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合欢树
史铁生
①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②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虔诚地抱着希望。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你小时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③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④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⑤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怪我不常去。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⑥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⑦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⑧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⑨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有改动)下面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一开头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渲染了一种略显紧张的生活气氛,为后来我的不幸遭遇和母亲的早逝做了铺垫。 |
B.文中“悲伤也成享受”一句,是说有时候,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
C.作者选取了每个人一生较为重要的三个转折点——十岁、二十岁、三十岁来组织材料,突出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可谓独具匠心。 |
D.文中几次写到“我”想去看合欢树,又终于未能成行,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情绪正是对母亲复杂的思念情愫的一种流露。 |
E.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作者内心的感情不像洪水喷涌,而如涓涓细流,隽永的真情蕴涵于平朴自然的语言中,感人至深。结合上下文意,分别解释第②段两个“希望”的含义。
①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虔诚地抱着希望。
②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文章开头两段反复提到“我”小时候作文比赛得第一的事,结合本文中母亲的形象,分析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结合全文,谈谈题目“合欢树”有哪些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鸽
【美国】欧·亨利
陶柏蒙锁上公文包的时候,感到口干舌燥;他颤巍巍地伸手入袋,掏取香烟,觉得手在发抖。他站到窗口,俯视窗外中央公园的一片新绿;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内心的紧张,稍微缓和了一些。他那疲惫的蓝眼睛,惶惑不决地注视着那个公文包,公文包里正装着他的命运。虽然他心里仍然矛盾,但是他到底还是那样决定了。片刻之后,他就将提着那个公文包,悄然离开这间办公室,一去不再复回。但是,他真不能相信,个人五十四年来的信誉,即将就此毁于一旦。因此他取出飞机票来,困惑地审视着。这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办公室里静寂无声;陶柏蒙的视线,迟缓地从大写字台移向红皮沙发,然后经过甬道、外室,停驻在魏尔德小姐桌面插瓶里的一束玫瑰花上。魏尔德小姐将和许多其他的人们一样遭受破产;这束玫瑰花,亦将被弃置于垃圾堆中。这似乎太霸道,太残酷;但是,有什么比自保更重要呢?即使是玫瑰,也长出刺来保护自己!他知道魏尔德小姐在爱恋着他,而且竭尽一个四十岁未婚女性的可能,在深深地爱恋着他,她供职于陶柏蒙信托公司已经十二年了;虽然他和她之间不会热络交谈、缱绻蜜语,但从她的眼波中,从她羞涩的神情里,从她的行动举止上,她的心思已经很自然地流露出来。她的相貌并非不动人,所以在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对陶柏蒙是一个诱惑。但是,他却不想放弃自己宁静的独身生活……他陷于沉思之中,不经意地把桌上的日历翻到了下礼拜;忽然间他从沉思中觉醒过来,发觉到刚才这些无意识的举动。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提起公文包,整整衣冠,悄悄走过玫瑰花旁,出门去了。飞机要六点钟才起飞。正是醉人的春天,公园里的景致,灿丽锦簇;陶柏蒙决定在回家准备行李之前,先散散步,浏览一下悦人的美景。春阳透过丛林,疏落的影子交相辉映。明天抵达里约热内卢之后,开始新的生活,往后的享乐多着呢!虽然到南美去颐养天年,是他的毕生大愿,但却不曾想到这个愿望竟会实现得这么快!这完全是医生为他决定的,他回想起医生对他说:“一切取决于你自己如何调养,享乐优裕,也许还能多活几年。”
他顺着公园漫步,手指被沉重的公文包勒得有些疼痛,但是心情却并不紧张。他和蔼地对一个巡逻警察古怪地笑笑,甚至想要拦住他,而且告诉他:“警察先生,我实在不如我的外表一般值得别人尊敬。我是个拐骗六百家客户的经纪人,我自己也和别人一样,对于我自己的行径感到惊奇,因为我一向诚实,但是,我在世之日已经无多,公文包里的钱财,足够我作最后的享用。”
路过一处玫瑰花丛,他又想起了魏尔德小姐。记得是在两个月以前,她怯怯地交给他一张三千元的支票,“陶柏蒙先生,请你把这笔款子替我投资好吗?”她忸怩地说,“我觉得我早就应该托付给你了。储蓄存款比较起来是最可靠的,而且自一九二九年以来,我一向对股票证券不大信任。”
“魏尔德小姐,我很愿为你效劳,”他内心暗暗得意,“但是,你既然不信任证券,为什么又变了主意呢?”她低下头,羞答答地不作声,停了半晌才说:“是的,我在这里服务已经很多年了,亲见你为别人赚了许多钱……。”
“你总该知道,这种事情多少有些冒险性,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真准备承受吗?”
