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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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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上的风
陈世旭
西安是圣城。
白鹿原是圣地。
陈忠实是圣者。
他是农民的儿子,从小割草拾柴。穿着没有后跟的烂布鞋投考中学,三十里沙石路把脚板磨得血肉模糊。每周日从家里背一周的馍步行去上五十里外的中学。馍夏天长毛,冬天结冰。高中毕业回乡,像祖辈一样刨上挖地,同时热望成就文学。把墨水瓶改装成煤油灯,熬干了灯油即上炕睡觉。冬天笔尖冻成冰碴,夏天的蚊虫令人窒息。几十年过去,所著颇丰,但没有一部让自己满意。将临五十岁,“清晰地听到了生命的警钟”。处于创作思想成熟并且极为活跃的高峰时期的作家心里,“一个重大的命题由开始产生到日趋激烈日趋深入”,那便是“关于我们这个民族命运的思考”。
当时的文坛,“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靡”。已经成为陕西作协主要负责人的陈忠实静静地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带上地认为必需的哲学、文学书籍,以及他这之前收集整理的史料,静静地回到已经完全破败的祖居老屋。新年的艳阳把阴坡上的积雪悄悄融化,强烈的创作欲望既使人心潮湃湃,又使人沉心静气。当陈忠实在草拟本上写下第一行字的时候,整个心便没入父辈爷辈老老爷辈生活过的这座古原的沉重的历史烟云。
这是1988年4月1月。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
三十年后重新蜗居老屋,避开了现代文明和城市喧嚣,连电视信号也因为高耸而陡峭的白鹿原的阻挡而无法接收。最近的汽车站离这个孤单的不足百户人家的村子还有七八里土路,一旦下雨下雪,就几乎出不了门。陈忠实重新呼吸的是左邻右舍弥漫到屋院的柴烟,出门便是世居的族人和乡邻的面孔,听他们抱怨天旱了雨涝了年成如何之类。
除了思想,他完全绝对地封闭了自己:不再接受采访:不再关注对以往作品的评论;不参加应酬性的活动。从1988年春到1991年深冬,他全部记忆中最深刻的部分是孤清。冬天一只火炉夏天一盆凉水,每天趴在一张小圆桌上,“连着喝掉一热水瓶酽茶,抽掉两包以上雪茄,渐渐进入了半个世纪前的生活氛围”。白嘉轩、鹿子霖、朱先生、小娥、黑娃……形形色色的人们从黑暗的纵深,一个个被召唤到他的面前,进入他的笔端。唯一的消遣是河边散步,院里弄果木,夏夜爬山坡,用手筒在刺丛中捉蚂蚱;而冬天,则放一把野火烧荒。
整整四年,陈忠实领着《白鹿原》上的三代人,穿行了古原半个多世纪的风霜雨雪,让他们带着各自的生的欢乐和死的悲凉,进入最后的归宿。一切都像庄稼从黄上里长出来一样自然。《白鹿原》登上了当代文学的巅峰。对它的成就和影响,再苛刻的人也难以漠视和否认。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学奉献了自己。而今的白鹿原,丰腴肥硕,草树葱笼,早不是当年的贫瘠荒凉;而今的陈忠实,形销骨立,瘦削苍黑,早不是当年的强健明亮。
莽莽苍苍的白鹿原北坡,遥远的对面,是骊山那一面,埋着中国的始皇帝。原与山之间,由东向西倒流灞河,从秦岭逶迤而来,在迷茫的云烟中闪闪烁烁,到白鹿原西坡,跟那儿的氵产河一起注入渭河。陈忠实祖居的老屋,就在我们站立的坡沿下面,白鹿原是靠背,灞河流过门前。陈忠实说,灞河最早叫滋水,有位君王想要成就霸业,把它改作了灞河,后人觉得过于张扬,给“霸”加了三点水。在《白鹿原》里,陈忠实把氵产河写作了“润水”,以与灞河最早的称谓“滋水”对应。他的愿望是“滋润”,滋润文学的想象,而文学滋润的,是民族的心灵。
正午,起风了。白鹿原上绿浪翻滚。白鹿原繁荣过:“飒飒风叶下,遥遥烟景曛。”(初唐•长孙无忌)白鹿原衰败过:“丘坟与城阙,草树共尘埃。”(晚唐•赵嘏)但白鹿原上的风,跟千百年前一样。古人未坐今时风,今风曾经吹古人。
那位把滋水改作霸河的君王是谁,陈忠实说了,我没有听清,即便听清了也记不住。但陈忠实和他的《白鹿原》,我会永远记住。
所有的帝王都会连同他们的霸业消亡,唯文明的薪火永恒。
就像白鹿原上的风。
文章以“白鹿原上的风”为题目,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作答。
答:                                                                                    
根据上下文,说说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
答:                                                                                    
(2)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学奉献了自己。
答:                                                                                    
在作者看来,小说《白鹿原》有哪些特点?
