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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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老妻
冯骥才
“离婚!马上离婚!”
这是年轻时每次吵架吵到高潮,她必喊出来的一句话。六十岁后她就不再喊这句话了。今天又喊出来,可见她已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
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撞着,他急速而无目的地在屋子中间转着圈。转了两圈,站住,转过身又反方向地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啪”的一声带上门。
老婆儿火气未消,面对空空的屋子不住地出声骂他。
墙上的挂钟当当响起来,已经八点钟了。他们这场架正好打过了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打架过后两小时,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她耳边又响起刚才打架时自己喊的话:“离婚!马上离婚!”她忽然觉得这话又荒唐又可笑。她开始感到屋里空荡荡的,悔意悄悄浸进心中。她想,两人一辈子什么危险急难的事都经受过来了,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会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总该回来了,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两个小时了却仍没回来。外边正下着大雪,老头儿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了。瞧他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别是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从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走出房子去了。
夜色并不太暗,在路灯的辉映下,繁密的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而落。她一看这雪景,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
那是五十年前的一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从多少天对他的种种感觉中,已经又担心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河边的那段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似的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用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到他身上。她感到,他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年轻时,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她却很少再想起这桩事。是不是一生中经历的事太多了,积累起来就过于沉重,把这桩事压在底下拿不出来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现在她老了,此刻在雪地里,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费力难拔。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
那时他俩刚结婚,一天晚上去看电影,散场出来时雪还下着。他们走着走着,跟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去,谁要你来拉!”她一跃就站了起来。那时她是多么轻快啊,像小鹿一般,而现在她又是多么艰难呀,像衰弱的老马一般。她多么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的邻居李老头,老伴死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
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形影相随。尽管老头儿爱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等等,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她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心不是缺陷,粗线条才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此刻她只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事情。她找不着老头儿,这担心就渐渐加重。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十点钟了,街上没什么人了,仍不见老头儿,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两脚在雪里冻得生疼,膝头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了,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老婆儿的唠叨让老头儿忍无可忍,老头儿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离家出走,想以此来教训老婆儿。
B.老婆儿心情平静后,为自己吵架时喊“离婚”的话语感到荒唐可笑。老夫老妻,快七十岁了再离婚,只会惹人笑话。
C.两个小时过去了,老头儿还没回来,老婆儿焦急万分,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不幸,以致给自己带来麻烦。
D.老婆儿“从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貌似不经意的一个细节,彰显出她对丈夫无微不至的关爱。

E.老婆儿雪夜寻夫,想起年轻时自己与丈夫相恋相爱、相伴相助的几幕情景,心中倍感“老来伴”的重要性。
这篇小说在结构安排上有什么突出的特点?这样安排的效果如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婆儿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头儿以前与老婆儿吵架后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这次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你认为这次老头儿在这个晚上会回来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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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文化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曾提出著名论断:“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试图从地理、宗教、民情、风俗中追寻法的精神。他们虽然都没有洞悉法最终根源于特定社会的经济物质条件,但都从德与法的关系角度,阐释了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极大地影响到法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法治成功的内在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惧、忌惮法的强制力,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并赢得“人心”,
