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跳出时间
张慧强
⑴在曾经热播的电视剧《奋斗》中,陆涛的生父,成功人士徐志森,对陆涛做过开车的“启蒙”。陆涛第一次把握方向盘,出了点有惊无险的“状况”。徐志森抓住时机,开了一个人生观方面的“现场会”,主题是刹车:“开快车谁都会,但是能及时刹住车可不容易。记住刹车,这是关键。开车是这样,做生意也是这样。你弄不清楚的情况之下,就要停下来。随时刹车,你才不会失控。”
⑵这段话揭示了一个道理:各个领域内的“成功”,都不是那么神秘莫测的事情;成功者与失败者在行事做人上的区别,或许不是那么显著。北宋欧阳修在《卖油翁》里,仅仅强调了成功的一项条件:“无它,唯手熟耳。”那么,《奋斗》剧中人徐志森也只是强调了成功的一个诀窍,其内容是:及时中止。
⑶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终止”,而是“中止”。成功者们从来都不轻言放弃,所以“终止”往往在他们的词典里没有位置。如果说确实有终止这回事,那也是因为他们发现了某一具体项目实在没有继续追求下去的价值。
⑷然而,必须明白一点:成功者的执著,与其经常性的反思是丝毫不相抵牾的。当他们驾驶着事业之车奔驰在路上时,时时都记着这事业之车上安装着一个须臾不可或缺的特殊装置——刹车踏板。他们“时刻准备着”踩这个踏板,让事业之车停下来,停在路边,或者停在加油站,从车上下来,喝一杯咖啡,想一想,或者,问一问。
⑸在英语里,暂停写作time-out。这个合成词的词形可以直观地解释为“从时间里出来”或“跳出时间”。各种形式的暂停(包括刹车),正是“跳出时间”的方式。时间的重要性尽人皆知,因此,存心要浪费时间的人怕是不多的。恰恰相反,很多人在事业之路上是全速前进的。然而,往往在不假思索的全速前进中,他们把车开错了方向,甚至开进了死胡同,于是“再回头已百年身”,前期投入的有效时间变得无效,尚未投入的时间也失去了投入的必要。把珍惜时间的行为执行到极致,却始料未及地导致了挥霍时间的可悲后果。他们不懂得一个“悖论性”的真理:在时间的利用上,适度的“跳出”,正是为了更好地“进入”;正如在人生的许多事情上,有了少许的放弃,才可能有海量的收益。
⑹笔者爱看NBA,常常觉得篮球便是人生的隐喻。NBA赛场上的一个好教练,总是小心翼翼地使用着他们叫暂停的机会,该叫则叫,一次也不浪费,直到不再有机会为止,并且争取每一次都恰在其时,不早也不晚。而一个蹩脚的教练呢,要么该叫的时候不叫,错失己方调整的良机,或者未能中断对手顺畅的发挥;要么不该叫的时候却叫了,打乱了己方的节奏,或者轻率“预支”了后面更加需要的暂停机会。NBA的许多比赛都以几分之差乃至一分之差决出胜负,那么,一次暂停的选择,便可能是牵动全局的。一位成功的篮球教头,必须是一个善于“跳出时间”的智者。
⑺《诗经•大雅•荡》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其实,形形色色的失败者,失败的原因,有很多时候并非“鲜克有终”,而是“鲜克有‘中’”。此处之“中”,正是“中止”,正是time-out,正是“跳出时间”。
(选自《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15日15 版)
〖注解〗①抵牾:dǐ wǔ ,抵触,矛盾。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事情都有个开头,但很少能到终了。多用以告诫人们为人做事要善始善终。
简要说说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感知全文,再细读第(2)和第(7)段,用原文中不同的词语填空。
作者认为许多失败者的失败在于          ,如果要获得成功就要                         
文章第六段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说到“笔者爱看NBA,常常觉得篮球便是人生的隐喻”,请就作者在文中阐明的的观点,结合你的人生体验和阅历,谈谈生活中还有哪些事或现象也是人生的隐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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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浅谈对地震的认识
①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地震就是地球表层的快速振动,在古代又称为地动。它就象刮风、下雨、闪电、山崩、火山爆发一样,是地球上经常发生的一种自然现象。
②地震波指地震时,在地球内部出现的弹性波,主要包含纵波和横波。来自地下的横波能引起地面的水平晃动,横波是地震时造成建筑物破坏的主要原因。地下岩层断裂和错动发源的地方,叫作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地面上离震源最近的一点称为震中。它是接受振动最早的部位。震中到震源的深度叫作震源深度。对于同样大小的地震,由于震源深度不一样,对地面造成的破坏程度也不一样。震源越浅,破坏越大,但波及范围也越小,反之亦然。
③地震按成因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等类。按震源深浅可分为: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小于70千米)、中源地震(震源深度70-300千米)、深源地震(震源深度大于300 千米)。全世界 95%以上的地震都是浅源地震,震源深度集中在 5-20千米上下,如汶川大地震的震源深度只有 10 千米,而雅安芦山地震也仅有13千米,它们都处在龙门山地震带上。
④地震给人类带来的灾害是巨大的。地震是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它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震可引发多种次生灾害:崩塌、滑坡、 地裂缝、地面塌陷、沙土液化,沿海地区海底地震引起的海啸等。
⑤地震学家都想找到预测地震的方法,但迄今为止地震预测技术仍未成熟,其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地震是小概率事件,很难验证研究者的思路、方法及观测结果。其二,地球具有“不可入性”,仅仅用来自地球表面的观测资料来推断地下的物理过程是十分团难的。其三,如果承认地震是地壳内的一种临界现象,那么它具有不稳定性,对初始条件的变化十分敏感,这就可能导致对地震发生时刻的预测的不确定。
⑥看来,人类对地震孕育发生的原理、规律虽有所认识,但还没有完全认识;人类可以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一定程度的预报,但还不能预报所有的地震。
从说明内容角度看,本文是一篇说明文,请简述说明顺序。
认真体会选文第①段中加横线的句子,说说它这样写有何作用。
地震就是地球表层的快速振动,在古代又称为地动。它就象刮风、下雨、闪电、山崩、火山爆发一样,是地球上经常发生的一种自然现象
选文第④段主要采用了哪三种说明方法?请任选其中一种说明方法,说出它的作用。
利用选文的知识,请你对雅安芦山“4.20”地震的发生原因与危害作简要说明。

