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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卖白菜》,完成问题。(共16分)
卖白菜     莫言
①1967年冬天,我12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而揭开炕席的一角,掀动几下铺炕的麦草,时而拉开那张老桌子的抽屉,扒拉几下破布头烂线团。母亲叹息着,并不时把目光抬高,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
②“社斗,今天是大集,去找个篓子来吧……”
③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包饺子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④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但她没有哭,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汉子了,动不动就抹眼泪,像什么样子!”
⑤她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我把脸伏在母亲的胸前,委屈地抽噎着。我感到母亲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
⑥集市在邻村,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以至于当篓子跌落在地时我竟然不知道。一棵最小的白菜从篓子里跳出来,滚到路边结着白冰的水沟里。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我知道闯了大祸,站在篓边,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母亲将那棵白菜放进篓子,原本是十分生气的样子,但看到我哭得真诚,母亲的脸色缓和了,没有打我也没有再骂我。她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我在后边帮扶着,让她站直了身体。
⑦终于挨到了集上。母亲让我走,去上学,我也想走,但我看到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白菜的价钱。母亲回答了她。老太太蹲下身,开始翻动我们那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又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
⑧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老太太开始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⑨ “大婶子,别撕了,放到这时候的白菜,老帮子脱了五六层,成了核了。”母亲也劝说着她。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的、洁白的菜帮。在清冽的寒风中,我们的白菜散发出甜丝丝的气味。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有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搬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秤。她把她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上面的秤星。
⑩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
⑾母亲因为偏头痛,算了一会儿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
⑿“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⒀“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⒁老太太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地揭开,露出一沓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母亲也一张张地点。
⒂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
⒃“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⒄“娘,”我哭着说,“我……”
⒅“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
⒆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有删改)
文章围绕“卖白菜”展开故事情节,请你阅读文章,填写表格。

          故事情节
“我”的心情
     ①
     不舍
       我不小心摔白菜
 ②
       老太太挑白菜
 ③
              ④
气愤
       白菜被老太太退回
      ⑤

文章结尾写到“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请你说说作者“依然沉痛”的原因是什么。
答:                                                                          
文中两处对母亲的眼睛进行了描写,请你通过这两处细节描写分析母亲这一人物形象。(不少于150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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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最后一课》(节选)
平常日子,学校开始上课的时候,总有一阵喧闹,就是在街上也能听到。开课桌啦,关课桌啦,大家怕吵捂着耳朵大声背书啦……还有老师拿着大铁戒尺在桌子上紧敲着,“静一点,静一点……”
我本来打算趁那一阵喧闹偷偷地溜到我的座位上去;可是那一天,一切偏安安静静的,跟星期日的早晨一样。我从开着的窗子望进去,看见同学们都在自己的座位上了;韩麦尔先生呢,踱来踱去,胳膊底下夹着那怕人的铁戒尺。我只好推开门,当着大家的面走进静悄悄的教室。你们可以想象,我那时脸多么红,心多么慌!
可是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韩麦尔先生见了我,很温和地说:“快坐好,小弗郎士,我们就要开始上课,不等你了。”
我一纵身跨过板凳就坐下。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儿,我才注意到,我们的老师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打着皱边的领结,戴着那顶绣边的小黑丝帽。这套衣帽,他只在督学来视察或者发奖的日子才穿戴。而且整个教室有一种不平常的严肃的气氛。最使我吃惊的是,后边几排一向空着的板凳上坐着好些镇上的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肃静。其中有郝叟老头儿,戴着他那顶三角帽,有从前的镇长,从前的邮递员,还有些旁的人。个个看来都很忧愁。郝叟还带着一本书边破了的初级读本,他把书翻开,摊在膝头上,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
我看见这些情形,正在诧异,韩麦尔先生已经坐上椅子,像刚才对我说话那样,又柔和又严肃地对我们说:“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新老师明天就到。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希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
接着,韩麦尔先生从这一件事谈到那一件事,谈到法国语言上来了。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又说,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说到这里,他就翻开书讲语法。真奇怪,今天听讲,我全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这可怜的人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
语法课完了,我们又上习字课。那一天,韩麦尔先生发给我们新的字帖,帖上都是美丽的圆体字:“法兰西”“阿尔萨斯”“法兰西”“阿尔萨斯”。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个个都那么专心,教室里那么安静!只听见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有时候一些金甲虫飞进来,但是谁都不注意,连最小的孩子也不分心,他们正在专心画“杠子”,好像那也算是法国字。屋顶上鸽子咕咕咕咕地低声叫着,我心里想:“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
文中说“整个教室有一种不平常的严肃的气氛”,“严肃的气氛”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意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6)
下列句子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1)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2)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
最后一段写“一些金甲虫飞进来,但是谁都不注意”和“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分别有什么作用?
