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的弄虚作假
①自然界一些动物为了生存竞争、繁衍子孙,常会弄虚作假,玩弄骗术。其技巧之高超,简直令人难以想像。
②椿象、金龟子只要稍动它一下,立刻会装死从农作物上掉落地面,过会儿又活动开来。鸭子似乎是傻乎乎的,但当其被红狐追捕时,会翻着白眼装死。有人曾做试验,用红狐追捕养鸭场的50只鸭子,竟有29只在狐爪下逃生。深信装死的狐狸,其本身装死的技艺更高。一次,一只狐狸被猎人击中,它迅即原地躺倒,全身瘫软,一动不动,猎人以为狐狸已死,就暂放原处,转到他处行猎。待到归来收拾猎物时,狐狸早已溜之大吉,猎人上了狐狸的当。
③人们有时会发现有些蟹或虾的螯足一大一小,有的蛇或壁虎的尾巴粗细与身子相差悬殊,这决不是先天的畸形,也不是什么稀有品种,而是当它们遇到了强敌,使出了断足截尾的绝招,来一个“舍车保帅”,新的足还未长成原来大小的缘故。
④栖息在北极圈内的白狐、北欧山区的雪兔、日本北部的高山兔和我国新疆阿尔泰山区的雷鸟,能随着季节变化而改变颜色。如雷鸟到白雪皑皑的时候,便银装素裹;当春暖花开时,又着上淡黄色的“春装”;盛夏酷暑,浑身又换成栗褐之色;当秋风萧瑟的时节来到,又穿上与环境协调一致的暗棕色羽裳。
⑤见过竹节蝗、木叶蝶的人,无不为它们的形态与所附着的茎叶是那么相似而叫绝,这是一种生就的拟态。生活在澳州的叶海马,其体态能模拟周围物体,全身生出许多叶形突出物和丝状物,好似马尾藻一样,在海水中缓缓飘荡,使对手极难辨别。
⑥有的动物甚至会“行诈术”。一位学者曾发现一只苍鹭为觅食一条小鱼,颇费了一番脑筋:它嘴叼一根小羽毛,在小溪岸边踱着方步,两眼扫视着浅浅的溪水。随即突然止步,有意让羽毛掉进水里面;小鱼误以为是饵料,游近羽毛,苍鹭便以闪电般的动作扑向水面,吞食美味。
⑦动物在面临它的对手或要达到某一目的时,决不是简单地屈从或毫不掩饰其真面目。人们在认识和利用动物时,务必要注意到这点。
(本文选自《阅读与欣赏》,有删改)选文中列举了动物“弄虚作假”的形式有:装死、 、 、拟态、 。
第二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根据文章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采用了总—分—总的说明顺序。 |
B.本文首尾呼应,揭示了动物弄虚作假的本质。 |
C.文章除了采用了说明的方式外,还采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 |
D.最后一段告诉人们,为了迷惑敌人保护自己,可以像动物一样弄虚作假。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l8分)
又见姑姑笑颜
窗涛
①老姑母的耳朵聋了。
②临近立秋的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西安驱车西行,去太白山下那个叫豆村的山庄,叩拜已八旬有四的老姑母。
③上世纪60年代的饥荒岁月,姑姑拖儿带女离开故土来到这个山村落户。姑夫说,这儿不如老家平坦,可人少地多,种些红苕土豆高粱什么的,也能填饱肚子。熟识后,村民下地干活便把孩子托付给姑姑。一连几年,姑姑都义务为远近邻居管护孩子,颇受敬重。
④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操持了大半生家务的姑姑看到家里一下子有了那么多的山坡地,就提出要在山坡栽种果树。从此,每天由早到晚,姑姑和姑父一起带着全家,翻耕土地、栽种苗子,精心养护。5年过去了,几十亩的山坡上果树齐刷刷地长起来了,挂果了。这一年,又赶上市场价钱好,收入竟然达4万多元。姑姑揣着钱袋,拉着姑夫径直上县城,二话不说买了一辆嘉陵摩托车。到村口时,乡亲们看得眼馋,蜂拥而至,把姑姑姑夫团团围住,“你们这么风光,还不是当家儿的功劳哟!”姑姑开心地说,“不是,是咱社会好,政策好,乡亲好。”
