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永恒的教书匠——季羡林
卞毓方
晚近,季羡林先生的头衔,除了教育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通常还有一项“国学大师”。为此,有人在报上陈辞,认为“季羡林的专业是佛学和梵文研究,算不上国学大师”。 有人又撰文反驳,认为“传统国学的许多重大领域季羡林都涉及到了,绝对称得上是国学大师”。2007年5月,中央电视台拍摄季老的专题,拿我作陪衬,其间就提到了这段公案,问我怎么看。卑之无甚高论,窃以为,这事不值得争辩,在东西融会、环球一村的21世纪的今天,国学大师也者,既不应是一味钻故纸堆的冬烘先生,也无所谓荣辱褒贬。要我说,季羡林就是季羡林,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的平凡,即如他所说,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他的大有人格魅力,就在于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后八个字,是我自己加的,季先生生前若听到,一定不赞成。记得有一年,胡光利、梁志刚两位学兄出版《此情犹思——季羡林回忆录》,在前言中写上“国学大师”“国宝级学者”“北大惟一终身教授”等词,季先生阅后,坚决要求删去。季先生说:“真正的大师是王国维、陈寅恪、吴宓,我算什么大师?我生得晚,不能望大师们的项背,不过是个杂家,一个杂牌军而已,不过生的晚些,活的时间长些罢了。”
2006年,第19届世界诗人大会在我国山东泰安召开,会上,季羡林、高占祥、李国彝三位被评为世界桂冠诗人。这又是一顶高帽。组织者的心思,咱不去猜测,高占祥、李国彝二位的成就,咱也不去评估,且说季先生。季先生在中学时,曾有“诗人”外号,说明他是喜欢诗的,是有这方面的素养的,但他一生发表之诗,据笔者所知,不会超过十首。季先生著作等身,身列作家之林,还自谦是票友。以不到十首诗的数量,荣膺世界桂冠诗人称号,他老人家肯定会感到惶恐。我没有猜错,一次见面中,季先生说了创作经过。季先生讲:“原本是泰安地区来人,说请我写一首诗,关于泰山的。我自幼景仰泰山,至今初衷不改,兴致一上,就动笔了。7月29日(2005年),温总理来,来得特早,我桌上摊着稿纸,没有收拾。总理问我最近在写什么,我说在写关于泰山的诗,并且念了开头几句。以后新华社就作了报道。再以后,你们都知道了的,我季某人忽然就成了桂冠诗人。”说到这儿,季先生转为“难得糊涂”,他说:“桂冠诗人不是随便戴的哦,他们这么做,只能使我脸红。”
“中国牌”的荣誉有它本土特色的游戏规律:往往,在你需要的时候,它总是千推万阻,避而不见;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它却是不邀自来,蜂拥而至。——算了,撇开这些背后的玄机不谈,话题还是回到季先生。笔者觉得,仅就94岁的老人,依然拥有这般创作活力,《泰山颂》就值得一读;在这一点上,季先生完全用不着脸红。季先生写完搁下,但一直未定稿,他自觉不够完善,到了2008年12月21日,97岁了,又拿出来修改,在一处添了三行24字:“万木争高,万卉争艳。争而不斗,和谐自然。天人合一,宛然实现。”其他几处亦有修改。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精神,着实令人感动。
泱泱中华,特点是人多,人多思想杂,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许多议论,是颇为滑稽的。譬如有人转给我一篇文章,是从网上下载的,讽刺季老是官迷,理由是从杨绛的《我们仨》推测,那个想当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而最终没有当成的,估计就是季羡林。嘻嘻,胡为乎来哉!熟悉季老的人都知道,他对官场,一向敬而远之,了无兴趣。证以笔者的目睹:那还是上世纪90年代,一天,有老友自城内来见季先生,落座,喝茶,老友说起近来见了哪些哪些高官,禁不住眉飞色舞,唾星四溅。季先生干坐一旁,默然无语,待老友走后,只幽幽地说了一句:“他还很得意。”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即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来说,倒的确有这么一回事:“文革”后,某要员曾建议季先生出任此职。季先生么,婉拒了。尔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为此,有人曾当面讶怪:“为什么放着副部级的职位不要,却要这个副局级呢?”季先生说:“什么级别,我脑子里没想过这个!”——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节选自《文汇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
A.季羡林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但他一生发表的诗,不超过十首,因此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 |
