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白痴
耿耕
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一个少年站在十字路口中央,认真而坚定地指挥着车辆与行人。
所有的人都认识这个少年,但多数人叫不出少年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个白痴。除了上下班的高峰期,有警察站在路中间指挥外,其余的时间属于这个少年。他指挥的手势和那些真正的警察一样,谁也不知他是怎么学来的。
据说少年不会说话,所有路过十字路口的人都相信这点,因为他们从没有听那少年说过话,最多也就听见他嗓子里发出一个简单的音节。
对少年在路口指挥交通的事,小城人已习以为常,也没有将少年当回事,因为他只是个白痴。多数人会看着红绿灯,选择自己的停走;少部分人大概是色盲,并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自由穿行。这让少年很是气愤,常常指着那几个不听指挥的人,从嗓子眼里发出响亮的声音,但那声音只是一个音节,那就是一个“啊”字。有些乡下来的或者从外地来的人,看着站在路中央的少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少年的手势,选择穿越马路的时机。这时,少年的脸上带着笑意,手势热烈地挥舞着,嘴里轻声地发出那个单音节,指示着行人的脚步。其实少年站在路中央时,我们看不出他是个白痴,只会认为他是个认真的交通协管员。
少年什么时候迷上指挥交通这个游戏的,小城人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站在十字路口上已经有好几年了,所以他指挥的手势才会那么娴熟,这说明少年是知道学习这个事的。
关于少年的传说有很多版本,有一个版本传得最广。说少年并不是天生的白痴,而是后天造成的。故事是他五岁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一个晚上,天上下着蒙蒙细雨,他坐在妈妈自行车的后座,横穿十字路口时,被一辆行驶的货车给撞飞了出去。因为晚上和下雨的原因,路上没有行人,所以他和妈妈在雨水中躺了很久,而那辆货车早已不知去向。等有人将他们送进医院抢救时,他妈妈没有再醒过来,而他醒过来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天,少年站在十字路口像往常一样,认真指挥交通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推着自行车,车的后座上带着一个孩子,在亮红灯的时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推着自行车在人流中穿行。少年看着她大声地喊叫,脸涨得通红。可那中年妇女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自己的行走。路口那些等着过马路的人,也漠然的看着,因为这种情况他们已经见了很多,每回都有那么几个人,会在车流中穿过马路,显得那么有个性与勇气。中年妇女已经穿行到了马路中央,少年还在那里“啊啊啊”的叫喊着,但他却不挪动一下自己的脚步,只是站在原地喊着。中年妇女转头看了一眼少年那焦急的脸,露出一丝微笑,然后准备穿行另一条车流。
这时,一辆轿车直直地开来,撞上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中年妇女,惊叫声与刹车声一起响起。绿灯也在这时亮起。路边那些要过马路的人,一下子围了上去。有好事的人掏出手机,拨打着报警与急救电话,使整个现场一片混乱。
少年呆呆地站在原来的位置上,脸色苍白,眼里含着一些泪水,大概这么站了几分钟后,他移动脚步,朝乱作一团的人群走去。他艰难的挤进人群,站在正躺在地上呻吟的中年妇女身边,看着躺在地上已没有声音的孩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白痴。”
所有围观的人都听见了这两个字,便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没在意那些眼神,似乎为了图自己快乐一样,对着躺在地上的中年妇女,一连说了好几遍白痴,然后掉头走出人群。在这过程中,围观的人很自觉地给他让出一条道路,少年便默默地朝前走去,没有回头看一眼。
在后来的日子里,走过十字路口的人,没有看到少年站在路口指挥交通,但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小说界》2008年第4期)
结合全文分析,文章以“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开篇有什么作用?
