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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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发子弹    奚同发
黎明时分林子间还缭绕着一团团带状的雾气,相距不足二百米的两人几乎同时发现了对方。逃犯起身就跑,刑警吴一枪则抢先对天空鸣枪,警告对方“站住”。吴一枪心里明白,刚才自己打的那一枪,是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
这个犯罪团伙的小头目全身一个战栗,随着吴一枪的喝令立即钉在林子间那片空地的中央,却并没有按吴一枪的命令把枪扔掉,而是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吴一枪心里一惊,看着歹徒慢慢地转过身来与他相对而视,并用手中的枪对准他。歹徒脸上挂着绝境逢生的笑容,声音沙哑地说:“枪神,可惜你没子弹啦……”
吴一枪不动声色,只是用枪精确地指向对方。他是有名的神枪手,不仅公安内部,就连罪犯们都称他“枪神”。谁要是与他遭遇,一般是不敢对射的。
吴一枪望着对方有些慌乱的眼神,轻声说:“你很清楚,我们两人此时,枪里都只剩最后一颗子弹……那么,让我们较量一下枪的准头吧!”
“嘿嘿嘿……不可能!我计算了你的子弹。你昨晚四次对天鸣枪,两次开枪打伤我的兄弟。刚才是你的第七次鸣枪,也是你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嘿嘿嘿……没想到吧,枪神今天要死在我的手里啦……”歹徒虽然满脸狰狞,却流露出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心虚。这并没有逃过吴一枪敏锐的眼神。
“是吗?那么,我们来数一二三,开枪。”吴一枪轻松而镇定地说。他的右臂有力而笔直地举着,黑洞洞的7.62毫米枪口坚定地指向对方。
歹徒身子向后一倾,说:“不可能!别骗人啦……你的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放下武器!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否则,你,将是我职业生涯中,第一个被现场击毙的罪犯!”吴一枪的脸上写满了自信,一字一顿清晰地说。这句话刚出口,吴一枪感到对方明显地全身打了一个激灵。
“一……”
吴一枪手中的枪一动不动,铿锵锐利的声音顿时划破凝滞的空气传递开来。
歹徒紧盯吴一枪,慢慢地抬起有些发抖的左手,双手握紧那支沾着泥草晨露的手枪,他似乎看到吴一枪眼里另一个人举枪的影子。
“二……”声音依然洪亮、坚定而自信地穿透林子间。一位警察与一名逃犯共同演绎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以往的刑警生涯中,吴一枪曾遇到过各种情形,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次。昨夜他记住了歹徒慌乱中开枪的次数,可以准确地断定对方枪中只剩最后一颗子弹,而自己却没了子弹。如此近的距离,就形成了一种空前的赌局,是赌就有赢有输,他赢得起,当然也输得起。没了后路的吴一枪特别想把射击动作做得完美一些。上一次因为追求完美和动作漂亮让同事献出了生命,现在,他还是希望自己在歹徒面前能够成就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绝唱……
吴一枪嘴角挂着微笑——就让这不易察觉的微笑永远留在自己的脸上吧。同时,他注意到,对方枪口明显地虚晃了一下,额头浸出一层亮闪闪的白色,一粒汗珠清晰地从鬓角先慢后加速度地滑过脸颊。
“三!”吴一枪在身后的一束阳光突然射向林子间的空地的一刹那,斩钉截铁大喝一声,就像刚才命令对方“站住”那样威严有力,声震长空。
“叭……”枪声清脆地回响在林间山谷。
歹徒匍匐向前一头栽倒……
子弹一声呼啸从吴一枪的头顶飞过——在他发出“三”的同时,歹徒全身披着迎面而来的阳光,竟然再次打了一个激灵,扣动扳机时,子弹打飞了。
