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记忆是多种不同事物的集合,可以是微妙的感觉、具体的影像、连贯不连贯的事件过程;也可以是抽象的概念和逻辑。不论哪种记忆,都是大脑神经网络中的一组神经元被激发,形成某种特定的连通回路。大脑储存的方式是把事情分拆为最基本的单元,每个单元分别由指定的神经元储存。
完整的记忆只有在被提取时才形成,它既存在又不存在。我们无法在大脑中找到记忆图像,它只是百亿个神经元的组合。不同的记忆素材通过编码,储存在不同的脑区,提取的方式也不同,需要几十个不同的脑区共同合作,才能形成或再现。
短暂记忆靠神经传导素增强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只能保留几分钟;而长期记忆能保存许多天甚至多年。不断重复能使短暂记忆转变为长期记忆。通过不断重复,大脑中的化学信号系统会把一种特殊蛋白质推入神经元的核心,并且在那里启动遗传基因合成蛋白质,神经元因此有了基本的改变,增加新的触突,创造新的连接网络。结果是大脑有了结构性的改变,这就是长期记忆的建立。
与某事件相关的素材以适当的间隔重复出现,而不是一次性出现,回忆这件事情会更加容易。比如,在几天内多次、短时间看到同一张脸,就比在一天内长时间对着这张脸更容易记住。这就是心理学家40年前提出过一种编码变异假说。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多背景的联系能从多途径提取记忆:这张脸与多种不同的背景联系起来,比如学校、工作场所和家庭相对于舞会等单纯的一种背景,更容易让人想起。每种不同的背景或环境,能激活大脑的不同功能区。这一假说认为,不同的神经反应能提高记忆。
但是得克萨斯州立大学认知神经科学家拉塞尔•博德里克领导的一项神经影像研究提出,反过来也是对的,即用同一种背景多次激活同样的神经连接方式,事物能被更好地记忆下来。
研究人员认为,通过刺激,同样的神经连接重新激活时,就会形成一幕记忆。记忆完成的精确与否,取决于不同脑区活动方式重连得是否精确,而不是更多的连接方式。比如更吸引人的面孔更容易形成记忆。
对于文中所提出的“完整的记忆既存在又不存在”解说正确的一项

A.因为它常常是抽象的、微妙的、具体的、不连贯的,很难完整捕捉到。
B.事情都被拆分成了最基本的单元,我们无法在大脑中找到记忆图像。
C.记忆素材是分散储存的,这些脑区共同合作,记忆才能形成或再现。
D.记忆是大脑神经网络中的一组神经元被激发形成的某种特定连通回路。

关于“编码变异假说”,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A.事件素材以间隔、重复的形式出现比一次性长时间出现更容易形成长期记忆。
B.在多种背景中出现的事物,提取记忆时能激起更多神经反应,有利于提高记忆。
C.博德里克认为记忆的完成在于重连的精确,“假说”却认为是连接方式更多。
D.认知神经科学家拉塞尔•博德里克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推翻了编码变异假说。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的一项