小弗郎士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珍珠(荡梦堂)
⑴约翰在小镇上开了一家珠宝修理店。他有一个坏习惯:一旦有顾客来修理珠宝金银,他总会想尽办法从中谋利,轻时刮些金屑银屑,重时偷梁换柱,以假乱真。正因为如此,约翰的修理店每况愈下,生意越来越清淡。
⑵一天上午,约翰正闲得发慌,突然有位打扮高雅的中年妇女走进店来。她从手提袋里掏出一个白色手绢包,然后逐层掀开,一颗颗硕大的珍珠散落其中,色若凝脂,却又光可鉴人。“先生,可以给我穿根银线吗?”那妇人问道。
约翰小心翼翼地接过手绢,手微微有些颤抖,这是他见过的最珍贵的珠宝。“没问题,十分钟就行。你稍等。”说着,他端坐到工作台前。珍珠在灯光的照耀下格外炫目。他细细数了数,一共32颗,如果串起来,该是何等的华美?约翰一边暗叹,一边取出一米来长的细如发丝的银线。他侧过头,偷偷瞥了一眼那妇人,见她坐在沙发上休息,手捧杂志,面露浅浅的笑容。
⑷约翰悄悄回过头,紧接着他又悄悄拉开了工作台最小的一个抽屉。那是一个特别的抽屉,对他来说简直像个百宝箱。约翰翻弄着寻找什么东西,由于紧张,他明显可以感觉到自己猛烈的心跳。从一开始他就有个贪婪的念头——换下一颗珍珠,找个次品充数。然而结果让他非常失望,他的计划落空了,因为他翻遍了百宝箱,居然找不到一颗个头和色泽可以与其媲美的替代品。约翰左顾右盼,慌慌张张,终于把珍珠串好了。他看了看摆钟,花去了一刻钟时间。
⑸“串好了。”约翰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把项链交给妇人。妇人左手接过珍珠,右手轻轻地抚摸,显得爱不释手。突然她右手慢慢地一颗一颗地捻过去,似在细数。就在那一刻,约翰莫名地紧张起来,头上不禁渗出丝丝汗水。因为他私下扣留了一颗珍珠没有串上去。约翰千般悔恨,吓得面如土色,心里早已经做好了无比糟糕的准备。
⑹然而,就在这时,令他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你的手工不错。刚好32颗,只是索扣有点松,你能再看看吗?”那妇人突然问道。
⑺约翰惊讶地接过珍珠,暗自庆幸妇人没有直面揭穿事实,而是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庆幸之余,他不禁又为她的聪明大度深深折服。他重振精神,假意修正索扣,悄悄把最后那颗扣留的珍珠加了进去,前后短短一分钟不到。
⑻约翰再次恭恭敬敬地交给妇人,说:“您看看,行不行?”
⑼那妇人假装看了看,说道:“非常好。”
⑽“您数数,32颗珍珠。”
⑾妇人却已用手绢包了起来,莞尔一笑,说:“我相信你的人品,就像你的手艺。”约翰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⑿从那以后,约翰痛改前非,生意也日见好转。(选自《小小说月刊》)
试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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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文看,文章第⑴段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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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品读第⑶段画线句,结合文章内容,揣摩一下此时此刻约翰的心理活动,并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描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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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前后两次串珍珠的经过有什么不同之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其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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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珍珠”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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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为“中国梦”助力何建明
(1)曾几时,徐迟的一篇《哥德巴赫猜想》,吹暖了中国知识分子再一次报效祖国的赤子情怀。而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如春风吹拂无数中华儿女的心腑。作为文学工作者,我们更加心潮澎湃。毫无疑问,文学应当为我们实现美丽的“中国梦”讴歌与助力。
(2)文学作为文化繁荣和提升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一环,对实现“中国梦”的作用,与经济、科技、民主、法治等一样,很直接。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文学能够为我们的人民提供干工作、干事业的激情与情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学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是要使我们的文学作品更多地表现中华民族的价值选择,体现中华儿女建设祖国的伟大创造,以文学的力量为13亿人民实现“中国梦”提供正能量。
(3)文学因此需要增强主流意识,发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主流意识并不是一种脱离群众、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而是一种与时俱进、与国家和人民同进步的价值观念。实现“中国梦”是中华儿女共同的愿望所在、意志所向,对于文学来说,就需要作家的创造有主流意识,反映人民为了民族复兴而不懈努力、进行伟大创造的精神。对于文学写作而言,无论是赞扬真善美,还是针砭假恶丑,都是增强主流意识,发挥文学正能量的体现。文学有其独特社会功能,一部好的书能够影响一代人,而一部坏的或不健康的作品,也能抵消许多正能量。因此,凡是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中国作家,都应该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惜我们的真情与真力。
(4)文学因此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形式,提高审美的评判价值。无论是表现社会和国家的题材,还是反映个体情感和生活的题材,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散文,只要能给读者以共鸣、激励向上,就是发挥了作品的应有能量。文学的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着独特的魅力与社会影响力。除了小说,诗歌和报告文学、散文、影视等也都是表现正能量的极好艺术形式。除了重视图书这一传统载体外,还应当关注电子数字、网络平台的影响力,重视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视、电影、戏剧后的二次影响力。只有全方位、综合性地运用文学形式,才能更好地激励人民,为实现“中国梦”发挥应有的功效。
(5)文学因此也需要发扬新学风、新气神。时下,相当多的作品浅薄、粗俗、水分多,这与作家自身的能力、知识和素质不够有直接关系。文学创作不是一般性的简单劳动,而是一种与时代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的精神行为,作家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创造水平和对社会的感悟能力。习近平同志说:“国家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本领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来获得的。”作为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作家们需要对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做大的清理和更新,不断从人民群众的丰富生活和时代发展的土壤中挖掘和吸取营养,认认真真写作,而非随心所欲地码字。文学要出精品,出人民满意的作品,就需要作家动真情出真力,方能“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2013年03月07日09版《人民日报》)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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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选文第(2)段,回答问题。
(1)解释文中加点词“正能量”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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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要分析文学为什么能够助力“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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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选文第(5)段,文中划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简要分析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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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全文,概括出文学助力“中国梦”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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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
连日来,一条深褐色的巨大污染带斜穿1/3的国土,雾霾天袭扰中东部大城市。究竟什么是雾霾天?
