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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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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学是国学吗?
什么是国学?照我的看法:国学就是“六艺”之学,就是诗、书、礼、乐、易、春秋。所以一般的诗文写作,不应该包括在国学的范畴之内,那是另外的功夫。写诗,写文章,这不是国学。古文念得好,现代的文章就能写好。没有古文的功底,现代的文章也写不好。古诗文里边,有道,也有学。诗本身就是一种修养。但古人还会问他背后的“学”好不好,学问怎么样。所以古人把诗看成学的别体,不看成学的本身。诗就是你的“学”,对不对?不一定对。当然,学问好,诗的格调也会不同。所以,古今的大家,为什么诗好?是因为学问好。有人也会写诗,平仄韵律对仗,一点挑不出毛病,可是背后没有学问,没有德范的支撑,就索然无味。缺了这两条,诗的价值就降低了。我称赞范曾先生的诗,是因为他的学问根底好。我们两个讲得来,是因为他的诗背后的东西,能和我相通。为什么很多人的诗达不到这样的水准境界?是学问的限制。范先生的学问,有家学传统。他的诗,是直接从范伯子来的。
诗分唐宋。唐诗阔大,各种流派,边塞也好,山水也好,写实也好,浪漫也好。可是,到了宋代,诗与唐代完全不同风格了。所以有人说,唐后无诗。这话对不对?唐后无唐诗,但是有宋诗。宋代的诗开了中国诗学的新生面。苏东坡、黄庭坚的诗,也是前无古人。还有诗余做补充。宋代的词又开出另外的新局,各大家都出来了。苏东坡、欧阳修、李清照、陆游、辛弃疾。宋代的诗,与禅宗有相当的结合。无禅就无宋诗。唐那样的阔大,已经打开那样大的局面了,盛唐格局大得不得了。宋诗又开出这么一个新格局来,它跟思想结合得更好了,跟宋代思想最高的点、跟宋代理学相表里。
宋代理学根本的贡献,在于它不单是对孔孟的继承,还吸收了佛教特别是禅宗的思想,也吸收了道家和道教的思想,成为宋代理学。陈寅格把宋代理学称作“新儒家”,因为它跟先秦,跟汉代不一样了。新在哪里?在于它吸收了各家的思想,形成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奇观,一个大的思想汇流,所以不得了啊!朱子的学问,包括二程、周、张,都了不起。这是宋代思想的大格局。以诗来讲,宋诗的地位同样是很高的。讲中国诗的历史,唐了不起,宋也了不起。元代的诗其实也很了不起,像元遗山元好问,他的诗也了不起。明诗能轻视吗?明诗又是大家辈出。明诗有什么特点?明诗是返唐的,重新回到唐。明代的诗有唐诗的余韵。清诗又开一新局,清诗是返宋的。从清诗可以看到宋诗的神韵,最典范的代表就是晚清同光体诸大家。他们不是一般的返宋,他们得宋诗的神韵和一些基本的规制,形成了一个流派。
判断诗的好坏,跟学连在一起。有学问的诗跟无学之诗,是完全不同的。有学问的诗,味道深远,有学问衬底,故深。所以陆游讲,功夫在诗外,主要是学问。学问的累积如何,决定了诗的基本面貌。
《诗经》里的诗,和后来的文人诗歌写作,不能同日而语。《诗经》经过孔子的删订,温柔敦厚思无邪,有大公大德存在。中国过去的大学者的文集,一般都是把“学”,比如解《易》,解《语》、《孟》,研究《诗经》的传注什么的,放在文集的前头,末编才是自己的诗文。过去很少有大学者不会写诗的,这是中国学问的一个传统。当然有的写得好,也有写得不够好。但是诗文和“学”的轻重不一样。他们一般都不把诗文看成“学”。
作为“六经”之一的《诗经》,跟后来文人雅士写的诗,是不同的概念。《诗经》是中国人文的源头,它的博大渊雅,是后来任何一个单独个人无法达到的。《诗》三百篇,已经成“经”了。它不仅是儒家的基本经典,也是中国学术的基本经典。不管是李白和杜甫的诗,还是苏东坡和黄山谷的诗,它们都不能叫“经”。区别就在这里。《诗经》所以被称为“经”,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礼仪德范、精神价值在里面,是可以作为中国人修身的教材的。古人蒙学开始,一般先念《诗经》,绝不是先念唐诗、宋诗。即使到了明朝清朝,发蒙的时候,也是先念《诗经》,绝不是先念唐诗、宋诗。先念苏东坡的诗,是要挨打的。李白、杜甫、苏东坡,词曲,白话小说,是自己偷偷念的书。《诗经》进入了学校教育,李白、苏东坡不能。《诗经》与后来的学者文人写的诗,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彼此的地位价值不一样。《诗经》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渊薮,是诗学的源头。我们不能说,杜甫、李白是中国文化的渊薮。他们都是中国文化的流裔。诸子百家、四部的学问,都是“六经”的流裔,诗文更是流裔的流裔了。
