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4题。
赤脚的孩子
黄昏了。慢慢地,像是偷偷地走着,紫丁香色的阴影落了下来,罩着森林。巨大的日轮在黄金和暗红的血的急流中快烧着了。大路像是死了的灰色的蛇,在静下来了的田野里躺着。看哪,那些赤脚的来了。三个,四个,六个。拖着装满了木柴和枯枝的小车,他们绷紧了他们年轻的身体上的筋肉。帽檐撕破了的帽子,打着黑色的补钉的灰色的裤子,他们的血管紧张得像船上的桅索一样。额上流着汗。城市又那么远!幼小的奴隶们,在你们的穷苦的羁轭之下,孩子们眼里燃烧着老人的安静的悲哀。城市很远!很远!许多写意的人要在你们身边走过。他们的汽车都要在你们身边开过去,他们一生中从来不曾尝过苦难的日子——他们,使你们受苦的他们。他们知道什么?在佳姆——戈利雅的大饭店里,音乐队奏着乐,在别墅里,那么舒服,又那么开心!饥饿这黑鬼并不向那里伸手。烦恼也不在那里织着涂胶的网。他们知道什么?……
“妈妈,这些孩子为什么拖着车子?”一个在汽车里的小小的写意的人问着。
“已经是冬天了,他们拖木柴去。”
“他们不觉得太重吗?”
“不,亲爱的,他们已经弄惯了。”
那些赤脚的停下了,喘着气,满脸怨恨地望着,又拖起了他们的小车。他们用袖子揩去额上的汗,脏黑的脖子上的血管涨大了,又向前走去。一阵阵的灰土掩盖了他们,像生命一样灰色的、窒息的灰土……在第二辆车子的木柴上,坐着一个小小的助手——蓝眼睛的小姑娘。血,暗红的血迹,在她的小脚上凝结了。但是,她只望望天,望望田野,微笑着。你对谁笑,金发的小奴隶呀!对苦难……对你雪白的、天真的灵魂,你笑着。你青春用了温柔的、天鹅绒一样的眼睛望着。可是明天?明天,生命的灰色的急流就卷去了你的青春,也一样卷去了你的微笑。而且,拖着小车,这里看到黑暗的苦难,那里看到虚荣和永远的欢乐,你就不再微笑了。阴影要罩上你的天真的脸,湿润的眼睛露出了仇恨,你就跟着你的褴褛的哥哥们,举起了你的小小的、黑黑的、握得紧紧的拳头:
“两个世界!一个是多余的!”
(作者为保加利亚优秀的无产阶级革命诗人斯米尔宁斯基,见《世界名家散文经典》。)
1.文章第一段“他们知道什么”之后用了省略号,试依据内容想象补出作者略而未明的内容。
答:
2.本文善于形象而深刻地表现人和物的内外特征。请着重就下列各句中加点部分作简要说明。
(1)大路像是死了的灰色的蛇,在静下来了的田野里躺着。
(2)一阵阵的灰土掩盖了他们,像生命一样的灰色的、窒息的灰土……
(3)生命的灰色的急流就卷去了你的青春,也一样卷去了你的微笑。
答:(1)
(2)
(3)
3.“两个世界!一个是多余的!”
(1)“两个世界”分别指什么?