答:                                                                                    
陈忠实成功创作《白鹿原》的原因是什么?从中可以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文章内容,从不同的层面上谈谈你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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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物理巨星爱因斯坦
1900年爱因斯坦从瑞士联邦工业大学毕业。1902 年春,爱因斯坦任职伯尔尼专利局,干起了专利审查员的工作。这使他解除了经济上的困难,也提高了他的工作兴趣,并时时激发他的科学想象力。除了8小时的工作,他有充分的空余时间来思索宇宙之谜了。 在伯尔尼专利局7年的业余时间里,这位年轻的专利审查员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科学奇迹。1905年,是爱因斯坦在科学上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这一年,爱因斯坦发表了多篇科学论文,其中有4篇成为物理学不同分支发展道路上的重要标志。他几乎同时在相对论、光量子理论和分子运动论这三个不同领域里齐头并进,并取得具有重大意义的成果。这一年被称作物理学史上的爱因斯坦年。1916年,《广义相对论的基础》一文发表。这篇论文是广义相对论在理论上的完整形成,体现出惊人的独创性。这一年,是爱因斯坦彪炳史册的伟大理论创建的年份,无疑是他科学生涯的顶峰。
1922年底,爱因斯坦去日本途经中国上海的时候,瑞典驻上海领事馆领事给带来了获得1921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消息。在这以前几年,早有传闻要授予爱因斯坦诺贝尔物理学奖。但直到1922年11月才正式决定授予他1921年度的物理学奖金;同时,还决定把1922年度的奖金授予玻尔。其实爱因斯坦早在1905年的三篇论文,每一篇都应得到一份诺贝尔奖金,更不用说后来的广义相对论了。可是他的科学思想太革命了,受到保守的物理学家的反对。有些人甚至口出恶言:如果给相对论的创立者颁发诺贝尔奖金,他们就要退回诺贝尔奖金。现在,评委会找到了一种聪明无比的措辞:授予爱因斯坦诺贝尔奖,是因为“光电效应定律的发现和物理学方面的其他研究”。
爱因斯坦说:“我总是生活在寂寞之中,这种寂寞在青年使我感到痛苦,但在成年时却觉得其味无穷。”幼年、青年时的爱因斯坦对孤独感到是厌恶、愤懑和痛苦。成年之后,他才从孤独中领受到乐趣,感到其乐无穷。这是从孤独走向宁静,从行为上的独特与寂寞走向心灵的安谧与宁静,这是一种执著于事业、避免俗世羁绊的宁静。
1933年,爱因斯坦来到普林斯顿,从此这个僻静的小城和一个伟大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成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圣地。同时,爱因斯坦也在普林斯顿留下了数不清的轶闻趣事。人们说人家请他讲1分钟话,给1000美元,他说他不需要钱。1944年,在美国,有人愿意出高价收买相对论第一篇论文的手稿,但当时的手稿作为生炉子的燃料,早已化为灰烬。为了对反法西斯战争有所表示,爱因斯坦只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新抄写一遍。结果,这份重抄的手稿,卖了650万美元,以此作为爱因斯坦对支持反法西斯战争的捐献。人们都有这样的印象,他渴望摆脱各种各样的额外收入,那些收入对于他来说是多余的。
爱因斯坦有一件“一生中令人痛心的回忆”。这件事说的是1940年8月在西拉法的推动下,为了防止希特勒法西斯抢先掌握了原子武器,爱因斯坦在敦促罗斯福总统下令研制原子弹的一封信上签了名。仅仅在事后,爱因斯坦就深感后悔,他认为人类科学的成就不应当转而为毁灭人类服务。德国战败之后,这种恐惧消除了,但新的危险又出现了。西拉法写道:“到了1945年,我们就不再担心德国人会用原子弹轰炸我们了,而我们担心的却是美国政府可能用原子弹轰炸别的国家。”于是,他又去找爱因斯坦,以便借助他向罗斯福呈递自己的备忘录——竭力预防对日本城市实行原子弹轰炸。爱因斯坦的信是发出去了,但并未到达收信人手中。爱因斯坦的沉痛不仅在于理性的成果被用于了非理性的好战和对人类的毁灭,还在于从事理性探讨的忘记了社会的良知和道德正义。
(摘编自张武等《爱因斯坦》)
相关链接
