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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到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
B.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
C.散文用拙朴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
D.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 |
E.当赵宝珊出生后,母亲为了挣回在赵家的地位,偷偷求神拜佛,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的现象很严重。文章开头写道“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有何意义?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
这是一篇源自作者心扉的声音,夹杂着对自己过去无知的负疚和对母亲感恩似的的怀念,读来扣人心扉,《我只欠母亲》就像一面警钟在敲响,给我们深刻的震撼。请联系自身说说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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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关机叶延滨
每天都有这个动作,电脑打开,看看邮件,上上网,写点儿东西,然后关机。开机关机,好像睁眼闭眼,一天过去了。这是信息时代我的基本生活状态。
开机关机,能关机很重要,像读书,能打开,也能合上。它在书架上,不声不响地陪着你,不响铃,也没有病毒,更不索要你关注转发,大概在今天,能这么绅士地与你相处的,也就是这些书了。
这是我的小世界,一间书房,六个书架上一群沉默的书,还有地上的桌上的书,围住一台每天开机关机的电脑。开机和关机,把这个小世界分成两个世界:开机的时候,这是一个工作室;关机的时候,这是一间书房。
这台电脑用了三年了,应该算在书房里坚持的时间最久的了,它的前辈,不到三年就退休了。我用电脑廿年,用了三个台式机和七个笔记本,除了电脑太迅速地更新换代,还有我的喜新厌旧。电脑是工具,是工具中的朋友;也是玩具,是朋友中的玩具。
而书不一样,一辈子守望,守望成你的故事,你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母亲从省城被“下放”到大凉山“锻炼”。一年后,她没有回来,留在了那里当一名语文老师。第二年,我转学去大凉山陪我的母亲。老掉牙的道奇改装的长途客车在高山峡谷中跑了三天,我在骨头被抖散架之前,来到了母亲的身旁。山坡上的简易宿舍只有七八平方米,里面放着一张床,一个书桌,一把竹椅,两个旧皮箱。书桌上有两个两层板的小书架。书架上除了课本讲义,还有《安娜·卡列尼娜》《复活》《少年维特之烦恼》。书很旧,还是竖排版的……在那个小屋里,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初的阅读经历——把从这所学校图书馆能借到的所有书几乎读了一遍。从《林海雪原》《青春之歌》到儒勒·凡尔纳的系列冒险小说,从福尔摩斯到列夫·托尔斯泰……在那个饥饿年月的大凉山,我却凭借书之舟,在另一世界中成长起来。那是我一生中读书最多的时光。如果没有书,这小屋无疑是间囚室,而一本又一本在这小屋里陪着我的书,让我在另一世界里穿越。我常常被饥饿驱赶,从书上抬起头来,抬头就看见窗外山坡上的阳光,从青枫林的枝叶间泻下来。那神秘而宁静的美,又催我埋头读书,带着阳光一样的心境,重新走进书页打开的世界。
那是个非常年代,边地的蛮荒,四处蔓延的饥饿,还有跌落社会底层的无助,笼罩着母亲和我同住的这间小屋。如果没有书,这小屋无疑是间囚室。然而,母亲带着她的《安娜·卡列尼娜》,在这里骄傲地过着一个乡村教师的生活。我抱着一本本芜杂而未加选择的书,喂着养着精神和身体。
我的读书状态真如那个成语:如饥似渴。少年不知愁滋味,不知世事艰难,身处逆境,捧上一本书,就全然沉浸于其中了。有其他的东西代替书为我解忧、与我为伴吗?没有!这个经历让我一辈子无论在哪里,都有一个底色:读书人。
读书人读书与学历无关,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虽然可以将规定的教材烂熟于心,但那样的书读得再多也与“读书人”之读书不同。一种是禽鸟的野外觅食,或是鹰,或是雀,食肉或食谷,都是天性;另一种是鸡或鸭,流水线配餐或填塞,与快乐无缘。
也许这是一种命运,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唯一可以做出的选择。所以,我以为,在今天以读书抑或不读书去评价和观察一个人,不合时宜。
开机,这个世界多精彩,有那么多机会和秀场,也有那么多牢骚和错愕!关机,这个世界多安静,一屋子的书守着我,宽厚而沉默地守着我的心事,它们能听懂我的心事,因此才对我不离不弃。
开机关机,这就是我的生活,一边是电脑和它的那个自信心十足的信息时代,一边是书和它们的那个书生气十足的精神世界……
(选自《中华读书报》2013.11.27,有改动)“我用电脑廿年,用了三个台式机和七个笔记本”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在大凉山那间小屋,“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初的阅读经历”。简要概括这段阅读经历对“我”的重要性。