法律与道德并非浑然一体。一般而言,国人擅长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因而常常容易将道德与法律做一体性认识和处理,然后如太极八卦一般,讲究两者的相互转化。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根本原因之一。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律获得相对独立性和自足性,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工商业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当然,在分析法律的相对独立性、看到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同时,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对法治国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命题,既解释了在社会稳定时期,法律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系统看待,又肯定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其实难以决然剥离。但是,当命题转向治国方略,亦即究竟是“依法治国”为主,抑或是“以德治国”为要,答案当然毫无疑问地指向前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次有序,依法治国是主体,以德治国为辅助,这是由法律与道德自身属性所决定的。现代法律是高度建制化的制度性事实,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特征,体现出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实践要求。相较而言,道德治理则可能陷入混沌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总体来说,在当代复杂社会形态下,道德治理难以独自构成一种“治式”,无法提升至治国方略的层次。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
(节选自《道德与法律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光明日报》2015年04月,有删改)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克利福德·吉尔兹和孟德斯鸠看来,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会极大地影响法的内容与形式。
B.法治成功的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让民众逐步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
C.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应与道德相对分离,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独立。
D.现代法律具有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的特征使其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相关要求。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是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的具体表现。
B.国人擅长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是造成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重要原因。
C.建设法治国家既要看到法律的相对独立性,也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
D.道德治理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等特征使它难以适应当代复杂的社会形态。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常常是浑然一体的;而现代法治国家却要求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
B.现代法治国家表现为:法律的相对独立、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同时,保持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一致性。
C.道德与法律虽难以决然剥离,但两者自身的属性决定了现代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次之序。
D.依法治国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形成良法善治,构建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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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从文先生墓前
龙良骅
①凤凰城的喧嚣留在了身后,沿着沱江边窄窄的石板路,按着路标的指引,我和妻子虔诚地前往听涛山寻找心中的圣地。拜谒沈从文墓,这是萦绕在心中多年的愿望,现在终于有机会走近这位中国现代乡土文学大师灵魂栖息的地方了。
②听涛山既不高,也不陡,平平缓缓,多像沈从文先生平和的性格。八十六级之字形的石级,湿漉漉的,象征先生走过的八十六个岁月。路旁有一株红梅,正在寒风中悄然绽放,透露着春天的讯息。而更多的树木,叶片凋谢,不免在料峭春寒中有一丝瑟缩。但几丛翠竹挺拔着,几丛杂树斜生着,绿绿的枝叶,显示着盎然生机。游人稀少,在我们的前面,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着手,静静地走着。我们也尽量放轻脚步,怕打扰沈从文先生的安息。
③ 墓在山腰。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坟茔了吧?坟是一座山,山是一座坟,沈从文先生的骨灰直接撒入山上的泥土中,这位自然之子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如石级边的一块石碑上写的: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这是沈从文的表侄,大画家黄永玉送给他的。从凤凰出发,沿着沅水流域,然后北京、上海、昆明,复又回到北京,这是他的人生轨迹,现在他回家了。听涛山是幸运的,它容纳了蜚声海内外的一位士兵,一位作家,一位学者,一位“乡下人”。
④墓碑也是奇特的,一块粗糙的五彩石,正面写着几行小字: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自拟的墓志铭吧?墓碑顶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环,花瓣上凝着水珠,有一点儿落寞。而墓碑下,插着三炷香,香早燃尽,剩着几截竹签和一点点灰烬。传统的和新潮的祭奠方式就这么巧妙地汇聚在一起了。碑的后面,刻着沈从文小姨子张充和题的一句话: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算是对其姐夫最深刻的理解,最恰当的评价。走在我们前面的那位女孩儿,低头读着碑上的文字,她忽然一回头,乌黑的眸子一闪一闪,我的思维触电似地拼接起一些记忆的碎片:渡船上的翠翠,守着碾房的三三,做着“女学生梦”的萧萧,橘子园里的夭夭……
⑤水,是理解沈从文的最佳途径。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印象实在不少。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沈从文是顽皮的逃学大王,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都吸引不了他,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哪怕是因逃学而被罚在孔夫子牌位前跪着,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十四岁多一点,他就到地方的部队里当兵,那是当地大多数青年人的首选出路。辗转在沅水流域,又从水里认识了船家、水手、兵士、妓女、商人。直至二十岁,才脱下军装上岸,背着一卷小小的行李,孤身一人出现在北京车站的站台上,来读那本永远也读不尽的大书。中国现代文学从此多了难得的水的灵气。水的滋润,让沈从文的作品永远水气盈盈,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
⑥听涛山没有涛声,就像寂寞一生的沈从文缄默着。
⑦想当年那些红极一时的作家都湮没在历史的风烟中,孤独的沈从文却成为了常青树,这莫非也是自然的法则?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其实,沈从文的读者确实在一批批老去,但他的作品则永葆生命力,新的读者也在不断涌现。我相信,刚才和我们同来的那对年轻的情侣也一定是沈从文的崇拜者。因为,他的作品有丰沛的水,源头是鲜活的。
(选自《散文百家》)
文中第5段中加点的句子“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中“小书”和“大书”的含义是什么?