B.94岁的季羡林老人创作了《泰山颂》一诗。97岁时,又拿出来修改,表明季先生为了避免名不副实而坚持修改文稿,恰恰说明了“文章不厌百回改”、“佳作常从改中出”。 |
C.季羡林先生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正是“国学大师”应有的魅力和境界。 |
D.“文革”后,有人建议季先生出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季先生婉拒了。而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人贵有自知之明,与其力不从心,不如扬长避短。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
E.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几处人们对季老先生的不一致的评价,然后把自己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简要描述出来,虽未直接评论,但足以让读者了解季老先生的为人。这种笔法在传记中颇有说服力。文中说:“季羡林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请简要概括季老的“人格魅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文章最后一段画线的句子“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 请简略分析“心迹”的内涵。
对于季羡林究竟算不算“国学大师”,作者没有直接评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包热情的闻一多
何兆武
①一个人的性格或者思想大多初步觉醒于十二三岁,到二十四五岁思想定型,此后或许能有纵深的发展或者细节上的改变,若是有本质的改变,我想是非常罕见的。闻一多先生早年追求纯粹的美,后来成为民主斗士,旁人看来似乎有非常巨大而彻底的思想转变,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些表面的变化。在这一点上,我同意温德先生的话。温德先生是闻先生多年的好友,一次温德先生和我们谈起闻先生,说:“他(闻一多)就是一包热情。”接着又摇摇头,“不过搞政治可不能单凭一包热情啊。”言下似有惋惜之意。
②温德先生的这句评价非常中肯。闻先生是个热情的人,早年追求唯美是一团热情,后来和梁实秋、罗隆基等人搞国家主义,其实也是一团热情。
③西安事变爆发后,闻先生拥蒋反对张学良,在教授会上痛斥:“怎么能够劫持统帅?!”当时很多人都有那种感觉,如果真杀了蒋介石,肯定要发生内战,岂不给日本制造了机会?所以西安事变的时候很多人都指责张学良,称之为“劫持统帅”,等到他把蒋介石送回南京,当天的《世界日报》——当时北京最大的报纸,头版大标题就是“委座出险,举国欢忭”。第二天,北京的右派学生还举行了游行,也是声势浩大的。
④及至40年代,生活艰苦了,闻先生亲身感受到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和黑暗,又满腔热忱地投入民主运动。
⑤闻先生晚年讲诗(其实那时候他还不到五十岁),有一首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他特别欣赏,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当然这首诗写得的确很美,我也非常欣赏,不过除了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味道,好像和他民主斗士的形象不大合拍。所以我以为,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至终都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现在不是有很多人在讨论:如果鲁迅活着会怎么样?其实同样可以问:如果闻一多活着会怎么样?仅凭一包热情,恐怕也不会畅行无阻,我这么想。
⑥闻先生那一辈人的旧学根底非常之好,可他同时又是极端反传统的。社会转型时期,有的人唯恐中国的旧文化不存在了,拼命维护,还有一种人,认为传统的东西束缚中国人太久了,中国要进入新的时代,就要彻底抛弃,全面创造新文化,闻先生、鲁迅、胡适都属于这种人。鲁迅激烈反对中国的旧文化,甚至提出不看中国书,《狂人日记》里宣称:什么“仁义道德”,满书都写着血淋淋的“吃人”两个字。闻先生在这一点上跟鲁迅非常相像。在搞民主运动的时候,他在课堂上对我们说:“你们是从外面打进来,我从里边杀出去,我们里外合应,把传统的腐朽文化推翻!”意思是说:青年学子没有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毒害,所以你们须从外部推翻它,我是受过这个教育的,所以我现在要反对它,从里边杀出来与你们合作。我想这代表他当时真实的思想情况,虽然他研究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但他并不认同。