如何理解第九段画线部分的内容?请结合全文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清 名
(梁晓声)
子诚的家,在西南某山区的小茶村。今年清明后,他有几天假,约我去他的老家玩。我总听他说那里风光旖旎,经不住动员,成行。
斯时茶村,远近山廓,美仑多姿。树、竹、茶垅,浑然而不失层次,绿如滴翠。
翌日傍晚,我见到了徐阿婆。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老妪慢慢离去,我不禁向那83岁老妪背影望去,钦佩之。
子诚告诉我——解放前,老人家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及嫁龄,镇上乃至县里的富户争娶,皆拒,嫁给了镇上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丈夫因为成分问题,回村务农。每年清明前,便换长衫游走于各村“说春”。“说春”就是按照黄历的记载,预告一些节气与所谓凶吉日的关系而已。“说春”,基本上是以唱代说,不仅要记忆好,还要嗓子好。她的丈夫有另一本事,便是脱口成秀。于是,使人们开心之余,自己也获得一碗小米。在人们,那是享受了娱乐的回报。
不久农村开展“破除迷信”运动,原本皆大开心之事,遂成罪过。丈夫进了学习班,“说春人娘子”一急之下,将他们的家卖到了仅剩自己穿着的一身衣服的地步,买了两袋小米,用竹篓一袋一袋背着,挨家挨户一碗碗地还。乡亲们过意不去,都批评她未免太过认真。她却说:“我丈夫是‘学知人’,我是‘学知人’的妻子。对我们,清名重要。若失清名,家便也没什么要紧了。理解我的,就请将小米收回了吧!”
我问:“现在她家状况如何?为什么还让83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六十几岁时,三十几岁的独生儿子病故了。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七八年前,将名下分的一亩多茶地也退给了村里。”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连地都没了,可怎么活呢?”
“县里有政策,要求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保障后者的一般生活需求,同时两级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不料子诚却说:“办法是很好,多数干部也算做得比较有责任。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承担保障她生活责任的县里的一位副县长,名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原来不是个东西,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我又失语,不复再问什么,只默默听子诚说:“阿婆知道后,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替茶地多的人家采茶,一天采了多少斤,按当日茶价的五五分成。老人家眼力不济了,手指也没了准头,根本采不了芽茶,只能采大叶茶了,早出晚归,平均下来,一天也就只能挣到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几乎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她自己也知道了。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也不知道的样子,就着自己腌的成菜,每日喝三四碗糙米粥,仍然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
听了子诚的诉说,我沉吟良久。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第二天,还是傍晚时,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嗫嚅道:“我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
以后几日的傍晚,我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背着编补过的竹篓,竭力挺直单薄的身板。然而其步态,毕竟那么的蹒珊,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去向我所不晓得的什么圣地。有一天傍晚下雨,她戴顶破了边沿的草帽,用塑料布罩住竹篓,却任雨淋湿衣服……
不久前,子诚打来电话,告诉我徐阿婆死了。
“她,那个……我的意思是……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
“听家里人说,她死前几天还清了那笔钱……老人家认真到极点,还央求村支书为她从县里请去了一名公证员……现在,有关方面都因为那一笔钱而尴尬……”
我又说不出话来,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放下电话的。想到我和子诚口中,都分明地说过“还”这个字,顿觉对那看重自己清名的老人家,无疑已构成人格的侮辱。
清名、清名……
这一旦在乎反而累人自讨苦吃的东西呀,难怪令人都避得远远地,唯恐沾上了它!