①阿尔伯特·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1905年),并在这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1916年)。他还提出光的量子概念,并用量子理论解释了光电效应、辐射过程和固体的比热。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有极为深刻的影响。因理论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爱因斯坦获得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诚然,物理学也分成了各个领域,其中每一个领域都能吞噬短暂的一生,而且还没有满足对更深邃的知识的渴望。在这里,已有的而且尚未充分地被联系起来的实验数据的数量也是非常大的。可是,在这个领域里,我不久就学会了识别出那种能导致深邃知识的东西,而把其它许多东西撇开不管,把许多充塞脑袋、并使它偏离主要目标的东西撇开不管。
(摘自许良英等编译《爱因斯坦文集》)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爱因斯坦在伯尔尼专利局的7年里,利用业余时间投入物理学研究,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科学奇迹,达到了他科学生涯的顶峰。
B.爱因斯坦一生取得了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其中最重要的科学发现是“光电效应定律”,他也因此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C.在青年时代,孤独使爱因斯坦感到厌恶和痛苦;但成年之后,他爱上了孤独,并从孤独中领受到乐趣,感到其乐无穷、其味无穷。
D.为了防止希特勒法西斯抢先掌握原子武器,爱因斯坦组织一批科学家写信敦促罗斯福总统下令研制原子弹,但事后就后悔了。

E.二战后期,爱因斯坦反对美国政府对日本城市进行原子弹轰炸,是因为他认为人类科学的成就不应当转而为毁灭人类服务。
爱因斯坦是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他取得成功的因素有很多,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文中说,评委会找到了授予爱因斯坦诺贝尔奖的“一种聪明无比的措辞”。为什么说措辞是“聪明无比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爱因斯坦认为促进原子弹研制是“一生中令人痛心的回忆”,而且反对用原子弹轰炸日本。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科学家参与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五行说”是中国文化中影响最为深远是学说之一,中国人的色彩观与五行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说中国汉民族的“无色”审美观就是五行学说的一部分。对“五行”的正式解说载于《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即水、火、木、金、土五种自然物质,它们被视为产生万事万物本源属性的五种元素,彼此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
色彩与方位相对应,四方加天地构成六色,合并成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合并后五色为:青、赤、白、黑、黄,即黑白加三原色。“五色观”比西方的“七色观”“三色观”都要早上一千余年的时间。“五行”与“五色”有深层关系,构成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邹衍将五行与五色、五帝等的配合与王朝的兴衰更替相联系,认为每个朝代均受到一种“德性”支配,每种“德性”又有颜色象征:黄帝的虞代为土德,色尚黄;夏代为木德,色尚青;商代为金德,色尚白;周代为火德,色尚赤;秦代为水德,色尚黑。秦之所以灭周是“水德胜火德”的结果。夏朝崇尚青色,祭祀就用青色的祭牲;商代崇尚白色,祭祀就用白色的祭牲;周代崇尚赤色,祭祀就选用赤色的祭牲。黑、白、赤三色成了夏、商、周三代选择纯毛色祭牲最显著的符号形态。西周时期,已经提出了“正色”和“间色”的色彩概念。色彩用作尊卑的标志,成为“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色彩逐渐分化成为代表一定阶层的象征。孔子“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乐也”,说明五色审美的色彩规范已经上升到“礼”的范畴,可见五色在先秦已经形成其初步含义。
黄色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皇权,最早源于秦汉时期的五行色彩学说。五行色彩学认为,衍生出大自然的五要素——金、木、水、火、土,分别由五种颜色象征。其中,白色代表金、青色代表木、黑色代表水、红色代表火、而黄色则代表了土。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中讲道:土居中央为天之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金木水火虽各有职,不因土,方不立,……土者,五行之主也。”董仲舒认为,土是五行的根本,没有中央之土,四方就没有意义。黄色也因为土的关系,而成为了中央皇权的代表。所以土的代表色——黄色,自然就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权象征。黄色被视为皇权,在三国时期已现端倪。曹丕用“黄初”做他的年号,孙权把自己的年号称为“黄龙”。