(摘自刘梦溪《国学与诗学》)
关于“学”与“诗”的表述与原文意思一致的一项是

A.国学念得好,诗歌文章就能写好。没有国学的功底,诗歌文章也写不好。
B.古人诗可以看成学的别体,但是不看成学的本身的见解有道理。诗就是“学”的说法有道理但不一定对。
C.作者称赞范曾先生的诗,是因为范曾先生的学问根底好,还因为他的诗背后的东西,能和作者相通。
D.古今的大家,诗好实质就是因为学问好。骨子里没有学问,也就没有德范的支撑,当然诗就索然无味。

下列有关唐宋明诗的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有人说,唐后无诗。这话是有道理的,但是不完全正确,唐后无唐诗但是有宋诗。
B.宋代的诗开了中国诗学的新生面,苏东坡、黄庭坚的诗,也是前无古人。宋代的词,又开出另外的新局,出了很多大家。
C.宋诗开出这么一个新格局来,地位同样也是很高的。宋诗跟禅宗思想、宋代理学相表里结合得很好了。
D.明诗是返唐的,重新回到唐。明代的诗虽不是唐诗但是有自己的特点,有唐诗的余韵。

下列对原文的分析和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诗》三百篇之所以成为“经”,是因为它不仅是儒家的基本经典,也是中国学术的基本经典。
B.《诗经》里的诗经过孔子的删订,温柔敦厚思无邪,有大公大德存在。和后来的文人诗歌写作,不能同日而语。
C.中国过去的大学者的文集,一般都是把“学”放在文集的前头,末编才是自己的诗文。这表明过去的大学者们一般都不把诗文看成“学”。
D.不管是李白和杜甫的诗,还是苏东坡和黄山谷的诗,它们都不能叫“经”。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诗不是儒家的基本经典中国文学的经典。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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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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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与阅读的复杂关系
近视是一种颇为神秘的现象,科学家们还不能确切地说出造成近视的原因。有关的遗传学研究表明,在近视比较严重的家庭里,近视确实能够遗传,可是谁都搞不清楚内在的原因。最近,美国眼科医生道格拉斯·弗雷德里克又重新提出丹麦眼科医生恩斯特·戈德史密特早在1990年就提出的理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戈德史密特医生对近视问题作过全面的研究。他举过这样一个例子:芬兰北部的拉普人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还生活在远离现代文明的纯朴环境中。他们捕鱼狩猎,只有在织补渔网和吃鱼的时候才会近距离地看某个物体,眼睛不需要经常地调节焦距,因而不易疲劳。那时候,芬兰北部的近视率只有1%。后来,拉普人的孩子开始读书写字,到1982年的时候,这一地区的近视率已经上升到12%。这就是戈德史密特医生最早提出的“过早阅读使人近视”的理论依据。
现在,弗雷德里克医生再次提出这种看法。他在《英国医学杂志》周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其中说:“有关的新数据表明,小时候的视觉经历,眼睛所承受的负担,影响一个人眼睛的生长以及眼球的折射功能。”
很多戴眼镜的近视患者都说,在他们小的时候,父母是不让他们在光线昏暗的地方或者行驶的汽车上读书的,也不让他们把书拿得太近,可是他们照样得了近视。他认为长时间的阅读和由此引起的视网膜模糊可以造成近视。
像在他之前的许多医生一样,弗雷德里克医生的结论也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原本视力很好的土著居民,在接受现代文明教育之后逐渐开始近视。而且人的受教育水平与近视的患病率及严重程度也有关系。譬如律师、记者、医生和经常使用显微镜工作的人就比农民更容易近视。
但是,这个理论也有不能让人信服之处:既然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更容易近视,既然近视与眼睛的调节有关,该怎么解释在花同样多的时间看电视、读报纸和玩电脑的人群中,有的人近视了,而有的人却没有呢?