松毛虫的行进行列
法国作家拉伯雷在他所著的《巨人传》中,曾经说到有群绵羊,竟盲目地跟着一只被扔到海里的头羊走,结果一块被海水卷起。如果说这群羊的盲目显得很愚蠢、荒谬,那么松毛虫“盲从”却是因为它的生存需要。
的确,松毛虫出行时,第一条松毛虫爬到哪里,其余的松毛虫也排成整整齐齐的行列跟随其后,从不间断。他们的队伍就像一条长长的细带子。领头的松毛虫向东“走”,其余的也向东“走”,领头的松毛虫向西“走”,其余的也向西“走”,前后配合的十分协调。在路上,领头的松毛虫不断吐出丝来,很细。其他随行的松毛虫也分别吐出丝来,将这条细丝线加厚加宽,使它成为一条狭窄的带子,或者说是松毛虫的“绸缎轨道”。
松毛虫为何要花如此大的代价铺设“轨道”呢?原来,松毛虫常常在夜间去吃松毛针。黑暗中它们从松树枝上的窝里爬出去,从上到下啃噬分支上的松针。吃饱后回它们的窝时,它们便要在松树的树枝间上上下下左拐右拐,因此对它们来说回“家”的路温长而曲折,而松毛虫近视,在漆黑一团的夜晚行路更不便。同时,他们的嗅觉迟钝,也不能为它们在夜间行路提供帮助。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们要回到窝里就只有靠它们先前在路上吐丝结成的细带子了。只有借助这个细带子爬行前进才不会迷路。要回窝里时,它们会就近找到一条丝线并沿着它行走,不久松毛虫都集合到一条带子上来排队前进,就能顺利地回到它们的窝里。
即使是在白天,这细带子也对松毛虫有用。比如它们远行时,就需要这小带子引导。于是所有同行的松毛虫都吐丝并固定在路上,这已成了它们的习惯。它们同行的数量越多,路程越远,它们铺设的带子就越宽大,以便返回时容易找到。松毛虫行进的路线有一定的规律,从来不在途中作180度的大转弯。但也并非笔直,且路程长短不一。有时甚至不得不风餐露宿,这时它们便集合起来蜷缩成一团,互相靠在一起。第二天再重新探路,寻找到这导路的带子,然后沿着它赶回窝里去。
文章开头引用《拉伯雷》的巨人传中的故事有何作用?