黄色与帝王真正联系在一起还是从唐朝开始,那时黄色成为了皇帝工作服——黄袍的颜色。《礼记·月令》中记载,黄色是祭祀先祖时祭服的颜色,不过唐朝时皇帝为了突出自己的地位,天天穿黄色,便禁止民间百姓穿着黄色衣服。王维给皇帝舞狮子的时候唯独选择了黄狮子,因严重侵犯了皇权而被贬官。
中国历代对红色也都比较重视。刘邦取代秦朝,就说自己是赤帝之子,得火德。所以后来的汉朝为火德,崇拜火鸟凤凰,尊凤凰鸟,尚赤色,汉朝的礼服旌旗等都用赤色。唐朝从武则天开始,对红色尤为重视,她非常重视赐大臣一种红色衣服,或者是红色物品。比如说白居易,当时的官位是刺史,还不到五品,达不到用红色的地位,皇帝赐他叫“赐绯”,赐一个红颜色。平时我们所说的“红人”“大红大紫”便由此而来。
(摘编自王岳川《神秘的中国色》,有删改)
下列有关“五行”“五色”及其关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指水、火、木、金、土五种产生万事万物本源属性的元素,这五种元素之间相生相克,对立统一。
B.“五色”是与四方、天地对应的颜色合并而成的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即黑白加三原色。“五色观”比西方的“七色观”“三色观”要早。
C.“五行”与“五色”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一一对应,白色、青色、黑色、红色分别对应大自然中的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
D.“五行”和“五色”所具有的深层关系,构成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每种颜色都象征一种“德性”, 颜色成为等级尊卑的标志等都是其内容。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邹衍认为每个朝代均受一种“德性”支配,每种“德性”又有一种颜色象征,不同朝代所崇尚的颜色也不同,朝代更替就是五行相克的结果。
B.夏、商、周祭祀用纯毛色祭牲,说明当时“正色”已受重视;西周时提出“正色”和“间色”的概念后,色彩成为“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
C.春秋战国时期,色彩逐渐分化成为一定阶层的象征,孔子“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乐也”,更是将色彩规范上升到了“礼”的范畴。
D.中国历代对红色也比较重视,如汉朝崇拜火鸟凤凰,礼服旌旗等用赤色;唐朝皇帝们经常“赐绯”,即赏赐给大臣红色衣服或红色物品。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董仲舒认为土是五行之本,没有中央之土,四方就没有意义。黄色因为是土的代表色,渐渐从五色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尊贵的颜色。
B.曹丕用“黄初”做年号,孙权以“黄龙”为年号,都是因为看中了黄色在五色中的崇高地位,他们实际上已把黄色认作皇权的象征。
C.唐朝时,黄色正式成为皇家的专用服色,民间百姓禁穿黄色,甚至娱乐演出也不能使用,王维因选用黄色狮子而侵犯了皇权被贬官。
D.土的颜色为黄色,中华民族先祖黄帝崇尚黄色,《礼记》记载祭祀祖先时祭服的颜色为黄色,可见黄色被视为就是皇权的象征并不是偶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医者仁心、肝胆相照的吴孟超
林蔚 雅商
“医生眼里看的是病,心里装的是人。”吴孟超常对身边的医护人员这么说。因为这份爱,吴孟超几十年来坚持只给病人开价格最便宜的药,就连给病人问诊的听诊器都会细心地先用手焐热。他是无数患者心中妙手回春的“老神仙”。“病人生病已经非常不幸了,为了治病他们可能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有的还负债累累。作为医生,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替病人算账。”这是吴孟超对年轻医生说得最多的话。
有一次,病房里收治了一位来自浙江农村的妇女。手术后五六天,吴孟超去查房。他仔细检查完病人,又认真看了她的病历,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半晌没吭气。那时,在场的人都很紧张,“看样子,‘老爷子’准是又看出什么问题来了。”果然,吴老把值班医生叫到走廊里,劈头便问道:“这个病人为啥要用先锋6号?还是进口的?”值班医生答道:“作为常规术后抗感染,现在大家都在用先锋6号,这个病人也就用了。”吴孟超一听就火了,大声说道:“现在有的医院、有的医生不好好给人治病,光知道给病人开贵重药品,凭此赚钱、提成,完成利润指标。你不要学他们!”