“我相信托付给你是不会有什么不妥的,”她看看他,爽直地说:“万一不幸,我也不会有二话的。”
他提提精神,继续向前走去,远处,哥伦布广场已经隐隐在望了。忽然,他看见路边蹲着一个人,那人的年纪,和他自己不相上下,也许比他还稍稍大一点;头上蓬着苍苍白发,衣衫褴褛,补绽斑斑。陶柏蒙放缓脚步,许多野鸽子正围绕着那个人飞舞,争着啄食他手上的花生;在他怀里,还露出花生袋子。从侧面看去,那个人很和蔼,很慈祥:但是满面皱纹斑驳,想是历经风霜使然。他看见陶柏蒙正在看他,就说:“可怜的鸽子哟!它们经过了漫长的严冬,自从飘雪以来,它们早就被人们遗忘了;我只要能买得起花生,不论气候多么恶劣,我都必定会来的,因为我不愿意让它们失望。”
陶柏蒙茫然地点点头,他盯着那个孤零零的人出神;“那个人这么穷苦,还肯把仅有的钱用来喂鸽子,那些鸽子信赖它们的穷施主……。”
这个念头激起他五十四年来清白无疵的自尊心,使他瞿然以惊。他忽然看见那些鸽子变成六百家嗷嗷待哺的客户,其中有几家是孤苦无依的老寡妇,靠亡夫留下的一点薄产,节衣缩食地活着,其中有一只鸽子是魏尔德小姐。而他,就是那蹲在路边喂鸽子的人;至少在今天以前的那些日子里,他就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但是,他不但从来不曾衣衫褴褛,而且一向丰衣足食!羞恶之心,不禁油然而生。他回过头来,跑回公司。虽然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声音在讥嘲他重投樊笼,为人役使,太不聪明。但是他的意念趋于坚定,不再为邪恶的企图心所撼动,心志固如金汤磐石一般。他面对着桌上的日历,衷心喜悦;也许这是一个好预兆。他不应该毁灭自己一生的名誉。他为那个喂鸽子的人祝福,因为那个人把他从噩梦中拯救出来,使他及时省悟,悬崖勒马。到南美去,并不就是惟一可行的休养办法;如果能得爱人的悉心服侍,也可以延年益寿的。他要从头拾起那位爱玫瑰的人给予他的爱,他得到一个新生的机会。
这时,那个喂鸽子的人还在公园里。他茫然地环视四周,回过头来,看见一只肥美的鸽子正在他掌中吃得高兴,他熟练地把它的脖子一扭,揣进怀里,然后站了起来。
“朋友们,很抱歉!”他对四散飞舞的鸽子们温和地说:“你们知道,我也需要果腹呀!”
