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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两兄弟  林语堂
① 熙宁四年(1072)七月,苏东坡携眷离京前往富有湖山之美的杭州上任。他弟弟子由这时在陈州充任教授,淡泊自甘。陈州正在苏东坡治下的视察行程之中,他随后几年都常常利用机会到弟弟家盘桓小住。
②子由高大,丰满的圆脸,两颊附近的松肉很多,而东坡则健壮结实,骨肉匀停。最能透露他特性的,就是他那敏感活动、强而有力的嘴唇。他的脸色红润,热情洋溢,会由欢天喜地的表情一变而成抑郁沉思的幻想状。子由沉稳、实际、拘谨、寡言;而东坡则轻快、开阔、好辨、天真、不顾后果——就犹如亨利·詹姆斯和威廉·詹姆斯。由各自的才气上看,威廉原应当写小说,而亨利应当写心理与哲学性的论文。可是威廉·詹姆斯却把他的才华和诙谐注入了通常干燥无味的心理学和哲学教科书,而亨利·詹姆斯则在小说的天地中注入了他人性的思想和观察这样充实的内容,这对世界的文化反倒有益而无损。子由没有哥哥才气的一半,但是他的文章内容充实,具有深度,使他在这一类文章之内,足称大家。
③那几个月,兄弟二人常到柳湖去划船,或是在城郊漫步,谈论政治、家事、前途。苏东坡的一个短处就是老向客人谈论自己的心思,写文章也是发挥自己的见解。当时不是什么好年月,子由对哥哥太了解。一天,二人正在讨论国家情势,子由对哥哥说:“空闲不见得是坏事,一日空闲长似两日,人若一生七十年都在空闲中过,他实际上等于活了一百四十年。这是求长寿最容易的办法。”哥哥却回答道:“可是我就是闲不住。我一发现什么事情不对,就像在饭莱里吃到个苍蝇一样,非要唾弃不可!”
④苏东坡知道弟弟的婉劝大有道理,倘若他的气质像子由那样恬淡沉静,他必然会乐于接受的。但是问题是他不是。我们论到苏东坡就不能避免孟子所说的“气”这个字。以苏东坡的情况而言,其意义正同于伟大的精神,一个人高升到无极限的精神,至大至刚,激烈冲动,因其本身充沛的精力必要发之于外而不可抑制。佩服苏东坡的人和批评苏东坡的人,就常说到他这种至大至刚之气。苏东坡既然天赋这样生气蓬勃的精神,他自然常与矛盾遭遇,一方面要保持英雄本色,不失其与生俱来的大无畏精神,另一面又要顾到同样重要的明哲保身这一人生的本分。在苏东坡一生的官宦生涯中,有某些时期此种冲突特别尖锐,正是“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
⑤苏东坡与其弟弟子由及家人共度一个中秋后就要奔赴新任了。临别时,二人难分难舍,子由送兄长至颖河下游八十里外的颖州。在苏东坡开船出发的前夜,兄弟二人又在颖州河的船上共度一夜,吟诗论政,彻夜未眠。那天夜里,苏东坡写了两首诗,其中有这样的诗句:悟此长太息,我生如飞蓬。“飞蓬”一词正足以象征苏东坡的一生,因为从现在起,他就成为政治风暴中的海燕,直到他去世,就不会再在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度过三年以上的时光。
(节选自林语堂英文版《苏东坡传》,张振玉译,有删节)
选出下列对文章分析有误的两项(   )

A.文章第一段巧妙地借情况介绍将两兄弟性格进行了对比,这样不仅突出了两人的不同性格,更为下文作了铺垫。
B.文章采用“点—面”相映的手法,既概括地介绍了两兄弟的一些基本情况,也在具体的事件中再现了人物形象。
C.作者认为苏东坡要“顾到同样重要的明哲保身这一人生的本分”,在历史的背景下客观写出了苏东坡形象的丰富性。
D.苏东坡之所以“生如飞蓬”,主要缘于他“一发现什么事情不对,就像在饭菜里吃到个苍蝇一样,非要唾弃不可”的性格。

E.文章最后一段凸显了苏轼悲观厌世的思想,但“一个地方”和“三年以上的时光”对举,也表达了对苏东坡命运的深切同情。
第三段写“那几个月”兄弟俩的事情,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章内容,说说作者对两兄弟各有什么样的评价?作者又是如何看待苏东坡性格中“闲不住”的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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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1)城市从发端之日起,就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军事、贸易和迁徙进一步推动了多元文化的碰撞和融合,也形成了每一座城市的独特气质。这种气质一方面基于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创意产业;另一方面则集合了城市中各个社会群体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2)今天,世界各国的人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关注文化自由以及文化的识别性。全球化下的城市文化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冲击。信息和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得城市之中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异域文化和本土文化、移民文化和主流文化之间的碰撞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3)多元文化同时影响着历史和未来的和谐。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认识到,一个兼顾了历史和未来、促进‘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文化战略,以及融合之中的个性,即鲜明的文化识别( cultural identification),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4)“和谐”的理念蕴藏在中国古老文化之中。中华文化推崇人际之和、天人之和、身心之和。《礼记》在描绘“大同社会”时提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论语·子路》记载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5)在社会学上,“和谐”是指一种社会安定平和的状态。