平时,吴老总是反复强调,要求医生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哪种药便宜用哪种。在为病人做检查时,如果B超能解决问题,他决不会让病人去做CT或者核磁共振检查;如果病人带来的片子能够看清楚,他也决不会让他们再做第二次检查。
每次手术结扎,他都是坚持用手、用线。他说:“我们要多用脑和手为病人服务,用一次缝合器械,1000多元就没了,那可是一个农村孩子几年的读学费用啊!我吴孟超用手缝线,分文不要。”
正是这般精打细算,吴孟超和他的团队切除一个肝脏肿瘤的手术费、治疗费等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人曾劝他松松口,也进一些自费的耗材和药品,这样医院一年至少可增加上千万元的利润。可是,吴孟超毫不松口,他说:“我们不能把医院开成药店,把病人当作摇钱树。”
可就是这位医学泰斗,吴孟超一生中虽然成就卓著、功勋无数,却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的本色。他特别强调,为医之道,做人很关键,要善于做人。“一是要做一个善于团结人的人,二是要做一个善于思考和总结的人,三是要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在吴孟超的从医生涯中,最让他鄙视的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失的“太平医生”。他说:“救治病人如果怕担风险,前怕狼,后怕虎,那么禁区永远是禁区,病人只能在医生的摇头和沉默中抱憾离开人间。”
如今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名医了,吴孟超依然不忘恩师裘法祖的谆谆教诲,表示自己的成就更多是因为能踩在巨人肩膀上而获得的。他对记者说:“肝胆外科的发展是各级领导的关爱和全体同志一起努力的结果。任何一台手术的成功也不是手术者一个人的功劳。一个病人痊愈出院,护士的功劳占百分之七十,医生只占百分之三十。”
只要不出差,吴孟超每天都会亲临“战场”,不是当指挥官,而是做一名荷枪实弹的战士,用自己的双手向肝癌发起歼灭战。已经年逾九旬的吴孟超,现在每年主刀完成的手术也要将近两百台。每每看到一个个康复者露出久违的笑容,他常常情不自禁地喜悦,发自内心地高兴。他曾自嘲说“这可能是手术依赖症”了。
老人动情地对记者说:“人老了,力气也越来越少了。但只要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刀我还是要开的,前提是不能拿病人的生命逞强。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选自2013年第7期《人物周刊》,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孟超作为医生,总是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替病人省钱,正如他的座右铭——“医生眼里看的是病,心里装的是人”。
B.吴孟超反复强调,医生应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使用便宜药,处处为患者考虑,精打细算,所以吴孟超和他的团队切除一个肝脏肿瘤的手术费、治疗费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C.如今已年逾九旬的吴孟超,虽已是名满天下的肝脏外科医生,但在日常工作中仍坚持事必躬亲,主刀动手术。
D.吴孟超成就卓著、功勋无数,却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的本色,在他看来,善于做人是做一名好医生的关键。

E.吴孟超敢于挑战权威,鄙视不求有功、但求无失的医生,他自己在医生的岗位上,感悟了生命的可贵,责任的崇高和人生的意义。
作为医生,吴孟超的医者仁心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吴孟超除了有做医生的仁心之外,还有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分析
为什么吴孟超说“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汉语,我为你忧心
身为一个中国人,让我们能时时牢记自己身份的,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该是我们的母语了。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它倾诉,运用它思想,通过它记载,凭借它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汉语正面临着危机。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托福考试成绩的高分可以一再打破,但即使是在高学历的青年中,也出现了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现象。
应当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语教学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母语、消解母语,不意味着我们有不学汉语而自能的天赋。诗人余光中说得好:英文充其量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而已,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事实证明,忽视母语修养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造成了书写语言的失范,生活用词的平庸乏味,也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我们的后辈可能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试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怎能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人,又怎能感受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发人深思的是,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
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仅仅存于典籍之间的希腊文、拉丁文基本上死了,但汉语却一直活着,在一代代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它引领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一路风霜走到如今,它会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向何处去?