答:
(2)“一个是多余的”,哪一个是多余的?根据上文推断“多余”的含义。
答:
4.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有误的两项是()
A.本文作者是着色的高手,无论是黄昏时的自然景物,还是小奴隶的衣、面、手、脚,都着上了鲜明的色彩,其中“灰色”为基调,形象而深刻显示了他们的生存状态和悲惨命运。 |
B.本文善于在对照中增强表达效果,如:小奴隶的“受苦”与城市贵族的“舒服”,“写意”孩子的关心与孩子妈妈的同情,拉车孩子的“怨恨”与车上小姑娘的“微笑”。 |
C.作者对“金发小奴隶”的感慨,由近及远,由虚到实,既是对其不幸命运的慨叹,也是对广大奴隶的劝导,劝导他们“握紧拳头”,用自己的斗争,早日摆脱那个“多余”的世界。 |
D.本文人称变化灵活,如第一段里先称“赤脚的孩子”为“他们”,后改为“你们”,倒数第二段先称“小姑娘”为“她”,后改为“你”。这样变换在区别对照之中叙述更清楚,抒情更鲜明。 |
E.本文借一个场景,将奴隶与贵族、奴隶现状的描写与奴隶未来的思考结合起来,主题鲜明而深刻。句式灵活多变,文句意蕴深厚,富有感召力。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题目
赤脚的孩子
黄昏了。慢慢地,像是偷偷地走着,紫丁香色的阴影落了下来,罩着森林。巨大的日轮在黄金和暗红的血的急流中快烧着了。大路像是死了的灰色的蛇,在静下来了的田野里躺着。看哪,那些赤脚的来了。三个,四个,六个。拖着装满了木柴和枯枝的小车,他们绷紧了他们年轻的身体上的筋肉。帽檐撕破了的帽子,打着黑色的补钉的灰色的裤子,他们的血管紧张得像船上的桅索一样。额上流着汗。城市又那么远!幼小的奴隶们,在你们的穷苦的羁轭之下,孩子们眼里燃烧着老人的安静的悲哀。城市很远!很远!许多写意的人要在你们身边走过。他们的汽车都要在你们身边开过去,他们一生中从来不曾尝过苦难的日子——他们,使你们受苦的他们。他们知道什么?在佳姆——戈利雅的大饭店里,音乐队奏着乐,在别墅里,那么舒服,又那么开心!饥饿这黑鬼并不向那里伸手。烦恼也不在那里织着涂胶的网。他们知道什么?……
“妈妈,这些孩子为什么拖着车子?”一个在汽车里的小小的写意的人问着。
“已经是冬天了,他们拖木柴去。”
“他们不觉得太重吗?”
“不,亲爱的,他们已经弄惯了。”
那些赤脚的停下了,喘着气,满脸怨恨地望着,又拖起了他们的小车。他们用袖子揩去额上的汗,脏黑的脖子上的血管涨大了,又向前走去。一阵阵的灰土掩盖了他们,像生命一样灰色的、窒息的灰土……在第二辆车子的木柴上,坐着一个小小的助手——蓝眼睛的小姑娘。血,暗红的血迹,在她的小脚上凝结了。但是,她只望望天,望望田野,微笑着。你对谁笑,金发的小奴隶呀!对苦难……对你雪白的、天真的灵魂,你笑着。你青春用了温柔的、天鹅绒一样的眼睛望着。可是明天?明天,生命的灰色的急流就卷去了你的青春,也一样卷去了你的微笑。而且,拖着小车,这里看到黑暗的苦难,那里看到虚荣和永远的欢乐,你就不再微笑了。阴影要罩上你的天真的脸,湿润的眼睛露出了仇恨,你就跟着你的褴褛的哥哥们,举起了你的小小的、黑黑的、握得紧紧的拳头:
“两个世界!一个是多余的!”
(作者为保加利亚优秀的无产阶级革命诗人斯米尔宁斯基,见《世界名家散文经典》。)
1.文章第一段“他们知道什么”之后用了省略号,试依据内容想象补出作者略而未明的内容。
答:
2.本文善于形象而深刻地表现人和物的内外特征。请着重就下列各句中加点部分作简要说明。
(1)大路像是死了的灰色的蛇,在静下来了的田野里躺着。
(2)一阵阵的灰土掩盖了他们,像生命一样的灰色的、窒息的灰土……
(3)生命的灰色的急流就卷去了你的青春,也一样卷去了你的微笑。
答:(1)
(2)
(3)
3.“两个世界!一个是多余的!”
(1)“两个世界”分别指什么?