A.长期记忆是通过短暂记忆的不断重复,引起大脑一系列化学反应,使神经元产生新的触突,创造新的连接网络而形成的。
B.记忆是被拆分储存的,它是百亿个神经元的组合,分散在几十个不同脑区,要多种提取方法共同作用,最后才能完成。
C.短暂记忆是通过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的,只能保存几分钟,而长期记忆甚至可以保存多年,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变。
D.当多次受到同一目标的冲击时,更吸引人的面孔更容易引发大脑形成同样的连接方式,因而更容易被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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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却不潦倒的风度
天 歌
张罗同学聚会时,我们这些混得不错的同学很自觉很有风格地把费用划为三等:混得一般的交300;混得不好的,一分钱都不用出;混得好的,聚会缺多少,补多少,兜底。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儿,不想让自家兄弟姐妹为几两银子犯难。
尽管这样,班长还是颇为担心地说:九度能来吗?
是啊,九度是那样好面子的一个人,这些年,先是在有着大好前途的机关里受了牵连下岗,后是爱人查出了淋巴癌,再后来跟人合伙开饭店,饭店没开起来,借来的钱却全让人卷走了。九度这些事都是在校友录上,同学们辗转相传的。九度也来校友录,留言却总是说些好事:姑娘考了第一名(尽管那只是小学二年级的期中考试);妻子终于不用再去化疗了。还有,他给报社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了,人家给了50块钱。
有同学提议大家凑些钱帮帮九度,好歹阶级兄弟一场。却不想班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说:那家伙说他还想捐点钱出来给谁呢!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同学说:你看九度,日子都过成那样了,还是绷着,还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是的,九度上学那会儿就是瘦死不倒架的那种人。按照规定,九度是可以申请贫困贷款的,他却硬撑着不肯,同学中一度流传着他的一句名言: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并把这句话演变成各种版本:把不及格的机会留给渴望人生完美的同学吧!把失恋的痛苦留给没有痛苦过的漂亮女生吧!
那年冬天,东北那叫嘎嘎冷,连件旧棉衣都没有的九度走路全靠跑。他说:本来在零度边缘,这一跑,温度“噌”地蹿了九度。其实,九度说的是39度,不过冻得嘴一哆嗦,“30”就吞了下去。这话风行了起来,九度就叫了九度,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的本名。
聚会那天,九度还真来了。不光来了,还穿得特别利索。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一条红格子领带,比好些混得不错的同学收拾得还像成功人士。有同学上去就是一拳,说:你个九度,不装能死啊?咱们哥们儿,谁还笑话你不成?
九度打着哈哈,跑前跑后张罗着。席间,大家喝酒聊天,牢骚怨气差点就把酒店的天花板顶起来:什么股票太没谱了,说套牢就套牢,十几万转眼就打了水漂儿;什么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钢琴说白买就白买,那玩意儿放家里死占地方,又不能当写字台使;什么现在的官场简直就没法混,大领导之间都别扭着,听谁的话站谁的队,有学问着呢!九度笑着给大家布菜、倒酒,一哥们儿喝得有点大,硬着舌头说:九度,你说你点背的,啥啥没赶上,要不咋也弄个副局干干。
我们都拦着那哥们儿不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同学聚会整成富人对穷人的颐指气使就没劲了。没想到九度却端起酒杯,对大家说:“我九度这些年是遇到些事,但是,还好,都扛过来了。我正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呢,今年我闺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学费全免。”我的天!我暗叫一声,给儿子找了4个补习老师,结果连市重点的门都没摸着。九度说:“我也重新上岗了,电视台聘我当特约记者,咱也混进新闻界了。还有,我爱人从得癌症到今天已经8年了,也就是说,我们每一天都在创造着生命的奇迹……”
九度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不知为什么,刚才那些牢骚满腹或者臭显摆的哥们儿都有点蔫,咋好像自己的日子过得没九度带劲呢?
聚会结束时,班长拿出了账单。账单上,九度的名字下面没有写交钱的金额,而是写着一行字:物品搬放、保管,接送……班长说:九度不肯白白占大家的便宜,他没交钱,一定要以别的方式补偿回来。
还有,他的那身西装是他从前在机关时做的,他的妻子最近很不好……
看着依旧忙忙碌碌送同学的九度,我说:换了我们,谁可以做到像九度那样贫穷却不潦倒,活得生气勃勃的呢?
是的,我们眼里要面子的九度,其实要的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生活里的温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在这一点上,九度表现得相当有风度。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毕业后的九度生活境遇不佳,却在校友录上只报喜不报忧,并且拒绝大家的帮助,都是因为他死要面子,这为他后来的转变作了铺垫。
B.一句“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被同学们演绎出了各种版本,这虽然是在开九度的玩笑,但玩笑中却包含着大家对九度“瘦死不倒架”的敬佩。
C.小说运用倒叙的叙述方式,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描写手法,塑造了主人公九度的形象。
D.小说第二段班长的担心,为后文故事情节的发展设置了悬念,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E.小说通过塑造九度这一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活境遇,而是面对生活的态度这一主题,引发了我们对人生的思考。
小说的主人公九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条陈述。
答:
结尾两段,有人说是画蛇添足,有人说其必不可少,你的观点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进行探究。
答:

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皓如皎月;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灿若朗星。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就是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
  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纳兰性德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康熙皇帝自己就是一个勇武、强悍的骑手加射手,所以,他身边的侍卫也应该是一流的角色。这样看来,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
他身上有众多的矛盾之处:生为满人,他却痴迷于汉文化;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这个行当;身为宰相公子、皇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置身于姹紫嫣红、朱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喧闹之外,“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他是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一些年长的汉族落拓文人,“以风雅为性命、朋友为肺腑”;他人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这样一位才情充沛、人格健全、绝世超然的“翩翩浊世公子”,竟不是缘自小说家的杜撰,竟是中国文化史册里的一位真实人物。
纳兰性德留下的是两本词集:《侧帽集》和《饮水词》,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靠的不是皇帝的威风,而是他的词。后人从中精挑细选了三百四十二首,另外结集,以《纳兰词》命名。
说纳兰性德是个文人,此话一点不假。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由于长年待在皇帝身边,纳兰性德应该算是真正的“御用文人”,但是,后人却并未将他归入“犬儒派”或御用文人的行列。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言辞优美。
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宦漂泊,厌恶金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性遭遇混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
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
  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然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的词的影响。  
  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性德在跟随皇帝南巡后回到北京,不料想突染重疾,至此一病不起。1685年5月,年仅三十一岁的纳兰性德溘然长逝。在他身后留下的仅有三百四十二首《纳兰词》。  
纳兰性德依然是那个性灵高洁的词人,他并没有受到污浊时世的浸染,生前没有,身后也没有。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留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旁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了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纳兰性德文武全才:在清代词人中,无人能出其右;他善于搏击,精于骑射,被康熙钦点为御前侍卫。
B.纳兰性德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步入仕途,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吟诗填词,正是凭借着他不务正业的超逸脱俗的禀赋,赢得了皇帝的宠信。
C.纳兰性德虽侍从帝王,但作为诗文艺术的奇才,他在内心深处厌倦官场的庸俗和侍从的生活,无心功名利禄。
D.纳兰性德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御用文人”,因为他长年待在皇帝身边,康熙也经常由于读到纳兰的诗词,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E.纳兰性德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一样,有着不同于一般满清贵族纨绔子弟的远大理想和高尚人格,这就显然使得他的举动别离了社会主流,从而成为后世的一个研究焦点。
作者说,“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的御前侍卫——“纳兰骨子里是个文人”的根据是什么?(6分)
纳兰性德能得到康熙恩宠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给这篇传记加一个题目,你认为应该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情节比较简单,仅简单地交代了秃手伯是被狼咬伤的,却以人物间的对话突出了秃手伯的“坚强和倔强”性格,不被伤痛所击倒,不愿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立体感强的硬汉形象。
B.“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和“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都运用了细节描写和比喻的修辞格,细致地描绘了秃手伯胸脯上的伤疤,突出其色泽之红,形状之怪,面积之大,质地之硬,从而说明他所遭受的痛苦之深重。
C.作者曾说:“所有的伤疤下面,都有深深的根啊。”这篇小说似乎在昭示曾经的劫难;似乎在提醒拥有的幸福,似乎在展演一种坚忍的精神,似乎在告诫未来不再重蹈覆辙……
D.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描写、记叙、议论和抒情的表达方式,写了“看得见的伤疤”,“看不见的伤疤”与“活着的伤疤”,并且把小说描写的重点放在了“活着的伤疤”上。