如《左传》所言:“八年之中,九和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中国的先秦诸子也都在各自的著述中设想了和谐社会的图景。同时“和谐”也见诸西方先贤的理想。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系统地提出了“和谐说”,和谐包含着对立和统一。同一时期的另一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进一步提出“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到的和谐更美好”的主张。而在《理想国》和《法律篇》里,柏拉图也开始寻求“整个社会将获得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获得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的美好状态。
(6)数百年来,人们对“和谐城市”模式的探讨,从来没有停止过。从“乌托邦”到18世纪的“理想城市”,再到“田园都市”的一系列的理论、主张和模型无不在探索如何建立城市在空间上、秩序上、精神生活和物质吐纳上的平衡与和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和发展问题的日趋严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应运而生。各国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大多围绕如何重建人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展开。最终达到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和谐。由此可见,对“和谐生活’’和“和谐城市”的追求和实践贯穿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并且越来越彰显在人们为城市的明天所描绘的蓝图之中。
(7)建立“和谐城市”,是从根本上立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精神与物质的和谐,在形式上体现为多文化的和谐共存、城市经济的和谐发展、科技时代的和谐生活、社区细胞的和谐运作以及城市和乡村的和谐互动。“和谐城市”的理念对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提出更新的挑战,并将之引入更高的境界。
(选自百度《上海世博主题问答》)
下列有关“和谐’’与“文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城市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军事、贸易和迁徙进一步推动了文化的碰撞和融合,使城市和谐的因素变得越来越复杂。
B.信息和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得城市之中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异域文化和本土文化、移民文化和主流文化之间的碰撞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从而使和谐成为城市的主题。
C.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认识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兼顾历史和未来的多元文化状态,制定促进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文化战略并融合其中的个性。
D.“和谐”与“文化”一方面基于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创意产业;另一方面则集合了城市中各个社会群体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对“和谐城市”模式的探讨,数百年来从来没有停止过。从乌托邦开始的一系列理论、主张和模型都在探索如何建立城市在空间上、秩序上等方面的平衡与和谐。
B.随着环境等问题的日趋严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应运而生。各国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都围绕如何重建人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达到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和谐展开。
C.作者强调了立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精神与物质的和谐在建立和谐城市中的重要性并且认为这些是建立多元文化“和谐城市”的根本。
D.多文化的和谐共存、城市经济的和谐发展、科技时代的和谐生活、社区细胞的和谐运作以及城市和乡村的和谐互动是和谐城市的表现形式。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礼记》中“大同社会”中描绘出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中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极大提高完全一致。
B.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的和谐说包含着对立和统一,即通过事物内部的对立斗争,产生矛盾的各种因素或者说各方力量的均衡,从而诞生统一而又稳定的和谐。
C.同一时期的另一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进一步提出“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到的和谐更美好”的主张。强调了精神层面的和谐的重要意义。