吴一枪迅速跃向对方,反铐住对方的双手。令他吃惊的是,对方竟没有任何反应。用手枪拨过来歹徒那沾着草屑露水的脸,吴一枪才发现,歹徒已没了呼吸。事后法医检查发现,歹徒死于过度紧张造成的大脑及心脏不能供血,病变的心脏收缩得像石块一样坚硬,苦胆也裂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吴一枪发现追捕的歹徒起身逃跑时,立即对天空鸣枪,并命令歹徒放下手中的抢,如果坚持不放,他就开枪射杀。
B.鸣枪示警后,歹徒虽然站住不动,但并没有把枪扔掉,而且发出一阵哈哈大笑,原因是他已经算到了吴一枪的枪里没有子弹了。
C.吴一枪面对歹徒的一系列表现,给歹徒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使歹徒产生了自我怀疑。
D.歹徒虽然狡猾凶狠,但平时缺乏严格的射击训练和心理训练,以致于林子间的带状雾气就可以干扰他的射击精确度。

E.这篇小说叙述了刑警吴一枪智斗歹徒的故事,着重描写了双方对峙的场面,情节复杂,但环环相扣,十分吸引人。
小说首段所描写的内容,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请简要概括吴一枪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答:                                                          
小说结尾对歹徒死因的交代,有人认为是多余笔墨,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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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成长的桥
陈敏
我记事很晚,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差不多都在父母与别人闲谈中得知。在很多人眼
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小孩。
  上学第一天回家在巷口碰上母亲,问:“老师今天讲了啥?”我想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脚板印。”母亲又问一起回来的某某,她说,“老师要我们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大家一阵笑,我也跟着笑。一次不小心摔破了家中珍贵的花瓶,我把碎渣扫到地板中央,再搬个小凳老实地坐在旁边。母亲回来生气地责骂时,我振振有词地说,“老师讲要表扬诚实的孩子,您却批评我!”母亲忍不住扑哧笑了。
  也许智商有限加上读书不用心,虽然花了时间做了副努力的样子,小学时成绩并不理想。别人家的父母见了面总是夸自己的孩子如何了得,我父母只能一边讪笑一边借机脱身,回来了他们彼此安慰说,孩子老实,心眼又好,读书也自觉,就别逼她了。那时真想把课本煮了熬汤喝,像皮皮鲁那样,除此之外我想不到法子读好书。
懵懵懂懂长到九岁,我的思想第一次发生重大转折。
  那年,春天的花开得特别艳,尤其我家向阳的窗台下(那里有个半米宽的窄台)花朵更是美不胜收。我喜而忘形,一手扳窗,一手摘花,却忽略了扳着的窗子是没有插销的。一分钟后那扇要命的窗子开了,把我像球一样从二楼抛下去做了自由落体运动;仙人掌又火上加油,落地时我已变成昏迷不醒的“刺猬”。后来听说,是好心的行人送我进了医院。私下以为嫌我笨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竟在柜台内晕倒了,苏醒过来跌跌撞撞推开同事就往医院跑;而父亲一脸煞白,骑单车撞到了电线杆,爬起来车子不要、泥水不管地直往前冲……那天医生差点下死亡通知书,警告病人必须一直保持清醒意识。于是父母每隔一个小时(tǎn)(tè)不安地唤我一次,昏昏沉沉往下坠落的我,就被父母一声一声、柔和而又有力、平缓而又焦虑、掺杂着心疼与希翼的呼唤拉回了这鸟语花香的世界。