E.伤疤的根究竟在哪里?本文作者通过对秃手伯的非常传神的描写,引领我们一起来思考关于生命的隐忍与刚毅,思考怎样做一个好人和坚毅的人,并且在人生路上怎样正确认识自己与他人。
“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伤疤”是肉体创伤愈合后留下的印记,为什么说是“活着的伤疤”呢?请分析本文题目的作用。
有人认为小说结尾段多余,应删去。你觉得是否该删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谁淘汰了胡雪岩
台湾作家高阳在小说《红顶商人》中,把胡雪岩的克星锁定为盛宣怀。该书把盛宣怀描述为一个“冷血杀手”,盛每次出手,都能让胡惊出一身冷汗,最后还令胡搭上了身家性命。
诚然,在晚清红顶商人排行榜上,盛宣怀与胡雪岩不相上下,他们之所以成为“冤家”,不仅是因为同行,更因为所走的“线路”不同——胡雪岩走的是湘系左宗棠的路线,盛宣怀走的是李鸿章淮系路线。利益与路线的博弈,导致盛宣怀与胡雪岩这对冤家积怨越来越深,决战时刻终于在盛宣怀刻意、胡雪岩不经意间发生。
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盛宣怀采用“窃听、掺沙子、挖墙脚”这三招,对对手胡雪岩发起暗战总攻。
窃听即盛宣怀通过电报掌握了胡雪岩的商业秘密情报。知道胡雪岩要高价尽收国内生丝、企图垄断丝业的动向。掺沙子指盛宣怀一边收购生丝向胡雪岩的客户出售,一边联络各地商人和洋行买办偏偏不买胡雪岩的生丝,致使胡雪岩的生丝库存日多,资金日紧,苦不堪言。挖墙脚即挖断资金链,拖死胡雪岩。胡雪岩80万两借款正好到了还款期限,外国银行向胡雪岩要钱。本来这笔钱是胡雪岩为左宗棠代筹的军饷,应由各省协饷来补偿给胡雪岩。但盛宣怀找到上海道台邵友濂,打着李鸿章的大旗,指使上海缓发这笔协饷,然后又让人四处放风,说胡雪岩银行倒闭在即,造成挤兑风波。
盛宣怀的“三板斧”,让胡雪岩防不胜防,四面楚歌的胡雪岩穷途末路,即便卖房产清仓,但最后还是没挨过挤兑风潮。银行门槛被踩破了,门框被挤歪了,无力回天的胡雪岩终于破产。
胡雪岩的克星,看似是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对手盛宣怀,然而,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不要忽视整个事件中还有另一个人——朝廷……
成也官场,败也官场。晚清著名官商胡雪岩的主战场,始终不在“商场”,而在“官场”。胡雪岩的命运始终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他的所谓“传奇”,只不过是“寻租权力”而后又被权力吞噬而己的一场电视连续剧。
胡雪岩的商才最突出的表现是“整合能力”,他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一度手眼通天。
不过,胡雪岩的天就是左宗棠,而这位时任两江总督的左帅,虽然威风八面,但毕竟不是最高的那片天,比起朝廷来,他仍为一小巫,而“大巫”不保,小巫又奈之若何呢?
胡雪岩的倒掉,看似湘淮两派斗争的结果,胡雪岩看似李鸿章“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策略的牺牲者,实则是朝廷早就垂涎的一块肥肉。
尽管晚清通商对外开放,但统治者的本质没有改变。他们依然是地主主宰“末业”的“打劫”态度,区区一个胡雪岩,即便有个地方大员照顾,也注定蹦跶不了多久。
慈禧太后下令革职查抄,严追治罪——从清廷对胡雪岩的最后处置不难看出,他们对彼时这位最大商人是不保的。
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注定是要被洗劫的,这主要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
下列有关胡雪岩失败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盛宣怀实施“三板斧”的策略,令胡雪岩防不胜防,是其最终陷于四面楚歌、无力回天的境地,终至破产的重要原因。
B.“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胡雪岩依附左宗棠,仰赖官场势力庇护才得以生意红火;然而他的失败,与湘淮两派的斗争脱不了干系。
C.胡雪岩库存的生丝卖不出去,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自己的银行又抽调不出钱返还外国银行的钱款,这也是他失败的一个原因。
D.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实力不断扩大,危及到李鸿章的利益,势必要被淘汰出局,这是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

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介入了淮湘两派的斗争,就注定他已经从生意竞争转入了政治斗争。而生意竞争和政治斗争又是两回事,生意竞争无非是你赚我赔,而政治斗争则是你死我活,所以说他的命运已经不是自己掌控的了。
B.胡雪岩虽然挤进官场,勾结上朝廷大员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书写了自己的人生“传奇”。
C.清朝政府是不会任由胡雪岩实力无限膨胀的,从清廷对胡雪岩最后的处置态度不难看出,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D.胡雪岩的发迹史,是对那个特殊时代“官商一体”的腐败制度的最好诠释,胡雪岩商界的“红顶”传奇,不过是一部官商勾结的丑剧。