⑦另外还有一点我要保留自己的意见。现在很多文章总是特别强调闻先生生活穷困的一面,比如联大时期闻先生给别人刻图章,现在都说成是他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我觉得也不单是这样。闻先生早年是搞美术的,又会绘画,又会雕刻,现在北大西门一进门的地方有座西南联大纪念碑,上面的篆字就是闻一多写的,落款“中文系教授闻一多篆额”,写得非常好,而且只有公认的大手笔才有资格题这个篆额。所以,搞美术乃是闻先生的本行,写字、篆刻都是他的专业。当然他也是因为贫困,挣点钱补贴家用,但如果过分强调为生活所迫的一面,刻字竟成了他不务正业的谋生手段,不免有些过分渲染的味道。
(选自《民国教授》,有删节)
【相关链接】
①它(指诗人田间的诗)只是一片沉着的鼓声,鼓舞你爱,鼓动你恨,鼓励你活着,用最高限度的热与力活着,在这大地上。当这民族历史行程的大拐弯中,我们得一鼓作气来渡过危机,完成大业。这是一个需要鼓手的时代,让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代的鼓手”出现。(摘自闻一多《时代的鼓手——读田间的诗》)
②以清明的眼,对一切人生景物凝眸,不为爱欲所眩目,不为污秽所恶心,同时,也不为尘俗卑猥的一片生活厌烦而有所逃遁;永远是那么看,那么透明的看,细小处,幽辟处,在诗人的眼中,皆闪耀着一种光明。(摘自沈从文《论闻一多的〈死水〉》)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开头引用温德先生的话,既表现了闻一多是个热情的人,同时也说明他的“一包热情”也存在着局限性。 |
B.闻一多喜欢《春江花月夜》,包括其中所带有的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味道,这与他民主斗士的形象有矛盾。 |
C.作者把闻一多与鲁迅不同的处事方式做对比,说明如果闻一多还活着,他仅凭一包热情来处事是行不通的。 |
D.沈从文认为闻一多的眼睛是清明的,在细小处也看得透明,这与何兆武所说的闻一多靠一包热情做事大不相同。 |
E.文章以情感为主线来讲述闻一多,有叙事有议论,不仅使读者了解闻一多,也对闻一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2)材料中从哪些方面讲了闻一多的一包热情?请简要概括。
(3)文章的最后一段文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文章的第⑥段与文题没有什么联系,你怎么看?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雪夜的故事
(日)太宰治
那天一早就下起了雪。
由于之前替侄女小鹤制作的裤裙已经完成,那天放学时,我便把它送到中野的叔母家去。叔母给了我两片鱿鱼干当礼物。等我在吉祥寺站下车时,天色已变暗,雪已积了一尺多深,而雪仍毫不停歇地静静落下。
一直到家里附近的邮筒,才发现腋下夹着的鱿鱼干纸包已经不见。虽然我是个粗枝大叶的人,但至今尚未掉过东西,一定是晚上在积雪的路上跑跑跳跳,才把东西弄掉的。我很泄气,本来还打算要把它送给嫂嫂的。
我的嫂嫂今年夏天要生小宝宝喔!听她说肚里有了小宝宝之后,常会觉得肚子饿。我一直无法忘记最近嫂嫂跟我一起清理晚餐残余时小声地叹着气说“嘴好馋,好想吃鱿鱼干”的情景,所以那天偶然间从叔母那边拿到两片鱿鱼干后,便兴奋地想把它带回来准备偷偷拿给嫂嫂吃。可是,鱿鱼干丢了,真不知如何是好。
众所周知,我与哥哥嫂嫂一同生活。哥哥是个脾气古怪的小说家,由于年到四十还默默无闻,所以一直都很贫穷。他总会嚷着时运不济,却一点也不帮着做家事,使得嫂嫂连男人粗重的工作都得做,真是非常可怜。
有一天,我义愤填膺地说:“哥哥偶尔也该背着背包去买菜。外面的先生大多都会这样做的喔!”他马上生气地骂道:“混账!我又不是那样低贱的男人。我们一家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那样不知羞耻地出去买东西。那是我最后的骄傲!”
我的父母亲都是东京人。由于父亲长年在东北的山形办事处工作,所以哥哥和我都在山形出生。父亲在山形过世时,母子三人再度回到东京。前些年母亲过世后,现在就变成哥哥、嫂嫂及我的三人家庭。因为我们没有所谓的故乡,所以没办法像其他家庭那样,可以托乡下送来食物。一想到如果将那两片鱿鱼干拿给嫂嫂,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我就觉得自己很差劲。
我叹着气,重新撑起伞,试着仰望阴暗的夜空,此时雪花就像百万只萤火虫般,狂乱地飞舞。好漂亮啊!道路两旁的树木都覆盖着雪,沉重地垂着枝头,树身仿佛在叹息般,偶有微微地抖动。这一切简直就像童话世界一样,我内心突然有一个奇想,想把这美丽的雪景带给嫂嫂。比起鱿鱼干,这说不定是更好的礼物。
哥哥告诉我,人的眼睛可以储存风景。于是,我放弃鱿鱼干,在回家的路上,尽可能地眺望周围美丽的雪景。不只是在眼里,一直到胸口,都藏有纯白的美丽景色。回到家,马上对嫂嫂说:“嫂嫂,快看我的眼睛。我的眼底藏有最漂亮的景色喔!”