  那年期末,我破天荒考了个全年级第一。邻居说这一摔没留个后遗症已是万幸,想不到还摔开了窍,变聪明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是48小时的昏迷中母亲带泪的呼唤,父亲紧握我的手的力量,是一睁开眼他们憔悴面容上的极大喜悦,与眼眶里滑落的中年人的泪水,让我一刹那间长大了。我才知道我对父母是那样重要。心中渐渐清晰的爱滋生成牢不可破的愿望——我要为父母好好读书。拿到成绩通知单时父母的惊喜和欣慰,让我开心了好久。后来读书成了习惯,一读读到了研究生。
我至今仍不知道我的智商属高属低,这对人的一生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怎样的父母,从懵懵懂懂到明事,其实只有一桥之隔;这座桥,就是父母温厚的爱。就像黑云经过太阳的亲吻也会变成绚丽的彩霞,再笨的小孩,有父母的爱来呵护,也会成长为顶天立地的栋梁。
1.文章第2段记述了自己刚上学的种种“笨”的表现,如“脚板印”“扫玻璃渣”等,联
系后文,谈谈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2.文中说“我”因为偶然的坠楼事件,被“摔开了窍,变聪明了”,果真如此吗?“我”“开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谈谈你的理解。


3.结合你自己的经历,谈谈你对“成长的桥”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一枚古金币
 [美国]查宁·波若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些法国老战士回到了他们的故乡。他们当中许多人都生活得还不错,弗朗科·雷勃因为中了毒气,健康始终不曾恢复,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很是贫苦。弗朗科·雷勃素来自尊心很强,他从不接受别人的施舍。每年,这些老战士都要聚会一次。有一年,他们在格兰汀家里聚会。格兰汀长得胖乎乎的,钱袋总是满满的。席间,他兴致勃勃地掏出一枚古金币,(tāo)(tāo)不绝地介绍起这枚古金币的年代、价值和来历。来客们坐在长桌边一一传着观赏,溢美之辞不绝于耳。客人们在欢宴中弄杯畅饮,谈笑风生,话题从古金币转到了别的上面去了。忽然格兰汀记起了金币,但是,这枚金币不翼而飞了。众人哗然,指责的指责,否认的否认。最后,有人提出搜身的建议。大家深表赞同,只有雷勃反对。朋友们无不为之惊讶。“你不同意搜身?”格兰汀问道。
雷勃涨红了脸说:“是的,我反对搜身。”
“你是否明白,拒绝搜身意味着什么?”金币的主人毫不客气地追问道。
“我没有偷金币,所以我不允许搜身。”雷勃回答。
尽管如此,搜身照样进行。人们一个个把口袋翻开,等着搜查,但始终不见金币出来,于是注意力转移到雷勃身上。“现在,你总不见得还坚持自己的意见吧?”格兰汀问道。雷勃默不作声。主人气乎乎地走出房间,雷勃则在众目(kúi)(kúi)之下,狼狈地退了出去。从此,雷勃的声誉一落千丈,人们有意避开他,雷勃更穷了。不久,他的妻子也离开了人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格兰汀的房子大修,一位工人在地板缝里发现了那枚光灿灿的金币。真相既白,格兰汀感到十分内疚。于是,他急忙跑到雷勃那破旧的小屋,连声道歉。“不过,老弟,你也太固执了,既然金币不在你身上,当时何必反对搜身呢?”格兰汀嗔怪道。雷勃那呆滞的目光落在格兰汀的脸上:“不,我那时确实是个贼啊!几个星期来,我们全家老少实在饿坏了,我不得不把餐桌上的食物偷偷地装进自己的口袋,一心想让我那可怜的妻子和孩子美美地吃上一顿啊。”
1.对小说第一段文字的作用概括正确的是(  )。

A.交代雷勃的为人,点明雷勃决不是偷金币的人。
B.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揭示雷勃悲剧的原因在于战争。
C.交代雷勃与战友的情况,暗示雷勃悲剧的根源是贫富两极分化。
D.交代雷勃所处的社会环境,为故事展开提供场景。

2.小说第一段最后一句说雷勃自尊心素来很强,他从不接受别人的施舍,这与结尾 所写是否矛盾?为什么?