答:
(2)“一个是多余的”,哪一个是多余的?根据上文推断“多余”的含义。
答:
4.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有误的两项是()
A.本文作者是着色的高手,无论是黄昏时的自然景物,还是小奴隶的衣、面、手、脚,都着上了鲜明的色彩,其中“灰色”为基调,形象而深刻显示了他们的生存状态和悲惨命运。 |
B.本文善于在对照中增强表达效果,如:小奴隶的“受苦”与城市贵族的“舒服”,“写意”孩子的关心与孩子妈妈的同情,拉车孩子的“怨恨”与车上小姑娘的“微笑”。 |
C.作者对“金发小奴隶”的感慨,由近及远,由虚到实,既是对其不幸命运的慨叹,也是对广大奴隶的劝导,劝导他们“握紧拳头”,用自己的斗争,早日摆脱那个“多余”的世界。 |
D.本文人称变化灵活,如第一段里先称“赤脚的孩子”为“他们”,后改为“你们”,倒数第二段先称“小姑娘”为“她”,后改为“你”。这样变换在区别对照之中叙述更清楚,抒情更鲜明。 |
E.本文借一个场景,将奴隶与贵族、奴隶现状的描写与奴隶未来的思考结合起来,主题鲜明而深刻。句式灵活多变,文句意蕴深厚,富有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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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
[英]塞缪尔·斯迈尔斯
一本好书常可视作生命的最佳归宿,一生所思所想之精华尽在其中。欲知其人,常可观其所读之书,恰如观其所交之友。与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都应与其最佳最善者常相伴依。
好书可引为诤友一如既往,永不改变,耐心相伴,陶陶其乐。当我们身陷困境或处于危难,好书终不会幡然变脸。好书与我们亲善相处,年轻时从中吸取乐趣与教诲,鬓发染霜,则带给我们以亲抚和安慰。
同好一书之人,往往可以发现彼此间习性也有相近,恰如二人同好一友,彼此间也可引以为友。古时有句名谚:“爱我及犬”,若谓为“爱我及书”,则更不失为一智语。人们交往若以书为纽带,则情谊更为真挚高尚。对同一作家之钟爱,使人们的所思所感、欣赏与同情,都能交相融会。作家与读者,读者与作家,也能相知相通。
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犹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身历其境。无论何地,好书无须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会充满了书香之气。”
一本好书常可视作生命的最佳归宿,一生所思所想之精华尽在其中。对大多数学人而言,他的一生便是思想的一生,因此好书即为金玉良言与思想光华之总成,令人感铭于心,爱不忍释,成为我们相随之伴侣与慰藉。菲力浦·西德尼爵士言:“与高尚思想相伴者永不孤独。”当诱惑袭来,高尚纯美的思想便会像仁慈的天使,翩然降临,一扫杂念,守护心灵。高尚行为的愿望随之产生。良言善语常会激发出畅举嘉行。
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惟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庙宇与雕像在风雨中颓毁坍塌了,而经典之籍则与世长存。伟大的思想能挣脱时光的束缚,即使是千百年前的真知灼见,时至今日仍新颖如故,熠熠生辉。只要拂动书页,当时所言便历历在目,犹如耳闻。时间的作用淘汰了粗劣制品。就文学而言,只有经典名言方能经久传世。
书籍将我们引入到一个高尚的社会,在那里,历代圣人贤士群聚,仿佛与我们同处一堂,让我们亲聆所言,亲见所行,心心相印,欢悦与共,悲哀同历。我们仿佛也嗅到他们的气息,成为与他们同时登台的演员,在他们描绘的场景中生活、呼吸。
凡真知灼见决不会消逝于当世,书籍记载其精华而远播天下,永成佳音,至今为有识之士倾耳聆听。古时先贤之影响,仍融入我们生活的氛围,我们仍能时时感受到逝去已久的人杰们一如当年,活力永存。
1. 文中引用的“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的含义是什么?
2. 为什么说欲知其人,常可观其所读之书?读好书的具体的感受是什么?
3.统览全文,经典之籍与世长存的原因是什么?