(节选自《世界经典小小说》,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第一段中“即使是玫瑰,也长出刺来保护自己”的含义是任何人都会在自己陷入困境时不择手段地保护自己。 |
B.小说安排魏尔德小姐因为陶柏蒙决定投资这一情节,既可以从侧面补充陶柏蒙这一人物形象,他在过去工作态度认真,诚信而受人尊重,也表现了魏尔德小姐希望陶柏蒙为她赚更多的钱。 |
C.人生是由很多迷途组成的,面对迷途和疑惑,我们都需要强有力的精神来支撑和引导。陶柏蒙最终的选择源于他内心深处的羞耻心和责任心。 |
D.小说用大景的细节和心理描写来刻画陶柏蒙的挣扎和反思,是为了向读者暗示陶柏蒙本性并不坏。 |
E.这篇小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构成了一种“含泪的微笑”的特殊的艺术美感,而这里面也包含了很多讽刺意味,体现出一种深层次的人道主义精神。出色的心里描写是这篇小小说的一大亮点,请简要概括主人公陶柏蒙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
请联系全文分析小说设置老人在公园中喂鸽子这一情节有何作用。
在小说结尾,主人公虽然受到感化而及时醒悟,但将来他是否会像喂鸽子的老人一样,为了生计而“扭断”客户的脖子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8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从先秦以来,我国散文就一直以文言作为基本工具或媒介,与白话保持着严格的距离。散文发展史,从一个角度来说也就是文言文发展史。其间虽然偶有白话的渗透,但大局不改。然而,文言这种不言而喻的至尊地位在晚清时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黄遵宪以及谭嗣同、陈荣兖等都曾提出言文合一的主张,裘廷梁更是以白话为维新之本,甚至主张“崇白话而废文言”。梁启超的新文体与文界革命,在文言中掺入俚语与外国语法,将文言撕开了一道难以弥合的裂口。随着科举制度的消亡,民国代兴,白话文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席卷南北,所向披靡。到《新青年》创立,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人更是接连发表文章,像精心设计的组合拳一般,对已经摇摇欲坠的古文施以致命打击。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明确提出要对今日之文学改良,主张“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烂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八事,文字虽然还较温和,但里面分明隐藏着要用“活文学”也就是白话文学替代古文的用心。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更将胡适的“改良”升级为“革命”,毫不隐晦地说:“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通俗的社会文学。”而笔锋所向,尤在“明之前后七子及八家文派之归方刘姚”,将他们戴上“十八妖魔”的高帽,而“桐城派”等“今日吾国文学”,因为“悉承前代之敝”,也同样在宣战打击之列。《新青年》同期还刊载了钱玄同致陈独秀的信,该信一边大力赞赏胡适白话体文学主张,一边又以挑衅的口吻指出:“唯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见此又不知若何咒骂。虽然,得此辈多咒骂一声,更是价值增加一分也。”在陈独秀“妖魔”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谬种”的骂辞,所骂对象也更加接近当代,火药味又浓三分。
按说,面对这种公然挑战,与传统文学有瓜葛的文人学者,特别是无端遭到辱骂的桐城派,应该挺身而出,群起反攻。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或许是经过长期的白话文思想冲击,人们已经真切感受到古文确实已经日薄西山,白话文的世纪就要到来,真切地感受到胡适、陈独秀所言是大势所趋,当时并没有多少人出来应战。他们有的徒兴哀叹,有的静观其变,有的干脆改弦易辙。严复以为:“此事全属天演,革命时代,学说万千,然而施之人间,优者自存,劣者自败,虽千陈独秀,万胡适、钱玄同,岂能劫持其柄?则亦如春鸟秋虫,听其自鸣自止可耳。”
不过,事情总有些例外,林纾就是这例外中最为突出的一个。还在胡适、陈独秀们在《新青年》上高声叫阵时,林纾很快在上海坚定予以回击。遗憾的是,历史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林纾挺立中流,以身作闸,挽狂澜于既倒的勇气固然可嘉,但无论如何还是无法以一己之躯阻挡大江东去。
(节选自《文史知识》2013年第十二期罗书华《古文最后的守夜人》)下列各项对文中改良古文论战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梁启超在文言中掺入俚语与外国语法的新文体与文界革命给予了地位至尊的文言难以恢复元气的一击。 |