汉语,我为你忧心,为你不平!
下列说法不能说明“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这句话的一项是()

A.汉语能让我们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
B.汉语古老而优雅,以其独特的文化意蕴构成了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
C.汉语隽永有致,承载着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凭借它穿越漫长的历史文化隧道。
D.汉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并且广为传播,“热”遍全球,令国人无比自豪。

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我们的后辈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那么,东方民族的含蓄之美就可能消失殆尽。
B.国人冷落汉语,高学历的青年出现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状况,使国人文化水平降低,国际竞争力减弱。
C.方块字横平竖直,独具韵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势必无法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
D.汉语隽永有致,承载丰富。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奥妙的人,无法感受到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因此,我们书写语言要规范,用词用语要丰富多彩,语言修养要不断加强,这样才可能领略到母语独特的文化意蕴。
B.“全民学英语”的热潮过热,致使汉语受到冷落,面临危机,为了保护民族文化,我们应高度重视汉语学习,以此来抵制外语。
C.全球“汉语热”持续升温,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我们可以乐观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汉语必将取代英语成为国际最通行的语言。
D.汉语历史悠久,魅力独特,在华夏民族的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时至今日,汉语已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雅 盗
孙方友
陈州城西有个小赵庄,庄里有个姓赵名仲字雅艺的人,文武双全,清末年间中过秀才。后来家道中落,日子越发窘迫,为养家糊口,逼入黑道,干起了偷窃的勾当。
赵仲是文人,偷盗也与众不同,每每行窃,必化装一番。穿着整齐,一副风雅。半夜拨开别家房门,先绑了男人和女人,然后彬彬有礼地道一声:“得罪!”依仗自己艺高胆不惧,竟点着蜡烛,欣赏墙上的书画,恭维主人家的艺术气氛和夫人的美丽端庄。接下来,摘下墙上的琵琶,弹上一曲《春江花月夜》,直听得被盗之人瞠目结舌了,才悠然起身,消失在夜色里。
赵仲说,这叫落道不落价,也叫雅癖。古人云:有穿窬之盗,有豪侠之盗,有斩关劈门贪婪无厌冒死不顾之盗;从未有从容坐论,怀酒欢笑,如名士之盗者。--赵某就是要当个例外!
这一日,赵仲又去行窃。被窃之家是陈州大户周家。赵仲蒙面入室,照例先绑了主人夫妇,然后点燃蜡烛,开始欣赏主人家的诗画。当他举烛走近一帧古画面前时,一下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幅吴伟的《灞桥风雪图》。远处是深林回绕的古刹,近景是松枝槎桠,板桥风雪。中间一客,一副落魄之态,骑驴蹒跚而过,形态凄凉。中景一曲折清泉,下可连接灞桥溅溪以助回环之势,上可伸延向窗渺以续古刹微茫……整个画面处处给人以失意悲凉感!
赵仲看得呆了。他由画联想自己的身世,仿佛身临其境,变成了那位骑驴过客,不由心境苍凉,心酸落泪。不料趁他哀伤之时,周家主人却偷偷让夫人用嘴啃开了绳索。周家主人夺门而出,唤来守夜的家丁。家丁一下把主人卧房围了个严实。
赵仲从艺术中惊醒,一见此状,急中生智抓过夫人,对周家主人说:“我只是个文盗,只求钱财,并不想闹人命!你若想保住夫人,万不可妄动!”