文中多次提到那对年轻的情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综观全文,请简要概括沈从文先生的形象特点。
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请结合本文内容及你所了解的沈从文及其作品情况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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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学是过程哲学
生命是一个自然过程,人生是一个历史过程。这样说好像有点绕弯子,不如把话说得直接一些。那就换个说法:任何人都得经历从出生到死亡,一百岁如此,七十岁也如此,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如此,终极结果都是一样的。但谁都不会追求这个死亡的结果,反倒是特别希望延长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
由此可引申出一个判断,人生哲学不是重视结果的哲学,而是关注和充实过程的哲学。过程对人生有无限的意义,终极结果对人生基本没有什么意义。要想使自己的人生不空虚不白过,那就要把人生视作一个美好的过程,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至于结果不必太在意。
不妨用比较的视角来看,我们会对人生哲学是过程哲学的说法更认可。人生与无机物有个本质的区别,它是一个不可逆但可复制的主观生命过程,而没有生命的物质仅仅是客观存在,存在形态也是可逆的,打碎了的玻璃还可以再生,人则做不到这一点。
再深入一步分析,人生与其他动物生活也有很大的不同,人生是思维和劳动互相促进的社会活动,动物即便是高级动物,也无法进入这种状态。作为整体人的进化,使社会越来越复杂,以致到了异化的程度。愈加复杂的社会,又使个体的人不得不以复杂来适应,这反过来又增添了社会的复杂性。
照此一来,不少人都切身感到人生越活越累,有时真的觉得不如野生动物甚至不如家畜宠物过得幸福。人生确实有点累,但是,着眼于结果的累和关注于过程的累,会生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人生的态度,并会产生出不同的哲学理念,直到决定是重过程还是重结果的人生观。
假如一定要说人生是结果哲学,那它就是永远不能满足的遗憾哲学。换另一个角度,把人生当成过程哲学,那它就会是体验和感悟这个美好世界的快乐哲学,每一个过程又都会有体现人生价值的升华。
当然,结果和过程有着很紧密的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过程是由一个又一个结果来连接的,结果不但是一个过程的结束,又是另一个过程的开始,过程之中蕴涵着无数个结果。过程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过程是一个又一个结果连贯起来的,就像一串珍珠项链。
人是生活在过程之中,还是生活在结果之中呢?就终极意义来说,人只有一瞬间是生活在结果之中,那就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那么,忽略人生这个谁都不会情愿的结果,一辈子时时刻刻都生活在过程之中,不是很好吗?
所以,我不反对人生要确定一些阶段性目标,但也不赞成把人生牢牢地捆绑在这些目标上。人生过程的充实和历练,往往比难以把握的结果更美好幸福快乐。因为,人生有这样一个令人安慰的现实——我们在过程中得到的,总比在结果中获取的要多得多。
人生的过程哲学,是否值得欣赏和践行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不属于作者得出“人生哲学应是过程哲学”这一结论的直接依据的一项是

A.人生的终极结果完全一样,但人生过程可以丰富多彩。
B.人生不仅是客观存在,更是一个可复制的主观生命过程。
C.人生是复杂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相互促成各自的复杂性。
D.人生活在过程中,将会体验和感悟这个世界更多的美好。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借“打碎了的玻璃还可以再生”之例说明无机物存在形态的可复制性。
B.人生的终极结果是死亡这一事实,使得不少人产生了人生越来越累的感觉。
C.一个人如果信奉结果哲学,其人生过程中将会体会到许多的美好和快乐。
D.人生确定的一些阶段性目标,可以成为人生过程的重要部分。

结合全文,请你谈谈对“人生是过程的哲学”这一观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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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10月6日上午,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屠呦呦终于把记者请进家门,一再强调“也没什么好讲的”,她还通过央视发表自己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公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
在诺贝尔奖之前,大部分人或许都不知道屠哟哟是何许人,一夜之间她蜚声国内外,而以她为领导的研发小组研制的新型抗疟疾药青蒿素也被大家所熟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的工作环境中,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但她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当她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时,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
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屠呦呦,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在中华科技史上谱写了一部精彩的人生传奇。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是2011年度在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拉斯克奖的颁奖词。
2015年的诺贝尔奖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庄严的声音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屠呦呦的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小鹿在原野上呦呦地叫着,吃着青草,象征和谐之意,父母希望女儿健康成长。
B.疟疾是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世界上每年有百余万人被它夺去生命。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在努力研发制服它的新药物,我国的科学家率先完成了这个任务。
C.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的发现,不可能在短期内让人们看见它们显著的价值和效益。例如,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