⑤大约是10年前的一个冬天,父亲忽然接到姑姑打来的电话,说要给表兄们分家,要父亲无论如何要带上母亲去她家一趟。听说我正好回来了,姑姑高兴极了,再三叮嘱非要我一同去不可。听着电话,我似乎看到了姑姑边说边拭泪的情景,于是,决定即刻随父同行。按老家的习俗,外甥们分家,必请舅舅定夺。一旦舅舅说了话就成定局。外甥们轻则缄默不语,高兴不高兴都得接受,重则争吵不休,甚至大动干戈,还有媳妇们喋喋不休的叫骂。当舅的遇到这种情景,尴尬难堪,收不了场事小,最不愿看到的是与外甥们结下怨仇。姑姑从父亲和我的脸上仿佛看出了什么,一落座就笑个不停:“你舅,今儿叫你来,不是为说事、当判官,就是想见个面,吃顿欢喜饭。”姑夫接过姑姑的话,把老两口如何劝说表兄表弟早分家另过日子,如何坚持他们不跟任何人一起过,也不要任何人的赡养费,只想搭个小灶欢度晚年的过程讲述了一遍。站在一旁的大表哥愧疚地说:“舅,你也听到了,这么做我们不被庄上人笑话死,也会让唾沫淹死的。我们兄妹6人,谁敢说不养活老人。老人不让我们管,这是揭我们的皮呢!”一旁的表弟表妹们都点头称是。这时大表弟媳妇也上前一步拉住父亲的手说:“舅,你看在外甥的脸上,让我爸妈回心转意,这家不要分了。一大家人住在一起,热热闹闹,好得和啥一样,为啥要轰我们走?”父亲听到这里,把腿一拍,哈哈大笑:“我听得明明白白。啥都甭说了,快拿酒来,舅今日要喝个痛快。”接着,家宴一字摆开,亲朋们依次就座。一时间,端菜的、添酒的、上茶的、道贺的、说笑的,鱼贯往来。直到夜色降临,人们才慢慢散去。
⑥这一次去看望姑姑,是因为前不久她一觉醒来,两耳无故失聪了。
⑦姑姑知道我要来,执意要走到坡下的公路旁等我。我下车来,看见姑姑颤巍巍的身子,无名的酸楚由心而生。姑姑却攥住我的手一个劲地笑。在去姑姑家的路上,我要搀扶着姑姑走,她不从,说她除了耳朵不听使唤外啥都好着呢。姑夫告诉我,姑姑前些天刚刚在宝鸡查了一回身体,样样正常,连医生都不敢相信。我问姑姑,分了家后悔不?姑夫贴着耳朵“翻译”给姑姑,姑姑知晓后竟然像小孩儿一般笑开了怀:“不后悔,我的福分大得很。政府每月给我发200元养老金还不算,又发800多元的护理费,加起来1000多元,你看红火不红火。”“护理费是啥?”我又问。“我是离休人员,那是用来护理我的。”姑夫插话。这时候姑姑一定是知道了姑夫在说什么,又抢着说:“做饭、洗衣裳都是你姑夫的事,他不要我做,我只领护理费,还要他护理我呢。”说罢,姑姑笑得更灿烂了。我没有想到,一个80多岁一字不识的老农妇,竟然还能讲出如此幽默的话来。
⑧回到家,姑姑非要我脱鞋坐在炕上和她拉话不可。拉话间,姑夫打开窗子指着窗外说,那是你小时候玩耍过的地方,西安和宝鸡的人想在那里搞休闲避暑山庄呢。我探头望去,金色的夕阳染红了远近的山峦,蓝天下的白云在慢慢飘动。山塬被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带拥戴着,既蕴含着几分沧桑,更散发出从未有过的生机。
⑨ “到西安逛几天,让我也尽尽孝心”。我拉住姑姑的手央求。姑夫向姑姑递了眼光,姑姑笑出声来:“你姑夫常用摩托带上我上县城逛,庄上人都说两个80多岁的人还风光呢!”姑姑说话时的那张笑颜,那份心宽,那如同喝了蜜糖之后的喜悦,是我打记事起从未见过的。
(选文有改动)
请找出既照应第①段又交代了文章主要事件的句子,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2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家乡的竹林
阎受鹏
①故乡的竹子是一个庞大的家族,约有七八十中,毛竹是竹类里的老大哥。春天,毛竹最早献给人们味感极美的毛笋,冬日,朔风凛然,草木枯槁,山野萧索,而青枝翠叶的毛竹却在皑皑的白雪覆盖下的泥土里,悄悄地孕育着羊角大小的笋芽,这便是誉满江南的冬笋。
②采掘冬笋,要丰富的经验,要讲究技术,冬笋深深地躲在泥底,要找到它很不容易。记得小时候,一辈子伺候竹山的父亲去掏竹笋时常会带我上竹山,他选择笋芽早发的朝南向阳的暖坡去找。两眼就像扫雷的仪器,仔细地搜索着地面,他顺着略微胖起、周围有几条丝带状裂纹的泥土——故乡竹民叫“爆”,小心翼翼地用锄头刨,一层层挖下去,便引来我的一阵惊呼:“哇,笋!笋!”只见嫩黄的冬笋像娃娃似地睡在泥土里呢!带到笋全裸,父亲便从背后的小竹筐里摸出钢凿子,按在笋芽根部,用锄背轻轻敲几下,一枝黄黄的光滑的可爱的笋芽儿就毫发无损地掏出来了。父亲说:“冬笋嫩,如果刨土时不小心,锄头碰到了会皮破肉绽的,这样一棵好端端的嫩笋就弄坏了。”父亲找冬笋还有望竹觅笋的能耐。一次,他带我走进竹山,瞧瞧一棵竹子的皮色,再瞅瞅竹枝,竹叶长势,笑指前方一片土说,那里有笋了,他估摸着找去,果真见到“爆”,挖到了笋。