周家主人迟疑片刻,命家丁们后退了几步。
见形势略有缓和,赵仲松了一口气。他望了周家主人一眼,问:“知道我今日为甚吃亏吗?”
“为了这幅画!”周家主人回答。
“你认得这幅画吗?”赵仲又问。
周家主人见盗贼在这种时候竟问出了这种话,颇感好笑,缓了口气说:“这是明朝大家吴伟的真迹《灞桥风雪图》!”
“说说它好在哪里?”赵仲望了望周家主人,挑衅般地问。
周家主人只是个富豪,对名画只知其表而不知其里,自然说不出个道道儿,禁不住面红耳赤。
那时候赵仲就觉得有某种“技痒”使自己浑身发热,开始居高临下,口若悬河地炫耀道:“吴伟为阳刚派,在他的勾斫斩折之中,看不出一般画家的清雅、幽淡和柔媚,而刚毅中透凄凉的心境处处在山川峰峦、树木阴翳之中溢出。不信你看,那线条是有力的勾斫和斩截,毫无犹豫之感。树枝也是钉头鼠尾,顿挫分明,山骨嶙峋,笔笔外露……”说着,他像忘了自己的处境,抓夫人的手自然松了,下意识地走近那图,开始指指点点,感慨阵阵……
周家主人和诸位家丁都听得呆了,个个木然,目光痴呆,被盗贼那临危不惧的执迷而叹服不已。
赵仲说着取下那画,对周家主人说:“此画眼下已成稀世珍品,能顶你半个家产!你不该堂而皇之地挂它,应该珍藏应该珍藏!”
周家主人恭敬地接过那画如接珍宝,爱抚地抱在了胸前。
赵仲拍了拍周家主人的肩头,安排说:“裱画最忌虫蚀,切记要放进樟木箱内!”说完,突然挽过周家主人的胳膊,笑道:“让人给我拿着银钱,你送我一程如何?”
周家主人这才醒悟,但已被赵仲做了人质。万般无奈,他只得让一家丁拿起赵仲开初包好的银钱,送赵仲走出了大门。
三人走进一个背巷,赵仲止了脚步,对周家主人笑道:“多谢周兄相送,但有一言我不得不说,你老兄抱的这幅画是一幅赝品,是当初家父临摹的!那真品仍在我家!为保真品,我宁愿行窃落骂名而舍不得出手啊!”
那周家主人这才恍然大悟,一下把画轴摔得老远,忿忿地说:“你这贼,真是欺人太甚!”赵仲飞前一步,拣了那画,连银钱也不要了,双手抱拳,对着周家主人晃了几晃,然后便飞似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此,赵仲再不行窃,带着全家躲进偏僻的乡村,用平日盗得的银钱买了几亩好地,白日劳作,夜间读画--读那幅《灞桥风雪图》。
据说,赵仲常常读得泪流满面……
(选自《<小小说选刊>15年获奖作品精选》)
下列对选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对“雅盗”的形象刻画是成功的,作者紧紧抓住“盗”这个特征,把赵仲与众不同的“盗”的形象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B.作者笔下的盗贼是个温文尔雅的书生,博学多识,在幽默风趣中盗走名画,既让人捧腹,又让人佩服。
C.赵仲不仅是雅盗,而且是智盗。他先后抓住夫人和周家主人当人质,以便自己脱身,后来又设计骗得《灞桥风雪图》,故事情节峰回路转。
D.这篇小小说的叙事视觉由近及远,娓娓道来,在结尾处才做点破,让读者在叙述中惊醒,而在故事之外,又给读者留下一个充分想象的空间。

E.赵仲智取名画真迹,赝品不赝。作者在结尾运用了出其不意的强烈对比,充满悖论效果,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作者从哪些角度写出盗贼赵仲的“雅”?结合全文,可看出雅盗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说的最后两个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小说《雅盗》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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