D.在《理想国》和《法律篇》里,柏拉图也开始寻求“整个社会将获得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获得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的美好状态。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小题。(每题4分,共16分。)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中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大概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极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皮擦亮。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在想着葫芦,忽然眼前看见一件东西,使他吓了一跳。原来背海一带都是摊户,这时候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子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作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有好一会儿没有看清楚——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子昂着光采奕奕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一边不住地笑着,一边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常常一个人上街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坐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廊檐下,然后上学校去。
清兵卫居住的小镇,是个商业码头,虽然算个市镇,其实是很狭小的,一条细长的市街,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了。所以卖葫芦的店铺即使怎样多,像清兵卫这样几乎每天都跑去看,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被他—一地看过了。
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所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凡的东西。
……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桔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
他立刻说:“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近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他心头发着跳,问了:
“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了。他喘着气:“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他急匆匆地说定,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也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平时连走过都不大高兴的新地的戏院子,演四天戏,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会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一心热中的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火炉边发呆。这时候,教员背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这种事情,家里应该管管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作一团。在教员身后面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训斥了一顿之后,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出了一口大气。清兵卫的母亲却哭了起来,唠唠叨叨发了许多没意味的怨言。
不多一会,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作声。
从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教员当作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熏黑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莫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化,想起这个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
古董店老板横看竖看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
“要卖就算五块钱吧。”
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说:
“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曾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
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