松毛虫也是优秀的铺路专家呦,说说它们设计“轨道”的必要性

请从生理角度说说松毛虫为什么会“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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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弱小的松毛虫是以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生存下来的,你认为呢?
从文中找出两处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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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生命鞠躬
孙建起
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第②段中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根据这篇小说的内容,依次填写出"我"对蚂蚱情感态度变化的词语。
__________——难以想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鞠躬
怎样理解小说结尾"鞠躬"一词的含义?
在“我”看来,蚂蚱是害虫,专吃庄稼,因此用草秆穿透它的身体给儿子玩。你对“我”的做法是否赞同?为什么?

怀念老陆(冯骥才)
①近些天常常想起老陆来。想起往日往事的那些难忘的片断,还有他那张始终是温和与宁静的脸,一如江南的水乡。
②我和老陆一南一北很少往来,偶然在京因会议而邂逅,大家聚餐一处,老陆身坐其中,话不多,但有了他便多一份亲切。他是那种人-----多年不见也不会感到半点陌生和隔膜。他不声不响坐在那里,看着从维熙逞强好胜地教导我,或是张贤亮吹嘘他的西部影城如何举世无双,不插话,只是面含微笑地旁听。
③这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与世无争”,没有一个作家会在思想原则上做和事佬。凡是读过他的《围墙》乃至《美食家》,都会感受到他的笔尖里的针芒。只不过他常常是绵里藏针。我想这既源自他的天性,也来自他的小说观。他属于那种艺术性的作家,他把小说当做一种文本的和文字的艺术。高晓声和汪曾棋都是这样。他们非常讲究技巧,但不是技术的,而是艺术的和审美的。
④一次我到无锡开会,就近去苏州拜访他。他陪我游拙政、网师诸园。一边在园中游赏,一边听他讲苏州的园林。他说,苏州园林的最高妙之处,不是玲珑剔透,极尽精美,而是曲曲折折,没有穷尽。每条曲径与回廊都不会走到头。有时你以为走到了头,但那里准有一扇小门或小窗。推开望去,又一番风景。说到此处,他目光一闪说:“就像短篇小说,一层包着一层。“我接着说:“还像吃桃子,吃去桃肉,里边有个核儿,敲开核儿,又一个又白又亮又香的桃仁。”老陆听了很高兴,禁不住说:“大冯,你算懂小说的。
⑤记得那天傍晚,老陆在得月楼设宴招待我。入席时我心中暗想,今儿要领略一下这位美食家的真本领究竟在哪里了。席间每一道菜都是精品,色香味俱佳,却看不出美食家有何超人的讲究。饭菜用罢,最后上来一道汤,看上去并非琼汁玉液,入口却是又清夹又鲜美,直喝得胃肠舒畅,口舌愉悦,顿时把这顿美席提升到一个至高境界。大家连连呼好。老陆微笑着说:“一桌好餐关键是最后的汤。汤不好,把前边的菜味全遮了;汤好,余味无穷。”然后目光又是一闪,好似来了灵感,他瞅着我说,“就像小说的结尾。”我笑道:“老陆,你的一切全和小说有关。”
⑥于是我更明白老陆的小说缘何那般精致、透彻、含蓄和隽永,他长于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里找到小说艺术的玄机。
⑦然而生活中的老陆并不精明,甚至有点“迂“。我听到过一个关于他“迂“到极致的笑话。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老陆当选中国作协副主席,苏州地方政府分一座两层小楼给他,还配给他一辆小车。老陆第一次在新居接待外宾就出了笑话。那天,他用车亲自把外宾接到家来。但楼门口地界窄,车子靠边,只能由一边下人。老陆坐在外边,应当先下车。但老陆出于礼貌,让客人先下车,客人在里边出不来,老陆却执意谦让,最后这位国际友人只好说声:“对不起”,然后伸着长腿跨过老陆跳下车。
⑧后来见到老陆,我向他核实这则文坛软闻的真伪。老陆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
不知这摆手,是否定这个瞎诌的玩笑,还是羞于再提那次的傻样?
⑨说起这摆手,我永远会记着另一件事。那是1991年冬天,我在上海美术馆开画展。租了一辆卡车,装满一车画框由天津出发,车子走了一天,凌晨四时途经苏州时,司机打盹一头扎进道边的水沟里,许多画框玻璃粉粉碎。当时我不知道这件事,身在苏州的陆文夫却听到消息。据说在他的关照下,用拖车把我的车拉出沟,并拉到苏州一家车厂修理,还把镜框的玻璃全部配齐。这便使我三天后在上海的画展得以顺利开幕,否则便误了大事。事后我打电话给老陆,几次都没找到他。不久在北京遇到他,当面谢他。他也是伸出那瘦瘦的手摆了摆,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⑩作家比其他艺术家更具有生养自己的地域的气质。作家往往是那一块土地的精灵。比如老舍和北京,鲁迅和绍兴,巴尔扎克和巴黎。他们的心时时感受着那块土地的欢乐与痛苦。他们的生命与土地的生命渐渐地融为一体—从精神到形象。这便使我一想起老陆,总会在眼前晃过苏州独有的景象。于是,老陆去世那些天,提笔作画,不觉间一连画了三四幅水墨的江南水乡。妻子看了,说你这几幅江南水乡意境很特别,静得出奇,却很灵动,似乎有一种绵绵的情味。我听了一征,再一想,我明白了,我怀念老陆了。
第②段中写从维熙和张贤亮两位作家有什么作用?(2分)