我之羞愧,因亦如此……请简要分析第二段在文中的作用。
作者在文中多处写到徐阿婆“竭力挺直身板”,有何用意?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毕竟那么的蹒跚,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
(2)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作者在谈到他的写作体会时说,这篇文章不单是写给农民看的。作者这么说的原因是什么?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每小题3分,共9分)
过去30年,中国创造的经济奇迹如今正与令人咋舌的老龄化现象相伴而来。过快的老龄化速度正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挑战。目前,中国有13.5亿人口,并在继续保持增长,但中国人口总数预计到2030年左右将开始缓慢减少。要认识到老龄化对中国的影响,可以先看看劳动人口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比例。1979年中国开始市场化改革时,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约为7:1,目前这一比例约为5.5:1。到了2035年,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将骤降至2.5:1。
此外,劳动人口的年龄分布也很重要。过去的研究已经证明,30岁到40岁的工作人口最有生产力和创新能力,而这正是所谓的“中国人口红利”的基础。1979年改革以后,劳动人口的增长速度一直快于人口老化的速度,但从2015年开始,这一趋势将发生逆转。到2035年将有1.5个年纪较大的工人(50到64岁)对一个年轻工人(15到29岁)。这一趋势在低龄人口中也是如此,中国小学新生从1995年的2500万下降到了2008年的1670万。这表明,中国正面临着与韩国、澳大利亚和西欧其他国家一样的老龄化处境。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主要是因为人均寿命的显著增加和生育率的急速下降。1980年中国的人均寿命不到65岁,目前是75岁;1980年每个妇女平均生育2.63个孩子,2011年这个数字只有1.5。在中国的发达城市上海,生育率只有0.6,这很可能是全世界所有大城市中最低的。这表明,中国新兴的中产阶层与他们的西方同伴一样,比起家庭更看重生活方式和职业发展。现在,中国正在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未富先老的大国。这是建国初期人口大爆炸和过去30年预期寿命急速上升的共同结果。但我们不能将这样的困境完全归咎于持续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政府施行的经济政策虽然帮助中国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但却忘记了为人口老龄化做准备。
实际上,只以快速增长的人均GDP作为衡量中国经济和社会进步的指标是有很大误导性的。首先,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主导的经济中,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以平均每年20%至30%的速度上升,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国内储蓄约有一半来自国有企业。相比之下,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同期年均增长速度只有2%—3%。此外,虽然中国居民的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全世界里都是很高的,但存下来的钱对绝大多数指望靠这个养老的人来说基本是不够用的。其次,人均GDP并不能体现实际的财富分配情况。现实中,需要考虑到财富分配指数,如基尼系数,中国在过去30多年里已经从全亚洲收入最平均的国家成了最不平均的国家。很明显,收入增长不平等和羸弱的家庭储备意味着中国普通居民对人口老龄化准备不足。没能从中国快速增长的经济中获益的居民,在退休后将处于一个非常糟糕的财务困境中。长期的偏袒国有企业和在金融上的有失公平,结果是中国家庭收入严重滞后于GDP增长速度。还有一个事实加剧了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即只有大约15%的退休工人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行业中工作,他们享有某种形式的养老金。拥有退休金的人里只有大约10%至15%的人仍然依靠子女养老,但对于那些没有退休金的人,这个数字跃升至超过50%。
(摘编自《未富先老的中国》,有删节)下列关于老龄化对中国影响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总人口目前已有13.5亿,并且在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保持增长,但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会有所下降。 |
B.“中国人口红利”的基础将会动摇,30岁到40岁的最有生产力和创新能力的工作入口所占的比例将会下降。 |
C.中国新兴的中产阶层相对于家庭来说,更看重生活方式和职业发展,这是富裕群体人均寿命增加和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
D.退休金的有无以及退休工人所处的企业性质的不同,造成养老方式的不同,使得老龄化后的中国面临严重的养老问题。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过去30年所创造的经济奇迹也带来了令人咋舌的老龄化问题,这一问题反过来又在影响着中国经济的继续增长。 |
B.从2015年开始,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会快于劳动人口的增长速度,而低龄人口数量却呈下降趋势,这种状况短时间里很难改变。 |
C.中国正在成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大国,这与人口和寿命的快速上升有关,也与持续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 |
D.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大多数人的储蓄是不够用来养老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均寿命显著增加,生育率却急速下降,这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处境是一样的。 |
B.不能用快速增长的人均GDP作为衡量中国经济和社会进步的指标,因为收入的增长是不平等的,财富的分配是不平均的。 |
C.长期地偏袒国有企业和在金融上压制普通中国居民,使得一些居民没能从中国快速增长的经济中获益,退休后将处于一个非常糟糕的财务困境。 |
D.如果我们不能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中国过去30年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就不能持续,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
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中国式过马路
①在欧美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而在中国,“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却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经典概括。
②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③“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集体漠视规则意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有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信奉法家思想的秦以外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的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反之,则无视。“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但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
④另外,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闯红灯被监控纪录,靠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单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是无权者的幻想。
⑤“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了红灯,绝不会意识到这是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于是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对于一个习惯禁锢意识形态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⑥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虽然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但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却又放纵自我。“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和漠视公共利益的。
⑦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敬畏越会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令,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文的论证思路。
段引用康德的话有什么作用。
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
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
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
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