“什么?怎么了?”嫂嫂笑着站在我的面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
“眼睛到底怎么了?”
“哥哥曾告诉过我。在人的眼睛底下,会残留刚刚所看到的景象。”
“他的话别放在心上,都是骗人的。”
“不过,只有那事是真的喔!我只相信那个。快,快看我的眼睛。我看了很多很多美丽的雪景回来。快,快看我的眼睛,这样一定会生出有着雪般美丽肌肤的小宝宝喔!”
“喂!”就在这时候,哥哥从隔壁房间出来,“与其看顺子那双无神的眼睛,看我的说不定还会有百倍的效果!”
“为什么?为什么?”我突然很憎恶哥哥,好想揍他,“嫂嫂说过看哥哥的眼睛,胸口会不舒服。”
“才没那回事。我的眼睛可是看了二十年美丽的雪景。我在山形一直住到二十岁。顺子还没懂事时就来到东京,根本就不知道山形美丽的雪景,才看了东京这样的小雪景就激动,真是无聊。我的眼睛可是看了百倍、千倍甚至连自己都觉得看腻了美丽雪景,说什么都会比顺子来得更上等。”
我懊恼得想要哭泣。此时,嫂嫂救了我,她微笑着静静地说:“但是,你的眼睛里除了有几百倍、几千倍的美丽风景,同时也有几百倍、几千倍肮脏的东西啊!”
“对啊!对啊!比起优点,缺点也很多呢!所以眼睛才会变得那么昏黄污浊,嘿嘿。”
“胡说八道。”哥哥把脸一板,又钻回隔壁六榻榻米大小的房间去。
(节选自《青年文摘》2014年第9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交代“我”的两片鱿鱼干的来历,即叔母给的礼物,换个角度理解,这也是“我”帮侄女小鹤制作裤裙的劳动所得。 |
B.文中的“偷偷拿给嫂嫂吃”一句说明“我”是背着哥哥做的,这表明在家里“我”和嫂嫂的关系亲密,而和哥哥的关系疏远。 |
C.哥哥在家里不帮忙做家务不说,连男人粗重的工作也不做,如背包去买菜,这说明他是个好吃懒做的、只知道埋头写小说的作家。 |
D.生活在东京的我们赶上了物质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年代,要想摆脱困境的方式就是托乡下捎来食物,可是这种方式在我们家是行不通的。 |
E.我们一家人对“人的眼睛可以储存风景”表现出的不同态度,表明在现实压力面前,人的心灵是多么容易地受到影响而发生改变。
(2)小说中多次对雪进行了描写,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3)作者在塑造“我”这一形象时,使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分析。
(4)“我”、嫂子、哥哥,谁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自苏东坡发表这一评论后,“诗中有画推王维”遂成定论,申说者不乏其人。叶燮更直接说:“摩诘之诗即画,摩诘之画即诗,又何必论其中之有无哉。”今人也都将诗中有画作为王维诗的最大特色,一再加以肯定、推阐,“诗中有画”作为王维诗的主要特征,已是中外学者的共识。
然而我对此一直持有不同看法,觉得以“诗中有画”来论王维诗,值得推敲。就诗中有画的命题本身看,“画”应指画的意趣,或者说绘画性。尽管谈论诗中的画意不同于绘画本身,但从一般艺术论的意义上说,历时性的、通感的、移情且发生变化的景物,实际上是不能充任绘画的素材,而且根本是与绘画性相对立的。但它们却是最具诗性的素材,我们在杰出的诗人笔下都能看到成功的运用。
我们从论述王维诗歌“诗中有画”的一些例子来看,它们能画吗?“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一联,张岱已指出,泉声、危石、日色、青松皆可描摩,而咽字、冷字则决难画出。这不同于“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纯粹呈示性,突出了主体的感觉印象,而这种印象又是听觉与触觉的表现,绘画无以措手。“坐看苍苔色,欲上人衣来”也是典型的感觉印象,诚如袁行霈先生所说,“这样的诗既富有画意,而又有绘画所不能得到的效果。只有诗画结合,诗中有画,才能达到这样完美的艺术境界”。如果我们承认此诗的魅力在于“欲上人衣来”,那恰恰是超越绘画性的表现,怎么又可以用诗中有画去范围它呢?“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两句,别说画,就是用语言也难以解说。我在镇江焦山登塔眺望长江时有幸目睹这一景色:浩淼长江在黯淡的阳光下微微反光,视线的尽头天水相连,一片空濛;隔江的山峦似乎都笼罩着薄薄的雾霭,若隐若现。当时闪过我意识的就是王维这两句诗,这眼前顷刻的视觉形象犹是可画的,而王维的感觉印象,有无中的山色,流于“天地外”的江水,怎么着笔呢?