结合你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作者为什么以“白痴”作为小说的标题。
有人说这个白痴少年不是白痴,你认为呢?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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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说书人
师陀
我第一次看见说书人是在这个小城里。
在城隍庙月台下面,他放一张断腿板桌,前面和两旁,放几条板凳。他是个中年人,穿一件蓝布长衫,脸很黄很瘦。他有一把折扇——黑色的扇面已经不见了,一块惊堂木——又叫做醒木,一个收钱用的小笸箩,这便是他的一切。他的声音不高,并且时常咳嗽,但是很清楚,有时候他要学鲁智深大吼,喽啰们吶喊。他用折扇打、刺、砍、劈,说到关节处把惊堂木一拍,听书的每次给他一个或两个制钱。
说书无疑是一种贱业。说书人,一个世人特准的撒谎家!而我却被迷住了。
他从傍晚直说到天黑,一会儿定更炮响过,接着是寺院里的大钟.再接着,鼓楼上的云牌。当这些声音一个跟着一个以它们宏大的为人熟悉的声调响过之后,摊肆全被收去,庙里安静下来,在黑暗中只有说书人和他的听客。这时候,还有什么是比这更令人感动的?当一切曾使我欢喜和苦痛的全随了岁月暗淡了,只有那些被吹嘘和根本不曾存在过的人物,直到现在还在我昏暗的记忆中出现。跟这些人物一起出现的,还有在夜色模糊中玉墀四周的石栏,一直冲上去的殿角,在空中飞翔的蝙蝠。
时光悄悄地过去,说书人所有的仍旧是那把破折扇,那块惊堂木,那个收钱用的小笸箩。我每次到这小城里来第一个总想到他。他比先前更黄更瘦;他的长衫变成了灰绿色;他咳嗽,并且吐血。间或他仍旧吼,但是比先前更衰弱。听书的也由每次一个或两个制钱给他增加到三个,后来五个,再后来制钱绝迹,每次给他一个铜元。
“再请八个,一个馒头的钱。还有六个;还剩四个;只剩三个了,哪位一动手就够了。”时常将收到的钱数一下,他叹息日子艰难,让客人另外给他增加。
他的老听客慢慢减少了,年老的一个跟着一个死了;年少的都长成大人,他们有了大人的职务,再不然他们到外乡去,离开了这个小城。
最近一次我到这小城里来,我到城隍庙里(城隍庙早已改成俱乐部),在月台下面,原来说书人放桌子的地方停着一个卖汤的。我感到一阵失望,城隍庙原先我们看来多么热闹,现在又如何荒凉。
“说书的还没有来吗?”我忍不住问。
卖汤的说:“他正害病,好几天没有来了。”
第二天,我正在城外漫不经意走着,一副灵柩从后面赶上来,我停在路旁让他们过去。他们是两个扛手,另外跟着个拿铁铲的。
“你们抬的是谁?”
“说书的,”他们中间有人回答。
“说书的死了?”
他们大概认为我的话没有意思,全不作声。
“他怎么死的?”因此我接着问。
“吐血。”
“吐血还说书吗?”
“可不,让他别说了,他硬去,还要穿着那件长衫,要脸啊。”
“他家里人呢?”
“他压根儿没有家。大家集了一点铜元,好歹听了他这么多年书。”
他们顺着大路到郊野上去。我跟在他们后面。这所谓灵框,其实只是一卷用绳子捆着的芦席,说书人的脚从席子里露出来,不住随着扛手的步骤摆动,他的破长衫的一角直垂到地上,一路上扫着路上的浮土。
我们全不说话。埋葬的人不久便越过一个土坡,在乱葬岗上停下来了。就在这里,他们在荒冢中间掘了个坑,然后把说书人放下去,将泥土送下去。
“现在你好到地下去了,带着你的书。”当他们把说书人放下去时候,内中有一位嘲弄的说。
我在旁边看着,毫不动弹地站着。一点不错,说书人,现在你的确应该带着你的书到地下去了,可是你可曾想到你向这个沉闷的世界吹进一股生气,在人类的平凡生活中,你另外创造一个世人永不可企及的,一个侠义勇敢的天地吗?郊野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十字坡现在在哪里?小商河在哪里?我抬头望望前面,这个小城的城外多荒凉啊!
一九四二年一月三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
如何理解小说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小说中多次写到说书人的长衫,有什么作用?
请统观全文,简要分析说书人形象特点。
请探究作者在小说中的情感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叫他老程。老程有一个小姑娘,叫“阿三”。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他照例拿着摇网走到河边的一个草墩上,老程像乘着划船一般站在上面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那就不移地的转过身倒在挖就了的荡里,三姑娘的小小的手掌,这时跟着她的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好客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喳喳作响。三姑娘渐渐把爸爸站在那里都忘掉了,只是不住的抠土,嘴里还低声地歌唱。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竹林的那边河坝倾斜成一块平坦的地面,高耸着一个戒方模样的土堆。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地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只有鹞鹰在屋头上打圈子。三姑娘走到竹林那边,知道这里睡的是爸爸了。到后来,青草铺平了一切,连曾经有个爸爸这件事实几乎也没有了。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住在坝下的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妈妈极力鼓励着一路去,三姑娘总是微笑地推辞:“有什么可看?成群打阵,好像是发了疯的!