当然,近视还和遗传有关。有专家认为单卵双生儿比同卵双生儿更容易近视,而且父母眼球的折射疾患比较容易遗传给孩子。如果父母近视,即使他们的孩子年龄尚小,还未出现近视,可是比起那些父母不近视的孩子,他们的眼球已经被拉长了。
实际上,在生命孕育的最初阶段,一切就已经注定了。几乎在母亲怀胎不到三个月的时候,胎儿的眼睛就已经完成了它的生长过程。在这个发育阶段里,感染、早产或不正常的光线等因素都有可能使胎儿的眼球纵轴过度拉长,从而埋下隐患。
迄今为止,科学家们还没有找到治疗近视眼的安全而有效的方法。或许将来近视患者不必再戴眼镜或是做手术,只需吞几粒药片,就能治好。(选自《参考消息》)
对文中有关戈德史密特和弗雷德里克两人观点的陈述,正确的一项是()

A.弗雷德里克认为,小时候的视觉经历、眼睛所承受的负担影响一个人眼睛的生长以及眼球的折射功能,因而他指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B.戈德史密特只是以他所观察到的一些事实为根据提出观点,弗雷德里克提出观点时,既立足于事实,又有理论分析。
C.戈德史密特先提出“阅读使人近视”的观点,弗雷德里克发展了这一观点,进一步指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D.弗雷德里克不仅指出长时间的阅读和由此引起的视网膜模糊可以造成近视,而且指出近视还和遗传有关。

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的理论并不能解释花同样多的时间看电视、读报纸和玩电脑的人群中,有的人近视、有的却不近视的原因。
B.治疗近视眼的前景可以乐观,将来近视患者通过服药就能治好,不必再戴眼镜或做手术。
C.造成近视的确切原因、近视能够遗传的内在原因、治疗近视眼的安全而有效的方法,都是有待科学家研究解决的课题。
D.导致近视的因素有:过早阅读,遗传,怀孕的母亲感染、早产或受到不正常的光线照射等。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近视患者中绝大多数与父母近视有关。
B.重视用眼卫生对预防近视有作用,只要这样做的人就不容易近视。
C.长时间阅读和写作的学者、编辑、律师等人鼻梁上架眼镜的居多。
D.科学家至今尚不能说明造成近视的确切原因,因而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的说法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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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摘自《当代小小说集萃》,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对村长形象的塑造不多费笔墨,寥寥数语之下,一个善良、负责甚至带有点苦中作乐幽默感的村长形象跃然纸上。
B.蛤蟆村除了老弱病残以外的村民在前所未有的旱灾面前都出去逃荒了,而土根夫妇最终没有逃荒的根本原因是对家乡眷恋深沉。
C.本文运用动作、语言、心理描写以及对比等艺术手法,叙述了一个情节跌宕、感人至深的故事,叙事手法新颖独特,主题具有教益。
D.“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抒发了村人绝处逢生喜极而泣的情感,以此作结戛然而止,这是典型的“留白”式结尾。

E.本文语言独具特点:一方面是符合人物形象的带有口语性质的通俗语言,另一方面是作者叙述时凝练精致的文学性语言。
请简述小说前两段在文中的作用。
本文的主人公是土根夫妇,可不可以将标题“一根玉米”改为“患难夫妻”?请结合作品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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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正气一代虎痴
张善子,号虎痴。在民国时期曾风云军政两界,任过少将旅长、县长、总统府咨议等职。
1926年夏,张善子结束政治生涯而回归艺术。
张善子一生与虎有不解之缘,视虎如子如伴,把在苏州网师园所豢养的虎取名“虎儿”。甚至当时投拜大风堂的弟子,除执礼于他及张大千和同门师兄外,还须向“虎儿”行见面礼,为画坛千古奇事一桩。张善子还在黄山寻虎,甚至标新立异将“虎儿”送苏州报国寺高僧印光大师说三皈,并赐得法名“格心”,为佛门及世俗之趣事雅谈。