看来,持“诗中有画”论者所举的例子,本身也不能自圆其说。真正代表王维成就的佳句都无法入画,这倒支持了张岱的观点:“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因摩诘一身兼此二妙,故连合言之。若以有诗句之画作画,画不能佳;以有画意之诗为诗,诗必不妙。”其实,只要我们摆脱“诗中有画”的思维定势,不带任何成见去看王维诗,就不难发现他更多的诗是不可画的:他以诗人的敏感捕捉到的异样感受,以画家的眼睛观察到的主观色彩,以音乐家的耳朵听到的静谧的声响,以禅人的静观体悟到的宇宙的生命律动,都融汇成一种超越视觉的全息的诗性经验,把他的诗推向“诗不可画”的瓊绝境地。以致我们一想到王维诗,脑海中就浮现出那种伴有动态的色彩,伴有声音的静谧,伴有心理感受的景物,伴有时间流动的空间展示……
(摘编自蒋寅《古典诗学的现代诠释·诗中有画——一个被夸大的批评术语》)下列关于一、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A.“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是苏东坡针对王维的诗发表的评论,后来又有许多人对这一说法进行陈述说明。 |
B.叶燮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说的大力支持者,他认定的“摩诘之诗即画,摩诘之画即诗”,这一说法比苏东坡的说法更为直截了当。 |
C.作者认为以“诗中有画”来论王维的诗值得推敲,因为就诗中有画本身看,“画”指画的意趣,绘画性与诗性根本上是相对立的。 |
D.从一般艺术论的意义上说,历时性的、同感的、移情且发生变化的景物,不宜充任绘画的素材,这些最具有诗性的素材却不具有绘画性。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经过苏东坡及以后的古人、今人的肯定、推阐,将诗中有画作为王维诗的最大特色,已是中外学者的共识,但作者对这一说法一直持不同看法。 |
B.“清泉咽危石,日色冷轻松”两句诗,被认为是“诗中有画”的例子,但张岱认为,泉石、危石、日色、青松皆可描摹,而咽字、冷字则决难画出。 |
C.“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坐看苍苔色,欲上人衣来”等诗句,突出主体的感觉印象,既富有画的意境,而又有绘画所不能得到的效果。 |
D.“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两句,写出了诗人的感觉印象,这些有无中的山色、流于“天地外”的江水,就是用语言也难以解说,更难以画出了。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持“诗中有画”论者之所以不能自圆其说,是因为真正代表王维成就的佳句都无法入画,可画的只不过是些较一般的诗句,而他的更多的诗句是不能画的。 |
B.张岱“因摩诘一身兼此二妙,故连合言之”的说法,是指王维一身兼诗人与画家,能诗画相通,所以把两者结合起来说。这是对“诗中有画”的一种理解。 |
C.王维的诗能够达到“诗不可画”的境界,是他能够把诗人、画家观察到的,音乐家听到的和禅人体悟到的融汇成一种超越视觉的全息的诗性经验创作出的诗句。 |
D.我们一想到王维的诗,脑海中就浮现出那种伴有动态的色彩,伴有声音的静谧,伴有心理感受的景物,是因为我们没能摆脱传统的“诗中有画”的思维定势。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文盲
①对于文艺作品,全无欣赏能力,这种病症,我们依照色盲的例子,无妨唤作文盲。说来也奇,偏是把文学当作职业的人,文盲的程度似乎愈加厉害。好多文学研究者,对于诗文的美丑高低,竟毫无欣赏和鉴别。
②认识字的人,未必不是文盲。譬如说,世界上还有比语言学家和文字学家识字更多的人么?然而有几位文字语言专家,到看文学作品时,往往不免乌烟瘴气眼前一片灰色。有一位语言学家云:“文学批评全是些废话,只有一个个字的形义音韵,才有确实性。”拜聆之下,不禁想到格利佛在大人国瞻仰皇后玉胸,只见汗毛孔不见皮肤的故事。眼孔生得小,视界想来不会远大,看诗文只见一个个字,看人物只见一个个汗毛孔。训诂音韵是顶有用、顶有趣的学问,就只怕学者们的头脑还是清朝朴学时期的遗物,以为此外更无学问,或者以为研究文学不过是文字或其它的考订。