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就其物理本质而言,雾与云都是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所以雾升高离开地面就成为云,而云降低到地面或云移动到高山时就称其为雾。一般雾的厚度比较小,常见的辐射雾的厚度从几十米到一至两百米左右。由于液态水或冰晶组成的雾散射的光与波长关系不大,因而雾看起来呈乳白色或青白色。
霾(mái),也称灰霾(烟霞)。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也能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程障碍称为霾或灰霾,它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出现。
霾与雾的区别是什么呢?
雾是自然形成的,霾是人为造成的。发生霾时相对湿度不大,而雾中的相对湿度是饱和的(如有大量凝结核存在时,相对湿度不一定达到100%就可能出现饱和)。一般相对湿度小于80%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80-90%之间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和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霾的厚度比较厚,可达1-3公里左右。由于灰尘、硫酸、硝酸等粒子组成的霾,其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
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阴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近期我国不少地区把阴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共同的气象条件:秋冬季节,地面温度较低,近地面出现逆温,对流运动弱,当冷空气活动弱,大气环流稳定,静风或微风条件下,近地面水汽和尘埃不易散失,在近地面凝结,形成雾霾天气。气温愈低,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也愈少,越容易形成雾霾。多发季节:深秋至来年初春。
雾形成的条件:一是冷却,二是加湿,三是有凝结核。雾的类型:辐射雾、平流雾、混合雾、蒸发雾。沿海,暖流经过的地区,多蒸发雾,寒流经过的地区,多平流雾;盆地多混合雾。地势低,雾日多。
灰霾的形成主要是空气中悬浮的大量微粒和气象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成因有三: 一是在水平方向静风现象增多。城市里大楼越建越高,阻挡和摩擦作用使风流经城区时明显减
弱。静风现象增多,不利于大气中悬浮微粒的扩散稀释,容易在城区和近郊区周边积累。二是垂直方向上出现逆温。逆温层好比一个锅盖覆盖在城市上空,这种高空的气温比低空气温更高的逆温现象,使得大气层低空的空气垂直运动受到限制,空气中悬浮微粒难以向高空飘散而被阻滞在低空和近地面。三是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增加。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发展、机动车辆猛增,污染物排放和悬浮物大量增加,直接导致了能见度降低。形成在城市及其郊区。
雾本身不是污染,但产生雾的大气环境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造成集聚效应,会使污染越来越重。同样,城市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与低层空气中的水汽相结合,也会加重雾霾程度。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雾霾主要组成,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灰蒙蒙的。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 PM2.5,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既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
城市有毒颗粒物来源:首先是汽车尾气,其次是北方到了冬季烧煤供暖所产生的烟尘,第三是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第四是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
雾霾的危害有哪些呢?首先影响能见度,影响道路交通;其次,霾在吸入人的呼吸道后对人体有害,引发呼吸道疾病、诱发心血管疾病,严重会致死。1952年12月5日至10日,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 仅在12月5日到8日这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就高达4000。
根据文章相关内容,请你给“霾”下个定义。
下面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并分析其作用。
1952年12月5日至10日,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 仅在12月5日到8日这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就高达4000。
“灰霾的形成主要是空气中悬浮的大量微粒和气象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句中的加线字“主要”能否删去?为什么?
下列哪一个选项不符合原意?请说说理由。

A.深秋至来年初春,如果气温愈低,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也愈少,雾霾越容易形成。
B.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C.雾是自然形成的,发生时相对湿度是饱和的。霾是人为造成的,发生时相对湿度不大。
D.雾本身不会污染环境,而产生雾的大气环境如果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空气中的污染物就不易向外扩散,从而造成集聚效应,会使污染越来越重。

父子应是忘年交
冯骥才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结合你对文章的理解,解释“忘年交”的含义。
当“我”认识到“代沟”不足以阻碍父子之间成为“忘年交”后,“我”与儿子是怎样相处的?用原文中的句子回答。
联系上下文,写出下列句中加线词语的具体含义。
(1)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2)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
文中写道:“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你有同感吗?请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来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要求:说真话,书写工整,50字左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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