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竟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三姑娘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忖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妈妈做嫂子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欢喜赶热闹,那情境也许比三姑娘更记得清白,然而对于三姑娘的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只是无意的吐出来几声“是”。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吹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小说主要写三姑娘的故事,为什么以“竹林的故事”为题并多次写到竹林?请简要分析。

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分别运用什么手法?写出了三姑娘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4分)

简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含蓄平和的情感之美。请探究小说中蕴含的作者的丰富情感。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
梦碎雅典
杨明马小林
奥蒂又输了,这次依然输给了“坏运气”。
这位37岁的牙买加老将具备夺取世界女子百米冠军的实力已达17年之久,但好运气却从未降临到她的头上。当奥蒂今晚闪着泪花走出第六届世界田径锦标赛赛场时,她追求了一生的梦想化作了一场噩梦。
奥蒂已经赢得20多枚世界大赛百米的银牌和铜牌,参加过5次世界锦标赛、4届奥运会,但还没有赢得过一次百米冠军。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女子田径选手能在37岁“高龄”依然在世界赛场上奔跑;也没有任何一个世界名将比奥蒂遭遇更多的莫名其妙的不幸。
这次大赛前,她以10秒96的成绩排名今年世界第三。美国的奥运会冠军德弗斯和世界冠军托伦斯因故不能参加本届的百米赛,这给了奥蒂绝好、也是最后一次竞争世界“短跑女皇”的机会。
经过三轮出色的表现,奥蒂最终站到了决赛起跑线前,观众送给她的激励掌声超过了所有其他选手。她太珍惜这次机会了,这将是她人生最关键的一次搏击,就像剑手要毕其功于一击。
奥蒂蹲下了,全场静默着。发令员举起手臂。反常的两声枪响表明有人抢跑。所有人跑出后都停下来,惟独奥蒂没有听出是犯规的枪声。这对于比赛经验最丰富的她来说,真是不可思议。
起跑通常不好的奥蒂这次“启动”完美之极。她像旋风般掠过跑道,人们惊呆了。夜色中,孤独的奥蒂如黑色的闪电射向终点,转瞬之间,她已经跑过80米!
在全场的惊呼声中奥蒂停下来,她意识到发生了“可怕”的事情。此时,全场再次静默得反常。在这片静默之中,奥蒂转身,面无表情地朝起点慢慢地一步一步走着……
奥蒂,为什么总是不幸的奥蒂!人们想起在1993年的世界锦标赛百米决赛中,奥蒂和美国的德弗斯几乎同时撞线,成绩均为10秒82。但是,国际田联通过录像将金牌判给了对手,站在银牌领奖台上,奥蒂的那双泪眼给世界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历史居然惊人地再一次重演,1996年奥运会百米决赛上,奥蒂又一次在同样的情形下输给了德弗斯,又一次成为无可奈何的“伴娘”,让世界唏嘘不已。
去年底,奥蒂曾经决定退役。捧着一大堆银牌和铜牌,心怀不甘的她宣布改当时装设计师。当时,世界上所有的体育爱好者都将深深的敬意,献给这位不是世界百米冠军的“女皇”。
现在,奥蒂那两条修长的腿沉重地走着,分明是一步一个坎坷,一步一个艰辛,那条跑道浓缩了她20多年的运动生涯和一个未能如愿的梦。数万观众以静默表示着他们的深深的同情。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奥蒂没有沮丧,没有发脾气。她的脸上是坚毅的神情。
起点前,奥蒂再一次蹲下,再一次使出毕生的气力去拼搏,但结局是大家可以预料的(仅获第七名)。
奥蒂以永不向厄运低头的勇气证明了什么是奥林匹克精神。她的世界百米冠军梦虽然没有实现,但在世人的心中,奥蒂何尝不英雄!