③色盲决不学绘画,文盲却有时谈文学,而且谈得还特别起劲。于是产生了印象主义的又唤作自我表现或创造的文学批评。印象创造派谈起文来,那才是真正热闹。大约就因为缺乏美感,所以文章做得特别花花绿绿。他会怒喊,会狂呼,甚至于会一言不发,昏厥过去——这就是领略到了“无言之美”的境界。他没有分析——谁耐烦呢?他没有判断——那太头巾气了。“灵感”呀,“纯粹”呀,“真理”呀,“人生”呀,种种名词,尽他滥用。“印象”倒也不少,有一大串陈腐到发臭的比喻。假使他做篇文章论雪莱,你在他的文章里找不出多少雪莱;你只看到一大段描写燃烧的火焰,又一大节摹状呼啸的西风,更一大堆刻划飞行自在的云雀,据说这三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就是雪莱。这种文艺鉴赏,称为“创造”的或“印象主义”的批评,还欠贴切。我们不妨小试点铁成金的手段,各改一字。“创造的”改为“捏造的”,取“捏”鼻头做梦和向壁虚“造”之意,至于“印象派”呢,我们当然还记得四个瞎子摸白象的故事,改为“摸象派”,这跟文盲更拍合了。
④捏造派根本否认在文艺欣赏时,有什么价值的鉴别。配他老人家脾胃的就算好的,否则都是糟的。文盲是价值盲的一种,在这里表现得更清楚。有一位时髦贵妇对大画家威斯娄说:“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东西,我只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威斯娄鞠躬敬答:“亲爱的太太,在这一点上太太所见和野兽相同。”真的,文明人类跟野蛮兽类的区别,就在人类有一个超自我的观点。因此,他能够把是非真伪跟一己的利害分开,把善恶好丑跟一己的爱憎分开。他并不和日常生命粘合得难分难解,而尽量企图跳出自己的凡躯俗骨来批判自己。所以,他在实用应付以外,还知道有真理;在教书投稿以外,还知道有学问;在看电影明星照片以外,还知道有崇高的美术;虽然爱惜身命,也明白殉国殉道的可贵。生来是个人,终免不得做几桩傻事错事,吃不该吃的果子,爱不值得爱的东西;但是心上自有权衡,不肯颠倒是非,抹杀好坏来为自己辩护。他了解该做的事未必就是爱做的事。这种自我的分裂、知行的歧出,紧张时产出了悲剧,松散时变成了讽刺。只有禽兽是天生就知行合一的,因为它们不知道有比一己奢欲更高的理想。
⑤好容易千辛万苦,从猴子进化到人类,还要把嗜好跟价值浑而为一,变作人面兽心,真有点对不住达尔文。 文章第二段提到格利佛的故事,主要有什么作用?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这句话表明了作者怎样的态度?
简要概括第四段的论述思路。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题。
人狼之遇
陈阵骑着大青马在腾格里小道中走着。天越来越冷,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天光下,竟然有三四十头蒙古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全体瞪着他,一片目光飕飕飞来,锥子般的,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大片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
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沙。天光已暗。
(选择姜戎《狼图腾》,有删改)第一段描写了环境,有什么作用?
文中的“蒙古狼”有哪些特性?请简述。
人狼相遇,庞大的蒙古狼群,为何会退避?
结合第二段,赏析本文语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