B.《新青年》的创立,为改良古文的论战提供了主阵地,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人是冲锋陷阵的主将。 |
C.文言的地位在晚清时期受到严重挑战,其表现之一就是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提出“八事”,主张文学改良,用白话文代替古文。 |
D.同为白话文的倡导者,陈独秀的言辞比胡适更为犀利,一针见血。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自先秦以来,中国散文就一直以文言作为基本工具或媒介,从这个角度来说,散文的发展史也就是文言文的发展史。 |
B.晚清时期的黄遵宪等人将古文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之后的白话文运动更加速了它隐退的步伐。 |
C.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明确提出了文学革命军的三大主义,并把笔锋指向了明前七子、后七子,指向了桐城派的三位代表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称他们为“妖魔”。 |
D.一些传统的文人学者可能已真切地感受到了古文已经走到末路,因此面对胡适等人的挑战,并没有多少人能挺身而出,进行反击。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晚清白话文运动开启了“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先声,但其性质不同于“五四”的白话文运动,它仍然属于古代白话文的范畴。 |
B.钱玄同在陈独秀“妖魔说”的基础之上,把“谬种”骂辞的矛头指向古文,对古文的批判更加具有火药味。 |
C.严复站在一个更高点,认为白话文替代古文是自然的进化,人类必须顺其自然。 |
D.就人类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而言,白话文替代古文有着历史的必然性,而且是进步的表现。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探望
(1)芙蓉镇的一个小山坡上有一处墓地,先辈们的墓地全都在那儿。
(2)那里的景色怡人。初夏时节,石栅篱上的红色的野蔷薇竞相开放,田野被雏菊染成一片白色,微醺的和风给群山抹上淡淡的蓝色,一直向西边延伸而去。先辈们无法欣赏这些美景,真是一桩憾事!
(3)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要回到那里探望家族里的先辈们。这种探访有一种奇妙的力量,能让人的心境发生变化。
(4)每次走过王亦秋大叔的墓前,我都能听见这样的话,①“又到理发店来吧,建国,我给你剪剪头。”王亦秋大叔是个理发匠。有一段时间他曾离开家乡,到沿海城市谋生,但最后还是回来了。那些离开过芙蓉镇的人们,最终都回来了,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呆在这里。
(5)先辈们都不大出远门儿。就拿王武大伯来说吧,他是祖母的二儿子,就葬在她的墓旁。他是个木匠,一辈子72年都在这一带度过,从未抱怨过自己没去过雪城,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要想让王武开口说点什么,你得向他问路才行。
(6)“大伯,去学校走哪条路呀?”我问道。
(7)②“沿王家湾一直走就行,建国,还得走好一阵子啊!”他回答说。在我儿时的记忆中,他一直就是这个样子,总是喜欢给别人指路却又指不清路。
(8)像这样探访王亦秋大叔、祖母和王武大伯,感觉真好!他们既不会因为房价高涨而忧心忡忡,又不会因为股市动荡而牢骚满腹,同这样的人倾心交谈能使你更加明察事理。先辈们大都看得开、想得远。当然,你并不想沉迷于用太长远的目光去看问题,但偶尔合理地用上一次却很有好处,这样可以使你心平气和,更加理智地看待各种事物。学会适当地把目光放开一点之后,你就会明白,在地铁里被人踹了一脚并不算是普通人所受的什么奇耻大辱。
(9)就在这附近哪个地方埋着我的一个曾祖父。他出生在解放以前,经历了十年文革,感受过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变,对时下发生的事儿可能不会有太大的感触。但我仍想从墓碑中听他讲上几句,哪怕他会对我这个没经历过真正危难时世的曾孙表示出冷漠和不屑,会令我不寒而栗。
(10)真遗憾!我始终没能找到他的墓,却碰到了祖母大儿子王兴大伯的墓。③“建国,把那些花生全吃了吧。”我朝他的墓碑点头时,听见他这么说。
(11)这可是个意外的发现:王叶云大叔的墓。他埋在这里已有好些年了,可今天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墓!我没敢惊动他,因为他是个大人物,曾经是区上的重要干部,他参加过抗美援朝,还立过三等功呢!还记得,他经常拿出勋章给我们讲他的战斗故事。
(12)行医的曾祖父的墓还是没找到,但离开墓地的时候我却发现了另一个曾祖父的墓。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只留下了400元的遗产。这是我听说这桩事后第一次从这儿经过。我笑他的寒酸,却听见有个声音在说,④“看远一点儿吧,建国,到最后我们都会跟洛克菲勒①一样有钱的!”