联系全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与盛宣怀是同行,加之二人在政治上所走的“线路”不同,导致积怨越来越深,所以双方的决战在不经意间爆发了。
B.盛宣怀以胡雪岩为帮左宗棠筹饷而向外国银行借款为突破口,打着李鸿章的旗号,一方面煽动外国银行向胡雪岩催讨借款,一方面暗中阻止上海道台拨款归还胡雪岩,以此切断胡的资金链。
C.胡雪岩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这是他商才最突出的表现,也是他最成功的一面。
D.当统治者还是强加在百姓头上的征服者、压迫者的时候,他们以国家为自家私产,作为被统治者胡雪岩,永远摆脱不了被打劫的命运。

湖畔的珍珠兰守亭
梭罗的思想、行为对美国社会影响很大,他的生平简单却耐人寻味。1817年7月12日梭罗生于康科德城,1837年毕业于哈佛大学,1838年回到家乡,执教两年。他于1841年住到了大作家、思想家爱默生的家里,当门徒,又当助手,并开始尝试写作。1845年3月,他向《小妇人》的作者奥尔科特借了一柄斧头,孤身一人跑进了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自己砍柴,在瓦尔登湖畔建造了一个小木屋,并在小木屋里住了两年零两个月又两天的时间。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梭罗自食其力,他在小木屋周围种豆、萝卜、玉米和马铃薯,然后拿这些到村子里去换大米,完全靠自己的双手过了一段原始简朴的生活。1847年他才回到康科德城。1854年,梭罗的《瓦尔登湖》出版,该书记录了他在瓦尔登湖畔度过的这一段隐居生活。此书已经出现了两百多个版本,被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梭罗于1862年病逝,年仅44岁。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实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纷繁复杂的生活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
梭罗对工业文明和喧嚣社会挤压人类、侵蚀人性心怀忧虑,他认为人类只有过简单淳朴的生活,才能享受到内心的轻松和愉悦。原始、平淡的自然生活,适宜人们在其中进行观察、思考和写作。梭罗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深刻的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心里的呼声。《瓦尔登湖》由此被认为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在“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位居榜首。
瓦尔登湖不仅是他生活的栖息场所,也是他精神的家园、心灵的故乡。是他在喧嚣的世界中寻得的一个幽雅僻静的去处。这个地方不仅给他提供了思考的空间,也给他提供了一种朴素淡泊的心境。他在这里观察、倾听、感受、沉思,并且梦想。“我含蕴着,并养育着珍珠,直到它的完美之时。”他声称要将独居湖畔孕育出的珍珠奉献到公共福利上来。
在许多人看来,梭罗落落寡合,喜欢孤身独处。如果仅仅是这样认为,也许是对他的曲解。梭罗到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居住,不是避世,不是隐居。他反对过美国的奴隶制度,反对过美国对墨西哥的侵略,他倡导过“公民的不服从”的思想,他曾因拒绝交税而坐过监狱,单从这些就可看出他也是积极走向人生的。
梭罗注重生活的自由,他喜欢在大自然中过简朴生活,这是他对自由、对个人价值执著追求的表现。他并不在意某一种外在的生活方式,他只是想生活得随便、简单、自在。想到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时,他就来了,觉得住够了时,就又走了,没有任何的伪饰和造作。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说梭罗的生平“耐人寻味”,是强调梭罗一生的追求值得人们仔细体会。
B.梭罗住到了大作家、思想家爱默生的家里,当门徒,又当助手,又向作者奥尔科特借了一柄斧头,可见梭罗尝试写作是受了爱默生和奥尔科特的影响。
C.梭罗选择了瓦尔登湖,事实就是选择了简朴,他在这种简朴的生活中,放逐自己的心灵,提升自己的精神,甚至超越了物欲横流的世俗社会。
D.《瓦尔登湖》在“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位居榜首,这表明美国人喜爱独处的生活方式。

E.梭罗重视精神境界,反对物质至上,淡泊名利,死时年仅44岁。有人评价说“简单而馥郁”的短暂一生,“孤独而芬芳”的人格魅力。
为什么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请联系全文回答。
梭罗在瓦尔登湖畔独居与中国古代文人的隐居是否相同?请联系全文回答。
有这样一个调查:你认为亨利·梭罗的一生很糟糕吗?被调查者中有92.3%的人选择了“否”,只有5.6%的人选择了“是”。你是怎么看梭罗的生活方式?结合文章内容,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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