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定到古董店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槌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
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
阅读下面的文句,请赏析划线词语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1)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2)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
文中哪些地方写出了清兵卫对葫芦的痴迷?请用自己的语言分点概括。
小说详细地交代了教员没收的葫芦的去向,请从情节运行的方式的角度简要赏析。
结合小说的具体描写,举例分析小说在刻画清兵卫这个人物时所运用的手法。

阅读下面《牲畜林》的片段,完成相应的题目。
这是一只光秃秃没剩几根毛的母鸡,人们再也不可能见到比它更老、更瘦的鸡了。是全村最穷的老太婆吉鲁米娜的。它很快被德国兵抓住了。
朱阿埋伏在岩石的高处,用石头垒了个枪座。实际上,他修筑的是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开枪了,就算把那没毛的母鸡打死,也没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吉鲁米娜老太太身披黑色破披肩走了过来,向他讲了这样一个道理:“朱阿,德国人拿走了我的鸡,那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财产,这已经够使我伤心的了。现在要是你把鸡再打死,那我就更伤心了。”
听了老太太这番话,朱阿的手比以前颤抖得更厉害了,他的责任太大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抠动了扳机。
听到枪声,德国人看到手中的鸡没了尾巴。接着又一声,翅膀丢了一只。难道这只鸡有魔法,会在手中自我爆炸,自我消耗?又是一枪,母鸡的毛全部剥光,除了还在不停地叫以外,简直可以直接送去烧烤。心惊胆颤的德国兵抓住鸡的脖子,手臂平伸出去,同自己身体保持一定距离。朱阿的第四枪恰好打在他手下面一点的鸡脖子上,他手中只剩下了一个鸡头+他飞快地把鸡头扔掉,撒腿就跑。但再也找不到路了,前面是个乱石崖。石崖边上长着棵角豆树,上面趴着一只大猫。
现在,他对在林子里能看到各种家养的动物,已毫不奇怪了。他伸手去抚摸那只猫,希望能听到它的呼噜声,聊以自慰。
要知道,很久以来,这个林子里就有一只凶恶的野猫,专门捕食飞禽,有时甚至到村子里偷鸡吃。原以为可以听到猫呼噜的德国兵,看到那只凶狠的动物,竖起全身的毛向他扑来,他感到快要被野猫的利爪撕成碎片。人和野猫在厮打中一起滚下了石崖。
就这样,朱阿这个劣等射手,受到了像全村最伟大的游击队员和猎手一样的欢迎。人们用公积金给可怜的吉鲁米娜买了一窝小鸡仔。
下列关于朱阿最后终于开枪射击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他修筑了一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就算打不中德国兵,也不怕对方开枪还击。
B.打死的是一只不值钱的母鸡。
C.仇恨侵略者。
D.手颤抖得厉害,可能是走火了。

下列关于朱阿人物形象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A.是个典型的小农,爱喝酒,所以有手颤的毛病。
B.惜财,因此为了唯一的一头没来得及转移的花母牛又冒险回到村子。
C.是一个打算为大家的利益奉献自己的英雄,其实他也很想成为游击队员。
D.仇恨侵略者但胆小多虑,这使他长时间跟着那个傻气的德国兵不敢开枪又不舍离去

作者采用“延迟法”来给情节的发展设置障碍,起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下面对这篇小说所采用的“延迟法”的表达效果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把原本激烈紧张的情节节奏舒缓了下来。
B.让人感觉到消灭敌人的不容易,从而深化了主题。
C.丰富了小说的内容,使各种特畜得以接连出场,成为故事的真正主角。
D.战争的阴影被更有生命力的和谐自然挤到一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自由、幸福和荣誉
西蒙 波利瓦尔
先生们:
刚才我以哥伦比亚总统身份所作的神圣宣誓,对我来说是一个道德协定,它倍增了我服从法律和听命祖国的义务。只是出于对最高意志的深切尊重,才迫使我接受了最高行政权力的巨大义务。此外,我对人民的代表们的感激之情促使我接受这一令人欣愉的使命,继续以我的财产、我的鲜血乃至我的尊严提供服务,保卫这部关系到由自由、幸福和荣誉联结起来的两个兄弟人民的权利的宪法。与独立一起,哥伦比亚宪法将开创一个神圣的纪元,我愿在这一事业中作出牺牲。为此,我将走遍哥伦比亚各地,去粉碎厄瓜多尔国民们的枷锁,并在他们获得自由以后,邀请他们加入哥伦比亚。
先生们,我期望你们授权于我,以仁慈的纽带联结由天地万物和上帝赐予兄弟情谊的各国人民。在以你们的智慧和我的热忱完成这项工程以后,除了和平以外,在给予哥伦比亚所需要的一切——幸福、安逸和荣誉方面,我们什么也不缺了。先生们,到那时候,我热切的希望,不要对我的良知和名誉大声疾呼地要求我只当一名普通公民的呼声充耳不闻。我感觉到了放弃共和国首脑职位的必要性。人民把这个职位视为心灵的元首。我在战争中成长,是一个由历次战斗推上元首职位的人。命运支配我,胜利确认我留在这个地位上。但是,这些并不是由法律、幸运和民族意志认可的资格。曾经统治哥伦比亚的利剑不是阿斯特雷亚的天平,而是对邪恶天性的鞭笞。有时,天国让这种邪恶降临人间,以惩罚独裁者和儆戒各国人民。在和平的日子里,这把利剑没有任何用处。和平到来之日,应该是我的权利结束之时,因为我曾经如此发誓过,对哥伦比亚作过许诺,也因为在一个人民不能确保行使其权力的地方,是不会有共和制度的。像我这样的人,在一个平民政府中任职是危险的,是对国家主权的直接威胁。为了自身的自由,也为了大家的自由,我愿做一个公民。我宁要公民的身份而不要解放者的称号,因为解放者的称号源于战争,而公民的身份来自法律。先生们,请你们把我的一切头衔改为优秀公民的称号吧。
(1821年10月3日)
西蒙·玻利瓦尔放弃共和国首脑职位的原因是什么?