张善子一生作画无数,精山水、人物、走兽。他的山水画讲究大气魄、大胸怀,多描绘名山大川,尤其是所画的黄山颇具代表性,日本画坛有“近代黄山画派始祖”的评价。张善子的骨子里有一种大忠、大孝、大节、大情、大悯,形成了属于“我之为我”的文化结构,而且不乏体验及表现,故所作人物画除佛教题材外,更多的为古代忠勇之士和孝悌之人,同时颇多理想化的愿景。这当然与其接受孔孟之道有极大关系。他所画走兽多为十二生肖中的勇猛忠孝对象,但最擅长的还是画虎,且通西画表现技法。对此,其师曾熙在《与弟子张善子论书画之问答》中言:“善子弟善画虎画佛,既通西法,又求宋元以来诸大家参证之,自当卓然成家。”
张善子痴痴地把虎作为人文情怀表达的主体,甚至作为人文理想传达的载体,堪称中国绘画史上将虎的物态、情态、理态表现最充分和最深刻的大师.名播东西方。张善子画虎用大笔挥洒,注重以气势取胜;细致工巧处,注重将虎的皮、肉、骨描绘逼肖,甚至入木三分。他笔下的虎汪洋恣肆、纵横捭阖、万千气象,涌动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庄谐并举,或传虎之母子情深,或表虎震慑群山之威风,或抒虎长啸山林之意气,或显山兽君王之风采,或善谑讥讽事态百相,赋予它种种象征,价值判断总在褒扬与鞭笞、歌颂与痛斥、刚烈与柔情、动物与人类中交替,构成哲学意义上的二律背反。
张善子画虎常常出其不意、异想天开、天马行空,令人叹为观止,甚至不乏冷幽默。其代表作《十二金钗图》,更是构思新颖奇特,反其意而用之,或讽喻当时各路军阀混战,或讽谑当时的苛政,或谐谑世间的人兽不分,构成了其作品鲜明的思想性及哲学思辨意义,不乏社会意识,具有警世现实的价值体系。张善子的虎痴情结超越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位画虎的画家,甚至“意想天开”(曾熙语),不乏浪漫主义理念及行为方式,把虎的艺术表现与千奇百怪的现实奇妙地结合起来。他对虎的认知,实在堪称千古一人。
中国抗战时期,张善子为昂扬中华民族的抗战斗志,特地创作了巨幅画《怒吼吧,中国!》(长2丈,宽1.2丈)。该画面为28只猛虎以咆哮之势直扑向一个落日.即象征当时中国的28个行省同仇敌忾打败日寇。画右角题署的“雄大王风,一致怒吼!威撼河山,势吞小丑”。抗战一周年,张善子又创作了《中国,怒吼了》,即取两大素帛拼巨幅画,上画雄狮怒目狂吼并足踏日本敌国富士山。画势磅礴,诗情万丈,具有艺术与宣传相结合产生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开抗战巨型宣传画之先河,被报刊发表,并印制成宣传画送往前线,广为流传,轰动中国。(摘编自汪毅《千秋正气一代虎痴》)
相关链接
①1 938年,张善子在周恩来的帮助下,携与大干共同画的180幅作品赴法国、美国展览,为中国抗战事业举行义卖。张善子精心绘制了几张巨虎图,赠送给罗斯福,罗斯福被它们体现的中国精神震撼,视画为奇珍,特别吩咐将画挂在白宫林肯像侧。这幅珍贵的画作至今仍陈列在白宫大厅。
(摘编自《虎痴张善子的传奇一生》四川新闻网一成都日报2007年05月03日)
②长时间的奔忙劳碌,使张善子的身体日益不支。美国医生诊断后,建议他在美国长期疗养,但张善子却眷念着炮火硝烟中的祖国。他抱着病体,于1 940年9月2日风尘仆仆地踏上了归国的旅程。……回重庆仅十五天,便逝世于歌乐山下的宽仁医院,终年五十九岁。
(选摘自王东伟《“虎痴”怒吼记》)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张善子在黄山寻来老虎,取名“虎儿”,豢养在网师园,还特地请苏州报国寺印光大师为“虎儿”说三皈,并赐法名“格心”。
B.张善子尤其精于山水画的创作,他描绘名山大川讲究大气魄、大胸怀,因此在日本画坛享有“近代黄山画派始祖”的崇高评价。
C.张善子笔下的虎神形兼备,寄托了他自己的人文情怀和人文理想,通过种种象征手法表达了价值判断,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D.《怒吼吧,中国!》和《中国,怒吼了》两幅力作,均构思新颖,气势宏大,又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产生了巨大的宣传效应。

E.张善子晚年为支持国内的抗战事业和其他艺术家一起远赴欧美,不辞劳苦开展一系列活动,终于积劳成疾,带着遗憾离世。
(2)张善子画虎有哪些艺术特点?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作为艺术家,张善子为中国的抗战事业做出了哪些具体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张善子的一生是浪漫与现实的完美结合。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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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
雪莉·杰克逊(美国)
劳瑞上幼儿园那天起,我心里明白生活从此要发生些变化了。
他回家时把前门砰的一声推开,帽子先扔了进来,嗓门变得粗声粗气:“有人在家吗?”