3.小说结尾安排较巧妙,初读感到是在意料之外,细想又在意料之中。雷勃是因为偷 了食品而拒绝抄身的。对此,小说前文作了伏笔,请指出两处伏笔,并作具体解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两个邮递员
王安忆
再早的时候,我们这里的邮递员是一个清秀的男孩,说话十分温和,对人也亲切。每当谁家有汇款或者挂号信,他便在楼下一声一声殷殷地叫着,等那人终于被叫醒,从窗口伸出头来答应着,他就总是说:“你慢慢的好了,不要紧的。”在我们的信箱前边,时常的排满了自行车,他就一辆一辆小心地搬开,挤身进去往信箱里投信。我出了新书,便按了信封上投递员的名字签了名送给他,我觉得,假如他喜欢我的书,我会很高兴。他接过书便欣喜而温文地道谢。有时候,我从外归来,见他骑了绿色的自行车迎面而来,这样的时候,他就腼腆地低了头,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从我身边过去。只在万不得已时,他才对我说话:“王安忆,你的挂号我交给你家邻居了。”当我要谢谢他时,他便红了脸逃跑似地骑车走了。
后来,他不再来了,接替他的是一个健壮的小伙子,帽沿压在眼睛上,英俊的脸上发出一些青春痘。人们见了他就问道:“那个小孩怎么不来了?”他说:“对了,他不来了。”人们便惋惜地说:“那孩子多么好啊!”毫不掩饰对那男孩的怀念,却也并没怎么使他难堪。他总是每日两班按时来送信,有时候会把一叠信交给某个顺路的居民,请他帮忙捎上去,挨家发一发。如那人稍有难色,他就说:“帮帮忙啊!”有挂号和汇款时,他便在底下声嘶力竭地叫喊,一声比一声紧,催命一般,等人气喘吁吁拿了图章赶下来,他就埋怨道:“我这样叫,难道你还听不见吗?”有一回,我盖了图章,他将挂号递给我时问道:“你是王安忆?”“是的。”我说。“那你是政协委员啦?”他很激动似地嚷,然后又正色道:“那你对我们的工作提提意见?”过后,在马路上或弄堂里遇到他,他就会大老远地喊道:“政协委员,今天有你的信,放在你的信箱里了。”或是:“政协委员,今天没有你的信。”还有些时候,则说:“政协委员,上班去啊!”我被他喊得十分难堪,要制止他,他却已一溜烟地快乐地骑远了。有一次,他在递交了挂号信件时又一次要我给他的工作提意见,我就夸了他一句,不料他立即兴奋地说道:“那你给我写一篇报道。”他的很黑的眼睛在帽沿下闪着亮光,令人很不忍心拒绝他,可是却从心底里觉得这报道写起来有些困难。
现在,我们这里的邮递员又换了一个白净的圆脸的女孩,说话很害羞,工作也负责,我问她:“新来的?”她小声说:“已经来了两个月了。”我不由得想:她是多么年轻啊!没有人问她那样的问题:“那男孩怎么不来了?”而此时我却想起了那第二个邮递员,遵他嘱咐写了这篇东西。希望他喜欢。
1.当第二个邮递员让作者为他写一篇报道时,为什么作者觉得有些困难?


2.本文写了三个邮递员,为什么却以《两个邮递员》为题?

3.作者塑造第一个邮递员运用了哪些描写方法?请任选其一结合相关语句谈谈它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一碗馄饨
⑴那天,她跟妈妈又吵架了,一气之下,她转身向外跑去。
⑵她走了很长时间,看到前面有个面摊,这才感到肚子饿了。可是,她摸遍了身上的口袋,连一个硬币也没有。
⑶面摊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很和蔼的老婆婆,她看到她站在那里,就问:“孩子,你是不是要吃面?”“可是,可是我忘了带钱。”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没关系,我请你吃。”
⑷老婆婆端来一碗馄饨和一碟小菜。她满怀感激,刚吃了几口,眼泪就掉了下来,纷纷落在碗里。“你怎么了?”老婆婆关切地问。“我没事,我只是很感激!”她忙擦眼泪,对面摊主人说:“我们不认识,而你却对我这么好。愿意煮馄饨给我吃。可是我妈妈,我跟她吵架,她竟然把我赶出来,还叫我不要再回去!”
⑸老婆婆听了,平静地说道:“孩子,你怎么这么想呢?你想想看,我只不过煮了一碗馄饨给你吃,你就这么感激我,那你妈妈煮了十多年的饭给你吃,你怎么不感激她呢?你怎么还要给她吵架?”
⑹女孩愣住了。
⑺女孩匆匆吃完了馄饨,开始往家走去。当她走到家附近时,一下就看到疲惫不堪的母亲正站在路口四处张望……母亲看到她,脸上立即露出了喜色:“赶快过来吧,饭早就做好了,你再不回来吃,菜都要凉了!”
⑻这时,女孩的眼泪又开始掉了下来!
⑼有时候,我们会对别人给予的小恩小惠“感激不尽”,却对亲人一辈子的恩情“视而不见”。
(《读者》2004年第8期)
1.文中加点的两个“又”字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个“又”字
第二自“又”字
2.第⑺自然段中用“疲惫不堪”、“露出喜色”来描写母亲的神态,这种变化表露了母亲怎样的情感?