4.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就文学而言,只有经典名言方能经久传世。 |
B.作者认为好书可以守护心灵的原因是,能产生高尚纯美的思想,让人拒绝诱惑。 |
C.人们以书为纽带交友,则情谊更为真挚高尚。说的是因为喜欢同一个作家,所以人们的友谊更纯洁,不带有功利性。 |
D.同好一本书的人,肯定生活习惯和志趣爱好一样,因为他们都喜欢作者本人,见解感觉相通。 |
E书籍不朽的本质在于它能长久的保存下来,被人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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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滴水
何羽
我常常因幻觉中的滴水声响而惊悸。在睡梦中,在清醒的白天。
少年时为了复习迎考,我想出了一个方法(灵感来自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勤学故事),在洗手间,我将水龙头关至仅能滴水的程度,下面摆放一只水桶。滴,嗒,滴,嗒,然后,我跑回房间,练字,背书。间或在凝视的瞬间,在绷紧的心思稍一松弛的瞬间,我便听见那滴水的声音在催促。我知道,这会儿,水桶底部已铺上一层水膜,且正以极难察觉的速度攀升。
乃至睡梦中,我也常被幻觉中的滴水声惊醒,猛然坐起,冲进洗手闯,胡乱擦了把脸,又坐回书桌前,却两眼发懵,茫然无措。只好倒头又睡,总不敢睡深,半梦半醒之间,思维一片沉重的混浊。
而那滴水的声响却异常清晰,粒粒分明,坚定,固执,扣人心弦。
这滴水的声音就这样时时刻刻、无处不在地追逐着我。
听,这滴水是有生命的。
将滴水控制在一秒钟两滴的速度,这水声听起来就像十六七岁的我,年轻,矫健,兴致勃勃,勇往直前,滴,滴,滴,滴,来不及看清什么,来不及后悔什么,细细密密的日子就这样快速地过去了;稍慢了一些,就像中年的我,矜持,沉稳,稍作停留,但也不及多想,被身后一大摊琐事杂务推着向前;再慢一些,那就是老年的我,慢慢地渗化出来,汇拢,凝聚,像一颗盈盈欲滴的泪,又像一颗思维的结晶体,饱满,丰硕,而后,“咚”的一声,落入耳膜,凝重,庄严,掷地有声,像一句古代的誓言。
这滴水的声音,是存在的宣告。而后,一切又归至于沉默的虚无。
你说,这一条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是由多少颗这样微弱而真实的水滴汇成的呢?生命投入时间的长河,如一滴水跃入无边的汪洋。世间万物的历程,又与一滴水的生命有什么不同?
我常常无言以对滴水的责问。
这滴水工夫,地球上,抑或宇宙间正上演着多少出剧目呢?
这滴水之舟,究竟能承载多少的笑与泪,悲与喜,生离与死别?
一滴水,谁都可以掬之于掌心,然而,谁也无法掂出一滴水的分量,谁也无法将一滴水永远留住。
天地之间,万籁俱寂,惟有滴水声,如珠玑,如佛音,点点滴滴落心头。
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螣蛇乘雾,终为土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水滴,石穿,更何况是脆如蝉翼的生命?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有多少智者,倾听滴水之声,浊心因此而明净,他们顿悟后的长叹落在历史之河中,激起滴水的层层回音,至今不绝如缕。
漫步田野,一颗颗露珠正凝于叶尖。无色,无声。
一忽儿,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光芒四射。
露珠们开始闪烁不定,窃窃私语,如忽明忽灭的萤火。
光线慢慢移过来,移过来。在一个恰当的角度,聚集。瞬时,灵犀一点,心领神会,回应着阳光的这滴水珠便折射出炫目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雍容富丽,金碧辉煌,如梦如虹……与平生的素朴纯净形成反差。
任何生命拥有的色彩它都拥有,一切大红大绿,大喜大悲,都消融其间,默默包涵,而自身却是剔透无比,通体明亮,这是一种何等气度的生存智慧?
甚至,这一滴水的华美比之一颗罕世的钻石更无价,因其转瞬即逝,而更富有灵性,富有生命的绚丽的喧响,因而,美得异常触目惊心,无与伦比。
或许,这一滴水一生的期待,只为了这瞬间的辉煌?
此时,谁敢鄙视,谁敢漠视,这一滴水的存在?
此时,谁还能说,无色与沉默是一种苍白与单调?