③冬笋过后是春笋,童年时,那一夜春雷骤响后,清晨在竹山里见到的轰轰烈烈的景象令人终生难忘。那块巨石从坎上掉下来,一棵硕大的春笋,尖上扬着一簇金色的流苏(山民叫它苏头),意气奋发地顶翻了它,那片被柴荆之根盘结硬得像锄头也难扎进去的泥土,也冒出了几颗新笋,新翻的竹山沃土里,一颗颗春笋犹如一座座宝塔,生机勃勃地矗立在地面上,还有数不清的刚露“爆”的春笋,有的黄苏在春风里初展,有的角尖含着晶莹的露珠,有的昂首沐浴暖暖的阳光……
④近些年,故乡培育了一种新的竹子——雷竹,雷竹的优点在于竹农精心培育后,农历十月便可长出与冬笋媲美的雷笋。
⑤雷笋上市的价格比猪肉贵得多哩!
⑥故乡人的生活,一刻也离不开竹子,大到豆棚瓜架,小至扫帚,光棍扁担,哪一样不是竹做的?一日三餐更是与竹子相连,量玉米的“升子”,淘米的淘箩,盛饭的筲箕,擦盘刷锅的洗帚,扒饭夹菜的筷子,乃至灶膛里熊熊的竹根、竹枝等燃料,件件样样都有着竹子呢!因此故乡的人,即使再穷也要苦心经营一片小小的竹林,自春至秋翻土除草,施肥浇水,营养竹子,冬日又盖糠铺草,细心地位竹子保暖,终年辛勤劳作,把自己命运与竹子连在一起。
⑦一点也不夸张,故乡每一个人,从出生那天起就与竹子打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情结。小毛头时“箩窠”——竹箩里塞满稻草铺成的睡窝是竹做的,大到周岁“坐车”——方形的椅子,中间铺一坐板,仿佛古代的战车,坐进去前后都有横的竹棒护住身子,万无一失,不用说,它又是竹制成的。
⑧当长到会奔跑了,就用竹子做竹蜻蜓,搓着它满晒场飞翔,斩一节比笔杆管稍粗一点的碧绿的箭竹,做成“水枪”,水枪往溪水里吸满水猛一推活塞,水柱子直蹿三四丈外;做一支“机关枪”,摇来嘎嘎响,还有打苍蝇的拍子,粘知了的网兜,春天放的纸鹤和元宵提的小灯笼。再大一点编鱼笼、鳝笼、扎竹梢丝诱捕虾獒……
⑨长大成人了,更是竹不离肩释手,一年到头与扁担、垛柱、箩筐、土箕、锄柄朝夕相伴。
⑩故乡人就这般与竹子相连,直到心脏停止跳动……
(选自2013年3月《散文选刊》有删改)
认真阅读第②段,回答问题
文段中“冬笋深深地躲在泥底,要找到它很不容易。”一句话,找出下文与“找到它很不容易”相照应的语句。
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只鸟笼,笼里养着一只他叫不上名的鸟儿。鸟儿一身丰泽的羽毛油光水亮;一双乌黑的眼珠,顾盼流兮;叫声清脆悦耳。更重要的是,那只鸟有一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令他踯躅不安。
退休后,他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遛遛达达外,不会下棋,不会玩牌,对侍弄花儿、草儿,养狗儿、养鸟儿也几乎没有什么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鸟儿之后,他就莫名其妙地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有了这种强烈的占有欲,他就千方百计地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没费多少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盲眼老头孤苦伶仃一个人。每天早晨他便准时赶到公园去陪老头一块儿遛鸟。他把那只鸟看得比什么都贵重。隔个一天两天,他便去买很多鸟食,送到老头家。他和老头一边聊着天,一边看鸟儿吃食物。常常就看得走了神,失了态。好在这一切,盲眼老头无法看见。
有一天,他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对盲眼老头说:“你开个价,把这只鸟卖给我吧。”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也极其诚恳地说。
“我只要你这只!”