(新华社雅典1997年8月3日电)
文章开头两段属于新闻文体基本构成中的哪个部分?请结合本文分析其作用。
文章用较长篇幅介绍了奥蒂参加比赛的背景材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前后文,从多角度解说“在这片静默之中,奥蒂转身,面无表情地朝起点慢慢地一步一步走着……”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学究天人道兼仙释
李俊宝
在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群体中,因为顾、黄、王的名头实在太响,以至其他许多人的思想、活动往往被研究者忽略,譬如傅山就是这样一个人。
傅山一生值得称道的有三件大事:早年作为山西学生领袖,为昭雪平反袁继咸冤案,反对宦党暴政,领导全省诸生进京请愿,名震全国;中年从事秘密反清活动20余年,曾被捕下狱,备受折磨,抗词不屈,终于获释;晚年主要从事著述,与昆山顾炎武、容城孙逢奇、富平李因笃、周至李颙、和川戴务旃、彭城阎尔梅、长州尤西堂、番禺屈大均、吴江潘次耕等大批在野文人学者和当时尚未仕清的秀水朱彝尊、新城王士祯、太原阎若璩等思想文化界名流相往来。
清政权稳定后,康熙帝于康熙十七年正月二十三日下诏开博学鸿词科考试,以笼络各地有影响的汉族士绅。大学士李霨等推荐了71人,在这批被推荐者中就有傅山。但傅山宁愿乡居,以著述授徒自乐,不愿为清政府效力,遂以老病请辞,并作《病极待死》一诗,表明誓死忠于明王朝的心迹。康熙帝将所有托故请辞奏折一律驳回,明令各地督抚将被荐人员“作速起送来京”。山西地方官不断登门,阳曲知县戴梦熊并备豪华轿子护送,逼傅山上道。到京后,傅山以“病噎不食”、身体欠安为由,养病于崇文门外园教寺。康熙在保和殿面试博学鸿儒,授予彭孙遹、朱尊彝等50人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各种官职。傅山虽未参加面试,但仍奉康熙谕旨“傅山文学素著,念其年迈,特受内阁中书,着地方官存问”。回乡之后,傅山布衣毡帽,自称为“民”。
作为17世纪中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傅山深受反理学思潮的影响,以“异端”自命,对古代一些主要哲学命题进行了认真探究,加以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在对理学的批评中,他着重批判了理学的形而上学倾向和空谈义理弊端,阐述了自己的辩证思维和学以致用的观点。他认为,治学在于明道,明道在于致用,即研究天道或自然规律的目的在于为我所用并造福于社会。在天人关系上,他很重视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反对消极被动的观念,继承和发展了荀子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观点,既承认天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又肯定天人之间的必然联系,将天人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主张为人在自然界找到合理的位置。傅山还认为,明体就是明理,理不明则体不清,明理是为更好地指导现实活动。此外,他还斥责奴儒、奴君子,主张“扫荡奴性”,提倡个性解放、思想自由,反对禁欲主义和父母包办婚姻,坚持“非圣人能王”的平等观念,倡行国民治国的理想社会。其诸子学研究同样堪称于世,侯外庐曾有评价:“如果说顾炎武考证音韵学是后来王国维的老师,则我们有理由说傅山的诸子学研究是后来章炳麟的先行者。”
傅山在医学方面也颇有贡献,医学成果丰硕,传世之作有《医药略论》、《傅青主女科》、《傅青主男科》、《青囊秘诀》等,其中尤以《傅青主女科》最著名,为后世中医妇科必备之书。他还特别重医德,薄财利,一生身体力行,实践“医王救济本旨”,不分贵贱,一视同仁,有时甚或免费给穷人治疗。全祖望在《阳曲傅先生事略》中曾如此描述:“避居远村,惟以医术活人。求方者户常满,贵贱一视之,从不见有倦容。”傅山在书法、绘画等领域也领一时之风骚。其汉隶以蔡邕为法,真书以颜真卿为范,采众家之长,独辟蹊径,其中篆、隶、真、行、草诸体皆备,榜书小楷,各尽其妙,以豪迈刚劲、雄健有力著称,其作品流传于世者甚多。他的书法声誉极高,比其年长20岁的大书家黄道周称傅之书法为“晋唐以下第一家”。他的绘画流传下来的较少,多为博物馆和私家收藏,其作品别出心裁、蕴意深刻、意境开阔、独树一帜。
由于傅山在哲学、医学和书画艺术等方面成就卓越,其在文学方面的贡献则往往被人忽略。事实上,傅山在文学理论和文艺批评领域或诗、文理论方面,亦是上承李贽、公安派和竟陵派,下启叶燮、袁枚,成就堪与同时代顾、黄、王并驾齐驱。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傅山早年因为是陕西学生领袖,所以反对宦党暴政,领导了全省诸生进京请愿的运动,为袁继咸冤案昭雪平反,最终名震全国。
B.在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群体中,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是后世学者的重点研究对象,许多如傅山一样的人被忽略掉了。
C.傅山从事秘密反清活动,作《病极待死》一诗,表明誓死忠于明王朝的心迹,后受康熙感化,和彭孙遹、朱尊彝等人一样接受了康熙谕旨“特受内阁中书,着地方官存问”。
D.傅山早年对古代一些主要哲学命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加以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以“异端”自命,显示了他深受反理学思潮的影响。

E.傅山在哲学、医学、书法等诸多方面成就卓著,作者借侯外庐之口对他作出了高度评价,认为他可以和顾炎武并驾齐驱。
清政权稳定后,傅山的哪些行为表现了他对明王朝的忠贞?请概括回答。
傅山作为当时反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具有哪些基本内涵?
有评论家用“悲悯”“个性”“骨气”来评价傅山,阅读本文后,你对这些概念有了哪些新认知?结合文本,任选其一,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鸦鸦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象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作为生物的社会》
第一段划线的句子是怎样强调蚂蚁结构的简单的?
“某种活的计算机”在这段话中的含义是什么?数百蚂蚁将被破坏的蚁丘修复为原样,这一材料为了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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