午饭时他出言不逊,又打翻了小妹妹的牛奶。“幼儿园里怎么样?”我故意漫不经心地问道。
“还行”。
“你学到什么东西了?”丈夫问。
劳瑞冷冷地翻了丈夫一眼,说:“没有学任何东西。”
“但是老师打了一个孩子的屁股。”
我问:“这孩子是谁呀?”
“查尔斯,”劳瑞想了片刻回答,“他淘气。老师打了他的屁股,还罚他站。哦,他太淘气了。”
“他干了什么啦?”我追问道,但是劳瑞已经爬下椅子拿起一块饼扬长而去。
第二天吃午饭时劳瑞一坐下就宣布:“查尔斯今天打老师了。”
“天哪!他又挨打了吧?”
“他当然挨打了,”劳瑞转向他父亲,“瞧这儿!”
他父亲抬起头:“干嘛?”
“往下看——看我的大拇指!唉,你真是个大傻瓜。”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赶紧岔开:“查尔斯干嘛打老师?”
“老师要他用红蜡笔画,查尔斯偏用绿的,他就打老师了,老师就打他屁股了。老师还不让别的小朋友跟他玩,可是别的小朋友还是跟他玩。”
第三天,查尔斯在玩跷跷板时把一个小女孩的头撞出血了,课间休息老师不许他出去玩;星期四查尔斯又被罚“立壁角”,因为他在故事课上不停地拿脚跺地板;星期五查尔斯乱扔粉笔而被剥夺了写黑板的权利。
星期六我同丈夫商量说:“把劳瑞放在幼儿园里看来并不好,这个叫查尔斯的孩子,听上去可对他没什么好影响。”
“没事,”丈夫安慰我说,“世界上总有像查尔斯这样的人,晚碰到不如早碰到。”
星期一,劳瑞回家比往常晚:“查尔斯今天给留下来了,所以大家都回来晚了。”
“这个查尔斯长得什么样?”丈夫问。
“他个子比我大。他没橡皮。他从来不穿外衣。”
星期二,劳瑞突然告诉我们:“有个人今天来看老师。”
“是查尔斯的妈妈吧?”丈夫和我不约而同地问道。
“哪儿啊,”劳瑞不以为然地说,“是个男的,老师请来教我们做体操,教我们用手碰脚尖。”他爬下椅子,蹲下,手碰了碰脚尖:“看,就这样。”他又坐回椅子上,拿起叉子,变得严肃起来:“查尔斯连体操也没做。”“查尔斯连体操也不愿做吗?”
“哪儿啊,查尔斯跟老师的朋友捣乱,老师不让他做了。’
“你说他们会拿查尔斯怎么样?”丈夫问他。
劳瑞煞有介事地耸了耸肩:“开除他,我想。”
星期四,劳瑞吃午饭时严肃地报告说:“查尔斯今天可真不错,老师奖给他一个苹果。”
丈夫小心翼翼问了一句:“你是说查尔斯?”
“对。他帮老师分蜡笔,收本子,老师说他是个好帮手。”
“怎么会呢?”我满腹狐疑地说。
“他帮了老师的忙,就这么回事。”劳瑞耸了耸肩。
当晚我问丈夫:“你相信吗?查尔斯真能改邪归正?”