无色是至色,沉默是绝响。
也许,人的一生,还不够用来守望滴水升腾为云的历程,但我不能不信奉这滴水之音。
(选自《散文》,有删节)
1.为什么“幻觉中的滴水声响”会让作者“惊悸”?(2分)为什么说“这滴水是有生命的”?(4分)
。
2.“一滴水,谁都可以掬之于掌心,然而,谁也无法掂出一滴水的分量”,为什么?请分点阐述道理。(4分)
。
3.作者从阳光下水滴的光彩,领悟到了“生存智慧”,这“生存智慧”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语言作简要阐述。(4分)
。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文中引用了一些著名的诗句,为的是说明人生的短暂、脆弱,而滴水却永恒、坚韧的道理。 |
B.本文通过倾听滴水而展开联想,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像小水滴一样的人:外表不张扬,内心却无限充实、丰富。 |
C.作者笔下的小水滴,微小与宏大,柔弱与坚韧,平凡朴素与辉煌璀璨和谐统一,令人叹为观止。 |
D.文中写太阳的光芒四射,水滴折射出的炫目的颜色,为的是反衬水滴的“无色”,因为只有无色,才能使人的浊心因此而明净。 |
E.作者在赞美滴水的精神的同时,也惋惜露珠的“闪烁不定”“忽明忽灭”,追求的仅是阳光下的瞬间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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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住的
冯积岐
大概是风把瞎子吹醒了。瞎子走在街道上,风从屁股后面吹来,把清晨的亮光卷起来给他贴在了背后,瞎子的身后是堆积如山的光明,光明就是长上五条腿也跑不到瞎子的前头来。瞎子的前面是塞得严严实实的黑暗,黑暗像丰收了的小麦一样多。
瞎子手里的竹竿是瞎子眼前的亮点。竹竿在街道上一点,那光亮就像麦苗儿一样长在了街道上,长在了瞎子的所过之处。瞎子身后的亮光是瞎子自己播种的。
瞎子手里的竹竿响动着,鸡啄食一样的声音顺着竹竿爬上去,爬上了瞎子的身体,瞎子的身体上长满了声音。瞎子的嘴里念叨着:“一五、一十、二十……”瞎子不是数他把多少光明丢在了身后,瞎子在数他留下的脚印有多少。
街道上最多的是脚印。大人的、小孩的、男人的、女人的,脚印像大雪一样堆了一层又一层。脚印能留住的话,脚印就把街道憋破了,就把街道堵严了,人也休想走过去。可是,脚印生不出根,长不出芽,风一吹,就没有了,就无影无踪了。人以为脚印会留住的。即使不刮风不下雨不晒太阳,人自己的脚印也留不住。人刚一走过去,又有人的脚印牛的脚印猪的脚印鸡的脚印踩上来了,人的脚印被踩乱了,踩塌了,踩死了,踩没了。
瞎子却数得津津有味,他的兴趣很大。大概知道自己的脚印也是留不住的,他才聚精会神地去数。人活在世上,不知道自己的脚印有多少,人就太糊涂了,而人能把自己的脚印弄清楚,人就太聪明了。瞎子不是为了把自己的脚印弄清楚才去数的,瞎子只是为了数一数,不停地数。瞎子的脚印就是瞎子存在的对应物,面对着自己的对应物瞎子就明白了自己的“在”。既然自己在,自己就要活!眼前一片光明的人未必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瞎子每天都要数,他起码知道,自己的脚印哪些是歪歪扭扭的,哪些像禾苗一样嫩,哪些像镬头般硬,有哪些是凹凸不平的,有哪些像狗舌头一样光滑。他起码知道,他在哪一天是踩着虫子、蚂蚁而过的,他在哪一天是绕着猪和狗而过的,或者说,他把那些禽兽挥走之后,照样行走在街道上,行走在人世间。
街道上先是有了瞎子竹竿的响动声,尔后才有了亮光。街道上的亮光是瞎子的竹竿带来的。瞎子无视在他身后轻俏的风、骚动的风、肆虐的风。你吹吧,你刮吧。反正人的脚印是留不住的,哪怕你把脚印刮到爪哇国去也罢。瞎子知道,他的脚印被风刮在了头顶,像树叶一样绿,像星星一样亮。瞎子知道,他的脚印在人世间。所以,他每天还是要数,不停地数。
1.解释文中加线句的含义。
①瞎子的前面是塞得严严实实的黑暗,黑暗像丰收了的小麦一样多。
答:
②瞎子身后的亮光是瞎子自己播种的。
答:
2.瞎子为什么总是不断地数着脚印?根据文意写出它的原因及其寓意。
答:①
②
③
3.“瞎子手里的竹竿”在文中反复出现,请分条概述它的作用。
答:①
②
③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不属叙事,也不属抒情,而是阐释一种人生哲理的散文,文章的重点是阐发人生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的道理。 |
B.本文的表现手法主要是象征,也用到比喻、拟人、对比、借代、双关、排比等修辞方法。 |
C.文章重在启示人们珍惜生命,强健人格,像瞎子那样永葆心中的一点亮光,时时反省自己的行为,千万别走歪路邪道。 |
D.文章避开抽象玄奥的述说,而采用形象的、跳跃的、诗的语言,看似扑朔迷离,实则哲理意蕴豁然照彻全篇。 |
E.在构思上,本言颇有特色,一是文眼显现,反复照应,二是说理水到渠成,卒章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