛;一位,在危急存亡之秋向历史和苍生作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出师表》)的表白,虽然异代而不同时,这却是一个心忧天下的灵魂和另一个心忧天下的灵魂的隔代相呼,是一颗高贵的心和另一颗高贵的心的遥相感应。八百年后的今日春夜,我侧耳倾听的是江南夜雨,更是那英雄二重奏的铿然和鸣。
稍后于岳飞而呼吸在同一个时代的陆游,对《出师表》也赞美不已:“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书愤》)“出师一表通今古,夜半挑灯更细看。”(《病起书怀》)《出师表》的具体指涉,也许离我们已经太遥远了,今天夜半我挑灯仔细看的,是和我们仍然十分亲近的岳飞的事迹。有一回,岳飞和一群文人学士谈及纷乱的时局,有人提出“天下纷纷,不知几时才可太平”,岳飞有名的回答传于后世,直到今天仍然掷地作金石之声而振聋发聩:“只要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天下自然就会太平!”当今之世,钱潮动地,欲浪拍天,芸芸众生对财神的尊敬不是远远超过了对其他所有的神明吗?岳飞登坛拜将,身居高位,但自俸仍然甚俭,全家仍然是布衣粗食,他无论平时或战时也仍然和士卒同甘共苦,这样,岳飞的部队上下一心,真正是“战无不胜”,连强敌也无可奈何地惊呼“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今天,人欲与物欲一起横流,穷乡僻壤仍然饥肠辘辘,酒楼宾馆有的人却挥公款如挥泥土。
窗外,今夜已潇潇雨歇。在商品狂潮的惊涛拍岸声里,在现代的滚滚红尘之中,我再一次夜读八百年前的岳飞。我读人的傲然脊梁,读民族的浩然正气,读历史的巍然丰碑。文章的标题是“夜读岳飞”,联系全文看,“读”这个词有哪些含义?
文中为什么说岳飞是“名标青史的伟丈夫”?请用简要的语言举例说明。
作者写自己在书房挑灯夜读,为什么还要提及明灭不定的五彩霓虹、泛滥新潮的流行音乐、商品狂潮的惊涛、现代的滚滚红尘等?
在作者看来,岳飞拜谒武侯祠而挥涕走笔,是“英雄二重奏的铿然和鸣”。请结合选文相关内容及下面的几则链接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链接材料:
(1)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诸葛亮《前出师表》)
(2)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蜀相》)
(3)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岳飞《满江红》)
(4)岳飞抗金的志业,不但受到赵构、秦桧君臣的忌恨迫害,而同时其他的人,如大臣张浚,诸将张俊、杨沂中、刘光世等,亦进行阻挠,故岳飞有曲高和寡、知音难遇之叹。(缪钺《岳飞<小重山>》)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假使有钱,他便去押牌宝,一堆人蹲在地面上,阿Q即汗流满面的夹在这中间,声音他最响:
“青龙四百!”
“咳——开——啦!”桩家揭开盒子盖,也是汗流满面的唱。“天门啦——角回啦——!人和穿堂空在那里啦——!阿Q的铜钱拿过来——!”
“穿堂一百——一百五十!”
阿Q的钱便在这样的歌吟之下,渐渐的输入别个汗流满面的人物的腰间。他终于只好挤出堆外,站在后面看,替别人着急,一直到散场,然后恋恋的回到土谷祠,第二天,肿着眼睛去工作。
但真所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罢,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他倒几乎失败了。
这是未庄赛神的晚上。这晚上照例有一台戏,戏台左近,也照例有许多的赌摊。做戏的锣鼓,在阿Q耳朵里仿佛在十里之外;他只听得桩家的歌唱了。他赢而又赢,铜钱变成角洋,角洋变成大洋,大洋又成了叠。他兴高采烈得非常:
“天门两块!”
他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打起架来了。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他才爬起来,赌摊不见了,人们也不见了,身上有几处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几拳几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对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钱不见了。赶赛会的赌摊多不是本村人,还到那里去寻根柢呢?
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而且是他的——现在不见了!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罢,总还是忽忽不乐;说自己是虫豸罢,也还是忽忽不乐: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
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他睡着了。
(节选自鲁迅《阿Q正传》)为什么说“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他倒几乎失败了”?
选文最后说“他睡着了”应怎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