第4-5节中老陆形象地表达了他对小说创作的看法,仔细揣摩用白己的话归纳老陆的小说创作观。(4分)


仔细阅读第7-9节,各用一句话概括所叙的两件事,并回答这两件事各白表现老陆怎样的性格特点。(4分)


从表达方式的角度看,记叙文中常常穿插议论文字,比如本文的第⑥段就是如此。分析这段文字的表达效果。(2分)


揣摩文章结尾为什么要写我作水墨江南水乡画和妻子对我画作的评价?(5分)

多责己少怨人
①做错事情,被人误解,遭遇失败,身陷困境……我们都会抱怨。只是常常抱怨别人多,责怪自己少;而为人处世,恰恰最需要多责己,少怨人,甚至不怨人。
②多责己少怨人是一种自省。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过:“如果你错了,就迅速而真诚地承认。”一个敢于承认自己错误而不为错误辩护的人才能在检讨中不断进步,在反省中不断完善,还可能出类拔革。相反,那些执迷不悟的人、知错不改的人,不但毁了自己的形象,引起别人的反感,还埋下了日后重蹈覆辙的隐患。
③多责己少怨人是一种勇气。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常胜将军,名人伟人无不是从失败中一次次熬过来的。有的人犯了错误,遭受失败,就牢骚满腹,无非是顾及自己的面子。殊不知,“错”的一半是“金“,“败”的一半是“贝”。错误或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错里淘金”“败中拾贝”。当我们勇敢地把错败踩在脚下,把包袱甩在身后,迎来的就是成功的美丽。
④而只责己不怨人当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境界。古人说:“君子责己,小人责人。”可见,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只责己不怨人,必是有宽大的胸襟、超人的度量。这样的人能潇洒地忽略旁人的诽言谤语,能从容地笑对世间的是非黑白,也更能赢得别人的钦羡与尊重。有道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不屑于中伤,不畏于人言,谣言不攻自破,污水不洗自清。有了这般境界,又怎有怨,又何须恨?
⑤其实,人生岂有时时顺心,乞能事事顺意?那些喜欢抱怨的人迟早会被疏远、被孤立、被淹没,而那些勇于、诚于、乐于责己的人,会以明智而积极的生活态度,收获别样的精彩!
本文表达的观点是
文章第③段中对 “错”、“败”字形的阐释,有何作用?其中的“金、贝”实际上比喻什么? (2分)


请简要分析第②段的论证过程。(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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