3.第⑹段是独句成段,分析其表意上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武夷归来话柳永
陈志泽
①柳永的词艺术成就极高,据说少年时代就在家乡有“一枝笔”的美誉。后来,他为歌妓乐工写歌词,其广泛传唱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程度。柳永的家乡在福建崇安县(即现在的武夷山市),作为福建人,多年来我总想前往寻访一番。盛夏里到武夷山,便直奔不远的上梅乡茶景村而去。
②茶景村的鹅子峰苍翠、俊美。这里就是柳永的故里。远眺鹅子峰,我们霎时感受到这里山水的灵气。柳永的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在它的遗址之上,现在建起的一座神庙和柳永毫不相干。像是为了消除我们的疑惑。村民把柳永故居残存的地基指给我们看。柳氏故居遗址左侧有两株罗汉松挺立,这种很难长大也很难衰亡的独特树种,成了柳永和柳永故居的见证和注释。据说柳氏故居前方原竖有石碑,现在还能找到断裂了的一块,可惜字迹看不清了,岁月把石头磨平了。那些记载的文字早已消融在霜晨雨夕里了。……我们就这么冒着骄阳在茶景村、在山巅、在村道、在水旁找着柳永当年的踪迹。这个风水极佳的村落,到处是一片碧绿青翠。近旁是武夷山水,地脉紧紧相连。这里活脱脱是一处得天独厚的世外桃源。柳永就在这里汲取家乡的乳水长大,柳永的才华就在这里孕育。在这块土地灵气的熏陶下,柳永的脚步渐渐变得矫健、变得潇洒、变得风流,直到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③就因为他在《鹤冲天》一词中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句,宋仁宗御批;“此人风前月下,好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且填词去!”将他削落进士之榜。填词去就填词去,他倒痛痛快快地从此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浪迹在江湖市井和歌楼舞馆,专力作词。50多岁时,他改了一个名字考中进士,但仍因作词得罪了皇帝,被弃之不用。柳永一生遭受许多困厄,74岁时死在异乡。但柳永得到了处在社会底层的歌妓们发自心灵的热爱,这是很可以欣慰的。歌妓界有首歌谣:“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中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柳永病逝,穷到无钱安葬,还是歌妓们集资,为他置办上好的棺木安葬。柳永在歌妓们的一片哭声中葬到江苏镇江的北固山上,她们在寒风中绕着柳永的新坟,低着头,洒着泪水,一回又一回缓步而行,不忍离去……有诗为证:“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
④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是情种柳永;“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是孤独、迷茫的柳永;“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这是不断地寻找美、享受美的飘逸的柳永;“不忍登高临远,归思难收”,这是天涯沦落人柳永;“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这是满怀愁绪的丹青手柳永……柳永成了许多文人雅士心目中的“自我”,尊重柳永者,大有人在。一代伟人毛泽东也垂青柳永,经他圈点的柳词就达50多首,还有他书写的柳词《望海潮》的狂草墨宝……当然,柳永是有缺陷的,柳永也难免有粉饰太平、淫词艳语之作,但这正是真实的柳永,并不影响他的耸然独立。我想应该感谢不让他当官的宋仁宗,中国少了一个平庸甚或腐败的官吏,而多出一个旷世奇才!再就是要感谢贫困而又自由的平民生活。柳永怀揣一颗破碎的心,在人生的旅途上辗转、颠簸,四处飘游。他时而纵情于繁华闹市,时而滞留于古道荒原;时而混迹于风尘女子之中,同下层市民耳鬓厮磨,时而金樽檀板,在及时行乐中尽情挥洒艺术创造之美……艰难而丰富的生活体验是柳永的才华得以萌发和生长的肥沃的土壤。
⑤是的,柳永在人世间没留下多少踪迹,甚至连他的生卒之年也不甚了了。但柳永却是崛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永不消逝的一座高峰,是映现在人们视野里的一道奇异的风景!(选自《散文百家》2006年第9期,有删改)
柳永之所以能驰名北宋词坛,成为一代旷世奇才,其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意加以概括。
第四段中摘引了柳永的大量词句,旨在说明什么?请简要分析。
作者为什么说“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请说说你的理解。
文中不惜笔墨写了歌妓们对柳永的热爱与伤悼,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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