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自然是不卖。此后又交谈了几次,老头仍然是那句话:“不卖!”一次次的失望,使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便病倒了。他心里明白是因为什么。
几天以后,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是因为这只鸟儿。他虽然对鸟儿是那样恋恋不舍,还是咬了咬牙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到他家中。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听了这话,他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从床上忽的坐起来,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肯放下。
“老弟,其实它不过是一只极普通的鸟。我买的时候才花了十多元钱。不过,这多年……”
“老兄,你别说了。我想要这只鸟,并没有将它看成是什么名贵的鸟。”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可他能想像得出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时那种满脸诧异的样子。
“什么?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或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可是我却判错了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不在岗位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泪水扑面而下。泪眼朦胧中他发现,听了这话盲眼老头竟变得木木呆呆,慢慢用手去擦拭那双凹陷下去的眼睛淌出的泪水,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亲手为其操办后事。就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着看着,不禁心头一震:这不就是那个被错判的阿捷吗……
小说在情节上多处设照应,试举一例并分析其作用。
(2013年)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18分)
幸福的玫瑰【美国】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②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③“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④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关人,叫克丽丝汀。
⑤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⑥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⑦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⑧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 “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⑨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⑩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⑧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_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⑩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⑩“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请分析文章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表达效果。(3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25分)
绿茵场上的非主流
①他出生在意大利的富豪家庭,父亲是钢铁大亨,其家族企业涉足50多个国家。在很多人眼里,他这辈子只要守住家业即可,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然而,当他接触足球后,突然觉得,跟绿茵场相比,钢铁经营之类的事情简直索然无味。从此,他的梦想是成为职业球员。父亲骂他没出息,说:“我可以买下一家足球俱乐部给你经营。”他却说:“如果我整天躺在你的钱上睡觉才是没出息。”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走上足球之路。
②在意大利足坛,防守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教练还是球员,都不敢越战术纪律的雷池一步;防守能力出众的球员,尤其容易出人头地。而他,天生就流淌着进攻的血液,更热衷于在球场上穿针引线,随时给对手致命一击。因为他的足球思想违背了主流理念,导致他一度被排挤而成为边缘人物。
③不得志的他,被租借到小球会布雷西亚。在这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罗伯特·巴乔。在巴乔的指点下,他迅速成熟,并开始走向辉煌。
④2001年,他加入AC米兰队,主教练安切洛蒂独具慧眼,认为他的另类踢法正是意大利足坛的稀缺品种,决定对他委以重任。在实战中,他逐步成为球队的“大脑”,确立了领袖地位,为AC米兰摘取无数荣誉,并于2006年率领意大利队赢得了阔别24年的世界冠军。2012年6月,欧洲杯烽火重燃,意大利对抗世界霸主西班牙,又是他精准如导弹的传球,令意大利先拔头筹。赛后,西班牙媒体评价他为“绿茵场上的达·芬奇”。
⑤他就是皮尔洛,国际足坛巨星。在他的商业家族里,他是非主流的;在他的足球王国里,他也是非主流的。他用另类的方式诠释着成功:靠自己,做自己,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做到最好,才能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一直到结尾才点明“他”就是“皮尔洛”,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