D.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E.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正因为屠呦呦获得这个大奖,为她如今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屠呦呦获得突破性进展,最关键的步骤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屠呦呦获得成功的因素有哪些,结合文章进行概括并分析。
文中说“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匋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这个卖果子的和别的卖果子的不一样。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也就是给二三十家送。这些人家他走得很熟,看门的和狗都认识他。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像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卖百合,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叶三卖了三十多年果子,他的两个儿子都成人了。他们都是学布店的,都出了师了。弟兄俩都已经成了家,老大已经有一个孩子,——叶三抱孙子了。
这年是叶三五十岁整生日,一家子商量怎么给老爷子做寿。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我跑惯了。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匋民。他在家里排行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你们也不用给我做什么寿。你们要是有孝心,把四太爷送我的画拿出去裱了,再给我打一口寿材。”这里有这样一种风俗,早早就把寿材准备下了,为的讨个吉利:添福添寿。于是就都依了他。
叶三还是卖果子。
他真是为了季匋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匋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匋民有一个脾气,一边画画,一边喝酒。喝酒不就菜,就水果。画两笔,凑着壶嘴喝一大口酒,左手拈一片水果,右手执笔接着画。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匋民送去。
季匋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需通报,由一个小六角门进去,走过一条碎石铺成的冰花曲径,隔窗看见季匋民,就提着或捧着他的鲜果走进去。
“四太爷,枇杷,白沙的!”
“四太爷,东墩的西瓜,三白!——这种三白瓜有点梨花香味,别处没有!”
他给季匋民送果子,一来就是半天。季匋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匋民的得意之笔。季匋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匋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因为季匋民是大画家,这些名士就特别爱在他面前评书论画,借以卖弄自己高雅博学。这种议论全都是道听途说,似通不通。季匋民听了,实在难受。他还知道,他如果随声答应应付几句,某一名士就会在别的应酬场所重贩他的高论,且说:“兄弟此言,季匋民亦深为首肯。”
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匋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
“好不好?”
“好!”
“好在哪里?”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匋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匋民提笔题了两句词:
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匋民画了一张小品,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这是一只小老鼠。”
“何以见得。”
“老鼠把尾巴卷在灯台柱上。它很顽皮。”
“对!”
季匋民送了叶三很多画。——有时季匋民画了一张画,不满意,团掉了。叶三捡起来,过些日子送给季匋民看看,季匋民觉得也还不错,就略改改,加了题跋,又送给了叶三。季匋民送给叶三的画都是题了上款的。叶三也有个学名。他五行缺水,起名润生。季匋民给他起了个字,叫泽之。送给叶三的画上,常题“泽之三兄雅正”。有时径题“画与叶三”。季匋民还向他解释:以排行称呼,是古人风气,不是看不起他。
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
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不卖。”
“不卖?”
“一张也不卖!”
他把季匋民送他的画都放在他的棺材里。
十多年过去了。
季匋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匋民坟上供一供。
季匋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匍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叶三看了他的名片,这人的姓很奇怪,姓“辻”,叫“辻听涛”。一问,是日本人。辻听涛说他是专程来看他收藏的季匐民的画的。
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辻听涛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辻听涛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辻听涛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有改动)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题目是“鉴赏家”,开头部分从叶三卖果子写起,从他对生活中自然美的鉴赏,到后文渐渐熟悉季匋民而成为季匋民的知音,情节自然顺畅。
B.小说刻画了具有朴素生活经验、不谄媚、不卖弄、真心爱画的叶三这一人物形象,凸显了“小人物有时候也可以变得伟大”这一主题。
C.“看门的和狗都认识他”让“这些人家他走得很熟”这一情节变得生动形象了,而描写“篾篮”和“秤”这些物件的形容词,写出了叶三的用具的精致和考究。
D.季匋民给叶三的画,他一张也不卖,日本人出高价钱他也不卖,说明懂画的他对这些精品画的价值和市场预期早已心知肚明。

E.小说用朴素而传神的语言为读者展现了叶三和季匋民的友谊,而结尾处季匋民的画和叶三一起被埋,有价值的东西被毁灭,增添了作品的悲剧色彩。
季匋民送给叶三的画,叶三一张都不卖,最后埋了。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些情节折射出叶三怎样的内心世界?
叶三是全县第一的鉴赏家,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小说:风物美,人情美,生活美。请就其中任意两个方面,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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