“你等着瞧吧,”丈夫讽刺地说,“像查尔斯这样的孩子,还不定又要使什么坏呢。”
丈夫似乎没有言中。又一星期过去了,查尔斯还是老师的帮手,他每天分东西收东西,再也没有小朋友因为他而被放学后一起留下来了。
我和丈夫都想见查尔斯妈妈,问问查尔斯怎么会变好的。
但就在那个星期的星期五,查尔斯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因为讲脏话,被老师洗了一脸的肥皂水。
星期六的家长会上,我坐立不安,急切地想见到查尔斯的妈妈。环视着周围那些安详的脸,但是谁看上去都不像是家里有个查尔斯的样子。会后我认出了劳瑞的班主任,她手里拿着一杯茶和一块巧克力饼,手里拿着一杯茶和一块水果糕,我们慢慢向对方走去,微笑着。
“我一直想见见您,我是劳瑞的妈妈。”
“我们对劳瑞都很感兴趣。”
“哦,他真的很喜欢幼儿园,他回家老说起幼儿园里的事。”
“开始的那两个星期他有些不习惯,”班主任认真地说,“但他现在表现不错,是老师的小帮手了。当然了,有时他也还会犯点小错误。”
“劳瑞一向挺能适应环境,我想他是受了查尔斯的影响。”
“查尔斯?”
“是呀!”我笑着说,“有查尔斯这样的调皮的孩子在幼儿园里你一定忙得不可开交吧?”
“谁是查尔斯?我们幼儿园里没有叫查尔斯的呀!”(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劳瑞煞有介事地耸了耸肩:“开除他,我想。”这里可以看出劳瑞也非常不喜欢查尔斯,希望学校开除他。
B.小说擅长人物描写,作者正面刻画的劳瑞与侧面表现的查尔斯形象均生动、鲜明,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C.我十分想见见查尔斯的妈妈,想问问查尔斯是如何变好的,所以家长会上我坐立不安,到处寻找。
D.小说采用明暗线结构,构思精巧,意味深长;生动传神的对话描写使小说的情节显得简洁紧凑。

E.“我们对劳瑞都很感兴趣。”这表明老师很关注劳瑞,老师后面对他表现的评价也是客观公正的。
(2)“查尔斯”在幼儿园中的表现一直牵动着“我”的感受,请概括这一感受的变化过程。
(3)劳瑞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 “谁是查尔斯?我们幼儿园里没有叫查尔斯的呀!”小说这一结尾匠心独运,请结合全文谈谈结尾在情节和主题上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家族虽则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民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民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民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物都需要长期绵续性的,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像西洋的家庭一般是临时的。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为小家族,也表示了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很甚。但不论大小上差别到什么程度,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以生育社群来担负其他很多的功能,使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下列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家的性质”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作为一种事业社群,具有绵续性,而西方的家庭无需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一般具有临时性。
B.氏族作为事业组织,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这种长期性同样是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所具备的。
C.家庭关系的主轴在纵向的父子、婆媳之间,而不是在横向的夫妇之间,这一显著特点是由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决定的。
D.中国乡土社会的家庭注重绵续性,求效率,讲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只有夫妻间的相近如宾,没有两性之间的情感安慰。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依据人类学上的说法,部落是由氏族扩大形成的。部落和氏族都具备事业组织的特点,在这一点上中西方是相同的。
B.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根据事业的大小可以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事业可以包括政治、经济、宗教等诸多方面。
C.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发生变化,跟该社群担负的功能有关。西洋家庭担负生育功能,中国家庭担负事业功能。
D.作者在《美国人的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形容夫妻的两性情感。这种情感可以在生活上安慰夫妻双方。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乡土社会采取差序格局作为结构原则,这仅是作者的假设,由此得基本的家具有氏族性的判断并没有客观依据。
B.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结构如仅限于亲子的小组合而不加以扩大,就会影响家的长期绵续性,也就不利于经营复杂性事业。
C.中国的家法和三从四德的道德标准,强调讲究负责和服从的纪律性,追求事业维系和发展的效率,冲淡了家人间的亲情。
D.在论述“中国的家”的特点时,作者一再强调“乡土社会”这一概念,表明这些特点的形成与乡土社会的性质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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