(13)于是我钻进汽车,穿过被雏菊染白了的田野,经过蔷薇飘香的石栅篱,把车开到大路上。此刻,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了许多的希望。
【注】①洛克菲勒,美国石油大王。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构思新颖,不是写探望健在的人,而是通过写探望已故的先辈来写出人生感悟。 |
B.文章生活气息浓郁,朴实的语言负载浓浓的情愫,感人的亲情在文中流动。 |
C.尽管作者写的是探望故亲,但由于表达的是从故亲的人生态度中得到启示的满足、愉悦,读来不哀伤、沉重。 |
D.作者在写故亲时,用语简洁,都通过故亲的个性化语言来表现他们的特点。 |
E.作者借助叙述、描写、抒情的表达方式演绎成文,行文有条理,按照移步换形的方法来展开主体部分的描写。本文开头和结尾所写墓地的环境有什么特点?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细读文中画横线的句子(①②③④),简要概括作者探访的这些故亲具有怎样的特点?
答:作者在文中第(3)段说“这种探访有一种奇妙的力量,能让人的心境发生变化”。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的心境是怎样变化的?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圈中的风格特异性极强的子文化区位类型。作为历史上客观存在的饮食文化区位类型,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包括今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东部等广大地区。作为区域饮食文化重要构成的菜品要素,不仅在空间范畴体现着区域内食生产、食生活的具体内容,而且在时间上也同时记录着人们食行为方式、食文化风格的变化。
中国的东北地区,处在强大的蒙古高压笼罩之下,这是东北地区自然生态的基本特征,因而成为该地区文化历史的首要环境因素。东北地区江河湖沼等地面水源丰富,既保证了繁茂的植被,为陆地动植物的生长和种类繁衍创造了优越条件,也使这里成为最为优越的森林广被、草原广袤地区,同时也是最理想的狩猎、畜牧、渔捞、种植业天然综合性的经济区。地广人稀,是东北饮食文化圈另一个不可低估的非常重要的文化特点。丰富的食物资源和相对稀少的人口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协调关系。
东北地区的居民,在漫长的历史上都采用畜牧、狩猎、渔捞、采集、种植这样顺序合理的生产方式,都是以肉食(兽、禽、鱼、乳)为主,植物食物(五谷、蔬果)为辅的合理的食物结构。
肉食为主,是东北民众在数千年甚至更长久历史上形成的饮食生活基本特点之一。他们的肉食主要来自畜牧的羊、牛、马等大畜牲和射猎的禽兽、渔捞的鱼类,也包括饲养的猪、鹅、鸭、鸡等,但以畜牧、射猎、渔捞三大项为主。另外,东北地区很早就有谷物种植业,累代官修史书及私家史关于这里农业史录不胜枚举。但是,比文字记录更早、更丰富的记录却是大量出土的史前文化遗存。在目前已经发掘和发现的史前文化遗址中,辽宁沈阳市新乐遗址堪称代表。它以那约有100平方米的谷物加工厂,再现了原始农业的发达景象。黄河流域所有的谷物品种,东北地区几乎都有,名副其实的“五谷杂粮”齐全。五谷杂粮齐全,又仅作为副食,作为众多品种结构组成的肉类主食之外的副食,那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它使得人们的食物内容更加丰富,营养结构更加合理。