请概括一下这篇演讲辞的主题。
西蒙·波利瓦尔一方面要作领袖,通过战争解放拉丁美洲,一方面又厌恶战争,愿做一个公民,这不是矛盾的吗?请探究一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加拿大】菲丽丝·沃尔肯斯
我是护士。每天下午,在我值班的时候,总是要沿护理之家的走廊走一走,和每个房间的病人们聊上几句,观察一下他们的病况。每次我都会看到凯特和查尔斯夫妇二人坐在那里,腿上放着一个大大的相册① ,看着上面的照片在追忆往事。凯特总是很自豪地给我看当年他们的那些旧照。照片上,查尔斯高高的个子,金发碧眼,英俊潇洒。而凯特则是一头黑黑的秀发,她笑容可掬,楚楚动人。两个年轻的恋人含笑走过了漫长的岁月。现在看上去他们依然还是那么相亲相爱。灯光照在他们那满头银发,照着那两张满是时间线的脸。他们含笑沉浸在过去那幸福的回忆之中。
就寝前,我总是要给病人们送去晚上服用的药。每次,凯特都是穿着睡衣和拖鞋坐在椅子里等我。每次都是我和查尔斯看着她把药吃下。然后,查尔斯便小心翼翼地把她从椅子上扶到床上,再给她那虚弱的身子盖好被子。
看着他们的举动,我曾一千次地想过:上帝啊,护理之家为什么不给已婚夫妇设置双人床呢?他们一生都是同床共枕的,可在这里却要把他们分开,一夜之间他们就被剥夺了一生的舒适。
接着他温存地弯下身去,两人轻轻地吻着。 而后,查尔斯轻轻地拍拍凯特的脸蛋,两人便会心地相视而笑。 接着,查尔斯把凯特床边的栏杆升起。随后他便转过身去吃他自己的药。当我走到走廊时,总能听到查尔斯说:“晚安,凯特!”凯特也用同样的问候说:“晚安,查尔斯!”
我休了两天假,等又回来上班时,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查尔斯昨天早上去世了。” “什么病?”“心脏病。来得太快了。” “凯特怎么样?”“很不好。”
我来到了凯特的房间,只见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里,手搭在了腿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我用手托着她的下颌,轻轻地转动着她的头,才使她不得不看着我。
“凯特,我刚听说查尔斯的事。我感到很难过。”
一听“查尔斯”三个字,立刻她的眼中闪烁出了光芒。她迷惘地瞧着我,好像我是突然出现的似的。她认清并回忆起一切后,她的脸红红的,泪水夺眶而出。“查尔斯去了。”她喃喃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凯特。”我说。
我们对凯特特殊照顾了一段时间,让她在房间里吃饭,大家轮流用各种特殊的方式照料她。后来,逐渐地又恢复了正常。每当我经过她房间时,经常会看到凯特坐在椅子里,腿上放着那个大相册②,神情悲伤地瞅着相册中的查尔斯。
就寝的时候是凯特一天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有一次,我看着她睡了一小时后才走,可当我又经过她的房间时,却发现她依然大睁着双眼,凝视着天花板。
几个星期过去了,情况仍没有好转。她像是很烦躁,又很害怕。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知道为什么凯特夜里的情绪要比白天坏呢?后来,有天晚上,我又来到了凯特的房间。只见她像往常一样,木呆呆地大睁着双眼。我由于一时冲动就问她:“凯特,你是在怀念你那晚安前的吻吧?”说着,我俯下身去,在她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吻了一下。
我的这一吻像是打开了阻塞她感情洪流的闸门,滚滚泪水夺眶而出。她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呜咽着说:“查尔斯总是这样吻我的。” “我知道。”我低声说。
“我真想他啊!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在祝福晚安前这样吻我的。”她停了停,擦了擦眼泪又说,“没有他的吻,我就睡不着啊。”
她抬眼看了看我,那眼中泪水盈盈。“噢,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吻。”
说着,她嘴角边浮现出一丝笑意。“知道吗,”她充满信任地对我说,“查尔斯常给我唱一支歌。”
“是吗?”
“是的”——她点了点那白发苍苍的头,说:“夜里我躺在这里,就会想起那支歌。”
“怎么唱的?”凯特笑笑,握住我的手,然后,又清了清嗓子,便唱了起来。虽然声音很小,但音色却很优美,唱得悦耳动听:亲亲我吧/我们分离时/就该这样/当我年迈得失去了梦想/就让这吻永驻在我心上。
(《外国微型小说选》,略有删改)
请以“吻”为线索,概括文章情节。
文中两次提到“相册”,有什么作用?
请分析文中两处划线句的含义。
“我”是文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请赏析文中“我”的形象与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写出两点你对幸福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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