菽类比重大及豆制品多的特点,是东北文化区位内不能忽略的又一饮食文化特征。菽类之王大豆,是北方人的发明,也是北方人民的传统食物原料。菽类植物,如大豆、小豆、绿豆、豌豆等20余个品种,既可烧饭、煮粥、裹蒸为主食,也可作为菜肴副食。同时,大豆还可以制酱油、豆腐等各种成品。丰厚的冬贮,是东北地区人们饮食文化的聪明创造。为解决漫长冬季对蔬菜的需要,东北人,尤其是下层社会广大民众,都要在夏季蔬菜品种多、数量多又价格低廉的时候大量晾制干菜(品种可多达10余种)。入秋之时则要大量窑藏白菜、萝卜、马铃薯等越冬蔬菜。同时要大量渍酸菜、腌制品种丰富的各种咸菜。肉类可以埋在雪下或淋水挂上冰衣长久保鲜,蔬菜也可以埋在雪下保鲜保色。可以冻豆腐、冻奶、冻干粮、冻水果。至于红果蘸上冰糖的神奇食品“冰糖葫芦”,更是东北人冬季里的风俗美食。下列关于“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风格独特,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圈的子文化区位类型。 |
B.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是历史上客观存在的饮食文化区位类型,食品多样,肉食为主,植物食谱为辅。 |
C.今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等广大地区,是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的主要空间范围。 |
D.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体现着区域内食生产、食生活的具体内容,记录着人们食行为方式、食文化风格的变化。 |
下列不属于东北地区食物资源丰富的依据的一项是
A.东北地区江河湖沼等地面水源丰富,保证了繁茂的植被,为陆地动植物的生长和种类繁衍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
B.东北地区的居民,在漫长的历史上都采用畜牧、狩猎、渔捞、采集、种植这样顺序合理的生产方式,都是采用以肉食为主、植物食物为辅的合理的食物结构。 |
C.中国的东北地区地广人稀,丰富的食物资源和相对稀少的人口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协调关系。 |
D.中国的东北地区有强大的蒙古高压笼罩,是最理想的狩猎、畜牧、渔捞、种植业天然综合性的经济区。 |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肉食为主,是东北民众饮食生活基本特点之一。肉食来自畜牧的羊、牛、马等大畜牲和射猎的禽兽、渔捞的鱼类及饲养的猪、鹅、鸭、鸡等。 |
B.内地所有的谷物品种,东北地区几乎都有,“五谷杂粮”齐全,又仅作为肉类主食之外的副食,非常有意义。 |
C.东北文化区位内不能忽略的又一饮食文化特征是菽类比重大及豆制品多的特点。菽类植物,品种多,用途广,营养丰富。 |
D.为解决对食物的需要,东北人要晾制干菜、窖藏越冬蔬菜,还要大量腌渍酸菜、咸菜以及冻干粮、水果等。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体 面
邢庆杰
韩六子原是郊区的农民,因为扩城占了他们村的地,他无地可种了,做大生意又没本钱,所以就试着在路边摆了个卖羊杂汤的摊子。
韩六子家世代都是种地的,他见了城里人就有些自卑。他知道,那些天天来这儿喝羊杂汤的人都是有些身份的。韩六子算过一个账,如果一个人每天早上喝一碗羊杂汤、吃两个火烧,那他一个月的早饭钱就接近100元钱,再加上中午饭和晚上饭,那他一个月的饭钱就是四五百元,再加上养家糊口什么的,那得挣多少钱才够呀!所以,他知道,那些做小生意的和每月挣几百块钱的工人,是不可能天天喝羊杂汤的。凡天天来这儿的,不是在高薪单位上班,就是在做大生意。所以,韩六子对来的每一个人,都是笑脸相迎,笑脸相送。客人来了,刚坐下,他就会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端过来,躬着腰给客人放在矮桌子上,然后脸上堆着谦卑的笑说,料子自己放,怎么对口怎么调,要加汤,招呼一声就行!
每天,韩六子从早晨鸡叫起,一直忙到掌灯才收摊。这十几个钟头,他几乎一刻不停地穿梭在十几张矮桌的夹缝里,为客人加汤、送火烧。有客人说,韩六子,你就不能歇会儿吗?累不累呀?韩六子就笑笑说,咳,累啥呀?比种地轻松多了。
韩六子的羊杂汤实惠又好喝。那汤,全是头天晚上用羊腿骨和大梁骨通宵熬的,又香又稠;那羊杂,全是头一天的新鲜货,提前用大料炖得烂烂的,第二天用羊汤一热,那个香,隔老远就闻得见。凡是卖羊杂汤的,大都有两个毛病:一是在汤上做手脚,少熬,节省羊骨头钱和炭火钱,到时候一看人多,就往里加水,来得晚的往往只能喝清汤;二是在羊杂上做手脚,羊杂贵,就往里掺牛杂,多掺那些最便宜的牛肺。这种事韩六子从来不干,所以他的羊杂汤就和别人的不是一个味儿,再加上他的谦卑和热情,生意就越来越好了。
后来,韩六子一个人怎么也忙不过来了,就开始雇小工,一个两个,一直发展到了6个,才勉强喘过气来。按一般人的理解,一个卖羊杂汤的能挣多少钱?说了您别不信,你可以算一算,6个人从早上天麻麻亮就开始往桌子上端汤,一直端到万家灯火,这得端多少碗?几年下来,了不得了,韩六子发了。
韩六子先在一个新建的小区里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后来觉得钱还是有点儿多,正赶上流行买私车,就买了一辆“本田”,还利用业余时间考了个驾照。开上私家车后的韩六子,觉得自己卖羊杂汤的那套行头和车太不协调了,就又置办了“红豆”衬衣、“新郎”西服和“红蜻蜓”皮鞋。这么一装扮,韩六子就整个儿换成大款模样了。
韩六子的心理慢慢地也有了变化。他发觉,来他这儿喝羊杂汤的,其实也没有几个能比他有钱的,无非是单位好点儿,工资高点儿;干生意的,也不是什么发大财的,这从他们的交通工具上就看得出来。他们大多数是骑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来的,也有几个开车来的,车的档次也不如韩六子的“本田”。
这样一想,韩六子怎么也不愿意再冲他们露出那种谦卑的笑了,更不愿意躬着个腰挨个儿给他们加汤了,他想:凭什么我伺候你?我比你们有钱哪!这年头,钱就是体面呀!
韩六子不干了。他把羊杂汤摊子交给了他的几个伙计,自己躲清闲去了。
韩六子开着他的“本田”,整日里游山玩水,和一帮朋友出入歌厅酒楼,过得好不潇洒。
这样过了大约半年的时间,韩六子的积蓄花得就差不多了。这时候,他的那个卖羊杂汤的摊子,由于那几个伙计偷工减料,很快就黄了摊子。
这时候的韩六子,根本不可能再卖羊杂汤了,那多掉份儿。要做生意,也得做体面一些的生意。他的一位朋友极力撺掇他炒股票,又体面又赚钱。他便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贷了款炒股。一入市,他就搞大动作,几天的时间就把20多万元钱全套进去了。后来,他卖了车,又向朋友借了钱,再炒,结果又被套住了,他哪有炒股的经验呀!
韩六子重新沦为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还负上了不大不小的一笔债,他再一次走投无路了。怎么办?他惟一有把握赚钱的生意,还是卖羊杂汤。
韩六子的羊杂汤摊子重新摆上了,同时摆上的,还有他那一脸谦卑的笑。
(选自《善良的回报》)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中“韩六子家世代都是种地的”一句话既交待了韩六子的家族背景,又与下文韩六子的性格转变形成强烈反差。 |
B.韩六子羊杂汤店生意好的根本原因在于:勤劳朴实,态度谦恭,服务周到,价格实惠。 |
C.韩六子是作者精心设计的一个人物,他的身上汇合了很多人的心理和性格片段,这一形象具有普遍化的价值意义。 |
D.小说作者合理安排故事情节,在结构上,撷取生活片段,精妙地勾勒出主人公主要的心灵轨迹;语言上,通俗却不庸俗,朴实却不平淡。 |
E.小说主要运用了动作、语言、心理以及外貌描写等手法来塑造韩六子的形象,突显出了个性化的性格特征。文中多次出现“谦卑的笑”,请简要概括其作用。
有人认为韩六子“朴实热情”。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结合文章主旨与生活实际,谈谈你对题目“体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